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维基百科: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4/05/23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頁面 積壓[] ←5月22日 - 5月23日 - 5月24日→ 提報新頁面
檔案 積壓[] ←5月22日 - 5月23日 - 5月24日→ 提報新文件

刷新本頁


本討論已經结束,提刪者未取得提删資格,請求無效。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據:原创研究,广告宣传。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59.115.228.250留言2014年5月23日 (五) 00:55 (UTC)[回复]
↑該用戶不符合資格,投票者必须在本討論發起時已为自動確認用戶(原作者或上傳者除外),所以投票無效,但意見仍可供參考。

IP用戶無權提刪(已另有用戶提交速刪) --Moonian♨一盅兩件立即嘆貢獻 主要 全部 2014年5月23日 (五) 04:48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保留。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據:预知成分,和自我解读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4年5月23日 (五) 03:37 (UTC)[回复]

(○)保留第一次发现“预知成分”和“自我解读”不知其意?或许是说还没有出现,但其实该制度一直隐约存在于内地的互联网中。而自我解读,似乎是指“原创研究”,都是从确实的来源中提取的信息,总结而来,么有原创吧。亲,再考虑考虑一下哦,好么。--萌動の心(^_^)∠※π≈3.141592653589793238留言哦签名乃卖萌,或扔掉最好。於共和国64年 2014年5月23日 (五) 14:49 (UTC)[回复]

(:)回應已经大体上重写了这个条目。亲们~--萌動の心(^_^)∠※π≈3.141592653589793238留言哦签名乃卖萌,或扔掉最好。於共和国64年 2014年5月25日 (日) 14:54 (UTC)[回复]

  • (○)保留--这么有关注度的条目为什么要提删呢?提删什么标准?我觉得是低关注度条目或涉嫌广告的条目才应该提删,而不应该是因为条目质量不够好来提删。Lijianqu留言2014年5月25日 (日) 23:54 (UTC)[回复]
  • (×)删除-目前该文讲述的与其说是这个制度是什么,不如说是这个制度的所谓前因和后果。后果部分尚可保留,但所谓背景部分与其说是这个制度的背景,不如说是关于“中国互联网”和“网络安全事件”的literature review。没有一个参考引文直接指明所谓列出的5点背景即为该制度公开(或者说制定)的背景。作为条目中的主要内容,即所谓公告内容则主要是描述大体方向,具体制度内容如何,操作方式尚未成定数。该条目名从知名度和关注度没有差异,但目前的已知内容充其量就是一则新闻而已,其余部分基本为预知和自我解读,不在于内容到底有没有引文,关键在于内容上下是否符合逻辑,以及引文本身是否与条目内容有联系。所以除非在近日能有重大信息上的突破我支持在现阶段删除,或者删除臆测部分而保留为一个小条目,这和该条目撰写,只是相关的信息太少而不得不这样--忙碌中的Prinz留言2014年5月26日 (一) 11:51 (UTC)[回复]
    • (:)回應注意,从最近中国北京政府以及官方传媒的多项动作来看,中国已经把网络作为维护国家安全的一个重点领域。这个制度不仅仅是简单的制度而已,中国北京政府已经在作出对中国网络安全的部署了。再者,“背景”不仅仅只是“中国互联网”和“网络安全事件”,更应该作为中国北京政府制定网络安全审查的全局性背景来观察才对。当然,以后的走向如何,中国北京政府是否会把对“互联网内容审查”一起纳入这项制度,那都是后话或者说那才是预知。所以,偶认为,从这个制度出台的前因后果,已经可以洞察出这个制度对中国内地的网络和信息技术产生多大影响。亲,再多多留意哦。--萌動の心(^_^)∠※π≈3.141592653589793238留言哦签名乃卖萌,或扔掉最好。於共和国64年 2014年5月27日 (二) 15:26 (UTC)[回复]
  • (○)保留,同意User:Lijianqu的意见。--刘嘉留言2014年5月27日 (二) 01:33 (UTC)[回复]
  • (○)保留:划去先前意见,条目已有改善。--Kou Dou Talk Contrib 2014年5月28日 (三) 03:27 (UTC)[回复]

(○)保留原文已得到改善。--第四巴士 Fourthbus 留言TALK 2014年5月28日 (三) 07:12 (UTC)[回复]


保留。--Lanwi1(留言) 2014年5月30日 (五) 00:35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保留。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據:爱好者网站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Yangfl留言2014年5月23日 (五) 04:16 (UTC)[回复]

保留。--Outlookxp留言2014年8月11日 (一) 11:50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刪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據:爱好者网站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Yangfl留言2014年5月23日 (五) 04:21 (UTC)[回复]

删除。--Lanwi1(留言) 2014年5月30日 (五) 00:36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刪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據:语调类似原创研究,来源不明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Yangfl留言2014年5月23日 (五) 04:24 (UTC)[回复]

删除。--Lanwi1(留言) 2014年5月30日 (五) 00:36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刪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據:疑似宣传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LesleyLai留言2014年5月23日 (五) 04:35 (UTC)[回复]

(×)删除,重建数次依然为广告宣传条目,视来源和关注度也为广告宣传。--JuneAugust留言2014年5月29日 (四) 15:11 (UTC)[回复]
(×)删除理據:疑似廣告。拉拉熊留言2014年5月29日 (四) 17:27 (UTC)[回复]


删除。--Lanwi1(留言) 2014年5月30日 (五) 00:36 (UTC)[回复]

30天后仍掛有{{notability}}模板的條目

[编辑]

(已掛關注度模板30天)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保留。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来源搜索:"波風湊"”——Google:网页新闻学术图书图片;百度:网页新闻学术图片知网工具书JSTOR维基百科图书馆Report


保留。--Lanwi1(留言) 2014年5月30日 (五) 00:36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保留。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来源搜索:"佐井"”——Google:网页新闻学术图书图片;百度:网页新闻学术图片知网工具书JSTOR维基百科图书馆Report

你這傀儡還沒學乖啊?誰還在和你說那篇論文?--Boc 2014年5月27日 (二) 16:44 (UTC)[回复]
(:)回應:論文第33頁「拋棄身為人的心靈感受,只忠實執行任務的「根」 128 成員。機器的典

型特徵便是他可以精準執行完一系列的動作,卻永遠不會有感覺。 129 將心 靈改造像似機械的無情抑制個人感受,以成為現代人焦慮痛苦的來源。因 為長像酷似佐助,在加入之初引起鳴人與小櫻極大反感。然而他不解鳴人 的盲目衝動情感困惑,回憶起與鳴人相似的哥哥之間的關係,成為溫柔守 候的最佳夥伴。其專長是將白描書畫應用在忍術上,成為「超獸偽畫」 130 。 我們都隱約相信,臉和人格有密切的關係。我們往往以為臉是心的鏡子, 就算強制去控制表情,只要稍一疏忽,「真實」就會閃現。 131 間諜身分的忍者常被訓練為執行任務的機器,所以感情是他們要屏除於外 的感覺,但是在潛意識的底層仍然拋不去的記憶,正是由情感交會的痕跡,雖然 表情上看的出虛假,但是碰觸到記憶的點還是會閃現出真實的感情在表情的軟化 上,這時就是冷漠保護殼破裂,啟動介入交流的關係起點。」--M940504留言2014年5月27日 (二) 18:17 (UTC)[回复]


保留。--Lanwi1(留言) 2014年5月30日 (五) 00:36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快速保留。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来源搜索:"大和 (火影忍者)"”——Google:网页新闻学术图书图片;百度:网页新闻学术图片知网工具书JSTOR维基百科图书馆Report

一高手,以木遁忍術幫助鳴人封印體內九尾查克拉,同時監視祭的行動。 擁有第一代火影基因特質的實驗體對於鳴人的修行發揮更上層樓的關鍵 角色。 世人都說,臉會顯出個性,猶如一個人的內在縮圖。一般認為,表情是心 的反映,五官就像模擬個性的地形圖。即使我們不會去正經八百的承認這 個想法,也都隱約這麼相信著。這麼一來,人格和精神也可以改稱為靈魂,而要把靈魂化為形象時,拿臉來當代表也就不足為奇了。如果靈魂表面有 凹凸,必然也會與臉的起伏相對應。」--M940504留言2014年5月27日 (二) 18:19 (UTC)[回复]


快速保留:挂关注度模板者已被确认为被封禁用户User:Cwhsspgps的傀儡。--Lanwi1(留言) 2014年6月13日 (五) 17:42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保留。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来源搜索:"猿飛蒜山"”——Google:网页新闻学术图书图片;百度:网页新闻学术图片知网工具书JSTOR维基百科图书馆Report


保留。--Lanwi1(留言) 2014年5月30日 (五) 00:37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刪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刪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来源搜索:"上水-尖東全月通加強版"”——Google:网页新闻学术图书图片;百度:网页新闻学术图片知网工具书JSTOR维基百科图书馆Report


删除。--Aoke1989留言2014年7月16日 (三) 21:37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刪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来源搜索:"屯門-南昌全月通加強版"”——Google:网页新闻学术图书图片;百度:网页新闻学术图片知网工具书JSTOR维基百科图书馆Report


删除。--Aoke1989留言2014年7月16日 (三) 21:40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刪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来源搜索:"屯門-紅磡全月通加強版"”——Google:网页新闻学术图书图片;百度:网页新闻学术图片知网工具书JSTOR维基百科图书馆Report


删除。--Aoke1989留言2014年7月16日 (三) 21:41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刪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来源搜索:"東涌-南昌全月通加強版"”——Google:网页新闻学术图书图片;百度:网页新闻学术图片知网工具书JSTOR维基百科图书馆Report


删除。--Aoke1989留言2014年7月16日 (三) 21:42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刪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来源搜索:"中環至坪洲航線"”——Google:网页新闻学术图书图片;百度:网页新闻学术图片知网工具书JSTOR维基百科图书馆Report


删除。--Lanwi1(留言) 2014年5月30日 (五) 00:50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刪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刪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刪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来源搜索:"全記渡"”——Google:网页新闻学术图书图片;百度:网页新闻学术图片知网工具书JSTOR维基百科图书馆Report


删除。--Lanwi1(留言) 2014年6月14日 (六) 19:47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刪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来源搜索:"坪洲街渡"”——Google:网页新闻学术图书图片;百度:网页新闻学术图片知网工具书JSTOR维基百科图书馆Report


删除。--Lanwi1(留言) 2014年5月30日 (五) 00:49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刪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来源搜索:"林記街渡"”——Google:网页新闻学术图书图片;百度:网页新闻学术图片知网工具书JSTOR维基百科图书馆Report


删除。--Lanwi1(留言) 2014年6月14日 (六) 19:50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刪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来源搜索:"翠華船務"”——Google:网页新闻学术图书图片;百度:网页新闻学术图片知网工具书JSTOR维基百科图书馆Report


删除。--Lanwi1(留言) 2014年6月14日 (六) 19:47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刪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来源搜索:"富裕小輪"”——Google:网页新闻学术图书图片;百度:网页新闻学术图片知网工具书JSTOR维基百科图书馆Report


删除。--Lanwi1(留言) 2014年6月14日 (六) 19:47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處理結果:Closing debate, result was redirect to 珠海市公共汽車路線列表。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来源搜索:"珠海公交16路线"”——Google:网页新闻学术图书图片;百度:网页新闻学术图片知网工具书JSTOR维基百科图书馆Report

已处理--180.172.239.231留言2014年8月30日 (六) 00:33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處理結果:Closing debate, result was redirect to 珠海市公共汽車路線列表。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来源搜索:"珠海公交82路线"”——Google:网页新闻学术图书图片;百度:网页新闻学术图片知网工具书JSTOR维基百科图书馆Report

已处理--180.172.239.231留言2014年8月30日 (六) 00:43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刪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刪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刪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来源搜索:"張光"”——Google:网页新闻学术图书图片;百度:网页新闻学术图片知网工具书JSTOR维基百科图书馆Report


删除。--Bluedeck 2014年9月3日 (三) 12:47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刪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刪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刪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刪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據:关注度不足, 已掛模版30天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Nivekin請留言 2014年5月23日 (五) 06:26 (UTC)[回复]

来源搜索:"浮雲 (香港電視劇)"”——Google:网页新闻学术图书图片;百度:网页新闻学术图片知网工具书JSTOR维基百科图书馆Report


删除。--Kuailong 2014年9月3日 (三) 01:20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保留。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本討論已經结束,處理結果:Closing debate, result was merge。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沒有足夠的可靠資料來源能夠讓這個條目符合Wikipedia:關注度中的標準」;提报(×)删除以上关注度不足条目的維基人及時間:
請不要在簽名下投票,以免計票錯誤。Nivekin請留言 2014年5月23日 (五) 06:30 (UTC)[回复]

井上彩子 已掛侵權)
李安國 已於 维基百科: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4/04/22 提刪)
(關注度到期但未提刪之條目有 韓周完黃雨瑟惠。如任何編輯認為以上條目尚未合乎關注度標準,可另行提刪。7 日後還沒有人提刪, 管理員可幫忙移除關注度模板。)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合併到其他位置。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刪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據:該條目之內容與光海君後宮之備註一樣,再者,該人物之生平事蹟乏善可陳,實無必要再另建條目。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首醫女張德奏本 2014年5月23日 (五) 07:27 (UTC)[回复]
(!)意見:如果說因為證據不足或缺乏正史記載而要求被刪除,那我個人沒意見.但如果說內容與備註一樣,備註方面則可刪除,以減少空間.這建議一樣適用在其它調目的人物上面.若是說乏善可陳,現在已有的許多頁面其實內容也都寥寥無幾,試問是用客觀的統一標準嗎? 謝謝!Bonchichi留言2014年5月23日 (五) 14:35 (UTC)[回复]

删除。--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4年5月30日 (五) 02:36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刪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據:无来源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Yangfl留言2014年5月23日 (五) 07:56 (UTC)[回复]

删除。--Lanwi1(留言) 2014年5月30日 (五) 00:44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刪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據:過期小小作品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Nivekin請留言 2014年5月23日 (五) 08:25 (UTC)[回复]

(×)删除理據:過期小小作品。拉拉熊留言2014年5月29日 (四) 17:35 (UTC)[回复]


删除。--Lanwi1(留言) 2014年5月30日 (五) 00:44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刪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據:非小小作品,但全文說的是陪葬品,非陪葬坑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Nivekin請留言 2014年5月23日 (五) 08:26 (UTC)[回复]

删除。--Lanwi1(留言) 2014年5月30日 (五) 00:44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保留。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據:過期小小作品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Nivekin請留言 2014年5月23日 (五) 08:26 (UTC)[回复]
(○)保留已经加入内容--Bdgzczy留言2014年5月24日 (六) 02:24 (UTC)[回复]
無條件(○)保留-AB仔留言2014年5月24日 (六) 11:37 (UTC)[回复]

保留:已超过小小作品标准。--Lanwi1(留言) 2014年5月30日 (五) 00:43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刪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據:過期小小作品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Nivekin請留言 2014年5月23日 (五) 08:27 (UTC)[回复]


(×)删除理據:過期小小作品。拉拉熊留言2014年5月29日 (四) 17:37 (UTC)[回复]


删除。--Lanwi1(留言) 2014年5月30日 (五) 00:42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刪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據:過期小小作品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Nivekin請留言 2014年5月23日 (五) 08:27 (UTC)[回复]

(×)删除理據:過期小小作品。拉拉熊留言2014年5月29日 (四) 17:35 (UTC)[回复]


删除。--Lanwi1(留言) 2014年5月30日 (五) 00:42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快速刪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據:這是甚麼?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Nivekin請留言 2014年5月23日 (五) 08:27 (UTC)[回复]

快速刪除 因符合快速刪除之A1準則User:石快速删除。 --Moonian♨一盅兩件立即嘆貢獻 主要 全部 2014年5月24日 (六) 06:16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刪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據:非國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淺藍雪 2014年5月23日 (五) 09:44 (UTC)[回复]

删除。--Lanwi1(留言) 2014年5月30日 (五) 00:42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刪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據:将“生日”重定向至“生日歌”不妥。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达师 - 277 - 465 2014年5月23日 (五) 11:31 (UTC)[回复]
(×)删除--南風先生留言2014年5月24日 (六) 07:14 (UTC)[回复]
(×)删除 明顯錯誤。MCaecilius留言2014年5月24日 (六) 10:43 (UTC)[回复]
(×)删除 即使重定向至生日也不接受,中文維基不用兼具英漢字典功能--Nivekin請留言 2014年5月24日 (六) 11:13 (UTC)[回复]

删除。--Lanwi1(留言) 2014年5月30日 (五) 00:41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刪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據:原创研究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Yangfl留言2014年5月23日 (五) 11:54 (UTC)[回复]
(×)删除,什么玩意儿这是 囧rz…… --砜中嘌呤的白磷萃取 打谱 2014年5月23日 (五) 13:25 (UTC)[回复]
(×)删除,很明顯是亂寫的--M940504留言2014年5月24日 (六) 01:30 (UTC)[回复]
(!)意見,这个有存在的必要可以考虑移入其他页面--Bdgzczy留言2014年5月24日 (六) 02:18 (UTC)[回复]
(×)删除,首先是WP:OR,其次不具備百科性。MCaecilius留言2014年5月24日 (六) 10:42 (UTC)[回复]

删除。--Lanwi1(留言) 2014年5月30日 (五) 00:41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刪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據:履历表,无来源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Yangfl留言2014年5月23日 (五) 11:55 (UTC)[回复]

(×)删除理據:缺乏關注度。拉拉熊留言2014年5月29日 (四) 17:36 (UTC)[回复]


删除。--Lanwi1(留言) 2014年5月30日 (五) 00:41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快速刪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據:广告宣传。「拥有国际经验丰富,强大和专业的创作团队。」「旨在通过优质的音乐和声音。该品牌拥有一支经验丰富的团队,产生了新的音乐风格」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Zetifree留言2014年5月23日 (五) 12:11 (UTC)[回复]

快速删除。--Mys_721tx (留言) 2014年5月23日 (五) 18:24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此請求已轉送疑似侵權討論。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據:恩...看來是抄自[2],但在那也好像是破壞。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Debussy♪CPBL 2014年5月23日 (五) 13:09 (UTC)[回复]
(×)删除。其实是抄自Sonogashira的啦……速删没有这类玩意儿真是坑爹…… --砜中嘌呤的白磷萃取 打谱 2014年5月23日 (五) 13:25 (UTC)[回复]
(!)意見那就转交侵权吧。--180.155.69.97留言2014年5月23日 (五) 14:01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快速刪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據:无意义之重定向,几无全句链接的可能性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Jimmy Xu 2014年5月23日 (五) 13:53 (UTC)[回复]

快速删除。--Lanwi1(留言) 2014年5月23日 (五) 16:25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刪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據:非为共识同意的外文重定向,无链入且基本无可能被直接访问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Jimmy Xu 2014年5月23日 (五) 13:56 (UTC)[回复]

删除。--Lanwi1(留言) 2014年5月30日 (五) 00:40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此請求無效。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據:非原文名称知名度远大于中文译名的作品标题,且正确名称亦不含冠词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Jimmy Xu 2014年5月23日 (五) 13:59 (UTC)[回复]

错误提交,请求无效。--Jimmy Xu 2014年5月24日 (六) 14:48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刪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據:来源1、2、4、5、7、8都与本条目没有直接关系,来源3的URL和来源2相同,来源6则是完全的不可靠来源,因此该条目基本等同于没有来源。主编者疑似和该社区有直接利益冲突。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LesleyLai留言2014年5月23日 (五) 15:15 (UTC)[回复]

删除。--Lanwi1(留言) 2014年5月30日 (五) 00:40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討論無共識,以上页面暫時保留。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據:多余,无链入页面,且google搜索"2014年昆明火车站袭击事件"均为维基百科的结果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CHEM.is.TRY 2014年5月23日 (五) 15:42 (UTC)[回复]
(×)删除:同提删者。——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4年5月23日 (五) 16:21 (UTC)[回复]
(○)暫時保留:完全無理提刪,如互助客棧出了結論,再G8以便移動不遲。-- パンツァー VI-II Fu7ラジオシャナ俺の嫁留言於民國103年暨 2014年5月24日 (六) 01:11 (UTC)[回复]
(!)意見建议改为重定向页面,重定向至2014年昆明火车站暴力恐怖袭击事件--Bdgzczy留言2014年5月24日 (六) 02:29 (UTC)[回复]
(○)保留,提名者以及附議人士看來從未閱讀WP:R#KEEP,尤其第2, 3, 4, 5條。建議日後在提出存廢討論之前,提名者能夠花費時間閱讀相關方針指引,以避免浪費社群時間。 MCaecilius留言2014年5月24日 (六) 10:34 (UTC)[回复]
(○)保留AB仔留言2014年5月24日 (六) 11:41 (UTC)[回复]

无共识保留:留着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达师 - 277 - 465 2014年7月16日 (三) 13:43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