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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百科讨论:人事任免投票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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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本页的一个历史版本,由Jimmy-bot留言 | 贡献2022年3月20日 (日) 16:14 (机器人: 1个讨论已存档)编辑。这可能和当前版本存在着巨大的差异。


提议调整人事任免投票门槛

已通过:
“方案十四”已通过。--12З4567留言2022年3月16日 (三) 16:17 (UTC)[回复]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至合適的討論頁進行,並不要再次編輯本討論。

(方案一)

現行條文

凡管理人員解任投票聯署或上任投票開始之前,注册满七天且符合以下兩項之至少一項條件有權投票:

解任投票聯署提出或上任投票開始120天前,編輯至少500次;並在聯署提出或上任投票開始前90天內至少有1次編輯(不包括任何用戶頁用戶對話頁);

編輯至少3000次,或編輯條目至少1500次。

以上所称“编辑”,均指在中文維基百科的编辑,不含明显的破坏和测试。

提議條文

凡管理人員解任投票聯署或上任投票開始之前,符合以下條件延伸确认用户有權投票:

聯署提出或上任投票開始前45天內至少有1次編輯(不包括任何用戶頁、用戶對話頁及沙盒)。


以上所称“编辑”,均指在中文維基百科的编辑,不含明显的破坏和测试。

本人提议的修订说明:

  1. 将延伸确认用户引入该条文,并且删去与延伸确认用户定义类似的条文语句;
  2. 提高活跃度门槛,从之前的90天前至少有一次编辑调整到45天(这个数字还在斟酌);
  3. 删去满足编辑次数就有投票权的条文。看了当初十年前制定这个方针时候的讨论,我理解有一些不爱编辑的维基人,但我认为单凭总编辑数无法判定是否真的能理解现实情况,如果说日常都不想登录编辑,但是任命的时候却想登录投票了,结合最近的RFA情况,这很难让我继续做善意推定;
  4. 编辑次数同时也不包括沙盒;
  5. 调整语句,加了个“且”字。

以上是本人的修订提案和想法,尚请社群中的各位多多提出自己的意见和想法。同时我觉得这也可以算是管理员选举改革的一步。 --Tazkeung留言2021年10月18日 (一) 16:47 (UTC)[回复]

  • extended confirm 一經確認,即為永久權限。這樣不就降低了投票門檻嗎。恕反對。--Temp3600留言2021年10月18日 (一) 16:51 (UTC)[回复]
    • @Temp3600::不知道是否我理解有差错,我理解的“解任投票聯署提出或上任投票開始120天前,編輯至少500次“其实也算是一个"永久权限",我理解成只要注册满120天并在这120天内编辑满500次,那就达成这个条件,而延伸确认用户的定义是注册满90天并且编辑满500次,就达成这个条件,区别就在于一个是120天,一个是90天,一个要在120天内完成,一个不需要。延伸确认用户只是投票的一个前提,不是唯一条件,我认为这个缺陷在活跃度收紧这方面能弥补。--Tazkeung留言2021年10月18日 (一) 17:13 (UTC)[回复]
      你說的是對的,但可以加上120天前是延伸確定用戶比較好,防止新手為了投票沖編輯量。新手一天50編輯,三周就延伸了。--ghren🐦吱吱吱...🔊 2021年10月18日 (一) 17:41 (UTC)[回复]
      延伸用户有一个前提,是注册满90天呀。不过您这120天前是延伸注册用户,好像确实也有收紧了的效果。--Tazkeung留言2021年10月21日 (四) 06:51 (UTC)[回复]
      有點明白了。但是,舊制是要求"120天前已經編輯500次",也就是說,實質上大約要半年前創號才行; 但新制是"90天前創號,編輯數可以慢慢刷",好像還是放寬了不少?
      就是說,舊制下,提出投票前的120天,投票人名冊已經訂好了; 但是新制下,提出前一天還可以將90日,但是沒有投票權的用戶刷進名冊內。--Temp3600留言2021年11月2日 (二) 11:07 (UTC)[回复]
  • (-)反对僅保留活躍度規定,可以考慮拉高編輯次數標準,但不應該全部刪去。一位似乎很活躍編輯的新手,不見得比打滾多年,只是最近跑去現充的老手更了解什麼。——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1年10月19日 (二) 01:07 (UTC)[回复]
我的意見與上面相反:為保障投票用戶帳號的安全性,應該無論如何都要求有權投票的用戶保持一定的活躍度,之前實在太多擾亂投票的(老)用戶了。我建議改為“聯署提出或上任投票開始90天前,編輯至少500次;並在聯署提出或上任投票開始前45天內至少有1次編輯(不包括任何用戶頁、用戶對話頁及沙盒)”(對,我這裏還進一步收緊了)。可以維持指定延伸確認用戶才有權投票。我認為以後所有針對人事任免投票資格門檻的調整都應該要求對所有用戶進行活躍度評斷。Sanmosa WÖRK 2021年10月19日 (二) 01:34 (UTC)[回复]
@TazkeungTemp3600Ericliu1912Sanmosa WÖRK 2021年10月19日 (二) 01:39 (UTC)[回复]
想問一下如果目的是確保安全性,那在其他站點的編輯是不是也可以作為活躍度標準?--拒食木瓜〽️心臓を捧げよ! 2021年12月14日 (二) 14:47 (UTC)[回复]
可以考慮。附上一則過往討論。——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1年12月17日 (五) 01:53 (UTC)[回复]

方案二

根据上述讨论,再结合个人想法,本人提出如下修正方案:

現行條文

凡管理人員解任投票聯署或上任投票開始之前,注册满七天且符合以下兩項之至少一項條件者有權投票:

解任投票聯署提出或上任投票開始120天前,編輯至少500次;並在聯署提出或上任投票開始前90天內至少有1次編輯(不包括任何用戶頁用戶對話頁);

編輯至少3000次,或編輯條目至少1500次。

以上所称“编辑”,均指在中文維基百科的编辑,不含明显的破坏和测试。

提議條文

凡管理人員解任投票聯署或上任投票開始之前,符合以下條件者有權投票:

連署提出或上任投票開始前120天已獲得延伸確認使用者權限,並在聯署提出或上任投票開始前45天內至少有1次編輯(不包括任何用戶頁用戶對話頁及沙盒);

注冊滿一年且編輯滿3000次,且在聯署提出或上任投票開始前60天內至少有1次編輯(不包括任何用戶頁、用戶對話頁及沙盒)。


以上所称“编辑”,均指在中文維基百科的编辑,不含明显的破坏和测试。

结合上述讨论,保留了一个老手条款,但还是增加了活跃度要求,要求可稍微宽松。适当收紧了活跃度条款。 --Tazkeung留言2021年10月21日 (四) 07:38 (UTC)[回复]

第二項條件達到可能性近乎0吧...很難想像符合這條件的人不合第一條。--ghren🐦吱吱吱...🔊 2021年10月21日 (四) 09:15 (UTC)[回复]
原條文的第一種方式是「註冊滿七天且…解任投票聯署提出或上任投票開始120天前,編輯至少500次」,這樣最快只要註冊120天就能取得投票權。改成提議條文「連署提出或上任投票開始前120天已獲得延伸確認使用者權限」的話,「獲得延伸確認使用者權限」就要先註冊滿90天,然後取得此權限後又要間隔120天才能投票,所以最快是210天取得投票權。
我想確認您有想把現行至少註冊滿4個月的投票方案限長到7個月的意思嗎?--Reke留言2021年10月22日 (五) 12:34 (UTC)[回复]

方案三、方案四

現行條文

凡管理人員解任投票聯署或上任投票開始之前,注册满天且符合以下兩項之至少一項條件者有權投票:

解任投票聯署提出或上任投票開始120天前,編輯至少500次;並在聯署提出或上任投票開始前90天內至少有1次編輯(不包括任何用戶頁用戶對話頁);

編輯至少3000次,或編輯條目至少1500次。

以上所称“编辑”,均指在中文維基百科的编辑,不含明显的破坏和测试。

提議條文

凡管理人員解任投票聯署或上任投票開始之前,注册满90天且符合以下兩項之至少一項條件者有權投票:

解任投票聯署提出或上任投票開始90天前,編輯至少500次;並在聯署提出或上任投票開始前90天內至少有1次編輯(不包括任何用戶頁用戶對話頁及沙盒);

編輯至少3000次,或編輯條目至少1500次。

以上所称“编辑”,均指在中文維基百科的编辑,不含明显的破坏和测试。

--12З4567留言2021年10月22日 (五) 04:53 (UTC)[回复]

說明:第一条修改原来的120天为90天,即注册满180天见方案四说明、延伸确认满90天的用户有投票权。本人认为第二条无需修改见下。若7日内无反对则公示。--12З4567留言2021年10月24日 (日) 04:53 (UTC)[回复]

  • (?)疑問:此修订如何体现出“注册满180天”这个条件?我的理解是这个修订是“注册满90天且编辑满500次”就可以了,反而是跟之前相比有所放松。至于第二条,我依然不觉得说长期不活跃的老用户能自动有投票权。--Tazkeung留言2021年10月26日 (二) 09:36 (UTC)[回复]
第二条已根据Tazkeung的建议进行修改。--12З4567留言2021年10月27日 (三) 04:47 (UTC)[回复]
說明“90天前编辑至少500次”是指90天前已成为延伸确认用户,最快需要注册满180天见方案四说明。--12З4567留言2021年10月27日 (三) 04:52 (UTC)[回复]

不明意義,條文自相矛盾,(-)反对,能否直接直接延確寫進條文。實際上理解是兩個90天是重複的。第一個90天和第二個90天是可以重複算的。ghren🐦吱吱吱...🔊 2021年10月27日 (三) 06:22 (UTC)[回复]

現行條文

凡管理人員解任投票聯署或上任投票開始之前,注册满七天且符合以下兩項之至少一項條件者有權投票:

解任投票聯署提出或上任投票開始120天前,編輯至少500次;並在聯署提出或上任投票開始前90天內至少有1次編輯(不包括任何用戶頁用戶對話頁);

編輯至少3000次,或編輯條目至少1500次。

以上所称“编辑”,均指在中文維基百科的编辑,不含明显的破坏和测试。

提議條文

凡管理人員解任投票聯署或上任投票開始之前,符合以下兩項之至少一項條件者有權投票:

解任投票聯署提出或上任投票開始90天前,編輯至少500次;並在聯署提出或上任投票開始前90天內至少有1次編輯(不包括任何用戶頁用戶對話頁及沙盒);

編輯至少3000次,或編輯條目至少1500次。

以上所称“编辑”,均指在中文維基百科的编辑,不含明显的破坏和测试。

根据上述讨论,对方案三做了一些修改。但延伸确认用户目前是不能写进条文的,因为“由于技术原因,此前已达门槛的用户需要额外编辑一次,才能获得延伸确认权”。--12З4567留言2021年10月28日 (四) 04:48 (UTC)[回复]

因本人理解有误,现重新 說明:“90天前编辑至少500次”是指90天前就已经有至少500次编辑。若注册时间早于180天前,则90天前就已成为延伸确认用户;若注册时间晚于180天前而早于90天前,且在90天前(注册不满90天)已编辑至少500次,则注册满90天时(早于投票开始时间)成为延伸确认用户。所以最快需要注册满90天获得投票权(但必须注册第一天就编辑500次,这种情况几乎是不可能的)。但无论如何,均能保证每个用户在投票时都已成为延伸确认用户。另外最近查了一下Techyan和虫虫飞的投票情况,我感觉第二条限制活跃度和不限制没什么区别(因为参加投票的绝大多数符合第一条而不是第二条,而且限制活跃度并不能解决实际问题),在尽可能不改变现行条文的情况下,我把这条规定去掉了。若一周内无异议则公示。--12З4567留言2021年10月29日 (五) 15:42 (UTC)[回复]

這實際上不就是放寬了規定,你能否說一下為啥要放寬。--ghren🐦吱吱吱...🔊 2021年10月30日 (六) 04:03 (UTC)[回复]
现行的规定过于收紧,所以放宽一下,而且放宽有利于新用户(相对于老用户而言,指近期加入并活跃于维基百科且有一定经验的用户)投票,有助于解决“不活跃的老手扰乱投票”的问题。--12З4567留言2021年10月31日 (日) 04:49 (UTC)[回复]
同上,這也是我主張無論如何都需要要求有權投票的用戶保持一定的活躍度。Sanmosa Ázijská Práca 2021年11月2日 (二) 12:19 (UTC)[回复]

方案五

現行條文

凡管理人員解任投票聯署或上任投票開始之前,注册满七天且符合以下兩項之至少一項條件者有權投票:

解任投票聯署提出或上任投票開始120天前編輯至少500次;並在聯署提出或上任投票開始前90天內至少有1次編輯(不包括任何用戶頁用戶對話頁);

編輯至少3000次,或編輯條目至少1500次。

以上所称“编辑”,均指在中文維基百科的编辑,不含明显的破坏和测试。

提議條文

僅管理人員解任投票聯署提出或上任投票開始的120天已於中文維基百科編輯(不含明显的破坏和测试)至少500次於該聯署提出或上任投票開始前的30天內至少有1次編輯(不包括任何用戶頁、用戶對話頁及沙盒延伸确认用户方有權在該管理人員解任投票或上任投票中投票

基於方案一修改(並整合文字),而且很明顯是收緊。Sanmosa Ázijská Práca 2021年11月2日 (二) 12:19 (UTC)[回复]

投票開始前門檻基數可能的話是否再收緊點會比較好?--約克客留言2021年11月2日 (二) 12:33 (UTC)[回复]
就社羣內用戶的動態來說,真的每30日做一次編輯實在過分詭異,通常可能就是一上綫就有十餘個編輯,因此就算我把「上任投票開始前的30天內至少有1次編輯」改成「上任投票開始前的30天內至少有(10≤x≤50)次編輯」,實際上的效果可能沒太大分別。假設一定要改得很有效果的話,把「上任投票開始前的30天內至少有1次編輯」改成「上任投票開始前的30天內至少有100次編輯」或許也可以,但要求是否過高又是另一個問題。Sanmosa Ázijská Práca 2021年11月3日 (三) 00:00 (UTC)[回复]
30日太嚴。——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1年11月2日 (二) 12:41 (UTC)[回复]
見下。另現時除了我以外,也已經有其他用戶表態需要收緊老用戶的投票資格(而且這樣提議的全部都是老用戶)。Sanmosa Ázijská Práca 2021年11月3日 (三) 00:00 (UTC)[回复]
@Longway22Ericliu1912:你們兩個的意見簡直就是迴異見解(一個要求再收緊,一個要求放寬),我該怎樣處理?Sanmosa Ázijská Práca 2021年11月2日 (二) 23:51 (UTC)[回复]
缺乏共識,硬改不妥,不如維持現狀。——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STE 2021年11月26日 (五) 19:44 (UTC)[回复]
我提議既然500次是得到延伸確認權限的技術問題,不如寫個幾年的日落條款,之後就必定要延伸才能投票,會不會方便點?--ghren🐦吱吱吱...🔊 2021年11月3日 (三) 03:03 (UTC)[回复]
@Ghrenghren:倒也不用。延伸確認權限是2021年8月16日 (一) 21:27(我自動升級為延伸確認用戶的時間)在技術上設立的,因此在方案5的基礎上,所有延伸確認用戶在2021年12月14日起都可假定為符合「管理人員解任投票聯署提出或上任投票開始的120天前已於中文維基百科編輯(不含明显的破坏和测试)至少500次」的條件。有個便捷的辦法是同時制定2021年12月14日後的版本,2021年12月14日後的版本不再提及「管理人員解任投票聯署提出或上任投票開始的120天前已於中文維基百科編輯(不含明显的破坏和测试)至少500次」的條件;另一個辦法是方案五本身不再提及「管理人員解任投票聯署提出或上任投票開始的120天前已於中文維基百科編輯(不含明显的破坏和测试)至少500次」的條件,但提案直至2021年12月14日方實施。Sanmosa Ázijská Práca 2021年11月3日 (三) 04:40 (UTC)[回复]
我認為這個技術問題的意思是意指在之前達成500次的,要在8月16日之後有一次編輯才會成延伸確認。一個十年不用,但是超過500編輯的陳年老號是不會在8月16日升為延確的,會不會是我理解錯了?--ghren🐦吱吱吱...🔊 2021年11月9日 (二) 17:36 (UTC)[回复]
我认为您的理解是正确的,这个十年不用、超过500编辑的陈年老号需要在8月16日或者之后编辑一次才会获得延伸确认。--Tazkeung留言2021年11月11日 (四) 15:35 (UTC)[回复]
U:KaurJmeb還是自確,明顯@Sanmosa理解出了偏差了。--ghren🐦吱吱吱...🔊 2021年11月13日 (六) 05:11 (UTC)[回复]

方案六

根据放宽新用户(相对于老用户而言,指近期加入并活跃于维基百科且有一定经验的用户)投票、收紧不活跃的老用户投票的原则,现重新制定本方案:

現行條文

凡管理人員解任投票聯署或上任投票開始之前,注册满七天且符合以下兩項之至少一項條件者有權投票:

解任投票聯署提出或上任投票開始120天前,編輯至少500次;並在聯署提出或上任投票開始前90天內至少有1次編輯(不包括任何用戶頁用戶對話頁);

編輯至少3000次,或編輯條目至少1500次。

以上所称“编辑”,均指在中文維基百科的编辑,不含明显的破坏和测试。

提議條文

凡管理人員解任投票聯署或上任投票開始之前,符合以下條件者有權投票:

注册满120天,且解任投票聯署提出或上任投票開始60天前,編輯至少500次;並在聯署提出或上任投票開始前60天內至少有1次編輯(不包括任何用戶頁用戶對話頁及沙盒)。

以上所称“编辑”,均指在中文維基百科的编辑,不含明显的破坏和测试。

--12З4567留言2021年11月3日 (三) 04:58 (UTC)[回复]

社群中的各位对上述方案是否有其他意见?还是说可以来一次明确能够明确表达社群意见的投票?--Tazkeung留言2021年11月16日 (二) 13:51 (UTC)[回复]

60天太短了,放一个短期维基假就没投票权了,比如某个长期活跃用户放了三月假,回来发现没有投票权。桐生君[讨论] 2021年11月19日 (五) 11:32 (UTC)[回复]
同意举行投票,因为选举权是很重要的条款,应该让社群整体决定。桐生君[讨论] 2021年11月20日 (六) 02:10 (UTC)[回复]
(-)反对投票,因为投票不能代替讨论。--12З4567留言2021年11月25日 (四) 05:50 (UTC)[回复]

方案七

方案七之a

現行條文

凡管理人員解任投票聯署或上任投票開始之前,注册满七天且符合以下兩項之至少一項條件者有權投票:

解任投票聯署提出或上任投票開始120天前,編輯至少500次;並在聯署提出或上任投票開始前90天內至少有1次編輯(不包括任何用戶頁及用戶對話頁);

編輯至少3000次,或編輯條目至少1500次。

以上所称“编辑”,均指在中文維基百科的编辑,不含明显的破坏和测试。

提議條文

凡管理人員解任投票聯署提出或上任投票提名開始30天之前,已是延伸确认用户或已达到成为延伸确认用户条件,且符合以下兩項至少一項条件者有權投票:

  • 在解任投票聯署提出或上任投票提名開始前90天內至少有1次編輯(不包括任何用戶頁、用戶對話頁及沙盒)。
  • 注册满一年,編輯数已达1500次;并在解任投票聯署提出或上任投票提名開始前6个月內至少有1次編輯(不包括任何用戶頁、用戶對話頁及沙盒)。

以上所称“编辑”,均指在中文維基百科的编辑,且不含明显的破坏和测试。

90+30必然已达120天,也加上因技术原因未能取得延伸确认用户的条款,其他权限都是六个月不活跃才移除,所以投票权也保留一个六个月条款,有1500次编辑并且六个月内有有效编辑则有投票权。基本上跟原条款没有差别,只是给老用户条款变成六个月条款,也防止7天刷1500/3000次编辑立刻取得投票权。 桐生君[讨论] 2021年11月17日 (三) 11:27 (UTC)[回复]

如果没有人有意见,就公示。桐生君[讨论] 2021年11月19日 (五) 12:08 (UTC)[回复]

本方案还是有差别,原条款是120天前需要达到500次编辑,新条款是30天前达到500次编辑并在120天前注册,正在考虑提出新方案解决这个问题,延确真的不方便加入条款。桐生君[讨论] 2021年11月20日 (六) 02:14 (UTC)[回复]

方案七之b

現行條文

凡管理人員解任投票聯署或上任投票開始之前,注册满七天且符合以下兩項之至少一項條件者有權投票:

解任投票聯署提出或上任投票開始120天前,編輯至少500次;並在聯署提出或上任投票開始前90天內至少有1次編輯(不包括任何用戶頁及用戶對話頁);

編輯至少3000次,或編輯條目至少1500次。

以上所称“编辑”,均指在中文維基百科的编辑,不含明显的破坏和测试。

提議條文

凡管理人員解任投票聯署提出或上任投票提名開始60天之前,已是延伸确认用户或已达到成为延伸确认用户条件,且符合以下兩項至少一項条件者有權投票:

  • 在解任投票聯署提出或上任投票提名開始前90天內至少有1次編輯(不包括任何用戶頁、用戶對話頁及沙盒)。
  • 注册满一年,編輯数已达1500次;并在解任投票聯署提出或上任投票提名開始前6个月內至少有1次編輯(不包括任何用戶頁、用戶對話頁及沙盒)。

以上所称“编辑”,均指在中文維基百科的编辑,且不含明显的破坏和测试。

如果保留延确在条款中,这个版本避免30天前有500次编辑就能取得投票权。桐生君[讨论] 2021年11月20日 (六) 02:22 (UTC)[回复]

方案八

根据以上讨论,对方案六作出修订:

(已由12З4567撤回)

修订说明:放宽活跃且有一定经验的新用户,收紧不活跃的老用户,解决“60天太短,放一个短期维基假就没投票权”的问题。--12З4567留言2021年11月19日 (五) 16:34 (UTC)[回复]

巡查、回退、管理权都是六个月不活跃移除,那么投票权也应该是六个月失效。桐生君[讨论] 2021年11月20日 (六) 01:46 (UTC)[回复]
除非说超过90天的老用户,会乱回退、巡查,因此超过90天不活跃应移除回退、巡查权。桐生君[讨论] 2021年11月20日 (六) 01:50 (UTC)[回复]
另外您的方案也有30天有500次编辑就能取得投票权的问题。条款2部分倾向反对。桐生君[讨论] 2021年11月20日 (六) 02:30 (UTC)[回复]

方案九

現行條文

凡管理人員解任投票聯署或上任投票開始之前,注册满七天且符合以下兩項之至少一項條件者有權投票:

解任投票聯署提出或上任投票開始120天前,編輯至少500次;並在聯署提出或上任投票開始前90天內至少有1次編輯(不包括任何用戶頁及用戶對話頁);

編輯至少3000次,或編輯條目至少1500次。

以上所称“编辑”,均指在中文維基百科的编辑,不含明显的破坏和测试。

提議條文

凡管理人員解任投票聯署提出或上任投票提名開始120天之前,编辑至少500次,且符合以下两項至少一項条件者有權投票:

  • 在解任投票聯署提出或上任投票提名開始前90天內至少有1次編輯(不包括任何用戶頁、用戶對話頁及沙盒)。
  • 注册满一年,編輯至少1500次并符合下列两项条件至少一项者:
    • 在解任投票聯署提出或上任投票提名開始前6个月內至少在主命名空间有1次非自动編輯。
    • 在解任投票聯署提出或上任投票提名開始前6个月內至少有10次編輯(不包括任何用戶頁、用戶對話頁及沙盒)。

以上所称“编辑”,均指在中文維基百科的编辑,且不含明显的破坏和测试。

根据方案七的问题,修正版。 桐生君[讨论] 2021年11月20日 (六) 02:18 (UTC)[回复]

本方案只收紧3000次编辑就可以无忧的终身投票人,其他没有差别,本人也认为不需收紧或放宽。桐生君[讨论] 2021年11月20日 (六) 02:32 (UTC)[回复]

方案十

(已由12З4567撤回)

方案八的修正版,能够有效防止只写条目不了解站务的,或不活跃的老手扰乱投票。--12З4567留言2021年12月3日 (五) 04:47 (UTC)[回复]


根据EricLiu1912的意见,现将已达成共识的方案六公示一周,公示期为2021年12月13日 (一) 00:00 (UTC)至2021年12月20日 (一) 00:00 (UTC),如无异议则通过。--12З4567留言2021年12月12日 (日) 05:37 (UTC)[回复]

這算什麼共識,投票才有意義啊大哥。--🐦T 2021年12月12日 (日) 05:41 (UTC)[回复]
  • 說明:方案六是根据方案一至方案五所有讨论中大多数人的意见制定的,且方案六中所有修订均为以上讨论所形成的共识,而其他方案均与原方案差别过大,显然没有共识。另外,本人坚决(-)反对投票,因为投票不能代替讨论。如有意见请尽快发表,本人将以方案六为基础进行修改,尽可能体现大多数人的共识。--12З4567留言2021年12月12日 (日) 05:48 (UTC)[回复]
    本人认为上述皆无共识,任免管理员实际也是投票决议,最近决定保护名称及标识也是采取投票,故举行投票有效。但本人认为既然无法达成共识,建议暂时搁置,但可以做实际不改变任何条件的修改。--桐生ここ[讨论] 2021年12月12日 (日) 07:10 (UTC)[回复]
現行條文

凡管理人員解任投票聯署或上任投票開始之前,注册满七天且符合以下兩項之至少一項條件者有權投票:

解任投票聯署提出或上任投票開始120天前,編輯至少500次;並在聯署提出或上任投票開始前90天內至少有1次編輯(不包括任何用戶頁及用戶對話頁);

編輯至少3000次,或編輯條目至少1500次。

以上所称“编辑”,均指在中文維基百科的编辑,不含明显的破坏和测试。

提議條文

凡管理人員解任投票聯署提出或上任投票開始120天前,符合以下兩項之至少一項條件者有權投票:

編輯至少500次;並在聯署提出或上任投票開始前90天內至少有1次編輯(不包括任何用戶頁及用戶對話頁);

編輯至少3000次,或編輯條目至少1500次。

以上所称“编辑”,均指在中文維基百科的编辑,不含明显的破坏和测试。

桐生ここ[讨论] 2021年12月12日 (日) 07:26 (UTC)[回复]

我認為本話題顯無共識,一直強推提案也不是辦法。——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1年12月12日 (日) 10:27 (UTC)[回复]
我也不認為這算什麼共識。--🐦T 2021年12月12日 (日) 12:21 (UTC)[回复]
不如暂不修改。桐生ここ[讨论] 2021年12月12日 (日) 12:43 (UTC)[回复]

意见征集

根据以上讨论,现决定中止公示,但仍进行最后意见征集。以问卷调查的方式进行:

  1. 注册满(180/150/120/90)天,且解任投票聯署提出或上任投票開始(120/90/60/30)天前,編輯至少500次。
  2. 您是否支持收紧活跃度要求?若支持,则应收紧为(75/60/45/30)天?
  3. 其他意见。

--12З4567留言2021年12月14日 (二) 05:47 (UTC)[回复]

  1. 注册满120天,且解任投票聯署提出或上任投票開始120天前,編輯至少500次。
  2. 不支持,保持90天有1次编辑。
  3. 编辑1500或3000次者,活跃度要求为六个月,与IPBE一样。

--桐生ここ[讨论] 2021年12月14日 (二) 06:56 (UTC)[回复]

(!)意見1.本讨论宜以“无共识”终止。2.个人认为收紧活跃度限制这一做法可能无法起到任何预期效果。--Yining Chen留言|签名页2021年12月20日 (一) 15:32 (UTC)[回复]
我认为能不能有预期效果还是得做了试行一段时间才能知道,现在这么讨论法也不会有什么结果。但我认为可以先不终止,得让更多人看到这讨论,继续发表意见。--Tazkeung留言2021年12月25日 (六) 18:11 (UTC)[回复]

我的意见是:

  1. 注册满120天,且解任投票联署提出或上任投票开始120天前,编辑至少500次。
  2. 不支持,保持90天有1次编辑。
  3. 没有其它意见。

--Lanwi1(留言) 2021年12月28日 (二) 04:31 (UTC)[回复]

  • (!)意見
  1. 注册满120天,且解任投票聯署提出或上任投票開始120天前,編輯至少500次。
  2. 不支持,保持90天有1次编辑。
  3. 無。

--Kriz Ju留言2022年1月6日 (四) 02:34 (UTC)[回复]

方案十一

意见征集已有一个月,共收集到4条有效意见,且意见均为“维持原状”。根据意见,现决定公示以下仅修饰语句、不做任何实质性的修改的版本:

現行條文

凡管理人員解任投票聯署或上任投票開始之前,注册满七天且符合以下兩項之至少一項條件者有權投票:

解任投票聯署提出或上任投票開始120天前,編輯至少500次;並在聯署提出或上任投票開始前90天內至少有1次編輯(不包括任何用戶頁用戶對話頁);

編輯至少3000次,或編輯條目至少1500次。

以上所称“编辑”,均指在中文維基百科的编辑,不含明显的破坏和测试。

提議條文

凡管理人員解任投票聯署或上任投票開始之前,符合以下條件者有權投票:

解任投票聯署提出或上任投票開始120天前,編輯至少500次;並在聯署提出或上任投票開始前90天內至少有1次編輯(不包括任何用戶頁用戶對話頁及沙盒);

編輯至少3000次,或編輯條目至少1500次。

以上所称“编辑”,均指在中文維基百科的编辑,不含明显的破坏和测试。

公示期为7天,若无异议则通过。--12З4567留言2022年1月16日 (日) 08:10 (UTC)[回复]

怎麼挑出沙盒編輯?因編輯條目而在沙盒編輯算不算?而這又跟直接編輯條目有什麼差別?這裡的沙盒是否包含草稿?——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2年1月16日 (日) 08:27 (UTC)[回复]
不同意移除「兩項之至少一項」,這兩項之中都有「且/或」連接詞,不是所有人都很清楚且跟或的優先順序,能轉為條列式就應該轉為條列式,並使用「以下條件之一」的構句來讓條件更加清晰易讀。--Xiplus#Talk 2022年1月17日 (一) 13:46 (UTC)[回复]
如果只是語意調整,請WP:沒壞別修。--Ghren🐦🕐 2022年1月19日 (三) 17:12 (UTC)[回复]
仅支持去掉那个“七天”,七天1500笔条目编辑也太恐怖了吧…… ——魔琴 [ 留言 贡献 ] 2022年1月27日 (四) 11:32 (UTC)[回复]
不行,万一真的行呢,还是把“七天”提进第二点里吧。 ——魔琴 [ 留言 贡献 ] 2022年1月27日 (四) 11:33 (UTC)[回复]
自確必定要7天啊,只要隨意清清消歧7天1500不太難吧。--Ghren🐦🕗 2022年1月27日 (四) 12:14 (UTC)[回复]

方案十二

現行條文

凡管理人員解任投票聯署或上任投票開始之前,注册满七天且符合以下兩項之至少一項條件者有權投票:

解任投票聯署提出或上任投票開始120天前,編輯至少500次;並在聯署提出或上任投票開始前90天內至少有1次編輯(不包括任何用戶頁及用戶對話頁);

編輯至少3000次,或編輯條目至少1500次。

以上所称“编辑”,均指在中文維基百科的编辑,不含明显的破坏和测试。

提議條文

凡管理人員解任投票聯署提出或上任投票開始120天前,符合以下兩項至少一項條件者有權投票:

編輯至少500次;並在聯署提出或上任投票開始前90天內至少有1次編輯(不包括任何用戶頁、用戶對話頁及沙盒);

編輯至少3000次,或編輯條目至少1500次。

以上所称“编辑”,均指在中文維基百科的编辑,且不含明显的破坏和测试。

这样比较好。桐生ここ[讨论] 2022年1月27日 (四) 12:38 (UTC)[回复]

才看到上面的留言,确实是收紧了第二个条件,那这个只是供各位参考。桐生ここ[讨论] 2022年1月27日 (四) 17:26 (UTC)[回复]

不过各位可以接受仅注册7天但有1500次条目编辑的用户投票吗?桐生ここ[讨论] 2022年1月27日 (四) 17:27 (UTC)[回复]

(对整个讨论串的意见)我觉得老人条款应该要加一个六个月活跃。你六个月不活跃什么权都没了还能参加RfA不是很合理。-- ——魔琴 [ 留言 贡献 ] 2022年1月30日 (日) 10:28 (UTC)[回复]
不活躍除權是出於安全考慮。這跟有沒有投票權應該是兩回事。不過或許再長一些的不活躍期應該可矣。——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2年1月30日 (日) 16:29 (UTC)[回复]
改成一年如何。桐生ここ[讨论] 2022年1月30日 (日) 16:54 (UTC)[回复]
投票应该也要考虑帐号安全吧。我建议是210天(6月+延期的1月)。 ——魔琴 [ 留言 贡献 ] 2022年1月31日 (一) 08:38 (UTC)[回复]

方案十三

現行條文

凡管理人員解任投票聯署或上任投票開始之前,注册满七天且符合以下項之至少一項條件者有權投票:

  1. 解任投票聯署提出或上任投票開始120天前,編輯至少500次;在聯署提出或上任投票開始前90天內至少有1次編輯(不包括任何用戶頁及用戶對話頁);
  2. 編輯至少3000次,或編輯條目至少1500次

以上所称“编辑”,均指在中文維基百科的编辑,不含明显的破坏和测试。

提議條文

凡管理人員解任投票聯署或上任投票開始之前,符合以下項之至少一項條件者有權投票:

  1. 解任投票聯署提出或上任投票開始120天前,編輯至少500次;在聯署提出或上任投票開始前90天內至少有1次編輯(不包括任何用戶頁及用戶對話頁);
  2. 注册满七天編輯至少3000次在聯署提出或上任投票開始前210天內至少有1次編輯
  3. 注册满七天編輯條目至少1500次在聯署提出或上任投票開始前210天內至少有1次編輯

以上所称“编辑”,均指在中文維基百科的编辑,不含明显的破坏和测试。

 ——魔琴 [ 留言 贡献 ] 2022年1月31日 (一) 08:42 (UTC)[回复]

方案十四(已通过)

現行條文

凡管理人員解任投票聯署或上任投票開始之前,注册满七天且符合以下兩項之至少一項條件者有權投票:

解任投票聯署提出或上任投票開始120天前,編輯至少500次;並在聯署提出或上任投票開始前90天內至少有1次編輯(不包括任何用戶頁及用戶對話頁);

編輯至少3000次,或編輯條目至少1500次。

以上所称“编辑”,均指在中文維基百科的编辑,不含明显的破坏和测试。

提議條文

凡管理人員解任投票聯署或上任投票開始之前,符合以下兩項之至少一項條件者有權投票:

解任投票聯署提出或上任投票開始120天前,編輯至少500次;並在聯署提出或上任投票開始前90天內至少有1次編輯(不包括任何用戶頁及用戶對話頁);

編輯至少3000次,或編輯條目至少1500次。

以上所称“编辑”,均指在中文維基百科的编辑,不含明显的破坏和测试。

根据意见,修改后重新公示7天。--12З4567留言2022年2月10日 (四) 14:50 (UTC)[回复]

這個方案的意思是說,賦予七日內註冊、編輯至少五百次者投票權?——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2年2月10日 (四) 17:11 (UTC)[回复]
應該是編輯7天內編輯1500次條目就有權吧...--Ghren🐦🕑 2022年2月10日 (四) 18:14 (UTC)[回复]
刪除註冊滿七日之限制後,實際上就是允許投票前七日以內註冊、編輯至少五百次者投票。——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2年2月11日 (五) 03:33 (UTC)[回复]
@Ericliu1912:但是怎可能在120天前編輯500次然後只注冊7天?--Ghren🐦🕐 2022年2月11日 (五) 05:00 (UTC)[回复]
7<120。我不會說達到這個門檻的可能性有多大,但此方案的效果即是如此。——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2年2月11日 (五) 05:21 (UTC)[回复]
这是不可能的,“120天前,编辑至少500次”,说明120天前已经注册。但是注册七天内编辑3000次(或条目1500次)就有投票权。 ——魔琴 [ 留言 贡献 ] 2022年2月11日 (五) 08:20 (UTC)[回复]
「開始120日前編輯至少500次」,七日前也算在這120日前啊,開始七日前編輯至少500次就必然在開始120日前編輯至少500次了吧。這個前有歧義。——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2年2月11日 (五) 17:33 (UTC)[回复]
「投票開始120天,編輯至少500次」=「投票開始的120天前,編輯已滿500次」≠「投票開始120天,編輯至少500次」,這邊的人只有您誤解現行條文,看看下一句的「投票開始90天至少有1次編輯」就應該知道您錯在哪裡。--Xiplus#Talk 2022年2月12日 (六) 04:53 (UTC)[回复]
我昨天講完之後就自己去翻了一下討論,然後明白確實是自己誤會了。但我覺得條文可以寫的再清楚一些。——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2年2月12日 (六) 08:16 (UTC)[回复]
可參考台灣的法令用詞:「員工應於離職日的10天前預告」,「雇主應於員工離職日的前10天內通報」。例如:「解任投票聯署提出或上任投票開始的120天前,至少已編輯達500次;並在解任投票聯署提出或上任投票開始的前90天內,至少有1次編輯(不包括任何使用者頁面及使用者對話頁)」--218.35.184.161留言2022年2月13日 (日) 03:00 (UTC)[回复]
因为“注册七天内编辑3000次(或条目1500次)就有投票权”,所以反对。 ——魔琴 [ 留言 贡献 ] 2022年2月13日 (日) 11:33 (UTC)[回复]
你是跟Eric君有同一個誤解吧,請看Xiplus在2022年2月12日 (六) 04:53 (UTC)的留言。--路西法人 2022年2月15日 (二) 03:32 (UTC)[回复]
他的反對意見和Ericliu1912的誤解不同。因本案首段刪除「註冊滿七天」後,第一項條件仍規定至少需註冊滿120天,第二項條件則只規定編輯數,未規定註冊時間。然而兩項條件只須符合其一即有權投票。--111.71.79.179留言2022年2月15日 (二) 05:16 (UTC)[回复]
我覺得他的理解無誤。能不能不要在沒有人支持下不停公示?--Ghren🐦🕕 2022年2月15日 (二) 10:32 (UTC)[回复]
可以解释一下本章节内列出的14个方案是什么关系吗,是从其中要选择一个还是什么别的意思;有的小段落已经有超过三个月没有人讨论了,这些算是呗否决了吗。 Stang 2022年2月24日 (四) 14:47 (UTC)[回复]
事實上我覺得這裡面沒有一案有共識的,不如維持原狀。——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2年2月24日 (四) 16:05 (UTC)[回复]
這能不能雪球掉?都半年了。--Ghren🐦🕐 2022年2月25日 (五) 05:38 (UTC)+1 [回复]
  • 最近因为有事,没有时间回复大家的意见,这些意见我也看过了,绝大部分是反对,而且反对的理由也很荒谬:“赋予编辑超1500次的非自动确认用户投票权”,标题也不知道被谁改成了“方案十四”。请问你们见过哪个新用户能在7天内编辑1500次(平均每天编辑214次),还能保证这1500个编辑全都是条目,而且恰好是投票前7天内作出的,而且全都是实质性编辑,没有一个破坏或测试?根据WP:最近编辑次数最多的用户统计,只有3个非机器人用户最近一周内编辑超过1500次,而且表中所有用户均为自动确认用户。大家可以自己找一下历史上有没有符合上述所有条件的用户,如果有的话可以在下面留言。假如真有这种用户,那么管理员难道不会以WP:游戏维基规则封禁之?希望大家认真思考这几个问题,当然也可以讨论,我先把上面的公示去掉,如果没有意见的话,我再公示。--12З4567留言2022年2月25日 (五) 04:35 (UTC)[回复]
  • 由于无反对意见,现将“方案十四”正式🕗 公示7天,如有意见请尽快提出。--12З4567留言2022年3月7日 (一) 04:31 (UTC)[回复]
    我己經說過很多次了,這個方案己經拖拖拉拉走了半年了,沒意思也沒什麼用。上次改成了500次之後,一次選舉都沒有,根本上連500次都不知道是否有效,然後就在同一個方案打轉,微調,一點實際用處都沒有。--Ghren🐦🕐 2022年3月7日 (一) 05:26 (UTC)[回复]
  • 根据WP:7DAYS,由于公示期内无用户提出正当合理之异议,本方案通过。--12З4567留言2022年3月16日 (三) 16:01 (UTC)[回复]
    莫名其妙就通過了,唉。——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2年3月17日 (四) 12:53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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