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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斌: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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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6月20日 (四) 02:28的版本

法治斌
性别
出生(1951-05-26)1951年5月26日
逝世2003年6月18日(2003歲—06—18)(52歲)
职业教授
学历

法治斌(1951年5月26日—2003年6月18日),已故臺灣憲法行政法學者。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系學士,維吉尼亞大學法學院比較法學碩士、法學碩士、法學博士。1980年起任教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系,1990年擔任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系系主任暨研究所所長。2003年5月19日獲前中華民國總統陳水扁提名出任司法院大法官,2003年6月18日因心肌梗塞病逝於台北市立仁愛醫院,享年53歲[1]

生平

法治斌教授,祖籍山東膠縣,於1951年5月26日出生於臺灣省新竹縣。1969年畢業於臺北市立成功高級中學,1973年畢業於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系,取得法學士學位。1976年取得美國維吉尼亞大學法學院比較法學碩士學位,隔年取得該校法學碩士學位,並於1979年取得該校法學博士學位,並擔任該校研究員。1980年回國擔任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系客座副教授,隔年便擔任該系專任副教授,並於1986年升任該系專任教授。1988年獲得第26屆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補助,前往維吉尼亞大學法學院進修,擔任訪問學人。1990年出任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系系主任暨研究所所長。1992年當選第二屆國民大會全國不分區代表,並擔任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法律學門召集人。1995年擔任中央研究院歐美研究所訪問學人,1998年擔任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法律學門召集人諮議委員,並獲選為教育部優秀教育人員。同年參與發起並籌備設立中華民國行政法學會(後改名為臺灣行政法學會),並擔任首任秘書長,並於2001年連任。2003年獲得美國傅爾布萊特資深學者赴美研究獎助金及第41屆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補助科技人員國外短期研究半年。2003年5月19日獲陳水扁總統提名,出任修憲後第一屆不分屆次之司法院大法官,惟於2003年6月18日,因心肌梗塞遽逝於臺北市立仁愛醫院(現為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仁愛院區),享年53歲[2]

研究領域

法治斌教授是臺灣第一位留學美國專攻憲法學,並取得法學博士學位返國任教的學者,其研究領域兼及憲法、行政法與中國大陸法制;於憲法學上專注於平等權言論自由之研究,是臺灣學界引介美國憲法上平等權理論與審查基準之先驅。對於言論自由之研究,特別是保障少數言論如猥褻言論,著力甚深。其研究著作等身,研究成果屢獲肯定,數度獲得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研究獎勵,並分別於2000年及2002年分別擔任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499號及第553號解釋之專家鑑定人。

主要著作

法治斌教授著作等身,分別將其論文匯集成冊,出版四冊論文集:

  1. 1985年出版《人權保障與釋憲法制》,憲法專論(一)。
  2. 1994年出版《人權保障與司法審查》,憲法專論(二)。
  3. 2003年出版《法治國家與表意自由》,憲法專論(三)。
  4. 2003年出版《資訊公開與司法審查》,行政法專論。

並於1996年出版《中華民國憲法》(與董保城合著)。

參考文獻

  1. ^ 法治斌教授紀念論文集編輯委員會編. 〈法教授治斌生平事略暨大事年表〉. 《法治與現代行政法學:法治斌教授紀念論文集》 初版 (台北: 元照出版). 2004: 735–743. ISBN 9572964208 (中文(臺灣)).  已忽略未知参数|month=(建议使用|date=) (帮助)
  2. ^ 自由時報. 大法官被提名人 法治斌猝逝. 臺北市: 自由時報. 2003年6月19日 (中文(臺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