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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年戰爭

文出維基大典
三十年戰爭征伐圖

三十年戰爭,蓋十七世紀泰西諸國,相互征伐也。昔者,神聖羅馬帝國雄於歐陸,威加四海。厥後,教爭不已,諸侯跋扈,民心渙散。於是乎戰火燃起,連綿三十載,生靈塗炭,疆域易主,歐陸之形勢為之一變。

公元一六一八年波希米亞首倡義旗,諸侯響應,群起攻之。帝國興師,一戰而定。丹王繼起干涉,亦為瓦倫斯坦所敗。瑞典古斯塔夫·阿道夫乃統精兵十萬,渡海南下,所向披靡,威震中歐。

法蘭西雖為天主教國,然畏哈布斯堡之強,陰助瑞典,瑞王既歿,遂公然參戰。戰事綿延,諸侯疲敝,民不聊生。洪水、饑饉、瘟疫接踵而至,生民之苦益甚。

初,帝國軍勢盛,所向無前。及瑞典介入,戰局丕變。瑞王善用火器,步騎協同,戰法精妙。帝軍屢敗,軍心動搖。瑞王雖殞於呂岑,瑞軍士氣不減,戰事愈烈。

法國既入,局勢益繁。法軍長於謀略,善用外交,分化帝國同盟。戰事至此,非復宗教之爭,實為歐陸霸權之爭矣。西班牙荷蘭亦捲其中,戰火遍及全歐。

三十載征戰,生民塗炭。田荒蕪,城傾圮,疫癘橫行,人口銳減。帝國境內,近半人口喪於兵燹。其慘烈,古今罕見。

一六四八年,各方疲於久戰,不得不議和。遂有威斯特伐利亞和約之締結。約中諸條,廣及政體、宗教、疆界等事。其要曰:

一、教派平等,容許新教。

二、限皇權,諸侯自主。

三、法得阿爾薩斯,瑞得波美拉尼亞

四、荷蘭、瑞士獨立。

五、各國不干內政。

此役也,泰西宗教戰爭之終,亦近代民族國家之始。法蘭西因之崛起,後稱霸歐陸。西班牙由盛轉衰,漸失強國之位。瑞典雖盛極一時,終非久長之計。神聖羅馬帝國名存實亡,德意志分裂為諸多邦國,統一遙遙無期。

戰後歐洲丕變。各國皆有常備軍,軍政日臻。民族意識醒,國家之念成。均勢之術,為列國所重。凡此種種,皆開近代之先,影響深遠。

史家謂此戰開近代歐洲之端。蓋歐陸自此,政、軍、外交、思想,無不丕變。此役之影響,可謂廣大悠遠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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