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營住宅: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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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營住宅在各個使用[[中文]]的地區有不同稱呼,[[中國大陸]]称为-{廉租房}-,[[香港]]稱為-{[[香港公共房屋|公共屋邨]]}-(簡稱公屋,「-{邨}-」是「-{村}-」的本字<ref>{{cite web|title=異體字字典「村」字條|url=http://dict.variants.moe.edu.tw/yitia/fra/fra01867.htm|accessdate=2015-06-02|archive-date=2017-06-29|archive-url=https://web.archive.org/web/20170629070929/http://dict.variants.moe.edu.tw/yitia/fra/fra01867.htm|dead-url=no}}</ref>,但後世更通行俗字,此二字在香港用法不同),[[澳門]]稱為[[澳門社會房屋|社會房屋]],[[臺灣]]稱為[[國民住宅]](簡稱國宅)、公營住宅<ref>{{Cite web |url=http://www.udd.taipei.gov.tw/public-housing/Page.aspx?categoryId=2 |title=臺北市政府公營住宅 |accessdate=2014-06-28 |archive-date=2014-08-21 |archive-url=https://web.archive.org/web/20140821091048/http://www.udd.taipei.gov.tw/public-housing/Page.aspx?categoryId=2 |dead-url=no }}</ref>、[[合宜住宅]]、[[台灣社會住宅|社會住宅]]等,在[[新加坡]]和[[馬來西亞]]則稱為[[组屋]](flat)。
在[[歐洲]]亦稱之為「社會出租住宅」({{lang|en|Social Rented Housing}}),是指政府直接興建、補助興建或民間擁有之適合居住房屋,採「只租不賣」模式,以低於市場租金或免費出租給所得較低的家戶或特殊的弱勢對象的[[公營住宅]]。此一名詞定義僅為概念指稱,各國中央與地方政府實際運作所使用之名稱不盡相同,例如[[美國]]稱之為{{lang|en|affordable housing}}、[[日本]]稱公營住宅。
==原计划经济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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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SR}}===
[[赫鲁晓夫楼]]:苏联在20世纪60年代的[[尼基塔·赫鲁晓夫]]执政时期大量兴建,并以他的名字命名,在[[南斯拉夫
==={{DD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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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C}}===
{{main|澳門社會房屋}}
[[澳門]][[澳門社會房屋|社會房屋]]始於1928年8月。澳門[[台山 (澳門)|台山區]]一破舊的貧民屋發生大火,[[澳門政府]]後來便在原址重建了一系列小平房,澳門的社會房屋就始而來。澳門社會房屋現在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房屋局 (澳門)|房屋局]]策劃、興建、銷售/出租及管理。澳門社會房屋共分3類:社會房屋(出租)、經濟房屋(出售)及臨時收容中心。住宅單位主要為T1-T3戶型(一房兩廳至三房兩廳);自2008年[[永寧廣場大廈]]落成後,房屋局不再提供T4戶型(四房兩廳)的單位。現時全澳最大的社會房屋(社屋)屋邨是位於[[路環]][[石排灣社屋樂群樓]](Edificio Lok
==={{MYS}}和{{SIN}}===
{{main|組屋}}
[[新加坡建屋發展局]](簡稱'''HDB''')承擔建築的組屋,為大部分新加坡人的住所。
馬來西亞的組屋大部分分布在大城市,如[[吉隆坡]]、[[檳城]]、[[新山]]等,大部分為二房式,多提供給中下階層及貧窮家庭居住。馬來西亞的組屋逐漸減少,政府興建人民組屋代替組屋。人民組屋與組屋的不同點是人民組屋的住戶不擁有房子的擁有權,房子擁有權是政府,政府以租借的方式給予那些在零度木屋計畫下,被迫搬走的家庭居住。住戶每個月必須繳交房租給政府。
==={{TW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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