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存廢覆核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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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不可移動文物名錄系列条目
- 具体条目:永川區不可移動文物名錄、潼南縣不可移動文物名錄、江津區不可移動文物名錄、大足區不可移動文物名錄、秀山縣不可移動文物名錄、合川區不可移動文物名錄、雲陽縣不可移動文物名錄、石柱土家族自治縣不可移動文物名錄、城口縣不可移動文物名錄
- 狀態: 新申請
- 覆核理由:WP:NOTREPOSITORY明确指出:
一些只有在原来状态、不经修改才有意义的资料,例如整部书籍或源代码、原历史文献、信件、法律、宣言或其他原始资料,都不适合直接加入维基百科。
我认为这些条目不需要通过什么共识来删除,而是方针中已有相关要求,这些东西不可以作为条目写在维基百科。--——— 红渡厨(留言・贡献) 2024年3月29日 (五) 07:27 (UTC)- 之前的页面都已经删除了。鐵膠壹名 2024年3月29日 (五) 07:58 (UTC)
- 你又無法證明這些資料是否不經修改,所以未必符合你所列出的方針。除非你舉出來源,證明條目完全是照抄來源。--日期20220626(留言) 2024年3月30日 (六) 06:01 (UTC)
- 你这抬杠也抬得太没水平了,本请求涉及到的这批条目都有来源,你自己看去。--——— 红渡厨(留言・贡献) 2024年3月30日 (六) 06:18 (UTC)
- 你個給標題就有用了?--日期20220626(留言) 2024年3月30日 (六) 06:25 (UTC)
- 好,我认真回复你,之前提删的“四川省各县不可移动文物名录系列条目”(现已删除),根据孔网上网友拍摄对应来源的内页[1]可知,“四川省各县不可移动文物名录系列条目”就是直接照搬来源。那么,本案涉及到的“重庆市各县不可移动文物名录系列条目”在创建者相同,内容高度同质的情况下,我有理由认为“重庆市各县不可移动文物名录系列条目”同样是照搬照抄来源。如果你还要抬杠,请你拿出来源证明他们不是。--——— 红渡厨(留言・贡献) 2024年3月30日 (六) 07:06 (UTC)
- 誰主張誰舉證,你覺得是應該是你舉出證據。或者把書中的第幾頁截圖下來給大家看。--日期20220626(留言) 2024年3月30日 (六) 08:52 (UTC)
- 现在是你认为与来源不符,我认为与来源相符,依据维基百科:假定善意,我认为他就是从来源拿来的,而不是自己编的。你有不同意见,要举证的是你。--——— 红渡厨(留言・贡献) 2024年3月30日 (六) 09:08 (UTC)
- 你又不給出具體頁數的內容,我怎麼知道你說的對不對。--日期20220626(留言) 2024年3月30日 (六) 09:19 (UTC)
- 侵權舉報頁面別人指控某條目侵權,都是直接把鏈接列出,你在這裡質疑條目內容全是原文,是原始資料,卻不給出具體的內頁來證明。--日期20220626(留言) 2024年3月30日 (六) 09:21 (UTC)
- 我又没指控侵权。--——— 红渡厨(留言・贡献) 2024年3月30日 (六) 09:25 (UTC)
- 你引用的這個條文前提是內容是公有領域,而來源又不是公有領域,這種情況下不就是在指控別人是侵權?--日期20220626(留言) 2024年3月30日 (六) 09:30 (UTC)
- 抱歉,我认为来源属公有领域。--——— 红渡厨(留言・贡献) 2024年3月30日 (六) 09:31 (UTC)
- 你引用的這個條文前提是內容是公有領域,而來源又不是公有領域,這種情況下不就是在指控別人是侵權?--日期20220626(留言) 2024年3月30日 (六) 09:30 (UTC)
- 我又没指控侵权。--——— 红渡厨(留言・贡献) 2024年3月30日 (六) 09:25 (UTC)
- 现在是你认为与来源不符,我认为与来源相符,依据维基百科:假定善意,我认为他就是从来源拿来的,而不是自己编的。你有不同意见,要举证的是你。--——— 红渡厨(留言・贡献) 2024年3月30日 (六) 09:08 (UTC)
- 而且如果你認定是原始資料,而來源並非沒有版權,這種情況下也是侵權的一種。--日期20220626(留言) 2024年3月30日 (六) 08:59 (UTC)
- 誰主張誰舉證,你覺得是應該是你舉出證據。或者把書中的第幾頁截圖下來給大家看。--日期20220626(留言) 2024年3月30日 (六) 08:52 (UTC)
- 或者,再讲简单点,如果你非要质疑来源,那么现在有两种可能,一种是现有内容直接copy来源,按方针,删除;另一种,就是没有来源的胡编乱造,按方针,还是删除。--——— 红渡厨(留言・贡献) 2024年3月30日 (六) 07:17 (UTC)
- 好,我认真回复你,之前提删的“四川省各县不可移动文物名录系列条目”(现已删除),根据孔网上网友拍摄对应来源的内页[1]可知,“四川省各县不可移动文物名录系列条目”就是直接照搬来源。那么,本案涉及到的“重庆市各县不可移动文物名录系列条目”在创建者相同,内容高度同质的情况下,我有理由认为“重庆市各县不可移动文物名录系列条目”同样是照搬照抄来源。如果你还要抬杠,请你拿出来源证明他们不是。--——— 红渡厨(留言・贡献) 2024年3月30日 (六) 07:06 (UTC)
- 你個給標題就有用了?--日期20220626(留言) 2024年3月30日 (六) 06:25 (UTC)
- 你这抬杠也抬得太没水平了,本请求涉及到的这批条目都有来源,你自己看去。--——— 红渡厨(留言・贡献) 2024年3月30日 (六) 06:18 (UTC)
- (!)意見:先说一件动摇您二位讨论基础的事情,WP:POL:
一般而言,维基百科方针指引并非硬性规定,方针与指引仅列出了各项原则及社群认可的最佳做法。
即便是方针,也有弹性空间,所以先假设复核原因完全成立,也可以“不按方针,不删除”,当然即使复核引用方针不合适,也可以IAR删除。然后再是WP:NOTMIRROR这个方针的意义,方针那一段一开始不是纯粹用于收集……
,意在如果这个页面建立的理由不完全是收集名录,那么这个方针自然不适用。但是问题也就在,我们没有办法客观地去判断这列表有没有其他建立原因,那只能推断,以潼南縣不可移動文物名錄为例,那么它除了收录名录外还有什么意义,个人确实看不出来,里面全是红链,也就没有导航作用,里面的页面也不见得会被创建出来,所以符合了这个先决条件。但是,接下来一些只有在原来状态、不经修改才有意义的资料
就不再符合了,名录,节选出来也是有意义的,而WP:NPS:不管怎样,能做的都不仅仅是把文字拷贝到条目中了事,而是应该对内容进行尽可能的修订:改写以保证中性观点、只收录适合百科全书的内容、添加链接和格式排版等等。
上面潼南的那个列表,显然是做了修改的,排版成了表格形式,也加了链接(虽然是红的)。此外,WP:LISTD方针也说明了提供额外信息的列表符合独立列表存留要求。但是,也要注意到WP:NOTDIR的要求,从各种意义上这就是一个目录。以上言论,仅仅想说一件事,维基百科现有关于包含原始资料的方针、关于目录的方针、列表存废的方针等等应当均不直接适用于此案,它们之间互相冲突,需要以常识判断条目去留。那么,常识如何判断,个人认为,首先这系列条目内容都是对原始名录的总结,列出的是原始名录的内容,那么直接放个外部链接当然就可以达到对原始名录的收录,单纯为了收录这个名录里面的文物的话显然没有必要再写一个列表出来。另外,列表除了对事物的收录,还有一个作用是给读者作导航,那么,几乎全红的列表,显然是没有导航意义的。所以综上,个人倾向删除上述条目。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4年4月1日 (一) 18:31 (UTC)
- 吐槽另外…两位真的有必要去讨论这堆玩意属不属于CC0嘛…中国政府文件向来不属于CC0的,但是不是说不是CC0就能直接拿来用了,如果真要直接套那个方针,属于CC0就符合方针了,不属于CC0就侵权了呀…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4年4月1日 (一) 18:31 (UTC)
- 所以我上面就跟紅渡廚說,這東西似乎版權未明,既然是在指控拷貝原始資料,那不就是侵權,侵權的話要列出侵權資料內頁的。--日期20220626(留言) 2024年4月1日 (一) 22:25 (UTC)
- 我跟你说了怎么就听不懂呢?我说他copy来源不等于我在指控侵权,OK?我认为来源属于公有领域。《s: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十三条:
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由县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予以登记并公布。
可知公布不可移动文物名录属于显而易见的行政职责;又依据《S: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本法不适用于:(一)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
据此,我认为上述被提删条目没有侵权。如果你非要跟我犟,那行,您去侵权那边提报,我不拦你,好吧?--——— 红渡厨(留言・贡献) 2024年4月2日 (二) 03:45 (UTC)- Hotaru Natsumi覺得是非公有領域,那說明這本書是不是公有領域就有爭論,目前是這個狀態吧?那如果是複製公有領域有爭論的東西,算不算侵權呢?而且至於是不是完全複製,我一開始就在質疑,這要根據書籍內頁才能確定。--日期20220626(留言) 2024年4月2日 (二) 03:50 (UTC)
- 我再说最后一次:如果你非要跟我犟,那行,您去侵权那边提报,我不拦你。--——— 红渡厨(留言・贡献) 2024年4月2日 (二) 03:55 (UTC)
- 我是覺得你的主張有漏洞,而且如果我自己真的覺得侵權,我自己就會去,這需要你的同意嗎?--日期20220626(留言) 2024年4月2日 (二) 03:57 (UTC)
- 我再说最后一次:如果你非要跟我犟,那行,您去侵权那边提报,我不拦你。--——— 红渡厨(留言・贡献) 2024年4月2日 (二) 03:55 (UTC)
- Hotaru Natsumi覺得是非公有領域,那說明這本書是不是公有領域就有爭論,目前是這個狀態吧?那如果是複製公有領域有爭論的東西,算不算侵權呢?而且至於是不是完全複製,我一開始就在質疑,這要根據書籍內頁才能確定。--日期20220626(留言) 2024年4月2日 (二) 03:50 (UTC)
- 我跟你说了怎么就听不懂呢?我说他copy来源不等于我在指控侵权,OK?我认为来源属于公有领域。《s: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十三条:
- 所以我上面就跟紅渡廚說,這東西似乎版權未明,既然是在指控拷貝原始資料,那不就是侵權,侵權的話要列出侵權資料內頁的。--日期20220626(留言) 2024年4月1日 (一) 22:25 (UTC)
- 这说法有问题的,没有明说是CC0就不能给它安CC0,著作权法只是说行政材料不属于中国著作权法管辖,但是没有明确把它安上CC0的标签。这种没有明确声明的材料,也就是版权不明材料印象中一般都是按版权材料处理的。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4年4月2日 (二) 06:59 (UTC)
- 但是问题又是,即便名录是版权材料,仅仅引用名录内容,改变了原有格式,做了维基化,而且材料本身也仅仅是简单地名罗列,那么又可以算合理使用。所以CC0不CC0在这里没意义。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4年4月2日 (二) 07:02 (UTC)
- CC0不CC0是在紅渡廚提出的WP:NOTREPOSITORY基礎上討論的,如果條目本身就不符合WP:NOTREPOSITORY(根據你的論證以及我本身的質疑),CC0不CC0的確是不重要。--日期20220626(留言) 2024年4月2日 (二) 07:06 (UTC)
- 我想先明确一个问题,阁下指的CC0具体是什么?--——— 红渡厨(留言・贡献) 2024年4月2日 (二) 07:03 (UTC)
- CC0。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4年4月2日 (二) 07:16 (UTC)
- 嗨呀,那就是一个意思。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所列内容就是公有领域,说法不一样而已,你总不能说因为著作权法没有明确所以中国的法律法规不在公有领域吧。--——— 红渡厨(留言・贡献) 2024年4月2日 (二) 07:25 (UTC)
- 文库那边我知道是把这些东西算CC0的,因为那边认为没法律疑虑,毕竟著作权法说不管,百科这边因为一般不涉及这些东西所以好像没共识,所以不好说算CC0还是版权不明。不管怎么样,CC0还是版权不明的视作版权所有,一个显然版权无疑虑,一个大概率能算合理使用,没差的。我一直在说的是这没必要讨论是不是CC0,讨论出来如果非要删,是CC0就套NOTMIRROR,不是CC0就套COPYVIO,如果非要留,是CC0就说不侵权,不是CC0就套FAIRUSE……那争下去没意义的,不如回到条目本身按常识是否值得收录这一点上来。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4年4月2日 (二) 07:36 (UTC)
- 我同意阁下说法。我认为不该收录。--——— 红渡厨(留言・贡献) 2024年4月2日 (二) 07:54 (UTC)
- 文库那边我知道是把这些东西算CC0的,因为那边认为没法律疑虑,毕竟著作权法说不管,百科这边因为一般不涉及这些东西所以好像没共识,所以不好说算CC0还是版权不明。不管怎么样,CC0还是版权不明的视作版权所有,一个显然版权无疑虑,一个大概率能算合理使用,没差的。我一直在说的是这没必要讨论是不是CC0,讨论出来如果非要删,是CC0就套NOTMIRROR,不是CC0就套COPYVIO,如果非要留,是CC0就说不侵权,不是CC0就套FAIRUSE……那争下去没意义的,不如回到条目本身按常识是否值得收录这一点上来。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4年4月2日 (二) 07:36 (UTC)
- CC0。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4年4月2日 (二) 07:16 (UTC)
- 但是问题又是,即便名录是版权材料,仅仅引用名录内容,改变了原有格式,做了维基化,而且材料本身也仅仅是简单地名罗列,那么又可以算合理使用。所以CC0不CC0在这里没意义。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4年4月2日 (二) 07:02 (UTC)
- 像全國文物保護單位列表,看上去也是在單純收錄文物,在有外部來源的情況下根據來源去建立列表條目,然後說「不應該把外部鏈接裡面的內容列出來」,聽上去有點怪?還有再按照你的意思,假如列表裡面不是全紅鏈,就可以留下?--日期20220626(留言) 2024年4月1日 (一) 22:23 (UTC)
- 关于外部链接那一部分,我指的是,如果只是想单纯提供名录就有的信息,不如直接放外链,但是同样的如果列表有了名录本身以外的信息,比如一些图片啦,描述啦等等,那就显然不再是单纯提供名录就有的信息。关于全红那一部分,即便不是全红也不一定能保留,全红是显然的导航意义不显著,大量红里面有小部分蓝可能个人也会觉得是导航意义不显著。逻辑链其实是:几乎全红,所以导航意义不显著,又只列出了名录有的信息,于是直接放个外链效果是一样的。上面哪一点被打破了其实个人觉得也就没必要删(比如有人把某个名录里面的页面建了一大半,那这时候就有导航意义了,留着当然也就没问题;或者有人把这名录改成有自己的描述性语句,那肯定不能单纯放外链了,当然也该留),但是至少现在版本上面的逻辑还是成立的。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4年4月2日 (二) 06:48 (UTC)
- 不過這是書本上的內容,外部鏈接至少沒人這麼做,除非把書上內容拍下來放到某個網站裡面。--日期20220626(留言) 2024年4月2日 (二) 06:51 (UTC)
- 个人想法是,这事情不该维基百科这个项目做,应该是文库做。如果文库收了能引最好,文库没收没其他外链,百科其实也不好收,这些页面单纯作为条目不具备百科意义,作为列表不具备导航意义。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4年4月2日 (二) 07:16 (UTC)
- 文庫我個人覺得是收錄某某文章、詩詞原文的地方,收錄這種一眼看上去加工過的材料和統計清單反而覺得怪怪的,而類似的統計表格反而在百科比較常見。--日期20220626(留言) 2024年4月2日 (二) 07:21 (UTC)
- 我感觉这也不像是统计表格吧,没什么统计信息,是信息的罗列,像是第三次文物普查那个页面的表格应该才算统计表格。文库应该是收工作报告的,问题是收不收报告附件表格。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4年4月2日 (二) 07:25 (UTC)
- 当然收附件表格,我自己都在文库传过表格。--——— 红渡厨(留言・贡献) 2024年4月2日 (二) 07:27 (UTC)
- 這樣,那看來文庫允許這麼做,--日期20220626(留言) 2024年4月2日 (二) 07:35 (UTC)
- 收表格就有點和文庫其他內容顯得有些格格不入。--日期20220626(留言) 2024年4月2日 (二) 07:33 (UTC)
- 当然收附件表格,我自己都在文库传过表格。--——— 红渡厨(留言・贡献) 2024年4月2日 (二) 07:27 (UTC)
- 我感觉这也不像是统计表格吧,没什么统计信息,是信息的罗列,像是第三次文物普查那个页面的表格应该才算统计表格。文库应该是收工作报告的,问题是收不收报告附件表格。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4年4月2日 (二) 07:25 (UTC)
- 个人想法是,这事情不该维基百科这个项目做,应该是文库做。如果文库收了能引最好,文库没收没其他外链,百科其实也不好收,这些页面单纯作为条目不具备百科意义,作为列表不具备导航意义。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4年4月2日 (二) 07:16 (UTC)
- 关于外部链接那一部分,我指的是,如果只是想单纯提供名录就有的信息,不如直接放外链,但是同样的如果列表有了名录本身以外的信息,比如一些图片啦,描述啦等等,那就显然不再是单纯提供名录就有的信息。关于全红那一部分,即便不是全红也不一定能保留,全红是显然的导航意义不显著,大量红里面有小部分蓝可能个人也会觉得是导航意义不显著。逻辑链其实是:几乎全红,所以导航意义不显著,又只列出了名录有的信息,于是直接放个外链效果是一样的。上面哪一点被打破了其实个人觉得也就没必要删(比如有人把某个名录里面的页面建了一大半,那这时候就有导航意义了,留着当然也就没问题;或者有人把这名录改成有自己的描述性语句,那肯定不能单纯放外链了,当然也该留),但是至少现在版本上面的逻辑还是成立的。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4年4月2日 (二) 06:48 (UTC)
- 吐槽另外…两位真的有必要去讨论这堆玩意属不属于CC0嘛…中国政府文件向来不属于CC0的,但是不是说不是CC0就能直接拿来用了,如果真要直接套那个方针,属于CC0就符合方针了,不属于CC0就侵权了呀…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4年4月1日 (一) 18:31 (UTC)
- 處理結果:
- 支持(×)删除,顯然不適合收錄的內容。Sanmosa Szégyen a futás, de hasznos 2024年4月2日 (二) 01:50 (UTC)
- (×)删除,根据之前的结果,这些条目也应该删除。L'Internationale, Sera le genre humain! 2024年5月7日 (二) 08:46 (UTC)
- 狀態: 新申請
- 链入頁面 · 删除记录 · 查看或恢復
- 覆核理由:原存廢討論結果無視了非原創研究與避免地域中心方針的規定,非意在修改方針的社羣共識不可凌駕該兩個方針。Sanmosa Szégyen a futás, de hasznos 2024年4月2日 (二) 01:42 (UTC)
- (※)注意:中國電力產業存在同樣的問題!--Ycq2014(留言) 2024年4月16日 (二) 09:56 (UTC)
- @Ycq2014:這只是單純的命名與用詞問題,已調整。Sanmosa Szégyen a futás, de hasznos 2024年4月20日 (六) 05:57 (UTC)
- (※)注意:中國電力產業存在同樣的問題!--Ycq2014(留言) 2024年4月16日 (二) 09:56 (UTC)
- 處理結果:
- 違反地域中心方針那個能解釋一下嗎?--日期20220626(留言) 2024年4月2日 (二) 03:52 (UTC)
- 就是條目為何違反地域方針?--日期20220626(留言) 2024年4月2日 (二) 03:53 (UTC)
- WP:避免地域中心#政治的規定是“維基百科應該中立地表述現實,對於台灣海峽兩岸、朝鮮半島南北關係等複雜的政治關係及爭議,維基百科不應預設任何政治立場”,這代表著違反WP:格式手册/两岸四地用语的規定者同時違反了WP:避免地域中心#政治的規定。現在這個列表的用語違反WP:格式手册/两岸四地用语的規定,自然也違反了避免地域中心方針的規定。Sanmosa Szégyen a futás, de hasznos 2024年4月2日 (二) 07:45 (UTC)
- 這個條目好像沒有預設立場?實在不行可以掛「中國指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那個模板。--日期20220626(留言) 2024年4月2日 (二) 08:00 (UTC)
- 不行,1918年至1921年間中華人民共和國(甚至中國共產黨)並未建立。Sanmosa Szégyen a futás, de hasznos 2024年4月3日 (三) 04:28 (UTC)
- 不可否認確實偉反避免地域中心,但沒說一定要全刪,我是建議拆分中華人民共和國撤僑行動列表跟中華民國撤僑行動列表會比較好--HYHJKJYUJYTTY(留言) 2024年4月16日 (二) 10:08 (UTC)
- 但后者只对应一条…………我认为可以以“中国”广泛的含义(包括清朝、(大陆时期的)民国、共和国)来看待。引述条文和条目所描述的内容并没有相关(并没有提及“对于台湾海峡两岸、朝鲜半岛南北关系等复杂的政治关系及争议”)。——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4月19日 (五) 08:15 (UTC)
- 這個條目好像沒有預設立場?實在不行可以掛「中國指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那個模板。--日期20220626(留言) 2024年4月2日 (二) 08:00 (UTC)
- WP:避免地域中心#政治的規定是“維基百科應該中立地表述現實,對於台灣海峽兩岸、朝鮮半島南北關係等複雜的政治關係及爭議,維基百科不應預設任何政治立場”,這代表著違反WP:格式手册/两岸四地用语的規定者同時違反了WP:避免地域中心#政治的規定。現在這個列表的用語違反WP:格式手册/两岸四地用语的規定,自然也違反了避免地域中心方針的規定。Sanmosa Szégyen a futás, de hasznos 2024年4月2日 (二) 07:45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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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原存廢討論結果無視了非原創研究方針的規定,非意在修改方針的社羣共識不可凌駕該方針。此外,提刪時已有特別說明「內容與{{美國國會認可之臺灣相關文件}}不完全對應」,可見該列表的內容為顯然的原創研究,惟仍遭管理員無視。Sanmosa Szégyen a futás, de hasznos 2024年4月2日 (二) 01:45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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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原存廢討論結果無視了「維基百科不是甚麼」方針的規定,非意在修改方針的社羣共識不可凌駕該方針。Sanmosa Szégyen a futás, de hasznos 2024年4月2日 (二) 01:49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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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体页面:Wikipedia:被保护的标题/2007年2月、Wikipedia:被保护的标题/2007年3月、Wikipedia:被保护的标题/2007年4月、Wikipedia:被保护的标题/2007年5月、Wikipedia:被保护的标题/2007年6月、Wikipedia:被保護的標題/2007年7月、Wikipedia:被保護的標題/2007年8月、Wikipedia:被保护的标题/2007年9月、Wikipedia:被保护的标题/2007年10月、Wikipedia:被保护的标题/2007年11月、Wikipedia:被保护的标题/2007年12月、Wikipedia:被保护的标题/2008年1月、Wikipedia:被保护的标题/列表、Wikipedia:被保护的标题/软式重定向、Wikipedia:被保护的标题/防止再创建的用户名页面、Wikipedia:被保護的標題/有意的红字连结、
Template:Protected title - 狀態: 等待中
- 覆核理由:恢复旧有存档。不知道为啥当时User:Shizhao把这些删掉了。鐵膠壹名 2024年4月2日 (二) 01:56 (UTC)
- 我也不记得为啥删除了--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4月2日 (二) 03:30 (UTC)
- @Shizhao 现在能恢复页面吗(毕竟删除存档绝对不是一个好主意)?鐵膠壹名 2024年4月2日 (二) 03:48 (UTC)
- 如果連自己都不知道為何要刪除還真的要恢復。--日期20220626(留言) 2024年4月2日 (二) 07:26 (UTC)
- 因为10几年的事情了,实在无法记得--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4月2日 (二) 07:46 (UTC)
- 能不能先檢閲一下被刪除的頁面的內容?Sanmosa Szégyen a futás, de hasznos 2024年4月2日 (二) 07:47 (UTC)
- 因为10几年的事情了,实在无法记得--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4月2日 (二) 07:46 (UTC)
- 如果連自己都不知道為何要刪除還真的要恢復。--日期20220626(留言) 2024年4月2日 (二) 07:26 (UTC)
- @Shizhao 现在能恢复页面吗(毕竟删除存档绝对不是一个好主意)?鐵膠壹名 2024年4月2日 (二) 03:48 (UTC)
- 我也不记得为啥删除了--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4月2日 (二) 03:30 (UTC)
- 處理結果:Template:Protected title为已弃用的功能性模板,不予恢复,其他页面请继续讨论--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4月8日 (一) 02:49 (UTC)
- 倒数第二个是繁简混用的,如果恢复,记得移动。--Txkk(留言) 2024年4月18日 (四) 11:21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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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王者榮耀職業聯賽由2016年秋季開始進行比賽,2019年秋季賽開始,每個賽季都會在維基百科上建立獨立頁面,供賽事觀眾回顧過往的比賽紀錄。然而,維基百科卻以莫名理由(關注度不足)刪除頁面。首先,這是一個電競賽事,雖然現在電競賽事在全球方面都只是剛剛起步,但並不代表這項賽事沒有人關注。而2024年春季賽與前幾個賽季一樣,受眾對象與關注度幾乎沒有變化,維持相同程度,若本賽事關注度不足,則前幾個賽季一樣為關注度不足。那麼,刪除本頁面的同時,請一併刪除以往賽季的頁面。其次,在最初提出的刪除頁面的討論中,名為“Sanmosa”的用家提出“Šče ne wmerla Ukrajina, ale ne Wže woskresla Ukrajina”,本人並不清楚該用家所使用的語言,經過翻譯後也大概只得出“烏克蘭”的字眼,而“烏克蘭”這個字並不適用於本頁面當中,其後該用家亦多次發表相同的言論,因此有理由懷疑該用家是在擾亂討論並導致頁面被迫刪除。最後,本頁面是由多位用家,完整看完每一場的比賽,在頁面上客觀地留下比賽的結果,這並不只是這些用家們的付出,更有用家們所支持的每一支戰隊的成員的努力才留下的結果,請尊重用家們的付出以及選手的努力,請恢復頁面以便紀錄比賽結果,亦能為下個賽季作參考用,謝謝!--麻德發克(留言) 2024年4月2日 (二) 07:17 (UTC)
- 我也覺得shizhao屬於誤判,顯然有持續性的報道[2],這個來源是前兩天的報道,屬於新來源。--日期20220626(留言) 2024年4月2日 (二) 07:25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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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实际上未开拍电视剧见条目早有先例。(例如小娘惹之翡翠山该剧在2024年开拍,但未提月份。但是在2024年已有条目)--请LC99正视马哈迪目前已经加入国民联盟的事实。-太阳番长 2024年4月12日 (五) 09:01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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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纯粹人名消歧义,参考万姬等页面建立,被删除理据未见可信服共识--重庆轨交18(留言) 2024年4月13日 (六) 08:53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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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现条目品质明显不符格式手册规范,请求合并至草稿页面Draft:张汝煐,在草稿页改善并通过审核后移动回主页面。--Tim Wu(留言) 2024年4月13日 (六) 12:29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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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台灣畫家林天從,作品被台灣國立台灣美術館典藏(https://ntmofa-collections.ntmofa.gov.tw/GalData.aspx?RNO=MHMWMRMLMAMRMPMY&FROM=5T5J54KJM35BKK52),也被台灣台中市政府文化局列入線上的台中市美術家資料館(https://www.art.tcsac.gov.tw/artists/Details.aspx?Parser=99,5,30,,,,,189),也被台灣高雄市立美術館典藏,同時列入台灣文化部國家文化資料庫(https://collections.culture.tw/kmfa_collectionsweb/author.aspx?AID=M6MIMHME),是台灣美術史上的人物,條目具存在理由。--Formosana(留言) 2024年4月14日 (日) 06:34 (UTC)
- 處理結果:
- 搜索了一下,幾個美術館的網站似乎能給到有效介紹。Sanmosa Szégyen a futás, de hasznos 2024年4月23日 (二) 15:20 (UTC)
- 不太確定原本的條目內容有什麼,但就算還原可能也是要先放到草稿空間。--冥王歐西里斯(留言) 2024年5月8日 (三) 02:16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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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陳慧琳憑藉此專輯打入台灣金曲龍虎榜1998年第二季銷售榜。https://tw-pop-chart.blogspot.com/1998/06/1998q2.htmlAyuan740622(留言) 2024年4月14日 (三) 11:56 (UTC)
- 說明:本條目為陳慧琳#音樂作品的衍生音樂條目,但該條目在經過用戶懸掛相關「無參考來源」模板,見:Special:Diff/82263362編輯敘述,至後續本人依照重定向頁面相關說明導回母條目後,條目作者後續移除重導向Special:Diff/82267679、Special:Diff/82267679/82268617但並未提供可供查證的可靠來源以滿足通用關注度指引,直至另外一位用戶發現關注度未能滿足而再次回退條目作者的編輯內容為止,見Special:Diff/82269771編輯描述,個人認該條目應當需要有二則(含)以上符合滿足通用關注度指引條件會較佳,否則可能隨時有用戶提出異議;另外依照相關命名主題做為搜尋,所得到的結果,大多為歌詞或者是歌曲MV的播放平臺。--薏仁將🍀 2024年4月14日 (日) 23:01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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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该条目旨在统计2011年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处决的死刑犯,信息来源绝大部分准确,来自当年的新闻报道、裁判文书以及法院发布的布告,并且历年都有统计。本编辑者认为不应删除,希望可以恢复该条目,谢谢。--CHENjiajia2002(留言) 2024年4月15日 (一) 08:28 (UTC)
- (!)意見:所提供來源為第一手來源,另外內容資訊方面大部分考證上有某些程度的困難度,詳情請參閱維基百科: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4/04/04#2011年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处决的死刑犯列表相關討論紀錄與意見,謝謝。薏仁將🍀 2024年4月15日 (一) 10:27 (UTC)
- 由于年代久远当年的执行报道找起来有一定难度,但一些影响较大的案件互联网上仍然有迹可查,如药家鑫、毛苒、刘赘衡等,并且全年的信息统计起来也需要一整年的时间,原编辑者付出了诸多劳动,这也是对他人劳动成果的尊重,谢谢。--CHENjiajia2002(留言) 2024年4月15日 (一) 14:28 (UTC)
- (:)回應:或許原建立及參與建立的編者是有一定勞動貢獻,不可否認,但也應當考量讀者立場以及站內本身存在的規範指引說明與條件和考量先前的存廢討論紀錄,而並非僅因為了「尊重他人勞動成果」而悖離前述該納入衡量的要件,這可能也有失公允與衡平。--薏仁將🍀 2024年4月16日 (二) 01:14 (UTC)
- 这并没有违反站内的规范,之前其他相关条目也有提出存废讨论,但都没有通过。尊重他人劳动成果只是其中一方面;本条目的存废讨论中也有很多人主张保留,但还是不明所以的被删除了,并没有充分考量读者立场,没有体现公允与衡平。--CHENjiajia2002(留言) 2024年4月16日 (二) 04:55 (UTC)
- 不應預設讀者是何立場,而且也無法知道每個讀者到底怎麼想的,更不能學某些人那樣擅自代表讀者,不過條目欠缺來源是一大問題。--日期20220626(留言) 2024年4月16日 (二) 05:00 (UTC)
- 我記得管理員對於條目留存與否擁有最後的決定權,也就是管理員可以依照其條目狀態做出決定,而這個決定可以不受其存廢意見的左右,所以有的時候會出現討論結果與實際執行結果有差異性,但是當沒有共識的時候也似乎不可強行做出決定...的確我們無法預設讀者立場與觀點,如果前述論點有不妥適造成誤解之處,尚請見諒包涵,個人在此致歉。--薏仁將🍀 2024年4月16日 (二) 07:02 (UTC)
- 我記得討論紀錄,刪除跟保留是平均,比較多移到維基學院,但沒有壓倒性,應該是沒有共識才對,管理員確實強行做出決定刪除--HYHJKJYUJYTTY(留言) 2024年4月16日 (二) 10:25 (UTC)
- 条目大部分信息当年是有媒体报道的,恢复后条目来源欠缺的问题是可以解决的。但由于当今互联网信息半衰期极短,很多以前的新闻链接都失效了,所以只能尽量寻找;不影响条目记载案件的真实性。--CHENjiajia2002(留言) 2024年4月16日 (二) 08:13 (UTC)
- 已反過來提刪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4/04/22#Category:被中華人民共和國處決的死刑犯列表,請有意處理此個案的管理員注意。謝謝。--AT 2024年4月22日 (一) 09:41 (UTC)
- 我記得管理員對於條目留存與否擁有最後的決定權,也就是管理員可以依照其條目狀態做出決定,而這個決定可以不受其存廢意見的左右,所以有的時候會出現討論結果與實際執行結果有差異性,但是當沒有共識的時候也似乎不可強行做出決定...的確我們無法預設讀者立場與觀點,如果前述論點有不妥適造成誤解之處,尚請見諒包涵,個人在此致歉。--薏仁將🍀 2024年4月16日 (二) 07:02 (UTC)
- (:)回應:或許原建立及參與建立的編者是有一定勞動貢獻,不可否認,但也應當考量讀者立場以及站內本身存在的規範指引說明與條件和考量先前的存廢討論紀錄,而並非僅因為了「尊重他人勞動成果」而悖離前述該納入衡量的要件,這可能也有失公允與衡平。--薏仁將🍀 2024年4月16日 (二) 01:14 (UTC)
- (!)意見,如果都是第一手来源且列表有收录价值,为什么不(►)移动到维基学院?--mije meli carrot_233 -- 讨论 2024年4月23日 (二) 03:38 (UTC)
- 由于年代久远当年的执行报道找起来有一定难度,但一些影响较大的案件互联网上仍然有迹可查,如药家鑫、毛苒、刘赘衡等,并且全年的信息统计起来也需要一整年的时间,原编辑者付出了诸多劳动,这也是对他人劳动成果的尊重,谢谢。--CHENjiajia2002(留言) 2024年4月15日 (一) 14:28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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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删除:共識僅考量正當合理的意見,保留意見如非正當合理,那再多也沒用,非正當合理的保留意見不能納入共識的考量。我個人非常反感以「尊重他人勞動成果」、“公允與衡平”這種説辭來道德綁架支持刪除不合規定的列表的用戶的行徑。Sanmosa Szégyen a futás, de hasznos 2024年4月22日 (一) 15:40 (UTC)
- 得看这个“正当合理”如何定义。以你的理由,很难说你的理由不会反过来落到你反对的那种情况中去。--Peter-bomb king(留言) 2024年4月23日 (二) 01:41 (UTC)
- 「正當合理」與否是由形式邏輯來定義的,而不是由辨證法來定義的。像你這樣試圖由辨證法來定義「正當合理」屬於偷換概念。Sanmosa Szégyen a futás, de hasznos 2024年4月23日 (二) 01:58 (UTC)
- 然而你提出的删除理由又是否合乎逻辑呢。是别人“偷换概念”还是你在强行推销你的“概念”,这本就是个问题。--Peter-bomb king(留言) 2024年4月23日 (二) 02:04 (UTC)
- 你這裏試圖以辨證法來定義「邏輯」是不合適的,你這個說法屬於偽命題。Sanmosa Szégyen a futás, de hasznos 2024年4月23日 (二) 02:12 (UTC)
- 建议讨论具体问题而不是动辄谈概念。动辄谈概念反而才是最没逻辑的做法,还有“诉诸人身”的嫌疑。--Peter-bomb king(留言) 2024年4月23日 (二) 08:24 (UTC)
- 你都為“訴諸人身”給連結了,你就不看看對應條目給的定義是甚麽?我這裏顯然沒有就你的個人特質來說任何的事情,無法從定義上符合“訴諸人身”,如果你堅持我這樣是“訴諸人身”的話就屬於誹謗了。Sanmosa Szégyen a futás, de hasznos 2024年4月23日 (二) 14:42 (UTC)
- 建议讨论具体问题而不是动辄谈概念。动辄谈概念反而才是最没逻辑的做法,还有“诉诸人身”的嫌疑。--Peter-bomb king(留言) 2024年4月23日 (二) 08:24 (UTC)
- 你這裏試圖以辨證法來定義「邏輯」是不合適的,你這個說法屬於偽命題。Sanmosa Szégyen a futás, de hasznos 2024年4月23日 (二) 02:12 (UTC)
- 然而你提出的删除理由又是否合乎逻辑呢。是别人“偷换概念”还是你在强行推销你的“概念”,这本就是个问题。--Peter-bomb king(留言) 2024年4月23日 (二) 02:04 (UTC)
- 「正當合理」與否是由形式邏輯來定義的,而不是由辨證法來定義的。像你這樣試圖由辨證法來定義「正當合理」屬於偷換概念。Sanmosa Szégyen a futás, de hasznos 2024年4月23日 (二) 01:58 (UTC)
- 得看这个“正当合理”如何定义。以你的理由,很难说你的理由不会反过来落到你反对的那种情况中去。--Peter-bomb king(留言) 2024年4月23日 (二) 01:41 (UTC)
我认为我的页面“赛龙”被快速删除是不恰当的。该条目是关于一家具有实际影响力和商业重要性的公司,我已确保内容符合维基百科的编辑准则,提供了详实的历史背景、产品信息及其认证资质,这些都是基于可靠来源的。此外,我注意遵循了维基百科的中立性原则,避免任何推广或偏见性语言。因此,我请求复核并恢复该页面,以便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谢谢您的考虑。--此條未正確簽名的留言由Alan1156(討論|貢獻)於2024年4月17日 (三) 09:51 (UTC)加入。
- 處理結果:
- @Alan1156:查無此頁面?Sanmosa Szégyen a futás, de hasznos 2024年4月18日 (四) 04:25 (UTC)
- 是User:Alan1156/赛龙--Kethyga(留言) 2024年4月18日 (四) 06:54 (UTC)
- 已更新連結。Sanmosa Szégyen a futás, de hasznos 2024年4月19日 (五) 07:57 (UTC)
- 是User:Alan1156/赛龙--Kethyga(留言) 2024年4月18日 (四) 06:54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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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如虹易所言,日期20220626(時稱Googol19980904)給出的來源顯然是劇組買的新聞稿且無有效介紹。Sanmosa Szégyen a futás, de hasznos 2024年4月22日 (一) 00:54 (UTC)
- 雖然從語氣看有點像,但是沒有確切證據,其他來源還有這個[3]--日期20220626(留言) 2024年4月23日 (二) 01:23 (UTC)
- 處理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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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此專輯有發行實體產品, 並於spotify, apple music, kkbox, youtube music 等串流平台全部上架, 不認同是缺乏关注度。--浩賢(留言) 2024年4月23日 (二) 03:38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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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未違反侵權內容--MIRANDAsister(留言) 2024年4月29日 (一) 10:10 (UTC)
- 處理結果:
小菁與言言 (英文:The Life of an actress to be),是一部網路情境喜劇。 該劇自2024年4月8日開播,每週一、三、五19:00於YouTube官方頻道更新集數。
- 王小棣監製,安哲毅、曾培善、練健輝三位導演共同執導。
- 編劇共有16位,分別為王小棣、詹傑、張可欣、柯雁心、陸儀、許景惠、曾培善、練健輝、蔡燦得、林意箴、劉黛瑩、江常輝、顏毓麟、王瑞儀、吳姿儀、何妍萱。
- 主要演員為林子熙、林意箴、劉黛瑩、林貫易。
- 特別演出為蔡燦得、班鐵翔、鄭湋曄、徐韜、陳婉婷、林宴慈、鄭穎、張洛偍。
劇情
故事講述兩位想成為演員的女生劉小菁(小菁)與張心言(言言),在表演課上結識,之後相約與房東金爺爺租下一座廢棄的美術館--山屋口口成為室友,一起朝演員夢想努力。對面住著長相清秀可愛的鐵道迷陳田中,以及中性帥氣的女攝影師Yoshi。田中曾經是言言告白的對象,但因對於自身性向的不確定而無法給予回覆。小菁懷疑田中可能是GAY,也成為言言心中放不下的大石。隨著劇情發展,言言跟田中的關係也逐漸緩和,成為友好的鄰居。四人也在日常生活中發生許多有趣荒唐的事情。
* 演員
主演
林子熙 飾演劉小菁
林意箴 飾演張心言
劉黛瑩 飾演Yoshi
林貫易 飾演陳田中
* 聯合演出
蔡燦得 飾演主管允梅
班鐵翔 飾演房東金爺爺
鄭湋曄 飾演張心言的弟弟 阿弟 張正凱
徐韜 飾演劉小菁閨密的前男友 劉尚翔
陳婉婷 飾演劉小菁的堂姊
林宴慈 飾演張心言的表妹
鄭穎 飾演劉小菁的直屬學妹 小虎
張洛偍 飾演彩妝師網紅 Simon
鎮萬鈞 飾演阿弟的經紀人 小胖
陳奕均 飾演劉小菁的執行經紀人 小浩
參考資料
王小棣推輕喜劇「小菁與言言」演員跨足編劇吐心聲
王小棣監製新劇《小菁與言言》 蔡燦得、班鐵翔助陣提攜新演員
王小棣開YT頻道《小菁與言言》 《植劇場》演員回歸演出
王小棣開YT頻道《小菁與言言》 《植劇場》演員回歸演出
- (!)意見,條目非因侵權驗證程序刪除。因與草稿頁相似被刪。故應先完善草稿後再移動到主頁面。-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4月29日 (一) 10:45 (UTC)
社會病理學神學屬於大眾認知和公眾利益, 不應獨有或禁止討論和可以公開加增公眾認知項目 !--此條未正確簽名的留言由ConstantKKK(討論|貢獻)於2024年4月29日 (一) 10:33 (UTC)加入。
並說明此協會的資訊--Lilianlin1995(留言) 2024年4月30日 (二) 09:02 (UTC)
- 處理結果:宣传性内容,不予恢复--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5月7日 (二) 13:36 (UTC)
- (!)意見,原條目內容語調與內容已達到宣傳廣告行為,可能不符維基百科非宣傳之處。--此條未正確簽名的留言由manchiu(討論|貢獻)於2024年4月29日 14:02(UTC)加入。
- 說明:該申請人所提出覆核條目可能具有以下衝突或問題
- 該用戶疑似與提出覆核條目組織/團體有相關聯性,請見:Special:Diff/82438368與Special:Diff/82438363編輯內容敘述,不排除該申請者涉及利益衝突(疑似為該組織/團體內部成員或有其相關性)。
- 該用戶疑似僅是「為了建立而建立」(條目被提報刪除後又以不同的命名方式續建),持續的忽略漠視多位用戶對其提醒告知其建立的不適當性以及其本身涉及的利益衝突問題,請見此處。
- 所編寫的條目已悖離中立原則及可供查證條件定義,並且已達到不適當宣傳行為,此可請覆核管理員查看已刪除的頁面便可知悉。
最後則是要提醒@Lilianlin1995君,請不要持續的忽略漠視其他用戶給您的提醒,個人不知道您是否有點擊您個人內部留言內容並且將其文中的藍色字體點開來看?我會建議您該好好閱覽每則通知(那是相關規範提醒),另外您如果仍堅持要替您服務的組織/團體建立條目,那麼請務必詳細閱讀如何介紹自己的公司章節內容描述的每個步驟,請儘速進入狀況並且適應,也請不要再持續忽略漠視那些提醒與通知,避免您自己編輯權限受到限制,敬請知悉配合並嘗試理解,謝謝。薏仁將🍀 2024年4月30日 (二) 22:48 (UTC)
- 狀態: 等待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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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需要重新編寫。--Ghren🐦🕚 2024年5月4日 (六) 15:01 (UTC)
- 这是个维基百科论述吗?--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5月7日 (二) 13:35 (UTC)
- 處理結果:
- 狀態: 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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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删除理由是翻译拙劣,但并未指出任何例子或是建设性意见。如果有不完善的地方我可以修改,直接把整个页面删除是否欠妥。--Chenminghui8899(留言) 2024年5月6日 (一) 04:42 (UTC)
- 處理結果:已恢复到Draft:SILKYPIX,请修正翻译问题后再发布--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5月7日 (二) 13:33 (UTC)
我写信是为了申请恢复国际可再生材料会议(ICRM)的维基百科页面。该页面被删除的原因是“广告宣传”,但我相信这一决定是错误的,我诚恳地请求重新恢复该页面。
首先,我想澄清的是,维基百科页面的目的并不是为了宣传任何商业产品或服务。国际可再生材料会议(ICRM)是在可再生材料领域成功举办的一项合法学术活动。它为研究人员、学者和从业者提供了一个交流知识和进展的平台。
ICRM维基百科页面的删除给寻求有关该会议信息的人们带来了困惑和不便。作为维基百科旨在提供有关显著主题的准确可靠信息的一部分,我相信重新恢复该页面将有助于实现这一目标。
此外,我想强调的是,ICRM维基百科页面没有包含任何联系信息或宣传性语言。它的目的仅仅是提供关于会议的事实信息,包括其宗旨、历史和对可再生材料领域的影响。
如果维基百科页面中有任何被视为宣传或违反维基百科准则的方面,我愿意进行修改和纠正。我们的意图是遵守维基百科的政策和标准,同时确保公众能够获取有关国际可再生材料会议的准确信息。
最后,我诚恳地请求维基百科管理员重新考虑删除ICRM页面的决定,并基于其在学术界的重要性和对可再生材料社区的相关性来恢复该页面。感谢您对此事的关注,期待能够得到积极的解决。
谢谢您的时间和考虑。--Elaine branding(留言) 2024年5月7日 (二) 03:20 (UTC)
- 處理結果:确认存在宣传问题,且用户也因宣传被封禁--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5月7日 (二) 13:30 (UTC)
- 狀態: 无效
- 链入頁面 · 删除记录 · 查看或恢復
- 覆核理由:內容為中立且真實有關該企業的陳述, 沒有失實的內容--Bpsglobalmkt(留言) 2024年5月7日 (二) 04:20 (UTC)
- 處理結果:(非管理員關閉)未见相关被删除条目,同时用户已封禁。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4年5月7日 (二) 09:34 (UTC)
- 狀態: 新申請
- 链入頁面 · 删除记录 · 查看或恢復
- 覆核理由:參Draft talk:台灣妖怪列表#恢復正式條目,另經查閲最近一次AFD,我懷疑有人在當時的AFD中操縱共識,使管理員誤以為“移動到草稿”是有共識的結論。Sanmosa 全方貧工之聯合 2024年5月7日 (二) 04:20 (UTC)
- 處理結果:
- @Wolfch、Sya eki、CaryCheng。Sanmosa 全方貧工之聯合 2024年5月7日 (二) 04:22 (UTC)
- @Hierro。Sanmosa 全方貧工之聯合 2024年5月7日 (二) 04:58 (UTC)
- (+)支持恢復。列表中超過七成的項目有內文引用,符合WP:V。--CaryCheng(留言) 2024年5月7日 (二) 13:59 (UTC)
不贊成直接恢復條目,可以移到條目存廢討論,重新討論存廢。--Wolfch (留言) 2024年5月7日 (二) 04:34 (UTC)
- 我倒是不反對這樣處理,但我感覺讓Sya eki與Hierro先説一下他們的意見可能比較合適。Sanmosa 全方貧工之聯合 2024年5月7日 (二) 04:58 (UTC)
- @Sanmosa:有關您所懷疑的事物,是否可以找到佐證的資料?謝謝。--Wolfch (留言) 2024年5月7日 (二) 04:49 (UTC)
- 根據WP:傀儡調查/案件/Mafalda4144/存檔,用戶查核確認Mafalda4144曾大量登出編輯,並有部分編輯被認定為不具建設性,此外我留意到AFD討論中Mafalda4144與IP用戶在回應反對刪除、移動者的留言時有鬼打牆的傾向(即不斷重複其原有論點,而無視對方就其觀點的合理回應),由此可以判定Mafalda4144與IP用戶的編輯傾向相近。雖然這不一定直接代表Mafalda4144提AFD的理據是無效的,但我很難認為當時的AFD討論有達成任何有效的共識。Sanmosa 全方貧工之聯合 2024年5月7日 (二) 04:58 (UTC)
- 我整理一下在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3/10/16#台灣妖怪列表中, IP用戶的意見, 以及是否有其他編輯。
- 114.45.217.14, 一次留言是希望參考資料加頁碼, 另一次留言是提到若不只一個維基人要刪除的話, 請創建者再多作考慮, 該IP用戶除了此存廢討論外, 還有許多的編輯Special:用户贡献/114.45.217.14。
- 180.217.231.114, 立場較接近Mafalda4144, 編輯集中在此存廢討論以及條目討論頁, 沒有在其他頁面的編輯。
- 2001:B011:3814:3304:C173:45C6:4286:6664, 立場較接近Mafalda4144, 編輯只有一次, 是在此存廢討論, 已被封禁。--Wolfch (留言) 2024年5月7日 (二) 06:25 (UTC)
- 我整理一下在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3/10/16#台灣妖怪列表中, IP用戶的意見, 以及是否有其他編輯。
- (+)支持恢復,“移動到草稿”根本沒有共識,大多偏保留--HYHJKJYUJYTTY(留言) 2024年5月7日 (二) 14:09 (UTC)
- 根據WP:傀儡調查/案件/Mafalda4144/存檔,用戶查核確認Mafalda4144曾大量登出編輯,並有部分編輯被認定為不具建設性,此外我留意到AFD討論中Mafalda4144與IP用戶在回應反對刪除、移動者的留言時有鬼打牆的傾向(即不斷重複其原有論點,而無視對方就其觀點的合理回應),由此可以判定Mafalda4144與IP用戶的編輯傾向相近。雖然這不一定直接代表Mafalda4144提AFD的理據是無效的,但我很難認為當時的AFD討論有達成任何有效的共識。Sanmosa 全方貧工之聯合 2024年5月7日 (二) 04:58 (UTC)
- 看了一下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3/10/16#台灣妖怪列表, 其中有討論到此一列表的收錄標準似乎還不明確,哪些可以列在台灣妖怪列表中(除了Mafalda4144及IP用戶外,冥王歐西里斯和Eric Liu希望先確定收錄標準,Hierro一開始同意,可以先釐清收錄標準,後來有說明「表中收錄的妖怪就是《妖怪台灣》採用的廣義說法」),我不確定此一列表是否已有收錄標準,若大家認為在此情形下可以將草稿恢復成條目,我沒有意見。--Wolfch (留言) 2024年5月8日 (三) 01:27 (UTC)
- 所以Hierro的意思是有收錄標準的?--日期20220626(留言) 2024年5月8日 (三) 01:58 (UTC)
- (+)支持,我必須先聲明一件事,不管是當時還是現在,我和Hierro等使用者都認為整個問題就在於提出存廢討論的Mafalda4144。
- 覆核理由中提到「操縱共識」這個問題,這我相當認同,Mafalda4144現在已經被封鎖了,原因是他使用傀儡(維基百科:傀儡調查/案件/Mafalda4144/存檔),討論中懷疑是他的傀儡的IP超過十個(包括180.217.224.95、180.217.240.72、180.217.220.142、180.217.246.99、180.217.234.52、180.217.245.77、180.217.233.43、2001:B011:3814:7C71:6080:905D:7449:DE38、180.217.240.197、2001:B011:381D:5447:5873:2362:1888:28A6、180.217.246.137、2001:B011:3814:79F7:E00C:2E56:E25F:BC04),甚至連現在被封鎖後,他還疑似用另一個帳號繼續進行編輯,引發不少爭議,現在案件正在討論中(維基百科:傀儡調查/案件/Mafalda4144),如果要說在討論中操縱共識,那他確實劣跡斑斑,當初討論時Hierro就有懷疑過,但因為我們對相關的檢舉機制不熟而沒有舉報。
- 而且在提出存廢討論前,Mafalda4144就已經多次擅自刪掉條目中的大量內容,說是沒有根據或關注度不夠,但問題是他刪的那些內容中,有些本來就已經加上了根據、還有些只要是稍微了解相關領域,就會知道是有足夠關注度的條目,例如蛇郎君、貓鬼之類的。就算有些確實是沒有建立條目的小妖怪,但根據「維基百科:關注度」條目的說明,關注度是「決定了一個主題是否有編寫獨立條目介紹的必要」,而非「條目中該有什麼樣的內容」,哪怕是在世界、中國或日本的妖怪列表中,也都有很多沒有自己建立條目的妖怪列出來,將過於短小的內容放在更大的條目中也是維基會有「合併」這個機制的原因,但他怎麼樣就是聽不進我們的話,看無法說服我們,就對「台灣妖怪列表」提出存廢討論。
- 在討論過程中,我和Hierro也已經依照其他人的意見進行了多次的修改,不僅把每個內容都加上根據,還盡可能連頁碼也補上,結果他又說那些蓮縣民間文學集、台灣風俗誌、臺陽筆記之類重要的台灣文化民族文獻根據不可靠,甚至把我們補上的那些內容連同原本的一起刪掉,這要不是他沒有方法反駁而顛倒黑白、就是他在相關的領域中完全是個外行,只想把自己的想法灌輸給別人。
- 我說的內容有些太個人或情緒化的地方,這裡我先道歉。但我說了這麼多,只是想說明或許台灣妖怪列表確實有問題或需要討論的地方(可能現在也有),但絕對沒有到需要刪掉的程度,是因為這位叫Mafalda4144的偏執和違規、操縱共識,才勉強以草稿的形式保留下來。相關的問題,例如上面提到的收錄標準都可以討論,我很希望台灣妖怪列表能夠恢復成普通的頁面,並且希望像Mafalda4144這樣的破壞者再也不要出現在維基百科裡。--Sya eki (留言) 2024年5月8日 (二) 02:25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