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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kipedia:互助客栈/条目探讨: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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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联合国相关组织并没有通过相关议案直接界定此为“迫害”,但我们仍通过间接性证据可表明联合国及其相关组织已在事实上承认“法轮功受到中共政府之迫害”;根据联合国难民署对难民的界定为“'''[https://www.unhcr.org/cn/%E6%9C%8D%E5%8A%A1%E5%AF%B9%E8%B1%A1 逃离武装冲突或迫害的人。]'''”既然联合国难民署多次受理法轮功修炼者的政治庇护,从客观上来讲,只能说明难民署已认定他们是受到了“'''武装冲突或迫害'''“。至少按照他们现行对“难民”这一定义是这样。[[User: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User talk: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留言]]) 2021年7月29日 (四) 20:54 (UTC)
::::目前联合国相关组织并没有通过相关议案直接界定此为“迫害”,但我们仍通过间接性证据可表明联合国及其相关组织已在事实上承认“法轮功受到中共政府之迫害”;根据联合国难民署对难民的界定为“'''[https://www.unhcr.org/cn/%E6%9C%8D%E5%8A%A1%E5%AF%B9%E8%B1%A1 逃离武装冲突或迫害的人。]'''”既然联合国难民署多次受理法轮功修炼者的政治庇护,从客观上来讲,只能说明难民署已认定他们是受到了“'''武装冲突或迫害'''“。至少按照他们现行对“难民”这一定义是这样。[[User: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User talk: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留言]]) 2021年7月29日 (四) 20:54 (UTC)
:::::@[[User:DavidHuai1999|DavidHuai1999]]@[[User:和平至上|和平至上]]@[[User:尤里的1994|尤里的1994]]@[[User:悔晚斋|悔晚斋]] 现劳烦反对更名者一方就上述论点作出回应,否则本人按照相关指引视沉默即共识,并将此条目更名为“中国共产党政府对法轮功的迫害”。[[User: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User talk: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留言]]) 2021年7月29日 (四) 21:03 (UTC)
***“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的理由不符合[[WP:ASF]],亦无法反驳上次讨论共识中引述的词语解释。同时,该用户还对不同意见的用户作出所谓“對他人訴諸人身、不提供詳細例證以及拒絕就事論事等涉擾亂討論之言論”这一不实指控,我建议各位直接忽略,不纳入共识之考量。--[[User:DavidHuai1999|<span style="color: Red;">'''DavidHuai1999'''</span>]]※[[User talk:DavidHuai1999|<span style="color: Green;">'''Talk'''</span>]] 2021年7月19日 (一) 15:40 (UTC)
***“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的理由不符合[[WP:ASF]],亦无法反驳上次讨论共识中引述的词语解释。同时,该用户还对不同意见的用户作出所谓“對他人訴諸人身、不提供詳細例證以及拒絕就事論事等涉擾亂討論之言論”这一不实指控,我建议各位直接忽略,不纳入共识之考量。--[[User:DavidHuai1999|<span style="color: Red;">'''DavidHuai1999'''</span>]]※[[User talk:DavidHuai1999|<span style="color: Green;">'''Talk'''</span>]] 2021年7月19日 (一) 15:40 (UTC)
****{{ping|DavidHuai1999}}他是没吸取之前的教训,还想继续搅动乾坤啊!——[[User:蘇州宇文宙武|<font face="Monotype Corsiva" color="#7777ff">'''蘇州宇文宙武的<nowiki></nowiki>主頁'''</font>]] <small>[[User talk:蘇州宇文宙武|♨留言]] [[User:蘇州宇文宙武/通訊錄|&#9742;交友]] [[User:蘇州宇文宙武/貢獻|★贡献]]</small> 2021年7月19日 (一) 16:07 (UTC)
****{{ping|DavidHuai1999}}他是没吸取之前的教训,还想继续搅动乾坤啊!——[[User:蘇州宇文宙武|<font face="Monotype Corsiva" color="#7777ff">'''蘇州宇文宙武的<nowiki></nowiki>主頁'''</font>]] <small>[[User talk:蘇州宇文宙武|♨留言]] [[User:蘇州宇文宙武/通訊錄|&#9742;交友]] [[User:蘇州宇文宙武/貢獻|★贡献]]</small> 2021年7月19日 (一) 16:07 (UTC)

2021年7月29日 (四) 21:03的版本

此頁面探討條目模板主題相關議題;与条目是否符合中立的观点有关的问题,亦可在此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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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对超捷航空不符合WP:命名常规的讨论 1 1 自由雨日 2024-11-11 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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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記

Talk:关贵敏 § 請注意使用第三方來源

有新註冊用戶添加非第三方來源,中共鎮壓一方來源,稱關死去。該來源「中國反邪教網」係由中共專門鎮壓法輪功等信仰群體的610辦公室,於2017年成立。

  1. 在下撤銷,編輯理由指出「請注意WP:生者傳記方針。以及WP:可供查證:非同寻常的断言需要高质量的来源。」(而且,依據WP:可供查證,維基百科的條目應該依靠於可靠的、第三方的、公開的來源。)
  2. 不過,用戶MINQI再添加該內容[1]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4年6月8日 (六) 07:58 (UTC)

Talk:徐少強 § 圖片

今天傳主傳出逝世消息,留意到人物資訊模板的圖片臨近編輯戰,故發起討論。個人認同@Will629認為雲飛揚為最具代表性角色,而@Gnonich認為用圖並非只講代表性,未知選用《金玉瑤》劇照有何具體理據?--Factrecordor留言) 2024年9月15日 (日) 12:54 (UTC)

Talk:王玄谟 § 有人在编造内容

我查看了韩树峰,《南北朝时期淮汉迤北的边境豪族》(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页12,根本没有“韩树峰则从王玄谟于晋末起家徐州从事,判定王家已在晋末定居徐州下邳,故王家应称为下邳王氏,而非太原王氏”这一句或者相似的描述——星辰之叹留言) 2024年10月22日 (二) 06:08 (UTC)

Talk:朱婉琪 § 請遵守生者傳記方針

原标题为:請遵守生者記方針

是一樣的來源,在Talk:关贵敏#請注意使用第三方來源討論過了。該來源還是違反生者傳記,不應該強行加入。這是說別人死掉,對來源有優質高要求。方針說,重新加入該內容者的編者可被警告和封禁。3RR回退不過三原則不適用於此等移除操作。~~~~--Superblueteam留言) 2024年10月24日 (四) 14:49 (UTC)

經濟、貿易與公司

Talk:超捷航空 § 对超捷航空不符合WP:命名常规的讨论

在下先前创建了超级喷气机航空条目,但多次被User:暖城2016-02-05移动至所谓超捷航空。在下认为这一移动不符合规范,并且此君拒绝就在下的疑问进行回复。主要理由包括:

  1. 超级喷气机航空WP:可靠来源,而超捷航空纯属WP:原创研究新浪网1东方日报2都将超级喷气机航空作为译名,但搜索超捷航空则没有任何一家权威第三方媒体将此作为译名。
  2. WP:可供查证。在Special:Diff/84627668中,User:暖城2016-02-05称“将Jet译为‘捷’符合‘航空业翻译规范’”。经查询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民用航空工程术语标准》(征求意见稿)和台湾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发布的中英词汇对照中,均没有任何证据与理由可以支撑“Jet”应翻译为“捷”。此外,经网络搜索,未在两岸四地的搜索引擎中发现任何“航空业翻译规范”。
  3. NC:先到先得即便认为在理由1中所述的来源并非权威,考虑到目前超级喷气机航空尚无官方译名,应当遵循NC:先到先得的方针,以超级喷气机航空作为条目命名,俟后续有官方译名后再行修改不迟。
  4. 拒绝沟通。发现该条目被移动后,在下在该用户讨论页询问移动原因,但被无视,并且持续对条目进行回退。为避免违反WP:3RR,特提请对本条目命名进行讨论,以期达成共识。

另,如果本讨论串不适合在本页面出现,烦请管理员或其他编者协助进行转移,谢谢。--SheltonMartin留言|签名 2024年11月11日 (一) 03:01 (UTC)

歷史與地理

Wikipedia talk:格式手册/两岸四地用语 § 修订MOS:CS4D的指定样式表以允许使用「清朝」指代清国籍

今年2月,Wengier修订用于Wikipedia:格式手册/两岸四地用语的{{指定样式表}},在清朝样式中加入{{QIN-1862}} 清朝)、{{QIN-1889}} 清朝)、[[清朝]]清朝)三种样式。原先样式表只有「大清」二字,修订后允许使用「清朝」二字。我认为这笔修订应该走公示程序,因此回退并在此重新提出。先前讨论见Talk:清朝#关于清朝相关称谓。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9月14日 (六) 00:12 (UTC)

Talk:中国地理 § 中维“中国”一词的地理意义指什么?

条目名为“中国地理”,但通篇介绍的内容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地理”就是“中国大陆地理”——即少部分涉及主权声索等问题时实质上是在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地理,用“中国”一词代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违规;其余不涉及主权等问题时则是单纯介绍中国大陆这片区域的地理,用“中国”一词代表了“中国大陆”,违规。如果是一般的条目,只消将条目名移动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地理”或“中国大陆地理”然后明确介绍范围即可。但“中国地理”本身是极重要的“中国”类条目,更是《中国》条目《地理》章节的主条目,可以说中维必须要存在一个名为“中国地理”的条目,因为这直接关系到中维“中国”一词的“地理”涵义(类似{{中国历史}}模板和《中国历史》条目对明确中维“历史意义的‘中国’一词指什么”的重要性)。综上,该如何处理本条目?或者说,在中文维基百科,“中国”一词的地理涵义是什么?--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9月25日 (三) 19:25 (UTC)

Talk:法轮功 § 请求社群关注法轮功条目

所以说1RR阻止不了编辑战,还得是0RR。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0月21日 (一) 12:30 (UTC)

Talk:王玄谟 § 有人在编造内容

我查看了韩树峰,《南北朝时期淮汉迤北的边境豪族》(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页12,根本没有“韩树峰则从王玄谟于晋末起家徐州从事,判定王家已在晋末定居徐州下邳,故王家应称为下邳王氏,而非太原王氏”这一句或者相似的描述——星辰之叹留言) 2024年10月22日 (二) 06:08 (UTC)

Template talk:Country data Afghanistan § 阿富汗国旗

@向史公哲曰近日修改了阿富汗国家数据(Template:Country data Afghanistan),将国旗修改为塔利班旗帜,我猜他没有处理应该挂三色旗的地方,因为我在2013年地震列表看到了错误的旗帜。请求社群讨论是否维持该笔编辑;若维持,请及时修正错误旗帜。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0月26日 (六) 16:53 (UTC)

Talk:島嶼國家 § 建議把「相對的概念是『內陸國家』」改成「相關的概念是『內陸國家』」

建議把引言的「相對的概念是『內陸國家』」改成「相關的概念是『內陸國家』」。

因為「相對」一詞很容易被讀者理解為「相反」,而「相反」又容易被理解為互斥,然而島嶼國家與內陸國家並不是互斥的概念。

邏輯上一個國家可以同時是島嶼國家與內陸國家。比方長野縣如果是一個國家,那麼它就是一個島嶼國家(因為它全部的國土都位於本州島上),而它也是內陸國家(因為它完全沒有海岸線)。

雖然目前世界上尚無兼為兩者的國家,但邏輯不容混淆,維基不應暗示或誤導讀者這兩類國家是互斥的,所以我認為行文應作更改。(內陸國家的引言也應把「相對」改成「相關」,但為避免重複討論內容,就不在那裡發起討論了)---游蛇脫殼/克勞 2024年11月10日 (日) 13:32 (UTC)

語言及語言學

Template talk:Lang-grc § 为Lang-grc模板引入多调(polytonic)样式

建议为{{lang-grc}}引入{{Script/Greek}}使用的多调希腊语样式。毕竟古希腊语肯定是用的多调正字法。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0月9日 (三) 05:44 (UTC)

數學、科學與科技

目前此主題無正在討論的議題 媒體、藝術與建築

Talk:蘇州夜曲 § 建議刪除瑣碎、無來源內容

本條目的「李香蘭(山口淑子)早期版本」、「渡邊はま子(渡辺はま子)/霧島昇早期版本」、「翻唱版本」三個章節全都是瑣碎且無來源的流水帳,並且有許多如「1969-01-00」、「1991-00-00」奇怪的日期標記。敝人建議刪除這三個明顯不合適的章節,並請@Alfred Au不要再花費時間與精力恢復或編輯它們,不知社群意見如何?-游蛇脫殼/克勞 2024年9月29日 (日) 00:28 (UTC)

Talk:信诺榜 § 關閉了?

網站沒了,但是找不到任何倒閉的報道。--Nostalgiacn留言) 2024年10月1日 (二) 09:49 (UTC)

WikiProject talk:中国文化遗产 § 最新要求:不可移动文物与历史建筑名录身份重叠的,以后要调整成只留一个身份

据今天发布的《国家文物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妥善解决不可移动文物与历史建筑的身份重叠和保护管理标准不统一的问题。文物部门要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对不可移动文物与历史建筑名录进行校核比对,涉及身份重叠的,提请地方人民政府依法依规调整,使保护对象身份具有唯一性,落实更严格的保护管理要求。

中文维基百科这边也涉及到一些条目同时挂着文物保护单位的模板和历史建筑的模板,这个新规出来以后,我们要不要也进行相应调整,把拥有双重身份的建筑条目改为只留文物保护单位模板?——— 红渡厨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22日 (二) 10:38 (UTC)

Talk:Lolly Talk § 厂牌

Herbertman认为天作創意官網提及只是Lolly Talk推廣發行代理,並不從屬其唱片公司;CD封面及包裝只提及由Lolly Management Limited All right reserved。可是根据各大音乐平台,如Apple Music、Spotify等,显示版权℗ 2024 Daymaker Creatives Limited,应该是经过授权才正式出版。照这种说法,但应该依靠于可靠第三方来源的支持。2001:D08:2932:155D:1806:8A18:4128:5BEC留言) 2024年11月10日 (日) 08:05 (UTC)@ScarsnevergoawayMilkypineTw dramaDabao qian特克斯特

看了一下[2],應該是負責數位發行,所以平台都是寫Daymaker Creatives Limited。--Abcet10留言) 2024年11月13日 (三) 14:03 (UTC)

政治、政府與法律

Wikipedia talk:格式手册/两岸四地用语 § 修订MOS:CS4D的指定样式表以允许使用「清朝」指代清国籍

今年2月,Wengier修订用于Wikipedia:格式手册/两岸四地用语的{{指定样式表}},在清朝样式中加入{{QIN-1862}} 清朝)、{{QIN-1889}} 清朝)、[[清朝]]清朝)三种样式。原先样式表只有「大清」二字,修订后允许使用「清朝」二字。我认为这笔修订应该走公示程序,因此回退并在此重新提出。先前讨论见Talk:清朝#关于清朝相关称谓。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9月14日 (六) 00:12 (UTC)

Talk:山海公民拆樑行動 § 山海公民拆樑行動條目需要清理,許多內容在2024年基隆市市長謝國樑罷免案呈現即可

@AverageRedditUserKanshui0943 山海公民拆樑行動是以罷免基隆市長謝國樑為主旨的社會活動,有關罷免相關的內容(可能包括"罷免理由"及"罷免行動"),應該在2024年基隆市市長謝國樑罷免案呈現即可,不太需要在此處重複提及。想問問看大家的意見。謝謝大家。--Wolfch (留言) 2024年10月13日 (日) 23:59 (UTC)

Talk:法轮功 § 请求社群关注法轮功条目

所以说1RR阻止不了编辑战,还得是0RR。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0月21日 (一) 12:30 (UTC)

Template talk:Country data Afghanistan § 阿富汗国旗

@向史公哲曰近日修改了阿富汗国家数据(Template:Country data Afghanistan),将国旗修改为塔利班旗帜,我猜他没有处理应该挂三色旗的地方,因为我在2013年地震列表看到了错误的旗帜。请求社群讨论是否维持该笔编辑;若维持,请及时修正错误旗帜。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0月26日 (六) 16:53 (UTC)

宗教與哲學

Talk:关贵敏 § 請注意使用第三方來源

有新註冊用戶添加非第三方來源,中共鎮壓一方來源,稱關死去。該來源「中國反邪教網」係由中共專門鎮壓法輪功等信仰群體的610辦公室,於2017年成立。

  1. 在下撤銷,編輯理由指出「請注意WP:生者傳記方針。以及WP:可供查證:非同寻常的断言需要高质量的来源。」(而且,依據WP:可供查證,維基百科的條目應該依靠於可靠的、第三方的、公開的來源。)
  2. 不過,用戶MINQI再添加該內容[3]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4年6月8日 (六) 07:58 (UTC)

User talk:Msgrjustin § 关于天主教宗教人物词条编写相关问题,现征求大家的意见

近来,我有收到许多维基人在我的讨论页上留言,有本人此前汇编的有关天主教会的教宗,枢机主教,主教在履行牧职期间所开展的相关牧灵访问是否应当被编列在词条内表达了一些不同的意见。因此,特向广大维基人征求意见,希望大家能提一些意见建议。谢谢--Msgrjustin留言) 2024年10月3日 (四) 17:53 (UTC)

Talk:法轮功 § 请求社群关注法轮功条目

所以说1RR阻止不了编辑战,还得是0RR。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0月21日 (一) 12:30 (UTC)

Talk:朱婉琪 § 請遵守生者傳記方針

原标题为:請遵守生者記方針

是一樣的來源,在Talk:关贵敏#請注意使用第三方來源討論過了。該來源還是違反生者傳記,不應該強行加入。這是說別人死掉,對來源有優質高要求。方針說,重新加入該內容者的編者可被警告和封禁。3RR回退不過三原則不適用於此等移除操作。~~~~--Superblueteam留言) 2024年10月24日 (四) 14:49 (UTC)

社會、體育運動與文化

Talk:山海公民拆樑行動 § 山海公民拆樑行動條目需要清理,許多內容在2024年基隆市市長謝國樑罷免案呈現即可

@AverageRedditUserKanshui0943 山海公民拆樑行動是以罷免基隆市長謝國樑為主旨的社會活動,有關罷免相關的內容(可能包括"罷免理由"及"罷免行動"),應該在2024年基隆市市長謝國樑罷免案呈現即可,不太需要在此處重複提及。想問問看大家的意見。謝謝大家。--Wolfch (留言) 2024年10月13日 (日) 23:59 (UTC)

WikiProject talk:中国文化遗产 § 最新要求:不可移动文物与历史建筑名录身份重叠的,以后要调整成只留一个身份

据今天发布的《国家文物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妥善解决不可移动文物与历史建筑的身份重叠和保护管理标准不统一的问题。文物部门要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对不可移动文物与历史建筑名录进行校核比对,涉及身份重叠的,提请地方人民政府依法依规调整,使保护对象身份具有唯一性,落实更严格的保护管理要求。

中文维基百科这边也涉及到一些条目同时挂着文物保护单位的模板和历史建筑的模板,这个新规出来以后,我们要不要也进行相应调整,把拥有双重身份的建筑条目改为只留文物保护单位模板?——— 红渡厨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22日 (二) 10:38 (UTC)

Talk:伊曼·哈利夫 § 对近期哈利夫性别报告问题能否到加入到条目征求意见

据德国图片报引用法国调查网站le correspondant提供的泄露档案中显示哈利夫拥有XY染色体并患有5-α还原酶缺乏症[4]。而相关报道已被部分华文媒体引用[5][6][7]目前英语条目讨论中对题及该部分内容仍存在一定争议。[8]-----甜甜圈目前只想吃瓜 2024年11月7日 (四) 07:27 (UTC)

Talk:珠海市體育中心駕車撞人事件 § 建議更名:“珠海市體育中心駕車撞人事件”→“广东珠海市驾车冲撞行人案件”

珠海市體育中心駕車撞人事件” → “广东珠海市驾车冲撞行人案件”:《习近平对广东珠海市驾车冲撞行人案件作出重要指示》新华社通稿且是总书记指示,应该会有较多来源转载使用该名称,符合NC:常用名称。--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2日 (二) 12:35 (UTC)

“冲撞行人”应该比“撞人”更突出事件的性质?——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2日 (二) 12:39 (UTC)

請求第三方管理員參與評估和總結可靠來源討論

由于在条目讨论页进行了长时间的讨论未得出共识,为使共识尽快达成,本人在此启动第二次讨论。

请各位于Talk:维吾尔族种族灭绝讨论的维基人至此讨论。

目前达成的共识

  1. 没有被任何全球组织认定为“种族灭绝”。
  2. 所有指控均有合理反驳。(合乎常理、逻辑,而非任何观点。)
  3. 反对指控的国家比支持的更多。
  4. 以上几点均支持“该‘种族灭绝’未被公认”的观点。
  5. 将条目命名为“……种族灭绝”会使人误以为“种族灭绝”是已经被确认的事实。
  6. “……种族灭绝”和“……指控”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7. 条目主要内容不是“种族灭绝”,而是指控、反指控和政治立场。

以上共识由本人提炼总结,如有疑问,请直接修改。

目前双方观点

下文用反对方表示反对条目改名的维基人,用支持方表示支持条目改名的维基人。

关于常用名称

  • 反对方认为“维吾尔族种族灭绝”更加常用,来源为各个搜索引擎的全文搜索结果数量
  • 支持方认为,“更加常用”的原则只适用于同一概念,比如讨论条目该叫“番茄”还是“西红柿”。对于不同概念,并不适用这一原则,比如,不能以“‘维吾尔族’的搜索结果更多”而主张“该条目应该叫‘维吾尔族’”。

(※)注意:以上观点均为本人提炼,如果阁下认为观点不正确或不完全,请提出并直接修改。

没有必要把这个本身就是指控的指控加一个“指控”去强调

  • 反对方认为“种族灭绝”就是“指控”,那再加上“指控”就成了“(指控)指控”,完全没有必要把这个本身就是指控的指控加一个“指控”去强调。
  • 支持方认为种族灭绝是行为

(※)注意:以上观点均为本人提炼,如果阁下认为观点不正确或不完全,请提出并直接修改。

“维吾尔族种族灭绝”并非指控

  • 反对方认为“维吾尔族种族灭绝”事实上是有大量可靠的证据所支持的,并非缺乏证据。“维吾尔族种族灭绝”是由具公信力的媒体所报导,以当地的卫星图变化,当地采访和已逃亡的当事人为证据。
  • 支持方认为:有更多的国家,以及一些媒体、组织,认为维吾尔族种族灭绝不存在。

(※)注意:以上观点均为本人提炼,如果阁下认为观点不正确或不完全,请提出并直接修改。

关于“共识”

  • 反对方认为:只要有人反对,就不能视为“共识”(因此不能改名)。
  • 支持方认为:维基没有这种指导方针。

(※)注意:以上观点均为本人提炼,如果阁下认为观点不正确或不完全,请提出并直接修改。

此处本人貌似没有总结完所有观点,发现遗漏的请直接添加。

讨论区

恳请各位维基人在此尽可能分节讨论。

如果各位维基人认为本人格式有问题,请您提出。

@悔晚斋風紀股長痛心疾首StreetdeckMa3r@DavidHuai1999MINQIAINHJhstriverSun8908@Aronlee90葉又嘉Ylfung331松照庵RealS-424@RaptorLake千里走单骑PeterMiao2016NewbambooClayM300@RaccoozzyUjuiUjuMandanAbacn

关于常用名称、POV

1.压根两回事两个内容,关“常用名称”什么事?!而且WP:NAME的“易于识别”、“防止歧义”直接无视算什么?明显的“仅挑选某一方针而有意无视其他方针”!再者先不说名称搜索具有地域性,不同搜索引擎不同地区不同语言都会不同,a.搜索数字应为“维吾尔族种族灭绝指控”+“指控/指责/认定维吾尔族种族灭绝”去除重复与“维吾尔族种族灭绝”对比;b.大纪元、新唐人等媒体自身引用/介绍自身发表文章亦造成多人使用的假象;c.“维吾尔族种族灭绝指控”中包含“维吾尔族种族灭绝”,搜索引擎势必会显示更多“维吾尔族种族灭绝”搜索结果,例如“美国国务卿蓬佩奥:中国对维吾尔族‘犯下种族清洗和反人类罪’”算哪个?。以上:仅仅以搜索就称WP:COMMONNAME是不合理的。那么凭什么说原名称是常用名?2.该“种族灭绝”未被公认,原名称会使读者误认为“种族灭绝”是已经被确认的事实,这很明显的直接违背POV方针,且与地圆说、地平说完全不同:a.说,表明只是观点;b.地圆、地平非带有贬义、罪行甚至严重罪行。某些人要把暴动改运动说是不POV,这里没声了?!--MINQI留言2021年5月7日 (五) 10:23 (UTC)[回复]

没有必要把这个本身就是指控的指控加一个“指控”去强调

“维吾尔族种族灭绝”不是指控是罪行,指控犯有种族灭绝罪行才是“指控”——完全两回事;言简意赅举例:A指控B故意杀人,不能说成A故意杀人B(如此更易被误解A把B给杀了)。该条目是写“种族灭绝”本身还是“指控种族灭绝”必须厘清。若按某位编者意思“改写条目”,那么就必须去除所有指控及驳斥指控内容,现在已是喧宾夺主,且鉴于“新疆维吾尔族种族灭绝”自身关注度并不高(关注度高的是指控与反驳指控),将被提删——删除该条目另起炉灶。--MINQI留言2021年5月7日 (五) 10:12 (UTC)[回复]

“维吾尔族种族灭绝”并非指控

“维吾尔族种族灭绝”为什么并非指控?所有标题带有“种族灭绝”的条目均为已被确认,如亚美尼亚种族灭绝有万人坑、有屠杀照片、人口大量减少(同样納粹大屠殺亦均有同种物证甚至还有明确的“最终解决办法”文件。这些,所谓的维吾尔族种族灭绝有任意其一吗?);这些不论是万人坑遗迹亦或是屠杀照片、影像、甚至是明文写有“清除、清洗”的“最终解决办法”命令文件、被害人体检、尸检报告均为确凿的事实性物证,“维吾尔族种族灭绝”除了当事人口述证据(口供还时不时自己推翻自己)外有什么?将学校、政府大楼、甚至居民小区的卫星图片当新疆职业技能教育培训中心的报告?且证据更为多、明确的爱尔兰大饥荒是英国对于爱尔兰人的种族灭绝,但“爱尔兰大饥荒”条目并未将条目标题写为“英国对爱尔兰种族灭绝”。--MINQI留言2021年5月7日 (五) 10:00 (UTC)[回复]

  • 如阁下所言,这些“被确认”的种族灭绝均为年代久远。红色高棉屠杀也是越南占领柬埔寨后挖出万人坑才为国际社会所知。中国当局强力使新疆成为信息黑洞,利用信息严重不对称下的少量错误企图否认整个证据,正如这段发言,
"当事人口述证据--口供还时不时自己推翻自己" -- 只要有人敢站出来发声便会收到官方巨大压力,甚至外交部发言人拿出性病医学诊断侮辱 不堪压力选择闭口。
"将学校、政府大楼、甚至居民小区的卫星图片当新疆职业技能教育培训中心" -- 通过卫星地图识别的再教育营部分有此纰漏,并试图以此混淆整个证据,然而大量新建高墙铁塔设施避而不谈
另一处的"维吾尔族人口增多" -- 2021年了种族灭绝在科技高度发达的国家也玩出新花样了,不是肉体消灭,而是基于数据化的维稳平台找出实践文化与宗教的人精准投放至在教育营。这仍然属于种族灭绝的范畴(文化灭绝)。
管制新疆的是中国,中国当局有一百种方法制造它想要的信息,混淆已有的证据。此讨论下中国当局支持者的论点不过乎此。支持当局的维基人成组织,十分有动力推行“共识”并且拒绝任何意见。你们或许能改得了中维条目名称,然而维基百科的讨论都是存档的,成为中国人如何支持当局新疆政策的例证之一,正如80年前普通德国人支持当局犹太政策并且打心底认为这不是种族灭绝--仅凭身为本国人立场加上当局公布的消息判断的话。 Abacn留言2021年5月21日 (五) 16:43 (UTC)[回复]
“基于数据化的维稳平台找出实践文化与宗教的人精准投放至在教育营。这仍然属于种族灭绝的范畴(文化灭绝)”这不是在说美帝嘛🤔。——航站区留言2021年6月10日 (四) 09:10 (UTC)[回复]
@Abacn我就问阁下:阁下去没去过新疆?见没见识过当地人真实的生活情况?微博上有位外国博主亲身自由行去了新疆将所见所闻发出结果呢?请阁下好好看看这位老外的视频,阁下是不是发现了他说的那些评论有阁下自己的影子?如果阁下看完依旧坚持原来的看法,那么本人也不可能与阁下再有任何讨论——本人会认为阁下不可理喻。--MINQI留言2021年5月21日 (五) 19:10 (UTC)[回复]
视频链接打不开,请检查。是不是你的私有 URL?--铁塔留言2021年5月22日 (六) 00:38 (UTC)[回复]
@Ma3r感谢阁下提醒,已更换视频源于此。谢谢。--MINQI留言2021年5月22日 (六) 08:49 (UTC)[回复]
您这是先有立场了,您选择了全盘接受西方观点。--铁塔留言2021年5月22日 (六) 00:30 (UTC)[回复]

其他

请各位维基人尽可能将自己观点总结为一句话并作为段落加入其中,谢谢。--沙盒梦想留言2021年5月4日 (二) 15:48 (UTC)[回复]

@沙盒梦想阁下是把观点分为三部分了吗?逐条讨论?阁下都把观点列了。。。怎么讨论。。。--MINQI留言2021年5月5日 (三) 13:17 (UTC)[回复]
@MINQI我是将各位的观点概括为这三部分,如果阁下有新的观点欢迎直接加入为新的一个章节。个人认为分段讨论的可读性会强一些。--沙盒梦想留言2021年5月6日 (四) 06:22 (UTC)[回复]
了解。多谢。--MINQI留言2021年5月6日 (四) 06:39 (UTC)[回复]
不想评价,如有争议,观点要中立--Raptor (Unknown) 2021年5月6日 (四) 07:36 (UTC)[回复]
@RaptorLake阁下可以直接修改以上的内容使观点中立--沙盒梦想留言2021年5月7日 (五) 09:48 (UTC)[回复]
@沙盒梦想一句话太困难,分点还能凑活。--MINQI留言2021年5月7日 (五) 10:50 (UTC)[回复]
我這裏直接給意見:(1)「更加常用」的原則確然只適用於同一概念,但「維吾爾族種族滅絕」和「維吾爾族種族滅絕指控」基本上就是同一個概念。(2)「種族滅絕」本身既可以是「指控」,也可以直接是「罪行」。(3)不評論「維吾爾族種族滅絕」在事實上是否「指控」或確然已發生的「罪行」,這並非更名的因素。(4)“只要有人反對,就不能視為‘共識’”確然不是中文維基百科的方針,但也不代表“共識”能不妥善處理(甚至完全不處理)反對意見;後者是中文維基百科的方針。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5月7日 (五) 14:19 (UTC)[回复]
@Sanmosa(1)举例而言:A 族把 B 族灭了,这叫“种族灭绝”;C 说“你种族灭绝”,这叫“指控”。“种族灭绝”的行为主体是 A,“指控”的行为主体是 C。此外,不管有没有发生“种族灭绝”,C 都可以“指控”。您还要说是同一概念?(2)“种族灭绝”是一种罪行,是“指控”的内容,而非“指控”这一行为本身。(3)直接命名为“种族灭绝”,会使人误以为“种族灭绝”是已被确认的事实,有违“中立”原则。这不能成为更名的原因?(4)我不反对“妥善处理反对意见”,您看怎么处理比较妥善?目前的反对意见就是:我不管你多么有理,我就是不同意。参见Wikipedia:共识#什么是共识:“共识不强求一致同意。……假如无法实现这点,共识应采纳多数人的意见,……”而且,现在不是“共识”能不能妥善处理反对意见的问题,而是反对意见完全不处理“共识”。--铁塔留言2021年5月7日 (五) 17:57 (UTC)[回复]
(1-3)見下。(4)你不能只要求反對意見遷就。你首先必定需要讓步,這樣反對意見才有考慮遷就的空間。這是WP:CON的要求。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5月8日 (六) 00:26 (UTC)[回复]
我可以让步。您可以提出任何建议,只要能消除“文不对题”、“非中立”两个问题,我都可以接受。--铁塔留言2021年5月8日 (六) 01:07 (UTC)[回复]
我單純感覺這是贅字的問題,「維吾爾族種族滅絕」和「維吾爾族種族滅絕指控」基本上就是同一個概念(下面我已經説過一次了),因此我不可能認為現標題存在「文不對題」和「非中立」的問題。中文一向不嚴格區分主謂賓格,現在大家突然執著於嚴格區分主謂賓格讓我很驚訝。文法問題原來能搞成這樣。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5月8日 (六) 02:03 (UTC)[回复]
这是避重就轻归根于文法问题吧。。而且我记得您以前可不是这么说的“「現代漢語不是文言文,不能缺主語」,這是我接受的中文教育”,很荣幸有人(我?其他人?)能让您中文教育的观念有所变化。 -- I'm Lewix.|有话好说| 2021年6月4日 (五) 03:20 (UTC)[回复]
我怎么觉得我前面说了半天都白说了呢?给您讲了半天,您不赞成、不反对,“见下”两个字就跳过了,然后现在又把您的观点说一遍。您这“见下”两个字是什么意思?您有在下面阐述?还是说“我没看见”?--铁塔留言2021年5月8日 (六) 04:06 (UTC)[回复]
所以我沒權不表態?我不能單純發表意見?我下面的意思很簡單。就是‘任何的罪名都是「指控」,因此任何「【對象】【罪行】」(如:「某某殺人」)這一類的標題並沒有違反中立(即使其可能並非公認事實)。’就(4)再補充一點:“共識”不但要求妥善處理反對意見,也要求妥善處理沒有明確支持或反對傾向的意見。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5月8日 (六) 04:19 (UTC)[回复]
您的意思是不是这样的?——“我知道你的观点跟我相左,但我不想跟你讨论,不想跟你取得共识。你解释也白解释,我坚持我的看法。”--铁塔留言2021年5月8日 (六) 04:43 (UTC)[回复]
我重申一次:所以我沒權不表態?我不能單純發表意見?如果你繼續曲解我為有表態,我直接轉送ANM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5月9日 (日) 01:12 (UTC)[回复]
您当然有权,您有权不表态,您有权不跟我讨论,您也有权不跟我寻求共识。但是,您的意思不是跟我说的一样吗?只不过表达方式不同而已。--铁塔留言2021年5月9日 (日) 03:20 (UTC)[回复]
不一樣。我是沒有特別的一個傾向,你是有更名的一個傾向,而你錯誤地認為我是有不更名的一個傾向。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5月17日 (一) 05:24 (UTC)[回复]
哪里不一样?我认为“种族灭绝”和“指控”不是一回事,您认为是。我跟您解释,您不理,不是吗?--铁塔留言2021年5月17日 (一) 18:37 (UTC)[回复]
@Sanmosa「種族滅絕」本身並不能是指「指控」,而明顯是指「罪行」。勿偷換概念。否則,我也可以說任何的罪名是「指控」,然後以此為據指出任何「【對象】【罪行】」(如:「某某殺人」)這一類的標題並沒有違反中立(即使其並非公認事實)。你覺得合理嗎?--【和平至上】💬 2021年5月7日 (五) 19:39 (UTC)[回复]
我覺得很合理(「否則」後的內容),因為中文一向不嚴格區分主謂賓格。我單純感覺這是贅字的問題。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5月8日 (六) 00:26 (UTC)[回复]
然而事實上要是在其他的條目改這樣的標題,肯定會被移動。--【和平至上】💬 2021年5月8日 (六) 23:01 (UTC)[回复]
不一定。不要作假設性推論。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5月9日 (日) 01:12 (UTC)[回复]
希望提供反例。--【和平至上】💬 2021年5月12日 (三) 07:49 (UTC)[回复]
關於這種連續兩個「名詞化的動詞」所構成的片語,顯然「性侵害」與「性侵害防制」、「環境保護」與「環境保護宣導」、「文法運用」與「文法運用爭論」都不是同一個概念,但「藝術治療」與「藝術治療學習」則是同一個概念(因為藝術治療的過程本身就是一種學習,透過學習藝術來治療心智上的疾病)。可見中文文法在此並無歧見,而是Sanmosa閣下您認為「XX種族滅絕」本身就是一種「指控」,但別人卻未必也這樣認為。我想問題應該就在這裡。-游蛇脫殼/克勞 2021年5月9日 (日) 06:28 (UTC)[回复]
我同意你的說法。但既然SANMOSA及其他覺得「沒有必要把這個本身就是指控的指控加一個「指控」去強調」的人認為「維吾爾族種族滅絕和維吾爾族種族滅絕指控基本上就是同一個概念」,而有不少人覺得「維吾爾族種族滅絕」不適當,我不明白為何不能採用後者。--【和平至上】💬 2021年5月12日 (三) 07:53 (UTC)[回复]
參考Talk:辛普森案#NPOV討論,鄙人認為二者皆可,但加入「指控」兩字不違反「常用名」規定,而且更不容易使人誤會。--Yangwenbo99 2021年5月12日 (三) 12:55 (UTC)[回复]
比照新疆再教育營的處理方法即可解決。--AT 2021年5月13日 (四) 16:02 (UTC)[回复]
指的是“简体名称与繁体名称不一致”的方法么?私以为,这种方法更适合“两个名称指的是同一事物”的情形。--铁塔留言2021年5月14日 (五) 05:16 (UTC)[回复]
我想說明的是探求絕對真實,並以此作為命名理據是沒有意義的,一個常用名稱完全可以是基於一些錯誤的見解,這不代表這就一定不適合當成條目名稱來用。正如有些用戶在過去討論也主張新疆再教育營並非真實,然而這其實並不重要,因為維基只需要反映可靠來源呈現的狀態,而沒有探求真相的責任。因此,套用在此個案上也是完全適合的,只要「維吾爾族種族滅絕指控」是一個常用名稱,那大可以進行轉換,甚至比「維吾爾族種族滅絕」還要常用的話更是可以取而代之,這也是為什麼我說比照新疆再教育營的處理方法即可解決的理由。--AT 2021年5月15日 (六) 13:46 (UTC)[回复]
在您看来,似乎“常用”这个原则是至关重要的。但在我看来,很多原则都应该排在“常用”之前。比如,标题要与内容相一致。比如,中立原则。--铁塔留言2021年5月15日 (六) 17:26 (UTC)[回复]
常用當然至關重要,因為這是WP:命名常規的要求。至於能夠同時兼顧中立的話固然很好,不能夠的話也沒有辦法,WP:NPOVHOW還提到一樣很重要的就是「特別應注意不能為了解決分列的觀點而刻意杜撰新名詞。 」也就是為了追求中立名稱而標新立異,甚至採用一個完全不常用的名稱,此舉於命名常規還是NPOV來說都是不合適的。再者,所謂不中立的條目標題大多也是因人而異,例如可能有人認為南京大屠殺不中立,那不代表更改成南京事件就合適,六七暴動如是,六四事件如是。--AT 2021年5月15日 (六) 19:23 (UTC)[回复]
那按您的说法,该条目不如叫“维吾尔族”,保证比“维吾尔族种族灭绝”更常用。维基里为什么会有一大票“……争议”、“……指控”的标题?哪一个把“争议”、“指控”去掉,不会变得更常用?在您提到的段落中,还有一句“百科式的条目标题应能表现出最高程度的中立性”,不知您怎么理解?如果您认为“维吾尔族种族灭绝指控”这样的标题“标新立异”的话,那恐怕只是您个人的看法,目前还没有一个人以此作为攻击点。--铁塔留言2021年5月15日 (六) 23:21 (UTC)[回复]
為什麼不能簡稱為「維吾爾族」的理由是非常簡單,明顯地這是有歧義,而且「維吾爾族種族滅絕」從google來看是一個常用名稱,那就沒有棄用的理由。因此,如果去掉「爭議」或「指控」會導致出現歧義的話,而本身不帶這類用字的名稱又常用的情況下,理應沿用。至於您提到「百科式的條目標題應能表現出最高程度的中立性」,這的確是很重要的,問題就在於加指控兩字並不代表就能體現這個精神,反之由於「維吾爾族種族滅絕指控」不是一個常用名稱,根據google的用量甚至可以說是一種原創名稱。也就是說,就算要表達這是一個指控什麼的,也完全可以在內文反映各種可靠來源的觀點,而不應為了追求所謂最高程度的中立性而違反命名常規和非原創研究的規定,況且就各種可靠來源的分歧來看,這僅僅是一個指控還是事實仍未有定論,貿然地將其定調為指控可能反而變得不中立,更枉論所謂最高程度的中立性。如果您視中立為最重要的項目,那我想您應該考慮將南京大屠殺更名為南京事件了,南京事件可是常用、中立又非原創研究的名稱啊,比「維吾爾族種族滅絕指控」要好幾百倍,那您要改嗎?至少我考慮到常用程度的差異,我不會過分執著於中立這一方面,仍然主張沿用南京大屠殺,我認為這與這項討論的爭論點是完全一致的,況且不中立的標題本來也就比比皆是,也就是說這並不可能是條目命名的唯一標準。最後,留言當然是個人看法,而且之前沒有人以此作為理據也不代表這不成立,至於是否標新立異google一下自然一清二楚。謝謝。--AT 2021年5月16日 (日) 04:20 (UTC)[回复]
如果單看常用性的話,“維吾爾種族滅絕”(没有“族”)才是最常用的,要論標新立異兩個名稱都算標新立異,顯然準確性更重要。--風紀股長留言2021年5月16日 (日) 18:18 (UTC)[回复]
"维吾尔族种族灭绝"的搜尋結果是140,000,您舉出的簡體例子也才3萬多而已,再者,"维吾尔种族灭绝指控"的搜尋結果僅有9項,因此「維吾爾族種族滅絕」完全是一個常用名稱,而非標新立異,不知道為什麼您會從數據中得出完全相反的結論?另外,就算有其他更常用的名稱,那移動至該名稱不就好了?這跟所謂準確性沒有什麼關係。--AT 2021年5月16日 (日) 18:36 (UTC)[回复]
抱歉,經你提醒我才發現,Google搜尋設定對結果的影響非常巨大,當我設置為“中文(簡體)”(其他維持預設)時,“维吾尔族种族灭绝”僅有8,610條結果(而“维吾尔族种族灭绝指控”有419條,“维吾尔种族灭绝”有10,200條,前邊己有連結,我就不再加上),設置為“English”時,用中文搜尋“维吾尔族种族灭绝”有9,530條結果(而“维吾尔族种族灭绝指控”有452條,“维吾尔种族灭绝”有11,400條)。在簡中、繁中和英文下“新疆種族滅絕”均是最常用的名稱。
但是不管常用性如何,這一爭議都不適用於常用名稱,因為常用名稱存在誤導性,有明顯的有罪推定。“指控”代表真實與否尚無定論或不予置評,而不是定性為假,如果確定為假應為“謠傳”、“謠言”--風紀股長留言2021年5月16日 (日) 20:04 (UTC)[回复]
所謂誤導其實是一個偽命題,因為這完全是因人而異,我也可以說南京大屠殺或六四事件存在誤導性,應該改成南京事件或六四屠城什麼的。對此,我在上面已經說明過,「因為維基只需要反映可靠來源呈現的狀態,而沒有探求真相的責任。」就算一個條目名稱是完全錯誤,只要足夠常用的話,那就沒有問題,相關錯誤只要有可靠來源證實的話大可在條目內陳述。相反地,明顯視常用名稱不顧,追求所謂中立名稱而進行原創研究屬於違規行為。最後,新疆種族滅絕既然為最常用名稱,那我認同可以移動至此名稱。--AT 2021年5月17日 (一) 03:18 (UTC)[回复]
“维吾尔族”有什么歧义?世界上还有另一个“维吾尔族”?或者叫“狮子”,或者“地平说”都行?这些肯定都比“维吾尔族种族灭绝”常用!“维吾尔族种族灭绝”暗示这个“种族灭绝”是真实存在的,这与条目的内容不符,这明显是在抹黑中国,完全不中立。而“维吾尔族种族灭绝指控”却是客观存在的,没有人否认,因此相对中立。在这里,跟“事实”相对的,不是“指控”,而是“谎言”。不管它是“事实”还是“谎言”,“指控”都是存在的。您所强调的“常用”原则出现在Wikipedia:命名常规#命名原则和惯例部分,该文首段即明确表示该部分“在特定的情况下可能不适用”,所以这个原则不是不能违反的,并不像您所认为的那么“至关重要”。而“标题应能表现出最高程度的中立性”则表明,有一点不中立都是不应该的,标题的中立性才是至关重要的。“不中立的标题比比皆是”并不能说明“不中立的标题是对的”,请您搞清逻辑。Wikipedia:非原创研究中是这么说明“原创研究”的:“在维基百科里所谓原创研究或原创观念,指的是未发表的事实、争论、观点、推论和想法;以及对已发表材料进行的未发表分析或总结,并产生了新的立场。”也就是说,“原创研究”应该是事实、争论、观点、推论、想法、分析、总结或立场。这些都是以句子为基础的,而“维吾尔族种族灭绝指控”作为一个词组,是构不成“原创研究”的。如果您想改其它条目的名称,请便,跟此条目无关。最后,“标新立异”是会搜索结果少,但是搜索结果少可未必是因为“标新立异”。“标新立异”是您的主观看法,大部分人并不这么认为。不用谢。--铁塔留言2021年5月17日 (一) 18:05 (UTC)[回复]
「「維吾爾族種族滅絕」暗示這個「種族滅絕」是真實存在的,這與條目的內容不符,這明顯是在抹黑中國,完全不中立。」我覺得您想得有點太多了。換個角度,加上指控的話,我是不是可以說成是「維吾爾族種族滅絕指控暗示這個「種族滅絕」是不存在的,這與條目的內容不符,這明顯是在袒護中國,完全不中立。」?我認為這樣的過份聯想沒什麼意思。常用當然不是絕對,但也不代表就能夠不用常用名稱,卻走去自創標題。如果您覺得標題的中立性才是至關重要的話,我想您一定贊成將南京大屠殺改成南京事件吧?如果不是,還您先搞楚自己的邏輯,如果是的話歡迎去提出修訂,能夠取得共識的話我無任歡迎。最後,不算人頭算理據,我想這就不用解釋了吧,另外由於新資料的出現,我目前已經改為支持改成新疆種族滅絕,敬請注意。--AT 2021年5月18日 (二) 12:49 (UTC)[回复]
“维吾尔族种族灭绝指控”确实在暗示这个“种族灭绝”是不存在的,但这与条目的内容是相符的。条目既然没有确定该罪行的存在,按照无罪推定原则,应当“认为”不存在,那么暗示它不存在就是中立的。按照您的说法,假定中国无罪就是在“袒护中国”了,您有没有发现您在对中国实行“有罪推定”?有没有发现您对中国的敌意?“常用”原则“在特定的情况下可能不适用”,这表明它不像您说的那样至关重要。而“标题应能表现出最高程度的中立性”则表明中立性至关重要。至于其它条目的标题,您想改您可以去提。(不过,从南京大屠杀的条目中,我没有看出哪里表明这是一起尚未被证实的大屠杀。)我的逻辑是:“首先,标题应能高度概括文章的内容;其次,标题应当中立。”您的逻辑是“‘中立’原则要排在这两项之前。”对吗?“不算人头算理据”,没错。在#目前达成的共识中的多个理据都是支持更名的,而您说来说去就是一个“常用”。但是,“常用”原则更适合在同一事物的两个名称之间做选择,而不是用来命名不同的事物。不是吗?--铁塔留言2021年5月19日 (三) 07:28 (UTC)[回复]
多說無益。--風紀股長留言2021年5月19日 (三) 08:04 (UTC)[回复]
首先,一如我最初所言,在不明確的情況下,條目命名上不應判斷是真實還是虛構,我之所以提出「「維吾爾族種族滅絕」暗示這個「種族滅絕」是真實存在的,這與條目的內容不符,這明顯是在抹黑中國,完全不中立。」這完全是順著您的邏輯,上面我已經提到「我認為這樣的過份聯想沒什麼意思。」也因此沿用「維吾爾族種族滅絕」在我看來並不構成不中立的問題,就算假設這個名稱是不中立,那又不代表就可以棄用一個不中立的常用名稱,而去自創一個中立但不常用的名稱。也就是說,如果有一個名稱既常用又中立的話,那當然無任歡迎,如果沒有的話就算不中立也不應以自創標題蓋過常用標題。其次,我沒有意願去改南京大屠殺的標題,因為我認為就算可能不中立,只要夠常用就沒有問題,您持相反論調卻不提出修訂在我看來是言行不一致。最後,您所謂的共識就算存在也不代表就能夠直接越過方針,您要排除常用要求,就要先改方針,而我也認為這兩個名稱均是指同一事物,因此不構成不能比較的理由。--AT 2021年5月19日 (三) 12:46 (UTC)[回复]
是不是我的这句话您没有看到?看来我应该重申一遍:“常用”原则“在特定的情况下可能不适用”,这表明它不像您说的那样至关重要。而“标题应能表现出最高程度的中立性”则表明中立性至关重要。南京大屠杀并不是我关心的条目,不过既然您一定要提它,我就去看了一眼。我发现整篇文章都是把“大屠杀”当作事实来行文的,与标题一致。如果您认为文章不中立,那您还得先修改文章。“我所谓的共识”是依赖方针的,而非您所谓的“越过方针”。我说的第一个理由“标题应与内容一致”,虽然没有在中文维基中找到(英文维基是有的),但这是对所有文章标题的基本要求,想来您应该不会反对。第二个理由就是“标题应能表现出最高程度的中立性”。既然方针指出,“常用”原则“在特定的情况下可能不适用”,那也就跟方针不矛盾了。您也认为“……种族灭绝”和“……指控”是同一事物,非常好。你们每个人都提出一遍,我就给你们每个人解释一遍。“种族灭绝”是一种罪行,是“指控”的内容,而非“指控”这一行为本身。举例而言:A 族把 B 族灭了,这叫“种族灭绝”;C 说“你种族灭绝”,这叫“指控”。“种族灭绝”的行为主体是 A,“指控”的行为主体是 C。不管 A 有没有实施“种族灭绝”,C 都可以“指控”。不管 C 有没有“指控”,A 都可以实施“种族灭绝”。“种族灭绝”是做出来的,而“指控”是说出来的。对吧?相信经过我的指点,以您的逻辑能力是可以区分这两个概念的。--铁塔留言2021年5月19日 (三) 16:08 (UTC)[回复]
我在下方已經提出了新的條目名稱,該名稱應該可以滿足雙方的要求,如果大家都能接受的話,關於您的疑問我想就沒有回覆的必要,如您仍認為有需要的話,那也歡迎在別的地方繼續一起探討。謝謝。--AT 2021年5月19日 (三) 16:16 (UTC)[回复]

常用名稱壓到一切,如果是這樣的話,那“葡萄糖-6-磷酸脫氫酶缺乏症”是不是該移動到“蠶豆症”?幾乎所有化學、醫學、甚至邏輯學類相關條目都要應當移動到俗名,除非没有俗名。誤導其實是一個偽命題?那“大腦的百分之十神話”、“999手機充電都市傳說”也要移動至“大腦只開發了百分之十”、“999手機充電服務”,它們本來就是都市傳說、神話,何必在標題裡寫明,搞原創研究呢?Google搜尋結果也表明後者的名稱更常用--風紀股長留言2021年5月17日 (一) 07:49 (UTC)[回复]

常用名稱並不是壓到一切,而是這是一個大原則,命名常規也寫得很清楚,還有其他輔助的慣例。醫學類條目怎樣處理,我不清楚,他們可能有自己的命名方式,我認為用完全不相關的領域來進行類比沒什麼意義。再者,葡萄糖-6-磷酸脫氫酶缺乏症這類是正式名稱,而這項討論追求的卻是正確名稱,那就明顯沒有關係了,加上兩者常用度的差距之大也完全無法比較,也就是說葡萄糖-6-磷酸脫氫酶缺乏症既是常用名稱,也可以兼顧更多命名慣例,在這一點上「維吾爾族種族滅絕指控」是遠遠不及的。另外,您說的都市傳說類我也不知道為什麼要加上,因為像如月車站下水道的鱷魚等等也沒有加,都市傳說分類下條目也大多沒有特意去加這樣的後綴,所以我認為如果後者更常用的話,那的確移至後者更佳。--AT 2021年5月17日 (一) 11:09 (UTC)[回复]
都市傳說的一般有兩種命名法(不是指在維基,而是指社會約定俗成的),一種是依據傳說中具代表性的事物,大多數(包括你舉的兩例,其他例子如暗網抗拒他的手等)是這類,另一種是直接描述傳說的詳細內容(因為實際上內容很少),除了上面兩例,還有三峽大壩變形爭議也算在內。後者在被提及時,通常是用具原創性、聳動性的標題來描述,所以很少有正真意義上的“常用名稱”,就算有也多違反“易於識別”的命名規範,所以它們不得不由編者自己命名,不適用於“常用名稱”。
至於化學、醫學、邏輯學類相關條目則是同時受到“易於識別”、“防止歧義”、“使用全稱”的規範影響,“常用名稱”己經被拋到很後面去了。只有極少數像這樣的特例,而水不只是因為名稱常用,還是因為水牽涉到的主題龐大,不僅於化學,“常用名稱”依然是很次要的原因。
“易於識別”和“防止歧義”是現標題的主要問題,而“所謂誤導其實是一個偽命題”就直接把這兩個方針推翻了,所以“常用名稱”會壓倒一切,前面所述的這些頁面都該移動了。
另外注意到"維吾爾族種族滅絕" -"指控")約6,000個結果(註:加上“-"wikipedia"”結果會暴增至100,000,按理說不應該)、"維吾爾族種族滅絕" "指控")約35,000個結果(加上“-"wikipedia"”結果不會有太大變化)說明“維吾爾族種族滅絕”更常被視為指控來陳述(但這不意味著“維吾爾族種族滅絕”等於“維吾爾族種族滅絕指控”),也就是說“維吾爾族種族滅絕指控”只是不常被當作一整個詞組被直接使用,並非標新立意、原創研究。“維吾爾族種族滅絕指控”的搜尋結果少,是因為在口語中直接連用“維吾爾族種族滅絕”和“指控”不必要,而且新聞媒體還需要更詳細的陳述(指控方和被指控方等),這就導致兩個詞/詞組被隔開、改變順序,比如:
首句提及指控,並指出指控方(西方國家)與指控對象(北京當局),後兩句詳細描述指控內容(維吾爾族種族滅絕和再教育營)。在頁面標題中應該抓住重點(易於識別),更詳細的陳述寫在首段,所以省去附帶訊息後連用成“維吾爾族種族滅絕指控”(一個“指控”,指控的內容是“維吾爾族種族滅絕”),但不能連“指控”都一同省去,因為意思可能會整個改變(防止歧義,這時後我認為應以多數意見為重,因為語言作為溝通工具,語意該是看多數人的解讀,如果多數人都覺得省去“指控”意思會改變,那就是有歧義了)
當然,如果你要說把“維吾爾族種族滅絕”和“指控”連成一個詞組就叫作“標新立意、原創研究”的話,那我也只好放棄說服你了,我們對方針的理解有偏差,無法解決的那種偏差--風紀股長留言2021年5月17日 (一) 17:42 (UTC)[回复]
等等,簡體的結果怎麼一下子又多出這麼多,“ "维吾尔族种族灭绝" -"指控" ”又變成100,000條以上了?我發誓我剛剛看時只有不到6000條啊(但基本上都到第十頁就没了,我電腦有問題?)--風紀股長留言2021年5月17日 (一) 18:00 (UTC)[回复]
結果又變了⋯⋯好吧,干脆無視我前面給出的Google搜尋連結吧,我整個人都被搞糊塗了。反正無論搜尋結果筆數如何,我想表達的意思都不會有太大變化:重點在於歧意性和易於識別。順帶提一下,上面四個Google搜尋連結到第八、九頁就會顯示後續的結果重複,此時四個連結統計出來的筆數都會減少至數十筆,如果這不是我電腦的問題,那基本上没什麼可比性了,除非你要算上重複筆數或者是你連三筆十筆都要較真--風紀股長留言2021年5月17日 (一) 19:05 (UTC)[回复]
所以我的提議是使用最常用的新疆種族滅絕,我覺得這已經是最為平衡的名稱,常用又沒有違反原創研究的疑慮。--AT 2021年5月18日 (二) 12:37 (UTC)[回复]
註:此留言已被原作者(User:風紀股長)移除。2021年5月20日 (四) 15:39 (UTC)[回复]
我將這話原原本本歸還給您,謝謝。--AT 2021年5月18日 (二) 15:48 (UTC)[回复]

請求管理員@Manchiu立刻進行移動並結束討論,目前多數意見支持移動至维吾尔族种族灭绝指控,反對意見僅有詭辯不具參考價值。對有更多意見者煩請開新的(回退移動的)討論--風紀股長留言2021年5月18日 (二) 15:24 (UTC)[回复]

移動至新疆種族滅絕沒有問題啊,如果是XXX指控的話,那很明顯地目前暫時沒有任何共識,強行移動是完全不可行的做法。--AT 2021年5月18日 (二) 15:51 (UTC)[回复]
註:此留言已被原作者(User:風紀股長)移除。2021年5月19日 (三) 14:08 (UTC)[回复]
您可以就此徵詢其他參與討論者的意見,如得出移動至新疆種族滅絕的共識的話,我也很願意處理,畢竟玆事體大,始終我們之間短暫的討論也無法代表些什麼。謝謝。--AT 2021年5月18日 (二) 16:02 (UTC)[回复]
註:此留言已被原作者(User:風紀股長)移除。2021年5月19日 (三) 14:08 (UTC)[回复]
不用急,或許有人認為原名或是其他名稱更好,再等等吧。況且,可能還要公示啊。--AT 2021年5月18日 (二) 16:30 (UTC)[回复]
@Manchiu附议。理由:
  1. #目前达成的共识均支持移动。
  2. Wikipedia:共识#什么是共识:“共识不强求一致同意。……假如无法实现这点,共识应采纳多数人的意见,……”(明确表态支持者 14 人,反对者 6 人)(这是以前在Talk:维吾尔族种族灭绝的统计,算上这边的也不会有明显区别。)
有什么理由不移动吗?--铁塔留言2021年5月19日 (三) 07:51 (UTC)[回复]
其一,您所謂的「目前達成的共識」,只是您自行歸納,並不完全反映實際情況,而且您一開首也說了「由於在條目討論頁進行了長時間的討論未得出共識,為使共識儘快達成,本人在此啟動第二次討論。」其二,您從共識引用的一句還緊接:「並和重要少數的意見作出適當妥協。重大修改更應獲得絕大多數的同意。 」而且,下面還有WP:共識不是點票呢。因此,不存在任何應該移動的理由。謝謝。--AT 2021年5月19日 (三) 12:29 (UTC)[回复]
其一,我之所以说是“目前达成的共识”,是因为没有人反对。“由于在条目讨论页进行了长时间的讨论未得出共识,为使共识尽快达成,本人在此启动第二次讨论。”这句话不是我说的。我的立场是,已经有足够多的共识了,但反对方就是不同意改名。其二,我早就说过,妥协没有问题,只要能消除“文不对题”和“不中立”两个问题,我都可以接受。应该移动的理由都在“目前达成的共识”中列着呢,反对移动的理由在哪儿?您说来说去就是一个“常用”原则。但是,“常用”原则更适合在同一事物的不同名称之间做选择,而不是用来命名不同的事物。不是吗?--铁塔留言2021年5月19日 (三) 14:11 (UTC)[回复]
對此我在上方我已作出回應,請參詳。--AT 2021年5月19日 (三) 15:01 (UTC)[回复]
支持ma3r阁下的观点。--痛心疾首 2021年5月19日 (三) 14:32 (UTC)[回复]

@Ma3r現在維吾爾族種族滅絶的頁面資訊顯示没有移動保護,但不知為何無法移動(似乎無法覆蓋重定向),你可以嘗試看看。如果還是需要管理員的協助,因為Manchiu似乎主要是處理頁面保護和封禁的,得再看看有没有專門處理移動的管理員--風紀股長留言2021年5月19日 (三) 14:08 (UTC)[回复]

(*)提醒英維的討論意見(特別是User:Thucydides411的發言)對當前的討論很有參考價值,建議看看。--風紀股長留言2021年5月18日 (二) 11:12 (UTC)[回复]

(*)提醒:多數名稱(包括但不限於“維吾爾族種族滅絶”、“維吾爾族種族滅絶指控”、“新疆種族滅絕”)在google完整字詞搜尋實質上都僅有數十條結果(盡管顯示為數千乃至數十萬條,但均在第十頁之前顯示“我們省略了一些與已顯示的XX條結果極爲相似的條目”)。--風紀股長留言2021年5月19日 (三) 14:08 (UTC)[回复]

那就不要省略,或是搜尋新聞和學術之類的,btw我發現「新疆種族滅絶指控」這個名稱應該可以符合各位的要求,不知諸位意下如何?--AT 2021年5月19日 (三) 15:04 (UTC)[回复]
对AT阁下提议的赞同与否
( ✓ )同意--铁塔留言2021年5月19日 (三) 16:20 (UTC)[回复]
(+)支持--沙盒梦想留言2021年5月20日 (四) 09:06 (UTC)[回复]
(+)傾向支持:謝謝你終於理解了,雖然我對這個名稱有點遲疑(所以才會過了這麼久才投票)。如果共識達成了就由你來進行移動吧!要不要ping一下先前的參與者--風紀股長留言2021年5月20日 (四) 15:39 (UTC)[回复]
另外說明一下,我發這個提醒的目的是想表明,這一指控在媒體中似乎没有一個(或一系列)約定俗成的名稱,多數在提及時都是用一段話,更詳細的去描述。比如我上面給出的來源,整個文章裏只有一處提及“維吾爾族種族滅絶”的完整字詞,所以硬要找出一個“常用名稱”是不合理的。(這裡我不打算作進一步回覆了,所以也別回覆我)--風紀股長留言2021年5月20日 (四) 15:39 (UTC)[回复]
(+)支持,还有人反对吗。。。--MINQI留言2021年5月20日 (四) 16:25 (UTC)[回复]
  • 條目本來就可以加入不認同的觀點,在中文維基特別為某某條目自行加上「指控」屬多此一舉,維基是建基於外部的來源及文獻,只要將不同的觀點都依據來源闡述即可,中文維基的用戶無需要去為歷史做判官。--Uranus1781留言2021年5月21日 (五) 13:38 (UTC)[回复]
    特别为某某条目自行加上“指控”确实多此一举,但是,整篇内容讲的都是“指控”,而标题却叫“种族灭绝”,这……--铁塔留言2021年5月21日 (五) 22:35 (UTC)[回复]
这不也就实施者自己不承认吗?如果以多数国家为准的话,就得叫“种族灭绝谣言”了。照您的说法,只要凶手不承认,就不能定罪了?--铁塔留言2021年5月28日 (五) 14:15 (UTC)[回复]
我选择支持。--痛心疾首 2021年5月21日 (五) 14:41 (UTC)[回复]
(+)支持:不過應該將異體字「絶」改成「絕」。--【和平至上】💬 2021年5月21日 (五) 19:16 (UTC)[回复]
哟,简体用户表示,没区别。那你们繁体用户定吧。--铁塔留言2021年5月22日 (六) 00:43 (UTC)[回复]
建議慎重處理。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5月22日 (六) 02:34 (UTC)[回复]
  • 從用戶AT提出改成「新疆種族滅絶指控」的建議後到現在已經過七日,這段期間沒有看到關於反對的留言,如果沒問題的話要關閉討論或是進行7日公示後請求移動?--Poontele留言2021年5月27日 (四) 11:07 (UTC)[回复]
  • 英维直接以“政治、亲共”为由禁了“环球”等媒体,算不算政治化?什么叫开这样的先例?“把假的当做真的”是对的还是“唯西方是真”是对的?--MINQI留言2021年5月28日 (五) 07:37 (UTC)[回复]
英文版不也是大篇幅讨论这个问题吗?既然有中立性要求,怎么才能做到不政治化?六四清场有人否认吗?中共只说清场时无人死亡,而且这一点西方也是承认的。--铁塔留言2021年5月28日 (五) 14:23 (UTC)[回复]
@Uranus1781「只有中文版才會這樣政治化」,那麼你可以告訴我en:Allegations of biological warfare in the Korean War為甚麼不是Biological warfare in the Korean War嗎?還「只有中文版才會這樣政治化」呢,還不是因為英文維基是由西方人主導,所以才「沒有爭論」?--【和平至上】💬 2021年5月31日 (一) 17:59 (UTC)[回复]
  • (-)反对 :“新疆种族灭绝指控”与“维吾尔族种族灭绝指控”相比,换汤不换药。1. 该条目最初就是在2020年12月18日翻译自英维,当时即已在导言中阐明——一些组织团体及个人将涉疆活动、政策“称”之为“种族灭绝”,现在的条目也保留了这样的叙述方式。该条目谈论的就是这种“称呼”、“认定”或“承认”及其衍生内容。2.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该条目在中文以外十几种语言版本中皆命名为与“Uyghur genocide”相近含义的词组,无一添加“指控”之类的后缀。3.本议案所列“目前达成的共识”、双方观点皆为自行总结。另外,该条目内容也可进一步完善。4.不少编者似乎分不清“Massacre”、“Holocaust”和“Genocide”,“Genocide”作为20世纪40年代出现的新名词,其内涵本身已经包含了“对一系列行为的‘认定’、‘定性’、‘承认’或者说‘指控’”,所以才会出现诸国政府、议会“對亞美尼亞種族滅絕的承認”。故给条目名称加上“指控”后缀纯属多余累赘。--Jhstriver留言2021年5月28日 (五) 08:20 (UTC)[回复]
  • Massacre: 可直譯為屠殺,使用這一詞時不一定指有針對性的屠殺,恐怖襲擊、隨機殺人和濫殺也可算作Massacre,比如情人節大屠殺(Saint Valentine's Day massacre),雖然很少這樣用。源於法語,最初指屠宰(牲畜)。[2][3][4]
  • Holocaust: 直譯為大屠殺,最早是1895紐約時報用形容哈米德大屠殺的詞,取自希臘文ὁλόκαυστος(拉丁化:Holókauston),現在學界專指納粹大屠殺[5]
  • Genocide: 直譯為種族滅絕,由律師拉斐尔·莱姆金創制,由希臘文γένος(拉丁化:génos)和詞根-cide結合而來,前者可指種族(另有家族,宗族等意),後者取自拉丁文caedo或caedere(被動形),指被殺害(另有被砍,被毆打等意)。[6][7]--越過長城,我們可以到達世界的每一個角落 2021年5月28日 (五) 08:46 (UTC)[回复]
如果Genocide真的是你說的含意,英維上沒必要和我們作一樣的討論。再說這裡是中文維基,你用Genocide來反駁有何意義?其他語言用的名稱又與我們何干?又不是外文名。承認或否認亞美尼亞種族滅絕英语Armenian_genocide_denial不是事實非事實的問題,而是有關行為該算作合法軍事行動還是種族滅絕的問題。就算是事實非事實的問題,亞美尼亞種族滅絕也有足夠證據可以確定為事實,而維吾爾族種族滅絕目前還只有指控--越過長城,我們可以到達世界的每一個角落 2021年5月28日 (五) 08:53 (UTC)[回复]
1、您的意思是“条目的内容并不是种族灭绝,但是标题应该叫‘种族灭绝’”?2、按照您的意思,“genocide”本身即已包括“指控”的含义,那为什么还要加个表示“指控”的词?3、您可以认为是我总结的。既然没有人反对,为什么不是共识?或者说“我不反对任何一点‘共识’,但是我否认它们是共识”?4、“genocide”包括“指控”的含义,“种族灭绝”就得包括“指控”的含义?我的英语不太好,您的汉语也不太好?--铁塔留言2021年5月28日 (五) 15:34 (UTC)[回复]
第一,根據劍橋辭典,Genocide的定義為「the murder of a whole group of people, especially a whole nation, race, or religious group」,不知道哪一部辭典有收錄「本身已經包含了對一系列行為的『認定』、『定性』、『承認』或者說『指控』」的定義呢?第二,你提到「該條目在中文以外十幾種語言版本中皆命名為與「Uyghur genocide」相近含義的詞組,無一添加「指控」之類的後綴」但經我閱讀我能看懂的英文和日文維基(粵文維基由於是翻譯自中文維基,所以不納入討論)之後,發現事實是這兩個維基的行文都是將種族滅絕當是事實寫而不是當作指控寫(首句:維吾爾族種族滅絕是一連串……進行中的人權侵害活動),這更證明了使用「維吾爾族種族滅絕」就是在暗示或明示這是事實,而不是你所說的甚麼「Genocide」這個詞是指控的意思。--【和平至上】💬 2021年5月31日 (一) 18:19 (UTC)[回复]
要引用字典的話建議給出個連結,而且我上面己經給出詞彙創制者的解釋(雖然創制者的解釋不一定權威,不過在詞彙創制以來含意變化不大的時,還是很有參考價值)。還有就是,Genocide是什麼含意其实也没有這麼重要,因為英文歸英文,中文歸中文。話說這個討論還是有點冷清啊~這樣下去不知何時才能完成移動。没什麼異議倒好,就怕有異議的隔七天才冒個頭,先前就剛好卡在七天無異議。--越過長城,我們可以到達世界的每一個角落 2021年5月31日 (一) 18:51 (UTC)[回复]
Genocide是甚麼含意其實也沒有這麼重要,但我看見有人的理解偏差這麼大所以才反駁;另外我覺得上面的反對論點已經被一一反駁(值得一提的是反對移動的一方從未給出「種族滅絕包含指控的意思」的證據或理據),而這個討論再過兩、三天便滿一個月,如果這位Jhstriver不為他的論據作出進一步解釋,所以若然届時沒有新的反對意見,應該就可以公示。--【和平至上】💬 2021年6月1日 (二) 16:30 (UTC)[回复]
  • 中文里“种族灭绝”是新词,讨论作为来源的“genocide”当然有必要。1.“屠杀”不一定构成“种族灭绝”,“种族灭绝”的内涵也不是只有“杀戮”和“屠杀”,《防止及惩治灭绝种族罪公约》(150国签署)有提出何谓种族灭绝,并给出一系列行为以做鉴定。有编者以未发生大规模杀戮来说明“维吾尔种族灭绝”的认定不合理,进而推出条目名称不合理,这样的论证存在不妥。2.“种族灭绝”作为一个在国际公约和国际法中给出定义的概念,其正式的认定通常由国际刑事法院、各国政府及议会等来完成,叙述中也多使用recognize、acknowledge、认定、定性和承认。“种族灭绝”是事实判断和价值判断的混合,背后的相关行为才涉及到事实问题。不是某种行为天然地就是“种族灭绝”,而是某某行为被认为是“种族灭绝”。故当我们讨论“XXX种族灭绝”这样的主题时,肯定会涉及到国际刑事法院、组织、各国政府及议会等的所谓“认定”或“指控”。所有的“xx种族灭绝”条目名称后面都可以加上“指控”,特意添加这样的后缀完全是多余。纵观中维和英维,也没有给“XX genocide”名称后面添加“指控”的案例。如上面一位编者所说,将原本的名称与“指控”组合在一起,已然涉嫌“为了解决分列的观点而刻意杜撰新名词”。而且“指控”这个词只是对“认定行为”其中一种表述方式。A国说自己某种行为、事件是种族灭绝,叫“承认”;A国说B国的某一事件、行为是“种族灭绝”,可以称为“认定”、“定性”也可以称为“指控”。将特定的某一种称谓添加进条目名称非常不妥。3.有编者认为条目内容与名称不匹配,这之前很多编者已经提过了,完全可以靠扩充完善内容来解决,无须改名。4. 维基百科是一部百科全书,条目名称定义的是“主题”,“维吾尔族种族灭绝”这一主题完全涵盖了关于“指控”的讨论。综合各方的观点,可以发现有认为相关行为就是“种族灭绝”并作出认定的,也有认为相关认定只是无端指控的,这些应该于条目内容当中撰写。若加上后缀,反而限缩了主题。另外,该条目里的“指控”章节命名存在不妥,出生率下降和节育应是事实,而不是指控。5.英维Uyghur genocide首句是对概念的解释与定义,并没有断言“发生维吾尔种族灭绝”(不过算是断言了存在“人权侵害行为”)。中维版本也没有类似叙述方式。“维吾尔族种族灭绝”/“Uyghur genocide”只是某一特定主题或概念,而不是命题,不存在真假,并没有断言某一事实。--Jhstriver留言2021年6月2日 (三) 05:47 (UTC)[回复]
  • 讨论作为来源的“genocide”当然有必要,不代表阁下的误读也要大家认同。1.《防止及惩治灭绝种族罪公约》(150国签署)有提出何谓种族灭绝,并给出一系列行为以做鉴定。请拿出“维吾尔种族灭绝”确凿的物证,有些编者(貌似就是我)不是以未发生大规模杀戮来说明“维吾尔种族灭绝”的认定不合理而是以缺乏确凿物证乃至根本缺乏物证来说明“维吾尔种族灭绝”的认定不合理,请不要混淆否则有竖稻草人之嫌疑;2.“种族灭绝”是事实判断和价值判断的混合,不代表“种族灭绝”可以完全是主观上的认为,而阁下的行为是在将其完全主观化。这直接导致阁下违背维基百科的支柱之一的“中立原则”,涉嫌“为了解决分列的观点而刻意杜撰新名词”与违背“中立原则”孰轻孰重,我想阁下应该清楚。的确所有的“xx种族灭绝”条目名称后面都可以加上“指控”,但请注意目前为何很多条目并未添加?是因为公认与事实并存,这些条目同时具备了事实判断和价值判断两点。并且并不是没有来源使用“维吾尔族种族灭绝指控”等带“指控”词汇,那么“为了解决分列的观点而刻意杜撰新名词”无从谈起。而且阁下如果只关注于一条方针或指引而忽略其他那么涉嫌WP:GAME;3.关于“靠扩充完善内容来解决,无须改名”,不好意思,“维吾尔种族灭绝”自身关注度可以说是几乎为零,关注点几乎全部都是指控与对应的驳斥,如果阁下坚持不改名,本人将不得不因关注度原因而提删;4.出生率下降和节育应是事实,不代表是存在种族灭绝,其他民族尤其是汉族的出生率下降和节育更加严重,请问中国是不是对汉族进行了种族灭绝?对阁下“‘维吾尔族种族灭绝’这一主题完全涵盖了关于“指控”的讨论”不敢苟同,如果按阁下所言那么所有条目中均不会出现“指控”,而以目前来看事实并非如此;5.英维并未使用“指控”是英维的问题,因为英维首句断言了存在“人权侵害行为”,而后写到“这些政策被批评者描述为对新疆的强迫同化,以及种族灭绝或文化灭绝。”“描述为”这是明显的“指控”用语。而且请阁下注意英维将“Uyghur genocide”列为“Ethno-religious genocides in contemporary era”(“当代民族宗教种族灭绝”)而并非“Related topics”(“相关话题”),这就已经是在断言发生了“种族灭绝”,而且英维部分人士提出异议但由于英维的系统性偏见而被撤销或不屑一顾甚至于置若罔闻(我想阁下应该看了英维相关页面的讨论吧?)。--MINQI留言2021年6月2日 (三) 19:20 (UTC)[回复]
觀乎Jhstriver閣下所有觀點,由於「為了解決分列的觀點而刻意杜撰新名詞」這一論據早已被反駁,另外「指控」一次實際上已經涵蓋了「認定」、「定性」等指稱,也當然包括了條目內的所有內容(指控,及反駁等),可見閣下其實是沒有任何合理理由反對更名至「新疆種族滅絕指控」這個更加準確的名稱,你的其他論據都是在試圖證明「加或不加也可以」,而實情是將觀點當作事實描述已經是明顯違反NPOV的行為,NPOV的覆蓋範圍理應包括標題,否則以後大家都可以在標題裏寫上各種不中立的表述。--【和平至上】💬 2021年6月2日 (三) 19:54 (UTC)[回复]
我就問一句,中國異見人士與被嫖娼指控的關係可以改成中國異見人士嫖娼嗎?--【和平至上】💬 2021年6月2日 (三) 19:55 (UTC)[回复]
附带说一句,Wikipedia:中立的观点#条目命名中已经强调:“百科式的条目标题应能表现出最高程度的中立性。”--铁塔留言2021年6月2日 (三) 22:59 (UTC)[回复]
1、就是说,您承认“未发生大规模杀戮”,对吧?那您所谓的其它“种族灭绝”行为,文中可有体现?2、国际刑事法院可曾认定?确实有一些政府、议会认定了,但是有更多的政府持反对意见。成吉思汗各种灭族都不能称之为“种族灭绝”么?还需要国际刑事法院,或者美国的“认证”么?“上面一位编者”已经认可了“新疆种族灭绝”这一标题。种族灭绝的条目叫“种族灭绝”当然没有问题,但是并非种族灭绝的条目为什么要叫“种族灭绝”?3、您也承认“条目内容与名称不匹配”,对吗?如果有那么多料可以把“种族灭绝”做成既定事实,美国早就抛出来了,还要等着您去“扩充完善”?即使说以后条目真的变成“种族灭绝”,难道不应该到时再把名称改回来?4、条目的主题难道不是“指控”?指控的内容才是“种族灭绝”。出生率下降和节育确实是事实,但这就叫“种族灭绝”?如果这样的话,那岂不是可以说“汉族正在对自己实施种族灭绝”?5、这个逻辑是什么?因为内容不是“种族灭绝”,所以标题应该叫“种族灭绝”?--铁塔留言2021年6月2日 (三) 22:36 (UTC)[回复]
(+)支持-WiokTALK2300+ 2021年5月28日 (五) 10:54 (UTC)[回复]
(!)意見:我倒主張將這個條目合併到新疆人權,這只是一系列人權問題及衍生事件的一部分,看不出有要為指控單列條目的必要。--Newbamboo留言2021年6月4日 (五) 01:26 (UTC)[回复]
( ✓ )同意 “新疆種族滅絶指控” -- I'm Lewix.|有话好说| 2021年6月4日 (五) 03:20 (UTC)[回复]
(+)支持改名。--DavidHuai1999Talk 2021年6月4日 (五) 05:10 (UTC)[回复]
  • @風紀股長“尼比魯碰撞”已经被改了,改成了“尼比鲁碰撞末世论”。所以才会有其这笔编辑。之后Jhstriver阁下认为条目名称自身有问题(AGF下的个人猜测)所以进行了移动,参见以下两笔编辑:[1]、[2]。(~)補充:本人移动了阁下的排版,阁下是回复葉又嘉阁下而非本人吧?如有误还请阁下再修改回来,谢谢。--MINQI留言2021年6月9日 (三) 06:53 (UTC)[回复]
再接着往下看一条不就能看出来关系了?--铁塔留言2021年6月9日 (三) 17:10 (UTC)[回复]
您的逻辑是不是这样的?目前的标题确实与内容不符,但不符是因为条目被保护没法改,被保护是因为有争议,有争议是因为文不对题,是这样吗?讨论标题当然是基于当前的内容,难道还能基于将来的内容?--铁塔留言2021年6月9日 (三) 17:08 (UTC)[回复]
@葉又嘉所以你認為中國異見人士與被嫖娼指控的關係可以改成中國異見人士嫖娼對嗎?請你不要回避這個問題。另外,閣下的邏輯根本說不通,永動機鍊金術這些詞語本來就是指一些不存在的事物;跟虛構角色或虛構世界的條目是同一類,但我可不覺得「種族滅絕」這個詞語是用來指虛構事件。--【和平至上】💬 2021年6月11日 (五) 03:44 (UTC)[回复]
(▲)同上--悔晚齋臆語2021年6月11日 (五) 11:09 (UTC)[回复]
@AT可否開始公示準備移動--越過長城,我們可以到達世界的每一個角落 2021年6月18日 (五) 15:07 (UTC)[回复]
  • @Jonathan5566阁下于今天发言,但不代表阁下的观点于上方未讨论。“當前名稱更適合涵蓋當前條目的內容”之前就有他人提出并已被反驳,甚至就在阁下留言上方亦有类似探讨:“(-)反对改名--葉又嘉留言) 2021年6月7日 (一) 03:01 (UTC)”及其之后大家回复。我想如果阁下没有看完整之前的讨论,直接回复反对是否不当?这种假设无异于在ABF阁下纯粹就是为了反对、扰乱讨论,这已经属于破坏范畴。而第二种假设:阁下看了依旧回复并无新的见解、理由仅仅重复了遍“當前名稱更適合涵蓋當前條目的內容”,这是否是“漠視其他編者對其操作的解釋、拒絕接受調解”?并且是种反复?这属于“固执己见”。如果阁下有不同解释还请明说,本人也愿意对自己的想当然道歉。--MINQI留言2021年6月20日 (日) 10:00 (UTC)[回复]
    所以一定要提出新見解才能表態?對於閣下認為我有破懷行為,我(=)無可奉告請左轉WP:VIP謝謝
    另外,建議閣下重讀一次我的留言,閣下的理解似乎有誤--木瓜不是食物#留言 2021年6月20日 (日) 10:27 (UTC)[回复]
当前条目的内容是不是在讲指控与反指控?所以,一个不是“种族灭绝”的条目,标题应该叫“种族灭绝”?--铁塔留言2021年6月21日 (一) 05:50 (UTC)[回复]
我並沒有說認同當前條目名,注意這裡的標題是「對AT閣下提議的贊同與否」--木瓜不是食物#留言 2021年6月21日 (一) 10:08 (UTC)[回复]
  • 個人(+)支持并高度赞赏條目名變更為「新疆種族滅絶指控」这一重要决定。我们希望條目名能够符合維基百科的各項方針,而這一條目名做到了。我個人也要讚揚互助客棧及时就重大问题协调立场,抓住历史机遇,在五大支柱原则基础上將條目名變更為「新疆種族滅絶指控」。本人愿同互助客棧的各位一道努力,巩固友好互信,深化互利合作,推动战略伙伴关系取得更大发展。面对新机遇新挑战,個人熱切的支持「新疆種族滅絶指控」這一條目名。期望未來能继续加强战略沟通,深化务实合作,深入落实共识,推动全面战略伙伴关系不断迈上新台阶。變更為「新疆種族滅絶指控」,是各界的普遍期待,符合維基百科的根本和长远利益。維基百科始终是世界和平的建设者、全球发展的贡献者、国际秩序的维护者。合法合规,利国利民,不容他人置喙。個人認同條目名變更為「新疆種族滅絶指控」將发挥积极作用。條目名變更為「新疆種族滅絶指控」的行为可谓「周公吐哺,天下归心」。對象就像塞万提斯小说《唐吉诃德》中的唐吉诃德,是一种坚持信念丶憎恨压迫丶崇尚自由的英雄。互助客棧创造人类发展史奇迹,为世界人权事业发展作出巨大贡献,获各界赞许。互助客棧始终是世界和平的建设者、全球发展的贡献者、国际秩序的维护者。立足新时代,放眼新未来,各位将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承担起维护多边主义、捍卫国际秩序的共同责任,推进全面战略协作不断取得新成果。條目名變更為「新疆種族滅絶指控」,果真「夫其壮节惟一,至宝无双。」!這只是一种「通商宽衣」的行为:「暖风熏得帝君醉,通商宽衣慰敌酋!」我们坚持在各種事务中发挥积极作用,为推动維基治理体系改革贡献「維基智慧」,为斡旋解决各界热点问题贡献「維基力量」,为世界经济发展注入「維基信心」。--木瓜不是食物#留言 2021年6月21日 (一) 10:40 (UTC)[回复]
我个人(+)支持此改动,并认为可以平衡双方观点(虽然指控方的观点显然站不住脚且出于基于意识形态的政治考量而非客观真实的证据)。——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21年6月21日 (一) 11:03 (UTC)[回复]
(-)反对:加指控就是想避重就轻,漂白种族灭绝罪行的事实。19个语言的条目都是Genocide,一个allegations的都没有, 就少数中文维基编者想搞特殊,有本事上报维基百科基金会,统一要求维基百科各语言版本全部改名,或者说服多数语言版本改名,没有理由可以接受中文维基少数编者的意志可以强加于其他所有人。--Aronlee90留言2021年6月27日 (日) 08:47 (UTC)[回复]
羅素的茶壺WP:TRUEWP:ENWPSAID--越過長城,我們可以到達世界的每一個角落 2021年6月27日 (日) 08:52 (UTC)[回复]
您所谓的“种族灭绝罪行的事实”,这是您的个人观点吧?条目中完全看不出来,既没有把这个称为“事实”,也没有指出有哪些“种族灭绝事实”。而且,您不能说,如果别人都错,我们就得跟着错吧?再有,中文维基明明是大多数人支持改名。--铁塔留言2021年6月28日 (一) 07:07 (UTC)[回复]
  • 共9.5票支特,我的算半票(因為我還是更支持“維吾爾族種滅絕指控”,但AT的建議也還能接受),其中3.5票(我、Jonathan5566、Lewix和Ma3r)未公開居住地,2票(和平至上與Wiok)聲明自已是香港人。反對意見幾乎全是詭辯,如果因為他們還沒有發表意見而不公示移動的話,那如果他們刻意保持沉默豈不是永遠都不能移動,難道他們的意見(而且是詭辯)還能壓過整個社群?共識不是點票,但也不是可以一票否決的--越過長城,我們可以到達世界的每一個角落 2021年6月27日 (日) 08:17 (UTC)[回复]
哦?这居然是您的首要理由?维基首先是看理由的,跟有理的人在哪儿无关。--铁塔留言2021年6月28日 (一) 06:39 (UTC)[回复]
(-)反对:我不認同樓上「反對意見幾乎全是詭辯」的說法。日語版的ウイグル人大量虐殺、英語版的Uyghur genocide、韓語版的위구르족 집단학살、西班牙語、法語等維基百科頁面標題都沒有加上『指控』一詞。現在的「維吾爾族種族滅絕」標題就是單純對於一事件的描述,而此事發生與否在文內也有中國與西方國家的兩方說法,若在標題加上『指控』一詞的話則變相偏向中國政府之說法,失去中立性,因此支持維持現在的原標題「維吾爾族種族滅絕」,反對更名。 如果真要改,也是改為「維吾爾族種族滅絕爭議」。--アレックス留言2021年6月27日 (日) 20:54 (UTC)[回复]
(:)回應:中文维基有必要听从外文维基的“指导”?阁下不认同「反對意見幾乎全是詭辯」的說法,那么请对正方的理由一一回应而非拿其他语言维基名称搪塞,日语维基对南京大屠杀使用的条目名称为“南京事件”,阁下是不是还想要求中维效仿?阁下所谓“「維吾爾族種族滅絕」標題就是單純對於一事件的描述”、“若在標題加上『指控』一詞的話則變相偏向中國政府之說法,失去中立性”理由早已被反驳,阁下所谓反对只能视为反复漠视其他编者对其操作的解释、拒绝接受调解和没有或拒绝抓住重点。--MINQI留言2021年6月27日 (日) 22:42 (UTC)[回复]
  • 中文:中山裝;日語:人民服;書面挪威語:Sun Yat-sen-drakt(孫逸仙套裝);英文:Mao suit(毛裝,其他語言中類似)
  • 中文:宋体;日語:明朝体;英文:Ming(typefaces)
  • 中文:萬維網/全球資訊網;英文:World Wide Web (全世界網,其他語言中類似)
  • 中文:日本憲兵;英文:Kenpeitai (日語憲兵隊的音譯,其他語言除日韓外,只有拼寫上的些許不同)
  • 中文:畏兀儿;英文:History of the Uyghur people (維吾爾人的歷史,其他語言中類似)
在移動討論中,我們該關注的是當前標題符不符合命名常規,以及新標題是否更好,請問哪一條命名常規要求遵循外文名,你是想把“中文維基百科”變成“翻譯腔百科”嗎?各語言版本的名稱本來就會因為各語言的文化差異而有所不同。至於“指控”一詞偏向中國政府……
也可捲動頁面看看我更上方對同一來源的另一個引用,或者拉到下面直接點進來源看看也可以,這是今年五月八日的新聞--越過長城,我們可以到達世界的每一個角落 2021年6月27日 (日) 23:46 (UTC)[回复]
如果别人都错,我们就得跟着错吗?您所谓的“单纯对于一事件的描述”,这里指的是哪一事件?是“指控”的事件吗?指控和反指控都是事实,这个应该没有争议。但是,为什么讲事实就是“变相偏向中国政府之说法,失去中立性”呢?按说,“指控”是西方所为,命名为“指控与反指控”才应该算是中立吧?改成“争议”,我觉得不如“指控”,但可以妥协。--铁塔留言2021年6月28日 (一) 07:18 (UTC)[回复]

根据相关讨论规则,鉴于支持移动方提出了有说服力的理由,而反对移动方所提出的内容均已经得到支持移动方的有效回应,故应认为共识产生。现 公示7日:将“维吾尔族种族灭绝”移动至“新疆种族灭绝指控”。--悔晚齋臆語2021年6月28日 (一) 01:23 (UTC)[回复]

  • (-)反对:针对支持改名方所指出的“最高程度的中立性”,多位编辑认为新名称亦没有满足,有偏向某一方观点之嫌。支持移动方还指出所谓“文不对题”,殊不知条目内容从最开始就一直在变动,反对方亦提出进一步完善的解决方法。支持移动方所持论点均得到有效回应。该条目最初翻译自英维,名称采用直译,2020年12月18日至2021年4月23日均维持“维吾尔族种族灭绝”名称。另外十几种语言版本的维基百科采用相近含义的名称,无一添加后缀。所以此次改名应被视为对于该条目的重大修改,依据WP:CON,应获得绝大多数的同意。本次议案仍有五位编者表达了不同意见。根本称不上“获得绝大多数的同意”,故应使用最初名称。--Jhstriver留言2021年7月4日 (日) 03:31 (UTC)[回复]
    您所谓的“多位编辑”,实际上是少数编辑,对吗?而且,“指控”是客观存在的,这偏向哪一方了?您也承认现在有“文不对题”的问题,对吧?难道我们现在讨论更名,不是以当前的内容为基础,而是以未来的内容为基础?当然,如果将来您把内容改成了“种族灭绝”,那把标题也改成“种族灭绝”,一点问题都没有。我前面总结的 7 点,哪一点得到有效反驳了?如果大家都错,我们就得跟着错吗?而且,“中文维基百科不是英文维基百科的中文版。”维基的原则首先是要讲道理,您光说“反对”,讲不出道理也不行。另外,“共识不强求一致同意。……假如无法实现这点,共识应采纳多数人的意见”。--铁塔留言2021年7月4日 (日) 16:04 (UTC)[回复]
      • 支持改名方的逻辑不统一,一会儿说“**”和“**指控”是不同概念,一会儿又举出不同语言的维基百科条目名称不同的例子,若“**”和“**指控”可被视为同一概念的替换名称,则中维更应采用“新疆种族灭绝”,参见Google搜索结果,下均有八九十万量級,远超“**指控”。共识不强求一致同意,但也须“和重要少数的意见作出适当妥协”,“重大修改更应获得绝大多数的同意”。若强行无视反对方关于“中立性”、“常用性”的合理疑虑,自行达成所谓“共识”,则甚为不妥。--Jhstriver留言2021年7月5日 (一) 02:09 (UTC)[回复]
        “种族灭绝”和“种族灭绝指控”是不同概念,这没错吧?前面有人举出的“不同语言的维基百科条目名称不同”的例子,不是在反驳您所说的“中文维基的标题应与其它维基一致”的逻辑么?(我替您总结的逻辑,如果不对见谅,并请您自行总结。)这跟前面“‘种族灭绝’和‘种族灭绝指控’是不同概念”的逻辑矛盾吗?您的“若”字用得很好,因为它们确实不能被视为“同一概念的替换名称”。“和重要少数的意见作出适当妥协”,这当然没问题。关键您得提出您的合理意见,任何能消除“文不对题”和“非中立”的标题,我认为都可以接受。比如,前面有人提出用“新疆”替换“维吾尔族”,我觉得挺好;以及用“争议”替换“指控”,我认为也可以接受。在这里,“种族灭绝”是有争议的事情,对吧?而“指控”是公认存在的,也没错吧?用“公认存在事物”的标题,替换掉“有争议事物”的标题,这样不是使标题更中立了么?“常用性”原则只适用于在同一概念的不同名称间作选择,对吗?就好比,我不能以“‘新疆’比‘新疆种族灭绝’更常用”为由,主张“条目名称应为‘新疆’”,对吗?不知道有没有消除您的“疑虑”?--铁塔留言2021年7月5日 (一) 03:22 (UTC)[回复]
        • “若‘**’和‘**指控’可被视为同一概念的替换名称”,請問一下,你是怎麼從我列舉的例子中導出這個結論的?我舉的例子充其量只能說明維基百科裡存在且能允許“中外文名稱不一致的情況”,你導出這個結論是因為它們都是同一概念的替換名稱嗎?這也說明不了“‘**’和‘**指控’可被视为同一概念的替换名称”啊!再說了,它們也不全是同一概念,畏兀儿/History of the Uyghur people 就不是同一個概念--越過長城,我們可以到達世界的每一個角落 2021年7月5日 (一) 08:09 (UTC)[回复]
        請問「邏輯不統一」的結論是如何得來的?難道不是反對更名一方邏輯不統一,一方面認為「**」和「**指控」是一樣意思,一方面又說「**指控」是偏向一方觀點?--【和平至上】💬 2021年7月8日 (四) 11:26 (UTC)[回复]

@ATMa3r我發現反對方很喜歡隔幾天出來一個意見(還是跟之前重複的),公示期早已過去,而這位Jhstriver也只是不斷重複已經被反駁的觀點,有拖長討論之虞,所以我建議可以進行移動了。P.S.反對方由始至終都在回避我的問題,可以把中國異見人士與被嫖娼指控的關係改成中國異見人士嫖娼嗎?如果不可以,為甚麼不可以?--【和平至上】💬 2021年7月12日 (一) 12:10 (UTC)[回复]

( ✓ )同意。已经讨论了快三个月了,全保护也有两个月了,但是好像管理员们根本就不着急。--铁塔留言2021年7月13日 (二) 06:22 (UTC)[回复]
(!)意見中國異見人士與被嫖娼指控的關係改成中國異見人士嫖娼”,属于不当类比,“维吾尔族种族灭绝”应理解成“(关于)维吾尔族(的)种族灭绝”,是“形容词+名词”结构;而“中國異見人士嫖娼”却有主谓结构、主动语态之歧义。另外就事论事,无须扯到其他无关条目。支持改名方要求改成“**指控”,却忽略了一个简单事实,不管是中维还是英维,从来没有“种族灭绝”相关条目名称后面添加“指控”的先例。WP:共识不是点票,几位持反对意见的编者已提出有说服力的理由,要求改名方所支持的新名称却没有做到与“重要少数意见作出妥协”。目前看来并没有达成所谓“共识”。--Jhstriver留言2021年7月13日 (二) 09:50 (UTC)[回复]
是嗎?你能解釋一下en:Allegations of biological warfare in the Korean War中的Allegations是甚麼意思嗎?如果你非要將範圍收窄到“种族灭绝”,我也可以說不管是中维还是英维,从来没有“異見人士嫖娼”相关条目名称后面添加“指控”的先例。沒有先例絕對不是合理的理由,否則我們還編輯甚麼?一直保留最初的版本不就好了?如果你的反對原因是沒有先例,那麼甚至可以說是擾亂討論。你怎麼不跑到方針區說裏面提的議題全部「沒有先例」?---【和平至上】💬 2021年7月13日 (二) 12:57 (UTC)[回复]
還有希望你就為甚麼不可以「將中國異見人士與被嫖娼指控的關係改成中國異見人士嫖娼」提供簡單的解釋。因為除了雙重標準之外我想不到任何理由,而我不想認定你持雙重標準,假如有我想不到的理由,請你告訴我吧。--【和平至上】💬 2021年7月13日 (二) 12:59 (UTC)[回复]
没有實質證據就指控一個國家種族滅絕,這種事情應該是歷史上第一次,没有先例的事情自然會有没有先例的名稱,方針也沒有規定要參考先例。上面根本沒人提出什麼有說服力的理由,算什麼重要少數意見?“共識不是點票”,確實,可是多數意見指出了現標題是有歧義或不準確的,方針規定了要準確或防止歧義,而一句話或者一個短語有沒有歧義或不準確,可取決於多數人的看法。--越過長城,我們可以到達世界的每一個角落 2021年7月13日 (二) 17:19 (UTC)[回复]
您的逻辑是“从来没有过的,就应该永远都没有”?我从来没死过,就应该永远都不死?麻烦您把您所谓的“有说服力的理由”列一下,我看看哪一条有说服力,咱们可以列为共识。妥协当然可以,但是您得说出个合理的理由啊,不然往什么方向妥协呢?您说的“所谓共识”,指的是最前面我列的那几条么?哪一点您不同意,随时可以反驳。您不要告诉我“我反驳不了,但我就是不同意”就行。--铁塔留言2021年7月14日 (三) 08:38 (UTC)[回复]

所以是複讀完之後又不發言?我認為Jhstriver的行為已經構成WP:ONEHANDGIVES#1,故意拖長討論而沒有給出任何合理理由。我認為應該直接結案並更名。@風紀股長Ma3r悔晚斋AT--【和平至上】💬 2021年7月17日 (六) 11:20 (UTC)[回复]

我早就觉得该结案了,无奈管理员不结,也不说为什么不结。结案是不是没有期限?--铁塔留言2021年7月17日 (六) 16:51 (UTC)[回复]
@AT--【和平至上】💬 2021年7月24日 (六) 13:50 (UTC)[回复]

條目命名應該標準一致

例如英文條目命名en:Allegations of biological warfare in the Korean War,中文條目就變成朝鮮戰爭細菌戰。純粹因為大陸編輯的堅持不能叫「朝鮮戰爭細菌戰指控」。不管達成什麼共識,同樣的標準應該用在朝鮮戰爭細菌戰命名,不要屁股決定腦袋。--歡顏展卷留言2021年5月14日 (五) 22:25 (UTC)[回复]

我看了一下该条目首段。根据首段内容,个人认为,加上“指控”是合理的。--铁塔留言2021年5月15日 (六) 00:12 (UTC)[回复]
當然(+)支持,不過要是一同更名。--【和平至上】💬 2021年5月15日 (六) 10:39 (UTC)[回复]
話說,看到這個英維的條目名稱的不一致,感覺閣下的最後一句話……--【和平至上】💬 2021年5月15日 (六) 10:46 (UTC)[回复]
對這個議題本身沒有意見,不過WP:ENWPSAID,我們又不是英文維基百科中文版,他們那邊的命名格式如何,我們應該沒有必要照辦?——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1年5月17日 (一) 09:42 (UTC)[回复]
我看了下条目内容,我认为可以一起移动,没有异议。--痛心疾首 2021年5月19日 (三) 07:39 (UTC)[回复]
(?)疑問:这个条目名称有达成过共识吗?“建议改名:‘朝鲜战争细菌战指控’→‘朝鲜战争细菌战’”不写的无共识?还是哪又讨论过了?再说了,这条目一开始就叫“朝鮮戰爭細菌戰”——[2010年2月14日 (日) 20:50‎ Sinai 讨论 贡献‎ 3,114字节 +3,114‎ ←建立内容为“朝鲜战争细菌战,是朝鲜战争的一次作战。 ==背景== 第一次世界大战时,德国首次使用了细菌武器。...”的新页面]。AGF是某位记错了。--MINQI留言2021年5月20日 (四) 16:16 (UTC)[回复]

*::@维基百科最忠诚的反对者还请阁下提供参考资料来源以帮助各位编者判断--沙盒梦想留言2021年6月23日 (三) 10:19 (UTC)[回复]

    • 自己去新疆看看再说吧,不要「我认为」,多去和当地人了解一下当地人一家生几个就知道了,或者问问自己身边的新疆同学,问问他有几个兄弟姐妹。🙄——航站区留言2021年6月12日 (六) 23:16 (UTC)[回复]
      @航站区 很遺憾本人當然只能説“我認爲”,畢竟基於也不能排除如鬼魂、超能力、十四億的人口大國一年只有27萬人(并非23萬,本人失誤)死亡這種超自然事件的存在。此外閣下的言辭也是立於主觀,而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官方數字準確性的論述則是無關的。另外@Ma3r閣下需要的數據及新聞報道在此;123,而關於造假質疑則在此;12。如果閣下認爲其來源的可靠有論也可以,但基於常識,本人依然認爲十四億的人口大國一年只死27萬人是不可能的。是否有必要開個討論版論一下中華人民共和國數據可靠性?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留言2021年6月13日 (日) 09:55 (UTC)[回复]
      另外本人尚未找到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統計局對數據造假的回應,以及2020年中國死亡人口的官方報道,基於合理的懷疑,我是否能認爲其政府有后真相政治傾向的意味 ?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留言2021年6月13日 (日) 10:03 (UTC)[回复]
      我翻了翻您提供的几个网页,1200 这个数字大家都提到了,但 1173 这个数字,似乎只有众新闻的网页有提及:“如果用2020年人口……減去……2019年人口……,即2020年的淨人口增長為1173萬人。”虽然说媒体要靠吸引眼球过日子,但是“众新闻”还是比较严谨的,用了“如果”(以及标题中“被质疑”)这样的字眼。而您直接把 1173 当成是统计局的数据,进而指责“造假”,则让我们看到了您对“此政府”满满的恶意。“众新闻”为什么要用“如果”,因为它知道这两个数据的统计方法不一样,不能往一块比。20 年的数据是由七普得来的,而六普是 10 年的事了,19 年的数据(我猜测应当)是由 10 年的数据逐年推算出来的,已经达到了最大的“累积误差”。正是因为这种“推算”的准确性较差,所以才花费这么高成本去搞人口普查。质疑当然可以,但是要合理。我认为,“此政府把公众儅蠢货的滑稽几率”,远低于公众本身就是蠢货的几率。当然,您可以“开个讨论版论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可靠性”,虽然我认为没什么必要。不过,我觉得“把公众儅蠢货”的政府本身就很蠢,但无奈公众里的蠢货更多。所以,您也可以讨论一下美国政府的指控的可靠性。--铁塔留言2021年6月14日 (一) 06:01 (UTC)[回复]
  • (!)意見:偏题了。要把其他条目改名可另开一栏。——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21年6月21日 (一) 11:05 (UTC)[回复]

参考資料

  1. ^ 中國圖向聯合國成員國施壓 阻止參與新疆問題的討論. 自由亞洲電台. 
  2. ^ Massacre. Merriam-Webster.com. [January 8, 2017]. 
  3. ^ Harper, Douglas. Massacre. Etymonline.com. [January 8, 2017]. (原始内容存档于January 8, 2017). 
  4. ^ Massacre. Oxford Dictionaries.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January 8, 2017]. 
  5. ^ Crowe, David M. The Holocaust: Roots, History, and Aftermath. Boulder, CO: Westview Press. 2008. ISBN 9780813343259. 
  6. ^ Stanton, Gregory H., What is genocide?, Genocide Watch .
  7. ^ Lemkin, Raphael. Axis rule in occupied Europe : laws of occupation, analysis of government, proposals for redress. Clark, NJ: Lawbook Exchange. 2008. ISBN 9781584779018. 

中国共产党党员相关分类

目前Category:中国共产党党员有分类树如下:

高级将领是否一定是党员存疑,但新华社记者不一定是党员,有玛尼娅·吕思作为反例。想问一下是否有关于分类的相关规范?--曾晋哲反对五个一留言·Q2021年5月19日 (三) 10:33 (UTC)[回复]

先不说层级关系,称呼某人为XX家(企业家、作家等等)的前提是此人在特定的行业有一定公认的造诣,这与英文世界不同。英文世界把创业者与企业家统称为enterpreneur,作者与作家统称为writer,直接当做后一种更高层次的意思翻译过来是不对的。--ClayM300(留言讨论🧐) 2021年5月19日 (三) 15:18 (UTC)[回复]
既然有此反例了,那就直接改就可以了。而且新华社人物不见得就是宣传家。军事的不是很懂。——ClayM300(留言讨论🧐) 2021年5月19日 (三) 15:28 (UTC)[回复]
分类:中国共产主义者下包含Category:中国共产党党员Category:中国共产党党员下包含Category:中国共产党领导人的家族,但是共产党员全部都是共产主义者吗?根据中共近年的媒体报道,党员中存在一定比例的佛教徒或民间宗教等其他信仰者,二者不能简单地划上包含与被包含关系,但通常将各个国家共产党员的分类划入各个国家共产主义者之中;另一个中共领导人家族中也包含非党员的情况。如果以严格标准划分,完全不允许例外,维基百科中许多分类都需要重新调整。--Aronlee90留言2021年5月24日 (一) 03:38 (UTC)[回复]
红鲱鱼,共产主义等同于有神论信仰?——Sakamotosan路过围观杯弓蛇影 | 避免做作,免敬 2021年5月24日 (一) 04:05 (UTC)[回复]
“2002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宗教工作的决定》:共产党员不得信仰宗教,要教育党员、干部坚定共产主义信念,防止宗教的侵蚀。对笃信宗教丧失党员条件、利用职权助长宗教狂热的要严肃处理。”--Aronlee90留言2021年5月24日 (一) 05:10 (UTC)[回复]
还是没有说明:信念等同有神论信仰?——Sakamotosan路过围观杯弓蛇影 | 避免做作,免敬 2021年5月25日 (二) 06:12 (UTC)[回复]
我不太理解您在对什么提问?根据中共的相关规定及共产党祖师爷马克思的理论,如《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共产主义是径直从无神论开始的”,共产党员必须信仰共产主义,而共产主义信仰必须是建立在无神论之上的,如果党员有宗教信仰(上过媒体的有孙海英吕丽萍),信仰有神论,是不能算作共产主义者的。--Aronlee90留言2021年5月25日 (二) 08:47 (UTC)[回复]
相关规定如此,但具体一个共产党员并不一定信仰共产主义。另需指出,列宁恰恰指明,“我们”“不禁止基督教徒和信奉上帝的人加入我们的党”(《社会主义和宗教》),一个列宁党吸纳不吸纳信教群众是策略问题,不是原则问题。Fire Ice 2021年5月25日 (二) 14:38 (UTC)[回复]
至少提出来的新华社人物和解放军高级将领这两个分类就不太严谨。-- 2021年5月30日 (日) 02:35 (UTC)[回复]
一个月过去了,没有加入新的讨论,如果没有新的意见,就在保持讨论继续的前提下,去除在“新华社人物”分类的“中共媒体人物”分类,去除在“中国人民解放军高级将领”分类的“中国共产党军事领导人”分类。 公示7日,2021年7月16日 (五) 05:56 (UTC) 結束——ClayM300(留言讨论🧐) 2021年7月9日 (五) 05:56 (UTC)[回复]
并没有讨论出结果,所以应该维持原状。--Aronlee90留言2021年7月9日 (五) 06:24 (UTC)[回复]
参与讨论的绝大多数用户均认为相关分类有问题,并给出充分有力的理据。惟Aronlee90重复已被反驳的观点,有拖延讨论之嫌。--DavidHuai1999Talk 2021年7月13日 (二) 13:32 (UTC)[回复]
有问题所以就需要去除?那我提出的问题怎么办?分类:中国共产主义者下包含Category:中国共产党党员Category:中国共产党党员下包含Category:中国共产党领导人的家族怎么解决?--Aronlee90留言2021年7月14日 (三) 14:46 (UTC)[回复]
阁下提出的问题边界不明确,不过曾晋哲提出的问题边界明确,我并没有提到结束所有讨论,但是问题总是要一点一点解决的。--ClayM300(留言讨论🧐) 2021年7月24日 (六) 08:23 (UTC)[回复]
后者的边界是明确的,我认为可以考虑解除中国共产党领导人的家族与中国共产党领导人之间的联系,保留中国共产党领导人与中国共产党党员的联系。而前者,两个群体存在交集,但某一个共产党员并不一定信仰共产主义,中国社科院的这篇文章做一名真正的共产主义者提到过这一点,或许可以解惑。--ClayM300(留言讨论🧐) 2021年7月24日 (六) 08:40 (UTC)[回复]
请注意你在替换分类标准,最开始是“反例法”,即下属分类的下属分类中包含上一级分类中的例外,该下属分类即应该从上一级分类中剔除。到了后来,又引入了“明确边界法”,即根据自身对分类性质的定义来决定从属关系。前者讨论外延,后者讨论内涵,有偷换概念之嫌,且该分类法是否有维基百科方针的支持?况且,中国共产党党员也不能算作“边界明确”的概念,首先中共党籍并非公开信息(近期例子有中共党员名单曝光事件),经中共公布或承认的人通常是中共党员,但未经公开或承认的却不一定不是,甚至有无党员证都不一定可以作为党籍有无的依据。如地下党员和火线入党,一些地下党员在入党时仅有上级同意,对外既不公开也不承认,还有人在战争等特殊条件下简化程序入党,随即又在战争等情况中死亡,死后也没有任何党组织承认,这样的人物党籍如何确定?还有人死后被中共“追认”为党员,似乎只要是中共愿意,任何人都可以在任何时间无论生死即成为党员,任何党员也可以在任何时间随意失去党籍,这种标准也适用于维基百科?即使前面给出的“反例”,如玛尼娅·吕思,并不能算明确的反例,因为她的党籍信息是无法确定的,无法确定她是否是外籍党员或已经加入中国国籍并加入中共但未公开身份,因此无法作为反例。--Aronlee90留言2021年7月25日 (日) 10:36 (UTC)[回复]
“反例法”与“明确边界法”自然不是同一种分类方式,但是讨论外延与内涵两种分类方式并不冲突,也不影响“讨论的分类存在问题”这一结论,谈不上“有偷换概念之嫌”,反倒是可以说“达到了有机统一”,不知为何你要让两者对立。如果不能通过可靠来源确定党籍信息,那为何要加标签呢?作为正文的一部分,标签遵循“可供查证”的原则,不过分吧?毕竟可供查证是维基百科三项核心内容方针之一。--ClayM300(留言讨论🧐) 2021年7月26日 (一) 04:30 (UTC)[回复]
我试着梳理一下你的问题:
  • Q1:中共党籍并非公开信息(近期例子有中共党员名单曝光事件),经中共公布或承认的人通常是中共党员,但未经公开或承认的却不一定不是,甚至有无党员证都不一定可以作为党籍有无的依据。
  • A1:如果一个人是中共党员,其身份经过二级以上的来源(列在维基百科:可靠来源/常见有争议来源列表且没有利益冲突)提及,而且没有本人或者其他来源提出异议,我觉得算作党员没有问题。九千余万党员的身份不可能一个一个开具证明确认。在可靠来源提出某人的党籍具有争议时,我认为可以在此人条目记载他的党籍争论,同时撤下“中国共产党党员”分类,直到外界争论结束,维基百科描述争议,维基百科不参与争议
  • Q2:如地下党员和火线入党,一些地下党员在入党时仅有上级同意,对外既不公开也不承认,还有人在战争等特殊条件下简化程序入党,随即又在战争等情况中死亡,死后也没有任何党组织承认,这样的人物党籍如何确定?
  • A2:有可靠来源确定党籍的,按照可靠来源,次一级则可使用二级以上的来源,在正文注明党籍身份,然后再加入分类。如果没有来源可以证明条目人物的党籍,缺乏承认,只有自己或者家人主张,那自然就不应当算,原因见下一问题的回答。
  • Q3:还有人死后被中共“追认”为党员,似乎只要是中共愿意,任何人都可以在任何时间无论生死即成为党员,任何党员也可以在任何时间随意失去党籍,这种标准也适用于维基百科?
  • A3:一个人是不是党员不可能仅由本人说了算,只有这个人有加入中国共产党的意愿的同时,这个人申请加入的党组织愿意吸收新成员,经过审批通过,此人才是中国共产党党员[1]。追认党员的情况类似,同样需要此人生前提出入党要求与党组织批准[2],这里有一个具体的例子[3],因此追认党员存在确定的标准,“似乎只要是中共愿意,任何人都可以在任何时间无论生死即成为党员”的说法是错误的。
  • Q4:即使前面给出的“反例”,如玛尼娅·吕思,并不能算明确的反例,因为她的党籍信息是无法确定的,无法确定她是否是外籍党员或已经加入中国国籍并加入中共但未公开身份,因此无法作为反例。
  • A4:没有来源确定此人是中国共产党党员,那就不是,即使她本人曾经主张过,更何况她本人似乎也没有对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主张。这个问题很奇怪,因为按照这个逻辑,也可以说伊隆·马斯克是否是外籍党员或已经加入中国国籍并加入中共但未公开身份。总之还是要看有没有来源提到过类似的主张,没有来源主张某人的党籍或者没有来源提到党籍争议,为什么要假设具有党籍或者有争议呢?——ClayM300(留言讨论🧐) 2021年7月26日 (一) 05:30 (UTC)[回复]
@Aronlee90。——ClayM300(留言讨论🧐) 2021年7月27日 (二) 09:50 (UTC)[回复]

:1. 你给出的来源已经是2010年以后的了,只能反映2010年以后的情况,无法说明过去的情况。以前中共的入党的流程和要求及标准和现在有很大的不同,其中存在很多随意性及模糊和混乱的地方,不能因为现在规范化了就想当然的认为以前也是这样。2.马斯克可不是新华社的雇员,没有给中共重要机构打过工。作为中共信息的重要渠道和宣传工具,中共对新华社的控制很强,没有理由认为新华社的雇员可以游离于中共党组织之外,中共党内纪律对其成员的适用和非党人士有明显不同。如果非党人士进入新华社,很多重要工作是无法展开的。因此,玛尼娅·吕思的党籍按照通常情况推测并非站不住脚,除非有明确信息来源反驳并确认此人非中共党员,否则并不能作为非党人士的反例。3.既然党籍无法确认,那么这个概念就是模糊的,就不存在所谓明确边界,就不能任意按照人为主观标准去衡量。有可靠来源证明其党籍当然通常没问题,但是如果有明显证据说明某人物极有可能是某一党籍时,又没有任何起码的来源可以对此构成反驳,应该如何认定呢?4.还是回到中国共产主义者和中共党员这个问题上,按照你给出的同样的标准,中共党员也应该与共产主义者分类脱离,因为存在多个明确的反例,不能套用双重标准。--Aronlee90留言2021年7月27日 (二) 11:00 (UTC)[回复]

  • Q1:你给出的来源已经是2010年以后的了,只能反映2010年以后的情况,无法说明过去的情况。以前中共的入党的流程和要求及标准和现在有很大的不同,其中存在很多随意性及模糊和混乱的地方,不能因为现在规范化了就想当然的认为以前也是这样。
  • A1:具体到历史情况,历史上的入党条件发生了不少变化,是不同时期的社会历史背景的产物,不可能一成不变,但也不存在和现在有很大的不同;变化或者不同并不代表标准随意模糊混乱,具体到入党条件的变化则是与时俱进的体现。“党从来都是把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作为吸收新党员的主要标准”“无论在革命、建设还是改革的年代,党在重点做好在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军人和干部中发展党员的工作[……]的同时,还[……]把承认党的纲领和聿程,自觉为党的路线和纲领而奋斗,经过长期考验,符合党员条件的社会其他方面的优秀分子吸收到党内来。”[4][5]
  • Q2:玛尼娅·吕思的党籍
  • A2:马斯克不是新华社的雇员,但是在上海为了造新能源汽车投了一大笔钱,上海市行政机构甚至修改了新能源汽车上牌规定,有不少人猜测这与帮助马斯克有关。这些人认为,一个外国人以及外资企业怎么可能轻易就可以影响重要的行政法规呢,甚至在庆祝建党100周年期间发言,肯定是入党了吧?这种捕风捉影的猜测对马斯克是没有依据的,对玛尼娅·吕思也一样。共产国际的代表在中国共产党早期的历史发挥了不小的作用,但是并不代表或者要求他们必须加入中国共产党,另外也找不到“中共对新华社的控制很强,没有理由认为新华社的雇员可以游离于中共党组织之外”从而推断出“玛尼娅·吕思具有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依据。玛尼娅·吕思如果是中国共产党党员,人民日报或者新华社没必要不在吕思追悼会的报道提及[6],这不合常理(当然,这句话你可以当做原创研究无视)。而且最重要的是,是否有来源发表过“玛尼娅·吕思具有中国共产党党籍”“玛尼娅·吕思可能具有中国共产党党籍”或“玛尼娅·吕思的中国共产党党籍存在争议”这一类观点?如果有,为什么不写在条目中呢?从来没有提过,那就不是。
  • Q3:除非有明确信息来源反驳并确认此人非中共党员,否则并不能作为非党人士的反例
  • A3:既然有一个人物的党籍未经发表过,那就不能确定新华社人物皆为中共党员,那么就可以确定新华社人物分类不应在中国共产党党员分类下。除了玛尼娅·吕思,“新华社人物”分类下还有“新华社记者”分类,其中的周轶君也不是中国共产党党员。这两个反例足以确定新华社人物不等于中国共产党党员。除此以外,新华社并没有一贯强制要求所有入职人员皆为党员[7],也没有理由肯定未来的“新华社人物”一定是党员。
  • Q4:既然党籍无法确认,那么这个概念就是模糊的,就不存在所谓明确边界,就不能任意按照人为主观标准去衡量。
  • A4:党籍自然不能主观猜测,但是无法确认不代表概念模糊。类似边界清晰的概念有学籍、国籍等,只要花名册上有这个人的名字就是具有XX籍。有的人具有双重国籍且并没有对外公开、或者自己想找机会提出但从来没有人问过、或者不愿对外公布、又或者自出生起其父母就从来没有告知过双国籍身份,导致周围人不清楚这类人的国籍,但这不代表国籍这一概念模糊或者不存在明确的边界。党籍的边界与国籍一样,不清楚的是某个具体的人在不在边界内,而不是边界本身。
  • Q5:有可靠来源证明其党籍当然通常没问题,但是如果有明显证据说明某人物极有可能是某一党籍时,又没有任何起码的来源可以对此构成反驳,应该如何认定呢?
  • A5:具体要看“明显证据”是否发表过。经过比较可靠的来源或者当事人确认,没有其他发表的意见那就可以确定。但是如果意见不一,如果是争议则应注明争议,直到外界争论结束,维基百科描述争议,维基百科不参与争议
  • Q6:Category:中国共产党党员不应含有Category:中国共产主义者分类。
  • A6:我就是这个意思,你可能看错了。

另外,en:Category:Xinhua News Agency people并不在en:Category:Chinese Communist Party或者衍生分类下。 ——ClayM300(留言讨论🧐) 2021年7月29日 (四) 02:34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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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压?取缔?

“对法轮功的镇压”→“对法轮功的取缔”--悔晚齋臆語2021年7月8日 (四) 05:54 (UTC)[回复]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镇压一词,经考,应是面对暴力行为的压制,比如镇压六四,在六四的时候学生们确实也对解放军使用了一定的暴力,确实无误,但是法轮功一再强调自身是“和平的”,使用镇压一词是否有语义上的错误?我现在把这个条目改为“取缔法轮功事件”,但是遭到wetrace先生的反对,不知诸位怎么看? 另:wetrace先生似乎长期在阻挠许多人试图进行的讲法轮功相关条目的表述中立化,而不偏袒任何一方的行为,并也似乎有阻止部分人所试图的,在法轮功这一条目如此冗长的情况下(而且内部充满许多前后重复的话语),合理删减部分重复内容的行为(并将所以精简成为“无理由删除大量片段”并加以回退),请问诸位觉得wetrace先生的做法有无为维护个人政治立场或对法轮功的情感态度而游戏维基之嫌?--not a User:慎言慎行老法师寫維基?寫個屁! 2021年5月31日 (一) 13:59 (UTC)[回复]

“为了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利益,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必须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取缔”较好,1.“法轮功”被中国大陆政府认定是邪教组织,有来源使用的“取缔”;2.算名从主人吧;3.符合汉语文法;4.法轮功等其他被认定为邪教的教众被捕都是服刑或被教育,被死刑的有么?(法轮功声称的活摘器官不具参考意义)我挺想知道“镇压”一词为何使用?“法轮功”自认为算“反革命”?--MINQI留言2021年5月31日 (一) 14:28 (UTC)[回复]
大概是“取缔”为政府说辞,“镇压”为法论功说辞--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1年6月1日 (二) 01:45 (UTC)[回复]
我查到「鎮壓」的辭典解釋是:「以武力禁止暴亂」,而按我的個人理解,「鎮壓」是針對一場或多場一連串的運動或暴亂,搭配一個組織名稱恐怕是主謂搭配不當,所以我也支持改為「取締」。--【和平至上】💬 2021年6月1日 (二) 16:13 (UTC)[回复]
「鎮壓」一詞針對的不完全是「鎮壓暴力事件」,也可以說「軍閥鎮壓請願」云云,但是這個詞不完全中立,也沒有「警方鎮壓詐騙團體」之類的用法。「鎮壓」一詞大多數情況下都伴隨著鎮壓方對被鎮壓方的嚴重暴力,「取締」一詞大多數情況下都是伴隨較輕的暴力或非暴力(比如「警方取締詐騙團體」),(撇開事後的處理不談)就此事件本身的規模而言算不上有嚴重暴力,故傾向使用「取締」。--Newbamboo留言2021年6月2日 (三) 04:32 (UTC)[回复]
(▲)同上:改为“取缔”更符合实际。--DavidHuai1999Talk 2021年6月2日 (三) 05:09 (UTC)[回复]
(▲)同上Newbamboo的意见。--悔晚齋臆語2021年6月2日 (三) 08:50 (UTC)[回复]
(▲)同上:改为“取缔”更符合实际。PS:法轮功这种教唆他人自焚邪教组织居然在当今还有人信,真是交了智商税了。——航站区留言2021年6月11日 (五) 05:57 (UTC)[回复]
(▲)同上:“六四”期间学生确实存在暴力行为,其中一些已经违反或者严重违反法律,法轮功也是在当地非法的,因此改为“取缔”比较合适。关于wetrace的行为,我没有去了解,故不做评论。——SolidBlock留言 2021年6月16日 (三) 08:45 (UTC)[回复]
(!)意見:关于“镇压”一词,汉语大辞典解释为“用强力压制,不许进行政治活动”;两岸词典解释为“用強力手段壓制,使懾服”;汉典解释为“用强力压制”;辞海解释为“压制,压服”。由此可知“镇压”并不一定针对“暴力行为”或“暴乱”。另外该条目所列来源中也多使用“Persecution”一词。--Jhstriver留言2021年6月17日 (四) 04:04 (UTC)[回复]
虽然“镇压”不一定针对暴力行为或暴乱,但不代表非暴力行为或暴乱的处理都能用上“镇压”一词。还需要分清情况及对象,否则构成搭配不当,与词语本身的定义相悖。上方已有用户指出:“镇压”一词大多数情况下都伴随着镇压方对被镇压方的严重暴力,“取缔”一词大多数情况下都是伴随较轻的暴力或非暴力(比如“警方取缔诈骗团体”),就此事件本身的规模而言算不上有严重暴力。--DavidHuai1999Talk 2021年6月17日 (四) 05:25 (UTC)[回复]
(+)支持改为“取缔”。实际上按照字面理解,取缔是比镇压更彻底的禁止活动行为,镇压还不一定禁止活动,但取缔是彻底(非自行)解散组织。——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21年6月24日 (四) 13:10 (UTC)[回复]
(+)支持:取缔更为准确——2021年6月28日 (一) 02:35 (UTC)尤里的1994留言
(?)疑問:南京大學條目中「抗議並校 南京師大學生扣留院長遭鎮壓」,也應該修改為取締?--ZephyrChen留言2021年6月30日 (三) 07:48 (UTC)[回复]
沒有在南京大學裏找到這一句,我猜你是在說南京師範大學,那段內容是複製貼上自來源,所我已經刪除並提出RRD。--【和平至上】💬 2021年6月30日 (三) 18:54 (UTC)[回复]
筆誤了,確實指的是南京師範大學--ZephyrChen留言2021年7月1日 (四) 01:29 (UTC)[回复]

根据相关讨论规则,鉴于支持移动方提出了有说服力的理由,而反对移动方所提出的内容均已经得到支持移动方的有效回应,故应认为共识产生。现 公示7日:“对法轮功的镇压”→“取缔法轮功事件”。--悔晚齋臆語2021年7月1日 (四) 13:21 (UTC)[回复]

(!)意見:不如参考原命名,改成“对***的取缔”。--BlackShadowG留言维基百科20岁生日快乐! 2021年7月8日 (四) 05:35 (UTC)[回复]
言之有理,本人已经照此办理:“对法轮功的镇压”→“对法轮功的取缔”。--悔晚齋臆語2021年7月8日 (四) 05:42 (UTC)[回复]

本討論已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問題】未達共識的更名移動_不符維基規定的更名共識討論流程

Wetrace在對法輪功的鎮壓條目討論頁所寫。轉貼到客棧,延續討論。
簡要說,用戶User:悔晚斋,搬移條目[9],從對法輪功的鎮壓,更名移動到對法輪功的取締(接著用戶「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移動到取締法輪功),理由是在客棧討論【镇压?取缔?】,然而(1)不符維基規範,未在條目頁掛上更名移動請求模板討論頁開啟更名討論,在條目與討論頁完全沒有任何公示與提醒。(2)也未通知參與編輯條目的用相關戶,相當離奇。(3)5/31在客棧發起討論者,卻不回應「條目討論頁」已存在的質疑[10],猶如平行時空。(4)客棧標題「鎮壓?取締?」完全未提條目名稱、也未提關鍵字「法輪功」,也未提「更名」;開啟討論時,提問內容是指向「語意是否錯誤」、「對Wetrace反對更名的看法」「是否遊戲維基規則」。(5)在客棧提出質疑的用戶意見,尚未獲得有效實質的回應。7/1卻有User:悔晚斋跳出來說這是更名討論,「反对移动方所提出的内容均已经得到支持移动方的有效回应」,不僅改變討論的性質、也不符討論過程的事實。諸此影響共識形成的基礎與有效性。因此是不合規範、未達成共識的條目更名。
詳情與過程的列舉,請見客棧討論【未達共識的更名移動_不符維基規定的更名共識討論流程】。
(*)提醒--期望用戶關注此問題,延伸思考近期是否還有其他條目遇到類似狀況?因為這問題不只影響單一條目,而是維基方針與程序、社群共識形成的過程,需要維護維基百科的方針,這是維基自由環境的基礎。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21年7月20日 (二) 17:18 (UTC)[回复]

回顧前次另條目爭議性的討論

(*)提醒-這件事令在下想到之前另一件事,發生在三退(退出共產黨組織運動)條目,一次離奇的 存廢討論[11]。請參閱後續的討論【(續)关于“三退”条目。「小作品化」成為「無理由變相刪除條目」的漏洞?】、【用戶以小作品為由刪除3萬多字元
  1. 三退條目已經存在很多年。可疑的是,2020年8月10日提起存廢討論,依照程序應該走好幾天,讓社群用戶有機會討論;提刪的用戶,卻在8月10日同一天,就整個「小作品化」;接著就以「請求理由消失」關閉討論。---這種作法,讓社群用戶失去討論機會。
  2. 刪除方針[12]的「小作品化」,是「刪除之外的選擇」,應該是這條目,要刪除的狀況,考慮有關注度保留,才小作品化,進行「明显违反非原创研究、中立的观点、可供查證等方针,此时可将条目中大部分或全部(违反方针的)内容移除或替换,使之满足相关方针。」這一條目,根本沒有走存廢討論的合理討論期間,存廢討論只進行5-6小時,就被處理掉,相當可疑。
  3. 而且,關閉討論的,也並不是管理員,而是個別用戶。沒有合理的討論期間、沒有管理員的參與,程序不合理,架空社群最重要的討論,形成濫用方針。
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21年7月15日 (四) 03:20 (UTC)[回复]

有關台鐵EMU500型電聯車台鐵EMU600型電聯車改造中的資訊有必要留嗎?

案由:由於條目被提出WP:FAN,在下重新整理來源資訊,並且將不可靠來源移除以及根據WP:FAN將移除後並不影響整體閱讀的資訊移除,而改造中的資訊無任何相關來源,且移除後並不影響閱讀,故移除之。在移除後有編輯認為有需要保留,恢復該段落,因此在下在此提出討論存廢。--鐵路Railway留言2021年6月25日 (五) 03:26 (UTC)[回复]

有必要,因為EMU500的機電改造尚未全部更新完成,勢必要存留的 陳宥雲留言2021年7月3日 (六) 15:56 (UTC)[回复]

建議改名:「Category:XXXX年美國電視季度」→「Category:XXXX年美國電視節目季度」

這裡的季度是指電視節目的特定季期,例如:老友记 (第二季)。「分類:XXXX年美國電視季度」只收錄了該年播出的美國電視節目的季度,例如:Category:2012年美國電視季度,但因命名中缺少「節目」兩字,導致分類的意義不清楚;而且除了美國電視節目,我想不出有什麼美國電視相關事物,擁有季度屬性且需要關注;所以我建議直接將一系列各年的「美國電視季度」改為「美國電視節目季度」。(另外宣傳一下,「將電視劇從電視節目中分類出來」的相關分類存廢討論,請見:Category:1997年美國電視劇季度存廢討論。)--Darksknight留言2021年7月12日 (一) 06:28 (UTC)[回复]

乍眼看下去是可以的。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7月15日 (四) 11:10 (UTC)[回复]
电视季度和电视节目季度没有任何区别,讲电视季度就是“电视节目”的“季”,难道还能是“卖电视机”的“季”不成,节目二字多此一举,可能你们的语言请人吃饭时要强调有米饭,有菜,我们这里语言没有这样“意義不清楚”的问题。--7留言2021年7月15日 (四) 15:06 (UTC)[回复]
我們臺灣這邊請人「吃飯」還真的不一定是吃「米飯」,可能是吃麵、吃比薩、吃漢堡、吃蛋糕;你說要請他吃飯,結果卻去吃烤肉,一粒米飯都沒有,他還真的不能說你騙他。所以如果臺灣人真要請人吃「米飯」,還真的要強調是「米飯」才行,不能光說「吃飯」,免得對方對其他食物有所期待,說不定還腦補成法國大餐。不知閣下那邊說要請人「吃飯」,一定會有「米飯」嗎?
回歸原題,在下看過臺灣藝人許效舜寫的一則真實經歷:當他的妻子仍是他的女友時,他去拜訪女友的家長,女友媽媽問他是做什麼職業的,許效舜說:「我是做電視的」,女友媽大喜:「那麼剛好!我家客廳電視壞掉了,能不能請你幫忙修理一下?」......
一點經驗與想法分享。謝謝!-游蛇脫殼/克勞 2021年7月15日 (四) 16:18 (UTC)[回复]
若單純只看「電視季度」字面,可能多多少少會有一些聯想或推斷,例如:電視台財報季度、電視收視率季度、電視廣告季度,說不定有的使用者要讀到分類下的條目,才會知道這裡是電視節目季度。
百科中,電視節目相關分類的名字大多帶有節目兩字,這裡也加的話,會使百科在閱讀上比較有一致性;不過我認為意義精確性還是比一致性重要一點,所以此點僅供大家參考。--Darksknight留言2021年7月15日 (四) 17:54 (UTC)[回复]
恰恰相反,我眼中的汉语对于你们所谓“精确”二字只觉得好笑,我们无法想象会有人看到“XXXX年电视季度”会不知道这是指电视节目分季,而且东方根本没有电视季概念,美国电视分季,但没有任何电视剧季度可以和电视季不重叠,这样的子分类纯粹多此一举,至少可以看出和很多分类一样是且只是汉语“独创”,其他任何语种都不做这种事。大陆人说请吃饭,可能是饭,可能是面,可能是西餐等等等等,但是大陆人不会说“请吃米饭,到时候也有菜,有可乐雪碧,开始还有铁观音”,河南人吃面但他们照样说“下班一起吃饭”,不说“一起吃面”。可能对于你们来说精确很重要,但对于我来说这种所谓的“精确”根本不是汉语。任何人就算不止一个儿子,介绍儿子时也只需要说“这是我儿子”,不需要“这是我儿子之一”,提到《战争与和平》也只需要说“是世界名著”,不说“是世界名著之一”,讲“XX和父亲去吃饭”不需要说“XX和他的父亲去吃饭”,“在家看电视”不需要说“在家看电视节目”。如果你们的语言是这么说话,那也很好,先到先得,用noteTA。--7留言2021年7月16日 (五) 11:41 (UTC)[回复]
①「不需要說」不表示「不可以說」;②在下也無法想像講明一起吃麵,卻只能說「一起吃飯」,而不能說「一起吃麵」;③如果您的母親問您「你同學小明剛才來找你,現在他去哪裡了?」,您也回答「小明和父親去吃飯」嗎?④「這是我兒子」本來就不表示「這是我唯一的兒子」,所以本來就沒有必要強調「這是我兒子之一」;⑤請問您對在下前面說的許效舜的實際經歷有何看法?-游蛇脫殼/克勞 2021年7月16日 (五) 16:46 (UTC)[回复]
其實在下沒有非常強烈認為應該把「Category:XXXX年美國電視季度」改成「Category:XXXX年美國電視節目季度」,我只是認為閣下舉的欲佐證您的觀點的生活實例有許多都沒有「理所當然」到幾乎人人認可的程度,邏輯上亦非鐵律,自己都站不穩,如何扶持別人呢?-游蛇脫殼/克勞 2021年7月16日 (五) 23:59 (UTC)[回复]
你们要怎么讲无所谓啊,先到先得不就行了,我根本不在乎你们的语言要怎么说话啊,如果你们的汉语是觉得应该“电视节目季”而不是“电视季”,那就zh-cn:电视季;zh-tw(or hk):电视节目季,移动的、要求移动的不是我,我只是来找这挑事儿的。--7留言2021年7月17日 (六) 03:23 (UTC)[回复]
即便Jarodalien君無法想像,也無法解決「電視季度」本身存在一詞多義的問題。
試問:「今年美國ABC電視台的電視季度表現真出色!」,請問這裡的電視季度指的是下列何者?
①電視台財報季度 ②電視台收視率季度 ③電視廣告營收季度 ④電視節目季度
這主要是歧義問題,非各地區用詞問題,根據命名常規,命名原則(防止歧義)優先於主要命名慣例,所以應直接更改命名。--Darksknight留言2021年7月17日 (六) 07:26 (UTC)[回复]
听起来你比其他任何语种的人都聪明,他们怎么就想不到“1997年美国电视季”原来还有可能不是“1997年美国电视节目季”。老实讲上面的例子很有意思,你要讲专门、特殊语境,把词截出来放到不同环境,那我得承认你们很厉害,比如我要是和你们台湾或者香港人说话说到“张三啊,他回家娶妻生子”,你们台湾或者香港人要是反问“是娶一个妻子吗”,我虽然会觉得奇怪但也的确会“澄清”:“是的,是娶一个妻子”,我只能说和你们讲的是不同语言,你们要防止歧义说一个爸爸我也ok啊。上面的例子是不是说按照你们台湾或者香港的语法,“1997年美国电视季”的确可能不是“1997年美国电视节目季”,而是1997年美国電視台財報季度、1997年美国電視台收視率季度、1997年美国電視廣告營收季度?如果是这样的话哇,台湾或香港汉语的确已经进化到大陆人无法理解的层面,这实在太好了,更有理由分开了。同样我们大陆人说“他和父亲去吃饭”,要是你们台湾或香港人这时非要问一句“他是和他的父亲去吃饭吗”,或者“他是和他的一个父亲去吃饭吗”,我可能当时也会屈服,说的确,他和他的一个父亲去吃饭。--7留言2021年7月17日 (六) 10:57 (UTC)[回复]
我不認為這跟各地用詞有很大的關係。比方:一位服務於浙江卫视的高管,問他電視季如何,他可能會說:「還行,上一季財報達標,本季預測增長2%。」又例如:江蘇人老李是廣告公司老闆,請教他電視季度,他回:「賺大錢了!這季電視廣告投放量出奇地高,但可真累死我了!」另一個例子:1997年某天,一位在美國NBC電視台上班的香港人接到電話,問他「今年美國電視季度如何?」,他說:「本台老友记 (第四季)好評如潮,高層已宣布續訂下一季。」電話的另一頭是位大陸友人,在美國ABC電視台新聞部服務,回香港朋友:「不是呀,我是問你電視台收視率季度,去年全季貴台收視率吊打咱ABC,領導早已放話,今年要是還輸你們5%,這季分紅誰都別想了!」這主要還是歧義問題,畢竟百科面向普羅大眾,命名該避免誤解,所以應改名以防止歧義。--Darksknight留言2021年7月20日 (二) 15:46 (UTC)[回复]
要么你没看懂我说什么,要么你故意装作不懂。你就直接说,按你们那里的语种,是否有人看到“Category:1997年美国电视季”会不知道这是“Category:1997年美国电视节目季”,反而觉得可以是你发明创造出来的各种季。或者你们那里的语种连“在家看电视”都会有可能误解,要说“在家看电视节目”。我们这里不说“一位服務於浙江卫视的高管”,一位,服务于,的,按我们标准都多余,你要是问“浙江卫视高管”电视季如何,他基本不可能像你说的回答上一季如何如何,他会问你“什么电视季?”同样,“江蘇人老李”十有八九也不知道你所谓的“电视季度”是什么玩意儿?另外哇你们真厉害,原来还有“電視台收視率季度”这种东西,美国人真蠢,发明创造能力连你们一成都赶不上。--7留言2021年7月23日 (五) 11:17 (UTC)[回复]
电视季度和电视节目季度没有任何区别...,我自己用「电视季度」百度搜尋找到的第一頁就有「请问以下有些电视剧是分季度的是什么意思?」、「2020年一季度中国有线电视行业季度发展报告」、「中国有线电视行业季度发展报告_用户」、「中国广播电视网络集团有限公司 季度公报」、「关于2020年第二季度电视如何选择? - 知乎」,可見區別是有的。同樣例子可以看WikiProject_talk:電視#電視劇專題的名稱,當時的反對者就認為電視與電視節目(劇)不同。 --Loving You Is A Losing Game 2021年7月23日 (五) 12:46 (UTC)[回复]
回Jarodalien:如我先前多次提過的,這跟地區用詞沒什麼關係,套用在你的質問上,回答是:我認為不管在哪個地區,都會有人看到「Category:1997年美國電視季度」會不知道這是指電視節目季。
「電視季度」明顯存在一詞多義,歧義如:電視台財報季度、電視台收視率季度,在現今社會中並非少見,在大陸地區亦如此,例如:芒果超媒发布前三季度财报省级卫视2020年一季度收视率排行榜。Milkypine君也分享了更多大陸地區的電視季度歧義,例如:有線電視行業季度、電視網路公司營收季度、有線電視用戶總數季度。
即使以「Category:1997年美國電視季度」整個詞來看,它一樣存在歧義問題,像是電視相關產業工作者或是不熟悉美國電視節目的人們,看到此分類,或許會認為是「Category:1997年美國電視台收視率季度」或其他歧義,另外一些人如老李,可能看不懂這詞,他們更不會想到這是「Category:1997年美國電視節目季度」。
你能立即聯想到美國電視節目季度,可能是因為你比較熟悉美國電視節目,但這不代表別人都和你一樣,許多人不見得有此聯想,比如前面提到的那些人。你認為「Category:1997年美國電視節目季度」能簡寫成「Category:1997年美國電視季度」,這其實是一種命名慣例,適用於像你一樣熟悉美國電視節目的人,但對於其他人來說,看到此簡稱並不會認為是美國電視節目季度,反而是其他歧義,而根據命名常規,防止歧義優先於命名慣例,所以應改名。--Darksknight留言2021年7月27日 (二) 09:32 (UTC)[回复]

未達共識的更名移動_不符維基規定的更名共識討論流程

原爭議性討論是【镇压?取缔?】------以下內容,是Wetrace在對法輪功的鎮壓條目討論頁所寫。轉貼到客棧,延續討論。

用戶User:悔晚斋,搬移條目[13],從對法輪功的鎮壓,更名移動到對法輪功的取締(接著用戶「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移動到取締法輪功),理由是在客棧討論【镇压?取缔?】,然而(1)不符維基規範,未在條目頁掛上更名移動請求模板討論頁開啟更名討論,在條目與討論頁完全沒有任何公示與提醒。(2)也未通知參與編輯條目的用相關戶,相當離奇。(3)5/31在客棧發起討論者,卻不回應「條目討論頁」已存在的質疑[14],猶如平行時空。(4)客棧標題「鎮壓?取締?」完全未提條目名稱、也未提關鍵字「法輪功」,也未提「更名」,也沒說是「提案」;開啟討論時,提問內容是指向「語意是否錯誤」、「對Wetrace反對更名的看法」「是否遊戲維基規則」。(5)在客棧提出質增加幾個字疑的用戶意見,尚未獲得有效實質的回應。7/1卻有User:悔晚斋跳出來說這是更名討論,「反对移动方所提出的内容均已经得到支持移动方的有效回应」,不僅改變討論的性質、也不符討論過程的事實。諸此影響共識形成的基礎與有效性。因此是不合規範、未達成共識的條目更名。

  1. 條目名稱對法輪功的鎮壓是多年穩定版本,更名移動時,頁面會主動提醒開啟討論:「系統會出現「警告! 对一个经常被访问的页面而言这可能是一个重大与唐突的更改;请在行动前先确定您了解其所可能带来的后果。」」。過去多年,在「條目討論頁」曾有幾次討論,依據維基規範作法,在條目公示請求,讓參與編輯與維護的用戶、關注議題條目的用戶,能知道這消息。
  2. 依據維基百科WP:移動請求規範
    1. 提出請求:請在相關頁面(非其討論頁)頂部加入下面代碼以提出請求:「如頁面為條目、維基計劃頁(Wikipedia)、文件(File)等:{{Requested move|'''建對法輪功的取締|time=2021-07-15T01:21:00+00:00}}。
    2. 發起討論:進入'該頁面的討論頁',點擊頁面近頂部的模板中的「添加话题」按鈕,然後写入以下内容(主题请留空):== 建議改名:“取締法輪功”→“建議的名稱” ==

對法輪功的鎮壓” → “建議的名稱”:請求原因--

  1. 這次更名的討論,顯然不符規定、完全繞開維基規範、標題也沒有寫出「更名」,相當令人疑惑。先從前面發生狀況說起:
    1. 5/27,用戶「User:慎言慎行老法師」5/27[15][16],未經討論,逕自把對法輪功的鎮壓條目及討論頁,移動更名為取締法輪功事件
    2. 8分鐘後,5/27,用戶User:Poontele在條目討論頁中,建立「存檔區」[17]。接著分十幾次搬移的大量歷史紀錄(2.6萬字元,見條目5/27編輯歷史),到Talk:取締法輪功事件/存檔1
    3. 不過,之前條目討論頁,按入存檔,卻沒連結過去,看不到以前的討論歷史。其實,條目討論頁歷史,有多次討論更名的紀錄。Wetrace 找到兩個被歸檔資料頁面(也就是有失聯亂掉),先把被歸檔內容,貼回來條目討論頁;這段時間的空缺,也影響了現在其他用戶 對幾年前更名討論過程及論點的了解。
    4. 5/27,WETRACE搬移回原對法輪功的鎮壓,並在討論頁回應說明[18]
    5. 5/31,User:慎言慎行老法師沒有在討論頁回應WETRACE,又一次在無共識下搬遷條目至取締法輪功事件[19]
    6. 5/31,隨即,管理員Manchiu全保護條目。WETRACE在條目討論頁留言說明[20],舉出方針疑慮詢問Manchiu管理員,也又一次留言說明理由並通知User:慎言慎行老法師
    7. 6/1,Wetrace又一次於條目討論頁說明理由[21],並通知User:慎言慎行老法師,但沒有獲得回應。-----WETRACE寫道:【還請您回應。如同在移動頁面時,系統會出現「警告! 对一个经常被访问的页面而言这可能是一个重大与唐突的更改;请在行动前先确定您了解其所可能带来的后果。」條目應依照「第三方可靠來源」的用語觀察,其實國際普遍使用「迫害」。這條目由其他用戶創建自英文,原名用「迫害」,後來用戶有討論過改名但未達成共識,應該維持條目名稱「迫害」,但討論過程中先用了「鎮壓」,暫未回復到「迫害」。就中共對法輪功的行動而言,取締只是一小環/且帶有非法的意思,鎮壓涉及更大規模/意思相對中性偏負面,迫害則是嚴重程度。因此,鎮壓或迫害,都可包含取締的意思;但取締反而包含不了鎮壓或迫害的意思。】
    8. 6/2,管理員Lokseng將條目搬移回對法輪功的鎮壓[22],理由「存在爭議時應以原名稱為暫定標題」(依據WP:命名常規)。
    9. User:慎言慎行老法師5/27搬遷、5/31搬遷,都未回應Wetrace在條目討論頁5/31、6/1的說理詢問[23]
    10. 但5/31,User:慎言慎行老法師在互助客棧開啟討論【標題僅有-镇压?取缔?】,完全沒有通知、也沒有告知Wetrace。
  2. 5/31,互助客棧開啟討論【標題僅有-镇压?取缔?】有許多問題。
    1. 沒有符合WP:移動請求,在條目及條目討論頁,完全沒有任何公示、沒有任何通知、沒有任何告知。因此完全無法作為WP:移動請求的合法延伸討論。
    2. 標題只寫「镇压?取缔?」-----沒有「法輪功」、沒有「更名」,實質上也不是一個「更名移動請求」的尋求共識討論。
    3. 內文,User:慎言慎行老法師5/31開啟客棧討論[24]後隨即簡要補充,但完全沒有提到這是要「更名討論」,而是質疑「是否涉及遊戲維基規則」;User:慎言慎行老法師在5/31後也沒有再參與這項討論。
    4. 該客棧討論串開啟至今,也完全沒有通知,經常參與編輯對法輪功的鎮壓條目的相關用戶;相對的,參與客棧討論者,多位的議題傾向性很明顯。然而,過去多年前,幾次相關更名討論,都有許多維持條目名稱為對法輪功的迫害對法輪功的鎮壓的理由等等,完全被忽視了。
    5. 7月1日,用戶User:悔晚斋在討論突然稱[25],「支持移动方提出了有说服力的理由,而反对移动方所提出的内容均已经得到支持移动方的有效回应,故应认为共识产生。现 公示7日:“对法轮功的镇压”→“取缔法轮功事件”」
      1. 這是第二層突襲,深藏在內文,突然轉折。而且,支持移動方的理由,並未通知也未經過「經常維護編輯此條目的用戶 的討論」;相對的,WETRACE 「5/31、6/1在條目討論頁的說理」,至今都沒有得到 客棧開啟討論者User:慎言慎行老法師的任何回應。
      2. 客棧討論串,User:ZephyrChen提出疑問[26],舉出南京師範大學例子「「抗議並校 南京師大學生扣留院長遭鎮壓」,也應該修改為取締?」----沒有任何人,回應他的質疑。
      3. 客棧討論串,User:Jhstriver提出疑問[27]寫道--「关于“镇压”一词,汉语大辞典解释为“用强力压制,不许进行政治活动”;两岸词典解释为“用強力手段壓制,使懾服”;汉典解释为“用强力压制”;辞海解释为“压制,压服”。由此可知“镇压”并不一定针对“暴力行为”或“暴乱”。另外该条目所列来源中也多使用“Persecution”一词。」---相關回應也未觸及他所提第三方來源主要用語的關鍵意見。。
    6. 此外,依據WP:移動請求,需要在條目/條目討論頁公示模板及發起討論,其中「管理員須知」寫道:其他請求,視乎情況在提出七日後,依據討論共識處理:未有共識之請求在最後的討論意見發表一星期後,視為無共識,結束討論,並將條目頂端的「Requested move」模板移除。-----然後,在客棧的討論,5/31提出時完全沒有說這是「更名請求討論」,6/2~6/11中間9天沒有人參與討論(也超過7天);怎麼會在6/11有人陸續發表意見,6/30有人提出疑問沒有得到回應,然後7/1突然User:悔晚斋出來稱條目更名達成共識?
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21年7月15日 (四) 01:07 (UTC)[回复]
同意Wetrace的观点,更名至“对法轮功的取缔”属于有争议的移动,应依照WP:RM所述流程与程序进行移动请求。--Jhstriver留言2021年7月15日 (四) 02:27 (UTC)[回复]
(:)回應 #同意Wetrace的观点。非常感谢提出这个议题,这也是我想在客栈提出的,只是我实在没时间去准备写出这么多的文字,因此我更佩服阁下的无私付出核对社群的信任。客栈讨论出现的不规范问题不仅反映在上述改变条目名称上,还有类似什么“××××是不是恐怖组织”之类的共识探讨。大多数编辑甚至根本不知道客栈在讨论相关话题,极少数人在极短时间内就达成了所谓维基的共识,进而制约以后的编辑。我的质疑是,为什么不首先在条目页的讨论区提出更改标题或者其它的问题,甚至不回应质疑,就到客栈区去谈?难道客栈更重要?法院断案也不能越级处理吧?这是常识程序。客栈那个地方谈论,目的让更多人关注某个话题,但是如果要达成共识,必须由管人员或者协调员通知到参与该条目编辑的其他用户,以避免被某些偏心人引导达成暗箱共识。这并非是用什么“你觉得不合适可以再提出讨论形成新共识”就能解决好的,共识如果不能解决争议,反而还引发新的争议,这还是共识吗? 维基社群的共识至少是为了避免条目编辑战的发生,可是不合理的共识与反共识的讨论,难道不是另类的编辑战?只不过这种编辑战从条目转移到了客栈。这都是与维基的方针原则相矛盾的。因此,我认为,更名共識討論流程必须符維基原则。请管理员确定严格规范的客栈方针讨论流程。目前这个更改名称的所谓共识既然被证据确凿的质疑,那么就不是共识。
@慎言慎行老法师前次将对中共对法轮功的镇压一词改为取缔,我已经对此给以回应,并撤销了他的不规范的编辑。“取缔”是中共官宣的用词,与事实上对法轮功群体的全面镇压不符,按照国际社会的常用中性词语使用“镇压”,法轮功学员则多是使用“迫害”一词,针对中共使用抓捕、酷刑、非法定罪等剥夺信仰自由侵犯人权之罪行。比较而言,“镇压”一词是比较合乎维基的中立性的。而中共用“取缔”恰恰是一贯掩盖其镇压的实质。只要是暴力执法,就是镇压,何况还使用其他各种酷刑或者虐杀的剥夺人权手段呢?至于老法师曾提出什么“打压”“弹压”之词,让我这个中文教师觉得很可笑。中文词汇丰富,同义词不少,期间稍有差异,使用的时候还需要考虑场合。我建议中文词汇不够深厚的青少年,还是多读读文史哲等经典著作,提高一下语言素养吧。我不是挖苦谁,维基编辑要留下给人看的东西,语言的正确性很重要的,否则是误人子弟啊。我是听到有些教师提醒学生,看维基百科,那上说的观点可忽视,主要是从证据来源查看原文,这对于文化历史类研究比较捷径。
对于User:悔晚齋突然又将“镇压”改为“取缔”,还达成了我没接到通知参与意见的共识,我自然反对,并且不解。之前争议难道你没看见?管理员进行了合理处理,慎言慎行老法师用户没有再质疑,我认为这就是共识了。我对那个条目进行了一些编辑,没有在讨论页就“镇压”与“取缔”再说明,我以为常识已经天下共知了。那么请问阁下:你为什么不在条目讨论页提出修改意见,而是重蹈老法师的错误做法?我不认为那是共识,先天就操作违规,后来再怎么样也谈不上合规。当然,考虑到以后可能还会有此类用户,为了避免浪费时间,我提出新的修改意见供参考,如改为“取缔镇压法轮功”。这个用法可以推广到其他中共产生的人权案例,如取缔镇压穆斯林、取缔镇压某群体维权………读者恐怕有觉的怪怪的,觉的不合理的,那怎么办?管理员上次的裁定都被一般用户不久推翻了,我们还要折腾多少次?我这是归谬了,笑一笑。維基準天使-诗琳童留言2021年7月15日 (四) 17:12 (UTC)[回复]
(!)意見:FLG支持者不要输打赢要,作为常年混迹于客栈的常客,这么长期的讨论会不知道?从来没有规定说移动条目需要通知谁,条目并没有所有者。现实已经如此,你们要重新移回去麻烦也按照流程,否则属于无效。言尽于此。不要@我,谢谢!——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21年7月15日 (四) 03:00 (UTC)[回复]
(:)回應--蘇州宇文宙武您好,許多長期用戶,並非經常跑客棧。請您回應關於WP:移動請求的說明,也請您回應關於客棧此討論串的程序實質缺乏之處。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21年7月15日 (四) 03:14 (UTC)[回复]
(:)回應--一個客棧討論,標題完全不提條目主題名稱、不提更名訴求、不提條目討論頁,在上述情況下,卻也不通知相關用戶、忽視在條目討論頁正在進行中的討論。非常反常,達不到尋求共識的目的。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21年7月15日 (四) 04:40 (UT
(:)回應--另外,蘇州宇文宙武,請您不要隨意扣其他用戶什麼標籤,甚至侮辱其他用戶「输打赢要」。如果照您的邏輯展開,「編輯人權議題包括FLG,就是FLG支持者」,那「編輯中國共產黨相關條目,都是中共黨員或共黨支持者」嗎?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21年7月15日 (四) 10:59 (UTC)[回复]
@慎言慎行老法师悔晚齋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21年7月15日 (四) 06:15 (UTC)[回复]
再一次ping通知請@慎言慎行老法师悔晚斋表達意見說明。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21年7月16日 (五) 01:20 (UTC)[回复]
(!)意見-做個紀錄。在下ping邀請此討論轉折的當事人之一User:悔晚斋來討論,無回應,去悔晚斋個人討論頁邀請[28];悔晚斋在下面留言說「看都不看」。並且悔晚斋舉報聲稱Wetrace這是破壞[29]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21年7月16日 (五) 08:30 (UTC)[回复]
(!)意見-做個紀錄。在下兩次於此討論ping邀請5/31在客棧發起【鎮壓?取締?】討論串的用戶「慎言慎行老法師」,來此討論回應多個疑義。7/17到其用戶討論頁留言邀請[30]來討論。繼續等待回應。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21年7月17日 (六) 02:51 (UTC)[回复]
「取締」才是中立用詞。而且當時討論時提起人在留言中有加入WETRACE的用戶頁的連結,他理應收到通知;當時討論時是一面倒支持使用取締,而且也就更名公示了七天,至於詩琳童說沒接到通知,然而根本就沒有義務通知你,而且在互助客棧討論根本是正當的程序,非要說不合規。「鎮壓」是搭配活動使用,而「取締」才是對應組織。--【和平至上】💬 2021年7月15日 (四) 17:34 (UTC)[回复]
(:)回應-@和平至上您好,
  1. 關於「慎言慎行老法師」所開客棧討論(1)「慎言慎行老法師」5/31發起客棧討論,並未加入「用戶頁連結」[31],4分鐘後他修改加入「用戶頁連結」[32],但「用戶頁連結」不等於就會通知;最低限度Ping才會有鈴鐺,否則為何要設定 ping、re的通知功能?(2)而且不只是在下,關心此條目的人應該都要有機會看到,因此WP:移動請求規範是條目本身公示、「條目討論頁」討論。(3)即便再退著說,在客棧發起討論,標題完全不寫「更名」、「法輪功」,這就更不清楚了;而且開啟討論者,內文也沒說是更名請求。7月1日突然有人改說這是「更名討論」,所謂公示7天---前面過程就已經有問題,所謂公示7天也完全沒有在 條目上寫出來通知。(4)您說「一面倒支持使用取締」----這可能更反映了問題,回顧多年前幾次有人在條目頁提出更名討論,都不是「一面倒支持取締」。(5)更奇怪的是,Wetrace 5/31,6/1都在「條目討論頁」,主動回答「慎言慎行老法師」關於更名意見(Wetrace還ping通知老法師),「慎言慎行老法師」不回應Wetrace,卻自己5/31跑來客棧開討論,之後至今又未曾在客棧討論串發表意見---這討論串卻又由另一個人(悔晚斋)在7/1聲稱這是更名討論。整個過程太轉折!?
  2. 關於「取締、鎮壓、迫害」。(1)「取締」並非中立用語,帶有認定非法之意思;全球範圍「取締法輪功」幾乎就是中共一個。維基百科的WP:中立的觀點,是指以第三方可靠來源所發佈的觀點來看。(2)中共不只是「取締」,確實大量第三方可靠來源、聯合國、歐盟歐洲議會、美國政府國會、中華民國(台灣)立法院、還有多個國際人權組織的報告指出,包括酷刑、連坐、言論審查、活摘人體器官(最近就有12位聯合國獨立人權專家聯合聲明震驚)等等,這些行為屬於「鎮壓、迫害」;此條目原名是「對法輪功的迫害」。從語言上說,「迫害、鎮壓」多可能包括「取締」,因為當權者鎮壓迫害是以「扣上非法」之名行之;但是「取締」語意內涵,沒有包括到「迫害、鎮壓」。(3)「慎言慎行老法師」稱,鎮壓不會對「和平者」,這是不符史實與現實的說法,大量「被鎮壓」的對象都是和平者。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21年7月15日 (四) 23:52 (UTC)[回复]
(:)回應-@和平至上
  1. 誰支持“取締”合適誰應該具體說明,不能說中立就中立。
  2. 請給出“沒有義務通知”我的理據。我之前做了大量編輯,並給出修改的理據,包括對“取締”的修改。沒有反對的。突然 user:悔晚齋就違規到客站操作了。為何不跟我交流?維基準天使-诗琳童留言2021年7月16日 (五) 00:07 (UTC)[回复]
@诗琳童-之前5/31開啟的主旨不清楚的討論,請見【镇压?取缔?】。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21年7月16日 (五) 00:50 (UTC)[回复]
@诗琳童您主张"有义务通知您". 一般而言, "谁主张, 谁举证", 请您自己去找理据. --Yining Chen留言|签名2021年7月17日 (六) 07:21 (UTC)[回复]
这里是针对维基话题进行探讨,不是为辩而辩,不需要诡辩转移话题性质。阁下既然要参与讨论,那么欢迎你说明为什么“取缔”比镇压更具有在中共对待法轮功问题上的中立性?我以及其他人的质疑反对“取缔”意见已经给出,如果谁要说明“取缔”更合适,就需要针对我等的反对意见给出合理依据反驳。这是交流的必要步骤。前次不合规范的所谓共识意见已经被质疑,那么就需要在此针对新的质疑进行有效讨论。如果无法讲出道理,也不要试图火药味对待人身。維基準天使-诗琳童留言2021年7月17日 (六) 13:47 (UTC)[回复]
(?)疑問,樓上@DavidHuai1999您好,(1)在下沒有拖延與冗長辯論,只是如實的把過程疑義列舉出來,讓社群公評。(2)您說的前次討論情況【镇压?取缔?】,整體理據似乎並非如您所言「充分有力」、「名詞解釋」也無共識,明明就有異議沒有被解決,而且跟多年前在「條目討論頁」的討論相比,理據並未經過充分討論,名詞解釋也有疑義,以及許多爭議問題。(3)在下沒有拖延什麼,相信您並不想拖延,因此請您盡快的「具體回應」這列舉出的至少5個問題,請參閱【未達共識的更名移動_不符維基規定的更名共識討論流程】。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21年7月17日 (六) 02:35 (UTC)[回复]


(:)回應DavidHuai1999之“共识”语。不符合维基共识程序的讨论结果,就不是共识。这就像不走法律正当程序的宣判是非法定案一样。正当程序是防止法律的腐败,维基的流程也是如此。维基还需要建立更加严格的流程,是不是?防止或抵制中共花钱雇佣的网军蚕食破坏、定点清除或恶变不符合中共立场论调的条目有效方式,就是要遵守维基的正当程序。維基準天使-诗琳童留言2021年7月17日 (六) 14:50 (UTC)[回复]
  • 不能因为个别用户不关注客栈, 不关注讨论, 就认为客栈或讨论不符合方针. 第十一版新华字典中对"镇"的解释是"压制, 抑制", 第七版现代汉语词典中对"镇压"一词的解释是"用强力压制, 不许进行活动(多用于政治)"(即镇压只是针对某一部分进行抑制, 而被镇压事物本身可能会以合法的其它方式存在, 且需与"政治"有关), 而"取缔"一词的释义则为"明令取消或禁止"(即不允许任何形式的活动). "镇压"一词不仅在中立性上有问题, 而且似乎在意思上也根本不符合现实. 本人实在是无法理解一些用户为何非要坚持使用极不妥的"镇压"一词. 从善意推断的角度来说, 可能是这些用户对汉语言文字的理解仍存在较大偏差, 有可能对部分字句完全无法理解, 或无法正确地理解他人言论. 在这种情况下, 应首先自己查找有关资料进行学习, 再与其他用户进行讨论. 否则只能让自己固守在已有且残缺的知识体系中, 使讨论无法继续进行. --Yining Chen留言|签名2021年7月17日 (六) 07:14 (UTC)[回复]
(?)疑問--Yining Chen您好,請您看看,在下上述分析的事實過程,所點出的幾個問題---在那樣缺乏常態的程序,是否會涉及促使出現「把 持不同观点编者 排除在讨论之外」的問題現象(屬維基霸凌#排除異己)?這不符合維基WP:文明對討論的要求。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21年7月17日 (六) 13:10 (UTC)[回复]

回顧前次另條目爭議性的討論

(*)提醒-這件事令在下想到之前另一件事,發生在三退(退出共產黨組織運動)條目,一次離奇的 存廢討論[33]。請參閱後續的討論【(續)关于“三退”条目。「小作品化」成為「無理由變相刪除條目」的漏洞?】、【用戶以小作品為由刪除3萬多字元
  1. 三退條目已經存在很多年。可疑的是,2020年8月10日提起存廢討論,依照程序應該走好幾天,讓社群用戶有機會討論;提刪的用戶,卻在8月10日同一天,就整個「小作品化」;接著就以「請求理由消失」關閉討論。---這種作法,讓社群用戶失去討論機會。
  2. 刪除方針[34]的「小作品化」,是「刪除之外的選擇」,應該是這條目,要刪除的狀況,考慮有關注度保留,才小作品化,進行「明显违反非原创研究、中立的观点、可供查證等方针,此时可将条目中大部分或全部(违反方针的)内容移除或替换,使之满足相关方针。」這一條目,根本沒有走存廢討論的合理討論期間,存廢討論只進行5-6小時,就被處理掉,相當可疑。
  3. 而且,關閉討論的,也並不是管理員,而是個別用戶。沒有合理的討論期間、沒有管理員的參與,程序不合理,架空社群最重要的討論,形成濫用方針。
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21年7月15日 (四) 03:20 (UTC)[回复]
(!)意見: 希望管理员对如此违规操作,或是越权处理行为严厉制裁,一经举报,至少应该封禁几天以示提醒。多次违规的当永久封禁。此种行为显然是破坏维基条目的故意所为,如果不处理,定会助长歪风,也是管理失职。另外,我想问一下,管理员有无值班制度,当天有哪些管理员当值?如何能让我们一般的编辑再遇到问题时,找到相应的管理员而不误解?有时候我觉得某些管理员因为负责的确很辛苦,而可能有些人不作回应,或者轻易处置,总之一句话,干好干坏似乎由他,这对于很棒的管理员以及维基的正成长是不利的。维基这么大的存在,良好的管理必不可缺。維基準天使-诗琳童留言2021年7月15日 (四) 17:33 (UTC)[回复]
@Wetrace诗琳童您不经思考, 便将所有责任推到管理员身上. 您是不是在放烟雾弹? 您所指"违规行为", "越权行为"是指什么? 难道是"发起存废讨论"这一行为? 任何一名用户都有权对任何一个主页面空间的页面提请存废讨论吧? 而"小作品化"则是有理有据的行为, 能够尽最大可能阻止一个有留存价值的页面被删除. 难道您认为"小作品化"会"助长歪风", 属于"破坏维基条目"? 所以您是希望这个页面被删除吗?存废讨论并非只有管理员才能关闭. 结合当时语境, 众人已协调得出问题的解决方案. 而您和上面的一位用户不对条目进行关注, 看到条目的编辑不合己愿就尽力对其进行回退, 修改, 并反复多次引起冗长讨论, 您二位的这种行为是不是试图宣称"我们拥有对该条目的绝对控制权"? 难道您二位认为该条目"中立", 就不允许我们认为其不中立吗? 而"一经举报,至少应该封禁几天以示提醒", 封禁方针中有八条典型破坏行为, 您认为"改善条目, 防止页面被删除"属于其中的哪一条? --Yining Chen留言|签名2021年7月16日 (五) 15:19 (UTC)[回复]
@Yining_Chen您好,看到您的說法,您應該誤會了。(1)在下Wetrace沒有如您所說的「將所有責任推到管理員身上」吧?只是之前說明了案件的疑慮。(2)至於@诗琳童上面的留言,在下猜想,也許是她認為該案例的爭議作法,誤解了方針規則、或涉及遊戲維基規則,對管理員角色有更多期待。當然大家知道很多管理員承擔很多很辛苦。至於诗琳童感慨有管理員對一些案件輕易處置,應該是延伸的題外話、有感而發,想到一些爭議案件,這樣的感慨聲音社群也常有吧。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21年7月16日 (五) 15:32 (UTC)[回复]
(:)回應Yining Chen, 请你仔细查看Wetrace的留言,所指出的违规问题是不是合理?我是认为他所言合理,才在此基础上提问管理员,建议加强监管。因为我不清楚维基对违规操作是怎么监管的。如果你知道那请你说明一二也好。你指责我将责任推给管理员,请问我不该提建议吗?提意见就是指责,这似乎是大陆中共灌输的不正常思维。再则,维基也不需要表忠心式的维护领导,如果我说的不当,我请管理员自己来指出我的不当好了,他无想法,别人去说实在有挑拨之嫌。我想你不是故意,因此提醒。維基準天使-诗琳童留言2021年7月17日 (六) 15:08 (UTC)[回复]
  • 这种冗长讨论,看都不看。提案人的编辑历史已经充分表明,相关用户只是为了让条目偏向自己的极少数立场,不断发起讨论,反复强推某一明显不被社群共识接受的观点,事实上阻碍了基于方针能形成的解决方案。既然社群已经难得达成了合理的共识,那就履行它。--悔晚齋臆語2021年7月16日 (五) 06:19 (UTC)[回复]
(?)疑問-這麼多爭議過程的討論,您看都不看?這是尋求共識的過程嗎?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21年7月16日 (五) 08:16 (UTC)[回复]
@Wetrace您似乎在故意向讨论中加入大量冗余且与讨论无关的信息, 我必须告诉您, 这是一种游戏维基行为, 很有可能会收到封禁处罚. 还请您留意. --Yining Chen留言|签名2021年7月16日 (五) 15:23 (UTC)[回复]
@Yining_Chen您好,恐怕您有所誤會,在下只是希望把問題說清楚,並非「大量冗余且与讨论无关」;一是與本案直接相關,二是簡單摘要提出上一次的爭議案件作為反思;這無關遊戲維基規則,期望您善意推定。若您認為哪裡有「大量冗余且与讨论无关」,請告訴在下,在下來說明為什麼。您如果看看,一些用戶的說法,也許就理解在下為何需要一再說明釐清回應。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21年7月16日 (五) 15:39 (UTC)[回复]

暂时的回应

@Wetrace 我们,或者至少我,是维基百科的志愿者,我是自愿编辑维基百科,不求,至少不求经济上的报偿——我既不收维基百科的钱,也不收法轮功的钱,更不收中国共产党或者任何其他组织的钱。换句话说,我不是职业维基百科编辑者,也就是说,我还有自己独立的生活。我是利用闲暇编辑维基百科的。我的生活有它自己的节奏,要求我随时随地做出回应,是不现实的行为。即使是我行文至今,我也仍然没有多少时间,详细的回应,我还没法做出,我现在只能简要的看一看相关讨论,做一个大概的回应,那么我现在声明,我对法轮功系列相关条目的观点是:

一、“稳定版本?”

我认为,一个条目无论维持了多少年不变,绝不是称之为“稳定版本”的借口。哪怕一个错误内容在维百页面上存在了十二年而都没有任何人发现问题,也不能称之为稳定版本,拒绝改变,只要有编辑者在第十三年发现这个问题,他就可以立刻对该条目做出更改,而不需因为这个地方是“存在十二年的稳定版本”,就一定需要先行讨论才能更改,这是维基百科编辑者的自然权利natural rights,或保留权利reserved rights),是不言而喻理所当然的,不需要任何的共识确认它,因为它保留在维基百科的口号中,即“自由的百科全书”(a free encyclepedia)。至于通知什么人,并不是我的必要义务,ping的语法我觉得打起来太麻烦,有时候懒得打。wetrace等人的这种态度,有霸占条目之嫌。

二、之前的讨论

我之前开启的讨论,不是单纯的更名讨论,我个人的意思是,更名讨论在其次,主要想讨论的是,wetrace是否有游戏维基之嫌,即:

所谓的更名问题,是游戏维基问题的一个具体项。我承认我之前的部分行为有不规范的地方。但,维基百科不是法院,不存在“因为警察执法不规范缺少一两个证件就把警察的侦查结果彻底否决不予采用”的情况,维基百科也不是文革,不存在“把某一个人的行为彻底批臭以后就否定他的全部观点”,不能用我个人的一些不规范的问题来否认维基社群对相关编辑的认知。

三、反复的词语讨论

关于“取缔”,“镇压”和“迫害”。首先我再次正一下义。缔,缔造意,比如,李洪志先生缔造了法轮功,就是这一字的用法,请问难道连“李洪志先生缔造法轮功”这句话都是在贬低法轮功吗?而取缔,实为取消缔造的简称。这个词如此看来,此意完全是中立的,中共用它是为了给自己脸上贴金,塑造自己的形象,如果只因为中共喜欢用这个词,这个词就是偏向于中共的立场,如果中共讨厌的词,就是偏向中立的立场,那么难道连“发展”都是错的,而“法西斯”都是对的了吗?中共呼吁八九民运绝食学子吃饭/进食/用餐,难道连吃饭、进食、用餐的意思都要因此变成中共强迫他人摄入食物吗?请某些人不要为了政治立场来污染汉语。不过我已经懒得再从这么语法学的角度分析一个词语了,我下面举几个例子,来让大家更清晰的感受一下,“镇压”,“迫害”,“取缔”这三个词在汉语里面给人的主观感觉究竟是什么样子,请看以下示例:

表格标题
镇压 迫害 取缔
八九民运 中共对八九民运的镇压 中共对八九民运的迫害 中共对八九民运的取缔
高自联 中共对高自联的镇压 中共对高自联的迫害 中共对高自联的取缔
共产党 国民党对共产党的镇压 国民党对共产党的迫害 国民党对共产党的取缔
黄麻暴动 国民党对黄麻暴动的镇压 国民党对黄麻暴动的迫害 国民党对黄麻暴动的取缔
共产党人 国民党对共产党人的镇压 国民党对共产党人的迫害 国民党对共产党人的取缔
国民党 清廷对国民党的镇压 清廷对国民党的迫害 清廷对国民党的取缔
辛亥革命 清廷对革命的镇压 清廷对革命的迫害 清廷对革命的取缔
国民党人 清廷对国民党的镇压 清廷对国民党的迫害 清廷对国民党的取缔
香港苹果日报报社 中共对苹果日报的镇压 中共对苹果日报的迫害 中共对苹果日报的取缔
佛教 唐武宗对佛教的镇压 唐武宗对佛教的迫害 唐武宗对佛教的取缔

我们可以看到,镇压一词偏向使用的场合包括“八九民运”,“黄麻暴动”,“共产党人”,“辛亥革命”,“国民党人”,而不倾向于“高自联”,“共产党”,“国民党”而尤其是“苹果日报”和“佛教”两个词,使用镇压简直是莫名其妙,由此就可以看出镇压一词在汉语(至少是大陆区域的)中的实际意涵究竟是什么了。“对法轮功的镇压”给人一种法轮功好像如同白莲教天理教以及奉天父天兄天王再临世下达的最新谕旨之命行事的正统基督教拜上帝教会那样,发动了一场起义,辗转多地与共军战斗,最后不幸被共军镇压一般。至于所谓crackdown是英文世界通用用法,我想说,不同的语言有不同的习惯,并不能用crackdown——镇压这样生硬的办法来一一对应。我个人认为,之所以镇压一词会被某些团体使用,是认可法轮功的相关团体为了强调中共与法轮功相关的龃龉而使用的词,这个词是站在法轮功的角度而非中立角度的。

四、wetrace

wetrace经常强调某一个版本是“长期稳定版本”,是“社群共识”。然而实际上是他利用维基的相关规则,以维基讼棍的手法,长期锁定相关页面,并且在几乎每一个提出修改意见的讨论下面都来势汹汹的表示反对,并自我维护,强行达成所谓的“社群共识”,这一点,恐怕很多人都有目共睹。以至于现在的法轮功页面,是社区共识的冗长条目,这之间有很多段落语义其实是重复的,并且遣词与语气充满了对法轮功的广告宣传。而只要有人尝试进行相关修改,甚至只是把某些在前面的段落原封不动的移动到后面,wetrace都会来势汹汹的冲过来,以“大量引用无原因被删除”一类的含糊其辞的原因(而且通常是反复使用的冗长套话)指责为破坏,并回退编辑,最后再申请保护,锁定页面,这么一套行云流水下来,最终使法轮功相关条目变成了维基百科的裹脚布,又臭又长,因此,我认为无论wetrace在其他方面的编辑多么有贡献,他这种霸占条目的行为,始终在有游戏维基的嫌疑,我希望诸位能有所分辨。

五、“中文教师”

@诗琳童 说:

是啊,好一个“中文教师”,我简直是让您贻笑大方了。我只是突然想起我国知名作家王朔的作品《我是你爸爸》中的一段,引用如下:

註:此處原有文字,因為侵權,已由Matt Zhuang留言)於2021年7月17日 (六) 08:47 (UTC)刪除,尚祈見諒。若有異議請至互助客棧或向管理員反映。[回复]

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并且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not a User:慎言慎行老法师寫維基?寫個屁! 2021年7月17日 (六) 08:55 (UTC)[回复]
  1. 管理员已经删除你的违规引用,你还不甘心贴出来。你贴别人用的词语就能证明你要用合理吗?历史上中国领导人还称“朕”“总统”呢,不能叫习近平总统吧?我这只是提醒你用词语要考虑语境,包含时代地点等等。查看用户wetrace之前的质疑,他早解释过打压、弹压与镇压的区别之用途,我认为是合理的。那个时候,你怎么没有回应呢?没回应是不是就表示接受了?因此我不需要再解释一次,我想:关注交流的人都已经看过他的解释了。请仔细再进入我们分歧的条目内容看一看,我在正文中,我也用过打压,但绝不会用弹压,因为时代不同了,这个词语不属于当代政治。中共对法轮功学员或者群众,有过打压,对法轮功的北京学会,也就是被定义为非法组织的法轮功组织,用取缔。这我有过解释,可能不是在这一讨论之下。在质疑“取缔法轮功”仿照取缔会道门那个问题之下。请去看一下,在此不详述。
  2. 你笑我称“中文教师”没关系,我也不会以此抬高自己,“中文教师”穷酸一个职位低廉有什么可炫耀的呢?中文博导也未必就是标准是吧,我只是告诉你,我的职业会咬文嚼字,我对词语的感知力是我的职业特点,我教学生我必须让人明白其区别是吧?因此,我在此提出语言规范化的重要性,没有打击你的意思,但是可能令你不舒服。我实在抱歉有所冒犯!你怎样笑我无所谓,重要的是,你看到三个词的不同解释,你是不是还坚持使用“取缔”,如果是,为什么?这需要给出合理解释,我是中文教师,如果你解释的合理,既帮助了维基人,也帮助了我的教学。
  3. 在条目内容中,是根据事件的具体情况使用较为贴切的词语。而条目的大标题,应该是综合了事件全部的事实结论。法轮功是达到近乎上亿人炼的健身功法,法轮功群众不是什么组织成员,自愿练习,无组织无会员费爱来就来,跟街头大秧歌之类健身活动没大区别。街头大秧歌也得有人拿着录音机之类协调一下吧?但是这个群众团体被镇压了,你的动作是有罪的,看见笔划就抓就打。这跟宣布取缔所谓法轮功组织是两回事。中共能找到的取缔的组织,就是原来挂靠在气功协会之下的北京法轮功学会。 镇压这个词用在苹果日报和维权律师身上也不合适,对维权律师一般使用打压,苹果也可使用此。但是对苹果日报机构或者组织他们用取缔。 请在使用中对比一下,一般镇压,都是针对一种人数很多的范围很广的特定人群,或者中共发起的一种运动。法轮功属于这个特点。因此,使用镇压,对比使用迫害,使用量较多。那是从政府政策上说,从性质上看,就是迫害更合理。維基準天使-诗琳童留言2021年7月17日 (六) 16:05 (UTC)[回复]

(因版权问题,管理员删除引用段落,诸位可自行阅读该作品第三章,并简短摘录段落如下:

所谓中文教师,也不过如此。她说打压弹压很可笑,那我就来做做摘抄,请看:

(我自行句读的,不知这位“中文教师”有没有能力把剩下的部分句读出来)

并不知所言弹压可笑何在,万望垂教,顿首顿首。

六、多余的话

正如中文教师所说,我曾提议使用弹压打压等词,这正说明我并非试图偏向中共立场,为中共洗地,我只是一个试图中立化维基百科的勇敢的编辑者,如果您觉得我有偏见,那我就是有偏见吧
——not a User:慎言慎行老法师寫維基?寫個屁! 2021年7月17日 (六) 07:08 (UTC)[回复]

Wetrace的初步(:)回應+(?)疑問-@慎言慎行老法師,週末好,感謝您來參與討論
  1. 大家是維基百科志願編輯者,至於誰不是,在下不清楚。
  2. 您上面的大部分回應,實際是您的法輪功相關條目的意見看法。人人都能編輯條目,您也是這麼做,遇到不同看法時,就是依據方針討論。沒有人能「霸佔條目」,在下也不是您說「維基訟棍」,您所陳述的與事實不符,您之前在多個條目的編輯,多處扭曲違背了可靠來源的本意;條目討論頁都可以看到。當您不清楚說明,在下提出理據、方針主動溝通,怎麼會反過來成為您說的「廣告宣傳、含糊其辭」?回顧過往,看條目討論頁,經常是在下提出理據方針,相對一方不回應,或含糊不具體回答。
  3. 在下邀請您說明,主要是關於對法輪功的鎮壓條目,在下5/31、6/1都在條目討論頁向您說明反對更名的理由,您一直沒有回應。但5/31您在客棧開啟討論镇压?取缔?】,標題沒有「法輪功」、沒有「更名」,沒通知在下或其他主要參與編輯者、沒在「條目及條目討論頁」做任何提醒留言與公示;而您5/31開啟討論後,後續您未繼續參與討論。該討論後來7/1被用戶悔晚斋稱為是更名討論,並以此為由移動條目;整個過程不符合維基規範,有諸多問題,引發爭議。在下因此開啟討論【Wikipedia:互助客栈/条目探讨#未達共識的更名移動_不符維基規定的更名共識討論流程】,提出多個疑義。
  4. 至於您對「鎮壓」、「取締」、「迫害」的語意看法,您舉了些例子做個人詮釋。(1)不過維基百科是以第三方可靠來源來整體觀察,中共對法輪功群體確實大量證據使用了酷刑、方方面面的壓迫與打壓措施;「迫害」一詞是大量第三方可靠來源長期以來的用法,有些則用「鎮壓」。(2)關於您把「取締」與「締造」兩詞的對比,在下是很難理解,這兩個詞彙意思顯然差異非常大,「取締」是預設了「非法」。(3)關於您提的「打壓、彈壓」,在下在台灣的理解,「打壓」不足包括那些中共採取的措施與範圍,一個小事情可能就可稱為「打壓」;至於「彈壓」,這用詞我們很少用,個人初步看法,若用在「中共彈壓法輪功」,相當難懂有些疑惑。
  5. 最後,建議您上面的編排,可考慮用 ";" 在小標前面;因為您使用"=="的段落符號,會讓您的一組回應,被切割為好幾段。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其他不多说,看到一句——“取缔”是预设了“非法”——我在电脑前差点笑出声来,贵组织难道在中国是“合法”的?——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21年7月17日 (六) 11:09 (UTC)[回复]
补充知识:近代以来有两个简称“民盟”的组织被取缔,一个是中国民主同盟,一个是缅甸的全国民主联盟。当然,贵组织能和这两个鼎鼎大名的党派相提并论,我认为是对他们最大的侮辱,但是没办法,谁叫你们也一样是被取缔了呢。贵组织能和他们相提并论,应该是你们的荣幸,当然是他们最大的不幸。——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21年7月17日 (六) 11:22 (UTC)[回复]
(?)疑問--蘇州宇文宙武您好
  1. 什麼叫做「貴組織」?「你們」?為什麼一直給人貼標籤呢?請您注意,您多年來持續這麼做,給條目編輯者貼標籤,一來不當,二來可能給用戶帶來政治等風險騷擾。最近新聞報導中國編輯稱向國安舉報香港編輯〉。【WP:不要人身攻擊--威脅甚或付諸行動以蓄意致使其他維基編者受到政府、其僱主或任何其他人作出政治、宗教或其他迫害。如有違此規,一經發現,可能即時受到管理員封鎖一段長時間。】
  1. 法輪功在全世界普遍合法吧。就在中國被中共稱非法,實際上許多維權律師指出這鎮壓是沒有中國法律依據、也違反中國憲法的。對了,中國大陸的地下教會,也是中共稱的「非法」,但在全世界都是合法的。維基百科,不是中共審查過濾下的百度百科。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21年7月17日 (六) 12:40 (UTC)[回复]
你只要承认贵组织在中国是非法的,被取缔这件事是既成事实就行了,其他都是废话,我没有兴趣和你继续废话,言尽于此。——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21年7月17日 (六) 13:04 (UTC)[回复]
(*)提醒-蘇州宇文宙武您好,
  1. 希望您留意WP:文明WP:不要人身攻擊,您的言詞在貶低其他用戶,稱他人說的都是「廢話」。(3)您所謂「貴組織」、「非法」的說法。在下已經一再提醒您,不該給不同意見用戶貼標籤,這樣可能有孤立用戶、或使用戶面臨政治等風險的問題。請您收回這樣的標籤言詞。---您過去、今天會一再這樣對待在下,明天有可能如此對待其他人。
  2. 我們都是維基百科的編輯者,我們能「為誰承認什麼」呢?應當回歸第三方可靠來源。
  3. 中共當局稱非法,但是這問題有很大討論空間。中國的憲法,是最高位的吧?您認定就是「非法」,那麼您列出違反哪一條具體法律、拿出中共法院的判決書,來比對中國維權律師的辯護詞,加上國際人權組織的意見討論。另外,中共公安部1999年以來,發佈的三次所謂邪教名單,包括2014年14種,都沒有列入法輪功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21年7月17日 (六) 13:20 (UTC)[回复]

取缔一词源自日语取り締まり,意为管理、管控(《国语大辞典》:厳しく治めるja-0使用者胡诌中……,借入汉语意为明令取消或禁止(《现代汉语词典》)。

缔造:创立。缔:【說文】結不解也。【說文解字注】 紐結而可解也,故結而不可解者曰締。《现代汉语词典》:创立;建立(多指伟大的事业)

这两个词的来源都不一样,不能说如果取缔是贬低那么缔造也是贬低。至于预设违法,并不见于词本身的意思;但是中国大陆确实认为法轮功违法啊→“法轮功”就是邪教(人民日报 1999.10.28)@慎言慎行老法师Wetrace ——羊羊 [ 留言 贡献 维猫报 古典音乐专题 ] 2021年7月23日 (五) 01:41 (UTC)[回复]

关于Rough_translation模板

如题,是不是应该将模板表述的重点由“翻译粗劣”转向“需要(协助)改善”?因为个人感觉目前这个模板的多是用来对翻译条目做批评甚至攻击的,而且挂模板的条目不断积压,少有人看到这个模板会对有问题的条目、条目的问题做改善,对读者而言也影响观感,对条目主编也是一种对动力的打击。如果把下面小字部分和上面加粗部分对调,再稍微缓和一下语气,感觉会好很多(至少是在态度上对改善的鼓励)--太西浜留言2021年7月15日 (四) 12:25 (UTC)[回复]

(+)贊成--铁塔留言2021年7月15日 (四) 16:42 (UTC)[回复]
(!)意見:有些維基人喜歡創建條目,但不喜歡校對,翻譯成了他們最簡便的衝量方式,社群對提刪也常保守處理,以至於有些翻譯條目的品質真的很差←←這句話是針對條目而非編者,請勿感傷或對號入座。。維護模板用於提醒,覺得被「攻擊」的編者不妨直接改善條目,並試著理解巡查者的善意,他們不是要攻擊,而是不得不提醒。積壓問題是起因於有編者翻譯粗劣,而非巡查者提醒,想減少積壓必須從根源著手,減少這種編者。對於這類編者,受點壓力是合理的,遑論有些對這種「打擊」視若無睹,一直創建。讀者觀感部分,只有條目改善了才有用,模板改字是沒用的。如果變更模板文字,使得更多人粗劣翻譯衝創建數,對維基無益。以上淺見供參考。--Hjh474留言2021年7月23日 (五) 08:55 (UTC)[回复]

關於沒在白沙的Aquatope官網列出的角色

原标题为:關於沒在官網列出的角色

@忒有钱你認為沒在官網列出的角色就不要放在條目中,我就此作出反對,理由如下:一、基本上其他條目都沒這樣搞的,包括SHIROBAKO官網),;二、我不認為這是陳列瑣碎資料。-hiJK910 I'm sorry, I couldn't hear your question, Yvonne 2021年7月15日 (四) 13:33 (UTC)[回复]

还是按照WP:MOSACG#CHARA的想法,将一些剧情上不占重点(可能只出现一集)的角色先筛掉,而且这是剧情仍在发展的作品,条目并非一成不变。——Sakamotosan路过围观杯弓蛇影 | 避免做作,免敬 2021年7月16日 (五) 00:50 (UTC)[回复]
請問你口中的「按照WP:MOSACG#CHARA的想法」,是指條文中的哪一句?-hiJK910 I'm sorry, I couldn't hear your question, Yvonne 2021年7月16日 (五) 12:49 (UTC)[回复]
我認為沒有必要刪掉,畢竟也就那幾個……--【和平至上】💬 2021年7月15日 (四) 20:31 (UTC)[回复]
回應Hijk910,閣下的理由同樣不怎麼「有力」,理由一是參照往例,然而SHIROBAKO非優良或典範條目,不見得值得參考借鑒。理由二是你個人認為,那就更算不上「有力」了。至於此條目,我支持先只留官網上羅列的角色,其餘看劇情發展再說。-KRF留言2021年7月16日 (五) 01:15 (UTC)[回复]
我的理據完全是客觀描述,相當有力,怕你沒看清楚,複製下來再讓你看一次:WP:MOSACG#CHARA:「當本章節有相當規模時應該考慮篩選內容,不要把所有角色都寫進來」,但很顯然,本條目的角色列表距離「有相當規模」有很大的距離,現階段不須裁減。還有關於白箱,那算是個引子,我沒打算要把這個條目的寫法當作金科玉律;同樣地,「沒在官網列出的角色」也不是甚麼好原因。-hiJK910 I'm sorry, I couldn't hear your question, Yvonne 2021年7月16日 (五) 12:44 (UTC)[回复]

改用“對法輪功的迫害”, 不用“取締”和“鎮壓”

“對法輪功的鎮壓”一再被“取締”更改,並質疑“鎮壓”不准確,我認為應該改為“對法輪功的迫害”。就最近幾次爭議來看,不少人對“鎮壓”不滿意。那麼,我提出使用最準確的“迫害”一詞。原因:

  1. “對法輪功的迫害”基本是一句較固定的短語。法輪功學員都使用,由於他們二十多年在國際社會發信息講真相,並且在聯合國相應機構提出報告等,已經使很多民眾聽聞這一事件詞語。中共迫害法輪功在前,後來又迫害藏人、維族人、網上發帖揭示武漢疫情真相者等,迫害一詞廣被大眾使用,而且自香港一年多來的巨大變化,民主制度被凌遲,很多港人也都知道法輪功被迫害的訴求真實性,以此為例,國際社會對法輪功被迫害接受度日益深廣。
  2. 中共迫害法輪功,早就被聯合國組織認定,因此給予法輪功學員避難保護。歐洲、澳洲也跟美國一樣,接受法輪功學員的庇護申請。這一事實說明,“對法輪功的迫害”是準確的表達,而“鎮壓”一詞不能表明事件的本質,只是政府表面的行為本身。
  3. “迫害”的經過,包含了被取締、鎮壓以及升級後的酷刑等迫害手段。維基準天使-诗琳童留言) 2021年7月15日 (四) 23:24 (UTC)--維基準天使-诗琳童留言2021年7月15日 (四) 23:34 (UTC)[回复]
  • 不同于取缔和镇压,迫害是一个非常强烈的指控:譬如,必须有坚实的直接证据来证明法轮功学员确实是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挖去了身上的器官,而不是他们自己或美利坚合众国。只靠推定来指控是不足够的。这种证据的强度,在不武装攻占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情况下,是几乎无法得到的。Itcfangye留言2021年7月16日 (五) 00:25 (UTC)[回复]
    我个人觉得最“中立”的还是镇压一词。因为取缔表明被取缔者是非法的、迫害表明被迫害者是无辜的(没有人会说“迫害希特勒”、“迫害法西斯”,对吧?);而镇压一词是纯粹的事实认定,对被镇压者没有要求:不论是共产主义者、纳粹主义者、资本主义者,都可以被镇压。Itcfangye留言2021年7月16日 (五) 01:25 (UTC)[回复]
    (:)回應:阁下对词语解读比较恰当。迫害表明受迫害者是无辜的。的确,法轮功学员因为炼功因为上访因为传播炼功祛病健身等而被扣上罪名抓、打,酷刑逼迫转化,或者送进所谓教育学校或者什么法制基地强制转化,这是不是迫害?按照国际公法,就是迫害。人民有追求健康幸福的权利,信仰、言论自由是受宪法保护的,中共的宪法也有,只是那只是中共骗人的东西,实际从来不兑现。马三家教养院二所,为掩盖转化法轮功,改名称是“马三家思想教育学校”。请网上查看。对待维族不也是一样的手段吗?因此,迫害维吾尔人、迫害法轮功、迫害维权律师,这都是同一的。维基不是政府,不需要担心强烈指控。维基只是依照一种存在的现象在存档。即便 迫害法轮功 是法轮功学员的指控,那么这种情况是已经发生的事实,它就可以成立条目,法轮功学员也根据这个反迫害。综合看一下条目正文,事实的确如此。正因为其反对迫害符合了宪法对人权的保护,才会得到一些政府的支持。这些超出了“镇压”的涵盖。--維基準天使-诗琳童留言2021年7月17日 (六) 16:41 (UTC)[回复]
这键政……一点都不像本站点所期望的。——Sakamotosan路过围观杯弓蛇影 | 避免做作,免敬 2021年7月16日 (五) 00:48 (UTC)[回复]
迫害persecution,是有大量第三方可靠來源與國際組織所使用的詞彙。「迫害」包括了酷刑等各種方式,活摘器官只是迫害方式的其中一種;在2006年國際媒體報導活摘器官消息之前,「迫害」一詞就已經被第三方來源與國際組織大量使用了。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21年7月16日 (五) 01:05 (UTC)[回复]
關於「取締、鎮壓、迫害」。(1)「取締」並非中立用語,帶有認定非法之意思;全球範圍「取締法輪功」幾乎就是中共一個。維基百科的WP:中立的觀點,是指以第三方可靠來源所發佈的觀點來看。(2)中共不只是「取締」,確實大量第三方可靠來源、聯合國、歐盟歐洲議會、美國政府國會、中華民國(台灣)立法院、還有多個國際人權組織的報告指出,包括酷刑、連坐、言論審查、活摘人體器官(最近就有12位聯合國獨立人權專家聯合聲明震驚)等等,這些行為屬於「鎮壓、迫害」;此條目原名是「對法輪功的迫害」。從語言上說,「迫害、鎮壓」多可能包括「取締」,因為當權者鎮壓迫害是以「扣上非法」之名行之;但是「取締」語意內涵,沒有包括到「迫害、鎮壓」。(3)「慎言慎行老法師」稱,鎮壓不會對「和平者」,這是不符史實與現實的說法,大量「被鎮壓」的對象都是和平者。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21年7月16日 (五) 01:08 (UTC)[回复]
(?)疑問,樓上DavidHuai1999好,前次討論情況【镇压?取缔?】,跟多年前的討論相比,理據並未經過充分討論,名詞解釋也有疑義,以及許多爭議問題。請參閱【未達共識的更名移動_不符維基規定的更名共識討論流程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21年7月16日 (五) 02:10 (UTC)[回复]
(:)回應DavidHuai1999: 反对理由应为无效。因为所依据的是已经被质疑的非共识。不符合维基讨论流程的更名共识不是共识。你一直没有针对用户Wetrace的质疑提问做出新的合理的有效解释,只是抓住之前的违规结论做根据,前提就是不合理的,现在的反对也理应无效。 况且,我提出“迫害”一词典理据,你没有针对此提供有效的反驳。--維基準天使-诗琳童留言2021年7月17日 (六) 16:52 (UTC)[回复]
上次讨论共识明显,符合更名讨论流程,这是基本事实。上方有用户指出:迫害是一个非常强烈的指控,必须有坚实的直接证据来证明,只靠推定来指控是不足够的;取缔表明被取缔者是非法的、迫害表明被迫害者是无辜的。这几句话足以推翻你的全部理由。--DavidHuai1999Talk 2021年7月18日 (日) 00:19 (UTC)[回复]
(:)回應:請閣下仔細閱讀我上面對該用戶此問題地回應。我提供的概括事實是依據,不是假設的推定。迫害表明被迫害者無辜,法輪功學員受到的對待正是無辜被迫害。基於中共主掌政權之初制定的《憲法》,基於中國加入了聯合國難民條約國。它必須遵守聯合國的對人權保護的規則。但是事實是相反。-維基準天使-诗琳童留言2021年7月26日 (一) 06:09 (UTC)[回复]
(?)疑問@悔晚斋您好,前次討論情況【镇压?取缔?,跟多年前的討論相比,理據並未經過充分討論,名詞解釋也有疑義,以及許多爭議問題,該討論標題與內文都沒有說是「移動更名請求」,請參閱【未達共識的更名移動_不符維基規定的更名共識討論流程】,在下於該討論串ping通知了您兩次、並到您的用戶頁留言邀請您,期盼您參與討論說明。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21年7月16日 (五) 07:44 (UTC)[回复]
(:)回應悔晚齋: 反對應為無效。理由同上反對DavidHuai1999※Talk意見。 悔晚齊在前面的討論中沒有針對質疑進行有效回應,意味無理推翻新質疑。你在此議題之下,請根據我的理據回應,我所提出的三點使用“迫害” 的理據哪一條是不成立的?如果不能否定我的三點理據,那麼你的反對我覺得就是答非所問。你認為,這樣回答問題合理嗎?我不知道你們前次說了什麼,前次的論題跟這次也不一樣。維基準天使-诗琳童留言2021年7月17日 (六) 17:01 (UTC)[回复]
(!)意見--一個充滿問題、不清不楚的討論,標題沒有更名與主題,竟然中間變成更名,也不符合維基WP:移動請求規範。希望上述蘇州宇文宙武等用戶朋友,能回答一下在下列出的諸多具體問題。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21年7月16日 (五) 16:01 (UTC)[回复]
这些定性纯粹是你个人的看法。现实就是共识已经达成,没参与共识的形成是你自己放弃了权利,就像你没参加一个选举出你不喜欢的人的投票一样。W:移动请求并非移动条目所必须,事实上任何老用户都有权力移动任何条目到一个新的名称,而先在客栈进行讨论形成共识后再移动已经属于非常尊重社群的行为,应予以鼓励而非贬低。既然共识已经形成,我的意见都在上次讨论中说了,现在没有义务回答你任何问题。——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21年7月16日 (五) 16:23 (UTC)[回复]
(?)疑問-蘇州宇文宙武您好,若您認為所謂更名討論合理。麻煩您具體回應說明,關於在下在【WP:互助客栈/条目探讨#未達共識的更名移動_不符維基規定的更名共識討論流程】,清楚列出了事件的過程,並提出至少五點問題。請您一一回覆,您的看法如何?舉其中一例反常現象:您對於「慎言慎行老法師」不回應Wetrace5/31、6/1在條目討論頁的更名討論,卻跑到客棧另開討論名為「鎮壓?取締?」(其中也沒有更名請求),卻不通知Wetrace、不在條目及討論頁留言說明。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21年7月17日 (六) 02:24 (UTC)[回复]
为什么要通知你啊?你是这条目的“主人”吗?——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21年7月17日 (六) 03:03 (UTC)[回复]
{(:)回應+(?)疑問--蘇州您好,沒有人是條目的主人,(1)所以WP:移動請求才要求在「條目公示」、「條目討論頁」討論。(2)6/2管理員依據方針把條目保護在對法輪功的鎮壓。明明條目討論頁,Wetrace 5/31、6/1都已向「慎言慎行老法師」說明不該更名的理由---但為何「慎言慎行老法師」完全不回應,而在客棧開了討論,標題與訴求卻不清不楚,為什麼完全不通知?也不在條目討論頁留個言,讓關注條目、編輯條目的人知道,客棧正在討論呢?而且客棧討論串並未訴求是更名請求,標題連法輪功、更名都沒寫。麻煩請您清楚看看【WP:互助客栈/条目探讨#未達共識的更名移動_不符維基規定的更名共識討論流程】,在下清楚列出了事件的過程,並提出至少五點問題疑慮。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21年7月17日 (六) 03:17 (UTC)[回复]
我一再强调W:移动请求不是必须,只要是老用户都有权移动任何条目至新的名称,在客栈讨论已属礼貌,达成共识更是既成事实,你为何视而不见?没有任何规定说条目讨论和移动一定要通知谁。请勿顾左右而言他。麻烦你不要再给我留言了行吗?和你这种人多说一句话都嫌多。——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21年7月17日 (六) 03:28 (UTC)[回复]
您頻頻在留言,在下基於尊重而回應您。在下對於疑點問題,整理算是清楚;希望您能正視。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21年7月17日 (六) 12:48 (UTC)[回复]
(-)強烈反对:涉嫌擾亂。--【和平至上】💬 2021年7月17日 (六) 11:15 (UTC)[回复]
(?)疑問-和平至上您好,對於明顯有問題的過程,在下整理所提出的多點問題,提出社群公評,怎會是「擾亂」?若您認為連這樣都是「擾亂」。那也許您是不是更該想想:在下整理事實過程中,「慎言慎行老法師」那樣作法,是否會有遊戲維基規則及擾亂的嫌疑呢?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21年7月17日 (六) 12:48 (UTC)[回复]
(:)回應-【和平至上】:你的反对应為无效。只是扣帽子打击编辑。維基準天使-诗琳童留言2021年7月17日 (六) 16:20 (UTC)[回复]
(:)回應 @蘇州宇文宙武老維基友:綜合你以及你所支持一方的觀點邏輯就是:你不知道怨你自己,反正我們幾個人是趁機共識了。因為它通過了就合理!不合理也是合理,也得執行。現在你們提意見晚了。老用戶有特權不按照新用戶規定出牌,老用戶可以不在討論頁回應、也不必請求,可以直接到客棧討論,而且在討論時也不用寫明討論話題。我的反對意見是:
  1. 即使“老用戶有權移動條目”,但老用戶更應懂得維基編輯要避免爭議而達成共識的方針。一些非政治類無爭議條目,可能老用戶根據經驗而無需嚴格遵循請求規範。但是,“對法輪功的鎮壓”條目非此類——在此前不久曾發生過移動名稱又被管理員恢復之爭議。你老用戶不在意管理員之裁定,也不在意之前的編輯爭議,不按照維基一般編輯原則在討論頁先請求探討,就跑到客棧說話,而且客棧討論的標題也根本沒有清楚寫明是要移動標題,然後告訴主要該條目質疑的編輯說:我們達成共識了,已經非常尊重社群了。這真是老用戶啊,老用戶就得這樣倚老賣老不遵守新手的約束、玩轉維基管理?
  2. 維基以前不少老用戶那真是令我佩服,那是維護維基原則的主力,比如,對經常混跡於客棧討論、打壓對中共不利條目編輯的用戶黑血姬等,一些資深老用戶實在看不慣其破壞行為,而出手永久封殺,令很多親黑血姬用戶震驚。那也讓我記憶深刻,維基人是什麼樣?那樣的資深用戶才是真愛維基,有那樣的維基人才能阻止中共僱傭軍在維基上的蠶食與破壞。現在,維基條目長久的共識再次被動搖,是由於那些老用戶少見了吧?老用戶不是特權的代名詞吧?老用戶見證過以往的編輯爭議,更應謹慎對待有爭議條目的變動,想出更好的辦法避免可能發生的新爭議,否則,老用戶是不是會變成成在內部破壞的老油條?
  3. 中共僱傭的老間諜老專家老媒體人那真是防不勝防,維基的老用戶誰也不希望被看作五毛或者五元,那麼不得更成為遵守維護維基方針的人嗎?我不相信黑血姬這類用戶會罷手,換個名稱可以繼續做維基,只是經驗更豐富了。目的卻一如既往。當年他也是用人海戰術,喜歡在客棧議題投票。因此,我專門針對投票的有效性進行質疑。──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诗琳童討論貢獻)於2021年7月17日 (六) 18:58 (UTC)加入。[回复]
  • 法轮功本身自己就存在相关问题,中国政府有权在认定其违法的情况下做出取缔行为 而且取缔一词本身为中性。——尤里的1994留言2021年7月17日 (六) 17:27 (UTC)[回复]
    (:)回應:法輪功有沒有問題似乎與編輯沒關係。在條目正文中,有證據顯示其相關事件過程。中國或者中共政府進行取締,自然會找出理由。取締一詞前提是認為其非法才取締,合法還能取締嗎?問題在於對氣功的取締依據符合憲法嗎?再說取締當初是針對組織,我記得是說北京那個法輪功大法學會沒有註冊在氣功單位之下。但是法輪功一方說定義法輪功有組織是扣帽子為迫害找藉口,因為法輪功群眾沒有花名冊沒有會費沒有儀式,跟其他的一般群眾氣功練習沒有區別。至於誰服務別人,提供錄音機,或者教功,那也是大家有那個熱心腸自發去做。因此說法輪功群體是別有用心的政治組織顯然不合適。煉法輪功的人,很多病好了,這也有證據,如果效果不好,不會有那麼多人煉,也不像中國打疫苗還要給優惠或者強制,他有什麼能力強制呢?當時中國的氣功門派非常多,大家都是覺得誰好就去練。
    中國政府為了打壓法輪功,造出1400例在媒體說法輪功害人,煉功病好了的,不能說真話,說就打壓。是不是這樣?你知道中國的宣傳是什麼樣的。同時給予金錢獎勵抓捕法輪功學員,轉化他們,讓他們罵揭批法輪功。哪裡有壓迫哪裡就有反壓迫,法輪功學員講真相就是這麼來的。然後,就是中國用政府的全部財力支持經濟法律手段等等,要扼殺敢於不服從中共調調的煉功人,以及維權律師等,酷刑等等就很正常了。
    別說法輪功,看看那些計劃生育的受害者,今天說一胎,你二胎不僅罰款,公職沒有,甚至牽制墮胎,導致母嬰都死的,難道有誰被追究責任嗎?沒有,反而是封殺新聞報導。如果不是這樣,哪來的陳光誠因為維權而被迫害逃美?現在要開放三胎,但是如果誰懷上三胎,要生也是面臨一胎的危險,因為政策還沒有變。如果認為一個政權可以任意決定生命的生與死,可以決定人的思想,可以控制人的嘴巴,那人是不是就跟畜生產不多。只要這個國家政權說他的做法合理,就合理,法律是他家的,自然他就合法了?這大概就是槍桿子裡出政權的思維,強盜也是這樣想的,誰拳頭大自然可以稱霸一時,但不等於真理與正道。中共自己用取締,就是因為它佔據政權,有槍桿子確保它想取締誰就取締,定誰不合法就是不合法。權力沒有監督和製約,這是普世價值所反對的,其不具有合法性,不可採用。--維基準天使-诗琳童留言2021年7月17日 (六) 20:23 (UTC)[回复]
    @诗琳童最后一次回应及最后一次警告该用户,你及你的阵营游戏维基规则,霸占flg相关条目所有权已非一日,wetrace和你是其中翘楚,只不过你二人策略不同,wetrace善于断章取义,曲解他人意思为己用,而你更喜欢打直球。这次条目移动正本清源证明,以及我要告诉你的意思是,你们这种行为应该结束了!维基不是你们flg支持者宣示政治立场的平台!你在留言中反复污蔑反对你们的人为“中共的雇佣军”“间谍”等,已构成人身攻击和诽谤。鉴于你是维基的老人,此属明知故犯,所以我只最后警告你一次。要是再次出现此类字眼,那就VIP见吧,其他的我对你们没什么好说的。要想battle,可以啊,看在维基谁占上风,打再多的字吼声再响是没用的,要看社群的评判,而你们代表不了社群。——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21年7月18日 (日) 02:07 (UTC)[回复]
    @蘇州宇文宙武:兄弟你的政治立场已经在你的页面显示清楚,但我认为维基海纳百川,并无对你不敬,尽管你我观点经常相左。我虽然提及中共雇佣者等,为了避免误伤编辑,我也是有加以说明是由中共的手段而来,我想维基编辑不希望有此破坏维基之事,维护维基的正常流程可有效保护维基原则。也是提醒编辑谨慎对待流程,避免被误解。你说我反复污蔑反对我的人,这我可觉得冤枉了。我质疑的如果是我主观的跟维基无干的东西,欢迎你或者你们(你不愿意用“你们"这个词,因为我不认定你跟谁是一伙,也不认为这个词符合维基善意推定原则。这里只是根据你对我使用“你们”一词的对等)马上指出来。如果我说的是关涉维基方针,那谁反对也是反对那个方针的理解,不是反对我。一旦我认为谁的反对给出合规的解答,我自然认同。望你不要因为与我观点相对就给自己对号。我也正式表明,我从来都认为你是对维基有贡献的正常编辑。观点不同很正常,问题在于如何对维基方针尽量形成良性共识。我担心的是正如你所表露出来的,我这样的小编被你这样的资深者瞧不起,从而忽视了耐心地解答我的问题,你看重的可能是老用户的观点。我的立场只有一个:寻求真实,我认为维基所有条目的基础就是务求贴近真实。你对我警告很感谢,尽管我不懂你的警告是否符合维基方针,我也相信你的确有实力在维基跺一下脚都会震一震。我从来没想跟谁斗!不过有点据理力争的个性。如果我生活在胡亥时期,一定会被赵高杀掉。所幸维基是个比较光明的地方,大多数人都追求正面形象,跟我没大计较,我也才成了老人儿,实则在编辑上一直处于停止不前的状态,对很多方针都在摸索,希望能确切认知。希望社群观众多多帮助指点错误!維基準天使-诗琳童留言2021年7月18日 (日) 06:54 (UTC)[回复]
(!)意見--@蘇州宇文宙武您好,
  1. @詩琳童沒有點名誰、沒有點名哪個人。詩琳童的意思,應是嚴謹對待維基規則與程序,才能更好因應「五毛網軍、網路評論員」,盡量保護好維基百科的自由環境。------詩琳童上述的說法,被您自行解讀是「构成人身攻击和诽谤」,但她沒有點名任何人。
  2. 那麼,(?)疑問--蘇州宇文宙武您在上面,接連[35][36][37]對著在下「直接明確指涉、貶損」『貴組織』、『承認非法』、『你們被取締』(指Wetrace等人)、「其他都是废话」,是不是明確人身攻擊呢?依照您的邏輯,編輯中共條目,一定都是共產黨員了?(1)希望您留意WP:文明、WP:不要人身攻擊,您的言詞在貶低其他用戶,稱他人說的都是「廢話」。(2)您所謂「貴組織」、「非法」的說法。您多年來持續給條目編輯者貼標籤。在下今日也已一再提醒您[38],不該給不同意見用戶貼標籤,這樣一來不當、且孤立用戶,二來使用戶面臨政治等風險騷擾的問題,您持續為之;在下請您收回這樣的標籤言詞,但您不理會。---您過去、今天會一再這樣對待在下,明天有可能如此對待其他人。:::::##請您留意最近新聞報導中國編輯稱向國安舉報香港編輯〉。【WP:不要人身攻擊--威脅甚或付諸行動以蓄意致使其他維基編者受到政府、其僱主或任何其他人作出政治、宗教或其他迫害。如有違此規,一經發現,可能即時受到管理員封鎖一段長時間。】
  3. 另外,您所謂的「霸佔條目」指控不實,這有沒有涉及人身攻擊貶損用戶呢?人人都能編輯條目,您也曾有編輯這些條目,當遇到不同看法時,就是依據WP:共識方針討論。沒有人能「霸佔條目」。您所指控與事實不符,您過去編輯「中共眼中敏感條目」時,在下經常在條目討論頁提出理據、方針主動溝通說明,但您多次不回應,或含糊不具體回答。請您比對WP:共識方針,為何會稱相對一方是「霸佔條目」呢?
  4. 蘇州宇文宙武,您指控在下「遊戲維基規則」,請您拿出具體例子。那麼,請您先回答在下【WP:互助客栈/条目探讨#未達共識的更名移動_不符維基規定的更名共識討論流程】提出的多個問題。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21年7月18日 (日) 15:48 (UTC)[回复]
  • 路过插句嘴:(!)強烈抗议使用对法轮功的取缔!!!!!!!取缔动词!!!是动词!!!是动词!!!明明取缔法轮功五个字就能说明白的东西,为什么要用“对+法轮功+的+取缔”这种奇怪的语法!!! ——羊羊 [ 留言 贡献 维猫报 古典音乐专题 ] 2021年7月18日 (日) 13:25 (UTC)[回复]
    • 取り締まり 紺野夢人 肺炎退散 2021年7月18日 (日) 15:36 (UTC)[回复]
      本人的意見,複製粘貼自討論區:
      (+)支持 將“對法輪功的取締”更改為“對法輪功的迫害”:
      1.關注度處理;如果在谷歌上搜索“對法輪功的取締”有四十七萬比資料,且大多數為中共官媒及對法輪功這一組織的鎮壓行爲之用語;如“取締邪教組織法輪功”等主觀定性。而如果搜索“對法輪功的鎮壓”則有一百一十三萬筆資料,以此可證明原本之“鎮壓”就比現階段所謂“取締”獲得更廣汎之運用。最後,如果搜索“對法輪功的迫害”更有三百六十八萬筆資料。据本站NPOV指出;“通常来说,条目不应给予少数观点与更受欢迎的观点同样多的描述”因此,“取締”相較於“鎮壓”及“迫害”本身就屬於少數觀點,使用“取締”取代“迫害”及“鎮壓”則顯然違反這類共識及方針指引。“對法輪功的取締”充其量也只是“重要少數觀點”,支持這一稱呼者可在條目中稱此爲中共官方之定性,但不可直接使用條目名稱。
      2.鑒於包括聯合國在内的組織織認定此為“迫害”,也因聯合國組織為世界各民族或多元國家參加之國際聯盟,由其在人權及宗教方面之專家所作出評斷及結論當然具有相當之權威及普世性。故使用“對法輪功的迫害”甚至使用“中國共產黨政府對法輪功的迫害”乃是最爲準確之敘述。
      3.表示認同,無論是“取締”還是“鎮壓”在這件事的定性上,均是“中共政府對其迫害之不同立場的概念子集”,故直接使用迫害一詞,合情合理。
      此外,對於@DavidHuai1999@和平至上@悔晚斋等對他人訴諸人身、不提供詳細例證以及拒絕就事論事等涉擾亂討論之言論,我建議各位直接忽略,不納入共識之考量。--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留言2021年7月16日 (五) 11:29 (UTC)[回复]
      --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留言2021年7月19日 (一) 12:37 (UTC)[回复]
      (?)異議:甚麼時候就變成「包括聯合國在內的組織織認定此為迫害」了?請問資料來源?請注意,如果你是說「聯合國認定為迫害」,請給出聯合國大會、其下轄委員會或國際法庭的決議案或判決書編號,否則就不要混淆視聽!--【和平至上】💬 2021年7月21日 (三) 19:42 (UTC
(:)回應【和平至上】:提醒你多了解一點聯合國組織認定迫害的嘗試好吧。中共對新疆維吾爾的迫害、對地下教會的迫害;北朝鮮受金正恩迫害的人,等等,他們哪一個是你說的那樣有什麼國際法庭決議案?聯合國對於難民的接受是因為其符合其定義的總原則,即政治迫害、宗教信仰自由被迫害等。法輪功學員不是因為犯罪而是因為信仰、講真話以及維護健康權等人權被非法拘禁、判刑、酷刑等等,這就是迫害。因此,聯合國審核與接受受害者為難民並給以安置。同理,過去對參與六四的學生、現在對西藏遭受打壓的僧人和民眾同樣視為被中共迫害,不需要什麼決議啊? 請你針對我所提出的應該使用“迫害”的這些理由回答問題,聯合國與世界多數民主國家的組織如果不認定中共迫害法輪功,那麼接受其為難民的理據是什麼?取締一詞根本無法適用。

“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的理由更說明“迫害”廣為被國際社會接受,維基百科應該體現的是少數極權國家的定義,還是多數國際社會的使用情況,這在維基方針上難道不是很清楚嗎?維基準天使-诗琳童留言2021年7月26日 (一) 05:59 (UTC)[回复]

所以這就只是你的解讀,對嗎?根本就沒有認定為「迫害」,對嗎?既然是這樣,你就不要再混淆視聽!連維基百科的基本是要可靠來源而不是個人解讀也不懂嗎?當一個人以「聯合國認定為迫害」作為例舉,那麼請給出證明,而不是自行解釋。請你指出哪一份聯合國審核與接受受害者為難民並給以安置的任何文件指出這是對法輪功的迫害!--【和平至上】💬 2021年7月26日 (一) 19:12 (UTC)[回复]
(:)回應【和平使者】:你用什麼證明聯合國接受難民必須得給一份安置文件指出是對×××的迫害?按照你的觀點,接受法輪功就得給出一份證明法輪功被迫害的證明文件,接受西藏人,就得給出一個藏人被迫害的文件,接受哪一個群體類型的人為難民,就得給出一份指出對其迫害的文件……聯合國所有接受的難民都得有這樣的文件,你的意思就是這樣。你先問問聯合國有沒有像你這樣操作,如果沒有,你就可以宣稱:沒有任何文件證明任何迫害了。你連很多國家政府以及聯合國認定迫害事實而接受難民這一點都可以不顧,自己硬要編出一個什麼文件,這似乎在遊戲規則啊?維基準天使-诗琳童留言2021年7月27日 (二) 05:55 (UTC)[回复]
(!)意見--@和平至上好,在下這幾天生活忙碌,看到客棧討論,容在下利用小小時間空檔簡述意見切磋,也給@诗琳童參考。另外再找時間回覆客棧區討論。
  1. 法輪功學員確實得到「聯合國難民署」的處理協助、與多國接收。聯合國系統過去20年來持續有許多人權報告關切法輪功人權,包括反酷刑、信仰等議題的特別報告員,直接提過中國遭受酷刑者 66%是法輪功學員,也多次提到活摘器官問題,要求中共說明。在下目前暫沒時間搜尋。
  1. 先把聯合國系統的討論擺一邊。很多重量級的國際人權組織,多使用過「迫害」一詞。在下於上面曾提過:關於「取締、鎮壓、迫害」。(1)「取締」並非中立用語,帶有認定非法之意思;全球範圍「取締法輪功」幾乎就是中共一個。維基百科的WP:中立的觀點,是指以第三方可靠來源所發佈的觀點來看。(2)中共不只是「取締」,確實大量第三方可靠來源、聯合國、歐盟歐洲議會、美國政府國會、中華民國(台灣)立法院、還有多個國際人權組織的報告指出,包括酷刑、連坐、言論審查、活摘人體器官(最近就有12位聯合國獨立人權專家聯合聲明震驚)等等,這些行為屬於「鎮壓、迫害」;此條目原名是「對法輪功的迫害」。從語言上說,「迫害、鎮壓」多可能包括「取締」,因為當權者鎮壓迫害是以「扣上非法」之名行之;但是「取締」語意內涵,沒有包括到「迫害、鎮壓」。(3)「慎言慎行老法師」稱,鎮壓不會對「和平者」,這是不符史實與現實的說法,大量「被鎮壓」的對象都是和平者。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21年7月28日 (三) 01:59 (UTC)[回复]
@和平至上@Wetrace@诗琳童:各位日安。感谢各位讨论,我想再补充一下:
目前联合国相关组织并没有通过相关议案直接界定此为“迫害”,但我们仍通过间接性证据可表明联合国及其相关组织已在事实上承认“法轮功受到中共政府之迫害”;根据联合国难民署对难民的界定为“逃离武装冲突或迫害的人。”既然联合国难民署多次受理法轮功修炼者的政治庇护,从客观上来讲,只能说明难民署已认定他们是受到了“武装冲突或迫害“。至少按照他们现行对“难民”这一定义是这样。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留言2021年7月29日 (四) 20:54 (UTC)[回复]
@DavidHuai1999@和平至上@尤里的1994@悔晚斋 现劳烦反对更名者一方就上述论点作出回应,否则本人按照相关指引视沉默即共识,并将此条目更名为“中国共产党政府对法轮功的迫害”。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留言2021年7月29日 (四) 21:03 (UTC)[回复]
(?)疑問-DavidHuai1999您好,(1)「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說的是否有依據,在下暫不評論。不過,在下在上面一一具體提出問題,並請悔晚齋回應,悔晚齋顯然沒有具體說明;在下很期盼 悔晚齋、蘇州宇文宙武等人,可以「就事論事」、具體回應Wetrace所列舉「詳細例證」的整理出的問題。(2)您說的所謂「无法反驳上次讨论共识中引述的词语解释」,明明您所謂的「上次討論」中就有不同解釋,卻沒有獲得有效回應,而「被所謂共識」;其他多位用戶這幾天在客棧,也對「取締」或「鎮壓、迫害」名詞解釋提出許多具有相當質量的有效意見,並且有大量第三方可靠來源、權威機構來源使用「(很大量使用)迫害、或鎮壓」,作為意見的事實基礎。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21年7月20日 (二) 17:31 (UTC)[回复]

關於取締法輪功,不如再投票?

我看到上一次投票根本沒ping過一些活躍於此條目的人,以致根本有很多人根本miss了此次投票, 故想在這ping主要編者,看看悔等人是不是真的取得共識。 @ 诗琳童 @ 慎言慎行老法师 @ Wetrace @ Googol19980904 (根據頁面資訊)也ping活躍於討論的 @ 悔晚齋 @ 和平至上

支持 迫害

支持 取締

(?)疑問--Fxqf您好,(1)誰應是「名從主人」的「主人」?(2)維基不以中共觀點為中心,中共稱「取締」,除了「取締」本身的法律基礎有嚴重爭議之外;法輪功在世界各國都是合法。(3)條目以前是對法輪功的迫害,幾年前被用對法輪功的鎮壓,最近則是經過一場「不寫更名、主題」、程序與實質都有明顯疑慮的討論,而被改為「對法輪功的取締」,詳情與過程的多個問題列舉,請見客棧討論【未達共識的更名移動_不符維基規定的更名共識討論流程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21年7月20日 (二) 17:24 (UTC)[回复]

支持 鎮壓

  • 倾向于镇压。原因:
  1. 镇压对被镇压目标的性质没有任何要求,不论是否反反人类的组织都可以被镇压。
  2. 取缔要求被取缔目标必须在被取缔国和美国都是非法的,但FLG没有在美国被宣布非法。
  3. 迫害要求被迫害目标不能有非法性质,但FLG在中国是被宣布非法的。
以上。Itcfangye留言2021年7月17日 (六) 00:24 (UTC)[回复]

意见区

--Iridium(IX)留言2021年7月16日 (五) 06:46 (UTC)[回复]

(!)意見-條目更名移動,(1)應依照WP:移動請求,透過條目頁啟動討論;若要在客棧啟動討論,請在條目討論頁開啟說明指引過來。(2)條目更名討論,是討論、理據、第三方來源等依據,依據方針在過程中尋求共識,不是透過投票、人數。因此,更名移動請求的討論,需要清楚的說明。5/31客棧所開啟討論【镇压?取缔?】,跟多年前的討論相比,理據並未經過充分討論,名詞解釋也有疑義,以及許多爭議問題。請參閱【未達共識的更名移動_不符維基規定的更名共識討論流程】。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21年7月16日 (五) 07:40 (UTC)[回复]
不過悔並沒直接回應,總不能一直再等 Iridium(IX)留言2021年7月16日 (五) 08:25 (UTC)[回复]
@SIridiuM28,提供您參考。在下有ping邀請此討論轉折的當事人之一User:悔晚斋在上面討論回應,無回應,也去悔晚斋個人討論頁邀請[39];悔晚斋在下面留言說「看都不看」[40];並且悔晚斋舉報聲稱Wetrace這是騷擾與破壞[41]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21年7月16日 (五) 08:34 (UTC)[回复]
  • @DavidHuai1999這不代表不能投票。這裏的投票可以作為意見傾向參考的一個評量(但不是唯一評量),但如果要把投票變成決議內容,就先需要取得共識特別許可投票的進行。我覺得多一個參考指標並無不可,不知道你是否認可我的見解。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7月16日 (五) 13:31 (UTC)[回复]
    • 悔等人在上面‘鎮壓?取締?’已經就同一個議題做了一次投票,他們也嘗試根據那投票的結果作為共識並下了移動的行動,那他們沒理由不承認這個將會有更完善代表性的投票。 Iridium(IX)留言2021年7月16日 (五) 13:40 (UTC)[回复]
    • (!)意見:是不是当投票是过家家,今天投出一个结果不服,明天再开一个投票?投票规则规定一定要提醒所谓“重要编者”了?输打赢要是不是太明显了?为了维持条目的稳定性,不是不能再开投票,但必须等一个月以上(W:移动请求中说明条目经共识讨论后移动一个月內不得再次移动)。就像管理员投票一样,不可能刚刚选举出来就弹劾。——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21年7月16日 (五) 15:47 (UTC)[回复]
  • ①共识讨论的目标,是形成对条目内容的一致意见。主编对条目内容十分熟悉,而这份熟悉使得他们在相关的讨论中成为优质意见的便利来源。并不是几个人的共识不是共识,而有条目主编可以使得这份共识更加可信且贴合实际情况。但这一好处并不足以为这件事重新投票,在主编的讨论页通知、讨论便可。②独立于讨论之外的,“Wetrace可是经常混迹于客栈的,他说没看到谁信啊?”一句有明显的错误。其一,“常混迹于客栈”并无实际来源,而且即使以前活跃,以后也不一定活跃,也不一定每周活跃。其二,既然该编者已经表达意见,基于假定善意与其活动历史,应当信任;如果您是笔误,想说“说他没看到”,也就是要表达“他一定看到了”,这一命题的错误原因见其一。——落花有意12138 回复请ping我 2021年7月22日 (四) 13:57 (UTC)[回复]
(?)疑問-蘇州宇文宙武您好,若您認為所謂更名討論合理。麻煩您回應說明,關於在下在【WP:互助客栈/条目探讨#未達共識的更名移動_不符維基規定的更名共識討論流程】,清楚列出了事件的過程,並提出至少五點問題。請您一一回覆,您的看法如何?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21年7月17日 (六) 02:20 (UTC)[回复]
(?)疑問-Davidhuai1999您好,既然您認為「共識顯而易見」,也請您一一具體回答上述至少五點問題。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21年7月17日 (六) 03:02 (UTC)[回复]
開那麼多章節是想怎樣?--【和平至上】💬 2021年7月17日 (六) 11:14 (UTC)[回复]
此章節與我所提出的議題不同。我不知道這個討論是在徵求更多的意見嗎?當然,這個話題,與之前Wetrace提出的不符合更名流程問題似乎不同,請有針對性的具體回答質疑。他的議題與我想用“迫害”一詞也不同。維基準天使-诗琳童留言2021年7月17日 (六) 19:29 (UTC)[回复]
是的,這裡重點是要指出他們上面聲稱‘移動條目至取締法輪功’是因為有共識支持是錯的。 Iridium(IX)留言2021年7月18日 (日) 03:12 (UTC)[回复]

你们吵得有点“远”啊

我看你们在这儿吵程序吵了这么多天了,实在看不下去了。

  1. 你们这么个吵法,我看什么结果也吵不出来啊。
  2. 即使吵出结果了,不还是得讨论实质问题吗?那干嘛不直接讨论实质问题呢?
  3. 对以前的共识不满意,认为自己有更合理的理由,再开讨论移动不就行了么?共识又不是不能改。

所以我的建议就是,直接再开移动讨论,把你们认为更合理的理由摆出来不就行了吗? -- 铁塔留言2021年7月26日 (一) 11:22 (UTC)[回复]

閣下有注意到此前的兩個議題討論嗎?一是@Wetrace 指出前次移動所謂共識是非共識,並提出合理理由,那麼如果對方非共識流程成立,管理員是不是應該移動回到所謂共識之前狀態。二是,鄙人已經開了一個移動討論,提出“迫害”法輪功才是最符合事實的用詞,原共識方沒有有效的針對性反駁,多數只是強調共識,而不是針對我的“迫害”理據回复。我認為其反對無效。維基準天使-诗琳童留言2021年7月27日 (二) 06:07 (UTC)[回复]
维基好像并没有方针说,达成共识需要包括哪些特定的人,所以很难论证说流程非法。如果您提出了新的、合理的、有力的理由,而对方又无法反驳,那我认为您是占理的。--铁塔留言2021年7月27日 (二) 16:21 (UTC)[回复]

古典音乐作品常见名问题

贝多芬的第125号作品,各地的常用命名是什么?第9交响曲?第九交响曲?第九交响乐?第9號交響曲?交响曲第9号?交響曲第9番 ——羊羊 [ 留言 贡献 维猫报 古典音乐专题 ] 2021年7月19日 (一) 09:30 (UTC)[回复]

其他地方不清楚,但台灣實體發行的有「第九號交響曲」和「第9號交響曲」(如果想看得更清楚,可以仔細檢查這637筆來自博客來的紀錄)。 --Loving You Is A Losing Game 2021年7月20日 (二) 12:58 (UTC)[回复]

全盘西化#1980年代的全盘西化是否需要调整一句话

就是把“1990年代后,在中国经济腾飞、国家实力提升的背景下,中国民族主义兴起,全盘西化论衰退。”改成“1990年代后,在中国经济腾飞、国家实力提升、政治制度优势明显的背景下(特别是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爆发以后),中国民族主义基本兴起,全盘西化论衰退。”--彩色琪子留言2021年7月19日 (一) 11:03 (UTC)[回复]

“政治制度优势明显”太自我中心了。多看几本政治学/国际关系书籍都肯定不会说出这种话--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1年7月20日 (二) 02:37 (UTC)[回复]
那就是这种说法过于自我中心吧--彩色琪子留言2021年7月26日 (一) 06:54 (UTC)[回复]

关于Geographic Location模板

近日注意到部分已消亡实体的条目中有{{Geographic Location}}这一模板,翻阅相关条目内容后我认为在部分条目加入这一模板可能不太妥当:

  1. 已消亡实体很可能曾与某实体及其继承实体相邻,因而很难用该模板表示。
  2. 已消亡实体自身可能在其存在期内有过领土增加/减少,因此相邻的实体很可能发生变化。
  3. 与以上两点相比,若该模板用于某一仍存在的实体,这一模板可以很自然的被理解为当前这一实体的相邻实体。

不过考虑到这一模板目前在已消亡实体内的使用率也不低(苏联圖瓦人民共和國等),因此在互助客栈寻求一下各位维基人的意见。--ときさき くるみ 2021年7月19日 (一) 13:24 (UTC)[回复]

{{Geographic Location}}为隐藏模板,应用于条目时并不可见,因此该模板应用于所有政治实体相关条目都不碍事。若将该模板应用于已消亡政治实体相关条目,且该消亡政治实体存续期间与该消亡政治实体在地理上相邻者发生变化的,可多次使用该模板,注明相应时期即可。例如苏联可将其存续期间划分为戰間期冷战期,于条目苏联最后一个章节之下使用该模板两次。--Joker Twins留言2021年7月20日 (二) 05:23 (UTC)[回复]
@Joker Twins那个是{{Geographic Location1}}……而且,以对应时期划分在部分条目内仍可能不合适(不是全部,我个人认为其相对适用于一些短命实体),以苏联为例,战间期的苏联在东侧经历了东北易帜蒙古人民共和国成立等等,那么应该以哪一年为准绘制模板?--ときさき くるみ 2021年7月20日 (二) 09:07 (UTC)[回复]
@Joker Twins我还是感觉现在这个版本的模板太多余了,除了中维没有一个维基这么加模板,所以恕我没看出来现在这个模板的使用对于整个条目有什么意义。--ときさき くるみ 2021年7月20日 (二) 14:52 (UTC)[回复]
{{Geographic Location1}}与{{Geographic Location}}效果相同,均为隐藏模板,应用于条目时均不可见。将苏联存续期间划分为戰間期冷战期,于条目苏联最后一个章节之下使用该模板两次,效果如下(因为是隐藏模板,只看代码就好):
戰間期苏联邻国
冷战苏联邻国
--Joker Twins留言2021年7月20日 (二) 19:43 (UTC)[回复]
@Joker Twins首先,{{Geographic Location}}不是隐藏模板,这个模板里根本没有控制模板展开和隐藏的参数。其次,您在条目内未彻底做好的时候我就已经知道效果如何了,问题不在于能不能做出来,而在于有没有必要加入这样的模板,对于苏联还好,对于下方模板多的其他条目可能会影响到其他模板的显示,而且也很没必要,比如,为什么有战间期没有二战期?为什么没有冷战后期解体的情况?所以我个人仍然认为,只要需要超过1个模板描述的消亡实体都不要加。--ときさき くるみ 2021年7月21日 (三) 04:26 (UTC)[回复]
您说{{Geographic Location1}}与{{Geographic Location}}不是隐藏模板,那请问这两个模板为何无法在条目中显示,这不就是隐藏模板的显示效果吗?模板能做出来自然就有其用处,有问题改进就是,不应说废就废。说回苏联一例,苏联戰間期冷战期与邻国边界均保持稳定,但在二战期和解体期与邻国边界变化频繁很不稳定,且苏联戰間期冷战期是苏联主要存续期间,且远比苏联二战期和解体期长得多,因此于条目苏联使用上述模板时只需给出苏联戰間期冷战期邻国即可。总之{{Geographic Location1}}与{{Geographic Location}}有其存在的用处和必要性,只需对这些模板予以改进即可,不应也不必废除这些模板。--Joker Twins留言2021年7月21日 (三) 10:48 (UTC)[回复]
?怎麼會沒顯示,有啊?——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LEP 2021年7月21日 (三) 12:42 (UTC)[回复]
首先,这两个模板不是隐藏状态,我不清楚您的设备环境什么情况,但是我这里都是显示的(可能是电脑与手机之间的差别,您不妨切到电脑看一下样子);其次,我没说废除,我说的只是这类条目(已经消亡的实体)不应该用,如果您认为这是废除那我只能请您看一下链入页面是已消亡实体多还是未消亡实体多;对于苏联而言,战间期从苏联成立(1922年)到二战开始(1939年)也不过17年,二战到冷战亦有8年,若说冷战期长于二战期还能理解,但战间期和二战差的年限并不多;您的理由总体很强,我能理解,也能在这个条目上接受,但是开了这个先例,下次若是更短命但是时间期划分更多的实体(譬如殖民时代的各类殖民地国家,可参见File:Colonisation2.gif)呢?所以我现在想问您有没有什么更强的论据能让这种标准能普遍应用到各类条目中。--ときさき くるみ 2021年7月21日 (三) 17:22 (UTC)[回复]
@Tokisaki Kurumi 这两个模板在电脑端才能正常显示,手机端确实无法显示,请问造成这个问题的原因是什么?能否让这两个模板在手机端也能正常显示?能否给这两个模板设置隐藏功能以方便缩减视图空间?说回苏联一例,苏联戰間期(1922年—1939年,共17年)是二战期(1939年—1945年,共6年)的近乎三倍长,且苏联戰間期与邻国边界比二战期更为稳定,苏联冷战期时间跨度之长以及在此期间与邻国边界之稳定性更是显而易见,因此苏联只需用此模板给出其在戰間期冷战期的邻国即可。至于其它已消亡政治实体参照苏联一例适用就好,弃用此模板则大可不必。--Joker Twins留言2021年7月22日 (四) 00:19 (UTC)[回复]
@Joker Twins个人猜测是{{Navbox}}的问题,看了一下英维同样不显示Navbox做成的模板。{{Geographic Location}}不能隐藏,{{Geographic Location1}}本身自带隐藏,且中维目前仍然没解决模板渲染问题(即条目内若引用模板大小超过某一限制部分模板将自动不显示,看起来会很难看,这一设立的目的似乎最早是为了防止有人在条目内引用大量大模板,英维似乎亦有此限制,但比中维大小限制要小许多)以上是技术上的问题。下面是针对条目的问题:请问新西班牙總督轄區神圣罗马帝国这样的长期存在且边界频繁变化的国家呢?或者是长度同样不长但邻近国家频繁变化的白羊王朝黑羊王朝伊儿汗国这样的国家呢?根据以上两点,我仍然认为若非特殊情况(比如反应这个实体的当前情况)外都尽量不要加。--ときさき くるみ 2021年7月22日 (四) 03:53 (UTC)[回复]
这些已消亡的政治实体只要知道其相邻政治实体变化的具体情况(即哪一时期有哪些相邻政治实体,当然要了解有关历史),就可以用{{Geographic Location1}}这个自带隐藏的模板在对应条目标注相邻政治实体,道理和苏联一例相同。新西班牙總督轄區地跨美洲和亚洲且为包含西班牙多个殖民地的集合体,因此不必标注新西班牙總督轄區的相邻政治实体,而是应该标注其管辖的各单独殖民地的相邻政治实体。总之{{Geographic Location1}}与{{Geographic Location}}对于现存政治实体和已消亡政治实体均可适用,不应也不必因已消亡政治实体而弃用。--Joker Twins留言2021年7月22日 (四) 10:00 (UTC)[回复]
@Joker Twins所以您还是没有解决我的更总体的问题,如果现在开了这个先例恕我担心有人会在奥斯曼帝国西班牙帝国等条目中加入其历史上所有的相邻国家,最后导致最下方的模板部分彻底崩坏。恕我下面这段直言不讳一点:目前来看,您还是在说,因为其能够正常在条目中使用(然而所有模板都天生就是被设计的要能在条目内使用),所以应该在条目内使用,但您并没有说明白如何防止模板滥用,也并没有说明白为什么其在已消亡政治实体都适用。--ときさき くるみ 2021年7月22日 (四) 10:18 (UTC)[回复]
我前面说的很清楚了,已消亡的政治实体只要知道其相邻政治实体变化的具体情况(即哪一时期有哪些相邻政治实体,当然要了解有关历史),参照苏联一例用{{Geographic Location1}}在对应条目标注相邻政治实体就行,您前面说的神圣罗马帝国白羊王朝黑羊王朝伊儿汗国奥斯曼帝国都可以如此办理。但像大英帝国法兰西殖民帝国西班牙帝国葡萄牙帝国这样的殖民地集合体(管辖多个殖民地,而非单一殖民地)和国际组织(有多个成员)则不必加此模板,而是对单一殖民地和国际组织的单一成员(例如单一国家和单一政治实体)加此模板。我上面这番回答已经清楚说明了此模板在现存政治实体和已消亡政治实体的适用性,根据这番论述来做自然不会造成滥用,您可能有些多虑了。--Joker Twins留言2021年7月22日 (四) 10:46 (UTC)[回复]
@Joker Twins我终于理解您的理据了。这更多的是技术问题,如果中维能放开模板大小限制,那我自然没有任何顾虑,我们甚至可以在下面按天塞满模板,最后用一个隐藏模板全包裹起来。问题在于,中维并没有这么运作。您可以用电脑端看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条目,最后的几个模板由于模板大小问题全都没有显示。因此,对于读者而言,在最后加入的模板数量有限的情况下,我不认为记录历史上某几段间隔内的相邻实体比记录历史上发生过什么事更重要,这也是我最早开这个讨论串提出两点理据的理据。现在我把模板大小的事告诉您了,不知道您现在怎么考虑这个问题。--ときさき くるみ 2021年7月25日 (日) 17:16 (UTC)[回复]
那就解决技术问题啊,到互助客栈技术区讨论就行了。--Joker Twins留言2021年7月27日 (二) 02:28 (UTC)[回复]
@Joker Twins您可能需要先看看这个。--ときさき くるみ 2021年7月27日 (二) 23:42 (UTC)[回复]
那就解决Wikipedia:模板限制提及的模板显示问题啊,还请移步至互助客栈技术区讨论。--Joker Twins留言2021年7月28日 (三) 03:31 (UTC)[回复]
@Joker Twins这个事不太可能做到,见Wikipedia:模板限制#为什么要限制?,而且其中也写了“如果该计数器值超过限制,解析流程会被限制”,故我认为唯一合适的解决方案是限制下方模板数(此前有过很多类似情况,这里列出三则:123,过往案例中多数编者认为应该减少而非增加模板数),而且您是提出要改变者,根据举证责任怎么看也是您要去开启讨论。--ときさき くるみ 2021年7月28日 (三) 07:07 (UTC)[回复]
解决这个问题的思路应该是尽可能想办法保留模板,而非像您这样没有穷尽所有办法就主张移除模板。Wikipedia:模板限制提及的模板展开长度上限可以通过在互助客栈技术区讨论达成共识而予以提升,您还没发起这样的讨论就先提出移除模板的做法显然欠妥,您只给出了提议减少模板的讨论,却没给出提议提升模板展开长度上限的讨论就凸显了这一点。再有{{Geographic Location1}}是可以隐藏从而减少视图空间的,即便多列几个也未尝不可,这点您考虑过吗?即便到最后真要移除模板(当然要先就这一点达成共识,现在显然没有),案例不同需要移除的模板也不同,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单独讨论。您举的那几个案例对本案仅仅起参考作用而已,不能完全照搬。王金平、柯建铭条目中涉及两人履历职务的模板有相关条目对应,将涉及两人履历职务的模板改为参见对应条目即可。但本案情形不同,已消亡实体条目很少有条目或章节专门依地理位置顺序(例如从北向南、从西向东)将已消亡实体的邻国全捋一遍,正好{{Geographic Location1}}可以实现这个目的,这就说明{{Geographic Location1}}应用于已消亡实体条目自有其意义和价值。既然如此为何您执意在已消亡实体条目非要移除{{Geographic Location1}}不可呢,就不能找到其它有对应条目介绍详情的模板予以移除吗?综上所述{{Geographic Location1}}在已消亡实体条目保留完全可行,您移除的理据并不充分,还请您三思。--Joker Twins留言2021年7月28日 (三) 09:33 (UTC)[回复]
@Joker Twins为什么解决这个问题的思路应该是尽可能想办法保留模板?能否给出您所依据的方针指引?--ときさき くるみ 2021年7月28日 (三) 09:46 (UTC)[回复]
这是常识啊,先使用一切方法加以改善,穷尽所有方法仍不奏效再删除(删除条目的程序就是这样的,先竭尽所能改善条目,条目长期无法改善至维基规定的条目标准的再删除),您连改善的办法都不肯想一下就直接删除模板,这才是武断的。--Joker Twins留言2021年7月28日 (三) 10:16 (UTC)[回复]
抱歉,我未见常识于何处,我目前不知道任何一个方针指引要求其他编者必须先改善改善不成才能删除,您在下面要求严格按照方针指引来,那么我现在只能希望您给出相关方针指引论述。--ときさき くるみ 2021年7月28日 (三) 10:28 (UTC)[回复]
这只能说明您真的很没常识了,先改善、改善不成再删除比直接删除能更好提升内容质量、减少编辑争议,道理显而易见,您自己看不懂是您自己的问题。提删条目时会提示条目原作者条目已发起提删讨论,条目原作者可及时参与提删讨论、改善条目质量以符合维基对条目的各项要求,条目质量长期不达标的才会最终删除,这就是最好的例子,您不会不知道吧。--Joker Twins留言2021年7月28日 (三) 10:43 (UTC)[回复]
@Joker Twins首先我需要从头开始反驳起来,不过还是把最重要的留在最前面,您依然没有给出明确的方针指引要求“先改善、改善不成再删除比直接删除能更好提升内容质量、减少编辑争议”,如果这里道理是显而易见的,依性质更相近的前例处理恐怕更显而易见。首先,我已经说过了,目前的共识即为保留限制,我认为这合理——或者最起码,我无法改变这个共识(抱歉上方例子举少了而且举得不太恰当,如有需要我可以举出更多。目前相关未要求改变共识而要求减少条目内模板的例子:相关共识1234567),如您要求改变应当由您来开启相关讨论串,否则在目前限制下移除多余模板显然合情合理(见上方七个例子和一条共识)。针对两个模板,我的侧重点还是两点,一我不认为现在能够移除模板限制(英维也只是拔高了上限而非移除),二下面已有方针指引要求不要在模板中过多次重复指向未与条目主题紧密相连的内容。--ときさき くるみ 2021年7月28日 (三) 11:02 (UTC)[回复]
先改善、改善不成再删除比直接删除更好是常识,我举了删除条目程序的例子加以论证(连删除条目都允许条目原作者有改善条目的时间,删除条目过程尚且如此慎重,您却硬要在所有已消亡实体条目一律不许使用{{Geographic Location1}},牵涉条目甚广,更应审慎对待,也就是先在保留的基础上尽可能改善模板、提升模板显示上限,移除模板是前面所有办法均不能奏效的垫底方法),您不能理解甚至无视是您自己的问题。再有我前面说得很清楚,模板显示上限可以通过在互助客栈技术区讨论达成共识而得以提升(您也承认这在英语维基百科已经做到了,中文维基百科为何不能试试呢),并非只有移除模板一条路可走。您不肯另想办法解决问题,只想走移除模板的独木桥也只是您自己的问题。既然您提出了模板限制问题,理应是您先穷尽所有办法保留并改善模板,穷尽所有办法均无效后再移除模板,而不是您自己就指望移除模板了事,光靠我们这些参与讨论者替您另想办法,您自己也有责任对您提出的问题想更多办法。Wikipedia:不要担心性能只是建议普通用户让系统管理员自行发现并处理系统问题,但请注意只是建议而非必须,普通用户仍可关注并向系统管理员指出系统问题,要不然英语维基百科如何提升模板显示上限呢,难道只有系统管理员自己的功劳,没有普通用户向系统管理员提出的意见建议作为使用反馈吗?普通用户发现并提出系统问题的权利并非靠Wikipedia:不要担心性能就能剥夺的,Wikipedia:不要担心性能开头就说这并非方针指引,也就是说并无强制力,顶多算建议,那这能有多大说服力呢?再有就算最后真不得不移除模板(前提是先就这一点达成共识,条目不同情形不同,只能单独讨论,以前的讨论结果不能直接适用于本案,还请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本案中已消亡实体条目设置{{Geographic Location1}}可更好显示已消亡实体的相邻实体,让读者直观了解已消亡实体存续期间的周边形势,这么跟条目明显相关的模板到您这怎么成无关紧要了,您的观点令人无法苟同。--Joker Twins留言2021年7月29日 (四) 02:19 (UTC)[回复]
我始终不能理解的一点就是,论述具有一定约束力在我看来也同样是常识,要么我们都不用常识,要么我们都用常识,不应该您能用常识我就不能用常识。您举了删除条目程序的例子没有问题,但是毕竟那是删除条目,不是删除模板,我不能理解您为什么会认为删除条目的程序(删除条目的程序,与本例的共同点仅仅是移除内容)比之前同样的案例(出于模板大小限制而移除条目内的模板,是与本例几乎完全一样的事)更有说服力。为什么理应是我穷尽所有办法保留并改善模板?难道说删除条目时还要支持删除的一方帮助改善?我从未听说过这种规矩,即便是在条目删除讨论中,多是支持保留的一方而非支持删除的一方尝试改善条目Wikipedia:不要担心性能为一共识,在性质上可视为与Wikipedia:CONCOVID-19同级,维基百科是靠共识运作的,故具有很高的强制力,若要绕过该共识,请给出更好的理据。让读者直观了解已消亡实体存续期间的周边形势不是破坏条目内模板呈现和格式的合适理由,正如没有人会为该国的每一个居民开一个模板一般。--ときさき くるみ 2021年7月29日 (四) 03:14 (UTC)[回复]
从大堆国旗来看这就是不管什么条目,都不该使用的模板。--7留言2021年7月23日 (五) 16:44 (UTC)[回复]
你能给出维基具体方针指引加以论证吗?这看起来只是你随口一说的个人观点,空口无凭毫无依据啊,仅凭模板有较多国旗就对模板一律弃用甚至废除,你的观点甚为武断啊。模板的废除和弃用理应慎之又慎,这就要求每个人要认真讨论给出合理且充实的论据加以证明,像你说话这般随便对讨论毫无助益,还请你审慎发言啊。--Joker Twins留言2021年7月23日 (五) 17:20 (UTC)[回复]
其实有,Wikipedia:分類、列表與導航模板#導航模板:“其主题应该在其下的每一篇条目中有所提及”、“其中包含的条目均有一个单一而连贯的主题”。--ときさき くるみ 2021年7月25日 (日) 17:31 (UTC)[回复]
请您仔细看看Wikipedia:分類、列表與導航模板#導航模板开头,这在中文维基百科只是一篇未获共识的论述,拿这个说事并无说服力。--Joker Twins留言2021年7月27日 (二) 02:28 (UTC)[回复]
据我所知有许多很有说服力的内容也是论述,比如Wikipedia:闯红灯,我个人一直认为的确方针和指引是每个人应该在没有特殊情况时必须遵守的,但论述并非就完全没有说服力,更何况这篇论述在其他维基百科是方针指引。--ときさき くるみ 2021年7月27日 (二) 23:42 (UTC)[回复]
Wikipedia:分類、列表與導航模板#導航模板开头就说这在中文维基百科只是一篇未获共识的论述,那么您认为这篇论述有说服力就只是您个人观点。请注意这里是中文维基百科,Wikipedia:分類、列表與導航模板#導航模板在英语维基百科和中文维基百科效力不同,在这里讨论时请以在中文维基百科的效力为准。--Joker Twins留言2021年7月28日 (三) 03:31 (UTC)[回复]
即便您完全当其是一篇论述,您也不应该就直接说“只是一篇未获共识的论述”,您应该具体说明您的观点并给出论证或者指出我的观点中哪里有问题,而非一句简单的“在英语维基百科和中文维基百科效力不同,请以在中文维基百科的效力为准”。--ときさき くるみ 2021年7月28日 (三) 07:07 (UTC)[回复]
Wikipedia:分類、列表與導航模板#導航模板Wikipedia:是《是英文維基說的!》說的!开头清楚写明这在中文维基百科只是一篇未获共识的论述,这是这两篇论述自己说的,并非我个人意见。既然如此,您反复拿这两篇未获共识的论述说事就是自说自话而已,当然没有说服力,因为未获共识就是说您可以赞成我可以反对,这样何以服众呢,还请您拿出有共识的维基方针指引说话。--Joker Twins留言2021年7月28日 (三) 08:01 (UTC)[回复]
1. Wikipedia:格式手冊/版面佈局#相關條目:“关于条目链接选择应该是由共识获取决定,不过链接应该与整体条目内容有一定联系,并且应该合理地限制该条目链接在文章中的链接数量。另外相关条目的枚举也可以包括那些有必要强调列出并方便读者浏览的相关条目,不过在一般情况下这类条目的选择仍不应该重复出现在条目文章内或者是导航模板之中”。 2. 任何共识、方针和指引都是一步一步从讨论过来的,现在您在一个相关方针指引不太全的地方直接否定别人观点恐怕略显武断,我个人比较喜欢的例子是Wikipedia:CONCOVID-19,在此之前从未有过相关方针指引,但最后仍根据每个人的观点逐步形成了共识。--ときさき くるみ 2021年7月28日 (三) 09:13 (UTC)[回复]
您列举的Wikipedia:格式手冊/版面佈局#相關條目条文更多侧重于条目链接(例如条目正文中的链接条目和条目末尾列举的相关条目)而非放置模板本身,说得有点离题了。再有既然是讨论就允许参与讨论者发表反对意见,您自认为有道理的别人不见得认同甚至会反对,这都很正常。您拿两篇根本未获共识的论述去论证您在已消亡实体条目移除{{Geographic Location1}}的合理性,这当然站不住脚。任何人都可以指出您的问题,这是理性讨论,而非武断否决。该说的我在上面都说过了,您在已消亡实体条目移除{{Geographic Location1}}的理据确实很不充足,还请您三思。--Joker Twins留言2021年7月28日 (三) 10:04 (UTC)[回复]
这里就是白纸黑字写在指引里的有强制力的内容了,我不认为您说“更多侧重”就能绕过,除非您能改动指引的原文“或者是导航模板之中”。我没有不允许您发表反对意见,但请您说明您的道理或者说明我为什么没有道理,而非是说“因为未被广泛接受,所以没有效力”,因为这样说并没有反驳这个论点,而是只是针对这句话的性质进行攻击,依我愚见,恐怕是反驳金字塔自下向上第二层或第四层的东西。--ときさき くるみ 2021年7月28日 (三) 10:53 (UTC)[回复]
我就是根据Wikipedia:格式手冊/版面佈局#相關條目说的,您列举的条文明明说的是控制条目内文链接数量的事,条文最后说的也是条目末尾标注的相关条目链接与模板链接不重复,并不等于就要移除模板,也可以减少条目末尾标注的相关条目链接。依您列举的格式手册条文还是无法论证您要在已消亡实体条目一律不许使用{{Geographic Location1}}的合理性,也就是说您的逻辑还是不够严密的。既然参与讨论者本来就能发表反对意见,那我在上面已经把我的反对理由都详细说明了,您看不懂是您自己的问题。您拿Wikipedia:分類、列表與導航模板#導航模板Wikipedia:是《是英文維基說的!》說的!这两篇在中文维基百科只是一篇未获共识的论述论证您在已消亡实体条目一律不许使用{{Geographic Location1}}的合理性更是站不住脚没有说服力(未获共识就是说大家对这些论述可以各持己见,您可以认同我可以反对,何以服众),除非让这两篇论述成为共识或另换有共识的维基方针指引并严密论证您请求之合理必要性。显然您都做不到,那我当然可以反对您的请求啊。--Joker Twins留言2021年7月29日 (四) 02:19 (UTC)[回复]
值得一提的是这篇指引中也提到了模板的使用可以参考Wikipedia:分類、列表與導航模板;另,MOS:SCROLL:“若列表、信息框、其他非导航内容中的信息足够无关或琐碎需要折叠,可考虑发起讨论彻底移除此类信息”,据此我认为Jarodalien君的反对有道理。我没有不让您反对,您这点上还是没理解我的意思,我说的是您应该给出具体理据反对,而不是仅仅一句“不是共识”就完事了,这不是一个好的反对的方法。--ときさき くるみ 2021年7月29日 (四) 03:34 (UTC)[回复]

2021年7月河南暴雨

1、需要扩充。2、需要图片。3、需要登上首页ITN。--Fxqf留言2021年7月20日 (二) 16:12 (UTC)[回复]

云顶之弈的Android和iOS版在中国大陆的名称为“金铲铲之战”

[42],但是英雄联盟PC版中国大陆服的云顶之弈模式的名称仍然为“云顶之弈”。--Sprt98留言2021年7月21日 (三) 10:10 (UTC)[回复]

关于近期央视频会员争议

最近中央广电总台旗下的央视频因增加会员制而在微博上被网友谩骂,甚至叫嚣将其卸载,随后此事被我写进条目里,不知道这事闹的大不大?如果是闹的不够大我就回退,闹的够大了我就保留--彩色琪子留言2021年7月23日 (五) 08:28 (UTC)[回复]

闹得大不大看上没上微博热搜、有没有官方媒体(注意不是自媒体)跟进报道,两者都没有的话就属于可靠来源不足的短期的琐碎信息,就不要写进条目了。--Joker Twins留言2021年7月23日 (五) 17:40 (UTC)[回复]
(▲)同上,有来源就可以加,没有就算了。--ClayM300(留言讨论🧐) 2021年7月24日 (六) 08:36 (UTC)[回复]
其实目前闹的还不够大,暂时回退先 --彩色琪子留言2021年7月24日 (六) 10:05 (UTC)[回复]
另外,我今天重新查了一下,央视频会员有it之家等媒体报道过,但争议还是有但到底会不会愈发愈烈--彩色琪子留言2021年7月26日 (一) 06:41 (UTC)[回复]

(※)注意已恢复争议章节--彩色琪子留言2021年7月26日 (一) 12:22 (UTC)[回复]

无可靠来源,建议删除 -- I'm Lewix.|I'm sorry for your loss.| 2021年7月29日 (四) 13:19 (UTC)[回复]

김치

2021年7月,大韓民國再次將김치譯作辛奇,有用戶遂將韓式泡菜移至辛奇김치是韓民族(朝鲜族)傳統食品,非大韓民國獨有,名稱係沉菜(沈菜)發音침채之轉。該條目如何命名爲宜? 紺野夢人 肺炎退散 2021年7月24日 (六) 07:26 (UTC)[回复]

对于“中国抵制洋货史”当中的“观点”章节,是否需要增加一句话?

在“而抵制时的消费者意识在2021年有明显增强”旁是否需要增加“这也导致了当今中国大陆部分群众对外企的负面观感基本增强”,而且这种说法是否存在?--彩色琪子留言2021年7月25日 (日) 02:37 (UTC)[回复]

未见可靠来源支持此等论述。若有可靠来源,可以增加。 -- I'm Lewix.|I'm sorry for your loss.| 2021年7月29日 (四) 13:21 (UTC)[回复]

电影信息框上映日期的添加

既然@Sanmosa提醒,所以提出讨论:

在电影条目电影信息框上映日期中,添加上华语区的上映日期。与电影信息框的方针“其他上映日期值得注意,则可写入条目正文中”有抵触吗?--驻军留言2021年7月25日 (日) 03:30 (UTC)[回复]

先前討論位於Talk:變形金剛 (2007年電影)#说明,另一當事人是@Jarodalien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7月25日 (日) 03:39 (UTC)[回复]
我不熟悉電影相關條目,所以我找位電影專題的參與者來好了:@EzrealChen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7月25日 (日) 03:41 (UTC)[回复]
  • 我在讨论中的立场是:汉语维基百科只是“维基百科的汉语版本”,不是“华语区的维基百科”,“汉语维基百科”之名不能自动赋予“华语区”特殊地位,所以我认为任何电影只应该放首映、原产地的上映信息。不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很多人讲汉语就应该放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映日期,台湾、香港、新加坡、印度尼西亚、澳门等国家和地区同理。反过来也一样,如果某部电影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首映,那么也不应该放其他任何国家和地区的上映信息,不管这个国家到底有多少人讲汉语。另外我不觉得“电影信息框”中的“其他上映日期值得注意,则可写入条目正文中”属于“方针”,但对这句话没有意见。只不过我和部分用户不同的是,我觉得单单因为这是汉语维基百科,就认为“华语区”的上映日期“值得注意”站不住脚,我认为应该有足够的新闻报导(关注度)来说明这个上映日期怎么特殊,怎么有新闻价值,进而应该写入正文,否则这个日期就与世界上任何国家和地区的上映日期没有区别。最后,写入正文和写入信息框明显不同,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等国家和地区有理由加入信息框,那就应该自动赋予所有国家和地区上映信息同等地位,那么所有在众多国家和地区上映的电影,文首信息框就可以比整个条目还要长,单罗列上映日期信息就可以写到比大部分电影条目还长。--7留言2021年7月25日 (日) 13:34 (UTC)[回复]
    • 首先中文维基不是英文维基的汉化版,不需要把英文维基的内容照抄着翻过来。2、添加的是华语区的上映日期,不要偷换成“只添加中国的上映日期”。3、按你之前发言中关于“值得注意”定义很迷惑,难不成非要首映式发生大爆炸才算“值得注意”。4、如果使用Film date模板进行添加日期,如何出现你说的文首信息框就可以比整个条目还要长。只有像你一样不使用Film date模板编辑才会出现此情况。-驻军留言
      • 我只是告诉大家为什么不加,没有和你说话。但你既然说了,那么:1、你哪个眼睛看到“英文维基的汉化版”;“维基百科的汉语版本”在你来看就等于“英文维基的汉化版”?还说我偷换概念?2、我上面已经说了,“台湾、香港、新加坡、印度尼西亚、澳门等国家和地区同理”;3、我上面的内容已经明确说明为什么我会那样定义“值得注意”,你不同意就不同意;4、再次重申,上面已经说了为什么不加,用film date不过短几倍而已,只不过在你看来需要加上的就只是某几个国家和地区,在我看来根本不是这样,所以我们当然说不到一起,根本立场就完全不同。鉴于我们根本立场不同,我们都说明自身观点就行了,留给其他人判断,请你不要和我说话。--7留言2021年7月26日 (一) 16:25 (UTC)[回复]
      • 客栈就是说话的地方,不说话你为啥来客栈发言?是否“值得注意”也不是你来定义,在没明确定义前为何不能加入华语区的上映日期。-驻军留言2021年7月26日 (一) 16:33 (UTC)[回复]

數字的千位處分隔符

如題。有用戶刪除條目中阿拉伯數字在千位處的逗號,理由是「中文无需在千位数加逗号」。然而在千位處加逗號是國際慣例。特別是因數字較長而普遍在數字加逗號的科學界和財務界,即使中文也都是在千位數加逗號。現在(7月25日)首頁上FA的第65屆奧斯卡頒獎典禮是也有「約4,570萬美國觀眾收看」這樣的記載。考慮到這一問題的波及範圍極大,因此希望能統一數字千位處分隔符的標準。--ICOCAで行こか?/なんでやねん! 2021年7月25日 (日) 10:25 (UTC)[回复]

Wikipedia:格式手册/日期和数字#多位數字的分節。--安忆Talk 2021年7月25日 (日) 10:32 (UTC)[回复]
「有用戶刪除條目中阿拉伯數字在千位處的逗號,理由是中文无需在千位数加逗号」,莫名其妙的理由,阿拉伯數字不是中文數字。-KRF留言2021年7月26日 (一) 12:08 (UTC)[回复]

在维基百科是否可以使用世界卫生组织标志?

目前中文维基百科似乎没有世界卫生组织的旗帜模板,因此想创建{{Country data 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虽然维基共享资源存在该旗帜(标注该标志位于公有领域),且许多语种都有该模板,但世界卫生组织发布政策规定“使用世卫组织标识或会徽需要明确的书面许可”,亦强调了包括网络出版物在内的网站使用须获得明确许可。这是否意味着不应该创建此类模板,甚至该标志不应该在维基百科上使用呢?如果可以使用,该标志究竟应该算是公有领域文件还是非自由文件的合理使用呢?--立日留言2021年7月25日 (日) 11:08 (UTC)[回复]

(~)補充东盟的模板使用了简化版旗帜作为处理方案,不过主要因为原旗帜为合理使用资源。--立日留言2021年7月25日 (日) 11:34 (UTC)[回复]
如果您认为世界卫生组织标志不能使用,您或许可以考虑以联合国标志代替?--DreamerBlue留言2021年7月26日 (一) 03:04 (UTC)[回复]
@DreamerBlue谢谢,我发现联合国标志的使用似乎也有类似的限制,虽然不像世界卫生组织那么明确。不过确实已经在维基百科上被普遍使用了,应该可以算是可行的方案。--立日留言2021年7月26日 (一) 05:30 (UTC)[回复]
请注意:这个不是著作权限制,而是商标法限制。--曾晋哲反对五个一留言·Q2021年7月26日 (一) 03:43 (UTC)[回复]
@Njzjz这个严格来说应该也不是商标,不过有和商标类似的限制,应该就是指引里说的“使用受到限制的非自由内容”:WP:IMAGERES。但是豁免方针似乎只规定了有关著作权的内容,对商标这类“使用受到限制”的内容在中文维基百科有没有相关方针呢?--立日留言2021年7月26日 (一) 05:46 (UTC)[回复]
但怎麼說呢,國家資料模板應該比較適合用在這個分類內所示的頁面。感覺若要使用世衛旗幟,個別加上即可。——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LEP 2021年7月26日 (一) 07:30 (UTC)[回复]
好像是因为历史遗留问题导致中文维基百科国家资料模板(不管是不是国家)都放在这个分类,并没有相应的国际组织分类。不过模板分类是另一个话题了,我主要遇到的问题是此处其他人士都使用了{{flagicon}},但缺了个世界卫生组织,显得有些不协调。上面DreamerBlue提到的使用联合国标志可能是个解决方案,不过如果能用世界卫生组织的标志感觉更准确。--立日留言2021年7月26日 (一) 07:43 (UTC)[回复]
(~)補充类似情况的还有奥林匹克五环,此类位于维基共享资源的标志(即著作权上为公有领域但根据组织条款使用受到限制的标志)能不能在维基百科条目中使用呢?--立日留言2021年7月26日 (一) 08:11 (UTC)[回复]

關於日本學士院的帝國學士院重新導向頁面

想要翻譯日維的帝国学士院條目,而中維的帝國學士院已重新導向於日本學士院,是否直接從重新導向頁面內書寫條目。--赤羽蒼玄留言2021年7月25日 (日) 14:57 (UTC)[回复]

如何处理回形针PaperClip条目正文缺乏关注度的杂项以及原创研究内容?

我在6月22日注意到回形针PaperClip条目正文夹杂了很多缺乏关注度的流水账内容,并在讨论页留言(Talk:回形针PaperClip#条目正文有不少没有关注度的杂项Special:Diff/66208811)。大约一个月后我再次浏览此条目时,发现没有人在讨论页回应,参与编辑的多个用户也没有注意我提到的问题,遂决定阅读条目使用的所有非自媒体来源并自行修缮条目,期间发现条目导语以及首段含有错误理解引文造成的原创研究或者无来源内容。包括:

  • Special:Diff/66718812:根据原有的引注,回形针与XX合作视频一事不具有关注度,仅根据发布的视频加入类似内容或涉及原创研究,
  • Special:Diff/66718883:回形针发专辑一事同样不具备关注度(在这次编辑的同时把移除的内容概括后放在了维基共享资源[43]),
  • Special:Diff/66719255:整合正文,同时移除了不具有关注度的与XX合作视频一事,
  • Special:Diff/66719716:“专业、有逻辑、高信息量”等内容是中国青年报评价所有科普类视频的语句,并不是特指回形针,
  • Special:Diff/66719753:“其节目主打具有高分鏡感、高信息量的可视化讲解”以及“具体原因尚未公示”属于原创研究。

之后,Jhstriver认为,“关注度指引并不限制条目内容;相关内容为“说明自身信息”之事实性内容,均可查证;修饰语句”,加回了多数内容(Special:Diff/66722134),并在讨论页留言。

我在讨论页告知Jhstriver,没有必要把条目弄成日志,希望对方参考同为记载自媒体的条目“马前卒 (媒体人)”的历史记录,对仅自己发布而没有媒体提及的内容如何处理的。

再之后则产生了一系列编辑争议,Jhstriver提出不同的观点,我也加以回复并询问加入内容的来源,然而对方说:

“高分镜感、高信息量的可视化讲解”和“具体原因未知”是偏事实向的内容,可由任一普通人士验证,维基百科也并不要求每一句话都要有“来源”。

——Jhstriver,Special:Diff/66738271

然后坚持加入发布某个视频、发布某个唱片等琐碎内容,无视了“其节目主打具有高分鏡感、高信息量的可视化讲解”等原创研究内容,又申请了条目临时全保护。

请问各位:

  1. 对于记载自媒体条目,如何处理只有自媒体自己提到但是其他人从来没提及过的内容?
  2. 具体到本条目而言,收录回形针一些发布的“产品”(比如衣物,唱片)的标准是什么?回形针发布的某个视频值得在条目中出现的标准又是什么?
  3. 为什么可由任一普通人士验证的原创研究内容会被允许加入条目正文,而维基百科也并不要求每一句话都要有“来源”请问是出自维基百科的哪一个方针?为什么我看到的是写入维基百科的内容须要能被读者在可靠来源中得到验证(出自维基百科:可供查证的导言)?

——ClayM300(留言讨论🧐) 2021年7月26日 (一) 07:33 (UTC)[回复]

第一条。当然是删掉啊。--Air7538留言2021年7月26日 (一) 12:50 (UTC)[回复]
@Air7538我认同你的观点,但是@Jhstriver不这么想,虽然没有给出任何保留或者删除的标准,但是他认为“删除的内容均与回形针密切相关”。--ClayM300(留言讨论🧐) 2021年7月27日 (二) 09:43 (UTC)[回复]

因为个人的健康问题,我本人不想花太长时间在网上参与讨论,但这两个条目可能须要花点精力。所以想请各位关注一下中国国家足球队中国国家女子足球队,首段概要和历史章节被删掉很多实际的内容,根据讨论页的说法,编者似乎是根据WikiProject:足球/足球俱樂部編寫格式(或者是en:Wikipedia:WikiProject Football/National teams)作出修改,我不确定这个所谓的“新格式”是怎么回事?编者似乎过份执着于僵化格式,导言不足以概括内容,不合乎Wikipedia:格式手冊/序言章節的指引。如果这个“新格式”确实是讨论得出的共识,也请告知在下。感谢。--O-ring留言2021年7月26日 (一) 21:49 (UTC)[回复]

@O-ringWikiProject:足球/足球俱樂部編寫格式仅是论述,说明并未获得社群共识。但是您将整个章节放入导言似乎并不妥当,应当每个章节简要概括——落花有意12138 回复请ping我 2021年7月27日 (二) 10:03 (UTC)[回复]
我在中国国家足球队只作过一项编辑Special:Diff/66701119Special:Diff/66701148,就是首段摘要和调整历史章节位置。中国国家女子足球队没有编辑,但发现有关历史的章节已经消失了,不是你指的把整篇历史写在首段,你可以比较历史版本。(~)補充,后来发现中国国家室内足球队好像也有用“新格式”修编过,不知还有没有同类条目被影响,我个人是没有能力关注这几个条目,所以放在这里请志愿者帮助。--O-ring留言2021年7月27日 (二) 11:10 (UTC)[回复]

關於收錄中國網友在東京奧運言論的問題

中國網友在東京奧運會發表了一些不理智的言論,不僅惹來了中文媒體的關注(鏈接1鏈接2鏈接3),而且有網友要把這些言論翻譯成外文給外國人看(這個鏈接如果編輯不會收錄),按照維基百科的收錄原則,應該是符合收錄條件的,但是考慮到中維有不同政治立場的人在,故想請教大家,怎麼描述才符合中立。--Sally Ng 007留言2021年7月27日 (二) 11:23 (UTC)[回复]

这几个链接描述的并不是同一件事情,涉及了“中国大陆网民攻击运动员”、“中国队落败香港观众鼓掌”、“香港亲北京政治人士谴责运动员”、“中国驻斯里兰卡大使馆批评路透社”、“中国大陆网民攻击日本人”等事件,不能放在一起讲。几篇报道里面只有纽约时报中文网的这篇报道列出了各方的立场,其他报道只有单方面立场,需要补充一下参考来源。--立日留言2021年7月27日 (二) 12:49 (UTC)[回复]
内地网络最头疼的事情是太杂了,比方说一些攻击运动员的言论,被内地的另一些言论认为是恶意的反串,而后面这些言论往往因为不青睐媒体而不会被收录。Itcfangye留言2021年7月27日 (二) 14:34 (UTC)[回复]
我认为,放在较长尺度下,一般的网络言论(无论是理智的还是不理智的),关注度不会太高,不具备太多的收录价值。--DreamerBlue留言2021年7月28日 (三) 03:03 (UTC)[回复]
@ItcfangyeDreamerBlue兩位閣下,如果不是中國人這幾年很多不理智言論越演越烈,怎麼會引來國際媒體的關注,這已經不是一句關注度低可以解決的事了,百科類網站應該以事實為依據,至於「被内地的另一些言论认为是恶意的反串」也是中共造成,如果不是小粉紅們自己沒有思考能力而且容易被民族主義煽動,大陸反賊怎麼會利用這一點進行加速?至於閣下說的「反串」,只不過中共沒想到自己搞起來的運動被小粉紅極端化,就怨這些人在恶意反串罷了,反賊們是跟我們香港人一樣,想看中國人輸比賽而已,都懶得去摻和墻內的事了。--Sally Ng 007留言2021年7月28日 (三) 03:53 (UTC)[回复]
@Sally Ng 007抱歉我对政治不是很感兴趣,所以只记录了我看到的一些现象。如果真要我表述我的想法的话,我认为是中共自己对网络舆论表面上自以为有所管控,实际上毫无影响,中国内地的网络舆论完全是掌控在1. 资本家(微博、知乎、百度之流,他们在内地有实质的立法和执法权,甚至到了能否定中国法律的地步)、2. 中共内部的民粹主义者和法西斯主义者(也就是所谓的小粉红)手里。这两类势力在网上可以买入大量水军操控舆论,并宣称是中共授意;而中共对这种情况完全熟视无睹,turn a blind eye。我认为内地(不含香港)舆论乱象不止中共自己,还有上述这两类势力要负责,而美英被内地指责比较多的媒体反而不怎么担责。Itcfangye留言2021年7月28日 (三) 04:52 (UTC)[回复]
至于中国运动员为什么这一届表现不如以往,完全出在中国队的某位教练身上。Itcfangye留言2021年7月28日 (三) 05:00 (UTC)[回复]
  • 認同閣下大部分的話,閣下說的「中共自己对网络舆论表面上自以为有所管控,实际上毫无影响」,還要加上一句,就是「時不時出現翻車現象」,關於資本家這一點在娛樂方面表現更加突出,儘管中共一直利用娛樂圈負面新聞來轉移中共負面新聞的視線,但是中國娛樂圈亂象已經不是一天兩天的事,反賊們都已經見怪不怪,娛樂負面新聞也只能欺騙「中共國」的「韭菜」;第二點部分認同,閣下稱呼小粉紅為「法西斯主义者」沒錯,但小粉紅不一定是水军,水軍比小粉紅克制多了,畢竟是拿錢辦事,不會像小粉紅主動跟人家開罵戰,而小粉紅是什麼貨色,閣下自己去條目看看吧,「小粉紅」的條目寫得很詳細,至於閣下說小粉紅宣称是「中共授意;而中共对这种情况完全熟视无睹,turn a blind eye」,是因為中共需要這些人來的言論威脅對港台、西方,所以中共一直默許這些言論的存在,也是小粉紅口中「中共授意」的底氣,可惜中共低估了自己煽動的民族主義,小粉紅為了愛國什麼出格的事情都做出來,加上反賊在背後推波助瀾,令中共遭到反噬。「美英被内地指责比较多的媒体反而不怎么担责」同理,中共的官媒都是黨的「喉舌」,說的話自然也是中共的意思--Sally Ng 007留言2021年7月28日 (三) 06:28 (UTC)[回复]
我觉得可能不是一般的收录了,我预测很有可能需要单开条目:“中国大陆网友对2020东京奥林匹克运动会的反应”。 --Milky·Defer 2021年7月29日 (四) 06:24 (UTC)[回复]
  • 意见同DreamBlue,维基百科不是不经筛选的信息收集处。另,品葱是不可靠来源。--DavidHuai1999Talk 2021年7月29日 (四) 09:40 (UTC)[回复]
    • 編輯的時候會篩選可靠來源不會放品蔥,而且中國人自己的所做所為不單止引起閣下口中「恨國黨」的評論,而且還被國際媒體關注,所引發的爭議不止一兩件,根據WP:SOAP我認為有收錄的必要。--Sally Ng 007留言2021年7月29日 (四) 10:10 (UTC)[回复]
    • BTW,反駁閣下編輯時候寫的理由「说得贵地区网民没做过似的」:為什麼「恨國黨」偏偏不盯著外國人的言論,倒是中國人的言行一直被大陸反賊、香港人、台灣人盯著,大陸反賊還要翻譯這些言論給日本聽?閣下倒是說說看啊,看看是反賊們無聊恨國,還是說這些小粉紅不代表中國人?就連前文都有人說「这两类势力要负责」呢!閣下不呼籲你的同胞檢討自己,還有什麼資格在這裡大言不慚地說外國人也罵中國人?--Sally Ng 007留言2021年7月29日 (四) 10:20 (UTC)[回复]
      • 奥运作为国际赛事,关注者涵盖全球各地。评论奥运的网民并非只有中国内地网民,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网民也有参与其中。你们在2020年夏季奧林匹克運動會相關問題WP:VPD刻意强调一些内地网民的同时,也别忘了,攻击运动员、喝倒彩等行为,贵地区一些网民也干过,并且被媒体报导过[44][45][46]。--DavidHuai1999Talk 2021年7月29日 (四) 10:37 (UTC)[回复]
      • 「“中国队落败香港观众鼓掌”、“香港亲北京政治人士谴责运动员”、鏈接2」閣下沒看到?既然我能在這裡問,當然不單止記錄中國的,倒是閣下一副氣急敗壞的樣子,證明我的提議是有必要的,現在就是在討論如何更加中立描述,我編輯的「中国大陆网民攻击运动员」正反觀點都有,就是讓大家看看我的編輯夠不夠中立的,至於新加的,雖然不是我編輯,但是大家也可以看看給點意見。--Sally Ng 007留言2021年7月29日 (四) 10:43 (UTC)[回复]
      • (~)補充怪就怪貴國網友的關注點非常「奇特」,喜歡「嚴於待人,寬以律己」,閣下給的香港01和DW來源,恰恰證明事件已經引起外國人的關注。至於為什麼會被自己人嘲笑,閣下心裡沒數嗎?要不要看看網友的分析?

--Sally Ng 007留言2021年7月29日 (四) 10:53 (UTC)[回复]

          • 不就在同一事件上添加正面和负面的反应就得了吗,比如昨天这事情写(比赛高喊「我操」),有网民正面评论这是让世界听到伟大的中国话。怪就怪某国网民的言行在国际上太出位。
          • 我寫了啊,但是DavidHuai1999說「奥运作为国际赛事,关注者涵盖全球各地。评论奥运的网民并非只有中国内地网民,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网民也有参与其中。」,怕我們歧視中國人,像@MINQI閣下這樣都寫我也是接受的,也是我一開始的建議。--Sally Ng 007留言2021年7月29日 (四) 12:29 (UTC)[回复]
            • 这有难度,因为本人也看了其它语文的报导,批评自家运动员能力不足的不是没有,但没有看过有人输了比赛后,会去其它人的微博或运动员的IG上发烂渣。另外,本人对网民的留言强烈要求要有所克制,不要像MINQI这样赤裸裸地把“跟我们有啥关系吗?输球的不是一个中国人吗?”、“张本智和,他只有国籍是日本罢了。”、“这个中国人只会拖累日本。”、“快和你的中国父母一起滚回中国吧。”写出来。Bagida520留言
  • @MINQI閣下,你添加了新的爭議,可否像MilkyDefer建議那樣:单开条目“中国大陆网友对2020东京奥林匹克运动会的反应”,當然把「中國大陸」改為「華語區」,這樣既可以收錄的是台灣人,到時候我也會把穆家駿的言論也放進去,就解決了@DavidHuai1999說「不關注外國人不友善言論」的問題。--Sally Ng 007留言2021年7月29日 (四) 12:25 (UTC)[回复]

註:此處原有文字,因為重複,已由-- Matt Zhuang表示有事按「此」留言於2021年7月29日 (四) 14:55 (UTC)刪除,尚祈見諒。若有異議請至互助客棧或向管理員反映。[回复]

哥,WP:文明!--两岸四地促进会欢迎您——Pavlov2 2021年7月29日 (四) 14:46 (UTC)[回复]
  • 一天没读,已经彻底煮偏了。我现在后悔在上面写了一段我自己的政治性评论,并呼吁所有人在此讨论串下不再发表个人政治观点。Itcfangye留言2021年7月29日 (四) 16:26 (UTC)[回复]
    算了,要偏就再偏一点吧。我从下面几个角度补充我的政治性观点,具体我就不展开了因为实在太占地方而且纯粹煮茶,没有实际意义:
    1. 民粹主义、纳粹主义和法西斯主义问题:民粹、纳粹和法西斯不仅出现于中国内地的部分言论(见前文)中,亦出现于香港、台湾的部分言论中,还出现于某些所谓“精日”但只单纯追捧大日本帝国、否定现今日本的人群之中。举例:内地部分针对印度人的种族歧视性言论、港台部分针对内地人的种族歧视性言论、以及某些人群动则“屠尽支那人”的言论等。
    2. 中国内地14亿人,将这14亿人视为一个整体来考察其言论的做法是民族主义行为。民族主义喜欢将一些具有客观相似性的人群划分为一个整体,而忽视其(不论主观还是客观的)不同之处。同样,将700万香港人或者2000多万台湾人或者美国人、印度人、日本人等视为一个整体亦是民族主义行为。
    3. 我在之前的言论里提到了中国内地的两种舆论掌控者,但Sally Ng 007后续只讨论了其中一种。这是因为另一种群体(享受实质上的独立立法权、执法权的网站和论坛)在香港(或者任何中国大陆以外的地方)不仅不存在,而且难以想象:Twitter、Facebook、Youtube之类的网站都没有立法权和执法权。而微博等网站有,譬如:被中国宣布为非法的组织(该组织大量仿刻中国政府公章、仿制红头文件)仍可以在微博活动,而举报该组织的用户被微博销了账户。个人营销号亦可以在微信上冒充中国公有企业。
    4. 我恰好刚看到一个水军伪造舆论的行为: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自由时报体育版撰文赞颂多名中文维基百科破坏者
    5. 苟仲文等人的问题,不只是体制问题,也是民族性问题(但正如第二条所说,中国人不是一个整体,一部分中国人有这个问题,还一直遗传了下来)。换成国民党执政的中华民国大陆时期肯定也会出一样的问题。
    上述这些就不必回复了,毕竟是个人观点,偏离了维基主旨。等讨论热度过了我可能会将其移除掉存档至别的地方。Itcfangye留言2021年7月29日 (四) 16:55 (UTC)[回复]
  • 回到条目本身:中国内地14亿人,言论种类非常多而且互相攻讦,全部或大多收录没有可能;挑被媒体报道的收录又受制于媒体的立场倾向(媒体只会报道符合国家立场的、符合媒体立场的和争议性大的言论,这注定是biased);不做收录则无法展现现实;其他收录标准则过于主观,存在争议。写到这里,我其实已经把常见观点都给否决完了。Itcfangye留言2021年7月29日 (四) 17:07 (UTC)[回复]
    卑微的我诚惶诚恐地建议你不要跟着煮,情况看上去很不对劲,很多小煮往往都会变成大煮--仁爱亲诚——Pavlov2 2021年7月29日 (四) 17:15 (UTC)[回复]

Orz模板的重定向问题

目前Template:Orz重定向到{{}}( 囧rz……),但在下认为Orz的意思不太相同,Orz亦有“五体投地”“服了”“拜托”等意思,建议把原有{{Orz}}全部替换成{{}}(1,220个链入)后改成Orz...(另外刘酱改完 省略号好长啊……) ——羊羊 [ 留言 贡献 维猫报 古典音乐专题 ] 2021年7月29日 (四) 12:22 (UTC)[回复]

这个页面是不是被简繁破坏了?

Category:臺灣各城市組織

台湾的组织二字在大陆简体版本中同时以多种形式存在?--两岸四地促进会欢迎您——Pavlov2 2021年7月29日 (四) 13:06 (UTC)[回复]

我没太看懂😶--东风留言2021年7月29日 (四) 13:12 (UTC)[回复]
您可以切到大陆简体,各子分类下的台和组织写法都不同,鸭子测试一望而知--两岸四地促进会欢迎您——Pavlov2 2021年7月29日 (四) 14:12 (UTC)[回复]
畢竟建立各項分類的人不同,用台、臺還真看建立者的心情。另外應該是分類的顯示問題。-- Matt Zhuang表示有事按「此」留言 2021年7月29日 (四) 14:49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