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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百科讨论:管理员布告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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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本页的一个历史版本,由Jimmy-bot留言 | 贡献2022年5月25日 (三) 00:14 (机器人: 1个讨论已存档)编辑。这可能和当前版本存在着巨大的差异。

动议合并一些有关求助的页面

发现中文维基百科的有关求助、讨论的页面太过分散,导致其中一部分页面长时间无人问津,问题得不到解决。尤其是Wikipedia:新手求助。把所有页面统一起来,便于管理,也便于查看。我认为可能存在这种问题的页面有:

不知大家有何看法? --Techyan留言2014年3月21日 (五) 12:34 (UTC)[回复]

我從不知道這些頁面的存在。在中文維基百科本身討論不多的情況下,合併這些小分頁非常合理。支持。鋼琴小子 打個招呼 查看貢獻 2014年3月21日 (五) 23:33 (UTC)[回复]
Wikipedia:管理员通告板其实用作管理员群的交流以及用户寻找管理员帮助的地方应该还是有用的。毕竟一些只与管理员有关的问题,实在没必要放到互助客栈上来--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4年3月31日 (一) 01:39 (UTC)[回复]

提議規範管理員通告板(VIP,ANM,AN3)的處理程序、時限和方式

眾所周知,中維目前用戶爭議經常導致用戶被提報到以上頁面。被提報後,除了非常明顯的案例之外,管理員經常對投訴進行「冷處理」:查閱近期ANM存檔,絕大部分章節的「處理」欄目均為空白。雖然用心良好,但事實上,冷處理導致爭議不斷延燒,對社群和諧不利,也無助形成一套「習慣法」令社群明白具爭議行為可以接受的界線在哪裡。是故,本人在此提議在管理員通告版中引入《申請解除權限方針》中關於管理員裁決舉報的規定,以鼓勵管理員發揮更明確的爭議裁決和指引作用。

具體如下。

每宗舉報通常處理時限為7天(參照AFD),然非硬性限制。原則上,被舉報一方有權進行答辯,但在事實清楚和/或緊急情況下,管理員可直接採取制裁行動。遇到複雜情況,需進一步討論者,可延長討論時限。

根據被舉報行為的嚴重性,管理員可作如下回應:

  1. 駁回:舉報不成立,不採取任何行動。
  2. 提醒:被舉報者行為有所不妥,容易引起爭議,但尚未違規,則由管理員作正式提醒。
  3. 警告:被舉報者行為的確違反方針或指引,但尚不必進行制裁,則作出正式警告。
  4. 禁制:對被舉報者實施編輯禁制或互動禁制。
  5. 暫時封禁:在管理員決定的期限內完全禁止被舉報者編輯。
  6. 永久封禁

反覆提出不成立的舉報視為擾亂行為,可招致編輯禁制。

(引入自RFDR方針)管理員做決定時,應考慮所有用戶的發言。進行禁制或封禁的有效理據包括但不限於蓄意犯規、草率行事、執於己見、沒有悔意等。

(複審規定)有待進一步討論。本人傾向規定不服禁制、封禁應使用已有的渠道進行申訴,而不服「駁回」、「提醒」、「警告」處理的用戶可在同一頁面就同一事件重新舉報一次,由另一位管理員處理。另外,任何管理員均可推翻之前管理員的決定,但須有充足的理由。


-- Classy Melissa (批判一番) 2020年7月14日 (二) 13:26 (UTC)[回复]

看起來不錯,暫時(+)支持 --  Sunny00217  2020年7月14日 (二) 14:14 (UTC)[回复]
大体(+)支持,一个疑问:如果是被举报用户不服“提醒”、“警告”处理怎么办? DRIZZLE (按此给我留言 2020年7月14日 (二) 14:21 (UTC)[回复]
(!)意見有關操作似乎為向管理提供進一步指示,應當詳實討論不同指示之細節。其中一點,現草擬之有關基本是指定針對被提報對象,認為依據實際不同個案,並不恰當。對於爭議之涉及可有兩方或之上、乃至多方事務,而有關事宜也會因應不同變化,而有機會於其他程序上處理。基於考慮到實際運作之問題,應僅略微強調有關決斷適用於任何牽涉爭議案之對象。
而決斷應僅列明,基於提交與查核爭議之編輯記錄、案中發言理據、交叉比對爭議中對象與爭議外不同記錄理據等而作出,並指示可以以第三方角度優先給予爭議之協作意見、以便促成一定共識。而現提出之3到6項內容,不建議在草擬指引中優先與明確指示,除非有足夠分權制衡機制統合於之(如本地一直無法成行的WP:仲裁委員會),否則此等指示極易變相令管理超合理權限。——約克客留言2020年7月14日 (二) 15:07 (UTC)[回复]
  • @Longway22:謝謝您的意見。此提案並沒有給管理員授予新的權力;3-6項都是管理員已經可以做的行動,草案也沒有規定在哪些情況必須使用此類措施,所以我不太明白為何會「令管理超合理權限」。此草案的用意之一是給管理員在封禁以外多幾個回應舉報事件的選擇(1-3),正可以幫助調解爭端:若涉及爭端的用戶可以這麼想:「我不同意某人的行為,但尊重管理員的獨立判斷和終局判決,故此事不再追究」,對社群爭議解決就頗有幫助。至於對管理員的權力制衡,一個是有上訴機制,另一個是任何管理員如見明顯不合情理的處理,都可以逕自推翻(有充足理據避免車輪戰/管理戰就好),私以為已符合合理制衡的維基慣例。 Classy Melissa (批判一番) 2020年7月15日 (三) 00:43 (UTC)[回复]
  • 再加一點吧:「如閣下用戶名列於下方,並認為對方亦有不當,請於同段提出,將對方用戶名並列於標題,毋須開設新提案。敬請合作。管理員對所有涉及爭端的用戶都可以作出相同或不同的處理。(一事不再理原則)除非出現有說服力的新證據,不得就同一用戶的同一行為作出重複舉報。 Classy Melissa (批判一番) 2020年7月15日 (三) 01:04 (UTC)[回复]
(+)支持--Starry🌟Home🏠 2020年7月14日 (二) 16:26 (UTC)[回复]

小工具

(!)意見:其實VIP的xiplus小工具已經羅列了很多不同的處理方式,我覺得比提案更可取。相反,我覺得與其定立規則,不如邀請技術大帝為ANM,AN3也設計一個小工具,這樣我覺得更實用。--蟲蟲飛♡♡→♡℃留言 2020年7月15日 (三) 13:36 (UTC)[回复]
(!)意見(▲)同上。--安全体验TM 2020年7月15日 (三) 13:56 (UTC)[回复]

────────────────────────────────────────────────────────────────────────────────────────────────────@蟲蟲飛:close-anm已更新(並移動至User:Classy_Melissa/gadgets/close-anx.js),改了一些細節和bug,同時支援ANM和AN3兩個頁面。DRV的在寫了,不日即可完成。 Classy Melissa (批判一番) 2020年7月16日 (四) 01:34 (UTC)[回复]

Classy Melissa提報到錯的地方的提報應該獲得轉介或由管理員提示提報者轉介。ꓢꓯꓠꓟꓳꓢꓮ 他從不掙扎 2020年7月16日 (四) 01:09 (UTC)[回复]
@Sanmosa:我建議是若提報錯地方,任何其他用戶均可自行移動至對的頁面。 Classy Melissa (批判一番) 2020年7月16日 (四) 01:23 (UTC)[回复]
Classy Melissa現在本來就可以這樣移動(我很久以前就做過了),但這有機會導致編輯戰和提報戰(例如提案人堅決認為那個是破壞,不讓人移動到AN3或ANM,然後把移動的人都給提報了,這最近我看到其他人有發生)。另一方面,如果沒人移動的話,管理員還是有責任完成這個工作,而不是直接駁回,不然就和冷處理沒分別。ꓢꓯꓠꓟꓳꓢꓮ 他從不掙扎 2020年7月16日 (四) 01:29 (UTC)[回复]
@Sanmosa:那我考慮一下要不要修改close-vip等小工具,增加自動移動的功能。 Classy Melissa (批判一番) 2020年7月16日 (四) 01:37 (UTC)[回复]
好的,不過沒這個功能暫時也無大礙(反正我沒有在用)。ꓢꓯꓠꓟꓳꓢꓮ 他從不掙扎 2020年7月16日 (四) 01:41 (UTC)[回复]
我想了一下,這不是技術問題,不應用技術手段解決。不如規定,若管理員轉交到anm或an3,同一事件就不得重複在vip提出。 Classy Melissa (批判一番) 2020年7月16日 (四) 06:07 (UTC)[回复]

因應WP:行政員佈告板的設立,想提出一些關於WP:管理員佈告板的問題:

  1. WP:管理員佈告板/其他現時用作提報非破壞性的不當行為,但此命名可能引導用戶直覺認為該佈告板是用作向管理員提報其他所有事項。早前WP:管理員佈告板/編輯爭議因用詞不準確已經更名(原為「/3RR」),是否應該討論和考慮WP:管理員佈告板/其他的命名是否準確恰當?個人認為以該頁的用途而言,更名為WP:管理員佈告板/用戶不當行為更為恰當。
  2. 續上,en:Wikipedia:Administrators' noticeboard用作與管理員團隊整體之通訊。是否整體而言更適合回歸該主頁?英維常見在AN主頁的提報包含處理頁面爭議、管理員使用權限處理事項的相關疑問和爭議(例如最近的保護爭議)、請求處理積壓等等。現在不少這類型的通訊在中維分散在不同頁面,有的在本板(互助客棧其他板),有的在條目探討板(我比較好奇,這個板哪裏「互助」了,根本就是RfC的集中板而已啊?為何不好好啟用RfC在條目討論頁處理,非得在「客棧」討論後又存回條目討論頁?),有什麼事情又要ping一堆管理員,為何不集中在WP:管理員佈告板主頁進行通訊呢?是否應該重啟佈告板主頁?

以上。--路西法人 2021年11月28日 (日) 16:56 (UTC)[回复]

(~)補充對佈告板系統的相關意見和問題:
  1. WP:申請解除權限使用率頗低,今年至今11個月整才41宗(平均一個月才四宗)被提報濫用權限、13宗請辭或棄用無用權限(平均一個月僅一宗)、14宗已封禁或除權用戶覆審(平均一個月僅一宗)。提報濫用權限的41宗基本上很容易出現一案兩審(因為WP:ANM的存在),基本上全部併回ANM都可以;請辭或棄用無用權限可併至重新設立的WP:管理員佈告板主頁(如同請辭管理員併回WP:行政員佈告板;已封禁或除權用戶覆審則應透過JS提醒管理員被永久封鎖用戶有權限需要移除,遺漏者亦可透過WP:管理員佈告板主頁提醒管理員處理。
  2. WP:互助客棧/條目探討板基本上就是RfC的簡化+混亂板。RfC設好還用不用這板?(可能直接重定向至RfC主頁更好)
  3. WP:已删除内容查询不知道為何連結至英維en:Wikipedia:Requests for undeletion,不是應該連至WP:存廢覆核請求嗎?
  4. 請求處理管理員積壓有時候真的不知道為何會掛在公告欄,有用嗎?
  5. 互助客棧除了求助板以外還真的沒哪個板是「互助」的,本質上就沒有半點是互助的討論空間,我覺得去掉互助兩個字其實並無不可,直接「客棧」就足夠了,這樣就不會有「互煮客棧」這個稱號了呢~[開玩笑的]
其他用戶怎麽看呢?Ericliu1912--路西法人 2021年11月30日 (二) 09:21 (UTC)[回复]
申請解除權限可併入管理員布告板;互助客棧條目探討區不適合併入集中討論;已刪除內容查詢之跨語言連結問題係本地與英維存廢討論類型不同所致,並無修正必要。——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STE 2021年11月30日 (二) 10:42 (UTC)[回复]
「互助客棧條目探討區不適合併入集中討論」能否解釋?--路西法人 2021年11月30日 (二) 11:03 (UTC)[回复]
我認為集中討論比較適合用來做政策意見收集,或短期密集討論;互助客棧條目探討區行之有年,運作良好,有長期需求,未見有必要為切換而切換。況且集中討論目前實施起來其實並不算多成功。——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STE 2021年11月30日 (二) 16:59 (UTC)[回复]
enwiki的undeletion限於索取已刪除資料、復還過期草稿和未討論而刪除的頁面,經XfD討論刪除的頁面跟我們一樣是要走DRV的。把Wikipedia:已删除内容查询連結到undeletion是正確的。--無聊龍·留言·貢獻 2021年12月8日 (三) 05:52 (UTC)[回复]

好像不夠關注,搬過來看看。--路西法人 2021年12月8日 (三) 04:17 (UTC)[回复]

“其他”改名为“不当行为”。补充:是不当行为四个字。桐生ここ[讨论] 2021年12月8日 (三) 04:22 (UTC)[回复]

那麼閣下對於其他討論點(重啟管理員佈告板主頁、申請解除權限併入管理員佈告板、互助客棧名稱)等有沒有意見?--路西法人 2021年12月8日 (三) 05:20 (UTC)[回复]
支持重启主页,互助客栈没坏别修,互煮也挺好的[開玩笑的]。不支持解除权限并入管理员布告板,认为解除权限和申请权限应该并入WP:用戶權限級別的子页面。桐生ここ[讨论] 2021年12月8日 (三) 05:50 (UTC)[回复]
“不当行为”是否宽泛了些?破坏,编辑战都可以算是不当行为。--东风留言2021年12月8日 (三) 09:40 (UTC)[回复]
可以“其他不当行为”。桐生ここ[讨论] 2021年12月8日 (三) 10:17 (UTC)[回复]
我個人向來支持以「/其他不當行為」命名。——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STE 2021年12月8日 (三) 13:43 (UTC)[回复]

推一推:就重啟WP:管理員佈告板主頁和WP:管理員佈告板/其他移動至WP:管理員佈告板/其他不當行為 公示7日,2021年12月21日 (二) 18:47 (UTC) 結束。--路西法人 2021年12月14日 (二) 18:47 (UTC)[回复]

我會支持重啟,但要先界定管理員布告板之處理範圍,例如「除當前的破壞、編輯爭議或其他不當行為以外之管理員工作相關事務」之類的。——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1年12月14日 (二) 19:32 (UTC)[回复]
基本上就是沒有佈告板的管理員通訊或事務。--路西法人 2021年12月15日 (三) 10:05 (UTC)[回复]
這樣的話Jason22案就文體四開花了, 囧rz……,請求處理積壓你希望是怎樣提出來了,一般也是極短的一句而己,要搞也最多是搞個積壓報告板。此外,重啟佈告板後要不要處理申請解除權限你好像沒說到,實際上也就是讓幾個問題兒多個罵戰的地方,很難真的讓管理員值得關注的問題放上主頁。--🐦C🕛 2021年12月19日 (日) 04:19 (UTC)[回复]
用戶問題應該那三版就已經要處理到了,管理員佈告板說明了是供「沒有獨立佈告板的通訊事務」。通常比較少通訊或事務直接聯絡管理員我覺得不代表該板沒有設置的意義,基本上還是要有的,與其在不同議題上@管理員請求協助處理問題,倒不如在一個統一板上聯絡管理員,這也包含類似早前的長期全保護等問題,管理操作覆核請求也應該屬於合理置於此頁的內容,包括錯誤保護、移動、封鎖等需要通訊管理員的事務應當適合此頁。例如過濾器錯誤封鎖用戶,其他比較資深的用戶發現了也可以透過此板通知所有管理員(此前沒有任何公開通告的途徑,只能透過單獨或私下聯絡管理員處理的問題)。--路西法人 2021年12月21日 (二) 04:37 (UTC)[回复]
管理覆核的數目我並不認為會有相當多的數目要引致獨立另開一頁的需要,畢竟這三四個月內實際上能上AN的案件大概也只有五六宗左右 ,而且針對除權的問題,也似乎是比較功能性的,實際上有三分之一是IPBE的問題的話,實際上這些案件根本不需要這樣高的關注度,而在AN處理。其他不當問題也不容易定明,我注意到11月#3RR更名以來似乎案件有減少的問題,似乎大家可能將其當成內容爭議處理頁之類的,變成提報到ANO之類的地方,可能APO更名後都有這樣的問題。--Ghren🐦🕖 2021年12月21日 (二) 11:22 (UTC)[回复]
我不認同此佈告板的使用率代表此佈告板不適合存在,如果要比較,行政員佈告板遠比管理員佈告板的使用率低,但不代表沒有設立的需要。在存在行政員佈告板的情況下,設管理員佈告板供通訊作用。就連英維管理員佈告板主頁實際符合使用作用的使用率也不怎麽高,但設置了總是會方便社群通訊用。另外,因為公告欄存檔比較快,管理員很可能一個月的維基假期已經落後了一些關於管理的方針指引更新,管理員佈告板也不只是用作「佈告」問題用的,原翻譯「通告板」應該能讓你更加理解為何要設置此板。--路西法人 2021年12月21日 (二) 11:56 (UTC)[回复]
使用率和其他頁面重覆是當初社群共識Wikipedia:对管理员的意见和建议,如果看回存檔,就會發現你希望處理的事務是相當相似的。WP:BN使用雖然低,但他所處理的事務是明顯不宜放在其他頁面所處理的,這是兩件事情。而且開了之後變成有些拉票案之類的又會多開花的情況。假如一些管理方針指引更新,管理是應該去看公報而不是依靠WP:AN上的更新。我估計成立之後只會像WP:ANOWikipedia:对管理员的意见和建议變成對管理員個人投訴和封禁重審之類的頁面,新手不知道去哪然後放在AN也是個問題,事實是中維的報告板就是報告板,很少有通告用途。最大問題還是什麼能放上去的問題。申請解除權限的問題你好像還沒有回。WP:VPO#有關被全域禁制用戶的用戶討論頁或者WP:VPO#請求撤銷User:Guyiming所有的破壞性編輯之類可以放上去嗎?管理才可動的模板應該在WP:VPTWP:VPD還是WP:AN呢?總之還有很多細節問題。假如只是空泛定義為所有在其他頁面不合的事務的話,抱歉不能支持。--Ghren🐦🕓 2021年12月22日 (三) 08:19 (UTC)[回复]
@LuciferianThomas--Ghren🐦🕚 2021年12月26日 (日) 15:56 (UTC)[回复]
你在這個尷尬公示接近結束時才提出的反對要我怎樣處理 囧rz……--路西法人 2021年12月27日 (一) 02:00 (UTC)[回复]
社群都是這樣,不公示就不反對,其實我是之前太忙留意不了,浪費閣下心血不是我的原意。--Ghren🐦🕚 2021年12月27日 (一) 15:44 (UTC)[回复]
@Ghrenghren:因閣下僅對重啟主頁的部分提出反對,而並未對其他板更名的部分提出反對意見,我將該部分先視為通過,重啟主頁的部分再繼續進行討論和徵求其他用戶的意見。--路西法人 2022年1月2日 (日) 05:52 (UTC)[回复]
是的,可以去找個管理來更名。--Ghren🐦🕑 2022年1月2日 (日) 06:37 (UTC)[回复]
LuciferianThomas這邊建議找Xiplus。——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2年1月9日 (日) 12:22 (UTC)[回复]
經站外找過了,他說得等機械人操作者修改機械人,這部分已經通知了對方了。--路西法人 2022年1月9日 (日) 13:42 (UTC)[回复]
@LuciferianThomas:目前有無進展?——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2年1月24日 (一) 12:59 (UTC)[回复]
首先,個人認為一般情況下,尤其對於需要面向大眾或市場的用品、產品或任何設計而言,最符合人性直覺的使用介面最方便、最容易上手,也最能增進使用者正面體驗;對網站而言,若瀏覽動線或使用介面疊床架屋、複雜繁浩,使用者無法簡單找到需要的功能或頁面,實在稱不上好設計(如某些政府機關網站(笑))。
以此而言,敝人竊以為正因一般使用者會在有站務需求時直覺找上「管理員布告板」尋求協助,故將管理員權限所轄之站務匯聚統整於此,實屬名正言順、理所當然,自無必要刻意「反直覺」或讓人難以辨識,不然為何要反直覺呢?除非你想整新來的使用者,或擔心被使用者發現「原來你是管理員」(笑)。
其次,就此布告板之用途和定位而言,竊以為是「匯聚媒合管理員站務供給與需求」之處,而此頁面的使用者應同時包含管理員團隊和一般使用者,因此理想上應含括站務協助申請、聯繫管理員或讓管理員彼此聯繫、相互支應(當然視管理員自願提供之方式或投入之心力而定)等功能。而不屬於須勞煩管理員團隊才能處理的站務,如目前「維基百科:請求管理員幫助」頁面所示之相關內容,分割留置原處即可。
若依此而言,個人建議將「維基百科:管理員布告板」的頁首文字改為:「管理員布告板是專門申請處理必須透過管理員才能協助解決的問題之頁面,若用戶有其他站務需求,請參閱「維基百科:請求其他站務協助」,或逕至「維基百科:互助客棧」發起討論。」即可。而通常置於頁尾的小模板欄位和字樣亦可能須視情形連動編修一番。
最後敝人提醒,不論如何異動發展,眾站友(含管理員團隊)自然自適、量力而為即可。
以上為個人意見,供參。--Kriz Ju留言2022年1月9日 (日) 13:35 (UTC)[回复]
大部分同意,但唯一不同意就是把所有站務都聚集在該處,小維基尚可這樣運作,大維基就是太多提報難以處理才改為分拆部分佈告板專門處理不同事項。--路西法人 2022年1月11日 (二) 04:53 (UTC)[回复]
我們已經拆分了各種業務出來,其實中文維基百科雖然不能算小維基,但也沒大到哪裡去XD ——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2年1月11日 (二) 13:28 (UTC)[回复]

建議重啟管理員布告板

個人在處理站務時,常常遇到自己或他人需要聯繫或通告管理員之情況,但有時私下聯繫並不得體,且有礙於往後存檔之查詢,而全然仰賴互助客棧其他區亦非良策。去年社群曾有討論,惟無下文。考慮到長期需求確實是存在的,現請求重啟管理員布告板主頁面,用於討論與協調管理員相關事務,惟不包含編輯爭議其他使用者之不當行為在內。副知參與上次討論之@GhrenghrenKriz JuLuciferianThomas桐生ここ無聊龍。——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2年4月30日 (六) 02:55 (UTC)[回复]

只要它不要辦得好像一個用戶行為終審法庭一樣的地方其實就應該沒有問題。提醒積壓之類,互相交流的理論上應該不會有問題,但是假如日後又成為用戶互相舉報之場所,只怕管理員不會有心思去管這些玩意。單純作為管理員之間交流,請求管理員協助的頁面就好。--Ghren🐦🕐 2022年4月30日 (六) 05:19 (UTC)[回复]
比方說像是合併條目的請求,或是與本站管理員相關的通告等,我認為都是可以上布告板的,符合該頁面宗旨的。至於使用者之間互相舉報,畢竟多半適用於上述例外子布告板的範圍,分流便是。——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2年4月30日 (六) 11:38 (UTC)[回复]
合併條目不是已經有WP:合併條目了,這種情況可能將合併條目放寬點改成合併編輯歷史也可以比較好。--Ghren🐦🕐 2022年5月1日 (日) 05:54 (UTC)[回复]
合併歷史是移動請求而非合併請求,另外有{{Histmerge}},但未有相關程序也不廣為人知。--Xiplus#Talk 2022年5月1日 (日) 05:58 (UTC)[回复]
emmm...確實。相關的情序比較含糊而不清晰,也難怪大家都走去管理員的討論頁問。--Ghren🐦🕑 2022年5月1日 (日) 06:31 (UTC)[回复]
规定长讨论应尽快{{moveto}}到适当页面会有用吗,比如讨论达3天或3人,且移动无需避嫌。条目讨论页可能是冷却争执的好地方?而客栈可能有更多关注度。--YFdyh000留言2022年5月1日 (日) 06:38 (UTC)[回复]
支持,WP:ANO偏向“举报”,需要一个“讨论”的板块,也可用来寻求管理员帮助,请求合并页面历史/移动flow页等等。看了客栈其它版近半年存档,这些也适用:关于Unblock-zh邮件列表的一些事、WP:AR积压、条目名含间隔号_需管理员代劳、请求xxx管理员解释其近期言行的详细原因 --及时雨 留言 2022年5月2日 (一) 22:01 (UTC)[回复]
請求xxx管理員解釋其近期言行還應該是移到VPO討論比較好,合併頁面歷史和移動Flow也看來是移動請求做的。--Ghren🐦🕛 2022年5月7日 (六) 16:16 (UTC)[回复]
對於這種話題,管理員布告板亦可作為集中分流之處。總好過四散在各種布告板、討論頁、互助客棧而難以收拾吧。——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2年5月7日 (六) 17:03 (UTC)[回复]
我總覺得社群是戒不掉將向某指定的管理員作出請求的毛病。假如確實有四散在各種佈告板的問題,這說明可能相近的佈告板可能太多了。雖說這次我不反對,但是我還是不看好新手能搞請什麼要找管理員,什麼不用找管理員。--Ghren🐦🕐 2022年5月8日 (日) 05:11 (UTC)[回复]
若在看完請求管理員幫助頁面之後還是不知道什麼時候要找管理員,那大概還是真的去找管理員比較好。——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2年5月9日 (一) 12:01 (UTC)[回复]

公示建議七日。——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2年5月7日 (六) 17:09 (UTC)[回复]

通過。——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2年5月14日 (六) 17:20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