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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lk:司马南: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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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模棱兩可不是讓你用不中立觀點描述。何況了,你要那麼具體幹什麼,想罵誰?--[[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12年5月5日 (六) 07:19 (UTC)
:不能模棱兩可不是讓你用不中立觀點描述。何況了,你要那麼具體幹什麼,想罵誰?--[[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12年5月5日 (六) 07:19 (UTC)
::阁下你的做法根本不符合[[WP:BLP]],你用行为也不符合[[WP:AWW]],那里说的明白,不支持你的行为。任何回退你这类违反[[WP:BLP]]的行为不受[[WP:3RR]]的限制。--[[User:SH9002|SH9002]]([[User talk:SH9002|留言]]) 2012年5月5日 (六) 07:33 (UTC)
::阁下你的做法根本不符合[[WP:BLP]],你用行为也不符合[[WP:AWW]],那里说的明白,不支持你的行为。任何回退你这类违反[[WP:BLP]]的行为不受[[WP:3RR]]的限制。--[[User:SH9002|SH9002]]([[User talk:SH9002|留言]]) 2012年5月5日 (六) 07:33 (UTC)
:::胡亂引用方針有意思嗎?就為了維護司馬南?--[[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12年5月5日 (六) 07:35 (UTC)

2012年5月5日 (六) 07:35的版本

删除关于艾未未的一处不当引用

原来在那一段中引用媒体的说法,称“著名內地導演馮小剛,更在他的自傳《我把青春獻給你》寫道:「沒有艾未未紐約,真的很平庸!」”,以此证明艾早已出名。本人查看了《我把青春献给你》的相应章节,发现内容只是在表达冯的个人感受,意在说明艾很有个性,给自己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与艾是否已经出名无关。而且从其余的内容还可以看出,艾当时并没有出名。狭叶柴胡 (留言) 2011年11月14日 (一) 15:24 (UTC)[回复]

对“司马南”词条修改的几点意见

1.使用更简练的语言来记录;2.作为“意见领袖”性人物,有必要更多地关注其观点、言论;3.让页面更简洁,有结构性。和好 (留言) 2012年1月31日 (二) 20:22 (UTC)[回复]

阁下所谓的“作为“意见领袖”性人物,有必要更多地关注其观点、言论”,请注意参照維基百科不是宣傳工具。而且,您的这个段落[1]根本没有必要,因为在外部连接段落已经提供了司马南的博客以及微博的外部连接地址。无论您处于何种目的,不需要您给司马南灌上什么“意见领袖性人物”的帽子。此外,删除阁下引用的某个来自表明了匿名的报料内容的编辑[2]。请参照

所提示的,“移除,尤其是可能造成當事人名譽損害的内容”。请阁下去阅读移除无来源或少来源的争议性内容以及知名的公眾人物的相关内容。--90.128.103.128 (留言) 2012年2月1日 (三) 05:55 (UTC)[回复]

应删除“各类反中国政府的政治势力便借机添油加醋编制和散布言论”的说法

Template:Indiscussion

海外活动逸事一节下的“各类反中国政府的政治势力便借机添油加醋编制和散布言论,以攻击他们所认为的中国政府辩护人司马南” 所引用的参考资料为司马南个人博客,不属于可靠来源。Minganci留言2012年3月17日 (六) 09:11 (UTC)[回复]

很明显,您所指责这个段落中所引用网址可被确认为的司马南本人的网址,相关内容来自此网址的内容属于相关人物信息第一手的最可靠的来源比经过其他任何媒体间接又间接的所谓传闻报道内容更加可靠。在可查证来源相关规定明确“作者自己出版的材料,不管是印刷品或在互联网上,只要有明确的作者和出版社,都可以用来作为下列条目中的信息来源。”。您所责难的相关段落的编辑已经符合中立平衡性,因为现有段落内容已经把有利于和不利于司马南的多方面的相关信息一并列出,而且也相当详细的列出了正反方的相关可查证来源以及符合评估可靠性生者傳記等相关要求。因为相关编辑并非司马南本人,属于经第三方查证过相关事件而实施的编辑行为,完全符合编辑要求和相关条目编辑要求。为何阁下不对其他那些根本无法确定相关信息发布人的"微博报料信息"的相关连接提出类似“可靠性”的疑问,反倒去责难可以确认为司马南本人的网址为你所谓的“不可靠”?阁下的这个行为根本是为蓄意制造只呈现不利于司马南本人相关内容而准备所谓理由罢了。阁下的目的只是要给攻击本条目人物的言论提供单方面的市场,并蓄意制造掩盖本条目人物自我辩驳的内容,阁下的企图完全背离中立编辑的立场。--SH9002留言2012年3月18日 (日) 11:51 (UTC)[回复]
在对我进行攻击前,请您先读一读不要伤害新手。对您的回应的回应:1. 我没有做ABC,所以必然是有XYZ等等的目的。这其中没有直接逻辑。对我的指责可不可以不要建立在空想上?2. 对于生者自行出版作品可以用在生者传记里,的确是事实,是我作为新手功课做得不够。但在仔细又看了守则后发现,引用自行出版物的时候并不是没有限制的。比如生者传记里说明了该出版物需要“不包括针对第三方的主张”。而我所提出需要删除的句子正是司马南在个人博客内对他人,即第三方,所提出的假设/主张。他的博客内容里并没有为他的这个假设/主张提供任何证据,因此是不应该作为事实出现在维基百科上的。Minganci留言2012年3月19日 (一) 08:39 (UTC)[回复]
如果您真是您所宣称的新手,那么我对我的某些可能让你觉得不适的用词表示歉意。但我对于您的回复内容提到相关规则,并非是把您当新手对待,而只是请您注意相关的编撰规则而已。我也未发现我的用词有符合不要伤害新手所指的“嘲笑”等的范畴。回归该段落的问题。在这个事件中,司马南的本人的论述或自己辩护的内容不属于“主张”的范畴,而是司马南对其经历过程的自我陈述。如果事件第一人物的论述不算可靠来源的话,那么道听途说的无法找到相关“微博发布人的”信息而做的任何报道,那么更加无法算可靠了。而且您应当现在也知道相关规则认可来自相关本人的网站的可靠性。还有,你的借口有点不妥,您把司马南自我澄清的论述用所谓“假设”来描述,而您却只字没有对那些类似“高級五毛司馬南”或“反美斗士”等用于攻击司马南的言辞提出过类似的所谓“假设”或“缺乏任何证据”的疑问。您不觉得您对司马南自我辩驳的言辞似乎有点不合比例原则的刁难吗?还有,您所谓的“针对他人”,这个“他人”到底是[谁?]?还有请注意,生者传记相关的规定内容是:“不包括针对第三方的主张”,请您不要串改“不包括针对相关事件的‘判断’或‘看法’....或(您所谓的)‘假设’”。如果您的目的是要和司马南论战或讨说法,那么您应当直接去和司马南本人对话。这个应当不属于维基条目编撰的范畴。维基不是用于实施攻击司马南等任何人的宣传平台,如果您对司马南有意见,希望您建立您的自己的博客提出对他的批判。本来您所责难的相关段落的起始编撰就是来自此前从未参与过任何维基编辑的User:Yuebianyun的帐号的,该编撰人用来自微博的信息,给本条目人物扣上什么“反美斗士”帽子和做了其他原创性发挥,来利用wikipedia,发起针对司马南的舆论攻击的,到现在2012年3月19日为止,该帐号只进行过一次性的唯独针对司马南的条目编撰,可见相关编辑的目的性。对于您一直没有对同样在本条目中那几条来自没法找到具体内容发布人的微博网址、用于攻击司马南的言论提出过类似的“假设”和“缺乏任何证据”的质疑,而只是针对司马南的自我辩驳内容,我认为有违中立。到目前为止的版本[3][4]所做修改针对最原始的不平衡的编辑内容做了平衡性的补充,符合WP:中立的要求。--SH9002留言2012年3月19日 (一) 11:38 (UTC)[回复]
还有,请阁下Minganci注意,我发现了一条2012年3月17日以来比较广泛传播的网络传闻[5][6],大致内容是“司马南因同情薄熙来,而大量发布了攻击温家宝和习近平等中国中央政府的领导人的言论,在薄熙来倒台只后试图逃亡美国而被以涉及国家安全而被中国的安全部门拦截”。如果相关事情在能得到最终的确实证实(关于司马南发表不满中国现任政府总理的温家宝的言论在其微博的确仍然可查证到一二,在3月18日司马南对媒体表示,有人强行删除了其部分网络言论,但否认了“出逃”的传言[7]),只会充分表明,司马南最多只是个左派人物,而非所谓的“高级五毛”。就一般所知道的常识是,五毛是专门给中国国家政府说好话的。能够攻击中国国家政府官员和相关政策的显然不属于所谓的五毛范畴,而是有独特政治立场的人才会做的。所以,我认为“各类反中国政府的政治势力便借机添油加醋编制和散布言论,以攻击他们所认为的中国政府辩护人司马南”这个来自司马南的论述还是有根据的,并非所谓的假设。因为最近在薄熙来于重庆失势之后,的确网络上各类的中国的左派势力发起了对现中国政府走右倾路线的责难,司马南只是其中的一个而已,他有左派立场,但却不是中国政府的辩护人,“...攻击他们所认为的中国政府辩护人...”的论述大致符合事实。而所谓的“高级五毛”大致属于扣帽子,还有其他散布什么司马南妻女移民美国等等到目前位置也只有传言,而散步相关传言的各方均未进一步提供可查证的确实证据。所以“添油加醋编制和散布言论”的论述符合到目前为止的事实。--SH9002留言2012年3月19日 (一) 12:47 (UTC)[回复]
1.我对于这个条目的历史并不了解,也不知道当时是何种情况有什么样的争议。但不论你我之间有什么不同见解,我对于您坚持中立原则还是表示支持。但正因为需要有中立原则,您对我提出的建议就不应该带着“他/她是报有某种目的”的假设来影响您的判断。2.我不得不再次重申:我没有做ABC(如质疑对司马南不利的消息)不代表我必定是为了XYZ等的目的(如企图攻击司马南),这是最基本的充分必要条件逻辑。我觉得这样的解释已经很明确了,请不要再继续对我进行没有事实根据的指责。3.我没有篡改“不包括针对第三方的主张”--“各类反中国政府的政治势力便借机添油加醋编制和散布言论”这句话里的主语,即“各类反中国政府政治势力”,就是指对司马南电梯事故发表评论并在网上传播的人。司马南把上述这些人称为“各类反中国政府的政治势力”,即是他针对“第三方”的主张。这就是您所问的“谁”。Minganci留言2012年3月19日 (一) 22:02 (UTC)[回复]
Minganci先生,首先司马南并未指明“各类反中国政府的政治势力”是[谁?](也就是所引用的原文中的“借机表达的是对执政党和中国政府的憎恨”的那个“他们”是[谁?])。而您在上次对话中所说的[8]“...“各类反中国政府政治势力”,就是指对司马南电梯事故发表评论并在网上传播的人。”恰恰只是您在这里自己做的推导。在相关段落中引用的司马南的2段原话是“看多了主题,我终于明白了:他们羞辱司马南,其实与我个人没什么关系。他们要借机表达的是对执政党和中国政府的憎恨。”和“为了让司马南看上去更可恨,仅仅把他树为‘反美斗士’是不够的,因为那样缺少喜剧元素,不符合传播规律,于是,有人根据自己的心理需要,或政治需要需要,构建出‘司马南全家移民美国’,又构建出了司马南接受采访声言:‘反美是我的工作,去美国是我的生活’这样让人恨得牙根痒痒的浑话,成功地撩拨起来又熟练地驾驭了网民的非理性情绪。”从引文相关来源可见,是针对对他制造“反美斗士”,“妻女移民北美”,“发布‘反美是工作,去美国是生活’”的等等不符合本人事实的传言,而不是您所谓的“就是指对司马南电梯事故发表评论并在网上传播的人”[9]。而且,第二个司马南原文引用中现提到个“有人”再提到“撩拨...驾驭...网民的非理性情绪”,显然司马南原文中的被驾驭或被撩拨的“网民”更加符合您所推导的“发表评论并在网上传播”的人,引文的上下文明显表明了司马南在文中的“有人”不是那些要去被驾驭或要去被撩拨的“网民”们,也就是说您在这里的对话中的判断是错误的。最重要的是,无论如何,所用引文中司马南没有点名谁谁是[谁?],也就是不存在您Minganci所能明确认定的第三方(**就如您多次在和我的对话用到的“ABC”和“XYZ”这些都是代数符号,而不是具体特定的事物一样**)。所以,他是对所制造的相关谣言这件事做论述。而不是对您所谓的某个第三方表达任何“主张”。--SH9002留言2012年3月19日 (一) 23:50 (UTC)[回复]
补充:Minganci先生,我又细考了一下,“看多了主题,我终于明白了:他们羞辱司马南,其实与我个人没什么关系。他们要借机表达的是对执政党和中国政府的憎恨。”的引文来源的原文内容,在本条目没有摘录的部分是 其后的段落才是被引到本条目的: 我想阁下看了这个原文内容的上下文应当更加清楚,司马南说的是什么事情。这充分显示了,您所做的相关推导(“...‘各类反中国政府政治势力’,就是指对司马南电梯事故发表评论并在网上传播的人。”)是错误的。请注意,司马南同样没有指明是[哪個/哪些?]“反华网站”。所以,无论如果如何引用原文,司马南是针对对他本人所制造和散步相关谣言这件事情来谈问题的,而不是针对[哪個/哪些?][谁?]提出什么“主张”。当然,如果现有的段落中所做的有一定省略的引用如果容易引发歧义,完全可以把更加明晰的部分(“在华盛顿,看反华网站很方便......看多了主题,我终于明白了:...他们要借机表达的是对执政党和中国政府的憎恨。”)补充上去。--SH9002留言2012年3月20日 (二) 00:35 (UTC)[回复]
谢谢您的回复,我不是先生。首先感谢您提供详细的分析。既然这里的“他们”指的是称他为“反美斗士”及“在美国生活”的美国反华网站,那就可以在条目内客观说明。比如使用“一些海外网站大幅报道司马南的意外事故并对其进行嘲讽,称其为XXXXX。然而司马南对这些指控进行反驳XXXXX”或者等的陈述性字句。目前条目中的“各类反中国政府的中国势力”、 “借机”和“添油加醋”都是主观性非常强的词语,我认为可以修改一下。Minganci留言2012年3月20日 (二) 03:00 (UTC)[回复]
恩,我考虑下如何修改。主要的问题是,在相关事件中,不光光是嘲讽,称为XXXX(如“反美斗士”、“高级五毛”)的范畴。更加有添加了司马南否认出自于本人的言论如:“号称‘反美是工作,去美国是生活’”[10],以及对司马南以及家人发出非常强烈且又缺乏直接或可以找到的证据的“...和生活在美国的亲人团聚”、“...又把孩子老婆送到美國去...”[11]之类司马南否认的谣言(我认为已经不属于“指控”的范畴了,因为实在找不到相关方给出此类“断言”的证据为何),比如此报道中相关言论的某个发表人攻击司马南的言辞相当的主观和强烈,而且还要求被他攻击的司马南交出“无罪证据”,这类做法基本和的当今世界多数认同的“无罪推定”(举证责任由控诉方承担)的原则相违背啊。所以,我觉得的确“添油加醋”、“道听途说”这类词语对事件经过的准确描述恰恰十分吻合。--SH9002留言2012年3月20日 (二) 05:45 (UTC)[回复]
(补充,请Minganci阁下原谅我要对您表达的不满意见,我看过在阁下于2012年3月17日 (六) 提出该段落的异议之前,条目的2012年2月24日版本内容,在那个版本中对于“各类反中国政府的政治势力便借机添油加醋编制和散布言论,以攻击他们所认为的中国政府辩护人司马南”的论述所提供几个可靠引用来源中的其中一个来源(No.26)(司馬南過年赴美「上吊」 大陸民眾笑中評議. 希望之聲. 25 January 2012 [29 January 2012].),就是来自反对现中国政府的“希望之声”的,阁下从未对该来源提出过质疑,也就是认可“希望之声”为可靠来源。上诉我刚刚提到的那个对司马南提出相当的主观和强烈言辞控诉的发言内容就来自这个来源。在“希望之声”的报道中,此人被叫作‘蒲飛’,在该文的最后部分,‘蒲飛’就说到: 我想这个出自“希望之声”的报道中的‘蒲飛’的这个言论,已经足够证实您想质疑的“各类反中国政府的政治势力便借机添油加醋编制和散布言论,以攻击他们所认为的中国政府辩护人司马南”的内容了。也就是说,阁下您并未认真的查看为条目相关论述所提供的各个来源信息内容。)--SH9002留言2012年3月20日 (二) 07:05 (UTC)[回复]
司马南本人,并非是一个中立的网友。普遍认为是支持乌有之乡言论(在乌有之乡开有专栏),并对现任总理政策有微词的极左言论者。他的个人言论和个人看法如何能体现中立原则?他把自己和中国政府捆绑,说攻击个人就是攻击中国政府,显然是强盗逻辑。为什么网上包括新浪微博网友对司马南个人的调侃就是攻击中国政府?你不能因为个别海外法轮功媒体攻击了司马南,就把网上所有的针对司马南的言论都等同于攻击攻击中国政府,这显然是以偏概全。--Ahmao留言2012年3月20日 (二) 08:32 (UTC)[回复]
Ahmao阁下阅读WP:中立的篇章,所用到的“中立”概念是针对如何进行维基条目编撰的而提出的。“...在某个主题中,具有可靠来源的可查证观点并不一定完全一致,它们可能会相互矛盾,而中立的观点正是解决这种矛盾的手段。中立方针要求,当同一主题存在多个或相互抵触的观点时,它们中的每一个都应被平等表达。...” 就如,A可以认为B不符合A认为的中立标准,同样,B也可以认为A不符合B认为的中立标准。维基本身不对A还是B更“中立”表达意见,而是尽可能平衡的表述A和B的各种不同观点,也就是给不同观点方相同的机会表达各自的观点的意思。同样,如果您发现有类似您在此所阐述的“仅仅是针对司马南的言论”而“没有要对中国政府表达不满”的观点,或者发现了司马南本人发表了也攻击现中国政府或政府官员的相关观点(就如您说的”并对现任总理政策有微词的极左言论者“)的可靠来源,当然都可以将其引用到相关段落内。(我前半天还刚刚找到了些内容提到司马南目前受到一些言论约束以及部分网路言论被他人强制删除,编辑入了条目。)--SH9002留言2012年3月20日 (二) 09:26 (UTC)[回复]
对于到2012年3月20日 (二) 09:26为止的上述讨论,对相关段落略先做相应的补充和部分用语调整。--SH9002留言2012年3月20日 (二) 17:13 (UTC)[回复]
SH9002阁下,如你前面所述"能够攻击中国国家政府官员和相关政策的显然不属于所谓的五毛范畴",司马南攻击中国国家政府官员和相关政策,网友对司马南进行批评调侃。从哪里可以看出这种批评调侃是反对中国政府呢?而司马南的这种言论,是强行把中国政府跟他捆绑在一起,正所谓,反我既是反党,这本是强盗逻辑吗?这完全是以偏概全,司马南个人的逻辑,如何体现中立原则?既然如你引述“当同一主题存在多个或相互抵触的观点时,它们中的每一个都应被平等表达”,为什么只有你可以编辑页面,别人都不可以编辑页面,这如何体现中立原则,而不是被少数人操纵?
查阅了中立性原则,其中所述“中立性要求条目应该公平地表达所有以可靠来源发表的重要观点,并应与每个观点的显著性成比例。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条件:通常来说,条目不应给予少数观点与更受欢迎的观点同样多的描述,且通常根本不应包含极少数的观点。例如,地球的条目不应提及当代人对地平说观点的支持,因为显然当代只有极少数人才支持这一观点。” "各类反中国政府的政治势力便借机添油加醋编制和散布言论"只是司马南个人陈述,如何能代表广泛观点。就好像“司马南认为司马南是个优秀共产党员”,这样的陈述如何能够说服别人?
正确的表述可以是,意外事件发生后,网上出现了很多对司马南个人的调侃或者攻击,司马南认为:这是各类反中国政府的政治势力便借机添油加醋编制和散布言论针对他个人。
关于司马南攻击总理的言论,微博上删除的很多,从留下的看, “陆天明大哥,请闭嘴!有您这么比的吗?刘志军与王立军能比吗?您以为您是中国作家书记处书记就可以随便讲话吗?温总理在答记者问的时候斩钉截铁地讲过:“我没有因为不负责任而造成任何一件事情上的失误”,难道您没有听到? 难道您听到了就不往心里去? 您就没想一想为什么?@陆天明 : 如果重庆市委市政府辖下出了个王立军,重庆市委市政府要“深刻吸取教训”,那么国务院辖下的铁道部出了刘志军,谁该“深刻吸取教训”呢?" --Ahmao留言2012年3月20日 (二) 21:55 (UTC)[回复]
Ahmao阁下,请别那么激动,您不要不看过往的对话内容按照您自己臆想说事。我在您这个帐号于2012年3月20日 (二) 08:32 (UTC)开始参与这个段落的讨论前面,刚刚(2012年3月20日 (二) 07:05 (UTC))对Minganci的编辑说了,他犯了的错误是根本没有认真查看相关的文字和相关的引用原文内容,就开始发难。刚说完他的问题,您这里就再次来发难。[回复]
在本条目的2012年2月24日那个版本中对于“各类反中国政府的政治势力便借机添油加醋编制和散布言论,以攻击他们所认为的中国政府辩护人司马南”的论述,引用了几方面的可查证来源,而根本不是您在此再次不顾事实所说的“单凭司马南的观点”而做的论述的。请您去看看,相关论述的第一个引用来源恰恰就不是来自司马南的,而是来自于 希望之声1月25日的报道:【司馬南過年赴美「上吊」 大陸民眾笑中評議】,而后又引用参照新唐人電視1月22日的报道,然后是才是参照引用司马南自己的观点2篇网文[12][13]何来的以偏概全?您难道不查参考来源的内容就靠自己想象的发难吗?在此不说来自司马南的的参考来源内容,就看其他的来源。比如1月22日的新唐人的报道中的内容網友紛紛表示,司馬南欠揍……共產黨反對甚麼他就反對甚麼,典型的鐵桿五毛” 这个难道不符合“他们所认为的中国政府辩护人”的论述?为何报道中所谓的网友要攻击司马南?报道中说的很清晰,因为是他们认为司马南和中共站在一起,而希望之声的报道中同样如此,攻击司马南的人表明的理由就是“像这种人物他就是中共的一个喉舌,所以说,大家对他进行打击,也是对中共喉舌进行有力回应。”无论是这两个来自反中国政府媒体的报道中,具名的、还是不具名的,均有表示出攻击司马南是由于在他们眼里,司马南就是帮中国政府的说话的原因,所以有人给他扣上“高级五毛”的帽子,如果不是不满中国政府的人会用五毛这个特有概念攻击某个特定人群吗?难道这些引用来源的内容不恰恰就是您要发难的那个论述所总结的意思吗?
昨天本人补充上来3月19日新闻报道内容里面,清楚的讲到,司马南的“反美斗士”的帽子是今年才给他按上的,“这顶‘反美斗士’的高帽我刚被戴上不到两个月[14],司马南一直否认所谓的“司马南反美”说[15][16][17]。这难道不恰恰正好反应了,给他扣上这个“反美斗士”莫名其妙的新帽子是由于相关在相关人士眼里,中共的敌人就是美国,而中共的跟屁虫居然往美国跑。“這位最痛恨美國口口聲聲要打倒‘美帝’‘假洋鬼子們’的鬥士,怎麼放著中國新年不過跑到‘美帝’那兒去了?[18],这引用来源明都写出来的。难道连这么清晰的意思您都看不懂?您在此的责难根本没有道理。还有拜托,去查一下,本人前几个小时刚刚根据相关的讨论做了点用词上的修改和相关补充,其中把“中国政府”该成了“不满中国政府”的用词,不至于连这个措辞也要掩饰吧?--SH9002留言2012年3月21日 (三) 00:01 (UTC)[回复]
SH9002阁下,你所引用的两个反面例子,一个希望之声,一个新唐人电视台,全是法轮功媒体。你拿同是法轮功媒体对司马南的攻击,等同于所有网友对司马南的批评和调侃,当然是以偏概全。法轮功媒体不能算是严肃媒体,也不能算作可信消息来源--关于这一点你需要否认吗?你仅仅因为法轮功媒体一句“网友纷纷表示”,就下结论所有的反对司马南的网友都是跟法轮功媒体站在一起反对中国政府么?另外请问,反对司马南的人就是反对或者不满中国政府吗,请问你是如何把这两者画上等号的,司马南代表中国政府吗?很多反对司马南的人,恰恰是肯定改革开放,支持党中央方针政策路线的人。请问你是如何下结论,新浪微博成千上万转贴司马南夹头微博的人都是“各类反中国政府的政治势力”的?这不是以偏概全又是什么?有反对中国政府的骂司马南不假,也有支持中国政府的对司马南表达不同看法,你把两种人都当成反对中国政府的人,所以是以偏概全
五毛是网络评论员的俗称,首先,网络评论员这个特定职称确实存在。其次,五毛,美分党这些在论坛辩论中,常常因跟对方意见相左,就给对方扣上相应的帽子,就跟说别人左或者右一样。比方说今天油价涨了,大家都说油价怎么又涨了,还让不让人活了。这时有一两个人蹦出来说,油价涨了好,上路的车少了,路没那么堵了,天也更蓝了。这种人,有人就会说,真是个五毛。请问,说这个人五毛的就是反对中国政府么? 你的"不是不满中国政府的人会用五毛这个特有概念攻击某个特定人群吗",完全不能成立。其一,司马南不是特定人群,只是他个人。其二,说他五毛的人,不见得就是反对中国政府,也许只是不同意他某些观点和判断。你把批评司马南的人一概等同于批评中国政府,司马南根本代表不了中国政府,他反对政府的言论一样遭到政府封杀,所以你确实是以偏概全
司马南的逻辑基本上是绑架了中国政府,反对司马南就是反对中国政府。而你的逻辑错误就是,因为有反对中国政府的人也反对司马南,所以反对司马南就是反对中国政府。
"给他扣上这个“反美斗士”莫名其妙的新帽子是由于相关在相关人士眼里,中共的敌人就是美国,而中共的跟屁虫居然往美国跑。"请问相关人士是谁,请给出来源。你老拿法轮功造谣媒体说事,以此来否定广大爱国青年真心希望祖国强大,积极推进改革开放的努力,确实是以偏概全。中国高级领导人多次重申过,中美关系是当今世界最重要的双边关系。3月14日,温家宝记者会明确表示,会帮助美国增加就业。温家宝是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他的表态能代表政府态度。请问中国政府都没有说中共的敌人是美国,还要帮美国增加就业。你是如何得出这个结论的“中共的敌人就是美国”,估计你也是反对中国政府的人,要不为什么会得出跟反对中国政府的人一样的结论。--Ahmao留言2012年3月21日 (三) 02:02 (UTC)[回复]
看来阁下的确需要搞清楚WP:可供查证等编撰规则,维基只能依据可靠来源的内容进行引述,其余的网友如何如何不属于维基介入的地方。而且“网友”是个根本无法界定的泛称,何来您要求的“所有”?更加不可能存在“所有网友”针对谁的问题。就此事,也只有特定的一群有政治偏好的其中把司马南当作专注目标的那一部分(会上网和不上网的)人才会对司马南的相关事情感兴趣。请阁下记住維基百科不是宣傳工具让您来代表您所谓的“所有网友”对司马南来提出批评或为其颂扬公德,維基百科不是用来发表见解的地方。现在在此的讨论的就是依据相关可查证实的各个引用来源做为编撰本条目的内容。相关版本的论述是“各类不满中国政府的政治势力便借机添油加醋编制和散布言论,以攻击他们所认为的中国政府辩护人司马南”,该论述依照可查证实的各个引用来源[19][20][21][22]进行平衡编撰,这个就符合中立原则。您在2012年3月20日 (二) 21:55 (UTC) 用所谓的“单凭司马南个人观点”的以偏概全,而后有在(2012年3月21日 (三) 02:02 (UTC) )“法轮功媒体等同于所有网友”的以偏概全,我认为,很可能都完全是出于您某种没有说出来的目的的借口而已。
请阁下注意,本条目是关于司马南的,不是关于您原创的“法轮功和或所谓的‘所有网友’之间的代表权力关系”的问题的。相关段落论述的是司马南受到一定的言论攻击事情,所以相关的编撰只需要以及可查证实的各个引用来源阐述攻击方的言论和司马南的言论就已经做到了平衡中立。您要是对“反对司马南的相关派别的代表性”问题表达意见,请阁下到您的网站表达或去别的媒体投稿。
而您的另外一个借口“很多反对司马南的人,恰恰是肯定改革开放,支持党中央方针政策路线的人。”也完全是您的原创性发挥,缺乏和本段落所涉及的司马南相关事件能联系起来的可查证实的各个引用来源,除非您找到相关可查证实的各个引用来源来支持您的编撰。请阁下注意维基不是论坛,这里不是对与条目编撰无关议题展开扩展讨论的地方,“反对司马南的派别组成”问题不适于放到维基的本条目进行探讨。
恩,您对五毛党见解很独特,请您自己去您的个人网路发挥去。或者,放到Talk:五毛党去讨论如何扩展相关条目
最后再提醒阁下一遍,维基编撰只能依据可靠来源的内容进行编撰。--SH9002留言2012年3月21日 (三) 03:48 (UTC)[回复]
"我认为,很可能都完全是出于您某种没有说出来的目的的借口而已。"凡事要讲求证据,不然就是恶意揣测和无理构陷。你倒说说是什么目的?--Ahmao留言2012年3月21日 (三) 04:18 (UTC)[回复]
Ahmao阁下注意!! 维基不是论坛,这里不是对“与条目编撰无关议题”展开扩展讨论的地方。并请依据可靠来源的内容进行编撰和相关探讨。--SH9002留言2012年3月21日 (三) 04:27 (UTC)[回复]

SH9002恐怕曲解了可供查證。可供查證的東西到了維基百科,自己動手寫的時候不是原封不動的寫,而是要自己再選擇中立的語氣敘述。微博我之前說了,當事人的微博不是不能引,但是還是要少引,何況你要證實的東西在兩個微博都有證明,一個足矣。最後,我看你在上面對別人都是一口一個「藉口」,這態度可不怎麼樣。來這裡是編輯還是損人?如果禮節都講不通,那就達不到維基協作最終達到信達雅的目的了。--Zhxy 519留言2012年5月3日 (四) 14:38 (UTC)[回复]

Zhxy 519阁下,请您自己注意,您本人参与条目内容更改[23][24][25][26],却为了加强您自己要更改的文字版本[27]的权威性,自己挂一个{{subst:COI}}的告示牌,制造责难别人有所谓“WP:利益冲突”的假象,您觉得您Zhxy 519阁下自己在此条目的这类行为恰当吗?
在本段讨论中,本人在和其他人的之前讨论中[28],已经详述了,相关文字完全基于相关事件中攻击司马南方面的资讯以及司马南本人自我辩护双方面可查证来源的论述的,没有偏袒任何一方的不平衡的比重[29]
如,既有来自反对现中国政府的“希望之声”信息的[30]以及来自司马南的[31]
而且更重要的,相关的整段文字只是事件回溯,根本不存在为某种理念组织宣传的所谓WP:利益衝突问题。请Zhxy 519阁下,您自己去查查本人在维基的所有编撰历史记录,本人和本条目人物根本就没有什么关系,更加不是为了推广本条目人物或其相关的什么理念或组织而加入维基编撰的,何来的所谓“WP:利益衝突????? 您自己的挂告示牌的这个举动难道不是张冠李戴吗?您是凭借什么证据来指责本人和条目有您所谓的利益关系[32][33]Zhxy 519阁下您自己的行为[34][35][36]实在说不过去吧?您自己的这类行为何以要责难所谓的“别人损人”呢?请阁下在利用管理员职权挂{{subst:COI}}的告示牌之前,先仔细研读下相关的“WP:利益衝突”的内容。谢谢
关于你要删除的东西引用来源,本人也在编辑摘录说明了[37],不同引用有目的不同,其中一个引用是关于司马南出行大致目和内容的,这个问题恰恰是您的所要用的“网上”一词所挑刺的[38]。而且“网上”这类词指代不清[39],网上言论多种多样,有利用网路反对司马南的,也有支持司马南的,请您参见WP:不要模稜兩可,您用“网上”这种模棱两可的词语来单方面突出攻击司马南的言论,难道合适吗?。
还有,关于您挑刺[40]的“添油加醋”一词,请参考类似的加油添醋解释:“为夸张或渲染的需要,在叙事或说话时增添原来没有的内容”,这就与本事件中攻击司马南的相关言论的实质相符。因为在司马南自辩前、自辩后,那些相关言论攻击方,始终就没有提出任何证据证实那些言论所称的“司马南妻小移民美国”、“潜逃出国”、“接受媒体参访号称‘反美是工作,去美国是生活’”等东西。中文用语中把为“在叙事或说话时增添原来没有的内容”就是用“添油加醋”这个成语来精炼的,根本和您主观认为的“好”与“坏”没有任何关系。您这种[41]用“网上”一类模棱两可的词语来单方面突出攻击司马南的言论地位、并删除基于正反方可查证来源而用符合事件过程的中文成语精炼表述之相关内容的行为恰恰很不适当。
--SH9002留言2012年5月4日 (五) 02:55 (UTC)[回复]

“网上”一类词语违反WP:不要模稜兩可,据此来替换原本基于正反两方可查证来源的用句,以突出攻击条目人物相关言论的做法,违反WP:生者傳記

(关于,原句:“各类反中国政府的政治势力便借机添油加醋编制和散布言论”,被替换为“網上多有嘲諷言論”)

在此特别提醒,请要做和Zhxy 519类似编辑,用了违反“WP:不要模稜兩可”规定的版本的编辑们注意了。“网上”、“有人”等一类词语是模稜兩可的。 “网上”这类词指代不清,网络是个公用平台,其中的言论多种多样,对于任何方面都有,正方和反方的共存。就本条目人物而言,有利用网路反对司马南的,也有支持司马南的。
注:WP:不要模稜兩可[42]

故此,用“网上”这么一个模稜兩可的通称,来突出攻击司马南的言论显然是违反实质的中立,从而有损WP:生者傳記
还有,Zhxy 519阁下非常粗糙的编辑做法就是,为了突出攻击司马南的言论,仅仅简单地用模稜兩可的 網上[哪個/哪些?]多有嘲諷言論” 替换了原本的 “各类不满中国政府的政治势力便借机添油加醋编制和散布言论,以攻击他们所认为的中国政府辩护人司马南”,但却仍然留下了原句所用的来自双方的可查证引用来源,也就是包括了司马南自我辩护内容的来源,即[43][44][45][46][47]。司马南的自我辩护是嘲讽言论吗?而且相关那些发布言论方自己无法进一步提供证据的言语,如“司马南妻小移民美国”、“潜逃出国”……,的内容,完全属于诽谤的范畴,用所谓“嘲讽”来一笔带过,显然不适当,有损WP:生者傳記。这样的编辑内容是很不恰当的。
在此再次重申一遍原本的相关文字中的,“各类不满中国政府的政治势力便借机添油加醋编制和散布言论,以攻击他们所认为的中国政府辩护人司马南”的论述,完全是基于该相关事件中攻击司马南方面的资讯以及司马南本人自我辩护双方面可查证来源的综合,既非Zhxy 519阁下所谓的“原封不動的寫”,也没有偏袒任何一方的不平衡的比重[48]。也就是说,既依据了来自攻击司马南一方的,如“希望之声”媒体(也是反现中国政府)的信息[49]以及来自司马南的[50]根本就不存在某些编辑所要指称的“不中立”。请相关方,不要仅仅套用个口号为己服务,而务必自己去仔细地阅读WP:NPOV的内容[51]
还有,关于如Zhxy 519阁下等人要挑刺[52]的“添油加醋”一词,请参考类似的加油添醋的词义解释:“为夸张或渲染的需要,在叙事或说话时增添原来没有的内容,这就与本事件中攻击司马南的相关言论的情况是相符。因为无论是在司马南自辩前、自辩后,那些相关言论攻击方,始终就没有提出任何证据证实那些言论所称的“司马南妻小移民美国”、“潜逃出国”、“接受媒体参访号称‘反美是工作,去美国是生活’”等东西。而司马南本人的信息来源只是证实了相关言论中所提到出行出了人身以外,其余的内容,“司马南妻小移民美国”、“潜逃出国”、“接受媒体参访号称‘反美是工作,去美国是生活’”什么的都一直属于“增添原来没有的内容”的范畴。中文用语习惯中,把“在叙事或说话时增添原来没有的内容”就是用“添油加醋”这个成语来精炼的。就如,某人经过法律审判判定犯罪了,那么相关人就会被叫成服刑人、罪犯(服刑中的)或更生人(服完刑期的),根本和某些主观认为的“好”与“坏”没有任何关系。再重复一遍,如果还有其余的表达同样(在叙事或说话时增添原来没有的内容)的意思之其他用语仍然可以找出来探讨嘛。
最后,关于Zhxy 519上挂{{subst:COI}}的告示牌的做法,根本属于滥用行为。依据其本人的维基编辑历史记录,他在2012年5月3日 (四) 14:30 添加了{{subst:COI}}标签,在2012年5月3日 (四) 14:38 来此讨论页,对本人(SH9002)发言,显然是相关行为是为了针对本人,而挂此{{subst:COI}}的告示牌的。问题是他根本没有再在本对话页中或其他对话中,进一步提供任何能证实{{subst:COI}}所要求的,探讨WP:利益衝突的实质问题的任何证据,去针对本人作证他想要认为的在WP:利益衝突所限定的涉及“利益衝突範圍包括為自己或其他個人作宣傳,或是為某種理念、某組織作宣傳。”的内容。请Zhxy 519阁下查查本人在维基的所有编撰历史记录。本人和本条目人物根本就没有什么关系,更谈不上是为了推广本条目人物或其相关的什么理念或组织而加入维基进行编撰的,何来的您所要指称的“WP:利益衝突(请别无视事实,即相关的整段文字只是事件回溯,根本不存在WP:利益衝突所针对的为某种理念组织宣传)?  您是凭借什么证据来指责本人和条目有您所谓的利益关系[53][54]?请阁下,先仔细研读下相关的“WP:利益衝突”的内容,不要滥用维基的编辑工具。谢谢!!
依据上诉陈述,将取消被滥用的{{subst:COI}}标签,取消“网上”一类违反WP:不要模稜兩可的用词、以及从而导致的违反WP:生者傳記的编辑行为,恢复原本基于正反两方可查证来源的用句。
(据此的恢复编辑:2012年5月5日 (六) 04:57‎ SH9002)
--SH9002留言2012年5月5日 (六) 04:47 (UTC)[回复]
不能模棱兩可不是讓你用不中立觀點描述。何況了,你要那麼具體幹什麼,想罵誰?--Zhxy 519留言2012年5月5日 (六) 07:19 (UTC)[回复]
阁下你的做法根本不符合WP:BLP,你用行为也不符合WP:AWW,那里说的明白,不支持你的行为。任何回退你这类违反WP:BLP的行为不受WP:3RR的限制。--SH9002留言2012年5月5日 (六) 07:33 (UTC)[回复]
胡亂引用方針有意思嗎?就為了維護司馬南?--Zhxy 519留言2012年5月5日 (六) 07:35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