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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世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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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世俊
大明太常寺卿
籍貫直隸歙縣
字號字用章,号含初
出生生年不详
逝世卒年不详
出身
  • 萬曆二十三年乙未科同進士出身

洪世俊,字用章,號含初直隸徽州府歙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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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曆二十三年(1595年)乙未科進士,授福建同安縣知縣,擢礼部主事[1],力請福王之國。歷任福建參政、陕西參政、福建按察使[2]、陕西右布政使[3],红夷入寇,力保圭屿,儲火藥御之,寇不为患。轉山東左布政[4],平白莲教有功,升太常寺卿[5],卒贈兵部右侍郎[6]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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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万历三十五年七月癸亥,吏部同都察院考选,外分部司者翟师雍、游汉龙、秦道显、饶景晖、黄汝亨、马性敦、汪元功、魏成忠、冀述、夏禹英、洪世俊、徐如翰等十二人。
  2. ^ 万历四十六年十二月,升福建参政洪世俊为按察使。
  3. ^ 泰昌元年七月,升陕西按察使董光宏为江西右布政,四川按察使周著为本省右布政,福建按察使洪世俊为陕西右布政。
  4. ^ 天启二年四月,升陕西右布政洪世俊为山东布政使司左布政,山东按察司副使潘文为河南布政使司右参政,福建按察司按察使费兆元为广东布政使司右布政。
  5. ^ 天启三年三月,升山东左布政使洪世俊为太常寺卿管少卿事。
  6. ^ 《江南通志》
  • 《明史》
官衔
前任:
曾如海
明朝同安县知县
1595年-1601年
繼任:
王世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