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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言/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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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斷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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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言的判斷句往往不需要繫辭連結,而直接使用名詞或名詞性短語作謂語,表達判斷(即N1是N2)的含義。

者也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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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的判斷句結構,「N1者,N2也」的含義相當於「N1是N2」。其中「者」可認爲是表示主題的詞,一說表示停頓,「也」則表示判斷語氣,兩者均可省略。

  • 「N1者,N2也」
    • 史記·陳涉世家》:「陳勝,陽城人」(陳勝陽城人)
    • 師說》:「師,所以傳道、受業、解惑。」
  • 「N1者,N2
    • 史記·五帝本紀》:「黃帝,少典之子,姓公孫,名曰軒轅」(黃帝少典的兒子,姓公孫,名叫軒轅)
  • 「N1,N2也」
  • 「N1,N2

句中繫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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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汉语中的繫辭不發達,主要有「」「」等。

判斷副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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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言的判斷句常常添加副詞,有「」「」「」相當於「就是」,「亦」相當於「也是」,「誠」相當於「確實是」等等。這些詞演變至今,一部分成為白話書面語中較正式的繫辭。

  • 說苑·貴德》:「此秦之所以亡天下也」(這就是秦失去天下的原因)
  • 岳陽樓記》:「此岳陽樓之大觀也」
  • 孟子·告子上》: 「魚,我所欲也;熊掌,我所欲也。」

引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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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曰S」相當於「N說S」,此外可使用「云」「謂」「言」等代替「曰」。

  • 論語》:「子、詩

疑問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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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疑問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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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類以「」結尾,相當於白話文的「嗎」。

  • 列子·湯問篇》:「古初有物?」
  • 項脊軒志》:「兒寒?欲食?」(兒子你冷?你想吃東西?)
  • 前赤壁賦》:「此非曹孟德之詩?」(這難道不是曹孟德的詩?)
  • 师说》:「吾师道也,夫庸知其年之先后生于吾?」
  • 史記·陳涉世家》:「王侯将相宁有种?」
  • 論語·子罕》:「吾誰欺?欺天?」

特殊疑問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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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疑問句使用疑問詞,文言的疑問詞主要有「」「」等,配合疑問詞可以實現特定的疑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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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是一個比較廣泛的疑問詞,不但可以指「什麼」,還可以指「誰」「爲什麼」「怎麼樣」等等。此外,「何」還可以通過修飾明確所問對象,例如「何人」(相當於「誰」)「何處」「何爲」(相當於「爲什麼」)「何如」(相當於「怎麼樣」)「何以」等。「何」還有「奚」「曷」「胡」等變體。

漢語和世界上一大部分語言類似,未知信息往往會提前,所以當「何」連結介詞時,和一般名詞不同,介詞可以放在「何」的後面,形成倒裝,不過原本的順序也是允許的,例如「以何」和「何以」,「爲何」和「何爲」,「如何」和「何如」等等。

「何」常常搭配句尾的「也」構成疑問句。

  • 論語·學而》:「貧而無諂,富而無驕,如?」
  • 論語·爲政》:「謂也?」(什麼意思?)
  • 孟子·盡心上》:「君子之不耕而食,也?」(君子不用耕田卻可以吃飯,這是爲什麼?)

「何」可和否定副詞「不」組合爲「何不」用以表達建議。

除了表達疑問,何字還可以表達強調,相當於「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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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相當於「什麼人」,等同於「何人」,也可能寫作「孰」或「疇」。

反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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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豈」「安」「焉」「寧」「烏」「奚」「惡」等開頭,相當於「怎麼」或者「哪裡」。

  • 「豈」
    • 赴戍登程口占示家人》:「苟利國家生死以,因禍福避趨之?」(如果對國家有利情願死,怎麼可以因為有禍而去避開它?)
    • 成語:「有此理」(有這種道理?)
  • 「安」
    • 論語·先進》:「見方六七十,如五六十,而非邦也者?」(怎麼六七十或者五六十里見方就算不上國家了?)
    • 史記·陳涉世家》:「嗟乎,燕雀知鴻鵠之志哉!」
  • 「焉」
    • 論語·爲政》:「人廋哉?人廋哉?」(人怎麼能藏住?人怎麼能藏住?)
  • 「寧」
  • 「烏」
  • 「奚」
  • 「惡」

以「」開頭,相當於白話文的「難道」。

  • 古文觀止·雜說四》(馬說):「真無馬邪?」(難道真的沒有千里馬吗?)

以「無乃S乎?」「無乃S與?」的形式,相當於「難道不是S嗎?」。

  • 論語·雍也》:「居簡而行簡,無乃大簡?」(寬於律己而寬於待人的人,難道不是太過隨便了?)
  • 論語·憲問》:「無乃爲佞?」(難道不是在花言巧語?)
  • 論語·季氏》:「無乃爾是過?」(難道不是你錯了?)

反問句常用「·(二字同音耶)」「·」「」等結尾。

  • 戰國策·燕策三》:「秦兵旦暮渡易水,則雖欲長侍足下,可得?」
  • 道德經》:「非以無私?」

祈使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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祈使句可分爲肯定祈使句和否定祈使句。前者表達命令、請求等,後者表達禁止、勸阻等。

肯定祈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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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定祈使句可用祈使動詞「願」「請」,例如:

  • 史記·夏本紀》:「等之未有賢於鯀者,帝試之。」(其類之中沒有比鯀更賢明的,希望帝您能試試他)
  • 左傳·僖公》:「彼眾我寡,及其未既濟也,擊之」(敵多我少,趁他們還未完全渡過,您下令進攻他們)

否定祈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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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定祈使句一般使用「勿」「無」「莫」等副詞,例如:

命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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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令句直接用不帶人稱的動詞。

  • 論語·陽貨》「!予與爾言。」(!我跟你說。)

語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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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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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動助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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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動助詞主要有「見」「被」等,用於動詞前。

  • 史記·屈原賈生列傳》:「信而疑,忠而謗,能無怨乎?」
  • 法言·淵騫》:「蒙恬忠而誅,忠奚可為也?」(蒙恬忠而殺,怎麼能忠心呢?)
  • 潛夫論·賢難》:「虞舜之所以放殛,子胥之所以誅」

施事介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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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言中有時不對動詞變形,而是單純使用施事介詞「」等。

  • 屈原列传》:「懷王以不知忠臣之分,故內惑鄭袖,外欺張儀」 (懷王因爲不分忠佞,所以在宮內鄭袖所迷惑,在宮外張儀所欺騙)

爲所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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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1爲(N2)(所)V」相當於「N1被(N2)(所)V」。

使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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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動法使用帶有使動含義的動詞「使」「令」「命」「召」「遣」「教」「勧」「説」「俾」等等,構成「N1V使動N2V」的結構來表示,相當於「N1讓(派、請、命令……等)N2 V」。

  • 扁鵲見蔡桓公》:「扁鵲望桓侯而還走,桓侯故使人問之」(扁鵲看到蔡桓公就反身而去,蔡桓公於是人問他)
  • 詩經·國風·召南·野有死麕》:「舒而脫脫兮,無感我帨兮,無使尨也吠。」(……不要狗叫)

有時一個自發動詞本身就可以活用爲使動動詞,例如:

  • 鄭伯克段于鄢》:「莊公寤生,姜氏」(驚姜氏=使姜氏驚,即驚嚇)
  • 史記·項羽本紀》:「秦時與臣游,項伯殺人,臣之」(活之=使之活)

否定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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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言的否定法,主要是利用否定動詞、否定副詞或否定代詞來表達否定。否定詞以脣音聲母(幫母、明母)起首的字爲主,主要有「不」「弗」「非」「匪」、「無」「微」「莫」「勿」「毋」「未」「亡」等

否定動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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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亡、無、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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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玉篇》:「,不有也」

即「沒有」,「有」之反。

  • 周易》:「咎」「妄」
  • 孟子·盡心上》:「人莫大焉親戚、君臣、上下」(人沒有比沒有親戚、君臣、上下關係更大的罪了)
  • 論語·爲政》:「人而信,不知其可也」
  • 論語·憲問》:「管仲,吾其被髮左衽矣!」(……沒有管仲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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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相當於「不是」

  • 鄭伯克段于鄢》:「今京不度,制也,君將不堪」(現在的京邑不合法度,不是符合先王舊制的狀態,您將無法控制)

否定副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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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定詞爲動詞、形容詞等時,在前添加否定副詞而構成的。

不、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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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以否定謂語,與現代漢語相似。

勿、毋、無、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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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示禁止或勸誡不要做當該行爲,相當於「不要」「別」。

否定代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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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漢語中缺乏否定代詞,轉而使用「沒有人」「沒有誰」「沒有什麼東西」等方式來表達。而文言中則有「莫」「未」等否定代詞。

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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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當於「沒有人」「沒有誰」「沒有什麼東西」。

  • 孟子·盡心上》:「人大焉亡親戚、君臣、上下」(人沒有什麼東西是能比沒有親戚、君臣、上下關係更大的罪了)
  • 道德經》:「金玉滿堂,之能守」(金玉滿堂時,沒有人能夠守護住它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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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當於「從來沒」。

  • 論語·學而》:「不好犯上,而好作亂者,之有也。」(從來沒人不愛好犯上,而愛好作亂的)
  • 注意這裡的「N,未之有也」是上古時期已經固定下來的說法,意即「從來沒有過N」

組合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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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含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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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敢」
    • 史記·魏公子列傳》:「當此之時,平原君不敢自比於人。」(這時平原君不敢把自己與他人比較。)
  • 「不可1」,相當於「不可以」,強調由於「不被允許」而做不到。
  • 「不可2」相當於「不能」,含義較廣。
    • 前赤壁赋》:「知不可乎骤得,托遗响于悲风」
  • 「不得」相當於「不能」,強調由於「沒有機會」而做不到。
    • 阿房宫赋》:「縵立遠視,而望幸焉,有不得見者,三十六年。」
  • 「不能」相當於「不能」,強調由於「能力不夠」而做不到。
    • 荀子·勸學篇》:「目不能兩視而明,耳不能兩聽而聰。」
    • 左传·昭公二十六年》:「群臣不盡力于魯君者,非不能事君也」(群臣不願为鲁君尽力,並不是沒有能力服務君主)
    • 孟子·梁惠王上》:「是不為也,非不能也」
    • 孟子·盡心下》:「將復之,恐不能勝,故驅其所愛子弟以殉之」
  • 「未嘗」相當於「不曾」

雙重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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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言文中的雙重否定,其意思和現代漢語相同,表示肯定,並且有強調的功能。

  • 「無不」相當於「沒有不」,強調動作對象是全部。
    • 孟子·盡心上》:「知者無不知也,當務之為急;仁者無不愛也,急親賢之為務」
  • 「不無」相當於「不是沒有」。
  • 「非不」相當於「並不是不」。
    • 非不欲學文言」即「雖欲學文言」
    • 左传·昭公二十六年》:「群臣不盡力于魯君者,非不能事君也」(群臣不願为鲁君尽力,並不是不能服務君主)
  • 「無非」。
  • 「非無」。
  • 「不敢不」。
  • 「不得不」相當於「必須」「應當」,語氣強烈,強調義務或必然
    • 莊子·知北遊》:「天不得不高,地不得不廣,日月不得不行,萬物不得不昌,此其道與!」
    • 荀子·大略篇》:「君臣不得不尊,父子不得不親,兄弟不得不順,夫婦不得不驩,少者以長,老者以養」
  • 「不能不」
  • 「不可不」相當於「必須要」「應當要」,語氣強烈,強調做某事的必要性

抑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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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言中最獨特的一點就是抑揚法,具體來說,就是利用類似「N1且P,況N2乎?」來表達,類似「N1尚且P,更不用說N2了」。

另外,還有類似「N1V,孰不V」的結構,表達「如果就連N1都V,那麼還有什麼/誰不V」的意思:

  • 論語·八佾》:「八佾舞於庭。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如果這都可以忍耐,那麼還有什麼是不可以忍耐的呢?)
  • 論語·八佾》:「管氏而知禮,孰不知禮?」(如果管仲知禮,那還有誰不知禮?)

假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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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言中假設法使用「」,有時與「」呼應,相當於「如果」。

比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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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言中的比較,常用「」這個介詞引出比較的基準或者被比較的對象

  • 「N1A於N2」相當於「N1比N2更A」
    • 荀子·勸學》:「青, 取之於藍而青藍。」(靛青是從蓼藍中提取出來的,但是它的顏色蓼藍藍)
    • 報任少卿書》:「人固有一死,死有重泰山,或輕鴻毛,用之所趨異也」(人必然會有一死,死有的泰山還重,有的鴻毛還輕,這是因爲他們所追求的不同)
  • 「N1莫A於N2」相當於「N1之中,沒有比N2更A的」
    • 道德經·水德》:「天下柔弱水,而攻堅強者莫之能先也,以其无以易之也。」(天下沒有比柔軟弱小的東西,然而攻打堅硬強大的東西卻沒有能够勝過它的,因爲沒有辦法可以改變它。)
    • 報任少卿書》:「故禍欲利,悲傷心,行辱先,而詬宮刑。」(所以災禍之中沒有比貪得利益悽慘的,悲傷之中沒有比心靈受傷深刻的,品行之中沒有比先人受辱醜惡的,而恥辱之中沒有比遭受宮刑嚴重的。)
  • 「N1V比較於N2

在疑問句中,往往使用介詞「」來引出比較對象

  • 「N1與N2孰A?」或「N1孰與N2A?」
    • 戰國策·齊策一》:「我孰與城北徐公美?」(我城北徐公誰更美?)
    • 戰國策·齊策一》:「吾孰與徐公美?」(我徐公誰更美?)
    • 戰國策·齊策一》:「吾徐公美?」(我徐公誰更美?)

表示不及、不到、比不上時,使用以下的結構:

  • 「N1何能及N2也?」
    • 戰國策·齊策一》:「君美甚,徐公何能及公也!」(您太美了,徐公怎麼比得上您呢!)
    • 戰國策·齊策一》:「徐公何能及君也!」(徐公怎麼能比得上您呢!)
  • 「N1不若/不如/弗如/未若N2
    • 戰國策·齊策一》:「徐公不若君之美也!」(徐公不像您那麼漂亮!)
    • 戰國策·齊策一》:「孰視之,自以為不如」(仔細一看他,自認爲比不上
    • 戰國策·齊策一》:「窺鏡而自視,又弗如遠甚。」(從鏡子裏看自己,更發現遠遠比不上。)
    • 論語·學而》:「未若貧而樂,富而好禮者也。」(是比不上貧窮時歡樂,富貴時好禮的人的。)

援因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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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言中可以用因果連詞因事介詞和「N之所以V」等結構來引出事件的原因。

  • 「N之所以V」
    • 說苑·貴德》:「此乃秦之所以亡天下也」(這就是秦失去天下的原因

數字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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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言的數次與現代漢語類似,但也稍有不同。文言的數字,採取十進位法,有九個基礎數詞,基本數字單位有「十」「百」「千」「萬」等。對於超過「萬」的數字,還有更大的單位不過不常用,而且進位方法也不統一,有十十而進的,有萬萬而進的。在簿記領域,有專門的記帳用數字,也就是所謂大寫數字。

文言數詞 所代表數字 文言數詞 所代表數字 文言數詞 所代表數字 文言數詞 所代表數字 文言數詞 所代表數字
一十   10 二十 20 …… ……
1   一十一 11 二十一 21 一十 10 一百 100
2 一十二 12 二十二 22 二十 20 二百 200
3 一十三 13 二十三 23 三十 30 三百 300
4 一十四 14 二十四 24 四十 40 四百 400
5 一十五 15 二十五 25 五十 50 五百 500
6 一十六 16 二十六 26 六十 60 六百 600
7 一十七 17 二十七 27 七十 70 七百 700
8 一十八 18 二十八 28 八十 80 八百 800
9 一十九 19 二十九 29 九十 90 九百 900

數字單位前的「一」往往會被省略,在首位時尤甚,如「十」代表10、「百」代表100、「千」代表1000、「十三」代表13,「二百十三」代表213等,。

數詞可以直接按照十進制連接,例如54321可寫作「五萬四千三百二十一」。萬以上的數字,可重新利用萬以下的單位(也可以認爲萬構成了一個複合單位的「~萬~」的表示方法)。有時爲了調整語氣,會添加「有」字,例如113可以寫作「百有十三」(同時也可寫作「百十三」「百一十三」「一百一十三」等)。

數詞後可跟名詞,表示名詞所指代對象的數量,「~里」「~等」「~人」等。 數詞前可接副詞,例如「方~」表示「~見方」,「凡~」表示「總共」等。

以下爲用例:

  • 禮記·王制》:「王者之制祿爵,公侯伯子男,凡等」(5)
  • 禮記·王制》:「天子之田方里,公侯田方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1000,100,70,50)
  • 禮記·王制》:「畝之分:上農夫食人,其次食人,其次食人,其次食人;下農夫食人」(5,9,8,7,6,5)
  • 禮記·王制》:「州,建里之國三十七十里之國六十五十里之國百有二十,凡二百一十國」(100,30,70,60,50,120,210)
  • 九章算術·方田》:「又有田廣十二步,從十四步。問:為田幾何?荅曰:一百六十八步。」(12,14,168)
  • 九章算術·方田》:「又有田廣里,從里。問︰為田幾何?荅曰:二十二五十畝。」(2,3,22,50)
  • 九章算術·方田》:「又有邪田,正廣六十五步,畔從一百步,一畔從七十二步。問︰為田幾何?荅曰:二十三七十步。」(65,1,100,72,23,70)
  • 九章算術·方田》:「又有箕田,舌廣一百一十七步,踵廣五十步,正從一百三十五步。問︰為田幾何?荅曰:四十六二百三十二步半。」(117,50,135,46,232)
  • 周髀算經》:「凡徑三十五萬七千里,周一百七萬一千里。」(357000,1071000)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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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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