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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玉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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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玉節(1568年—1629年),字聲子,號振衡湖廣武昌府興國州大冶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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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年英異,十歲試童子試,即以對策稱。以《詩經》萬曆二十五年(1597年)湖廣鄉試舉人第八十三名,二十九年(1601年)辛丑科,會試第一百三十名,成二甲第八名進士[1],丁父艱,聞訃,號慟幾絶。服除,授户部主事,差榷臨清關税。歷遷刑部郎中,出知吉安府[2],甫至,即問民疾苦,購求馬驛漕艘,為畫一之法以蘇民困。時欲廢白鷺洲書院,以建魏忠贤生祠,玉節力存之。遷雲南粮儲僉事,升副使[3],未赴任,適梅岭妖賊肆逞,虔民震懼,兩臺奏留參藩,改贛州府分守副使[4],即日單車就道,簡將士,足糗糧,嚴斥堠,方略出奇,屢衂賊鋒,擢僉都御史,巡撫南贑,竟以勞瘁卒。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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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余必迪,号石丘,第四子玉節。

子余文明,举人,海宁知县;余浚明,拔贡;余镆明,邑廪生;余际明,拔贡,茶陵州知州;余允明,邑廪生;余顺明,清户部尚书余国柱父。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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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萬曆二十九年辛丑科進士登科錄》:余玉節 貫湖廣武昌府興國州大冶縣軍籍,國子生,治《詩經》,字聲子,行六,年□十八,三月十七日生。曾祖興權,祖舜,父必迪,母虞氏,具慶下,兄玉簡、玉篇、玉笏、玉筬,弟玉篆,娶袁氏。湖廣鄉試第八十三名,會試第一百三十名。
  2. ^ 《大冶縣志》:「余玉節,號振衡,萬曆丁酉科舉孝廉。辛丑 廷試二甲第八名,授戶部主事。甲辰陞刑部浙江司主事,辛丑陞本部員外,癸丑陞郎中。天啟甲申三月 陞吉安府知府。」
  3. ^ 天启七年正月,江西吉安府知府余玉节为云南按察司副使备兵临南。
  4. ^ 天启七年五月,改新升云南副使余玉节为江西副使分守岭北。
  • 《湖廣通志》
  • 《武昌府志》
官衔
前任:
吳廷爚
明朝吉安府知府
天啓三年-七年
繼任:
汪元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