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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4/06/13: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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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擁連:​ 重新提交自2024/06/03
千年肆:​ 重新提交自2024/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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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v class="xfd_relist" style="border-top: 1px solid #AAA; border-bottom: 1px solid #AAA; padding: 0px 25px;"><span style="color: #FF6600; font-size: 91%; font-weight: bold;">為了能更深入的討論并获得明确的共識,本討論已[[WP:RELIST|重新提交]]。</span><br />
<div class="xfd_relist" style="border-top: 1px solid #AAA; border-bottom: 1px solid #AAA; padding: 0px 25px;"><span style="color: #FF6600; font-size: 91%; font-weight: bold;">為了能更深入的討論并获得明确的共識,本討論已[[WP:RELIST|重新提交]]。</span><br />
<small>請將新留言置於本提示下方,感謝。[[User:Shizhao|-{百無一用是書生}-]] ([[User talk:Shizhao|☎]]) 2024年6月3日 (一) 02:40 (UTC)</small><!-- from Template:Relist --></div><!-- Please add new comments below this line -->
<small>請將新留言置於本提示下方,感謝。[[User:Shizhao|-{百無一用是書生}-]] ([[User talk:Shizhao|☎]]) 2024年6月3日 (一) 02:40 (UTC)</small><!-- from Template:Relist --></div><!-- Please add new comments below this line -->
<div class="xfd_relist" style="border-top: 1px solid #AAA; border-bottom: 1px solid #AAA; padding: 0px 25px;"><span style="color: #FF6600; font-size: 91%; font-weight: bold;">為了能更深入地討論并获得明确的共識,本討論已[[WP:RELIST|重新提交]]。</span><br />
<small>請將新留言置於本提示下方,感謝。[[User:Shizhao|-{百無一用是書生}-]] ([[User talk:Shizhao|☎]]) 2024年6月13日 (四) 03:11 (UTC)</small><!-- from Template:Relist --></div><!-- Please add new comments below this line -->

== [[:千年肆]] ==
{{Findsources|千年肆}}

{{删除}}理據:沒有足夠的可靠資料來源能夠讓這個條目符合[[Wikipedia:關注度]]中的標準
:提报以上<u>关注度不足</u>条目的維基人及時間:[[User:日期20220626|日期20220626]]([[User talk:日期20220626|留言]]) 2024年5月14日 (二) 00:16 (UTC)
:{{意见}},基本内容与[[千年貳]]相似。台湾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换过发行商的关系,改过几个游戏名字——《千年》、《千年貳》、《千年肆》,但在中国大陆一直都叫《千年》,韩国ActozSoft好像也只有一款游戏《천년》(千年)。--[[User:O-ring|O-ring]]([[User talk:O-ring|留言]]) 2024年5月14日 (二) 14:09 (UTC)
:{{保留}},應該給與保留,不同的代理商不同的版本。千年貳已經倒閉,而千年肆與千年貳是不同代理商且仍在運營。可以幫助大家更好的了解遊戲,建議給予保留。讓更多人來完善可靠資料,而不是去刪除。--[[User:User-america|User-america]]([[User talk:User-america|留言]]) 2024年5月14日 (二) 16:58 (UTC)
::如果你的意思是换一个代理商就写一个新条目,我的意见是{{删除}},我认为这是广告宣传目的。如果两者并为一个条目,我保持{{中立}},原则上写游戏条目应该是随游戏开发商,不是随不同地区的代理商。--[[User:O-ring|O-ring]]([[User talk:O-ring|留言]]) 2024年5月15日 (三) 01:07 (UTC)
:::{{保留}},尊敬的管理員;遊戲南韓原名為『천년』即為千年,臺灣代理後分為千壹、千貳、千肆,遊戲是一個框架但理論上是為不同的遊戲。 即使並為一個建議保留現有的千年肆條目,其實兩者並為一個是不恰當的,(條目完善程度不夠應解鎖讓更多人編輯條目)。它們其中的關系舉例為<中華民國條目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條目之間關系,不同點在於中華民國還在,而千貳已經成為歷史。我的意見條目應給予:{{保留}}>--[[User:User-america|User-america]]([[User talk:User-america|留言]]) 2024年5月15日 (三) 02:04 (UTC)
::::我觉得你的举例不是很恰当,它更像Mercedes Benz在台湾叫宾-{}-士、香港叫平-{}-治、中国大陆见奔-{}-驰、新加坡叫马赛-{}-地,它们之间的差异不足以另建新条目。我觉得你所陈述的“千年 (聖教士代理)”、“千年貳 (永世泰代理)”和“千年肆 (華義代理)”是不同游戏,就像有人说“Mercedes Benz (台灣賓-{}-士代理)”、“Mercedes Benz (中華賓-{}-士代理)”、“Mercedes Benz (仁孚行代理)”不是相同的汽车,完全不符合道理;纯粹就是同一款游戏,不同代理商换过不同名字,它们之间的内容差异根本不足以另建新条目,所以我还是维持原来的意见,同一款游戏换个代理商、改个名字要写个新条目就删除,合并为一个条目就保持中立。--[[User:O-ring|O-ring]]([[User talk:O-ring|留言]]) 2024年5月15日 (三) 09:06 (UTC)
:::::遊戲在南韓名稱為「천년(千年)」如果將「千年貳」與「千年肆」合併至新建《千年_遊戲》之條目最為穩妥,如果因為[[:千年肆]]與「千年貳」之條目相近而刪除「千年肆」保留「千年貳」不穩妥,如果{{刪除}}「千年貳」{{保留}}「千年肆」也許更穩妥一些。以上意見是以中立的為目的。--[[User:User-america|User-america]]([[User talk:User-america|留言]]) 2024年5月15日 (三) 09:34 (UTC)
::::::基本上可以同意,但你还要提出[[WP:可靠来源]],解答其他用户关于[[WP:关注度]]的问题,这才是这次存废讨论的重点。另外,我觉得你有必要说明,你的编辑是否涉及[[WP:有偿编辑]]。--[[User:O-ring|O-ring]]([[User talk:O-ring|留言]]) 2024年5月15日 (三) 09:49 (UTC)
:::::::管理員辛苦了,我的建議是管理員對條目解除保護狀態,讓大家可以共同參與編輯[[WP:可靠來源]]與[[WP:關註度]]的問題,因為我是維基百科的新手編輯者。我也沒有涉及到[[WP:有償編輯]],但卻是這款遊戲的瘋狂熱愛好者。希望管理員能將條目合併至[[千年肆]]或者[[千年遊戲]]整理更穩妥合理,以能幫助更多的遊戲愛好者。--[[User:User-america|User-america]]([[User talk:User-america|留言]]) 2024年5月15日 (三) 10:05 (UTC)
::::::::我不是管理员。这个条目目前被半保护,如果你想要修改,请在讨论页提出修改提议。建议你用[[WP:中立的观点]]编写条目,添加[[WP:不适合维基百科的内容]]、[[WP:垃圾内容]]、[[WP:爱好者内容]]无助于保留条目,反而适得其反。如果你认为这个条目符合关注度,就在这里贴上[[WP:独立第三方来源]]的外部链接,最好是可靠的新闻媒体或游戏评测媒体,游戏信息库、论坛、博客、内容农场、自媒体等内容大概不被接受为可靠来源。--[[User:O-ring|O-ring]]([[User talk:O-ring|留言]]) 2024年5月15日 (三) 14:14 (UTC)
:::::::::謝謝您的幫助,真太複雜了。我為了我的愛好只能走到這裡了。已經盡力提供自己意見了⋯感恩善良的好心人⋯--[[User:User-america|User-america]]([[User talk:User-america|留言]]) 2024年5月15日 (三) 17:41 (UTC)
:細看了兩條條目,[[千年貳]]鄙人提侵權了,從2007年建立條目至此無一版本不侵犯版權,官網還以紅字標示“<nowiki>本文的所有權歸本站(http://www.1000y.com.tw)及作者,未經授權,不得轉載於任何媒體。違者必究</nowiki>”。[[千年肆]]實也應走版權驗證。--[[U:BrianBYBYBY|<span style="font:17px;font-family:標楷體;color:#39f;">冰融s</span>]] <small>[[UT:BrianBYBYBY|🧊]] [[鳥山明|テーマがないのがテーマです]]</small> 2024年5月15日 (三) 17:01 (UTC)
:: {{支持}}贊同您的意見⋯{{意見}}但是仍然希望對[[千年肆]]條目給予保留並且解除半保護狀態,可以讓大家進行編輯維修--[[User:User-america|User-america]]([[User talk:User-america|留言]]) 2024年5月15日 (三) 17:51 (UTC)
:{{刪後重建}}:「結論」一節明顯帶有廣告意味。來源格式都錯了,條目甚至連遊戲原名都沒有提到[https://www.actoz.com/business/ip 보유]。有價值的內容極少,建議刪掉重寫。--[[User:Nostalgiacn|Nostalgiacn]]([[User talk:Nostalgiacn|留言]]) 2024年5月16日 (四) 12:25 (UTC)
::無意冒犯,但原名是《천년》並非《보유》,刪了您能建立一個比這個更好的嗎?如果不能還是{{保留}}--[[User:User-america|User-america]]([[User talk:User-america|留言]]) 2024年5月16日 (四) 12:59 (UTC)
:::韓文歡迎指正,畢竟我也是用翻譯工具找韓文資料的。
:::證明條目有保存價值,是由[[Wikipedia:可供查證#举证的责任|保存方舉證]]。條目當前本質,不符合規範,修到符合規範,當前內容大概刪掉只有一句話,所以我建議刪掉重建,你要求我重寫略顯無稽。
:::如果你想保留現在的內容,放到自己用戶草稿頁,或者建立一個fandom百科就行([[WP:OUT]])。--[[User:Nostalgiacn|Nostalgiacn]]([[User talk:Nostalgiacn|留言]]) 2024年5月17日 (五) 03:45 (UTC)
::::感謝您的幫助,我太笨了不太會搞。你們會搞的弄吧。希望管理員不是只有刪條目也要建立條目。--[[User:User-america|User-america]]([[User talk:User-america|留言]]) 2024年5月17日 (五) 03:55 (UTC)
<div class="xfd_relist" style="border-top: 1px solid #AAA; border-bottom: 1px solid #AAA; padding: 0px 25px;"><span style="color: #FF6600; font-size: 91%; font-weight: bold;">為了能更深入的討論并获得明确的共識,本討論已[[WP:RELIST|重新提交]]。</span><br />
<small>請將新留言置於本提示下方,感謝。[[User:Shizhao|-{百無一用是書生}-]] ([[User talk:Shizhao|☎]]) 2024年5月24日 (五) 02:50 (UTC)</small><!-- from Template:Relist --></div><!-- Please add new comments below this line -->
<div class="xfd_relist" style="border-top: 1px solid #AAA; border-bottom: 1px solid #AAA; padding: 0px 25px;"><span style="color: #FF6600; font-size: 91%; font-weight: bold;">為了能更深入的討論并获得明确的共識,本討論已[[WP:RELIST|重新提交]]。</span><br />
<small>請將新留言置於本提示下方,感謝。[[User:Shizhao|-{百無一用是書生}-]] ([[User talk:Shizhao|☎]]) 2024年6月3日 (一) 02:41 (UTC)</small><!-- from Template:Relist --></div><!-- Please add new comments below this line -->
<div class="xfd_relist" style="border-top: 1px solid #AAA; border-bottom: 1px solid #AAA; padding: 0px 25px;"><span style="color: #FF6600; font-size: 91%; font-weight: bold;">為了能更深入地討論并获得明确的共識,本討論已[[WP:RELIST|重新提交]]。</span><br />
<div class="xfd_relist" style="border-top: 1px solid #AAA; border-bottom: 1px solid #AAA; padding: 0px 25px;"><span style="color: #FF6600; font-size: 91%; font-weight: bold;">為了能更深入地討論并获得明确的共識,本討論已[[WP:RELIST|重新提交]]。</span><br />
<small>請將新留言置於本提示下方,感謝。[[User:Shizhao|-{百無一用是書生}-]] ([[User talk:Shizhao|☎]]) 2024年6月13日 (四) 03:11 (UTC)</small><!-- from Template:Relist --></div><!-- Please add new comments below this line -->
<small>請將新留言置於本提示下方,感謝。[[User:Shizhao|-{百無一用是書生}-]] ([[User talk:Shizhao|☎]]) 2024年6月13日 (四) 03:11 (UTC)</small><!-- from Template:Relist --></div><!-- Please add new comments below this line -->

2024年6月13日 (四) 03:11的版本

頁面 積壓 [] ←6月12日 6月13日 6月14日→ 提報新頁面
檔案 積壓 [] ←6月12日 {{safesubst:IfdLinkToday/auto{{subst:!}}text=6月13日}} 6月14日→ 提報新文件


30天后仍掛有{{notability}}模板的條目

(已掛關注度模板30天)

来源搜索:"I100 Limited"」——Google:网页新闻学术图书图片;百度:网页新闻学术图片知网工具书JSTOR维基百科图书馆Report

来源搜索:"新界區專線小巴60K線"」——Google:网页新闻学术图书图片;百度:网页新闻学术图片知网工具书JSTOR维基百科图书馆Report

来源搜索:"蝦鬚排"」——Google:网页新闻学术图书图片;百度:网页新闻学术图片知网工具书JSTOR维基百科图书馆Report


(×)删除理據:沒有足夠的可靠資料來源能夠讓這個條目符合Wikipedia:關注度中的標準

提报以上关注度不足条目的維基人及時間:
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6月13日 (四) 00:06 (UTC)[回复]

(×)删除理據:條目現有的可靠資料來源未能證明條目滿足《關注度指引》的要求

提报以上关注度不足条目的維基人及時間:
Sanmosa 人人皆王 2024年6月3日 (一) 00:05 (UTC)[回复]

来源搜索:"新华中路"」——Google:网页新闻学术图书图片;百度:网页新闻学术图片知网工具书JSTOR维基百科图书馆Report

為了能更深入地討論并获得明确的共識,本討論已重新提交
請將新留言置於本提示下方,感謝。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6月13日 (四) 03:11 (UTC)[回复]

(×)删除理據:條目現有的可靠資料來源未能證明條目滿足《關注度指引》的要求

提报以上关注度不足条目的維基人及時間:
Sanmosa 人人皆王 2024年6月3日 (一) 00:05 (UTC)[回复]

来源搜索:"新华北路"」——Google:网页新闻学术图书图片;百度:网页新闻学术图片知网工具书JSTOR维基百科图书馆Report

為了能更深入地討論并获得明确的共識,本討論已重新提交
請將新留言置於本提示下方,感謝。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6月13日 (四) 03:11 (UTC)[回复]

(×)删除理據:沒有足夠的可靠資料來源能夠讓這個條目符合Wikipedia:關注度中的標準

提报以上关注度不足条目的維基人及時間:
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5月24日 (五) 00:09 (UTC)[回复]

来源搜索:"謝煜偉"」——Google:网页新闻学术图书图片;百度:网页新闻学术图片知网工具书JSTOR维基百科图书馆Report

(×)删除:目前用的來源實在很難說符合WP:N的要求。--冥王歐西里斯留言2024年6月1日 (六) 05:14 (UTC)[回复]
(!)意見:這位教授作為死刑釋憲案所諮詢的專家之一,是否符合維基百科:關注度 (學者)?--世界解放者留言2024年6月2日 (日) 06:22 (UTC)[回复]
如果是在講這條的話,那確實值得討論。--冥王歐西里斯留言2024年6月2日 (日) 11:32 (UTC)[回复]
為了能更深入的討論并获得明确的共識,本討論已重新提交
請將新留言置於本提示下方,感謝。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6月3日 (一) 02:40 (UTC)[回复]
為了能更深入地討論并获得明确的共識,本討論已重新提交
請將新留言置於本提示下方,感謝。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6月13日 (四) 03:11 (UTC)[回复]

(×)删除理據:沒有足夠的可靠資料來源能夠讓這個條目符合Wikipedia:關注度中的標準

提报以上关注度不足条目的維基人及時間:
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5月24日 (五) 00:09 (UTC)[回复]

来源搜索:"賴擁連"」——Google:网页新闻学术图书图片;百度:网页新闻学术图片知网工具书JSTOR维基百科图书馆Report

為了能更深入的討論并获得明确的共識,本討論已重新提交
請將新留言置於本提示下方,感謝。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6月3日 (一) 02:40 (UTC)[回复]
為了能更深入地討論并获得明确的共識,本討論已重新提交
請將新留言置於本提示下方,感謝。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6月13日 (四) 03:11 (UTC)[回复]

来源搜索:"千年肆"」——Google:网页新闻学术图书图片;百度:网页新闻学术图片知网工具书JSTOR维基百科图书馆Report

(×)删除理據:沒有足夠的可靠資料來源能夠讓這個條目符合Wikipedia:關注度中的標準

提报以上关注度不足条目的維基人及時間: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5月14日 (二) 00:16 (UTC)[回复]
(!)意見,基本内容与千年貳相似。台湾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换过发行商的关系,改过几个游戏名字——《千年》、《千年貳》、《千年肆》,但在中国大陆一直都叫《千年》,韩国ActozSoft好像也只有一款游戏《천년》(千年)。--O-ring留言2024年5月14日 (二) 14:09 (UTC)[回复]
(○)保留,應該給與保留,不同的代理商不同的版本。千年貳已經倒閉,而千年肆與千年貳是不同代理商且仍在運營。可以幫助大家更好的了解遊戲,建議給予保留。讓更多人來完善可靠資料,而不是去刪除。--User-america留言2024年5月14日 (二) 16:58 (UTC)[回复]
如果你的意思是换一个代理商就写一个新条目,我的意见是(×)删除,我认为这是广告宣传目的。如果两者并为一个条目,我保持(=)中立,原则上写游戏条目应该是随游戏开发商,不是随不同地区的代理商。--O-ring留言2024年5月15日 (三) 01:07 (UTC)[回复]
(○)保留,尊敬的管理員;遊戲南韓原名為『천년』即為千年,臺灣代理後分為千壹、千貳、千肆,遊戲是一個框架但理論上是為不同的遊戲。 即使並為一個建議保留現有的千年肆條目,其實兩者並為一個是不恰當的,(條目完善程度不夠應解鎖讓更多人編輯條目)。它們其中的關系舉例為<中華民國條目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條目之間關系,不同點在於中華民國還在,而千貳已經成為歷史。我的意見條目應給予:(○)保留>--User-america留言2024年5月15日 (三) 02:04 (UTC)[回复]
我觉得你的举例不是很恰当,它更像Mercedes Benz在台湾叫宾士、香港叫平治、中国大陆见奔驰、新加坡叫马赛地,它们之间的差异不足以另建新条目。我觉得你所陈述的“千年 (聖教士代理)”、“千年貳 (永世泰代理)”和“千年肆 (華義代理)”是不同游戏,就像有人说“Mercedes Benz (台灣賓士代理)”、“Mercedes Benz (中華賓士代理)”、“Mercedes Benz (仁孚行代理)”不是相同的汽车,完全不符合道理;纯粹就是同一款游戏,不同代理商换过不同名字,它们之间的内容差异根本不足以另建新条目,所以我还是维持原来的意见,同一款游戏换个代理商、改个名字要写个新条目就删除,合并为一个条目就保持中立。--O-ring留言2024年5月15日 (三) 09:06 (UTC)[回复]
遊戲在南韓名稱為「천년(千年)」如果將「千年貳」與「千年肆」合併至新建《千年_遊戲》之條目最為穩妥,如果因為千年肆與「千年貳」之條目相近而刪除「千年肆」保留「千年貳」不穩妥,如果(×)删除「千年貳」(○)保留「千年肆」也許更穩妥一些。以上意見是以中立的為目的。--User-america留言2024年5月15日 (三) 09:34 (UTC)[回复]
基本上可以同意,但你还要提出WP:可靠来源,解答其他用户关于WP:关注度的问题,这才是这次存废讨论的重点。另外,我觉得你有必要说明,你的编辑是否涉及WP:有偿编辑。--O-ring留言2024年5月15日 (三) 09:49 (UTC)[回复]
管理員辛苦了,我的建議是管理員對條目解除保護狀態,讓大家可以共同參與編輯WP:可靠來源WP:關註度的問題,因為我是維基百科的新手編輯者。我也沒有涉及到WP:有償編輯,但卻是這款遊戲的瘋狂熱愛好者。希望管理員能將條目合併至千年肆或者千年遊戲整理更穩妥合理,以能幫助更多的遊戲愛好者。--User-america留言2024年5月15日 (三) 10:05 (UTC)[回复]
我不是管理员。这个条目目前被半保护,如果你想要修改,请在讨论页提出修改提议。建议你用WP:中立的观点编写条目,添加WP:不适合维基百科的内容WP:垃圾内容WP:爱好者内容无助于保留条目,反而适得其反。如果你认为这个条目符合关注度,就在这里贴上WP:独立第三方来源的外部链接,最好是可靠的新闻媒体或游戏评测媒体,游戏信息库、论坛、博客、内容农场、自媒体等内容大概不被接受为可靠来源。--O-ring留言2024年5月15日 (三) 14:14 (UTC)[回复]
謝謝您的幫助,真太複雜了。我為了我的愛好只能走到這裡了。已經盡力提供自己意見了⋯感恩善良的好心人⋯--User-america留言2024年5月15日 (三) 17:41 (UTC)[回复]
細看了兩條條目,千年貳鄙人提侵權了,從2007年建立條目至此無一版本不侵犯版權,官網還以紅字標示“本文的所有權歸本站(http://www.1000y.com.tw)及作者,未經授權,不得轉載於任何媒體。違者必究”。千年肆實也應走版權驗證。--冰融s 🧊 テーマがないのがテーマです 2024年5月15日 (三) 17:01 (UTC)[回复]
(+)支持贊同您的意見⋯(!)意見但是仍然希望對千年肆條目給予保留並且解除半保護狀態,可以讓大家進行編輯維修--User-america留言2024年5月15日 (三) 17:51 (UTC)[回复]
(◇)刪後重建:「結論」一節明顯帶有廣告意味。來源格式都錯了,條目甚至連遊戲原名都沒有提到보유。有價值的內容極少,建議刪掉重寫。--Nostalgiacn留言2024年5月16日 (四) 12:25 (UTC)[回复]
無意冒犯,但原名是《천년》並非《보유》,刪了您能建立一個比這個更好的嗎?如果不能還是{{保留}}--User-america留言2024年5月16日 (四) 12:59 (UTC)[回复]
韓文歡迎指正,畢竟我也是用翻譯工具找韓文資料的。
證明條目有保存價值,是由保存方舉證。條目當前本質,不符合規範,修到符合規範,當前內容大概刪掉只有一句話,所以我建議刪掉重建,你要求我重寫略顯無稽。
如果你想保留現在的內容,放到自己用戶草稿頁,或者建立一個fandom百科就行(WP:OUT)。--Nostalgiacn留言2024年5月17日 (五) 03:45 (UTC)[回复]
感謝您的幫助,我太笨了不太會搞。你們會搞的弄吧。希望管理員不是只有刪條目也要建立條目。--User-america留言2024年5月17日 (五) 03:55 (UTC)[回复]
為了能更深入的討論并获得明确的共識,本討論已重新提交
請將新留言置於本提示下方,感謝。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5月24日 (五) 02:50 (UTC)[回复]
為了能更深入的討論并获得明确的共識,本討論已重新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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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能更深入地討論并获得明确的共識,本討論已重新提交
請將新留言置於本提示下方,感謝。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6月13日 (四) 03:11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