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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對法輪功的鎮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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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本頁的一個歷史版本,由蘇州宇文宙武留言 | 貢獻2021年8月21日 (六) 05:39 (蘇州宇文宙武移动页面Talk:中国共产党对法轮功的迫害Talk:取締法輪功:原页面已移动)編輯。這可能和目前版本存在著巨大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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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目正文的參考文獻模板中有許多標紅的語法錯誤

建議適當移除或清理──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Tanpero討論貢獻)於2020年3月29日 (日) 02:15‎加入。

鎮壓用詞不當

@wetrace 關於鎮壓一詞,往往用在「鎮壓爆亂」、「鎮壓起義」、「鎮壓遊行」等處,而法輪功既然向來自稱「和平示威」,則無法成為鎮壓對象,建議改為「對法輪功的壓制」或「對法輪功的打壓」或「對法輪功的彈壓」。然而目前這三個詞我本人也無法抉擇最終選擇哪一個,故放在討論頁面供大家交流。 慎言慎行老法師留言2020年6月11日 (四) 01:14 (UTC)[回覆]

討論存檔裡面可以看,以前有過討論。現在的標題是經過討論後的。「鎮壓」對象當然有很多是和平的,太多例子了,不會有您顧慮的問題。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21年5月27日 (四) 13:25 (UTC)[回覆]
(:)回應-慎言慎行老法師您好,
  1. 上面已經提醒,不宜未經討論而移動長期條目。如同在移動頁面時,系統會出現「警告! 對一個經常被訪問的頁面而言這可能是一個重大與唐突的更改;請在行動前先確定您了解其所可能帶來的後果。」
  2. 條目應依照「第三方可靠來源」的用語觀察,其實國際普遍使用「迫害」。這條目由其他用戶創建自英文,原名用「迫害」,後來用戶有討論過改名但未達成共識,應該維持條目名稱「迫害」,但討論過程中先用了「鎮壓」,暫未回復到「迫害」。就中共對法輪功的行動而言,取締只是一小環/且帶有非法的意思,鎮壓涉及更大規模/意思相對中性偏負面,迫害則是嚴重程度。因此,鎮壓或迫害,都可包含取締的意思;但取締反而包含不了鎮壓或迫害的意思。
  3. 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21年5月31日 (一) 17:46 (UTC)[回覆]
(?)疑問--@Manchiu管理員您好,此條目有發生編輯戰嗎?如果發生編輯戰,是否應回到編輯戰發生前的長期穩定狀態?
如同上面說明,用戶「慎言慎行老法師」5月27日不宜未經討論而移動長期條目。如同在移動頁面時,系統會出現「警告! 對一個經常被訪問的頁面而言這可能是一個重大與唐突的更改;請在行動前先確定您了解其所可能帶來的後果。」5月31日又一次搬移。
實際上是「慎言慎行老法師」未經討論尋求共識,兩次自行移動條目。如果要保護條目,也應請求保護在「編輯戰發生前的長期穩定狀態」,也就是「慎言慎行老法師5月27日編輯移動之前的版本」。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21年5月31日 (一) 17:46 (UTC)[回覆]
@慎言慎行老法师-還請您回應。如同在移動頁面時,系統會出現「警告! 對一個經常被訪問的頁面而言這可能是一個重大與唐突的更改;請在行動前先確定您了解其所可能帶來的後果。」條目應依照「第三方可靠來源」的用語觀察,其實國際普遍使用「迫害」。這條目由其他用戶創建自英文,原名用「迫害」,後來用戶有討論過改名但未達成共識,應該維持條目名稱「迫害」,但討論過程中先用了「鎮壓」,暫未回復到「迫害」。就中共對法輪功的行動而言,取締只是一小環/且帶有非法的意思,鎮壓涉及更大規模/意思相對中性偏負面,迫害則是嚴重程度。因此,鎮壓或迫害,都可包含取締的意思;但取締反而包含不了鎮壓或迫害的意思。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21年6月1日 (二) 16:36 (UTC)[回覆]
(?)疑問最近翻譯PRC的法律,就順手義工編輯了一些相關的條目. 路過這裡, 不明白為甚麼要採用與英文條目不符的翻譯? 取緹有非法的貶義,鎮壓為中性,但承接的對象應為短期事件,單一事件,明顯與本條目不符.最重要的是,為甚麼刻意的要改變,並使用一個與英文條目persecution不符的詞彙呢?ElleShd留言2021年7月26日 (一) 05:45 (UTC)[回覆]

調整內容層次與編修的意見

查看此條內容,發現除了一些詞語需要修正,主要問題是內容之間比較混亂不清,大小標題的關係不清晰,因此我根據上下文意做了重新編修。目前感覺清爽不少。歡迎給予指導以便更加完善。維基準天使-詩琳童留言2021年6月13日 (日) 21:53 (UTC)[回覆]

未達共識的更名移動_不符維基規定的更名共識討論流程

用戶User:悔晚齋,搬移條目[1],從對法輪功的鎮壓,更名移動到對法輪功的取締(接著用戶「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移動到取締法輪功),理由是在客棧討論【鎮壓?取締?】,然而(1)不符維基規範,未在條目頁掛上更名移動請求模板討論頁開啟更名討論,在條目與討論頁完全沒有任何公示與提醒。(2)也未通知參與編輯條目的用相關戶,相當離奇。(3)5/31在客棧發起討論者,卻不回應「條目討論頁」已存在的質疑[2],猶如平行時空。(4)客棧標題「鎮壓?取締?」完全未提條目名稱、也未提關鍵字「法輪功」,也未提「更名」;開啟討論時,提問內容是指向「語意是否錯誤」、「對Wetrace反對更名的看法」「是否遊戲維基規則」。(5)在客棧提出質疑的用戶意見,尚未獲得有效實質的回應。7/1卻有User:悔晚齋跳出來說這是更名討論,「反對移動方所提出的內容均已經得到支持移動方的有效回應」,不僅改變討論的性質、也不符討論過程的事實。諸此影響共識形成的基礎與有效性。因此是不合規範、未達成共識的條目更名。

  1. 條目名稱對法輪功的鎮壓是多年穩定版本,更名移動時,頁面會主動提醒開啟討論:「系統會出現「警告! 對一個經常被訪問的頁面而言這可能是一個重大與唐突的更改;請在行動前先確定您了解其所可能帶來的後果。」」。過去多年,在「條目討論頁」曾有幾次討論,依據維基規範作法,在條目公示請求,讓參與編輯與維護的用戶、關注議題條目的用戶,能知道這消息。
  2. 依據維基百科WP:移動請求規範
    1. 提出請求:請在相關頁面(非其討論頁)頂部加入下面代碼以提出請求:「如頁面為條目、維基計劃頁(Wikipedia)、文件(File)等:{{Requested move|'''建對法輪功的取締|time=2021-07-15T01:21:00+00:00}}。
    2. 發起討論:進入'該頁面的討論頁',點擊頁面近頂部的模板中的「添加話題」按鈕,然後寫入以下內容(主題請留空):== 建議改名:「取締法輪功」→「建議的名稱」 ==

對法輪功的鎮壓」 → 「建議的名稱」:請求原因--

  1. 這次更名的討論,顯然不符規定、完全繞開維基規範、標題也沒有寫出「更名」,相當令人疑惑。先從前面發生狀況說起:
    1. 5/27,用戶「User:慎言慎行老法師」5/27[3][4],未經討論,逕自把對法輪功的鎮壓條目及討論頁,移動更名為取締法輪功事件
    2. 8分鐘後,5/27,用戶User:Poontele在條目討論頁中,建立「存檔區」[5]。接著分十幾次搬移的大量歷史紀錄(2.6萬字元,見條目5/27編輯歷史),到Talk:取締法輪功事件/存檔1
    3. 不過,之前條目討論頁,按入存檔,卻沒連結過去,看不到以前的討論歷史。其實,條目討論頁歷史,有多次討論更名的紀錄。Wetrace 找到兩個被歸檔資料頁面(也就是有失聯亂掉),先把被歸檔內容,貼回來條目討論頁;這段時間的空缺,也影響了現在其他用戶 對幾年前更名討論過程及論點的了解。
    4. 5/27,WETRACE搬移回原對法輪功的鎮壓,並在討論頁回應說明[6]
    5. 5/31,User:慎言慎行老法師沒有在討論頁回應WETRACE,又一次在無共識下搬遷條目至取締法輪功事件[7]
    6. 5/31,隨即,管理員Manchiu全保護條目。WETRACE在條目討論頁留言說明[8],舉出方針疑慮詢問Manchiu管理員,也又一次留言說明理由並通知User:慎言慎行老法師
    7. 6/1,Wetrace又一次於條目討論頁說明理由[9],並通知User:慎言慎行老法師,但沒有獲得回應。-----WETRACE寫道:【還請您回應。如同在移動頁面時,系統會出現「警告! 對一個經常被訪問的頁面而言這可能是一個重大與唐突的更改;請在行動前先確定您了解其所可能帶來的後果。」條目應依照「第三方可靠來源」的用語觀察,其實國際普遍使用「迫害」。這條目由其他用戶創建自英文,原名用「迫害」,後來用戶有討論過改名但未達成共識,應該維持條目名稱「迫害」,但討論過程中先用了「鎮壓」,暫未回復到「迫害」。就中共對法輪功的行動而言,取締只是一小環/且帶有非法的意思,鎮壓涉及更大規模/意思相對中性偏負面,迫害則是嚴重程度。因此,鎮壓或迫害,都可包含取締的意思;但取締反而包含不了鎮壓或迫害的意思。】
    8. 6/2,管理員Lokseng將條目搬移回對法輪功的鎮壓[10],理由「存在爭議時應以原名稱為暫定標題」(依據WP:命名常規)。
    9. User:慎言慎行老法師5/27搬遷、5/31搬遷,都未回應Wetrace在條目討論頁5/31、6/1的說理詢問[11]
    10. 但5/31,User:慎言慎行老法師在互助客棧開啟討論【標題僅有-鎮壓?取締?】,完全沒有通知、也沒有告知Wetrace。
  2. 5/31,互助客棧開啟討論【標題僅有-鎮壓?取締?】有許多問題。
    1. 沒有符合WP:移動請求,在條目及條目討論頁,完全沒有任何公示、沒有任何通知、沒有任何告知。因此完全無法作為WP:移動請求的合法延伸討論。
    2. 標題只寫「鎮壓?取締?」-----沒有「法輪功」、沒有「更名」,實質上也不是一個「更名移動請求」的尋求共識討論。
    3. 內文,User:慎言慎行老法師5/31開啟客棧討論[12]後隨即簡要補充,但完全沒有提到這是要「更名討論」,而是質疑「是否涉及遊戲維基規則」;User:慎言慎行老法師在5/31後也沒有再參與這項討論。
    4. 該客棧討論串開啟至今,也完全沒有通知,經常參與編輯對法輪功的鎮壓條目的相關用戶;相對的,參與客棧討論者,多位的議題傾向性很明顯。然而,過去多年前,幾次相關更名討論,都有許多維持條目名稱為對法輪功的迫害對法輪功的鎮壓的理由等等,完全被忽視了。
    5. 7月1日,用戶User:悔晚齋在討論突然稱[13],「支持移動方提出了有說服力的理由,而反對移動方所提出的內容均已經得到支持移動方的有效回應,故應認為共識產生。現 公示7日:「對法輪功的鎮壓」→「取締法輪功事件」」
      1. 這是第二層突襲,深藏在內文,突然轉折。而且,支持移動方的理由,並未通知也未經過「經常維護編輯此條目的用戶 的討論」;相對的,WETRACE 「5/31、6/1在條目討論頁的說理」,至今都沒有得到 客棧開啟討論者User:慎言慎行老法師的任何回應。
      2. 客棧討論串,User:ZephyrChen提出疑問[14],舉出南京師範大學例子「「抗議並校 南京師大學生扣留院長遭鎮壓」,也應該修改為取締?」----沒有任何人,回應他的質疑。
      3. 客棧討論串,User:Jhstriver提出疑問[15]寫道--「關於「鎮壓」一詞,漢語大辭典解釋為「用強力壓制,不許進行政治活動」;兩岸詞典解釋為「用強力手段壓制,使懾服」;漢典解釋為「用強力壓制」;辭海解釋為「壓制,壓服」。由此可知「鎮壓」並不一定針對「暴力行為」或「暴亂」。另外該條目所列來源中也多使用「Persecution」一詞。」---相關回應也未觸及他所提第三方來源主要用語的關鍵意見。。
    6. 此外,依據WP:移動請求,需要在條目/條目討論頁公示模板及發起討論,其中「管理員須知」寫道:其他請求,視乎情況在提出七日後,依據討論共識處理:未有共識之請求在最後的討論意見發表一星期後,視為無共識,結束討論,並將條目頂端的「Requested move」模板移除。-----然後,在客棧的討論,5/31提出時完全沒有說這是「更名請求討論」,6/2~6/11中間9天沒有人參與討論(也超過7天);怎麼會在6/11有人陸續發表意見,6/30有人提出疑問沒有得到回應,然後7/1突然User:悔晚齋出來稱條目更名達成共識?
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21年7月15日 (四) 01:07 (UTC)[回覆]
(*)提醒-這件事令在下想到之前另一件事,發生在三退(退出共產黨組織運動)條目,一次離奇的 存廢討論[16]。請參閱後續的討論【(續)關於「三退」條目。「小作品化」成為「無理由變相刪除條目」的漏洞?】、【用戶以小作品為由刪除3萬多字元
  1. 三退條目已經存在很多年。可疑的是,2020年8月10日提起存廢討論,依照程序應該走好幾天,讓社群用戶有機會討論;提刪的用戶,卻在8月10日同一天,就整個「小作品化」;接著就以「請求理由消失」關閉討論。---這種作法,讓社群用戶失去討論機會。
  2. 刪除方針[17]的「小作品化」,是「刪除之外的選擇」,應該是這條目,要刪除的狀況,考慮有關注度保留,才小作品化,進行「明顯違反非原創研究、中立的觀點、可供查證等方針,此時可將條目中大部分或全部(違反方針的)內容移除或替換,使之滿足相關方針。」這一條目,根本沒有走存廢討論的合理討論期間,存廢討論只進行5-6小時,就被處理掉,相當可疑。
  3. 而且,關閉討論的,也並不是管理員,而是個別用戶。沒有合理的討論期間、沒有管理員的參與,程序不合理,架空社群最重要的討論,形成濫用方針。
同意Wetrace的觀點,更名至「對法輪功的取締」屬於有爭議的移動,應依照WP:RM所述流程與程序進行移動請求。--Jhstriver留言2021年7月15日 (四) 02:27 (UTC)[回覆]
(!)意見:FLG支持者不要輸打贏要,作為常年混跡於客棧的常客,這麼長期的討論會不知道?從來沒有規定說移動條目需要通知誰,條目並沒有所有者。現實已經如此,你們要重新移回去麻煩也按照流程,否則屬於無效。言盡於此。不要@我,謝謝!——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21年7月15日 (四) 03:00 (UTC)[回覆]
(:)回應--蘇州宇文宙武您好,許多長期用戶,並非經常跑客棧。請您回應關於WP:移動請求的說明,也請您回應關於客棧此討論串的程序實質缺乏之處,。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21年7月15日 (四) 03:14 (UTC)[回覆]
(:)回應--另外,蘇州宇文宙武,請您不要隨意扣其他用戶什麼標籤,甚至侮辱其他用戶「輸打贏要」。如果照您的邏輯展開,「編輯人權議題包括FLG,就是FLG支持者」,那「編輯中國共產黨相關條目,都是中共黨員或共黨支持者」嗎?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21年7月15日 (四) 10:57 (UTC)[回覆]
我沒有什麼好回應的,移動條目並非一定要用移動請求這一個程序,客棧條目討論版是放在那兒幹嘛的?我不認為程序有何缺失。總之一句話,想要移回,請另走程序(再次在客棧討論或者移動請求看你們自己)。——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21年7月15日 (四) 03:21 (UTC)[回覆]
(:)回應-一個客棧討論,標題完全不提條目主題名稱、不提更名訴求、不提條目討論頁,在上述情況下,卻也不通知相關用戶、忽視在條目討論頁正在進行中的討論。非常反常,達不到尋求共識的目的。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21年7月15日 (四) 04:38 (UTC)[回覆]
(*)提醒--WETRACE的說明,轉貼客棧區【未達共識的更名移動_不符維基規定的更名共識討論流程】。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21年7月15日 (四) 04:44 (UTC)[回覆]

添加模板,請依模版規範在討論頁提出具體理由

@悔晚斋您好,
  1. 您移動條目,是基於不符維基WP:請求移動等規範的討論,並非共識。請見上述討論說明。
  2. 您添加中立性模板[18],請依據模版規範「此模板的編輯者需在討論頁說明此文中立性有爭議的原因,以便讓各編輯者討論和改善。在編輯之前請務必察看討論頁」。
  3. 您不具理由的刪改內容[[19]]。(1)大量第三方來源稱「迫害」或「鎮壓」。並不是要求標題改名(且非依維基規範、未達共識),就一併要求改變內文所有來源,這不符WP:可供查證WP:非原創研究方針。(2)您要刪除其他用戶增加的資料框,請列出實質理由,迫害與鎮壓確實存在。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21年7月15日 (四) 10:51 (UTC)[回覆]
@悔晚斋您好,您尚未回應上述的提問、說明您的編輯理由;但是您卻回退了詩琳童的編輯[20],理由寫「請詩琳童停止WP:GAME、WP:POINT。」(1)請問,詩琳童哪裡有您所說的「GAME」、「POINT」?從詩琳童的角度,他部分改正了您所做編輯的爭議。(2)您沒有回覆前面的提問。還請您回覆上述疑問。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21年7月16日 (五) 07:33 (UTC)[回覆]

參照「取締反動會道門」 來定義「取締××功」完全不合理

@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 將@悔晚齋 不經討論頁討論而改成的「對法輪功的取締」進一步改名,依據「取締反動會道門」 ,這似是而非,對中國國情不了解。「取締反動會道門」是一個中共使用的固有的運動名詞,在剷除會道門的時候,中共各級組織就是常用「取締反動會道門」運動這種說法,因此,作為一個特定名詞出現在維基百科自然合理。而對法輪功的取締、鎮壓過程則完全不同,首先它就不是一個專有名詞。中共政府也沒有把法輪功當作宗教信仰,是把北京的「法輪大法學會」宣布為非法組織,禁止群眾煉功等等,然後進一步升級鎮壓,污衊其是顛覆政府的異端邪說。動用一切行政司法手段逼迫群眾放棄修煉,有大量成員被送往勞改營、監獄,進行身體和心理的酷刑,利用毆打電擊、藥物削弱意志等方式,以「轉化」成員想修煉法輪功的意念。因此,國際社會通常使用「鎮壓法輪功」的說法,中共對法輪功其實就是一種對敵人的戰爭,這種戰爭也延伸到海外。用「取締」組織的狹義詞語完全對不上號。中共開始找藉口全面鎮壓法輪功的時候,內心是沒有底的,因為很多人都在練習氣功祛病健身,如果用鎮壓一詞,在法律層面上完全是站不住腳的。煉功群眾沒有違法犯罪,為何鎮壓?那不正說明中共違法嗎?因此,中共就是用了取締一詞,指稱法輪功有非法組織,以此讓外界感覺他們針對的是組織成員,而不是一般廣大的群眾。事實是法輪功的煉功活動完全自由沒有宗教那樣的組織管理,也不收費用,找不到治罪的合理理由。因此,就剩一條赤裸的迫害了,你比劃幾下動作,你還有法輪功的書,你說法輪功能祛病健身是好的,那就抓你打你轉化你的思想。這套做法跟中共歷史上鎮壓反革命和右派是一樣的。請參看最近的媒體文章標題https://talk.ltn.com.tw/article/breakingnews/2859971標題。維基準天使-詩琳童留言2021年7月15日 (四) 18:39 (UTC)[回覆]

改用「對法輪功的迫害」, 不用「取締」和「鎮壓」

「對法輪功的鎮壓」一再被「取締」更改,並質疑「鎮壓」不准確,我認為應該改為「對法輪功的迫害」。就最近幾次爭議來看,不少人對「鎮壓」不滿意。那麼,我提出使用最準確的「迫害」一詞。原因:

  1. 「對法輪功的迫害」基本是一句較固定的短語。法輪功學員都使用,由於他們二十多年在國際社會發信息講真相,並且在聯合國相應機構提出報告等,已經使很多民眾聽聞這一事件詞語。中共迫害法輪功在前,後來又迫害藏人、維族人、網上發帖揭示武漢疫情真相者等,迫害一詞廣被大眾使用,而且自香港一年多來的巨大變化,民主制度被凌遲,很多港人也都知道法輪功被迫害的訴求真實性,以此為例,國際社會對法輪功被迫害接受度日益深廣。
  2. 中共迫害法輪功,早就被聯合國組織認定,因此給予法輪功學員避難保護。歐洲、澳洲也跟美國一樣,接受法輪功學員的庇護申請。這一事實說明,「對法輪功的迫害」是準確的表達,而「鎮壓」一詞不能表明事件的本質,只是政府表面的行為本身。
  3. 「迫害」的經過,包含了被取締、鎮壓以及升級後的酷刑等迫害手段。維基準天使-詩琳童留言2021年7月15日 (四) 23:24 (UTC)[回覆]
(+)支持 將「對法輪功的取締」更改為「對法輪功的迫害」:
1.關注度處理;如果在谷歌上搜索「對法輪功的取締」有四十七萬比資料,且大多數為中共官媒及對法輪功這一組織的鎮壓行爲之用語;如「取締邪教組織法輪功」等主觀定性。而如果搜索「對法輪功的鎮壓」則有一百一十三萬筆資料,以此可證明原本之「鎮壓」就比現階段所謂「取締」獲得更廣汎之運用。最後,如果搜索「對法輪功的迫害」更有三百六十八萬筆資料。據本站NPOV指出;「通常來說,條目不應給予少數觀點與更受歡迎的觀點同樣多的描述」因此,「取締」相較於「鎮壓」及「迫害」本身就屬於少數觀點,使用「取締」取代「迫害」及「鎮壓」則顯然違反這類共識及方針指引。「對法輪功的取締」充其量也只是「重要少數觀點」,支持這一稱呼者可在條目中稱此爲中共官方之定性,但不可直接使用條目名稱。
2.鑒於包括聯合國在內的組織織認定此為「迫害」,也因聯合國組織為世界各民族或多元國家參加之國際聯盟,由其在人權及宗教方面之專家所作出評斷及結論當然具有相當之權威及普世性。故使用「對法輪功的迫害」甚至使用「中國共產黨政府對法輪功的迫害」乃是最爲準確之敘述。
3.表示認同,無論是「取締」還是「鎮壓」在這件事的定性上,均是「中共政府對其迫害之不同立場的概念子集」,故直接使用迫害一詞,合情合理。--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留言2021年7月16日 (五) 11:29 (UTC)[回覆]
因本人現被管理員AT行編輯禁止,故暫時無法於互助客棧發言。若@詩琳童閣下稍後將該議題提請互助客棧,且若您需要的話,本人授權並歡迎您隨時引用我的言論。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留言2021年7月16日 (五) 11:33 (UTC)[回覆]
這鍵政……一點都不像本站點所期望的。——Sakamotosan路過圍觀杯弓蛇影 | 避免做作,免敬 2021年7月16日 (五) 00:48 (UTC)[回覆]
迫害persecution,是有大量第三方可靠來源與國際組織所使用的詞彙。「迫害」包括了酷刑等各種方式,活摘器官只是迫害方式的其中一種;在2006年國際媒體報導活摘器官消息之前,「迫害」一詞就已經被第三方來源與國際組織大量使用了。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21年7月16日 (五) 01:05 (UTC)[回覆]
關於「取締、鎮壓、迫害」。(1)「取締」並非中立用語,帶有認定非法之意思;全球範圍「取締法輪功」幾乎就是中共一個。維基百科的WP:中立的觀點,是指以第三方可靠來源所發佈的觀點來看。(2)中共不只是「取締」,確實大量第三方可靠來源、聯合國、歐盟歐洲議會、美國政府國會、中華民國(台灣)立法院、還有多個國際人權組織的報告指出,包括酷刑、連坐、言論審查、活摘人體器官(最近就有12位聯合國獨立人權專家聯合聲明震驚)等等,這些行為屬於「鎮壓、迫害」;此條目原名是「對法輪功的迫害」。從語言上說,「迫害、鎮壓」多可能包括「取締」,因為當權者鎮壓迫害是以「扣上非法」之名行之;但是「取締」語意內涵,沒有包括到「迫害、鎮壓」。(3)「慎言慎行老法師」稱,鎮壓不會對「和平者」,這是不符史實與現實的說法,大量「被鎮壓」的對象都是和平者。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21年7月16日 (五) 01:08 (UTC)[回覆]
(?)疑問,樓上DavidHuai1999好,前次討論情況【鎮壓?取締?】,跟多年前的討論相比,理據並未經過充分討論,名詞解釋也有疑義,以及許多爭議問題。請參閱【未達共識的更名移動_不符維基規定的更名共識討論流程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21年7月16日 (五) 02:10 (UTC)[回覆]
(:)回應DavidHuai1999: 反對理由應為無效。因為所依據的是已經被質疑的非共識。不符合維基討論流程的更名共識不是共識。你一直沒有針對用戶Wetrace的質疑提問做出新的合理的有效解釋,只是抓住之前的違規結論做根據,前提就是不合理的,現在的反對也理應無效。 況且,我提出「迫害」一詞典理據,你沒有針對此提供有效的反駁。--維基準天使-詩琳童留言2021年7月17日 (六) 16:52 (UTC)[回覆]
上次討論共識明顯,符合更名討論流程,這是基本事實。上方有用戶指出:迫害是一個非常強烈的指控,必須有堅實的直接證據來證明,只靠推定來指控是不足夠的;取締表明被取締者是非法的、迫害表明被迫害者是無辜的。這幾句話足以推翻你的全部理由。--DavidHuai1999Talk 2021年7月18日 (日) 00:19 (UTC)[回覆]
(:)回應:請閣下仔細閱讀我上面對該用戶此問題地回應。我提供的概括事實是依據,不是假設的推定。迫害表明被迫害者無辜,法輪功學員受到的對待正是無辜被迫害。基於中共主掌政權之初制定的《憲法》,基於中國加入了聯合國難民條約國。它必須遵守聯合國的對人權保護的規則。但是事實是相反。-維基準天使-詩琳童留言2021年7月26日 (一) 06:09 (UTC)[回覆]
(?)疑問@悔晚斋您好,前次討論情況【鎮壓?取締?,跟多年前的討論相比,理據並未經過充分討論,名詞解釋也有疑義,以及許多爭議問題,該討論標題與內文都沒有說是「移動更名請求」,請參閱【未達共識的更名移動_不符維基規定的更名共識討論流程】,在下於該討論串ping通知了您兩次、並到您的用戶頁留言邀請您,期盼您參與討論說明。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21年7月16日 (五) 07:44 (UTC)[回覆]
(:)回應悔晚齋: 反對應為無效。理由同上反對DavidHuai1999※Talk意見。 悔晚齊在前面的討論中沒有針對質疑進行有效回應,意味無理推翻新質疑。你在此議題之下,請根據我的理據回應,我所提出的三點使用「迫害」 的理據哪一條是不成立的?如果不能否定我的三點理據,那麼你的反對我覺得就是答非所問。你認為,這樣回答問題合理嗎?我不知道你們前次說了什麼,前次的論題跟這次也不一樣。維基準天使-詩琳童留言2021年7月17日 (六) 17:01 (UTC)[回覆]
(!)意見--一個充滿問題、不清不楚的討論,標題沒有更名與主題,竟然中間變成更名,也不符合維基WP:移動請求規範。希望上述蘇州宇文宙武等用戶朋友,能回答一下在下列出的諸多具體問題。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21年7月16日 (五) 16:01 (UTC)[回覆]
這些定性純粹是你個人的看法。現實就是共識已經達成,沒參與共識的形成是你自己放棄了權利,就像你沒參加一個選舉出你不喜歡的人的投票一樣。W:移動請求並非移動條目所必須,事實上任何老用戶都有權力移動任何條目到一個新的名稱,而先在客棧進行討論形成共識後再移動已經屬於非常尊重社群的行為,應予以鼓勵而非貶低。既然共識已經形成,我的意見都在上次討論中說了,現在沒有義務回答你任何問題。——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21年7月16日 (五) 16:23 (UTC)[回覆]
(?)疑問-蘇州宇文宙武您好,若您認為所謂更名討論合理。麻煩您具體回應說明,關於在下在【WP:互助客棧/條目探討#未達共識的更名移動_不符維基規定的更名共識討論流程】,清楚列出了事件的過程,並提出至少五點問題。請您一一回覆,您的看法如何?舉其中一例反常現象:您對於「慎言慎行老法師」不回應Wetrace5/31、6/1在條目討論頁的更名討論,卻跑到客棧另開討論名為「鎮壓?取締?」(其中也沒有更名請求),卻不通知Wetrace、不在條目及討論頁留言說明。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21年7月17日 (六) 02:24 (UTC)[回覆]
為什麼要通知你啊?你是這條目的「主人」嗎?——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21年7月17日 (六) 03:03 (UTC)[回覆]
{(:)回應+(?)疑問--蘇州您好,沒有人是條目的主人,(1)所以WP:移動請求才要求在「條目公示」、「條目討論頁」討論。(2)6/2管理員依據方針把條目保護在對法輪功的鎮壓。明明條目討論頁,Wetrace 5/31、6/1都已向「慎言慎行老法師」說明不該更名的理由---但為何「慎言慎行老法師」完全不回應,而在客棧開了討論,標題與訴求卻不清不楚,為什麼完全不通知?也不在條目討論頁留個言,讓關注條目、編輯條目的人知道,客棧正在討論呢?而且客棧討論串並未訴求是更名請求,標題連法輪功、更名都沒寫。麻煩請您清楚看看【WP:互助客棧/條目探討#未達共識的更名移動_不符維基規定的更名共識討論流程】,在下清楚列出了事件的過程,並提出至少五點問題疑慮。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21年7月17日 (六) 03:17 (UTC)[回覆]
我一再強調W:移動請求不是必須,只要是老用戶都有權移動任何條目至新的名稱,在客棧討論已屬禮貌,達成共識更是既成事實,你為何視而不見?沒有任何規定說條目討論和移動一定要通知誰。請勿顧左右而言他。麻煩你不要再給我留言了行嗎?和你這種人多說一句話都嫌多。——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21年7月17日 (六) 03:28 (UTC)[回覆]
您頻頻在留言,在下基於尊重而回應您。在下對於疑點問題,整理算是清楚;希望您能正視。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21年7月17日 (六) 12:48 (UTC)[回覆]
(-)強烈反對:涉嫌擾亂。--【和平至上】💬 2021年7月17日 (六) 11:15 (UTC)[回覆]
(?)疑問-和平至上您好,對於明顯有問題的過程,在下整理所提出的多點問題,提出社群公評,怎會是「擾亂」?若您認為連這樣都是「擾亂」。那也許您是不是更該想想:在下整理事實過程中,「慎言慎行老法師」那樣作法,是否會有遊戲維基規則及擾亂的嫌疑呢?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21年7月17日 (六) 12:48 (UTC)[回覆]
(:)回應-【和平至上】:你的反對應為無效。只是扣帽子打擊編輯。維基準天使-詩琳童留言2021年7月17日 (六) 16:20 (UTC)[回覆]
(:)回應 @蘇州宇文宙武老維基友:綜合你以及你所支持一方的觀點邏輯就是:你不知道怨你自己,反正我們幾個人是趁機共識了。因為它通過了就合理!不合理也是合理,也得執行。現在你們提意見晚了。老用戶有特權不按照新用戶規定出牌,老用戶可以不在討論頁回應、也不必請求,可以直接到客棧討論,而且在討論時也不用寫明討論話題。我的反對意見是:
  1. 即使「老用戶有權移動條目」,但老用戶更應懂得維基編輯要避免爭議而達成共識的方針。一些非政治類無爭議條目,可能老用戶根據經驗而無需嚴格遵循請求規範。但是,「對法輪功的鎮壓」條目非此類——在此前不久曾發生過移動名稱又被管理員恢復之爭議。你老用戶不在意管理員之裁定,也不在意之前的編輯爭議,不按照維基一般編輯原則在討論頁先請求探討,就跑到客棧說話,而且客棧討論的標題也根本沒有清楚寫明是要移動標題,然後告訴主要該條目質疑的編輯說:我們達成共識了,已經非常尊重社群了。這真是老用戶啊,老用戶就得這樣倚老賣老不遵守新手的約束、玩轉維基管理?
  2. 維基以前不少老用戶那真是令我佩服,那是維護維基原則的主力,比如,對經常混跡於客棧討論、打壓對中共不利條目編輯的用戶黑血姬等,一些資深老用戶實在看不慣其破壞行為,而出手永久封殺,令很多親黑血姬用戶震驚。那也讓我記憶深刻,維基人是什麼樣?那樣的資深用戶才是真愛維基,有那樣的維基人才能阻止中共僱傭軍在維基上的蠶食與破壞。現在,維基條目長久的共識再次被動搖,是由於那些老用戶少見了吧?老用戶不是特權的代名詞吧?老用戶見證過以往的編輯爭議,更應謹慎對待有爭議條目的變動,想出更好的辦法避免可能發生的新爭議,否則,老用戶是不是會變成成在內部破壞的老油條?
  3. 中共僱傭的老間諜老專家老媒體人那真是防不勝防,維基的老用戶誰也不希望被看作五毛或者五元,那麼不得更成為遵守維護維基方針的人嗎?我不相信黑血姬這類用戶會罷手,換個名稱可以繼續做維基,只是經驗更豐富了。目的卻一如既往。當年他也是用人海戰術,喜歡在客棧議題投票。因此,我專門針對投票的有效性進行質疑。──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詩琳童討論貢獻)於2021年7月17日 (六) 18:58 (UTC)加入。[回覆]
  • 法輪功本身自己就存在相關問題,中國政府有權在認定其違法的情況下做出取締行為 而且取締一詞本身為中性。——尤里的1994留言2021年7月17日 (六) 17:27 (UTC)[回覆]
    (:)回應:法輪功有沒有問題似乎與編輯沒關係。在條目正文中,有證據顯示其相關事件過程。中國或者中共政府進行取締,自然會找出理由。取締一詞前提是認為其非法才取締,合法還能取締嗎?問題在於對氣功的取締依據符合憲法嗎?再說取締當初是針對組織,我記得是說北京那個法輪功大法學會沒有註冊在氣功單位之下。但是法輪功一方說定義法輪功有組織是扣帽子為迫害找藉口,因為法輪功群眾沒有花名冊沒有會費沒有儀式,跟其他的一般群眾氣功練習沒有區別。至於誰服務別人,提供錄音機,或者教功,那也是大家有那個熱心腸自發去做。因此說法輪功群體是別有用心的政治組織顯然不合適。煉法輪功的人,很多病好了,這也有證據,如果效果不好,不會有那麼多人煉,也不像中國打疫苗還要給優惠或者強制,他有什麼能力強制呢?當時中國的氣功門派非常多,大家都是覺得誰好就去練。
    中國政府為了打壓法輪功,造出1400例在媒體說法輪功害人,煉功病好了的,不能說真話,說就打壓。是不是這樣?你知道中國的宣傳是什麼樣的。同時給予金錢獎勵抓捕法輪功學員,轉化他們,讓他們罵揭批法輪功。哪裡有壓迫哪裡就有反壓迫,法輪功學員講真相就是這麼來的。然後,就是中國用政府的全部財力支持經濟法律手段等等,要扼殺敢於不服從中共調調的煉功人,以及維權律師等,酷刑等等就很正常了。
    別說法輪功,看看那些計劃生育的受害者,今天說一胎,你二胎不僅罰款,公職沒有,甚至牽制墮胎,導致母嬰都死的,難道有誰被追究責任嗎?沒有,反而是封殺新聞報導。如果不是這樣,哪來的陳光誠因為維權而被迫害逃美?現在要開放三胎,但是如果誰懷上三胎,要生也是面臨一胎的危險,因為政策還沒有變。如果認為一個政權可以任意決定生命的生與死,可以決定人的思想,可以控制人的嘴巴,那人是不是就跟畜生產不多。只要這個國家政權說他的做法合理,就合理,法律是他家的,自然他就合法了?這大概就是槍桿子裡出政權的思維,強盜也是這樣想的,誰拳頭大自然可以稱霸一時,但不等於真理與正道。中共自己用取締,就是因為它佔據政權,有槍桿子確保它想取締誰就取締,定誰不合法就是不合法。權力沒有監督和製約,這是普世價值所反對的,其不具有合法性,不可採用。--維基準天使-詩琳童留言2021年7月17日 (六) 20:23 (UTC)[回覆]
    @诗琳童最後一次回應及最後一次警告該用戶,你及你的陣營遊戲維基規則,霸占flg相關條目所有權已非一日,wetrace和你是其中翹楚,只不過你二人策略不同,wetrace善於斷章取義,曲解他人意思為己用,而你更喜歡打直球。這次條目移動正本清源證明,以及我要告訴你的意思是,你們這種行為應該結束了!維基不是你們flg支持者宣示政治立場的平台!你在留言中反覆污衊反對你們的人為「中共的僱傭軍」「間諜」等,已構成人身攻擊和誹謗。鑑於你是維基的老人,此屬明知故犯,所以我只最後警告你一次。要是再次出現此類字眼,那就VIP見吧,其他的我對你們沒什麼好說的。要想battle,可以啊,看在維基誰占上風,打再多的字吼聲再響是沒用的,要看社群的評判,而你們代表不了社群。——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21年7月18日 (日) 02:07 (UTC)[回覆]
    @蘇州宇文宙武:兄弟你的政治立場已經在你的頁面顯示清楚,但我認為維基海納百川,並無對你不敬,儘管你我觀點經常相左。我雖然提及中共僱傭者等,為了避免誤傷編輯,我也是有加以說明是由中共的手段而來,我想維基編輯不希望有此破壞維基之事,維護維基的正常流程可有效保護維基原則。也是提醒編輯謹慎對待流程,避免被誤解。你說我反覆污衊反對我的人,這我可覺得冤枉了。我質疑的如果是我主觀的跟維基無干的東西,歡迎你或者你們(你不願意用「你們"這個詞,因為我不認定你跟誰是一夥,也不認為這個詞符合維基善意推定原則。這裡只是根據你對我使用「你們」一詞的對等)馬上指出來。如果我說的是關涉維基方針,那誰反對也是反對那個方針的理解,不是反對我。一旦我認為誰的反對給出合規的解答,我自然認同。望你不要因為與我觀點相對就給自己對號。我也正式表明,我從來都認為你是對維基有貢獻的正常編輯。觀點不同很正常,問題在於如何對維基方針儘量形成良性共識。我擔心的是正如你所表露出來的,我這樣的小編被你這樣的資深者瞧不起,從而忽視了耐心地解答我的問題,你看重的可能是老用戶的觀點。我的立場只有一個:尋求真實,我認為維基所有條目的基礎就是務求貼近真實。你對我警告很感謝,儘管我不懂你的警告是否符合維基方針,我也相信你的確有實力在維基跺一下腳都會震一震。我從來沒想跟誰斗!不過有點據理力爭的個性。如果我生活在胡亥時期,一定會被趙高殺掉。所幸維基是個比較光明的地方,大多數人都追求正面形象,跟我沒大計較,我也才成了老人兒,實則在編輯上一直處於停止不前的狀態,對很多方針都在摸索,希望能確切認知。希望社群觀眾多多幫助指點錯誤!維基準天使-詩琳童留言2021年7月18日 (日) 06:54 (UTC)[回覆]
(!)意見--@蘇州宇文宙武您好,
  1. @詩琳童沒有點名誰、沒有點名哪個人。詩琳童的意思,應是嚴謹對待維基規則與程序,才能更好因應「五毛網軍、網路評論員」,盡量保護好維基百科的自由環境。------詩琳童上述的說法,被您自行解讀是「構成人身攻擊和誹謗」,但她沒有點名任何人。
  2. 那麼,(?)疑問--蘇州宇文宙武您在上面,接連[21][22][23]對著在下「直接明確指涉、貶損」『貴組織』、『承認非法』、『你們被取締』(指Wetrace等人)、「其他都是廢話」,是不是明確人身攻擊呢?依照您的邏輯,編輯中共條目,一定都是共產黨員了?(1)希望您留意WP:文明、WP:不要人身攻擊,您的言詞在貶低其他用戶,稱他人說的都是「廢話」。(2)您所謂「貴組織」、「非法」的說法。您多年來持續給條目編輯者貼標籤。在下今日也已一再提醒您[24],不該給不同意見用戶貼標籤,這樣一來不當、且孤立用戶,二來使用戶面臨政治等風險騷擾的問題,您持續為之;在下請您收回這樣的標籤言詞,但您不理會。---您過去、今天會一再這樣對待在下,明天有可能如此對待其他人。:::::##請您留意最近新聞報導中國編輯稱向國安舉報香港編輯〉。【WP:不要人身攻擊--威脅甚或付諸行動以蓄意致使其他維基編者受到政府、其僱主或任何其他人作出政治、宗教或其他迫害。如有違此規,一經發現,可能即時受到管理員封鎖一段長時間。】
  3. 另外,您所謂的「霸佔條目」指控不實,這有沒有涉及人身攻擊貶損用戶呢?人人都能編輯條目,您也曾有編輯這些條目,當遇到不同看法時,就是依據WP:共識方針討論。沒有人能「霸佔條目」。您所指控與事實不符,您過去編輯「中共眼中敏感條目」時,在下經常在條目討論頁提出理據、方針主動溝通說明,但您多次不回應,或含糊不具體回答。請您比對WP:共識方針,為何會稱相對一方是「霸佔條目」呢?
  4. 蘇州宇文宙武,您指控在下「遊戲維基規則」,請您拿出具體例子。那麼,請您先回答在下【WP:互助客棧/條目探討#未達共識的更名移動_不符維基規定的更名共識討論流程】提出的多個問題。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21年7月18日 (日) 15:48 (UTC)[回覆]
  • 路過插句嘴:(!)強烈抗議使用對法輪功的取締!!!!!!!取締動詞!!!是動詞!!!是動詞!!!明明取締法輪功五個字就能說明白的東西,為什麼要用「對+法輪功+的+取締」這種奇怪的語法!!! ——羊羊 [ 留言 貢獻 維貓報 古典音樂專題 ] 2021年7月18日 (日) 13:25 (UTC)[回覆]
    • 取り締まり 紺野夢人 肺炎退散 2021年7月18日 (日) 15:36 (UTC)[回覆]
      本人的意見,複製粘貼自討論區:
      (+)支持 將「對法輪功的取締」更改為「對法輪功的迫害」:
      1.關注度處理;如果在谷歌上搜索「對法輪功的取締」有四十七萬筆資料,且大多數為中共官媒及對法輪功這一組織的鎮壓行爲之用語;如「取締邪教組織法輪功」等主觀定性。而如果搜索「對法輪功的鎮壓」則有一百一十三萬筆資料,以此可證明原本之「鎮壓」就比現階段所謂「取締」獲得更廣汎之運用。最後,如果搜索「對法輪功的迫害」更有三百六十八萬筆資料。據本站NPOV指出;「通常來說,條目不應給予少數觀點與更受歡迎的觀點同樣多的描述」因此,「取締」相較於「鎮壓」及「迫害」本身就屬於少數觀點,使用「取締」取代「迫害」及「鎮壓」則顯然違反這類共識及方針指引。「對法輪功的取締」充其量也只是「重要少數觀點」,支持這一稱呼者可在條目中稱此爲中共官方之定性,但不可直接使用條目名稱。
      2.鑒於包括聯合國在內的組織認定此為「迫害」,也因聯合國組織為世界各民族或多元國家參加之國際聯盟,由其在人權及宗教方面之專家所作出評斷及結論當然具有相當之權威及普世性。故使用「對法輪功的迫害」甚至使用「中國共產黨政府對法輪功的迫害」乃是最爲準確之敘述。
      3.表示認同,無論是「取締」還是「鎮壓」在這件事的定性上,均是「中共政府對其迫害之不同立場的概念子集」,故直接使用迫害一詞,合情合理。
      此外,對於@DavidHuai1999@和平至上@悔晚齋等對他人訴諸人身、不提供詳細例證以及拒絕就事論事等涉擾亂討論之言論,我建議各位直接忽略,不納入共識之考量。--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留言2021年7月16日 (五) 11:29 (UTC)[回覆]
      --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留言2021年7月19日 (一) 12:37 (UTC)[回覆]
  • (:)回應@羊羊:早就看到閣下的似情緒化反對。因為此種反對很容易看到為維護而維護觀點,不需要我去反駁,加之下面已經有更清晰有理據的回應,因此,我當時沒有回應。今天忽然想到,我是提出論點的人,我如果不說明似乎有點擔心被人以為無話說了。那麼,我明確回應羊羊閣下,請看清楚我的新請求,我提出了用「迫害」更恰當的理據,如果您要反對,請不要顧左右而言他,需直接針對我的理據有效質疑。現在閣下沒有如此做,那麼什麼抗議都屬無效。閣下針對「取締***」還是「對×××取締」的語法有不同看法,那跟我的話題無關,可去相應的話題下有理據的討論。維基準天使-詩琳童留言2021年8月5日 (四) 15:20 (UTC)[回覆]
    • (?)異議:甚麼時候就變成「包括聯合國在內的組織認定此為迫害」了?請問資料來源?請注意,如果你是說「聯合國認定為迫害」,請給出聯合國大會、其下轄委員會或國際法庭的決議案或判決書編號,否則就不要混淆視聽!--【和平至上】💬 2021年7月21日 (三) 19:42 (UTC
(:)回應【和平至上】:提醒你多了解一點聯合國組織認定迫害的嘗試好吧。中共對新疆維吾爾的迫害、對地下教會的迫害;北朝鮮受金正恩迫害的人,等等,他們哪一個是你說的那樣有什麼國際法庭決議案?聯合國對於難民的接受是因為其符合其定義的總原則,即政治迫害、宗教信仰自由被迫害等。法輪功學員不是因為犯罪而是因為信仰、講真話以及維護健康權等人權被非法拘禁、判刑、酷刑等等,這就是迫害。因此,聯合國審核與接受受害者為難民並給以安置。同理,過去對參與六四的學生、現在對西藏遭受打壓的僧人和民眾同樣視為被中共迫害,不需要什麼決議啊? 請你針對我所提出的應該使用「迫害」的這些理由回答問題,聯合國與世界多數民主國家的組織如果不認定中共迫害法輪功,那麼接受其為難民的理據是什麼?取締一詞根本無法適用。

「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的理由更說明「迫害」廣為被國際社會接受,維基百科應該體現的是少數極權國家的定義,還是多數國際社會的使用情況,這在維基方針上難道不是很清楚嗎?維基準天使-詩琳童留言2021年7月26日 (一) 05:59 (UTC)[回覆]

所以這就只是你的解讀,對嗎?根本就沒有認定為「迫害」,對嗎?既然是這樣,你就不要再混淆視聽!連維基百科的基本是要可靠來源而不是個人解讀也不懂嗎?當一個人以「聯合國認定為迫害」作為例舉,那麼請給出證明,而不是自行解釋。請你指出哪一份聯合國審核與接受受害者為難民並給以安置的任何文件指出這是對法輪功的迫害!--【和平至上】💬 2021年7月26日 (一) 19:12 (UTC)[回覆]
(:)回應【和平使者】:你用什麼證明聯合國接受難民必須得給一份安置文件指出是對×××的迫害?按照你的觀點,接受法輪功就得給出一份證明法輪功被迫害的證明文件,接受西藏人,就得給出一個藏人被迫害的文件,接受哪一個群體類型的人為難民,就得給出一份指出對其迫害的文件……聯合國所有接受的難民都得有這樣的文件,你的意思就是這樣。你先問問聯合國有沒有像你這樣操作,如果沒有,你就可以宣稱:沒有任何文件證明任何迫害了。你連很多國家政府以及聯合國認定迫害事實而接受難民這一點都可以不顧,自己硬要編出一個什麼文件,這似乎在遊戲規則啊?維基準天使-詩琳童留言2021年7月27日 (二) 05:55 (UTC)[回覆]
你自己看清楚,他說的是「聯合國認定為迫害」,而不是「聯合國接受難民」,不要混淆視聽。--【和平至上】💬 2021年7月31日 (六) 13:26 (UTC)[回覆]
@和平至上 日安。然而「接受難民」和「認定為迫害」可以劃上等號;如果法輪功學員不被聯合國組織認定是「迫害」那也不會給以他們難民庇護。就比如假設閣下今日腿部出血,那通常只有受傷才會出血吧?儘管沒有確切的醫療診斷報告,基於常識來說,我藉此認定閣下腿部受傷是符合常識的。當然,如果您依然堅持腿部出血和「受傷」沒有關係,我想那是您需要舉證的地方了。藉此再次梳理一下這部分的推論和邏輯:
1.部分法輪功學員現在顯然受到聯合國難民署的庇護
2.聯合國(難民署)對難民的定義即「受到迫害或武裝衝突」;而對於政治庇護者的定義為「尋求遠離迫害的人」
3.假設法輪功學員沒有被聯合國認定為迫害,那麼聯合國難民署就會拒絕其庇護申請。
4.根據第2點和第3點,法輪功學員只有在「被認定為迫害」的前提下才得到聯合國的庇護。
5.因此,法輪功被聯合國認定正遭受中國共產黨政府的迫害。不知您對這一推論有無異議。——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留言2021年8月3日 (二) 16:06 (UTC)[回覆]
(!)意見--@和平至上好,在下這幾天生活忙碌,看到客棧討論,容在下利用小小時間空檔簡述意見切磋,也給@诗琳童參考。另外再找時間回覆客棧區討論。
  1. 法輪功學員確實得到「聯合國難民署」的處理協助、與多國接收。聯合國系統過去20年來持續有許多人權報告關切法輪功人權,包括反酷刑、信仰等議題的特別報告員,直接提過中國遭受酷刑者 66%是法輪功學員,也多次提到活摘器官問題,要求中共說明。在下目前暫沒時間搜尋。
  1. 先把聯合國系統的討論擺一邊。很多重量級的國際人權組織,多使用過「迫害」一詞。在下於上面曾提過:關於「取締、鎮壓、迫害」。(1)「取締」並非中立用語,帶有認定非法之意思;全球範圍「取締法輪功」幾乎就是中共一個。維基百科的WP:中立的觀點,是指以第三方可靠來源所發佈的觀點來看。(2)中共不只是「取締」,確實大量第三方可靠來源、聯合國、歐盟歐洲議會、美國政府國會、中華民國(台灣)立法院、還有多個國際人權組織的報告指出,包括酷刑、連坐、言論審查、活摘人體器官(最近就有12位聯合國獨立人權專家聯合聲明震驚)等等,這些行為屬於「鎮壓、迫害」;此條目原名是「對法輪功的迫害」。從語言上說,「迫害、鎮壓」多可能包括「取締」,因為當權者鎮壓迫害是以「扣上非法」之名行之;但是「取締」語意內涵,沒有包括到「迫害、鎮壓」。(3)「慎言慎行老法師」稱,鎮壓不會對「和平者」,這是不符史實與現實的說法,大量「被鎮壓」的對象都是和平者。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21年7月28日 (三) 01:59 (UTC)[回覆]
@和平至上@Wetrace@詩琳童:各位日安。感謝各位討論,我想再補充一下:
目前聯合國相關組織並沒有通過相關議案直接界定此為「迫害」,但我們仍可通過間接性證據表明聯合國及其相關組織已在事實上承認「法輪功受到中共政府之迫害」;根據聯合國難民署對難民的界定為「逃離武裝衝突或迫害的人。」既然聯合國難民署多次受理法輪功學員的政治庇護,從客觀上來講,只能說明難民署已認定他們是受到了「武裝衝突或迫害「。至少按照他們現行對「難民」及「尋求庇護者」的定義是這樣。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留言2021年7月29日 (四) 20:54 (UTC)[回覆]
@DavidHuai1999@和平至上@尤里的1994@悔晚齋 現勞煩反對更名者一方就上述論點作出回應,否則本人按照相關指引視沉默即共識,並將此條目更名為「中國共產黨政府對法輪功的迫害」。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留言2021年7月29日 (四) 21:03 (UTC)[回覆]
(?)疑問-DavidHuai1999您好,(1)「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說的是否有依據,在下暫不評論。不過,在下在上面一一具體提出問題,並請悔晚齋回應,悔晚齋顯然沒有具體說明;在下很期盼 悔晚齋、蘇州宇文宙武等人,可以「就事論事」、具體回應Wetrace所列舉「詳細例證」的整理出的問題。(2)您說的所謂「無法反駁上次討論共識中引述的詞語解釋」,明明您所謂的「上次討論」中就有不同解釋,卻沒有獲得有效回應,而「被所謂共識」;其他多位用戶這幾天在客棧,也對「取締」或「鎮壓、迫害」名詞解釋提出許多具有相當質量的有效意見,並且有大量第三方可靠來源、權威機構來源使用「(很大量使用)迫害、或鎮壓」,作為意見的事實基礎。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21年7月20日 (二) 17:31 (UTC)[回覆]
(?)疑問+(!)意見-此討論串7月30日深夜突然遭一位用戶關閉,但所提理由及事實認知皆有疑問。若對此過程有疑問,請參見在下回應該用戶所提理據[25]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1年7月30日 (五) 18:35 (UTC)[回覆]

(-)強烈反對 違反WP:中立--RTX 3090留言2021年8月16日 (一) 12:12 (UTC)[回覆]


關於本次討論的性質

我查覺有許多參與討論者以「擾亂」「遊戲」等理由指控Wetrace發起的討論並不合理。我想在此提出我個人之觀點:

1.悔晚齋關閉共識時使用「7日公示期」根據WP:TALKDONTREVERT指出,若有人七日之內提出異議可重啟討論。請注意悔晚齋關閉共識時是7月8日,Wetrace提出異議時是7月15日。因此Wetrace提出異議並非擾亂。
2.此次討論本質是「迫害」「鎮壓」「取締」三詞詞義之探索,私以為有人提出異議提出證據、邏輯推論證明「取締」的不合格之處合情合理。現在請各位就事論事,莫要提出「擾亂」等無效例證對他人訴諸人身
3.綜上所述其發起討論具有相當至合理性,本人鄭重警告如果共識達成前,任何以無理理據關閉、刪除留言及惡意存檔者,本人一律會按擾亂及破壞他人留言提報至WP:VIP
以上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留言2021年7月30日 (五) 18:37 (UTC)[回覆]
(!)意見-樓上好,對於悔晚齋原討論的性質、實質與程序、疑義等等,在下Wetrace已於此討論串一開始整理提出,歡迎其他用戶前往了解並指教。在下並未遊戲維基規則、並未擾亂,而是基於維基方針規則與精神所提出。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1年7月30日 (五) 19:16 (UTC)[回覆]

贊同詩琳童的提議

看了上述各位的觀點,我是贊同[詩琳童]的提議,用「對法輪功的迫害」替代「鎮壓」和「取締」等用詞,這個更明了客觀。———[Sunlight 2021] 2021年7月29日(四)16:25(UTC) Sunlight2021留言2021年7月28日 (三) 14:27 (UTC)[回覆]

請回退至之前版本

@Manchiu 請管理員回退至之前版本,目前版本為爭議版本以及其擅自移動後的產物,且本人請求保護在先[26]。--MINQI留言2021年7月29日 (四) 23:22 (UTC)[回覆]

我反而認為閣下以所謂「遊戲維基百科」等理由無禮回退本人的近五千字的編輯已構成破壞。現在實施保護一週合情合理。 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留言2021年7月29日 (四) 23:29 (UTC)[回覆]

且您之請求只是對一個重定向的頁面,我看不出有什麼保護的必要。 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留言2021年7月29日 (四) 23:30 (UTC)[回覆]

此外,保護模板指出「…請注意保護並非對當前版本的認可。」如果您對當前編輯有異議,勞煩請先討論,而非進行單方面的編輯。謝謝。 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留言2021年7月29日 (四) 23:32 (UTC)[回覆]

@MINQI您好,
  1. 您之前4RR編輯戰被封禁,申訴理由有問題、解封理由也有疑慮。在下一再通知請您回應說明,煩請您移駕【三天內3波封禁2度解封。『未寫解封的解封』的理由不明與疑慮】。
  2. 在下也要提請管理員留意,MINQI申請保護條目的動機是否合宜、理由是否屬實?是否有誤導的問題?容在下舉出一個最近例子,MINQI在獲得爭議性解封後,在三退條目持續回退、並以奇怪理由申請全保護;在下7月22日在3RR區提出這問題,MINQI至今沒有前往回應。
    1. MINQI 您之前在獲得爭議性解封之後(該案仍在爭議中),一方面對在下的追問,說暫時不想涉入這些而迴避。但是當用戶User: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16日移除MINQ您在三退條目顯然不當標註時[27](編輯理由:請MINQI就其先於討論頁回應相關問題,否則以未經查證之個人觀感將與此條目描述事實無關的所有媒體來源均標注為「需要第三方來源」已涉構成擾亂行爲。)MINQ您16日又在同一條目回退另一用戶[28]堅持維持那些顯然不符事實的標籤。------接著在MINQ 16日又回退之後,16日MANCHIU管理員全保護三退條目在MINQI的問題版本。
      1. MINQI 16日去申請全保護[29],理由是「臨時全保護,因U: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在本人未回應其於3RR的無理取鬧後挑起編輯戰」---但MINQI這項請求保護的理由,比對「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上面的編輯理由,MINQI說法明顯不符事實,這似乎顯示,MINQI您對於被封禁的原因缺乏認識及反省;MINQI在條目討論頁,並未有效提出「多家外媒為何屬於『非第三方來源』」的理由,MINQI一方面對Wetrace表態暫時不想處理這些條目(MINQI在15日稱本人最近不想捲入有紛爭話題,所以暫時不會進一步回復),一方面16日在同一條目、同一爭議上持續非建設性回退
      2. 依據WP:保護方針,「如果只是個別特定的用戶進行持續的編輯戰,封禁或編輯禁制可能是一種更好的處理方式,以免妨礙其他的用戶進行正常的編輯。」---MINQI在三退條目違反3RR、被解封後又繼續回退的是MINQI,在下不明白何以MINQI您提出保護?
      3. 請注意 7月11日,MINQI曾揚言「如果閣下再次添加類似標籤那麼,本人將回退至小作品穩定版本並請求保護」,濫用保護制度來施壓用戶。
    2. WP:封禁方針列出的解封理由有兩個「封禁該用戶的理由不成立」、「封禁該用戶的理由已經不存在了」----根據MINQI事前、事中、事後、申訴理由恐與事實有落差、解封後繼續回退以維持明顯無依據的標籤, (A)封禁理由成立(B)封禁理由繼續存在。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21年7月30日 (五) 16:35 (UTC)[回覆]
(:)回應@Wetrace
  1. 拒絕無理請求,「把精力放在改善維基百科本身,勝過去要求其他用戶做某些事。」
  2. 說法並非事實是嚴重誹謗,本人要求道歉!所謂在同一條目、同一爭議上持續非建設性回退更是閣下惡意推斷,是閣下挑起編輯戰,請閣下認清楚這一點!本人早已說明為何「多家外媒為何屬於『非第三方來源』」的理由,罔顧事實與漠視本人解釋的的正是閣下以及後來的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
  3. 「如果只是個別特定的用戶進行持續的編輯戰,封禁或編輯禁制可能是一種更好的處理方式,以免妨礙其他的用戶進行正常的編輯。」---Wetrace曾在多個法輪功條目違反3RR、挑起、進行編輯戰而被封禁、被解封後又繼續編輯戰的是Wetrace;
  4. 請注意Wetrace曾不斷罔顧事實自說自話強行認定大陸媒體均為中共喉舌進而強行刪除、棄用、添加「請求第三方」模板,另一方面又罔顧事實聲稱外媒為第三方來源甚至否認法輪功有美國政府資助,而這些是在本人已拿出證據的情況下。本人在不得以情況下,告知這是明顯的編輯戰,本人回退小作品是因其為爭議前版本,而Wetrace竟稱本人「濫用保護制度來施壓用戶」?本人對其嚴重的ABF行為表示強烈抗議以及要求道歉;
  5. 對於Wetrace僅僅是被警告,本人表示抗議。其作為維基百科巡查員、維基百科回退員、圓桌會成員、維基化督查員、反破壞工作小組成員、維基小天使等公然挑起編輯戰、強行曲解來源性質、不斷聲稱可靠來源為非第三方、拒絕承認自身來源問題,應該:1.被免去或請辭相關身份;2.嚴加封禁,應三個月,之前已是有過1次一個月封禁,但其本性難移,更何況作為那些成員應比普通維基人永遠有更嚴重的懲處,又更何況其之前已是多次因「法輪功」相關條目編輯戰而被警告甚至封禁。--MINQI留言2021年7月30日 (五) 16:54 (UTC)[回覆]
@MINQI您好,您確定您上面所說,與事實是否相符呢?
  1. 在下Wetrace何時曾在多個條目違反3RR了,請您列出來,並說明當時理由。
  2. MINQI對「第三方來源」的定義幾次變化,是不是在遊戲規則呢?您是否回頭去看看三退討論頁,您自己的討論過程比對?
  3. 在下如何「強行刪除」?在下明明列出了WP:可供查證方針對第三方來源的要求,在討論頁與您持續說明。考慮您編輯戰,在下後來也只添加「第三方來源請求」標籤。這是「強行刪除」?
  4. 所引用外國媒體,在該議題上是「第三方來源」。在下於討論頁都已經說明了。如果依照您所述的標準,反而您會陷入使用來源的自相矛盾。
  5. 爭議發生前的版本,明明不是「小作品」。查閱編輯歷史就很清楚。
  6. 美國政府是否資助法輪功?您舉出那個例子還有得討論。
  7. 您在封禁申訴案所寫的理由,兩個案件的當事人都留言指出您所述,與事實有落差。您有義務說明。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21年7月30日 (五) 17:35 (UTC)[回覆]
@Wetrace 確定是事實
1.閣下的封禁記錄:
2016年7月28日 (四) 17:11 Lanwi1 讨论 贡献将Wetrace 讨论 贡献的封禁设置更改为持续时间至2016年8月2日 (二) 08:38 (账户创建停用) (解封后继续于江泽民编辑战)
2016年7月19日 (二) 08:38 Antigng 讨论 贡献封禁了Wetrace 讨论 贡献,到期时间为1个月(账户创建停用) (解封后继续于江泽民编辑战)
2016年7月10日 (日) 07:05 Antigng 讨论 贡献封禁了Wetrace 讨论 贡献,到期时间为1周(账户创建停用) (长期编辑战于發正念,先前已于WP:VIP警告)
2016年4月4日 (一) 22:50 Jimmy Xu 讨论 贡献封禁了Wetrace 讨论 贡献,到期时间为1天7小时(账户创建停用) (3RR:法轮功)
2015年6月3日 (三) 06:56 Mys 721tx 讨论 贡献封禁了Wetrace 讨论 贡献,到期时间为1天(账户创建停用) (違反回退不過三原則)
2013年5月18日 (六) 05:22 乌拉跨氪 讨论 贡献封禁了Wetrace 讨论 贡献,到期时间为1周(账户创建停用) (长期编辑战)
2013年3月31日 (日) 03:06 Jimmy Xu 讨论 贡献封禁了Wetrace 讨论 贡献,到期时间为1天7小时(账户创建停用) (编辑战)
2.請說明如何幾次變化?您確定您所說,與事實是否相符呢?
3.[30],是否是強行刪除?第一次刪除就不是強行刪除?
4.無效論證,是如果依照您所述的標準,反而您會陷入使用來源的自相矛盾;請不要賊喊捉賊混淆視聽;
5.爭議發生前的版本,是「小作品」。查閱編輯歷史就很清楚。
6.無效論證,事實明確,請勿混淆視聽;
7.所謂當事人一位是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一位是不愛思考得豬,兩人自己已是問題重重,其中不愛思考得豬其行為自今年以來只有論戰毫無條目編輯;而維基百科最忠誠已多次針對本人、甚至在其他平台宣稱希望看到本人永封、對本人橫加指責,本人已經有足夠理由認定其不斷「關心」目的是挑釁與激怒本人製造封禁藉口。本人無義務說明無理的污衊,另請閣下「把精力放在改善維基百科本身,勝過去要求其他用戶做某些事。」,以及不要再離題。本人不會再就閣下的惱人之舉(可以明確認定為騷擾,但AGF為惱人之舉)進行回應。--MINQI留言2021年7月30日 (五) 18:34 (UTC)[回覆]
(:)回應--@MINQI您好
  1. 這麼多年前的紀錄,所以您是想肯定在下這幾年盡力避免編輯戰的努力嗎?而且相關條目當時狀況,也可以去看條目討論頁比對,當時情況跟您很不一樣。您為何不乾脆一併貼出申訴解封紀錄?在下印象中似乎還有誤會操作封禁後很快解封的。被封禁就是3RR嗎?不是的。相對多年前,現在管理員似乎比較少採取封禁,如果在當年的情況,您這段時間的編輯方式,可能......,在下真的是善意提醒您。
  2. 您被封禁或解封,不是在下重視或在意的。問題在於相關理由、依據,是否合理及符合事實?
  3. 第一次刪除,並非「強行」;在下說明了理由,那就是非第三方來源,過去長期在相關條目都是如此。
  4. 您上面說在下「挑起編輯戰」?您該看看三退的編輯歷史、討論頁紀錄,再考慮是否這麼說。
  5. 您說「本人無義務說明無理的污衊」---所以您認為在下污衊您?那麼還是請您前往【三天內3波封禁2度解封。『未寫解封的解封』的理由不明與疑慮】,歡迎您以事實跟編輯紀錄來回應,幾位用戶來比對對質。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1年7月30日 (五) 18:53 (UTC)[回覆]
(*)提醒-@MINQI,夜深了,早些休息吧,身體重要。看看鄭州洪災的悲劇,更提醒人們注重身心健康、珍惜身邊的人、珍惜相遇交流的緣分。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1年7月30日 (五) 19:41 (UTC)[回覆]
(*)提醒-@Wetrace,謝謝提醒,您也早些休息吧,身體重要。看看河山碩的悲劇,以為自己進的「隔離區」,實際卻是放棄治療區,孤獨的離開這個世界,可能還在冷藏車中。最好的辦法只能是良好生活習慣愛護自己的身體以及清醒的認識,更提醒人們注重珍惜真友與忠言。--MINQI留言2021年7月30日 (五) 23:29 (UTC)[回覆]
(!)意見:所謂「中國共產黨政府」之語已屬不中立且為原創研究,在爭議獲得解決前應移動回原有名稱「取締flg」。——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21年7月30日 (五) 01:43 (UTC)[回覆]
(:)回應:明顯的罔顧事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國共產黨是唯一被允許長久執政之政黨,用中國共產黨政府指代「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合情合理。且本站亦有「中共政府」等分類條目,可見使用「中國共產黨政府」在本站也並非不被接受。而所謂「取締」完全是您們未經查證、違反NPOV之定調且在討論獲得充分關注之前就被悔晚齋匆忙關閉,稱不上你所謂「原有名稱」。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留言2021年7月30日 (五) 05:58 (UTC)[回覆]
沒有任何理據支持你這一說法,這只是你和眾flg支持者的看法,並非已經達成的共識。我將尋求管理層介入。——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21年7月30日 (五) 06:18 (UTC)[回覆]
 警告@蘇州宇文宙武 請停止暗示我們是受某一組織影響而編輯條目,這是典型的訴諸人身及對編者的侮辱。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留言2021年7月30日 (五) 06:37 (UTC)[回覆]
(!)意見: 贊同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中國共產黨政府」還算是比較好的詞,其實應該是中國共產黨政權更符合其極權而非民選合法政府的性質。
  1. 中共≠中國。海外很多使用簡稱「中共」來指代,如中共外交部,中共軍隊等等名稱是此一稱呼的具體運用。美國前國務卿彭佩奧在一些事情上明確用中共而不用中國來指稱中國共產黨政權的錯誤和侵犯人權的罪行。中國人民不等於中共政府,反共不是反華和反中。不管是西方政要的用語,還是海外華人,在使用詞語上的有意區別,已經是一個事實。就本條目內容而言,受害方法輪功學員從來沒有指稱是中國迫害,都是指中共迫害,也就是中共挾持所掌控的政府一切資源進行迫害。加上主語很明確。
  2. 共產黨的政權歷史七十年與西來的黨文化,哪能代表有五千年文明和傳統文化的中國呢? 中共講究黨性,與中國人歷來堅守的敬天法祖的仁義理智信沒有半毛錢關係。中國是禮儀之邦,在台灣的中華民國政府已經存在一百多年,在文化上是中國的正傳。美國的一個中國政策,是從歷史傳統上看大陸與台灣是一個中國,這個中國的概念完全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在初期的中美聯合公報的原始英文文件中是不同的名詞。因此,美國政要現在也敢說,美國從來沒有承認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法輪功在台灣是合法存在的,中華民國政府支持法輪功。就此看,對法輪功的迫害,前面署名「中國共產黨政府」是非常必要的,因為那只是大陸政權的行為。維基準天使-詩琳童留言2021年7月30日 (五) 15:35 (UTC)[回覆]
(!)意見-蘇州宇文宙武您好,在達成有效共識前,條目原名稱,其實是對法輪功的迫害
  1. 回顧此條目,原名對法輪功的迫害長期存在,過去曾有更名討論(可參見討論頁存檔),沒有達成更名共識仍依方針維持。後來發生編輯戰,沒有達成更名共識,為了避免編輯戰,在下當時暫且放在對法輪功的鎮壓但程序與實質上依據方針,照理應該繼續維持原名對法輪功的迫害。近期卻又被 慎言慎行老法師 片面改為對法輪功的取締,他卻迴避了在條目討論頁的討論,後來引發近來一連串爭議。
  2. 條目之前被改為對法輪功的取締,奇特的過程與疑點,不符方針及規則,在下已整理在此討論串[31]。但蘇州宇文宙武您與其他用戶,並未具體且整體地回應幾大疑點。
  3. 就上面的字詞文意討論,在下看法是:用戶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主張的名稱中國共產黨政府對法輪功的迫害,其實本意上是貼近條目原名稱。臺灣有「民進黨政府」、「國民黨政府」,美國有「共和黨政府」、「民主黨政府」,日本有「自民黨政府」。「中國共產黨政府」或「中國共產黨當局」的寫法並非原創研究,尤其「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採取明顯「黨國體制」。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21年7月30日 (五) 17:20 (UTC)[回覆]


(!)意見:再與蘇州宇文宙武認為中共政府用詞不合規進一步說明。中國大陸當局在公開的歷史教材或黨史中,大陸學生所學的教科書中,對1949年以前的中國政府,蔣介石為首腦時期,中共通常稱之為「國民黨政府」, 根本不見正式的「中華民國政府」字樣。抗戰勝利後,蔣總統派國家代表簽訂的停戰協定或者外交文書,比如對釣魚島主權等的聲明,如果今天中共覺得對自己有利的要延續使用的,那麼在文宣上就是用「中國政府」歷來×××。明顯地,中共等於承認中華民國政府當時存在的合法性。但是卻使用「中國」的廣義涵義來模糊一下,包括「中國政府」與美國一起抗戰。此種說法,曾經讓學生時期的我以為抗日的那個政府是共產黨毛澤東領導的。從中共政權的用詞看,「中國」一詞也不等於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政府既然可以用「國民黨政府」代替,那麼使用「共產黨政府」也是恰當不過了,不是現在哪個人自己創造的名詞。宇文武兄弟的指控是不成立的。
(-)反對MINQI之請求。目前版本才是前幾次爭議後的合理存在。具體過程請查看客棧條目的相關討論話題,首先是原來的爭議本就是因不合理而發,移動方並無針對質疑給出有效理據,那就應該被認為其移動是無效的。其次,也是更重要的是,我在客棧提出了新的討論,就是「迫害」一詞最合理。儘管有人表示反對,但是我已經回應其為無效反對,理據昭昭,對方再沒有合理回應。這麼長時間,比對以前所謂三天就共識的時效,我的新討論完全可視為新共識。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將條目回復到爭議前正常版本,並根據我提出的新的共識,準確修訂了標題。這完全不屬於擅自移動。請管理員明察秋毫!維基準天使-詩琳童留言2021年8月5日 (四) 16:01 (UTC)[回覆]
(※)注意:請不要混淆視聽,在5min中內未收到回應就聲稱反對更名者不作出合理回應並使用「沉默即共識」並以此移動頁面以及對其相應修改[32][33][34][35],怎麼樣都是WP:GAME與強行聲稱共識。PS:人家叫中華民國國民政府,簡稱「國民政府」。。。還有中國大陸歷史書中寫的可是國民黨領導正面戰場,中共在敵後戰場。(台灣歷史教材相比大陸這邊對國民黨正面戰場的評價,仍不夠客觀——BBC)AGF閣下學生時期歷史課好好聽了只不過時間久遠記憶誤差。--MINQI留言2021年8月5日 (四) 16:09 (UTC)[回覆]
@MINQI: 閣下所說使用「沉默即共識」的時間在5min中內,我不明白。我之比較爭議前被忽然在客棧三天內所謂共識的時間,請查看。如果我的不成立,那麼彼之成立又為何?之前是@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最後確定,之後在我等提出爭議後,又是同一人修正。我看來並無不妥。因何閣下認為前者是合理,後者就強行共識?至於對「中華民國」的大名全稱我不甚明確,實乃大陸官媒素無正稱,切台灣媒體人也經常簡稱之故,我也只是拿來說個道理,並非用於條目頁面的書寫,想來有點毗漏可以被理解。我學生時期的歷史教材,或者說官媒的相關事件報道,幾乎清一色是國民黨政府,這還是好的一面,不好的就是「國民黨反動派」代指蔣介石政府。閣下所言大陸的一些書籍對國民黨政府領導抗日這一事實已經一改過去全盤否定的立場,我當然知道,台兒莊戰役等被搬上熒幕也是很久前的事情了。中共要與台灣搞好關係,和平統一之需要,加之很多大陸有識之士的努力,官宣色彩有了鬆動。台灣為何不夠客觀,因為有人要搞台獨,要否定國民黨,也是政治所需。這部分話題不屬於我們當下的條目了。我要強調的是「國民黨政府」這個概念的使用模式是中共長期使用過的,不能說中共政府OR 中國共產黨政府 是獨創。對於兩岸三地的中國人來說,多數人都不會認為這樣的名字不規範。多謝閣下提示我的歷史記憶,其實不是誤差。你不知道那個時候我們必須要記住這些知識點高考才能得高分,我的政治分數一向是最高的。那時候我是百分百的粉紅,我是第一個遞交入黨申請書的人。我深知那些書對我的深刻洗腦。有一天被現實打醒了才明白歷史的謊言是什麼。維基準天使-詩琳童留言2021年8月5日 (四) 20:05 (UTC)[回覆]
正因為擔心「使用「沉默即共識」的時間在5min中內,我不明白。」情況出現,本人拿出了修改之diff:[36][37][38]。貌似閣下看都沒看,還是看了沒理解?之前是@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最後確定?請問討論未結束何來確定一說?貌似是閣下等人開了幾個討論,大家集中於一兩個後其他部分討論被存檔至本頁吧?那我是不是能以此認為閣下等人故意開眾多同樣針對性的討論達到擾亂討論、魚目混珠目的?對於兩岸三地的中國人來說,多數人都不會認為這樣的名字不規範。[原創研究?]、第一個遞交入黨申請書的人等與我無關,我家黨派林立等等也與閣下無關、更是與條目無關。我只說明:某位提出論點五分鐘內就以無人反對(而且是大陸及港澳台地區的清晨)而移動條目純粹是遊戲維基規則;《鎮壓?取締?》討論自最早2021年5月31日 (一) 13:59 (UTC)至2021年7月8日 (四) 05:42 (UTC),時間跨度37天15時 43分,若按至開始公示計算也有30天23時22分近一個大月(31天月份)何來「認為前者是合理,後者就強行共識」?另已經回應其為無效反對,理據昭昭,對方再沒有合理回應。[原創研究?],請問「對方再沒有合理回應」是閣下認為對方沒有合理還是對方沒有回應?亦或是對方在閣下等人眾多討論其他處回應閣下等未看見?言而總之,閣下反對為不合理回應或無效論證。--MINQI留言2021年8月5日 (四) 21:46 (UTC)[回覆]
鑑於某些用戶通過WP:GAME強行否定共識及強行移動頁面,本人已經將頁面恢復到形成共識當時的原狀。--DreamerBlue留言2021年8月5日 (四) 23:25 (UTC)[回覆]
(?)疑問--條目討論區討論,之反對意見卻未做進一步回應陳述。何況對法輪功鎮壓被搬遷往取締法輪功,也未經合理有效的程序及實質共識。建議先維持在對法輪功的鎮壓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1年8月5日 (四) 23:35 (UTC)[回覆]
已經過合理有效的程序及實質共識,只是某些用戶在為了闡釋觀點擾亂維基百科,參見Wikipedia:互助客棧/條目探討#鎮壓?取締?。本人照章辦事,毫無不妥。--DreamerBlue留言2021年8月5日 (四) 23:39 (UTC)[回覆]
@MINQI-您移除了其他用戶2012年對新華社來源所標註的[39]第三方來源請求模板。這是不合理的。中共新華社在此條目當然是非第三方。依據WP:可供查證WP可靠來源方針明確要求第三方來源。之前您在其他條目已經屢屢如此做,相當不適當。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1年8月5日 (四) 23:47 (UTC)[回覆]
請問美國政府、RFA等媒體、西方資助的人權組織甚至聯合國人權高級專員辦公室等來源是否添加請求第三方模板?這是否合理?這些來源中有些在本條目中明顯是非第三方,有些與一方涉入過深過密(如報告只聽取某一方面陳述進而表示關切)。之前您在其他條目已經屢屢雙標乃至挑起編輯戰,相當不合適。--MINQI留言2021年8月6日 (五) 00:10 (UTC)[回覆]
在下之前已經說的很清楚。您自己也看了相關方針,您對第三方來源定義幾次變換。請您回頭看三退的討論區。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1年8月6日 (五) 00:13 (UTC)[回覆]
在下之前已經說的很清楚。您了解相關方針(獨立第三方來源指的是來源內容需要與其處理的主題內容全然獨立,無利害、介入關係。),您對第三方來源定義幾次原創研究、雙標。請您回頭看三退的討論區。--MINQI留言2021年8月6日 (五) 00:22 (UTC)[回覆]
(:)回應@MINQI-在下並對原創研究,而是多年來在相關條目就這麼做。WP:獨立第三方來源,「來源內容對於其處理的主題內容是全然獨立的,如新聞記者在採訪時沒有逾越其新聞記者角色介入該事件,此來源內容才算是獨立第三方來源。」那些外國媒體,哪裡「不獨立」?哪裡「逾越其新聞記者角色介入」?照您的定義,如果司法獨立下的法官做出裁判、做出判斷,該法官就是「不獨立」嗎?更奇異的是,您認為「聯合國人權專員」也要加上模板!?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1年8月6日 (五) 00:46 (UTC)[回覆]
(:)回應多年來在相關條目就這麼做,說明你多年來一直在錯,未有人指出罷了。獨立第三方來源指的是來源內容需要與其處理的主題內容全然獨立,無利害、介入關係,加粗字體看不到?照您的定義,那些外國媒體哪個沒受本國政府資助?哪個不是本國政府喉舌?哪裡「獨立」?那些政府哪個沒以法輪功等人權對中國攻擊過?更不提那幾個人權組織。照您的定義,如果司法獨立下的法官做出裁判、做出判斷,該法官就是「不獨立」嗎?[原創研究?],稻草人不予回應。(PS:你是指某斯坦巧合自殺的司法獨立嗎?)《劉曉波:公民勇氣和人格尊嚴的體現-扎伊德》出現在「中文 > 國別人權 > 亞太區 > 中國主頁」,作為中立方,這種行為是不允許的。另外,您的來源是「人權理事會特別程序」,中國方面早已拒絕有關批評與說明這些關注是不客觀的,除非閣下能證明這幾位專家實地調查亦或是實際聽取了中國方面說明對此反駁,不然專家只是聽取一面之詞——「過分仰賴和條目主題內容有過密涉入關係的參考來源」。--MINQI留言2021年8月6日 (五) 07:58 (UTC)[回覆]
(!)意見@MINQI:請閣下按照正常國際社會的普世價值想一下,人都知道朝鮮金正恩治下的媒體沒有自由發聲權,不是真正的媒體。中共國的官媒包括所謂私媒在對待中共已經統一官宣政策的調子下,只能順著主旋律走,哪個敢有反抗質疑之聲?這是那個極權政府的基本事實,與西方媒體的自由言論性質不同。不是說西方媒體都不受利益影響,但那還是屬於人心腐敗範疇,不屬於國家強制。說「那些外國媒體哪個沒受本國政府資助,哪個不是本國政府喉舌」,這種話是經得起驗證嗎?川普是總統的時候,被美國媒體主流左媒攻擊,按照閣下的中國思維,川普是美國的政府代表,就如習近平一樣,難道是他自己政府支持媒體作為自己的喉舌攻擊自己嗎? 不跳出中共黨文化的變形思維,就不能正確認識和理解國際社會的架構。人權的概念超過主權,這是現代社會標舉的正確方向,也是美國建國的基石,更是世界追尋美國自由民主建設的理念。 任何是非對錯,總是有一個參照的價值觀體系。中共國的黨性價值觀與世界主流背道而馳,在正常的價值體系中格格不入。它自己不想融入正常世界,而視西方價值為敵對,為了欺世盜名,又造出什麼社會主義民主之類的名詞,反對西方民主。西方其實不是西方,難道東方的民主體制國家不也一樣是跟西方價值一樣的嗎?日本韓國台灣新加坡泰國,哪一個的價值觀跟中共國是一樣的?閣下拋開主流世界或者說維基創辦人創立維基的價值體,以中國共產黨的價值為標準衡量是否客觀,連人權理事會的專家都要用中共媒體的反駁之詞予以質疑,我這樣理解有沒有誤會呢?我如果理解錯了,請指正。如果你正如我所言,那麼你是在維護維基的方針原則,還是想用維基的瓶子裝進去別的東西呢?請恕我說話不客氣! 如果按照閣下的客觀標準,也就是符合中共國官方表達的客觀,那中共國所製造的一切人權悲劇、暴力掩蓋的謊言,如果維護人權的其他國家人去揭露批評,這樣的條目來源,是不是都將被以這樣的標準阻撓和爭議?這是對維基的貢獻還是破壞呢?維基準天使-詩琳童留言2021年8月6日 (五) 17:49 (UTC)[回覆]
(?)疑問普世價值?要給我傳教嗎?西方媒體的自由言論性質?知道西方記者被自己國家某組織用C4送上天嗎?03年的新聞,現在應該已經一乾二淨了。美國總統歷來不是美國實際掌權者,是誰自己了解下,前面說的某記者就是動了實際大佬奶酪所以被揚了。日本韓國台灣新加坡泰國?泰國佛教認可法輪功?台灣是國家?叫中華民國還差不多,剩下的一堆,抱歉全是閣下原創研究——無效論證也不想看。請恕我說話不客氣!如果按照閣下的客觀標準,也就是符合 盎格魯-撒克遜人官方表達的客觀,那 盎格魯-撒克遜人所製造的一切人權悲劇、暴力掩蓋的謊言,如果真正維護人權的其他國家人去揭露批評,這樣的條目來源,是不是都將被以這樣的標準阻撓和爭議?這是對維基的貢獻還是破壞呢?最簡單的問題:死亡61.5萬和死亡4,636,哪個才是關注人權國家?當然閣下可以否認數據,那我也沒什麼好說的。--MINQI留言2021年8月6日 (五) 18:33 (UTC)[回覆]
(:)回應:說普世價值就是傳教了?誰定義它是教?維基百科的建立、立足以及奉行的原則基礎就是自由世界的普世價值觀,它與反人性的極權獨裁體制下的價值觀以及黨性截然不同。言論自由,在當今世界是維護人權的正當理念,西方媒體在民主自由的體系下運作,與共產極權、極端教派的恐怖主義政權下的所謂媒體自然不同。這並非說西方媒體完美而無問題,而是與極權的特性相比,西方媒體人在言論自由被保護的前提下,可以傳達更多的真實。你所提及的問題屬於正常範圍可發生的問題,並不說明整體媒體性質改變。你應該知道美國不少在任總統的政治或者性醜聞都是被媒體報道出去的,媒體作為監督權力的力量而存在,這在中共等一黨專制的獨裁國家的今天對比尤其強烈。至於法輪功,是不是走向世界,還是只屬於中國,也非是誰杜撰什麼原創研究就能抹殺的。順便糾正你的用語錯誤,泰國佛教與泰國政府兩個概念,泰國佛教從來不像中國宗教那樣被捲入政治,它並無發表聲明打擊本國的其他宗教。泰國僧人在健康展會上購買法輪功書籍,甚至有人當場學煉動作,我也曾親眼見過。我記得拍照過。如果你想看看,請私信給我,我得去翻找多年前的老照片才行。我是根據你的質疑而這樣回覆你,無非是想說明,世界人對法輪功的態度,並非中共對國內人洗腦那樣蔑視和敵對,換言之,在普世價值的正常思維中,中共的那一套剝奪人權的政治打壓才是異類。你拿盎格魯之類比同法輪功及其所受到的遭遇,再延及維基條目,完全是不同類的亂聯繫。要說什麼人數,中共在和平時期害死的中國人恐怕世界難找出第二。具體數據和著作,閣下可以自己上網搜一下。--維基準天使-詩琳童留言2021年8月17日 (二) 04:18 (UTC)[回覆]
(:)回應維基百科的建立、立足以及奉行的原則基礎就是自由世界的普世價值觀,它與反人性的極權獨裁體制下的價值觀以及黨性截然不同。[原創研究?][來源請求]言論自由,在當今世界是維護人權的正當理念,西方媒體在民主自由的體系下運作,與共產極權、極端教派的恐怖主義政權下的所謂媒體自然不同。[原創研究?][來源請求]西方媒體人在言論自由被保護的前提下,可以傳達更多的真實。[原創研究?][來源請求]媒體作為監督權力的力量而存在,這在中共等一黨專制的獨裁國家的今天對比尤其強烈[原創研究?][來源請求]請您時刻記住,在美國,總統歷來不是最實際的控制者,好聽點他是資本的代言人,難聽點他就是傀儡罷了。法輪功在世界上只是披了宗教外衣的邪教,它欺騙眾生、殘害眾生。您拍照它偽善的一面,請問您是否拍過教友自殺以得道?您沒見過,我見過。「那一套剝奪人權的政治打壓」做的最好的就是西方。你拿盎格魯之類比同法輪功及其所受到的遭遇,再延及維基條目,完全是不同類的亂聯繫。[原創研究?],您現在的說詞依舊是「傳教」那一套,您自己已經都察覺不到了?入鮑魚之肆,久聞而不知其臭。要說什麼人數,中共在和平時期害死的中國人恐怕世界難找出第二。[原創研究?]拿著偽證當然找不出。--MINQI留言2021年8月17日 (二) 06:43 (UTC)[回覆]

鎮壓?取締?

鎮壓一詞,經考,應是面對暴力行為的壓制,比如鎮壓六四,在六四的時候學生們確實也對解放軍使用了一定的暴力,確實無誤,但是法輪功一再強調自身是「和平的」,使用鎮壓一詞是否有語義上的錯誤?我現在把這個條目改為「取締法輪功事件」,但是遭到wetrace先生的反對,不知諸位怎麼看? 另:wetrace先生似乎長期在阻撓許多人試圖進行的講法輪功相關條目的表述中立化,而不偏袒任何一方的行為,並也似乎有阻止部分人所試圖的,在法輪功這一條目如此冗長的情況下(而且內部充滿許多前後重複的話語),合理刪減部分重複內容的行為(並將所以精簡成為「無理由刪除大量片段」並加以回退),請問諸位覺得wetrace先生的做法有無為維護個人政治立場或對法輪功的情感態度而遊戲維基之嫌?--not a User:慎言慎行老法師寫維基?寫個屁! 2021年5月31日 (一) 13:59 (UTC)[回覆]

「為了維護社會穩定,保護人民利益,保障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順利進行,必須取締邪教組織、防範和懲治邪教活動。」「取締」較好,1.「法輪功」被中國大陸政府認定是邪教組織,有來源使用的「取締」;2.算名從主人吧;3.符合漢語文法;4.法輪功等其他被認定為邪教的教眾被捕都是服刑或被教育,被死刑的有麼?(法輪功聲稱的活摘器官不具參考意義)我挺想知道「鎮壓」一詞為何使用?「法輪功」自認為算「反革命」?--MINQI留言2021年5月31日 (一) 14:28 (UTC)[回覆]
大概是「取締」為政府說辭,「鎮壓」為法論功說辭--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1年6月1日 (二) 01:45 (UTC)[回覆]
我查到「鎮壓」的辭典解釋是:「以武力禁止暴亂」,而按我的個人理解,「鎮壓」是針對一場或多場一連串的運動或暴亂,搭配一個組織名稱恐怕是主謂搭配不當,所以我也支持改為「取締」。--【和平至上】💬 2021年6月1日 (二) 16:13 (UTC)[回覆]
「鎮壓」一詞針對的不完全是「鎮壓暴力事件」,也可以說「軍閥鎮壓請願」云云,但是這個詞不完全中立,也沒有「警方鎮壓詐騙團體」之類的用法。「鎮壓」一詞大多數情況下都伴隨著鎮壓方對被鎮壓方的嚴重暴力,「取締」一詞大多數情況下都是伴隨較輕的暴力或非暴力(比如「警方取締詐騙團體」),(撇開事後的處理不談)就此事件本身的規模而言算不上有嚴重暴力,故傾向使用「取締」。--Newbamboo留言2021年6月2日 (三) 04:32 (UTC)[回覆]
(▲)同上:改為「取締」更符合實際。--DavidHuai1999Talk 2021年6月2日 (三) 05:09 (UTC)[回覆]
(▲)同上Newbamboo的意見。--悔晚齋臆語2021年6月2日 (三) 08:50 (UTC)[回覆]
(▲)同上:改為「取締」更符合實際。PS:法輪功這種教唆他人自焚邪教組織居然在當今還有人信,真是交了智商稅了。——航站區留言2021年6月11日 (五) 05:57 (UTC)[回覆]
(▲)同上:「六四」期間學生確實存在暴力行為,其中一些已經違反或者嚴重違反法律,法輪功也是在當地非法的,因此改為「取締」比較合適。關於wetrace的行為,我沒有去了解,故不做評論。——SolidBlock留言 2021年6月16日 (三) 08:45 (UTC)[回覆]
(!)意見:關於「鎮壓」一詞,漢語大辭典解釋為「用強力壓制,不許進行政治活動」;兩岸詞典解釋為「用強力手段壓制,使懾服」;漢典解釋為「用強力壓制」;辭海解釋為「壓制,壓服」。由此可知「鎮壓」並不一定針對「暴力行為」或「暴亂」。另外該條目所列來源中也多使用「Persecution」一詞。--Jhstriver留言2021年6月17日 (四) 04:04 (UTC)[回覆]
雖然「鎮壓」不一定針對暴力行為或暴亂,但不代表非暴力行為或暴亂的處理都能用上「鎮壓」一詞。還需要分清情況及對象,否則構成搭配不當,與詞語本身的定義相悖。上方已有用戶指出:「鎮壓」一詞大多數情況下都伴隨著鎮壓方對被鎮壓方的嚴重暴力,「取締」一詞大多數情況下都是伴隨較輕的暴力或非暴力(比如「警方取締詐騙團體」),就此事件本身的規模而言算不上有嚴重暴力。--DavidHuai1999Talk 2021年6月17日 (四) 05:25 (UTC)[回覆]
(+)支持改為「取締」。實際上按照字面理解,取締是比鎮壓更徹底的禁止活動行為,鎮壓還不一定禁止活動,但取締是徹底(非自行)解散組織。——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21年6月24日 (四) 13:10 (UTC)[回覆]
(+)支持:取締更為準確——2021年6月28日 (一) 02:35 (UTC)尤里的1994留言
(?)疑問:南京大學條目中「抗議並校 南京師大學生扣留院長遭鎮壓」,也應該修改為取締?--ZephyrChen留言2021年6月30日 (三) 07:48 (UTC)[回覆]
沒有在南京大學裏找到這一句,我猜你是在說南京師範大學,那段內容是複製貼上自來源,所我已經刪除並提出RRD。--【和平至上】💬 2021年6月30日 (三) 18:54 (UTC)[回覆]
筆誤了,確實指的是南京師範大學--ZephyrChen留言2021年7月1日 (四) 01:29 (UTC)[回覆]

根據相關討論規則,鑑於支持移動方提出了有說服力的理由,而反對移動方所提出的內容均已經得到支持移動方的有效回應,故應認為共識產生。現 公示7日:「對法輪功的鎮壓」→「取締法輪功事件」。--悔晚齋臆語2021年7月1日 (四) 13:21 (UTC)[回覆]

(!)意見:不如參考原命名,改成「對***的取締」。--BlackShadowG留言維基百科20歲生日快樂! 2021年7月8日 (四) 05:35 (UTC)[回覆]
言之有理,本人已經照此辦理:「對法輪功的鎮壓」→「對法輪功的取締」。--悔晚齋臆語2021年7月8日 (四) 05:42 (UTC)[回覆]

【問題】未達共識的更名移動_不符維基規定的更名共識討論流程_並回顧前次另條目爭議性的討論

Wetrace在對法輪功的鎮壓條目討論頁所寫。轉貼到客棧,延續討論。
簡要說,用戶User:悔晚齋,搬移條目[40],從對法輪功的鎮壓,更名移動到對法輪功的取締(接著用戶「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移動到取締法輪功),理由是在客棧討論【鎮壓?取締?】,然而(1)不符維基規範,未在條目頁掛上更名移動請求模板討論頁開啟更名討論,在條目與討論頁完全沒有任何公示與提醒。(2)也未通知參與編輯條目的用相關戶,相當離奇。(3)5/31在客棧發起討論者,卻不回應「條目討論頁」已存在的質疑[41],猶如平行時空。(4)客棧標題「鎮壓?取締?」完全未提條目名稱、也未提關鍵字「法輪功」,也未提「更名」;開啟討論時,提問內容是指向「語意是否錯誤」、「對Wetrace反對更名的看法」「是否遊戲維基規則」。(5)在客棧提出質疑的用戶意見,尚未獲得有效實質的回應。7/1卻有User:悔晚齋跳出來說這是更名討論,「反對移動方所提出的內容均已經得到支持移動方的有效回應」,不僅改變討論的性質、也不符討論過程的事實。諸此影響共識形成的基礎與有效性。因此是不合規範、未達成共識的條目更名。
詳情與過程的列舉,請見客棧討論【未達共識的更名移動_不符維基規定的更名共識討論流程】。
(*)提醒--期望用戶關注此問題,延伸思考近期是否還有其他條目遇到類似狀況?因為這問題不只影響單一條目,而是維基方針與程序、社群共識形成的過程,需要維護維基百科的方針,這是維基自由環境的基礎。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21年7月20日 (二) 17:18 (UTC)[回覆]
(*)提醒-這件事令在下想到之前另一件事,發生在三退(退出共產黨組織運動)條目,一次離奇的 存廢討論[42]。請參閱後續的討論【(續)關於「三退」條目。「小作品化」成為「無理由變相刪除條目」的漏洞?】、【用戶以小作品為由刪除3萬多字元
  1. 三退條目已經存在很多年。可疑的是,2020年8月10日提起存廢討論,依照程序應該走好幾天,讓社群用戶有機會討論;提刪的用戶,卻在8月10日同一天,就整個「小作品化」;接著就以「請求理由消失」關閉討論。---這種作法,讓社群用戶失去討論機會。
  2. 刪除方針[43]的「小作品化」,是「刪除之外的選擇」,應該是這條目,要刪除的狀況,考慮有關注度保留,才小作品化,進行「明顯違反非原創研究、中立的觀點、可供查證等方針,此時可將條目中大部分或全部(違反方針的)內容移除或替換,使之滿足相關方針。」這一條目,根本沒有走存廢討論的合理討論期間,存廢討論只進行5-6小時,就被處理掉,相當可疑。
  3. 而且,關閉討論的,也並不是管理員,而是個別用戶。沒有合理的討論期間、沒有管理員的參與,程序不合理,架空社群最重要的討論,形成濫用方針。
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21年7月15日 (四) 03:20 (UTC)[回覆]

未經同意請勿關閉他人討論與移除留言

(:)回應+(*)提醒--@DreamerBlue:您好,您以「涉嫌遊戲規則及冗長討論」為由合併不同用戶發起的討論串、且關閉討論。但您這樣作法(1)可能涉嫌WP:破壞他人留言的問題。(2)理由不當也有事實錯誤。

  1. 依據方針WP:破壞:「破壞他人留言:擅自刪除或修改別人在討論頁中有簽名的留言及評語,歪曲其意思。除了含有人身攻擊或侵權的討論留言我們需要將其刪除外,請尊重任何一位維基人在維基百科討論中的意見。」
  2. 若您認為在下或哪位用戶,涉及冗長討論、遊戲規則,還請您先提出為什麼如此的理據。讓Wetrace及被指明用戶能回應與您討論。
  3. DreamerBlue您將獨立的討論串【改用「對法輪功的迫害」, 不用「取締」和「鎮壓」】,兩次挪移[44][45]到Wetrace所開啟的另一討論中。
    1. 然而,您標註說這是「先前Wetrace開設的重複討論串」——您對事實認知有誤:這討論串不是Wetrace發起,而是用戶@詩琳童:所發起的獨立討論。實際上,兩個討論串有各自獨立的討論過程與脈絡。
    2. 您未經討論與同意,關閉了「進行中的討論」。
    3. 您以縮框把整個討論串縮起,這讓用戶無法直接瀏覽或搜尋了,而需要點開。
  4. DreamerBlue您關閉獨立討論串【關於取締法輪功,不如再投票?】[46]。理由稱「投票不能代替共識。此外,該投票的某些發起者涉嫌WP:POINT和WP:GAME。」
    1. 投票與討論的關係,大家可以參考WP:共識等方針,接受公評。但請問您:(1)「哪些」發起者涉嫌您說的WP:POINT和WP:GAME?(2)誰是「發起者」?(3)其中參與討論的有許多用戶,為什麼非經同意,能被直接關閉?
  5. DreamerBlue您從討論串【鎮壓?取締?】中,移除Wetrace所加註的短說明[47][48],理由稱「移除違反討論頁指引的留言」。
    1. 這是在下Wetrace附上的濃縮簡說,對於【鎮壓?取締?】討論串的疑問,有其對照該討論串的意義、並連結往獨立討論串【未達共識的更名移動 不符維基規定的更名共識討論流程】。若您嫌棄有所重複;那麼在下可再斟酌如何更精簡方式附註。還請您尊重他人的發言。
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21年7月30日 (五) 18:22 (UTC)[回覆]
令人難過也疑惑的事。當其他用戶在DreamBlue討論頁,表達對於DreamBlue自行移動、關閉他人討論作法的不贊同及疑慮,在下也接獲通知前往表示意見;但這樣的提醒說明,被DreamBlue稱為是「莫名其妙的騷擾,直接刪除」[49],覺得真的是被誤會大了,還請DreamBlue善意理解。感謝。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1年7月31日 (六) 02:16 (UTC)[回覆]

尚未達共識,那麼先回復在未達共識前就遭更名之前的長年名稱

既然DavidHuai認同放穩定版本,更名共識尚未達成,回至未有效達共識就被更名前的對法輪功的鎮壓,相對兩邊屬中間用語。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1年8月21日 (六) 00:17 (UTC)[回覆]

鎮壓,迫害用詞中立性有待考究

這些詞帶有明顯的貶義,中立性存疑! ZYXPover留言2021年8月21日 (六) 04:24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