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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二十四条修改为:“国家提倡住院分娩。医疗、保健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技术操作规范,实施消毒接生和新生儿复苏,预防产伤及产后出血等产科并发症,降低孕产妇及围产儿发病率、死亡率。 “没有条件住院分娩的,应当由经过培训、具备相应接生能力的家庭接生人员接生。 “高危孕妇应当在医疗、保健机构住院分娩。…
    2 KB(231个字) - 2024年1月20日 (六) 07:26
  • 第二十四条修改为:“国家提倡住院分娩。医疗、保健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技术操作规范,实施消毒接生和新生儿复苏,预防产伤及产后出血等产科并发症,降低孕产妇及围产儿发病率、死亡率。 “没有条件住院分娩的,应当由经过培训、具备相应接生能力的家庭接生人员接生。 “高危孕妇应当在医疗、保健机构住院分娩。…
    481字节(249个字) - 2017年11月29日 (三) 12:12
  • 第二十四条 国家提倡住院分娩。医疗、保健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技术操作规范,实施消毒接生和新生儿复苏,预防产伤及产后出血等产科并发症,降低孕产妇及围产儿发病率、死亡率。 没有条件住院分娩的,应当由经过培训、具备相应接生能力的家庭接生人员接生。 高危孕妇应当在医疗、保健机构住院分娩。…
    1 KB(2,582个字) - 2023年8月22日 (二) 03:04
  • 第二十四条 国家提倡住院分娩。医疗、保健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技术操作规范,实施消毒接生和新生儿复苏,预防产伤及产后出血等产科并发症,降低孕产妇及围产儿发病率、死亡率。 没有条件住院分娩的,应当由经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许可并取得家庭接生员技术证书的人员接生。 高危孕妇应当在医疗、保健机构住院分娩。…
    16 KB(2,584个字) - 2017年11月29日 (三) 12:40
  • 第二十四条 国家提倡住院分娩。医疗、保健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技术操作规范,实施消毒接生和新生儿复苏,预防产伤及产后出血等产科并发症,降低孕产妇及围产儿发病率、死亡率。 没有条件住院分娩的,应当由经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许可并取得家庭接生员技术证书的人员接生。 高危孕妇应当在医疗、保健机构住院分娩。…
    483字节(2,604个字) - 2017年11月29日 (三) 12:37
  • 第二十四条 国家提倡住院分娩。医疗、保健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技术操作规范,实施消毒接生和新生儿复苏,预防产伤及产后出血等产科并发症,降低孕产妇及围产儿发病率、死亡率。 没有条件住院分娩的,应当由经过培训、具备相应接生能力的家庭接生人员接生。 高危孕妇应当在医疗、保健机构住院分娩。…
    17 KB(2,590个字) - 2022年4月7日 (四) 13:05
  • 第二十四条 国家提倡住院分娩。医疗、保健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技术操作规范,实施消毒接生和新生儿复苏,预防产伤及产后出血等产科并发症,降低孕产妇及围产儿发病率、死亡率。 没有条件住院分娩的,应当由经过培训、具备相应接生能力的家庭接生人员接生。 高危孕妇应当在医疗、保健机构住院分娩。…
    17 KB(2,605个字) - 2023年8月22日 (二) 03:03
  • 第二十四条 国家提倡住院分娩。医疗、保健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技术操作规范,实施消毒接生和新生儿复苏,预防产伤及产后出血等产科并发症,降低孕产妇及围产儿发病率、死亡率。 没有条件住院分娩的,应当由经过培训、具备相应接生能力的家庭接生人员接生。 高危孕妇应当在医疗、保健机构住院分娩。…
    17 KB(2,582个字) - 2023年8月22日 (二) 03:04
  • 在达到以患者为主要服务对象的医疗护理员培训目标的基础上,还应达到以下目标。 1.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2.熟悉产科常见疾病的临床表现和照护要点。 3.了解产科围产期、产褥期的照护特点,常见并发症的预防和注意事项。 4.熟悉综合医院产科、妇产医院、妇幼保健院等机构相关规章制度和护理员岗位职责。 5.掌握产妇的生理、心理变化。…
    17 KB(2,768个字) - 2020年5月2日 (六) 13:36
  •   医师和助产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操作常规,认真填写各项记录,提高助产技术和服务质量,预防和减少产伤、产后出血及产科并发症发生。   第二十四条 建立孕产妇、婴儿死亡和新生儿出生缺陷报告制度。 接生单位和家庭接生员,对孕产妇死亡、婴儿死亡以及新生儿缺陷情况应如实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15 KB(2,614个字) - 2023年1月5日 (四) 17:47
  •   六、做好助产机构孕产妇疫情防控工作助产机构要结合实际,尽可能为产科门诊及病房设置独立进出通道。要通过微信、APP、电话、视频等方式加强对孕产妇健康教育和咨询指导。根据孕产妇具体情况,必要时可适当调整产检时间。对有妊娠合并/并发症等高危孕产妇,指导其按时接受产前检查,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就医,避免…
    9 KB(1,641个字) - 2020年5月15日 (五) 07:01
  • 消化系统并发症,表现从恶心、腹痛、腹胀、消化不良到严重者可出现急性胃扩张。 肥胖及相关并发症,如高血压、2型糖尿病、睡眠呼吸暂停综合征,严重肥胖可伴有Pickwickian综合征、充血性心力衰竭,肥胖的女性产科风险增加。 1.躯体评估 评估消化系统并发症,超重或肥胖的程度,以及肥胖相关并发症的严重程度。…
    197字节(6,162个字) - 2024年4月22日 (一) 14:32
  • 2019冠状病毒病的轻管理:对治疗和监控 6. 2019冠状病毒病的重症管理:氧疗和监控 7. 2019冠状病毒病的重症管理:合并感染的治疗 8. 2019冠状病毒病的危重管理: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 9. 2019冠状病毒病的危重管理:并发症的预防 10. 2019冠状病毒病的危重管理:感染性休克…
    79 KB(14,744个字) - 2020年5月21日 (四) 19:59
  • 类基因组中已发现有100多个基因位点与精神分裂有关。该病是一种复杂的多基因遗传疾病,可能是由多个微效或中效基因共同作用,并在很大程度上受环境因素的影响。 环境因素:多种环境因素可能与精神分裂发病有关,包括母体妊娠期精神应激、感染、分娩时的产科并发症、冬季出生等。既有生物学因素也有社会心理因素,…
    218字节(7,365个字) - 2024年4月22日 (一) 14:29
  • 工氣道並且使用機械式人工呼吸器,其最嚴重之併發症亦係氣壓 傷之推論為正確,則氣壓傷究係何一階段所造成?亦有就病患在 長庚醫院加護病房,以機械式人工呼吸器輔助呼吸時,其氣流量 若干【(PEEP有無>2.45kPa(25cmH2O )】,是否會造成氣胸等 加以調查之必要。 (四)綜上所述,病患究係因骨折併發脂肪栓塞、成人呼吸窘迫而…
    36 KB(6,572个字) - 2017年1月5日 (四) 00:14
  • 合国人权理事会单边强制措施对人权负面影响问题特别报告员阿莱娜·杜晗2023年2月14日指出,美国对伊朗的制裁减少了地中海贫血患者从国外进口救命药物的机会,导致伊朗患者的并发症和死亡率增加,是对健康权的侵犯。联合国人权理事会2023年4月3日通过决议指出,单边强制性措施会对目标国家广大民众的人权产生…
    52 KB(9,961个字) - 2024年5月29日 (三) 04:07
  • 者為診所;非以直接診治病人為目的而辦理醫療業務之機構為其他醫療機構。   前項診所得設置九張以下之觀察病床;婦產科診所,得依醫療業務需要設置十張以下產科病床。   醫療機構之類別與各類醫療機構應設置之服務設施、人員及診療科別設置條件等之設置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第十三條…
    42 KB(6,807个字) - 2023年7月16日 (日) 22:28
  • 者為診所;非以直接診治病人為目的而辦理醫療業務之機構為其他醫療機構。   前項診所得設置九張以下之觀察病床;婦產科診所,得依醫療業務需要設置十張以下產科病床。   醫療機構之類別與各類醫療機構應設置之服務設施、人員及診療科別設置條件等之設置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第十三條…
    41 KB(6,694个字) - 2023年7月16日 (日) 22:29
  • 者為診所;非以直接診治病人為目的而辦理醫療業務之機構為其他醫療機構。   前項診所得設置九張以下之觀察病床;婦產科診所,得依醫療業務需要設置十張以下產科病床。   醫療機構之類別與各類醫療機構應設置之服務設施、人員及診療科別設置條件等之設置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第十三條 (聯合診所之設置)…
    48 KB(7,891个字) - 2023年7月16日 (日) 22:27
  • 者為診所;非以直接診治病人為目的而辦理醫療業務之機構為其他醫療機構。   前項診所得設置九張以下之觀察病床;婦產科診所,得依醫療業務需要設置十張以下產科病床。   醫療機構之類別與各類醫療機構應設置之服務設施、人員及診療科別設置條件等之設置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第十三條 (聯合診所之設置)…
    48 KB(7,859个字) - 2023年7月16日 (日) 2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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