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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kipedia:申请解除权限: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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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恐是原罪,他的每一筆編輯都會自動有已巡查。--[[User:Manchiu|千村狐兔]]([[User talk:Manchiu|留言]]) 2024年11月8日 (五) 23:56 (UTC)
*::::這恐是原罪,他的每一筆編輯都會自動有已巡查。--[[User:Manchiu|千村狐兔]]([[User talk:Manchiu|留言]]) 2024年11月8日 (五) 23:56 (UTC)
*::::: 您的意思是?既然巡查员有[[WP:巡查豁免权]]的所有权限,那么我认为滥用后者范围内的权限也应该除去巡查员的权限(除非能够只除去“使自己的编辑自动标记为已巡查”这项权限) --[[User:Wnotieagusdr|Wnotieagusdr]]([[User talk:Wnotieagusdr|留言]]) 2024年11月9日 (六) 10:55 (UTC)
*::::: 您的意思是?既然巡查员有[[WP:巡查豁免权]]的所有权限,那么我认为滥用后者范围内的权限也应该除去巡查员的权限(除非能够只除去“使自己的编辑自动标记为已巡查”这项权限) --[[User:Wnotieagusdr|Wnotieagusdr]]([[User talk:Wnotieagusdr|留言]]) 2024年11月9日 (六) 10:55 (UTC)
*::::::本案核心就是被提請用戶有否濫用權限,比方說濫用巡查權標記不合格的新條目。但目前看來似乎沒有?--[[User:Manchiu|千村狐兔]]([[User talk:Manchiu|留言]]) 2024年11月12日 (二) 11:33 (UTC)
*::::::: 不完全是这样吧,至少滥用权限的范围应该是不局限于“巡查”的——比如正在讨论的“使自己的编辑自动标记为已巡查”这一权限。{{pb}}如果这条“路”也走不通,那我也确实提不出更多意见了。我只能说,一个人申请权限十多年([[Wikipedia:權限申請/申請巡查權/存檔/2012年#User:Wetrace|1]]、[[Wikipedia:權限申請/申請回退權/存檔/2012年#User:Wetrace|2]]),却[[#c-Wnotieagusdr-20241029142200-Allervous-20241028051200|几乎不曾使用]],还无法除权,实在太…… --[[User:Wnotieagusdr|Wnotieagusdr]]([[User talk:Wnotieagusdr|留言]]) 2024年11月16日 (六) 13:18 (UTC)
*::::::::明白支持除權用戶的顧慮。我之後說說我的看法吧。--[[User:Manchiu|千村狐兔]]([[User talk:Manchiu|留言]]) 2024年11月17日 (日) 11:05 (UTC)
*:::::中維好像沒有逐筆編輯巡查吧,好像只有新頁面才需要巡查吧--[[U:AINH|<span style="background:#ccc;padding:0px 4px">某人</span>]][[UT:AINH|<span style="background:#888;padding:0px 4px;color:#fff">✉</span>]] 2024年11月9日 (六) 16:24 (UTC)
*:::::中維好像沒有逐筆編輯巡查吧,好像只有新頁面才需要巡查吧--[[U:AINH|<span style="background:#ccc;padding:0px 4px">某人</span>]][[UT:AINH|<span style="background:#888;padding:0px 4px;color:#fff">✉</span>]] 2024年11月9日 (六) 16:24 (UTC)
*:::::: {{ping|AINH}}是吗?那[[Special:Log/patrol|巡查日志]]里对编辑的巡查是?何况,要真没有,那“使自己的编辑自动标记为已巡查”的意义何在?…… --[[User:Wnotieagusdr|Wnotieagusdr]]([[User talk:Wnotieagusdr|留言]]) 2024年11月10日 (日) 02:08 (UTC)
*:::::: {{ping|AINH}}是吗?那[[Special:Log/patrol|巡查日志]]里对编辑的巡查是?何况,要真没有,那“使自己的编辑自动标记为已巡查”的意义何在?…… --[[User:Wnotieagusdr|Wnotieagusdr]]([[User talk:Wnotieagusdr|留言]]) 2024年11月10日 (日) 02:08 (UTC)
*:::::::就是創建的新頁面免巡查呀--[[U:AINH|<span style="background:#ccc;padding:0px 4px">某人</span>]][[UT:AINH|<span style="background:#888;padding:0px 4px;color:#fff">✉</span>]] 2024年11月10日 (日) 05:54 (UTC)
*:::::::就是創建的新頁面免巡查呀--[[U:AINH|<span style="background:#ccc;padding:0px 4px">某人</span>]][[UT:AINH|<span style="background:#888;padding:0px 4px;color:#fff">✉</span>]] 2024年11月10日 (日) 05:54 (UTC)
*::::::::等等,那怎麼有其他具有巡查權限的用戶說可以,而且還示範?這是不是那邊理解認知出現錯誤??--[[User:薏仁將|薏仁將]]🍀 2024年11月10日 (日) 07:34 (UTC)
*:::::::::可以逐笔编辑巡查。可以在开启'''参数设置-管理工具-在最近更改及监视列表标记未被其他人检查过的新编辑'''后在编辑历史等处查看对单笔修订的巡查情况。参见:[[Wikipedia:最近更改巡查小工具]]--<span style="font-family:Papyrus;color:#e67e22;">[[User:Heihaheihaha|HeihaHeihaHa]]-</span><b style="color:#e67e22;transform:rotate(+2deg);display:inline-block">[[麻瓜]]</b>了……([[User talk:Heihaheihaha|留言]]) 2024年11月10日 (日) 07:49 (UTC)
*::::::::::但按照你维方针,对单笔修订标记为“已巡查”还不是巡查员工作的预期行为。你维对巡查员工作的预期是'''新页面巡查''',即'''只标记条目的第一笔修订''',对后续其它编辑版本的修订未在巡查员有关方针中有所要求、描述,也不会体现在[[Special:最新页面]]中。--<span style="font-family:Papyrus;color:#e67e22;">[[User:Heihaheihaha|HeihaHeihaHa]]-</span><b style="color:#e67e22;transform:rotate(+2deg);display:inline-block">[[麻瓜]]</b>了……([[User talk:Heihaheihaha|留言]]) 2024年11月10日 (日) 07:54 (UTC)
*:::::::::::那意思就是即便巡查員做出編輯行為(也可能是修改)皆會在摘要欄位註記已巡查字樣對吧?--[[User:薏仁將|薏仁將]]🍀 2024年11月10日 (日) 08:08 (UTC)
*::::::::::::是的,有[已自动巡查]字样。--<span style="font-family:Papyrus;color:#e67e22;">[[User:Heihaheihaha|HeihaHeihaHa]]-</span><b style="color:#e67e22;transform:rotate(+2deg);display:inline-block">[[麻瓜]]</b>了……([[User talk:Heihaheihaha|留言]]) 2024年11月10日 (日) 08:26 (UTC)
*::::::有逐笔编辑巡查的,稍等,我这就巡查一笔Wnotieagusdr的编辑。--<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U:自由雨日|自由雨日]]</span>[[UT:自由雨日|🌧️]][[特殊:贡献/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0日 (日) 05:57 (UTC)
*::::::有逐笔编辑巡查的,稍等,我这就巡查一笔Wnotieagusdr的编辑。--<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U:自由雨日|自由雨日]]</span>[[UT:自由雨日|🌧️]][[特殊:贡献/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0日 (日) 05:57 (UTC)
*:::::::[https://zh.wikipedia.org/wiki/Special:%E6%97%A5%E5%BF%97?type=&user=%E8%87%AA%E7%94%B1%E9%9B%A8%E6%97%A5&page=Wikipedia%3A%E7%94%B3%E8%AF%B7%E8%A7%A3%E9%99%A4%E6%9D%83%E9%99%90&wpdate=&tagfilter=&wpfilters%5B%5D=patrol&wpFormIdentifier=logeventslist 好了。这就是逐笔编辑巡查。] ——<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U:自由雨日|自由雨日]]</span>[[UT:自由雨日|🌧️]][[特殊:贡献/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0日 (日) 05:59 (UTC)
*:::::::[https://zh.wikipedia.org/wiki/Special:%E6%97%A5%E5%BF%97?type=&user=%E8%87%AA%E7%94%B1%E9%9B%A8%E6%97%A5&page=Wikipedia%3A%E7%94%B3%E8%AF%B7%E8%A7%A3%E9%99%A4%E6%9D%83%E9%99%90&wpdate=&tagfilter=&wpfilters%5B%5D=patrol&wpFormIdentifier=logeventslist 好了。这就是逐笔编辑巡查。] ——<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U:自由雨日|自由雨日]]</span>[[UT:自由雨日|🌧️]][[特殊:贡献/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0日 (日) 05:59 (UTC)
*:::::: 抛开有没有逐笔编辑巡查的问题;就论新页面,我认为也存在不当。看此条目——Wetrace[[Special:PermaLink/80270847|刚创建]]、[[Special:PermaLink/80270915|最后一次修改后]],以及他人的[[Special:Diff/82161167|中立化]] --[[User:Wnotieagusdr|Wnotieagusdr]]([[User talk:Wnotieagusdr|留言]]) 2024年11月16日 (六) 13:10 (UTC)
* 參考先例。我會把這個提報當作對被提報人的警示。因這些權限都是信任權限,故理應行為良好。唯封禁是與編輯戰相關,未有嚴重濫權。故參考前例,當作提示。-[[User:Manchiu|千村狐兔]]([[User talk:Manchiu|留言]]) 2024年12月3日 (二) 01:12 (UTC)
*{{User|漠南史韵翁}}
*:{{Status|新提案}}
*:需複審或解除之權限:IP封鎖豁免者
*:理由:[[WP:IAR]][[:en:WP:CBAN]],[[Special:固定链接/85151166#漠南史韵翁]],已经被不限期封锁
*:[[U:Allervous/訪客簽名區|<span style="color:#39C5BB;">Allervous</span>]][[UT:Allervous|<span style="color:#FF0099;">シカ部・ざ・ろっく!</span>]] 2024年12月1日 (日) 10:22 (UTC)
*:小小疑问,以其目前被无限期封禁的状态,他能如何滥用此权限?--<span style="font-family:Papyrus;color:#e67e22;">[[User:Heihaheihaha|HeihaHeihaHa]]-</span><b style="color:#e67e22;transform:rotate(+2deg);display:inline-block">[[麻瓜]]</b>了……([[User talk:Heihaheihaha|留言]]) 2024年12月1日 (日) 11:47 (UTC)
*::不是“滥用权限”啊,是“已封禁或除权用户复审” ——<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U:自由雨日|自由雨日]]</span>[[UT:自由雨日|🌧️]][[特殊:贡献/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日 (日) 11:51 (UTC)
*:::我是指此提案不包含在[[Wikipedia:IP封禁豁免#移除權限]]所列举之情形中,以及除去其IPBE在效果上等同于禁制其编辑其用户讨论页。不过就目前的情况看,他有没有这个权限都一样了。--<span style="font-family:Papyrus;color:#e67e22;">[[User:Heihaheihaha|HeihaHeihaHa]]-</span><b style="color:#e67e22;transform:rotate(+2deg);display:inline-block">[[麻瓜]]</b>了……([[User talk:Heihaheihaha|留言]]) 2024年12月2日 (一) 12:22 (UTC)
*::::咦,可是前段时间刚有个被永封用户Kone718被这样迅速除权(见[[Wikipedia:申请解除权限/存档/2024年#已封禁或除权用户复审|存档]]) ——<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U:自由雨日|自由雨日]]</span>[[UT:自由雨日|🌧️]][[特殊:贡献/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日 (一) 12:35 (UTC)
*:::::从“判例”看,这种操作是合理的?由于移除IPBE对GFW内的用户在效果上基本等同于禁制被封禁用户编辑其用户讨论页,这样的默认的移除权限是否合适?--<span style="font-family:Papyrus;color:#e67e22;">[[User:Heihaheihaha|HeihaHeihaHa]]-</span><b style="color:#e67e22;transform:rotate(+2deg);display:inline-block">[[麻瓜]]</b>了……([[User talk:Heihaheihaha|留言]]) 2024年12月2日 (一) 14:05 (UTC)


== 請辭或棄去無用權限 ==
== 請辭或棄去無用權限 ==

2024年12月3日 (二) 01:12的最新版本

包含引用自维基百科:解除權限方針 當任何依據權限申請方針獲得權限的用戶有濫用權限的嫌疑,任何用戶均可以在本頁舉報,由其他用户讨论是否除权。舉報時請附上相關證據,否則大家難以處理舉報者的申請。

當管理員封禁任何一位依從權限申請方針獲得權限的用戶時,請同時提報,讓其他用戶覆核考慮是否為之除權。遇緊急情況時管理員可以暂时取消權限,但必須立即在本頁报告,讓其他管理員進行覆核。

決定投訴成立與否請考慮以下原則:

  1. 蓄意犯規:如果有證據相信對方是刻意、不懷好意或故意地違規,例如知道犯了不顯眼的事不會被人舉報,所以不時犯錯,這樣也應該除權。
  2. 草率行事:如果用戶粗心大意多次誤用或亂用權限,或別人要求他回避(因涉利益衝突)時他還執意行事,雖然他未必是惡意,但可能證明他不懂如何有效地運用手上的工具,也應該除權。
  3. 執於己見:因為權限應該用作執行社群共識或防止破壞等,而不是解決矛盾或衝突的工具,一意孤行、過於執著或不聽取人家意見的用戶,也應該除權。
  4. 沒有悔意:每個人也有犯錯的時候,知錯能改善莫大焉,所以用戶的態度,是否真心改過,會否謹言慎行,會否重犯等也是考慮除權的因素。

对于先前已生效的除权有异议的用户也可以到本頁要求进行复审。另外當超過六個月沒有任何編輯活動,在本頁報告後如查明屬實便即時除權。又如果依從權限申請方針獲得權限的用戶希望辭去職務或放棄既得權限,也請於本頁提出申請。又或者自行移除回退员、巡查员、大量信息发送、巡查豁免、大量帳戶建立、檔案移動和IP封禁豁免的权限,如此做的用户在移除操作结束后的两个月内不可再次申请该权限。管理员会在对用户授权时酌情考量该用户的权限变化情况,游戏上述自行除权规则的用户可能会招致封禁。

任何用戶都可自由地於本頁申請中發表意見,管理員當應盡量考慮各用戶的意見。

管理員可就事情輕重作以下處理:

  • 駁回:理據不足,駁回申請;
  • 提醒:用權欠妥,易惹爭議,未違方針,則僅需提醒;
  • 警告:行為不當,有違方針,但有所考慮,則警告而暫不除權;
  • 停權:暫且除權;應按輕重訂下期限,期限一至,則恢復其權;
  • 撤權:撤销权限,但可再申请;
  • 禁止申請:禁止申請權限,不過務須訂下期限。

提报时请复制下框内容并按需求填写,置于相应提请部分最下方:

*{{User|提报的用户名}}
*:{{Status|新提案}}
*:需複審或解除之权限:
*:理由:
*:~~~~

提示:全域IP封禁例外不適用於繞過本地IP封禁,因此獲全域IP封禁例外權限者,無必要要求除權;全域回退員持權比本地回退權更多,但无abusefilter-log-private權限,不应除權;全域管理員不適用於中文維基百科。

滥用权限

[编辑]
  • The3moboi讨论 | 貢獻
    狀態:   新提案
    需复审或解除之权限:回退權
    理由:The3moboi君似乎認爲移動「不符合Wikipedia:重定向#何時可移動而不留重定向條件而符合其所言情形的重定向」有時亦可不留重定向,對此權限認知不足,不應在近期持有包含不留重定向權限的權力。
    Gohan 2024年11月2日 (六) 09:01 (UTC)[回复]
    請@The3moboi君至此處說明,謝謝。--薏仁將🍀 2024年11月2日 (六) 09:15 (UTC)[回复]
    @神秘悟饭薏仁将一般情况下,都会将原有的译名移动不留重定向,除非这个译名已有大量的来源常用。亦有部分当年大批量创建的地名条目,而后却被google地图数据误用,却并未广泛见于新闻报道中。有一定使用率译名必然可以保留作重定向,包括那些与原文发音相差甚远的译名。一些村庄地名条目在通常情况下本就没有多少关注度(如乌克兰),社群的意见在一般情况下都是倾向于修正且不留重定向的。--The3moboi留言2024年11月2日 (六) 09:39 (UTC)[回复]
    一般情况下,都会将原有的译名移动不留重定向”显然是不合理的。--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1月2日 (六) 09:43 (UTC)[回复]
    @自由雨日或许我解释得不清楚,但是常见的误译名可以留重定向,说的是一般情况下没有或很少媒体引用,谷歌搜索无结果,与原文发音相差甚远的不当译名。--The3moboi留言2024年11月2日 (六) 09:50 (UTC)[回复]
    您說的情況與提案人給與的規範指引似乎對不上來喔…您確定這是通常的情況?--薏仁將🍀 2024年11月2日 (六) 09:51 (UTC)[回复]
    @薏仁将我说常见的情况是指那一些村庄的条目,其译名没有或很少被引用,如果原名有使用或许我可以恢复?--The3moboi留言2024年11月2日 (六) 09:57 (UTC)[回复]
    如果您認為您持有的理據屬於合理狀態,那麼後續請你靜待管理員審酌,也許等待的過程會很煎熬,不過還請稍後,週末了,建議您可以放慢自己的步調,或者放自己一天假期,休息後再回來也不錯,別把自己繃太緊,祝週末編安順遂愉快:)--薏仁將🍀 2024年11月2日 (六) 10:04 (UTC)[回复]
    本論:不留重定向是管理人員權限。管理人員權限若有關於行權的明確方針指引,則應依規行權,除非特殊情形。閣下所言情形顯然普遍,不可豁免。若執意認爲一般情形的行權亦可不合規,即應除權。譯名等具體問題無需討論,下文可略。
    • 餘論一:閣下所不留的重定向不僅不合WP:R#何時可移動而不留重定向WP:速删等條件,甚至會被指符合WP:R#重定向的用途WP:R#KEEP(例如從關鍵評論網搜尋或跳轉丘胡耶夫而「丘胡耶夫」可能被指為「有用」、「有助于以某些特定的用语来搜索」的「別名」或「不同稱呼」)。連在存廢討論都無把握能夠刪除的重定向,竟然不經管理員審查及他人獲悉或討論獨自消除,不離譜嗎?這種重定向又有多大比例在過往存廢討論獲得刪除共識?
    • 餘論二:如其他人有多次類似行徑,歡迎舉證。您所認定的「社群的意見」未見於WP:R#何時可移動而不留重定向WP:速删甚至WP:删除等方針指引,果真存在?以我個人而言,在「移動請求」頁面一般聚焦有意義的標題,自動屏蔽無意義的音譯名,但不意味可接受違規的移動,惟因監察無意義音譯名移動索然無味、付出極多。不留重定向則更加隱蔽、更難監察。相似心態者大概不止一人。而在站外亦常有對譯名更動或消失的詬病,不乏用戶,其常見程度惟有政治立場爭議能夠穩贏。
    • 餘論三:雖本不想給人補翻譯史課,以免顯得「頤指氣使」,但是不得不説現存無數音譯名不從原語言或其祖語而來,甚至是從錯誤發音而來。您在幾天前所用的或然句十分堪憂。
    --— Gohan 2024年11月4日 (一) 11:02 (UTC)[回复]
    Gohan在权限申请那边的四个例子里我觉得“多夫然斯基”他不留重定向应是对的,翻历史“多夫然斯基”好像就是他制造的,而且谷歌使用频率没那么多。“马基-札伊·彼德”[1]、“比洛泽尔西克”[2]、“丘胡耶夫”[3]也不是特别多来源使用,也很大概率是维基百科外溢的,我觉得不留重定向就是正确的,换我我也会不留重定向。但这不代表我认同The3moboi的所有操作,事实上有不少操作我亦不认同,只是我觉得不必过于责怪The3moboi阁下的行为。--微肿头龙留言2024年11月2日 (六) 12:02 (UTC)[回复]
    自建自刪合規,其餘則不然。其餘回應見上。(譯名在正規來源存在但)「不常見」之情形未載於WP:RWP:速删WP:删除等方針指引,不過在下認爲可送交存廢討論(WP:DP#REASON-14),動用隱蔽的不留重定向則十分不合情理。--— Gohan 2024年11月4日 (一) 11:03 (UTC)[回复]
    @神秘悟饭我不认同阁下的意见。如果某一译名在网上出现就可以拥有重定向会造成重定向泛滥,上述被不留重定向移动者都未有过多用例。自然,留着也是无害,但我认为删掉也可。让The3moboi持权本意就是不必大量提删,既浪费他的时间也浪费管理员的时间,因为过往经历来看基本肯定被删(如果是涉及乌克兰地名的话,主要乌克兰议题参与者都偏向认同应消灭此类重定向,或许你可到那边提问)。我相信授权的管理员也有考虑到这一点。如果这样也不可以不留重定向,那么主要从事译名修正的编者几乎都需除掉有关权限,或者说需要重新教育一下何时应该不留重定向。乌克兰议题上还有一位@TuhansiaVuoria(巡查豁免者)也常不留重定向[4],且已经这么做了一年多,按阁下的说法该用户也对相关权限认知不足,应立即除权。(其实我对他们的部分不留重定向操作也有意见,但大体认同他们的操作,暂未看到有非常过分之举)--微肿头龙留言2024年11月5日 (二) 01:55 (UTC)[回复]
    (~)補充:有些重定向是被部分编者乱移产生的(移动未附理由),此是否符合Wikipedia:重定向#何時可移動而不留重定向所提及的G3?--微肿头龙留言2024年11月5日 (二) 02:06 (UTC)[回复]
    可如此標記並不留。不過自我質疑之後,其全部回應都未提出如此辯解;而且你我都知道,除此以外,其大量不留重定向仍不合任何條件。--— Gohan 2024年11月8日 (五) 08:14 (UTC)[回复]
    • 不針對任何人、任何專題、任何地名。個別專題的不成文説法不應凌駕清晰明確的權限方針指引。任何持權人維持如此這般認知,都應除權。
    • 無理的提刪才會浪費管理員時間。莫須有的提刪不少,提刪這種重定向爲何會比其他類型提刪更浪費管理員時間?
    • 這種重定向,我不會去建,也不鼓勵他人去建;但若想消除,依法行事。
    • ( π )题外话:最近有人因持續以不當理由提請速刪而被禁制,有關警告語是「只有嚴格符合準則的情況才能提請快速刪除」。假如持續不依Wikipedia:重定向#何時可移動而不留重定向不留重定向仍能盛行、不被除權,被禁制的申請速刪者相對可言含冤。但願不留重定向的警告語不會變成「不留重定向不需嚴格符合準則,甚至不需要符合準則」。
    --— Gohan 2024年11月8日 (五) 08:13 (UTC)[回复]
    @神秘悟饭建議舉些案例,方便查核。——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1月2日 (六) 13:57 (UTC)[回复]
    其實維持此種認知即不應持權,無需行動實例。案例此前已述:對馬基-札伊·彼德丘胡耶夫不留重定向,但此二名已見於主流媒體上報關鍵評論網,且不「明顯比導向目標更廣泛」,顯然不符合Wikipedia:重定向#何時可移動而不留重定向(主要是快速刪除)條件。比洛澤爾西克Google)等亦有類似嫌疑。--— Gohan 2024年11月4日 (一) 11:05 (UTC)[回复]

逾六个月没有任何编辑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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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封禁或除权用户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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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辭或棄去無用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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