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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百科: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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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天後仍掛有{{notability}}模板的條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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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掛關注度模板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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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PCD-DTV 2024年9月8日 (日) 00:05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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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PCD-DTV 2024年8月23日 (五) 00:05 (UTC)[回覆]

來源搜尋:"顏湘婷"」——Google:網頁新聞學術圖書圖片;百度:網頁新聞學術圖片知網工具書JSTOR維基百科圖書館Report

為了能更深入地討論並獲得明確的共識,本討論已重新提交
請將新留言置於本提示下方,感謝。千村狐兔留言2024年8月31日 (六) 00:25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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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將新留言置於本提示下方,感謝。千村狐兔留言2024年9月8日 (日) 01:04 (UTC)[回覆]

刪除:找不到關注度來源。--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9月15日 (日) 12:21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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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刪除理據:同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2/09/30#Template:山東省第四批文物保護單位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 紅渡廚留言貢獻2024年8月15日 (四) 03:11 (UTC)[回覆]
(○)保留2022年提刪的理由莫名其妙,而且這些模版一沒有自己定義收錄範圍,二又有大量條目使用這些模版。--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8月16日 (五) 00:15 (UTC)[回覆]
  1. 你要覺得莫名其妙,你就把你覺得莫名其妙的原因講出來。我又不會讀心術,我怎麼知道你覺得哪裏莫名其妙?
  2. 誰說這些模板「自己定義收錄範圍」了?
  3. 有大量條目使用所以呢?哪條方針、哪條指引,亦或者哪條共識,規定「有大量條目使用的模版」不能刪?
--——— 紅渡廚留言貢獻2024年8月16日 (五) 02:37 (UTC)[回覆]
你沒說過,我就不能說了?你誰也不是,別人沒義務聽你的,少來這一套。
那回你一句,哪條方針規定什麼什麼批次龐雜不符合規定,所以不能留,拿出來給我看看。你自己提出的理由方針裏面也沒寫。方針裏面沒提,講一些奇奇怪怪的理由,自然是莫名其妙,還有理了?再說先前不合規的刪除完全可以重審推翻。--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8月16日 (五) 04:18 (UTC)[回覆]
那你去重審唄,我又沒攔着你。--——— 紅渡廚留言貢獻2024年8月16日 (五) 04:22 (UTC)[回覆]
莫名其妙的明明是你:
  1. 我沒講,也沒有別人講「這些模版沒有自己定義收錄範圍」,你自己非要跳出來講一句「這些模版沒有自己定義收錄範圍」,你是不是莫名其妙?
  2. 你誰也不是,別人沒義務聽你的,你說的很對,我誰也不是,別人沒義務聽我的,可是,我本來也沒有要求任何人聽我的啊?你是不是莫名其妙?
  3. 哪條方針規定什麼什麼批次龐雜不符合規定,沒有,我拿不出來這種方針,但是,存廢討論除了可以依據方針或指引刪除頁面,也可以依據共識來刪除頁面。閣下作為存廢討論的常客,這點你不知道?需要我來告訴你?你明知故問是不是莫名其妙?
你講一些莫名其妙的保留理由,你還有理了?--——— 紅渡廚留言貢獻2024年8月16日 (五) 05:00 (UTC)[回覆]
原來說了半天,你也承認說不出這些模版到底違反哪個方針了。你要說按照共識,我可不看好這批模板能達成什麼刪除的共識。--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8月16日 (五) 05:14 (UTC)[回覆]
我本來也沒說這些模板違反哪個方針啊?請問你有好好看我寫的什麼嗎?--——— 紅渡廚留言貢獻2024年8月16日 (五) 05:19 (UTC)[回覆]
為了能更深入地討論並獲得明確的共識,本討論重新提交
請將新留言置於本提示下方,感謝。千村狐兔留言2024年8月23日 (五) 00:48 (UTC)[回覆]
@日期20220626(!)意見:抱歉稍為對人不對事一下。貓貓的日記本近日才因另一模板的存廢跟紅渡廚發生過衝突,我會以此判定貓貓的日記本對模板的要求比紅渡廚寬鬆一些。以此推之,如果有一些連貓貓的日記本也會認為要刪除的東西,其本身的理據(文物保護單位按批次建模板內容過於龐雜,相對於按地域建模板條目之間的聯繫性差,模板使用的便利性差)是可以用來參考。
這五個模板定義應無疑義。至於「龐雜」問題,第一批還好;到了第三批已經上百條條目,而且紅連頗多,第五批甚至接近三百個,確實不理想。但如果第五批的模板分拆的話,其他幾個也可能要比照處理,但第一、二批又好像沒有需要這樣做。如果這麼難處理,全數提刪也不是不能理解。我相信有更好的處理辦法,只是現在想不到而已。
@红渡厨您的態度實在令人不敢恭維。日期20220626提出保留時也只是針對理據,您就拋出大量反問句甚至類似「我又不會讀心術,我怎麼知道你覺得哪裏莫名其妙?」這種似乎有違文明方針的話。這樣對取得共識是有負面影響(會嚇跑其他人的)。希望您每次留言前都可以思考一下您留言的目的。--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23日 (五) 02:35 (UTC)[回覆]
可是模板裏面藍鏈也有很多,而且你說龐雜,我都沒這個感覺,在本身模板不違反任何方針的情況下,不能因為某些人主觀上的複雜就要刪除。--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8月23日 (五) 02:54 (UTC)[回覆]
@日期20220626所以我才想用「條目數量」或者「次分類數目」這些可以量化的標準去評斷。不過我查看過引用這些模板的條目,它們顯示這個模板時是完全摺疊起來的,所以模板本身就算很長,在條目上看也並不礙眼。未知@红渡厨會否把這個也納入考慮?--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23日 (五) 03:01 (UTC)[回覆]
日期作為存廢討論的常客,我跟他也算是「很熟了」,既然都這麼熟了,還要搞的一副初次見面相敬如賓的樣子,那才是真的不禮貌了。當然,如果日期覺得我說的話讓他覺得哪裏不爽,他也可以去提報我,畢竟他也不是沒提報過。--——— 紅渡廚留言貢獻2024年8月23日 (五) 04:01 (UTC)[回覆]
我認為在維基討論最好不要寫太多情緒感受,不論正面還是負面亦然。即使是回應論點,直說其優缺點就是--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23日 (五) 04:43 (UTC)[回覆]
其實我覺得還好,「龐雜」也是比較主觀的理由,不過沒有其他特別意見。——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23日 (五) 02:52 (UTC)[回覆]
我的意見基本同貓貓的日記本,做模板不應該隨便逮着一個屬性就做。應考慮到這個屬性是否能體現出模板內的頁面的一些共通性,是否有用戶願意按照模板所展示出來的屬性點進去看。維基百科:導航模板有言,我們的目標不是在一個空間內儘可能地補足相關的條目。捫心自問,這是否有助讀者閱讀相關主題?任意拿兩個頁面放進模板,讀者真的會想從A看到B嗎?比如說,A建築和B建築都是在某一天被同時評為上海市優秀歷史建築,但僅憑這個,二者之間還能有什麼共性嗎?我想是沒有的。
當然,以上言論均為我的個人見解,無法得到方針或指引的支撐。如果你覺得我說的不對,那就當我沒說。——— 紅渡廚留言貢獻2024年8月23日 (五) 03:50 (UTC)[回覆]
優秀歷史建築應該是有官方發出的正式公佈,而且很多條目(我沒有全部查閱,不敢說「每條」)都有列明它們是被納入哪一批上海市優秀歷史建築。就這方面來說,「第X批上海市優秀歷史建築」本身是一個有可靠來源支持、並會引起讀者興趣的主題。您所引的「任意拿兩個頁面放進模板」,應該是有前提,就是「有關共性本身沒有來源支持其重要度」。我個人認為這是導航模板頁面論述不全面,有修改必要。不過我傾向整篇檢視完再放上客棧,就如我在前天重審「老濟南城」模板時所說的。--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23日 (五) 04:41 (UTC)[回覆]
本身就不應該預設讀者到底有沒有興趣,每個人感興趣的點都不一樣,如果以自己是否感興趣來揣摩其他人是否感興趣,就是在以己度人。--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8月23日 (五) 04:54 (UTC)[回覆]
(○)保留,個人認為對熟悉或關注「XX建築在哪一批次被列為歷史建築」的讀者來說有導航意義。更重要的是,它還清晰的地展示了某一批次的歷史建築名單,比《上海市優秀歷史建築》列表都更為清晰。如果讀者想快速獲知第一批歷史建築清單,通過該列表真的合適嗎?(另外,比分類也是更加清晰。)--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8月23日 (五) 07:04 (UTC)[回覆]
另外,提刪理由針對模板「按批次組織內容不如按地域」的意見本身我贊同,即應該新建按地域(根據數量考慮,應該按區來建立模板比較合適)組織條目的模板。另外,既然「文物保護單位按批次組織內容過於龐雜,相對於按地域建組織內容更不直觀」,所以《上海市優秀歷史建築》列表是不是該通過地域來組織章節思考...或另建通過地域組織內容的列表?--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8月23日 (五) 07:09 (UTC)[回覆]
有個問題是部份區(如崇明區)只有很少這樣的建築,那些可能用另一個維度做比較好,例如整區全部優秀歷史建築用一個模板表示,但按批次細分--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23日 (五) 09:29 (UTC)[回覆]
您是指「新建」模板嗎?「很少這樣的建築」為何反而要按批次細分,直接合在一起不就行了嗎?若「建築太多」,那應當更進一步按鄉(鎮、街道)細分,按批次的話,不是又回歸到老問題了?(而且也已經有按批次細分的模板)--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8月23日 (五) 16:35 (UTC)[回覆]
剛才是誤會了您打算按區次和批次分模板,抱歉--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23日 (五) 18:02 (UTC)[回覆]
好吧……不過我仍沒理解您本來誤解的是什麼()--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8月23日 (五) 18:55 (UTC)[回覆]
(○)保留,我補充一下,雖然找出一個類似實例已經是提刪者的常用提刪方式之一,也確實有一定的效果,但是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2/09/30#Template:山東省第四批文物保護單位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2/09/30#Template:浙江省第七批文物保護單位和本案還不完全一樣,因為這兩個模板的分類方式用的是「古遺址、古建築、石窟寺及石刻、近現代重要史跡及代表性建築」,不僅僅是按批次建模板,還用文物類型作分類,導致像浙江省第七批文物保護單位古建築分類下列了179個條目,密密麻麻到了看花眼的地步,真的是沒什麼導航價值可言,但上海這個雖然也是按批次建模板,但是用地域做分類,所以,案例與案例之間看似相同實際不一樣。我也認可本模板確實展示效果不佳,特別是到後面幾批,但考慮到用地域作分類,且五個批次之間在above欄中有互相聯繫,因此我仍然認可其具有一定的導航價值,再加上上海市數量龐大的優秀歷史建築目前幾乎只有這一套模板,所以最終結論是建議用更好的模板組織形式替代,替代之前暫時保留。--貓貓的日記本留言2024年8月27日 (二) 15:09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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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千村狐兔留言2024年9月15日 (日) 02:23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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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刪除理據:G11?不確定使否G11提出存廢討論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 鐵路Railway 2024年8月31日 (六) 07:38 (UTC)[回覆]
應該可以先掛個關注度。--William is Wikipedia! 2024年8月31日 (六) 09:52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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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刪除,除了G11問題外,條目內的文字均查無來源。--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9月8日 (日) 10:02 (UTC)[回覆]

刪除。--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9月15日 (日) 12:21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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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交自快速刪除候選,原提交人提交(×)刪除理據:G11: 明顯的廣告宣傳頁面,或只有相關人物或團體的聯繫方法的頁面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Tiger留言2024年8月31日 (六) 08:50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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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將新留言置於本提示下方,感謝。千村狐兔留言2024年9月8日 (日) 01:05 (UTC)[回覆]
(×)刪除,G11,無有效介紹,文字內容為第一手來源拼貼而成。--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9月8日 (日) 09:58 (UTC)[回覆]

刪除。--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9月15日 (日) 12:21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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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併阿榮與阿玉 (電視劇)。巡查的第一時間沒有注意到這個提報中的兩個頁面是指相同的事物,另外仍提醒Special:用戶貢獻/2401:e180:8800::/37存在廣泛濫建頁面(包含不同名稱重複頁面的議題),造成維護上的困擾,像是本次提報較晚期發現的問題

  • 提請頁面版本合併,運用哪個名稱較合宜,依社群判斷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Rastinition留言2024年8月23日 (五) 19:11 (UTC)[回覆]
(~)補充IP段的相關訊息
  1. 2401:E180:8861:8D1:DE0C:2031:B086:F451
  2. 2401:E180:8D04:D7C0:3B45:A3D8:BF56:B547
--Rastinition留言2024年8月23日 (五) 19:19 (UTC)[回覆]
為了能更深入地討論並獲得明確的共識,本討論已重新提交
請將新留言置於本提示下方,感謝。千村狐兔留言2024年8月31日 (六) 00:26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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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將新留言置於本提示下方,感謝。千村狐兔留言2024年9月8日 (日) 01:06 (UTC)[回覆]
(±)合併阿榮與阿玉 (電視劇)。—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9月8日 (日) 09:55 (UTC)[回覆]
@Shizhao查無有效可合併內容,個人建議直接刪除。Sanmosa Miyamoto Miyoko 2024年9月18日 (三) 03:21 (UTC)[回覆]

刪除。--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9月18日 (三) 03:46 (UTC)[回覆]

批量提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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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刪除理據:將特定組織成員按省分類可能過度,使用分類:福建科學家即可。這些人物已按領域歸入中國工程院院士、中國科學院院士的細分分類,若決定刪除被提刪分類只需將人物重新歸入分類:福建科學家(若該分類過大可按下位區劃、領域等建立細分分類,不必以特定組織區分)。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紺野夢人 2024年9月8日 (日) 01:49 (UTC)[回覆]
(×)傾向刪除,我也覺得過度。--——— 紅渡廚留言貢獻2024年9月8日 (日) 02:33 (UTC)[回覆]
(×)刪除:過度分類。——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9月8日 (日) 12:17 (UTC)[回覆]

刪除。--千村狐兔留言2024年9月15日 (日) 02:24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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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刪除理據:同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4/09/06#Template:Geobox:清理不再使用的非標準{{infobox}}的infobox。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Liuxinyu970226留言2024年9月8日 (日) 02:26 (UTC)[回覆]
以上Geobox系列模板:(×)刪除,已棄用模板。--Kcx36留言2024年9月8日 (日) 07:59 (UTC)[回覆]
(×)刪除,同上。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9月13日 (五) 08:01 (UTC)[回覆]

刪除。--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9月15日 (日) 12:23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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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搜尋:"隨心"」——Google:網頁新聞學術圖書圖片;百度:網頁新聞學術圖片知網工具書JSTOR維基百科圖書館Report

為了能更深入地討論並獲得明確的共識,本討論已重新提交
請將新留言置於本提示下方,感謝。千村狐兔留言2024年8月30日 (五) 00:21 (UTC)[回覆]
為了能更深入地討論並獲得明確的共識,本討論已重新提交
請將新留言置於本提示下方,感謝。夏冰 周防有希我牢破 2024年9月8日 (日) 02:40 (UTC)[回覆]
(✓)已改善已補充來源。有繼續挖掘的空間,因為此專輯屬於發燒碟(針對音響愛好者市場的唱片),相比一般流行曲專輯,音響雜誌更可能有報道或樂評。在香港,音響雜誌比流行音樂雜誌生存空間更大,香港中央圖書館也有收藏。--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9月8日 (日) 14:22 (UTC)[回覆]
(○)保留新增來源使該條目符合關注度要求。--屠麟傲血留言2024年9月12日 (四) 12:36 (UTC)[回覆]

保留。--千村狐兔留言2024年9月15日 (日) 02:26 (UTC)[回覆]
本討論已經結束,此請求無效。請不要對這個存檔做任何編輯。

(×)刪除理據:該使用者頁面是撰寫某家餐飲業者爆發的相關食品衛生爭議,但是其內容僅靠google地圖的評價,而未能提供第三方可靠來源另外雖提供二則新聞報導無法確認是否為該間餐飲業者,雖有於個人討論區提醒告知,但編寫者認為這樣子做法才能彰顯出公平正義,但此編寫做法可能有違相關規範指引不確定利用使用者頁面編寫未附可靠來源的負面內容草稿是否有違相關規範,故提至此處協請各位維友提供意見,謝謝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薏仁將🍀 2024年9月8日 (日) 09:49 (UTC)[回覆]
@薏仁將違反了甚麼方針指引?該條方針指引是否也禁止在使用者頁面放上這些內容?--SunAfterRain 2024年9月8日 (日) 10:19 (UTC)[回覆]
嗯,我只想確認使用者頁面是否可以成為草稿撰寫地方?若可,我自當撤銷關閉此討論,但WP:UPNOT亦似乎無特別明說,所以也許我可以修改提案討論的內容--薏仁將🍀 2024年9月8日 (日) 10:36 (UTC)[回覆]
基於善意原則我自行 撤回請求,並讓其跑AFC流程,抱歉造成社群困擾。--薏仁將🍀 2024年9月9日 (一) 02:44 (UTC)[回覆]

請求無效:自行撤銷原請求,故其請求自當無效論。非管理員關閉--薏仁將🍀 2024年9月9日 (一) 02:45 (UTC)[回覆]
本討論已經結束,此請求無效。請不要對這個存檔做任何編輯。

(×)刪除理據:單純為了掛板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填綫的選擇賴清德。--甜甜圈 2024年9月8日 (日) 10:00 (UTC)[回覆]

請求無效:已有其他提交。非管理員關閉--填綫的選擇賴清德。--甜甜圈 2024年9月8日 (日) 10:00 (UTC)[回覆]
本討論已經結束請求的理由已消失,以上頁面已保留。請不要對這個存檔做任何編輯。

(×)刪除理據:小小作品到期。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2024年9月8日 (日) 16:03 (UTC)[回覆]
(✓)已改善,補上兩個來源,暫改至小作品。--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9月9日 (一) 11:56 (UTC)[回覆]
@Hotaru Natsumi我傾向於「請求理由消失」關閉結案,你怎麼看?--Sinsyuan✍️💙🐻 2024年9月10日 (二) 01:36 (UTC)[回覆]
@Sinsyuan一般小小作品擴充到非小小作品的話直接結束討論就行。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2024年9月10日 (二) 12:01 (UTC)[回覆]

請求理由消失:當前版本計70字。非管理員關閉--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2024年9月10日 (二) 12:02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