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联邦共和国宪法(葡萄牙語:Constituição da República Federativa do Brasil),为巴西联邦共和国的最高法。现行巴西宪法由1988年制宪会议制定,1988年10月5日施行。

巴西憲法
1988年巴西憲法
概況
原文標題Constituição da República Federativa do Brasil
司法轄區巴西聯邦共和國
付審日期1988年9月22日,​36年前​(1988-09-22
批准日期1988年10月5日,​36年前​(1988-10-05
政體總統制
共和立憲制
聯邦共和國
政府架構
政府分支行政立法司法
立法機關兩院制國會
行政機關总统
司法機關最高法院
國家結構聯邦制
制定歷史
修憲次數134
最近修憲日期2024年9月24日
起草人1988年制憲會議
已取代1967年巴西憲法
1988年巴西宪法的原始文本

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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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2年至今,巴西共颁布了七部宪法。第一部为1824年颁布的巴西帝国宪法,第二部为1891年巴西共和政府颁布的共和国宪法,现行宪法是1988年颁布的第七部宪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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