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巡撫
外观
(重定向自巡抚保定)
保定巡撫,明稱巡撫保定等府提督紫荊等關兼管河道,為明朝中後期設立的一個巡撫職位。
沿革
[编辑]- 成化八年,由北直隸巡撫分設,轄區包括真定府、保定府、河間府、廣平府、順德府、大名府等,提督紫荊關、倒馬關、龍泉關[1]。
- 成化十一年,罷制。
- 成化十九年,恢復建制。
- 成化二十一年,罷制。
- 弘治元年,恢復建制。
- 正德二年,再罷。
- 正德五年,恢復編制,后常設。
- 嘉靖二十九年,分出易州巡撫,易州別屬。
- 嘉靖三十九年,罷易州巡撫,易州歸還。
- 萬曆二十五年,析出天津巡撫。
- 萬曆二十七年,天津巡撫罷。
- 天啓元年,恢建天津巡撫,河間府改屬。
- 清朝順治元年,設立保定巡撫,王文奎(1644年—1645年在任)、郝晉(1645年—1646年在任)、于清廉(1646年—1649年在任)擔任,順治六年裁撤。順治十五年復設,潘朝選(1658年—1656年在任)、劉祚遠(1660年在任)、王登聯(1660年—1661年在任)擔任,順治十八年改為直隸巡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