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清: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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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職務 = 太子少保吏部尚書 |
| 最高職務 = 資德大夫正治上卿太子少保吏部尚書贈太子太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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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家 = 大明 |
| 國家 = 大明 |
2019年6月11日 (二) 03:01的版本
嚴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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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資德大夫正治上卿太子少保吏部尚書贈太子太保 | |
籍貫 | 山西承宣布政使司澤州直隸州沁水縣 |
族裔 | 漢族 |
字號 | 字公直、號寅所 |
諡號 | 恭肅 |
出生 | 嘉靖三年(1524年) 雲南都指揮使司雲南後衞 |
逝世 | 萬曆十八年(1590年) |
親屬 | 嚴子敬 (五世祖) 嚴鍈 (父) 施昱 (岳父) 嚴昌祖 (孫)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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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清(1524年—1590年),字公直、直甫[1],號寅所[2],諡恭肅,雲南都指揮使司雲南後衞人,明朝政治人物。官至太子少保、吏部尚書。
生平
嘉靖二十二年(1543年),嚴清鄉試中舉;嘉靖二十三年(1544年)联捷甲辰科進士,授陕西富順縣知縣,為官廉潔愛民,頗有名望。丁母憂歸鄉[3],之後起用邯鄲縣知縣。進入中央后,擔任工部主事、工部屯田司郎中[4],負責主持北京外城和皇陵,工程結束后,屬下沒有絲毫貪贓公款的行為。随后父亲去世[5],除服后,補兵部郎中,升任保定府知府,任內廢除每年的保定府到京師所承擔的庫役、賑災開墾荒地并逮捕盜賊,百姓將他與此前知府吳嶽齐名。歷遷易州副使、陝西參政、四川按察使[6]。隆庆元年,任四川右布政使[7],均以廉潔能干而闻名,朝廷官员屡次举荐[8]。
隆庆二年(1568年),嚴清以右僉都御史巡撫貴州[9]。未上任,改为四川巡撫[10]。他在四川任內擔任巡撫多年,下屬畏懼他的威嚴、相互勸誡并加以自律,所以一時之間四川官員少有貪贓違法的案件。他廢除了團操成都的安排,并接受番人入貢。當時陝西民變流竄作案到四川境內,當時巡按御史王廷瞻彈劾嚴清縱容流寇。當時大學士趙貞吉進言勸阻,隆慶帝不聽,命解除嚴清官職,嚴清遂辭職不出仕[11]。
萬曆二年(1574年),明神宗起用嚴清為山西巡撫[12]。不久,万历三年,改為貴州巡撫[13],歷任南京[14]、北京大理寺卿[15]。万历五年,任刑部右侍郎[16],同年改吏部右侍郎[17]、吏部左侍郎[18],万历六年,担任刑部尚書。當時張居正當政,各部尚書只有嚴清不攀附他。張居正死後,馮保家被抄,查到官員餽贈禮物的賬本,上面唯獨沒有嚴清名字,因此深得明神宗器重。恰逢吏部尚書梁夢龍被罷免,即以嚴清接替。他在任內對官員考察、任免親力親為,沒有官員侥幸升職。大臣們知道他廉洁简朴,都不敢找他请托办事。六个月后,他因病休息,明神宗之后仍多次询问内阁他是否康复。万历十五年,兵部尚书空缺,特以楊博先例,起用嚴清担任。然而使者抵达后,嚴清的病情更加严重,无法赴任。三年后,他因病去世。贈太子太保,諡恭肅[19]。
事迹
參考
- ^ 明分省人物考 ,12冊114卷 ,693
- ^ 明分省人物考 ,12冊114卷 ,693
- ^ 明分省人物考 ,12冊114卷 ,694
- ^ 明實錄:世宗實錄 ,434卷 ,7483
- ^ 明分省人物考 ,12冊114卷 ,694
- ^ 明實錄:穆宗實錄 ,11卷 ,319
- ^ 明實錄:穆宗實錄 ,18卷 ,515
- ^ 《明史》(列傳 ,224卷):嚴清,字公直,雲南後衞人。嘉靖二十三年進士。除富順知縣。公廉恤民,治聲大起。憂歸,補邯鄲。入為工部主事,歷郎中。董作京師外城,修九陵,吏無所侵牟,工成加俸。連丁內外艱。服除,補兵部,擢保定知府。故事,歲籍民充京師庫役,清罷之。振荒弭盜,人以比前守吳嶽。歷遷易州副使,陝西參政,四川按察使、右布政使。並以清望,薦章十餘上。
- ^ 明實錄:穆宗實錄 ,18卷 ,515
- ^ 明實錄:穆宗實錄 ,20卷 ,553
- ^ 《明史》(列傳 ,224卷):隆慶二年以右僉都御史巡撫貴州。未上,改四川。清久宦川中,僚吏憚其風采,相率厲名行,少墨敗者。郡縣卒歲團操成都,清罷之。番人入貢,裁為定額。痛絕強宗悍吏,毀者亦眾。陝西賊流入境,巡按御史王廷瞻劾清縱寇。大學士趙貞吉言:「賊起鄖、陝,貽害川徼,即有罪,當罪守土臣,不宜專責巡撫。臣蜀人,深知清約己愛人,省事任怨。今蜀地歲荒民流,方倚清如父母,奈何棄之。任事臣欲為國家利小民,必得罪豪右。論者不察,動以深文求之。頃海瑞既去,若清復罷,是任事之臣皆不免彈擊,惟全軀保位為得計矣。」疏奏,不允,命解官聽調。清遂不出。
- ^ 明實錄:神宗實錄 ,24卷 ,620
- ^ 明實錄:神宗實錄 ,40卷 ,920
- ^ 明實錄:神宗實錄 ,48卷 ,1089
- ^ 明實錄:神宗實錄 ,51卷 ,1183
- ^ 明實錄:神宗實錄 ,68卷 ,1473
- ^ 明實錄:神宗實錄 ,69卷 ,1491
- ^ 明實錄:神宗實錄 ,75卷 ,1622
- ^ 《明史》(列傳 ,224卷):萬曆二年起撫山西。未赴,改貴州。歷兩京大理卿,三遷刑部尚書。張居正當國,尚書不附麗者獨清。居正既卒,籍馮保家,得廷臣餽遺籍,獨無清名,神宗深重焉。會吏部尚書梁夢龍罷,即以清代。日討故實,辨官材,自丞佐下皆親署,無一倖進者。中外師其廉儉,書問幾絕。甫半歲,得疾歸。帝數問閣臣:「嚴尚書病愈否?」十五年,兵部缺尚書。用楊博故事,特詔起補。遣使趣行,而清疾益甚,不能赴。又三年卒。贈太子太保,諡恭肅。清初拜尚書,不能具服色,束素犀帶以朝。或嘲之曰:「公釋褐時,七品玳瑁帶猶在耶?」清笑而已。
- ^ 《萬曆野獲編·卷十》:嚴寅所太宰(清),滇人也,本籍嘉興縣人,先大父為蜀之川南分守,嚴以中丞撫其地,相得甚歡,每言川中胥吏之橫。初嚴筮仕為敘州之富順令,而二司之吏,至邑督逋稅及文卷者,投刺書藩侍生、臬侍心,心恨之,而無以報。後晉蜀藩伯,亦不及治。頃得開府,始覆其名,則刻木輩尚有未死者,捕至痛與杖而胥靡之;其現為二司吏者,馭之加峻。蓋修為令時宿隙也。嚴,嘉靖甲辰進士,至此已將三十年,而追仇君小乃爾。先大父笑云:「嚴公見語詩,自以為快心事。而餘心訝其不宏。」然冰蘖之操,目中無雨,正位統均不久,以病告歸。先人往問疾,至其榻前,布衾破敝寒士之不如也。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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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吳百朋 |
明朝刑部尚書 万历六年 - 万历十年 1578年-1582年 |
繼任: 潘季馴 |
前任: 梁夢龍 |
明朝吏部尚書 万历十年 - 万历十一年 1582年-1583年 |
繼任: 楊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