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營住宅: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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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營住宅在各個使用[[中文]]的地區有不同稱呼,[[中國大陸]]称为-{廉租房}-,[[香港]]稱為-{[[香港公共房屋|公共屋邨]]}-(簡稱公屋,「-{邨}-」是「-{村}-」的本字<ref>{{cite web|title=異體字字典「村」字條|url=http://dict.variants.moe.edu.tw/yitia/fra/fra01867.htm|accessdate=2015-06-02|archive-date=2017-06-29|archive-url=https://web.archive.org/web/20170629070929/http://dict.variants.moe.edu.tw/yitia/fra/fra01867.htm|dead-url=no}}</ref>,但後世更通行俗字,此二字在香港用法不同),[[澳門]]稱為[[澳門社會房屋|社會房屋]],[[臺灣]]稱為[[國民住宅]](簡稱國宅)、公營住宅<ref>{{Cite web |url=http://www.udd.taipei.gov.tw/public-housing/Page.aspx?categoryId=2 |title=臺北市政府公營住宅 |accessdate=2014-06-28 |archive-date=2014-08-21 |archive-url=https://web.archive.org/web/20140821091048/http://www.udd.taipei.gov.tw/public-housing/Page.aspx?categoryId=2 |dead-url=no }}</ref>、[[合宜住宅]]、[[台灣社會住宅|社會住宅]]等,在[[新加坡]]和[[馬來西亞]]則稱為[[组屋]](flat)。
 
在[[歐洲]]亦稱之為「社會出租住宅」({{lang|en|Social Rented Housing}}),是指政府直接興建、補助興建或民間擁有之適合居住房屋,採「只租不賣」模式,以低於市場租金或免費出租給所得較低的家戶或特殊的弱勢對象的[[公營住宅]]。此一名詞定義僅為概念指稱,各國中央與地方政府實際運作所使用之名稱不盡相同,例如[[美國]]稱之為{{lang|en|affordable housing}}、[[日本]]稱公營住宅
 
==原计划经济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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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SR}}===
[[赫鲁晓夫楼]]:苏联在20世纪60年代的[[尼基塔·赫鲁晓夫]]执政时期大量兴建,并以他的名字命名,在[[南斯拉夫]]、中国、[[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朝鮮]]等一些社会主义国家中也有效仿。中国大陆尤其是东北地区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一些工业区所兴建的职工住宅也属于此类,在中国被称为“[[筒子楼]]”。
 
==={{DD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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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C}}===
{{main|澳門社會房屋}}
[[澳門]][[澳門社會房屋|社會房屋]]始於1928年8月。澳門[[台山 (澳門)|台山區]]一破舊的貧民屋發生大火,[[澳門政府]]後來便在原址重建了一系列小平房,澳門的社會房屋就始而來。澳門社會房屋現在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房屋局 (澳門)|房屋局]]策劃、興建、銷售/出租及管理。澳門社會房屋共分3類:社會房屋(出租)、經濟房屋(出售)及臨時收容中心。住宅單位主要為T1-T3戶型(一房兩廳至三房兩廳);自2008年[[永寧廣場大廈]]落成後,房屋局不再提供T4戶型(四房兩廳)的單位。現時全澳最大的社會房屋(社屋)屋邨是位於[[路環]][[石排灣社屋樂群樓]](Edificio Lok Kuan) , Kuan),共有4,672個單位。澳門出售的資助房屋名稱是[[經濟房屋]],大致相當於香港的[[居者有其屋計劃|居者有其屋(居屋)計劃]]。
 
==={{MYS}}和{{SIN}}===
{{main|組屋}}
 
[[新加坡建屋發展局]](簡稱'''HDB''')承擔建築的組屋,為大部分新加坡人的住所。
 
馬來西亞的組屋大部分分布在大城市,如[[吉隆坡]][[檳城]][[新山]]等,大部分為二房式,多提供給中下階層及貧窮家庭居住。馬來西亞的組屋逐漸減少,政府興建人民組屋代替組屋。人民組屋與組屋的不同點是人民組屋的住戶不擁有房子的擁有權,房子擁有權是政府,政府以租借的方式給予那些在零度木屋計畫下,被迫搬走的家庭居住。住戶每個月必須繳交房租給政府。
 
==={{TW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