圓環緝菸事件
圓環緝煙事件,俗稱緝菸血案,是1947年2月27日臺灣省專賣局臺北分局緝私組人員與憲警單位因查緝私菸而造成一死一傷的事件,該事件為二二八事件爆發的導火線。
經過
獲報查緝
一方說法: 1947年2月27日上午11時,專賣局獲密報稱淡水港將走私50多箱火柴、香菸,派遣葉得根、鍾延洲、趙子健、劉超群、盛鐵夫、傅學通6名專賣局緝私組查緝員,會同警察大隊分派的4名員警前往搜查[1][2][3]。但當他們抵達淡水時,僅查獲5箱私煙,未有成果[4]。不久根據密報人所言,走私貨品已經轉往臺北市太平町天馬茶房,此處附近也是臺北最大的私貨集中地。查緝人員與警察先至太平町附近的小香園食用晚餐,並且以回程路上就近訪查。晚上7時30分,當前往圓環值勤查緝人員到達天馬茶房時[1][4][5],大多私販早就已經逃離現場。
「當事人林明珠親身說法」。
一九四七年二月廿七日,那個影響台灣往後一甲子的關鍵夜晚,跟著林江邁一起賣菸的十歲小女兒林明珠,如今已是七旬老嫗。幾乎未曾在媒體前曝光的林明珠接受本報專訪,回溯當晚在「天馬茶房」走廊下所發生的事;身為二二八事件「原爆點」的林明珠,顛覆了許多二二八文獻上的記載,她指二二八根本不是從查緝私菸而起,更非「外省人欺壓本省人」,純粹是出自語言溝通不良所產生的糾紛。
「我媽媽是一個歹命的查某!」林明珠如此總結林江邁的一生。林明珠是在父親過世後七個月才出生,林江邁身懷六甲時還不到卅歲,在大家族的妯娌間飽受欺凌。因此,林江邁隻身從桃園龜山來到台北市,為在延平北路開茶行的公婆煮飯,後來茶行結束經營,林江邁就近在延平北路當時台北市最繁華的大稻埕賣菸。 當時,剛光復的國府並沒有發放賣菸執照,因此並沒所謂的公私菸之分。林江邁只是當時在天馬茶房「亭仔腳」為數眾多的菸販之一。 一九四七年二月廿七日,一如往昔的黃昏時刻,放了學的林明珠跑到天馬茶房,「太平町」繁華的夜晚正要開始。當時雖是冬夜,但天還沒全暗,林明珠照例捧著菸盒四處兜售,林江邁則是在離她十幾公尺外。 這時,一個配槍的阿兵哥身影靠近了她,拿起菸盒裡的菸,右手夾著點燃的菸,左手放進口袋準備掏錢,以國語問她「多少錢?」受日本教育只會講日、台語的林明珠一時沒有反應過來,沒想到,一旁的地痞混混見狀立刻在旁鼓譟、叫囂「有人呷免錢的菸!」並且大聲呼喚附近的林江邁,「阿桑,有人欺負妳女兒喔!」 一群人立刻擁上,與阿兵哥拉扯,林明珠手上的菸跟著散落一地,就在語言不通及旁人起鬨下,衝突愈演愈烈。這時阿兵哥掏槍想要嚇退圍堵他的人,一舉起槍,尖銳的槍管剛好頂到了急著衝上前找女兒的林江邁的頭頂,一注鮮血立即順著她的臉流下,圍觀者情緒更加沸騰、激動。這時,被大人拉到一旁的林明珠聽到有人呼喊「阿桑,妳流血啦,還不快倒下!」「阿山仔,打人喔!」 事發後,林明珠立刻被送回龜山鄉下躲藏,從此失學,受傷的林江邁則是被送進附近徐外科診治。林江邁在醫院住了沒幾天就倉皇出院,當時她並不知道,全台灣已經陷入了遍地烽火、風聲鶴唳之中,更沒想到的是,她就是那個點燃引信的導火線。從二二八那天起,國府才開始查緝私菸。
誤擊民眾
儘管當地攤販立即逃散,但育有一子一女的40歲寡婦林江邁不及逃避[2][3][4],在延平北路和南京西路交會,法主真君廟對面的天馬茶房前遭攔截[5][6]。查緝員將林江邁所擁有的全數菸品與現款查扣沒收後,居然也連帶沒收了專賣局製的香菸,與跪地哀求歸還的林江邁拉扯[1][2][3][5]。其中林江邁提到:「如果全部沒收的話,我就沒飯吃了,至少把錢和專賣局製的香菸還給我吧……」這時許多聚集圍觀民眾也紛紛對查緝人員說情[7],但查緝員不予理會[1][3][4]。林江邁隨後纏抱查緝人員之一的葉得根不放,查緝員情急之下以手槍槍柄敲擊林江邁頭部[1][3][4][5][6],林江邁當場頭部流血昏迷倒地。圍觀群眾看到林江邁倒地後,隨即氣憤地包圍追打查緝員[8],查緝員見狀連忙棄車逃跑[1][2][3][4],但民眾仍然持續跟隨在後。查緝員為求脫身,其中一名查緝員傅學通在永樂町一帶向著群眾開槍示警[7][4],誤擊當時在自家住宅旁觀看熱鬧的陳文溪(20歲,胸部中彈,送醫次日死亡)[1][2][3][5][6],緝私組人員和警員則趁亂逃至永樂町派出所。群眾之後到永樂町派出所要求處理[1][4],但派出所讓查緝員自後門逃離,並轉移至中山堂附近的警察總局。找不到兇手的民眾更加憤怒,為此打破查緝員卡車的玻璃,將卡車推倒於道路旁後加以焚毀[3][5][6]。
包圍警局
晚上9時左右,專賣局業務委員會常務委員李炯支與業務會第四組組長楊子才得知消息後,趕往現場處理。見到2人卡車抵達後,民眾試圖向前毆打,迫使李炯支、楊子才轉至台北市警察總局,不過群眾也跟隨前往警察總局。之後600名至700名群眾包圍警察總局,要求交出並槍斃肇事兇手[4]。警察局官員出面說明[4],李炯支和楊子才也表示將會懲辦查緝員,然而群眾仍持續要求交出肇事人。兩人不得已會同台北市警察局局長陳松堅,將6名查緝員送往憲兵隊看管。由於過去專賣局的查緝已造成數起死傷,而這次事件又有過去緝菸傷人的累犯(即盛鐵夫),不滿的民眾要求立即將6名查緝員逮捕,李炯支、楊子才兩人則以「刑罪罰惡,律有明文,未予擅便答覆」為由解釋,但民眾不服並認為警方試圖保護傅學通等人[1][2]。不滿的群眾於是搜索警察局,但找不到傅學通等人。
憲民對峙
群眾得知查緝員已送至《台灣新生報》報社對面的憲兵隊第4團團部後,於晚上9時包圍憲兵團並要求搜查犯人。團長張慕陶拒絕民眾要求,下令一排憲兵上前擺出射擊姿勢,群眾因而躲進《台灣新生報》報社騎樓。之後《中外日報》記者周傳枝向《台灣新生報》代理主編吳金鍊借銅鑼以助長聲勢[2][4],雨停之後群眾又再度包圍憲兵隊。亦有青年組成示威隊伍開始於街上通告晚上事情[4][5][6][9]。雖然張慕陶多次威脅和規勸[4],由於群眾在憲兵隊及警察局兩邊的交涉一直得不到結果,群眾於是在細雨中徹夜包圍憲兵隊及警察局,直至天亮仍不肯離開。
通告大眾
部分民眾還要求《台灣新生報》報社刊登此事[3],但由於報社得到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宣傳委員會不得刊登事件消息的命令,對此吳金鍊加以拒絕且說明報社立場[1][4]。在民眾威脅以汽油燒毀報社的情況下,吳金鍊不得已轉請報社社長李萬居出面,後者同意刊登後民眾才離開報社[4]。隔天《台灣新生報》以5號字發表數百字的消息報導[1][3]。2月28日,由於包圍警察局和憲兵隊,要求處理肇事者未果,憤怒的群眾在臺北市各處集結遊行、街頭演說、呼籲罷市[7][4][9][10][11]。
圍攻專賣局
28日,臺北市許多商店陸續關店,部分地區不滿的民眾、學生、退伍士兵紛紛罷工、罷課和罷市[4][6][10],並在街頭示威要求懲罰兇手[9][11]。大小商店即刻響應相繼關門,市民紛紛湧上街頭觀看,市區擠滿人群,尤其大稻埕人山人海,民心憤慨,群情激昂。上午十時許,憤怒的市民衝入肇事查緝員所任職的專賣局臺北分局,痛毆專賣局職員,當場打死兩人、毆傷四人,搗毀辦公器具及玻璃,並將菸、酒、火柴、汽車等物搬出戶外焚毀[12]。十二時許,民眾前往南門專賣總局,因門戶緊閉僅打破玻璃。民眾又衝入前後任專賣局長的公館搗毀器物,專賣局南門工廠亦被搗毀,因專賣局造成的民怨由此可見[13] [註 1]。
後續
攻擊專賣局後,群眾集結於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即現在行政院所在館舍)門口抗議,公署衛兵無差別開槍射殺請願民眾,造成多人死傷,使得民眾的情緒更加憤怒。之後抗議民眾轉進公署附近「臺北新公園」(今二二八和平紀念公園)繼續示威集結,並佔據位於公園內之「臺灣廣播電台」。長期對政府的不滿情緒,加上公署此事件處理不當,3月1日起,事件演化成全島性的反抗政府事件,即影響台灣社會至深的二二八事件。
審判
1947年3月,傅學通與葉得根、盛鐵夫、鐘延洲、趙子健、劉超群等六人均被逮捕,並於3月31日以殺人及傷害案件,經台北地方法院檢察官偵查終結,向傅學通、葉得根等人提起公訴。4月3日下午,地方法院刑庭庭長宣判,誤殺台北市民陳文溪的傅學通判處死刑[15],褫奪公權終身。以槍托打傷林江邁的葉得根判處4年6個月有期徒刑,褫奪公權3年。其餘盛鐵夫、鐘延洲、趙子健及劉超群無罪開釋,同年5月17日傅學通上訴最高法院,獲得改判十年定讞,而葉得根則維持原判。
當事人林美珠說法
【聯合報/蔡惠萍】2006 二二八事件後,林江邁轉往台北市太原路擺攤賣菸。鄭瓊中/翻攝 林江邁,這個無意間引爆二二八事件轟天巨火的寡婦菸販,成為後來研究二二八文獻中必然被反覆提及的名字,但卻少人追查林江邁的下落。對於自己在某一個程度上成了改寫台灣戰後史的關鍵人物,她的感受是什麼?她又是如何看待二二八事件?
一九四七年二月廿七日,那個影響台灣往後一甲子的關鍵夜晚,跟著林江邁一起賣菸的十歲小女兒林明珠,如今已是七旬老嫗。
幾乎未曾在媒體前曝光的林明珠接受本報專訪,回溯當晚在「天馬茶房」走廊下所發生的事;身為二二八事件「原爆點」的林明珠,顛覆了許多二二八文獻上的記載,她指二二八根本不是從查緝私菸而起,更非「外省人欺壓本省人」,純粹是出自語言溝通不良所產生的糾紛。
「我媽媽是一個歹命的查某!」林明珠如此總結林江邁的一生。林明珠是在父親過世後七個月才出生,林江邁身懷六甲時還不到卅歲,在大家族的妯娌間飽受欺凌。因此,林江邁隻身從桃園龜山來到台北市,為在延平北路開茶行的公婆煮飯,後來茶行結束經營,林江邁就近在延平北路當時台北市最繁華的大稻埕賣菸。
當時,剛光復的國府並沒有發放賣菸執照,因此並沒所謂的公私菸之分。林江邁只是當時在天馬茶房「亭仔腳」為數眾多的菸販之一。
一九四七年二月廿七日,一如往昔的黃昏時刻,放了學的林明珠跑到天馬茶房,「太平町」繁華的夜晚正要開始。當時雖是冬夜,但天還沒全暗,林明珠照例捧著菸盒四處兜售,林江邁則是在離她十幾公尺外。
這時,一個配槍的阿兵哥身影靠近了她,拿起菸盒裡的菸,右手夾著點燃的菸,左手放進口袋準備掏錢,以國語問她「多少錢?」受日本教育只會講日、台語的林明珠一時沒有反應過來,沒想到,一旁的地痞混混見狀立刻在旁鼓譟、叫囂「有人呷免錢的菸!」並且大聲呼喚附近的林江邁,「阿桑,有人欺負妳女兒喔!」
一群人立刻擁上,與阿兵哥拉扯,林明珠手上的菸跟著散落一地,就在語言不通及旁人起鬨下,衝突愈演愈烈。這時阿兵哥掏槍想要嚇退圍堵他的人,一舉起槍,尖銳的槍管剛好頂到了急著衝上前找女兒的林江邁的頭頂,一注鮮血立即順著她的臉流下,圍觀者情緒更加沸騰、激動。這時,被大人拉到一旁的林明珠聽到有人呼喊「阿桑,妳流血啦,還不快倒下!」「阿山仔,打人喔!」
事發後,林明珠立刻被送回龜山鄉下躲藏,從此失學,受傷的林江邁則是被送進附近徐外科診治。林江邁在醫院住了沒幾天就倉皇出院,當時她並不知道,全台灣已經陷入了遍地烽火、風聲鶴唳之中,更沒想到的是,她就是那個點燃引信的導火線。從二二八那天起,國府才開始查緝私菸。
二二八風暴漸次平息後,林江邁從耳語得知賣菸糾紛演變成一場空前災難,但為了生計,仍繼續賣菸,此時她也拿到政府發放的菸牌,林明珠也回到她的身邊。不過,自從二二八受傷後,林江邁就飽受氣喘纏身,身體狀況愈來愈差。
對林江邁折磨更深的不是身體的病痛,而是深鎖在心底、日夜啃噬的巨大秘密。很長一段時間,二二八是台灣社會的禁忌,林明珠不只一次追問她,「那一暝到底發生了什麼事?」也曾把在人們竊語中聽聞的「二二八事件」,好奇地拿來詢問母親。
林江邁總是把她拉到屋隅,驚懼發抖地說:「妳嘜講二二八啦!傻瓜,林江邁就是我啦!」唯恐因此招致牢獄之災;林明珠暗夜時偶爾也曾聽聞林江邁悠悠感嘆:「唉,為了一支菸,惹了這麼大的事。」自責自己成了歷史「罪人」。
等不及可以公開談論二二八,以及更後來「二二八受難者」可以要求道歉、賠償,成為某一種「彰顯」的印記時,民國五十八年,六十三歲的林江邁因肝硬化逝世,帶著這道深埋心底的血痕離開了人世。
嫁給老芋仔 「60年傷口該癒合了」
【聯合報/蔡惠萍】2006
林江邁是引發二二八事件的關鍵菸販,她的女兒林明珠(右)、女婿曾德順(中)回憶事發緣由;左為林江邁孫女林素卿。鄭瓊中/攝影
二二八事件被解讀成日後族群問題的起始,但二二八事件象徵人物—林江邁,卻將唯一女兒林明珠嫁給俗稱「老芋仔」的外省員警曾德順。兩人攜手走過半世紀,曾德順更侍奉林江邁至孝,為族群融合寫下平凡但動人的一頁。
林明珠如今與曾德順住在台北市一處老舊眷村裡,曾德順長期擔任前副總統陳誠、前總統嚴家淦的官邸侍衛。過去有人說,林江邁為了「贖罪」所以把女兒嫁給外省人,這種說法讓林明珠嗤之以鼻。
林江邁雖是兩人結緣的觸媒,但他們是自由戀愛而結婚,且曾德順完全不知道自己娶的是「大名鼎鼎」的林江邁之女。
二二八事件後不久,林江邁在太原路遠東戲院前擺攤,當時在附近警官第二隊服勤的曾德順時常向林江邁買菸,後來,曾不僅利用閒暇幫她顧攤,還經常在收攤時幫她把沉重的菸攤架子扛回住處,讓林江邁對這個熱心善良的「外省囝仔」留下極佳印象。
林江邁在家請曾德順吃飯,林明珠因此見到了他,兩人已各有男女朋友,但彼此很快產出好感。不過,林江邁擔心,萬一對方知道林家背景,會不會被「外省仔」抓走?林家人也未對曾德順提起二二八的隻字片語。
婚後,曾德順為林明珠辦遷入戶口時,赫然發現她的身分證母親欄寫著「林江邁」,但是回家後,他什麼也沒說。不久,剛好遇上選舉,夫妻倆前往投開票所投票時,林明珠忍不住拿身分證問他「你知道林江邁是誰嗎?」「我早就知道啦!可是我不敢講。」這下子換林明珠大驚失色,不過他反而揮揮手,「那沒什麼啦!過了就算了。」
只是對於林江邁所背負的二二八「原罪」,仍是曾林兩家的痛。林江邁的孫女林素卿說,後來有了二二八補償條例,大家紛紛去領補償金,但是「我們要找誰領呢?」林江邁雖然沒有在二二八中喪生或入獄,但是她所受到的身心煎熬,及從此跟了她一輩子及下一代的「罪名」,又能向誰討個公道和補償呢?
林明珠說,她之所以願意說出第一手的見證,就是希望釐清外界有意無意對史料的錯誤解讀,一切紛擾、炒作、爭端到此平息,還給台灣平靜和諧的社會。畢竟,六十年的傷口,該癒合了。
參見
注釋
參考資料
- ^ 1.00 1.01 1.02 1.03 1.04 1.05 1.06 1.07 1.08 1.09 1.10 王建生、陳婉真和陳湧泉. 《1947 台灣二二八革命》. 臺灣臺北: 前衛出版社. 2002年4月: 第97頁至第103頁. ISBN 978-9574452316 (繁體中文).
- ^ 2.0 2.1 2.2 2.3 2.4 2.5 2.6 褚靜濤. 《二二八事件研究》上卷. 臺灣臺北: 海峽學術出版社. 2011年8月10日: 第267頁至第274頁. ISBN 978-9866480485 (繁體中文).
- ^ 3.00 3.01 3.02 3.03 3.04 3.05 3.06 3.07 3.08 3.09 楊逸舟; 張良澤(譯). 《二·二八民變:台灣與蔣介石》. 臺灣臺北: 前衛出版社. 1997年10月: 第71頁至第75頁. ISBN 978-9579512213 (繁體中文).
- ^ 4.00 4.01 4.02 4.03 4.04 4.05 4.06 4.07 4.08 4.09 4.10 4.11 4.12 4.13 4.14 4.15 4.16 張炎憲、李筱峰、何義麟、黃秀政、陳儀深、陳翠蓮、陳志龍和黃茂榮. 《二二八事件責任歸屬研究報告》. 臺灣臺北: 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 2006年1月1日: 第43頁至第51頁. ISBN 978-9572936214 (繁體中文).
- ^ 5.0 5.1 5.2 5.3 5.4 5.5 5.6 李筱峰. 《解讀二二八》. 臺灣臺北: 玉山社出版公司. 1996年6月: 第114頁至第117頁. ISBN 978-9579361743 (繁體中文).
- ^ 6.0 6.1 6.2 6.3 6.4 6.5 李筱峰. 《再現台灣·二二八事件》. 臺灣臺中: 莎士比亞文化事業. 2009年4月: 第20頁至第23頁. (繁體中文).
- ^ 7.0 7.1 7.2 陳柏言. 為了與傷痕告別──二二八紀念館,二二八國家紀念館. 中華民國文化部. [2016年4月3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年5月4日) (中文(繁體)).
- ^ 臺北市政府文化局. 探索二二八. 臺北二二八紀念館. 2015年5月4日 [2016年4月3日] (中文(繁體)).
- ^ 9.0 9.1 9.2 褚靜濤. 《二二八事件研究》上卷. 臺灣臺北: 海峽學術出版社. 2011年8月10日: 第274頁至第289頁. ISBN 978-9866480485 (繁體中文).
- ^ 10.0 10.1 王建生、陳婉真和陳湧泉. 《1947 台灣二二八革命》. 臺灣臺北: 前衛出版社. 2002年4月: 第104頁至第119頁. ISBN 978-9574452316 (繁體中文).
- ^ 11.0 11.1 楊逸舟; 張良澤(譯). 《二·二八民變:台灣與蔣介石》. 臺灣臺北: 前衛出版社. 1997年10月: 第75頁至第78頁. ISBN 978-9579512213 (繁體中文).
- ^ 行政院二二八事件研究報告,51-52;責任歸屬研究報告,48-49;解讀二二八,116-117;1947台灣二二八革命,104-105;憤怒的台灣,120-121;
- ^ 行政院二二八事件研究報告,52;責任歸屬研究報告,49;1947台灣二二八革命,105-108
- ^ 行政院二二八事件研究報告,51
- ^ 褚靜濤. 《二二八事件研究》上卷. 臺灣臺北: 海峽學術出版社. 2011年8月10日: 第472頁至第480頁. ISBN 978-9866480485 (繁體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