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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天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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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天俸
大明山西按察司副使
籍貫直隸大名府濬縣
忠義後衛軍籍
字號字子學,號一槐
出生七月十一日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娶洪氏
親屬(子)朱應轂
出身
  • 嘉靖十六年丁酉科舉人
  • 嘉靖二十六年丁未科進士出身

朱天俸(1516年—?),字子學,號一槐,忠義後衛軍籍直隸大名府濬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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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靖十六年(1537年)丁酉科順天鄉試第七名舉人,二十六年(1547年)中式丁未科會試第一百九名,二甲第八十二名進士[1][2]。历官户部主事、郎中、山东按察司佥事、山西布政使司参议、山西按察司副使。隆慶元年(1567年)因嘉靖中审讯锦衣经历沈鍊一案,被认为是嚴嵩党羽,被逮捕至京问罪,二年(1568年)二月与佥事许用中并被免死,发边卫充军。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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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朱紹;祖父朱榮;父朱鑑,贈承德郎戶部主事。前母林氏;母林氏;繼母謝氏、柴氏。嚴侍下。兄朱天爵[3]。子朱應轂、朱應輔。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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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二十六年丁未科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