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内地

中華人民共和國在香港、澳門使用的政治與法律術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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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内地這個詞的概念在不同的語境下有不同的含義。通常,中國大陸以外的地區使用中國内地就等同于中國大陸。但是在中國大陸,這個詞經常指除了東南沿海省份外的中國大陸其它地區。對於不包括的東南沿海省份,通常指廣東福建,有時候也包括浙江上海等。某些時候,這個詞甚至指中國大陸的非沿海省份。因此,在這種情況下,中國内地是一個很模糊的詞語。

(按: 內地,像客家一樣,本身是個相對名詞。)

「內地」一詞在香港主權移交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前差不多完全沒有人使用,只是在回歸後,香港政府高調地在官方文件中以此代替一向以來使用的「大陸」(即中國大陸),原因可能包括,但不限於:

  1. 九龍半島新界也是和大陸土地相連,「大陸」這個稱呼並不準確;
  2. 台灣一直使用「大陸」一詞,改變用語以示政治地位改變;
  3. 有人認為「大陸」一詞在香港有貶意。

澳門政府同樣在主權移交後使用中國內地,而大陆政府亦以「內地」自稱以和香港及澳門作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