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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百科讨论:可供查證/存檔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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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kipedia:可供查證的方针有多少人在遵循?

移动自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

先引用一段维基的方针

——

對百科全書來說,來源應該是無懈可擊的。百科全書不是初步來源資料。他的作者不應該進行訪談或者做原始研究。因此我們納入的所有東西都應該已經在可靠來源的檔案、報導或研究中出版過。來源必須匹配於陳述,也就是說,古怪的陳述要有強力的來源支持。

有時一個特定的陳述只能夠在可疑的出版品上找到,例如小報。如果這樣的陳述比較不重要,那麼就移除它——不需多費口舌在無足輕重而且又可疑的陳述上。然而,如果你必須保留它,那麼就要把它的來源說清楚。比如說:

According to the British tabloid newspaper The Sun, the average American has 3.8 cousins and 7.4 nephews and nieces.
根據英國小報《太陽報》,美國人平均有3.8個堂表兄弟姐妹和7.4個姪甥姪甥女。

要特別注意納入由不可靠來源出版的材料進關於這些來源的文章這件事情。例如,一篇關於小報的危機百科文章不應該在必須提供其出版文章的例子時重複任何這個小報發出的有爭議而具毀謗性的宣稱,除非這些宣稱也出現在其他地方,那麼這些第三方來源應該要被引述,只要它們是可靠的。

個人網站和部落格不能當作來源,除非它們是由某些名人或者某領域的專業記者或研究者架構的。記著,任何人要創建一個網站然後聲稱是某特定領域的專家,或者開始一個專家團體、人權團體、教會或其他組織,都是很容易的。近年來數百萬人已經建構了自己的部落格。它們不被認為是維基百科可以接受的來源。請參見:Wikipedia:可靠來源來獲得進一步的資訊。

有一段时间不怎么上维基了,最近又重新上来逛逛,发现很不对劲的现象,就是条目中的小道消息越来越多,尤其是人物和历史事件条目。

——

湖南建筑工程集团总经理(与其前任三湘女巨贪蒋燕萍是老乡和中学校友)。据说,湖南建筑工程集团是茶陵人的独立王国,非茶陵人能治理得了。因此,湖南副省长周伯华代表省委找陈国平谈话:“国平,我代表省委来找你,希望调你去省会长沙任湖南建筑工程集团总经理,官升半级,不是说你多么有能耐,而是希望你去能摆平那些茶陵牛"。

——

据说,8341这个数字来自于毛泽东在建国前某次前往北京的途中,与山西五台山的一位老僧人会面时,老僧人告之的四个数字。意为:阳寿83年,执政41年。

——

据说是林彪等人所起草的反对毛泽东的纲领性文件“五七一工程纪要”指出,让知识青年“上山下乡”是“变相劳改”。

——

香港報章報導有楊尚昆旗下的軍隊因為拒絕執行任務,與一支從外地調來的軍隊在長安大街對峙。

——

据传说,英语部的节目负责人是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吴学谦的儿子。事情发生后,吴即被调离、审查,整个英语部工作人员都作了检讨。

——

据说“鼻子和眼睛酷似她的母亲”,清秀;但“脸型、额头和嘴却极像她的父亲,她的肤色微黄,像她的父亲”,身材较胖“也像她的父亲”。

这样下去维基和火车站卖的茶余饭后小报杂志何异?--3dball 13:14 2006年3月8日 (UTC)

没有来源的贡献应该删除。如果有人知道来源可以补充。纵容的结果只会鼓励更多不提供来源的行为。--Wikijoiner 14:13 2006年3月8日 (UTC)
准确性可疑的文字和作者自身而非普遍观点的表述都不应该成为维基百科的内容。但有明确来源的文字也可能由于政治立场不同而有失偏颇吧,例如使用苏联时期的理论作为主要参考文献?--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14:24 2006年3月8日 (UTC)

参见Wikipedia:中立的观点,其中说“中性的观点就是您在编写文章的时候,要没有偏见(unbiased)、要公平地把各方的意见表达出来。这是很容易被误解的——这并不是假定只由您认为是没有偏见而又客观的观点出发去写文章。维基百科的中立观点(Neutral point of view, NPOV)政策指的,是我们应该要把争论中各方面的声音都公平地表达出来,而不是在文章中指出或暗示任何一方的观点是正确的。”当然前提是各方都提供了可靠来源。--Wikijoiner 14:39 2006年3月8日 (UTC)

至少我是尽量提供参考文献的。我们大多数极具争议性的文章,例如政治性条目,虽然表述了各种不同观点,但是几乎都没有观点的可靠来源,让人完全不清楚这些观点到底存在不存在,或者可靠不可靠。没有可靠来源的内容只会降低我们文章的可信度。希望大家在提供观点和内容的时候,同时提供所参考的文献。没有可靠来源的条目应该加上{{Not verified}}。而且没有来源,也是容易引发编辑战和无谓争执的行为。甚或完全没有可靠来源的文章,应该提交删除--百無一用是書生 () 14:47 2006年3月8日 (UTC)
——

据说是林彪等人所起草的反对毛泽东的纲领性文件“五七一工程纪要”指出,让知识青年“上山下乡”是“变相劳改”。

这里面的‘据说’指的是这个文件的作者是否包括林彪本人并不能确定,这个文件本身曾被共产党发到所有县团级的单位。这是常识中的常识,三dball不能理解的常识似乎太多了点?--民國九十五年 15:22 2006年3月8日 (UTC)

那个文件有林的参与,是一种观点,所以要为这种观点提供来源。--Wikijoiner 05:20 2006年3月9日 (UTC)
这位民xxxx先生,大家刚说完您就又开始您的贡献了:毛岸英条目
——

据说,毛岸英之死是毛泽东1959年庐山会议批彭的因素之一。普遍相信,毛岸英的意外死亡使得中国得以避免北朝鲜式的政治接班。

这又是您所谓的常识?我只为中文维基有您这样的“贡献者”感到悲哀。--3dball 10:58 2006年3月9日 (UTC)

赞同3dball的提议

赞同3dball的提议,我们需要做一下自我检讨--用心阁(对话页) 03:48 2006年3月9日 (UTC)

3dball的提醒很及时,我们都应该注意,也要注意提醒其他人。这样才像做百科全书。--Smartneddy(Talk) 05:47 2006年3月9日 (UTC)
赞成。--Mountain 12:31 2006年3月9日 (UTC)
赞成--长夜无风 01:36 2006年3月10日 (UTC)

……可是問題就是自我評審的機制 - 同行評審被大家廢了。-- 09:16 2006年3月10日 (UTC)

對啊。-- tonync (talk) 17:50 2006年3月10日 (UTC)
修改了8341部队。-无名无形 00:09:52 2006年3月15日 (UTC)

支持。写百科全书必须注重可供查证的来源,以免个人写作发挥过度,那就离百科全书远了。--霍枯燥 2007年8月13日 (一) 22:49 (UTC)

同意—第73隻貓的貓砂盆 清理貓砂 (快速清法,維基工作提示用。) 、使用記錄、 樣式採買、 內容物。 2007年11月14日 (三) 07:51 (UTC)

反对

  • (-)反对 问题有两个:一是大量资料在网上并不能查找到;二是一些历史记录(包括教科书中的部分内容),本身就是被篡改的,那这些倒可以堂而皇之地是“可供查證”。--farm (talk) 03:56 2006年3月13日 (UTC)
没有说一定要网上有。如果你认为“被篡改”,那是你的个人观点,不应该放入维基百科;如果是来源的观点,根据各来源公平表达的原则,可以和其它来源的观点一起放入,由读者自行判断谁对谁错。维基百科的中立性在于,它不公开表态支持任何一种观点。--Wikijoiner 04:28 2006年3月14日 (UTC)
認為被篡改並不是所謂的個人觀點,不然考古證據共識那來的,此外摘1984的一段話,“誰能控制現在誰就能控制過去,誰能控制過去就能控制未來。”,就是因為維基百科上面會戳破控制過去假象的人太多,不然中共封它做什麼?
既然不是个人观点,就一定是有来源了。那么把来源注在文中很容易吧,总比在这里敲这么多字来强调不是个人观点来得容易,而且有说服力吧。--Wikijoiner 06:11 2006年3月14日 (UTC)
(!)意見,现在貌似抱着这种观点的人很多——“历史记录(包括教科书中的部分内容),本身就是被篡改的,那这些倒可以堂而皇之地是“可供查證””。我想反驳两点:其一,如果“本身是篡改的”那么根据中立原则,就应该写出来它是被篡改的,并且加上可供查证的内容。其二,如果只是你个人认为它是被篡改的,或者说你认为很多人觉得它是被篡改的却又拿不出资料,那么只能推断出这是你的原创研究,而维基百科是不应该接受原创研究的资料的。—人神之间摆哈龙门阵 2007年8月14日 (二) 15:32 (UTC)

中立

有「參考文獻」當然是最好,但一些口傳資料和常識有時候很難利用得到可靠來源。「參考文獻」作為方針是固然應該的,但強制刪除卻有點過嚴。我認同這能有效收緊現時資料的嚴緊性,可是卻大大限制了內容的取材範圍。--Stewart~惡龍 (講講講!) 11:16 2006年3月11日 (UTC)

  • 参考文献只是一种评价衡量的标准,维基的编写者应该思虑从多方面查证后再入笔,做到自觉遵守。--weillz 03:42 2006年3月26日 (UTC)
  • 建議從一些爭議性的資料開始做起,路如政治、宗教、歷史、傳記等等。另外要注意到有來源與無來源資料夾雜的問題。我還不知道這樣怎麼解決,一一查證會很困難。—Orion 2007年8月14日 (二) 13:00 (UTC)

User:PhiLiP六四事件很多部份都標示為來源請求,我並不反對這個做法,但我必須指出中文維基很多文章都沒有適當的來源出處,不能可供查證,舉例如台灣海峽兩岸關係,都是很有政治爭議的文章,但除了我主力編寫的台灣海峽兩岸關係#兩岸關係與港澳一段,其他都沒有來源,這個重要的問題我在那邊的討論版提過了,但從來沒有得到應有的注意,對此,我必須表達,我對中文維基的嚴謹程度很失望。 winston (lee) 2007年6月2日 (六) 05:48 (UTC)

共产党就是因为六四事件才封维基百科的。—wmr (留言) 2007年11月24日 (六) 06:20 (UTC)

提议:可供查证成为维基百科正式方针

移自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

我已经完成了最新版本的en:Wikipedia:Verifiability的翻译,译文位于我的沙盒中。由于Wikipedia:可供查证内存留的是旧版的译文,因此我并未擅动该处。在8月14日~20日期间我的沙盒向广大维基人开放,请尽可自由地修改、增加文章的内容。并已移动到Wikipedia:可供查证中。Wikipedia:Verifiability是英文维基百科的正式方针,也是所有维基百科的三项核心内容指导方针之一。

如果您不想看一大串文字的话,以下简单的文句是可供查证的大致内容,与成为正式方针之后的影响:


所有的维基百科条目中,被质疑或可能被质疑的材料,以及所有的引言,都应带有可靠的第三方的公开的来源。任何缺乏来源的编辑都可能被移除,但在移除之前应给编辑者们提供足够的时间来添加来源。可疑来源只能用在说明它们本身的文章中。自行出版物在大多数情况下,都不可被接受。中文维基百科优先使用中文来源这一点尚存在争议。


此下是一个简单的流程表:

  • 8月14日—20日:校对本文的文句,与旧版的Wikipedia:可供查证合并;
  • 8月21日—30日:讨论是否对于本方针进行细部修订。要在8月30日提出一个稳定的版本;
  • 8月31日—9月13日:举行投票,决定可供查证是否能成为正式方针。

(注:此处感谢笨笨的小B此前作出的提议范本

--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SVG矢量图?找我就对了 2007年8月13日 (一) 20:08 (UTC)

(+)支持。写百科全书必须注重可供查证的来源,以免个人写作发挥过度。--霍枯燥 2007年8月13日 (一) 22:46 (UTC)
(+)支持。足够的时间可有比较具体的限定?还是比较宽松的一种指示?“来源必须以清晰并准确的方式列出,并能让读者能够找到支持被质疑内容的原文。”具体什么意思?必须使用<ref>?关于外文来源。许多文献如果挑选的话,并不见得中文文献就是好来源。只要能够查证,应当就可以了。—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7年8月14日 (二) 04:02 (UTC)
足够的时间的限定,需要在社群里提议并投票作出,因为中文维基不能与英文维基的处理时间相比;以清晰并准确的方式列出即为使用<ref>列出,但还有一些列明方法可能被接受,但这些方法须由Wikipedia:列明来源规定;中文来源,文中明确提出,“相信相同品质的中文来源,更有利于读者核实来源的材料是否真实。”--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SVG矢量图?找我就对了 2007年8月14日 (二) 04:20 (UTC)
  • 暫時(=)中立 我有疑問,可靠的、公開的應該怎么具體來衡量?比如香港一眾媒體,蘋果只是個典型。公開的不用討論(每日發行報紙供大眾閱讀) 但是否可靠的來源(因為他們是狗仔隊 記得之前有人懷疑過 不過用其他網站,比如Tom 網易的話 很多稿源也是蘋果什么的 或者根據蘋果的新聞來寫的)?—我是火星の石榴 2007年8月14日 (二) 04:43 (UTC)
    • (:)回應:“维基百科的文章应该依靠于可靠的、第三方的、公开的来源,这些来源应富有事实查证与正确性的声誉。”“经验表明,在查证事实、分析法律问题、深究特定领域证据与争议中的详细研究程度越高,其可靠性也就越高。”“可疑来源是那些在事实查证上声誉不好或者没有编辑监督的来源。”“不应该转述此类来源中任何有关第三方的有争议主张,除非这些主张亦在可靠来源中出现。”因此如果《苹果日报》是可疑来源,但它的某些文章亦在可靠来源(如我是火星の石榴阁下提到的Tom网易)中出现,那么这些文章也仅有这些文章可以作为维基百科的可靠来源。--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SVG矢量图?找我就对了 2007年8月14日 (二) 05:22 (UTC)
  • (!)意見是否應該依照來源類型進行方針修正?因為某些來源會有取得不易的現象,假設報紙的部分,就一定會有人去圖書館才能拿得到,網路就沒有,這種問題也應該考量;另外,如果某些官方出版品並無網路版本,加上實體版本僅提供給部分人士,又當如何處理?十文字隼人奉行所拜見 2007年8月14日 (二) 05:12 (UTC)
    • 来源的要求是“公开的”,能够在图书馆里查到的来源便是公开的,从理论上讲依然是所有读者都能够查阅到的;但只提供给部分人士的出版品便不是公开来源,因此不能作为维基百科的来源使用。--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SVG矢量图?找我就对了 2007年8月14日 (二) 05:22 (UTC)
      • (:)回應所以報紙文獻或網路文獻的話,如果是公開讓任何人取得的(Open to Public,任何人都可使用),那就是符合可查證的?另外,沒有實體版本,卻有網路電子版本(公開讓人下載的),該如何做準(就是該選哪一種類型)?十文字隼人奉行所拜見 2007年8月15日 (三) 07:15 (UTC)
        • 阁下的理解大体上是正确的,“報紙文獻或網路文獻”符合公开(任何人都可以查阅到)、第三方(不是维基媒体的内容)的要求,而可靠性则是最终判定这些文献是否可作为可靠来源。网上出版的电子版报刊杂志,只要符合文中判定可靠性的要求,那么它就是可靠来源;而个人网站与部落格是不能作为可靠来源的,这也是由于其可靠性无法满足要求。--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SVG矢量图?找我就对了 2007年8月15日 (三) 07:32 (UTC)
  • 大部分(+)支持,中文维基是该到了提高质量的时候了,盲目地增加条目,增加无可靠来源的信息,只会使中文维基声誉降低。我附近的不少人对中文维基都呲之以鼻,认为是一堆垃圾,让我实在是痛心不已。当然英文维基也有很多垃圾信息,但是凭心而论,其来源要求比中文维基严格得多。我见到大部分没有参考的条目都挂上了来源请求的模板,也许中文维基这么做管理员就没有空干别的事了。足够的时间这一点概念比较模糊,我觉得很多作者随意性很大,条目写完就不管了,靠别人逐一查证工作量很大。至于中文参考是否比英文参考优先,我本人持(-)反对态度。在学术上,不得不承认,老外比我们严谨多了。中文有些刊物可靠性实在是值得怀疑,尤其是对人物的吹捧和失真的描述,动不动就是世界领先水平,XX领域第一人,实在是可笑,经不住推敲。—木木 2007年8月14日 (二) 08:19 (UTC)
    • “足够的时间”是英文维基本来的描述。可能是由于英文版本身参与人数众多,所以在一个模糊的时间限定内都可以解决大多数的来源请求问题。而中文版的时间划定,我不敢私下进行设定——设短了会像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关于有来源和原创问题Fdcn所担心的那样“中文百科的品质要下降”,设得过长了则没有了意义。因此我想把这个问题放到社群去投票(应该说这段话写完后我就会去),来确定一个准确的期限。由于前面各位似乎都没有对“足够的时间”表示反对,因此投票的意义似乎不大,我便私自设定为两个月,如有不妥,请反对。而中文来源的问题,如果的确像上面诸位担心的那样,那么我觉得是需要对来自英文的规则(翻译的时候只将“英文”改为了“中文”)作出一些修改了,稍后也会作出。--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SVG矢量图?找我就对了 2007年8月14日 (二) 08:46 (UTC)
或许就是“足够的时间”这样模糊陈述就好,太清楚了反而真的会造成一些问题或冲突。或者至少目前暂时“足够的时间”--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7年8月14日 (二) 09:13 (UTC)
看样子还是有异议。要不这样,在可供查证成为正式方针之后,即在社群中确定一个准确的时限。而删除过期的内容也不应该只是管理员的职责,而是包括IP用户在内的所有用户都可以参与的。甚至还可以对模板做出改进,让它一到过期的时间便提示浏览条目的人删除无来源的内容。因为如果没有明确时限的限制,就像我在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关于有来源和原创问题中说的“人人都以为那句话放在那照样万古长青”,就根本不会起作用。--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SVG矢量图?找我就对了 2007年8月14日 (二) 09:49 (UTC)
  • (=)中立,为提高品质,我们需要“可供查证”成为正式方针。但是,中国大陆的情况和大部分其他国家并不一样,许多情况下,“可供查证”的资料往往并不具有真实性,相反倒是一些“不可查证”的东西却都是心照不宣的事实。更有一些材料,永远都不会达到“可供查证”的标准,比如说“最牛钉子户”,或者是[[1]]。金翅大鹏鸟(talk) 2007年8月14日 (二) 11:05 (UTC)
    • (:)回應即使是未翻译完的老版本,也在强调“维基百科的门槛,是‘可供查证’,而非真实性。”而新版本中则明确将此条提到了第一行:“维基百科所能接受内容的极限是可供查证的,但非真实的材料。”而本页面中就有很多“不可查证”的例子,请阁下仔细考量这些内容是否损害了维基百科德中立性,是否让维基百科与街边小报无异。--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SVG矢量图?找我就对了 2007年8月14日 (二) 11:38 (UTC)
    • (:)回應,我觉得阁下提出的问题,特别是第二个问题,既然都没有可以查证的资料,那么我们能保证那个作者就不是原创研究么?既然没有独立的文献报告这个问题,维基百科也便没有必要加入这些内容,毕竟维基不是花边小报。而可供查证恰恰能够阻止这类似问题的发生,这从侧面来说反倒证明了可供查证作为方针的必要性。—人神之间摆哈龙门阵 2007年8月14日 (二) 15:44 (UTC)
  • (+)支持:大方向都贊同,但中文來源優先可以就社群的討論來調整。推動這方針的同時,也要配套調整推廣撰寫百科條目的教程,全盤介紹wiki語法的推廣需要調整,強調撰寫各領域條目的寫作技巧,簡單的文獻搜尋和引用教學都是需要的配套。--Jasonzhuocn...臺灣維基社群Blog 2007年8月14日 (二) 11:50 (UTC)
  • (!)意見 - User:PhiLiP/工作台/page 的譯文與英文維基原文含意有偏差,如「Editors should provide a reliable source for quotations and for any material that is challenged or is likely to be challenged, or it may be removed.」只是說那些內容「可被移除」,並非「不能在維基百科中存留」;同樣地「Any edit lacking a source may be removed」也不是「任何缺乏來源的編輯都應該被移除」;另外「They should not be interpreted in isolation from one another」是「不應把個別方針孤立地詮釋」,不是「不應該嘗試逐一理解這些政策」。 --Mewaqua 2007年8月14日 (二) 13:55 (UTC)
  • (!)意見,首先感谢菲菇做出的努力,我有一点小意见。文章第一句话为维基百科所能接受内容的极限是可供查证的,但非真实的材料。我觉得应该改为:维基百科所能接受内容的极限是可供查证的,但非绝对真实的材料,因为在某些情况下绝对真实不能够达到。因为我们并不是不需要真实,而是因为当绝对真实达不到的时候,才只能引用相关的资料。—人神之间摆哈龙门阵 2007年8月14日 (二) 15:36 (UTC)
  • 原則上(+)支持成為正式方針。另外也同意人神之間的提議,改為「维基百科所能接受内容的极限是可供查证的,但非绝对真实的材料,因为在某些情况下绝对真实不能够达到」。--あるがままでいい(talk) 2007年8月15日 (三) 00:36 (UTC)
  • (!!)Philip: 只見第一句 "The threshold for inclusion in Wikipedia is verifiability, not truth. " 關鍵字 en:wikt:threshold即是臨界值或下限 。全句意思是:維基百科收錄內容的最低條件是「有證可查」,而不是「真」。( 這和WP:NPOV相似,因很多事真假難知(如神存在否),但 「A 說神存在,B說神不存在」則有證可查。)
  • 譯成「維基百科所能接受內容的極限是可供查證的,但非真實的材料。」,差很遠。各位請細心校對。* : -) ---Hillgentleman | | 二零零七年八月十五號(星期三)格林尼治 03時07分50秒。
  • (!)「這三項方針是互補的、不容妥協的。」/ "謹記「譯文為主」的觀念是錯誤的,無論譯文的翻譯者是維基百科的一位編輯或一名資深的翻譯家。"
-- 若不知原文,亦難理解何謂不容妥協, 何謂譯文為主。* : -) ---Hillgentleman |  |  二零零七年八月十五號(星期三)格林尼治 03時18分44秒。
  • Philip, 我的問題是以前有何討論。你未曾直接回答,但我理解你的反應為:這全是你的新提議,以前無相關討論。然則我反對這種盲目一刀切之條款。* : -) ---Hillgentleman | | 二零零七年八月十五號(星期三)格林尼治 05時34分29秒。
这不全是我的新提议,英文版本中也有类似的语句:“Because this is the English Wikipedia, for the convenience of our readers, English-language sources should be used in preference to foreign-language sources, assuming the availability of an English-language source of equal quality, so that readers can easily verify that the source material has been used correctly.”最初我是将该语句全文翻译过来,并把“英文”换成了“中文”。由于上面已经有人认为“中文参考比英文参考优先”不妥,我才又修改成“由于许多中文来源的可靠性可能被质疑,因此在阐述争议性问题时,应当优先使用更为中立的外文来源。只有在不涉及争议的学术类条目中,为了读者的方便,可以优先使用与外文来源相比品质相同或更高的中文来源。”并不是纯粹是我的新提议,更不是一刀切的条款。--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SVG矢量图?找我就对了 2007年8月15日 (三) 06:53 (UTC)
  • 原文是英文優先,在英文維基有理,你直譯後轉為為中文優先亦有理,但其後180度掉頭,變成外文優先,則屬自創;-- 否則 別人認為"中文資料未必好過外文",你則理解其為"外文往往好過中文",此中犯了邏輯謬誤。* : -) ---Hillgentleman | | 二零零七年八月十五號(星期三)格林尼治 09時27分26秒。
把该句再改成“由于这里是中文维基百科,为了我们读者的方便,中文来源应优先与因为来源。但请在选择来源时,注意检查来源的品质,须使用高品质的中文来源。”不知阁下是否觉得合理?--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SVG矢量图?找我就对了 2007年8月15日 (三) 10:11 (UTC)
  • 總之,我們要求的是中立來源,何必執着語文先後?* : -) ---Hillgentleman | | 二零零七年八月十五號(星期三)格林尼治 09時52分31秒。
  • (+)支持:正式寫作中附上來源出處即是正統的格式要求之一,百科全書內容的要求是一些既定的知識,意即有其他公開參考來源。像是報紙一類當作來源的穩定性不高的資訊,建議移到維基新聞。若未來在執行時,主力應該放在新辭條格式的要求,對於過往已有的內容,應採取較為寬鬆的態度(不然可能造成內容大減),給予未來參與者更多修訂它們的機會。--KJ(悄悄話) 2007年8月15日 (三) 07:18 (UTC)
  • 从原则来说我支持它成为正式方针,但对在中文维基的应用必须局限于对条目自身的品质进行判定,否则以中文维基的人力和有别于其它语种的来源环境,会对编辑产生负面的影响。请记住,我们的目标是以高品质的百科条目为目标,不是方针。所以,我坚决(-)反对没有来源必须删除的意见,具体不在这里讨论。我的意思是,不能全照搬英文维基的文字,“任何缺乏来源的编辑都可能被移除”我个人认为可以用更弱化为“任何缺乏来源的文字在面临原创争议时,可能被移除”— fdcn  talk   — 2007年8月15日 (三) 15:50 (UTC+8) — 2007年8月15日 (三) 07:50 (UTC)
    • (:)回應:拟议改成“任何缺乏来源的编辑都可能被修改或移除”, 或者是“任何被质疑或可能被质疑的,并缺乏来源的文字可能被移除”。--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SVG矢量图?找我就对了 2007年8月15日 (三) 08:22 (UTC)
    • 「總括而言:被质疑或可能被质疑的材料,以及所有的引言,都应带有可靠、公开的来源。」似近你的意思。* : -) ---Hillgentleman | | 二零零七年八月十五號(星期三)格林尼治 09時33分26秒。
  • (-)反对,本人支持條目是可供查证的,但不支持可供查证成为维基百科正式方针,試問世間的事情可會盡善盡美,通通有出處呢﹖如事實被當權者遮掩,來源何處找﹖本人覺得硬性定可供查证为维基百科正式方针,有違維基百科「海納百川,有容乃大」的精神。—Iflwlou [ M {  2007年8月15日 (三) 17:39 (UTC)
    • 请问阁下是否有证据证明无法寻找来源的“事实”,与当权者遮掩的事实是相同而未经篡改的?我不否认当权者会篡改一些事实,但阁下能确认那些揭示“事实”的人不会做篡改事实的事吗?法律上都讲证据,到了维基百科反而不讲了吗?--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SVG矢量图?找我就对了 2007年8月16日 (四) 09:32 (UTC)
      • 以六四事件為例,最官方的袁木說:「天安門只死幾個人。」但為“事实”嗎﹖很多事情當權者遮掩的遮掩,证据消滅的消滅,描述便偏向當權者一方,因其他說法無來源而不能表達,维基百科不是法庭,只是百科,我覺應廣納各方意見而非強定無來源則刪,最終危害中立。—Iflwlou [ M {  2007年8月16日 (四) 11:00 (UTC)
        • 六四事件这个例子阁下并没有选好。该事件当年已经是世界性的新闻,世界上各大主流媒体都有报道,而当局触手再远,又怎能消灭掉国外留存的记录。只要能举出一个主流媒体的来源(甚至我在大英百科全书的“Tiananmen Square”条目下都可以找到,见下),那么就可以与「天安門只死幾個人。」的说法相平衡,又怎能说危害中立。--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SVG矢量图?找我就对了 2007年8月16日 (四) 12:04 (UTC)
個人是非常(+)支持的,這裡既說是維基百科,可以參照的來源是重要的—妙詩人 Happy Musician(來聊聊天~) 2007年8月16日 (四) 12:55 (UTC)
  • (!)意見:使用無文獻來源的內容會損害百科的品質,百科屬於三次文獻,是將已知的、已出版的、已整理過的二次文獻再進行整理萃取成為知識的精華。嚴格的來說,我期許身為百科社群核心的管理員都需要具備文獻學的基本認識,至少去借幾本百科學、文獻學或去附近的大學旁聽幾堂相關的課程,增加專業的素養。—Jasonzhuocn 2007年8月17日 (五) 06:15 (UTC)
  • (+)支持。另外我认为应该把里面翻译成外文的词都换成非中文。因为中文维基百科的使用者并非都以中文为母语,外文这个词在这种情况下不准确。“当原始材料是中文以外的外文时”这句有语病,可以直接写成“当原始材料是非中文时”。—瀑布汗 夏用瀑布汗,冬改瀑布寒(這裡涼爽) 2007年8月18日 (六) 01:04 (UTC)
  • 支持這個提案,不過需刪除的範圍我個人意見是認為「引文」和「被質疑的內容」是主要的部分。其他部分可以如現在標示來源請求作為對於讀者的提醒,尚不急於刪除。因為目前大多數的內容都是沒有來源的,如果立刻實行並限時(例如3個月)刪除,大概以目前的人力,大部分的條目都救不起來了,應該要考量這個問題。另外刪除的過程方式也應有較明確的規則,以免出現爭執。—ffaarr (talk) 2007年8月18日 (六) 10:31 (UTC)
  • (!)意見 - 想起一個問題,中文維基百科的許多內容其實是譯自維基百科其它語言版本,這些譯成中文的內容如果不是從外文版本逐字直譯的話,沿用外文條目的參考來源可能產生secondary reference的問題,即是編輯者根本沒有看過來源原文便把它列為參考來源,而外文條目本身按照方針又不能算作是參考來源,因此編輯者為這些內容按照方針提供參考來源也許會有困難,最簡單的做法就是不撰寫列不出符合方針要求的資料來源的內容。--Mewaqua 2007年8月18日 (六) 11:08 (UTC)
  • 現行許多新條目建立時沒有附上參考來源,附上參考來源應該寫在維基百科編輯手冊中比較重要的位置,對於新來者,必須要將寫作的要求清楚的寫入本站的說明。所有沒附上參考文獻的新條目,都要通知原作者補充參考文獻。--Jasonzhuocn...臺灣維基社群Blog 2007年8月19日 (日) 04:55 (UTC)
  • (!)意見,不知道這算不算題外話。隨著使用中文維基者的普遍,各類網站使用維基內容越來越普遍。我發現很多維基編輯者「未列明來源﹔無法考證」的內容常被引述。這種行為,嚴重影響中文維基的正確性,例如[2]中的鄧麗君#爭議部分(我已就無可供來源資料加以刪除修改),嚴重的是,台灣年代電視台還藉由介紹此網站,而將此無法考證的維基文字內容三手傳播。我認為諸如這部分,不管「可供查證成為維基百科正式方針」有無達成共識或通過,都應該優先刪除處理。--winertai 2007年8月22日 (三) 05:06 (UTC)

(+)支持可供查证比随便在wiki上自言自语好多了。虽然不能保证正确性,但是也有可验证性。—Ksyrie(Talkie talkie) 2007年8月22日 (三) 20:45 (UTC)

(+)支持,連Wikipedia:非原創研究都該一併成為正式方針,這兩者是相依的。— Marcus Hsu  talk  2007年8月23日 (四) 15:08 (UTC)

(+)支持,我發現很多條目,尤其是政治與人物的,經常被加上語氣上貌似中立的評價,而這些評價其實是維基人自己給的,而不是來自任何第三方的文獻。中立不是對某人或某事正反兩方各打三十大板就算數的。我覺得,這類爭議性條目(我很想說所有條目),應該嚴禁任何個人評論,引用的任何第三方資料,都應該盡量在內文以ref標出是取自哪本書哪一頁,或者是哪一天的報紙,標題為何。謠言之所以為謠言,就是因為他沒有「可驗證性」,不希望維基成為網路上的「謠指部」。—Orion留言 2007年8月28日 (二) 15:50 (UTC) (+)支持不願意看到 wikipedia 變成創作園地 2007年11月20日 (二) 05:17 (UTC)

期限

「期限」-討論方針比評特色條目更要小心、全面。 現今文本仍有很多沙石,不可急。設期限不實際。* : -) ---Hillgentleman | | 二零零七年八月十五號(星期三)格林尼治 05時30分10秒。

  • (!)意見應該先給一年的寬限期,在我們為條目補上資料時則沒有那麼大壓力,在一年後就可以以無引用資料而刪除。—費勒姆 費話連篇 2007年8月23日 (四) 15:12 (UTC)
  • 關於期限方面,我沒有太大的意見,減少被質疑的方法,就是提出相當的佐證,如果要把沒有佐證的內容全面刪除,對中文維基而言,其實是好不是壞,寧缺勿濫,維基百科是一部以百科全書為目標的網站,不是空穴來風的八卦報紙。但是站在內容累積方面來看,我則反對將方針正式確立前的辭條全數刪除,或是設定一個時間再把它們刪除,應該以模板提示讀者「此篇文章缺乏來源佐證」的閱讀警示,並且要求加入新修改內容的編輯者,要在新添加的內容中,加入參考來源。--KJ(悄悄話) 2007年9月5日 (三) 18:06 (UTC)
  • 我認為寬限一個月就好了,但可以申請延長 (也是每次一個月),讓別人知道你真的是在找來源中。但最多只能延 5 次,即如果半年內需做到。—S19991002 2007年11月13日 (二) 23:21 (UTC)
  • 老實說,可能一年都做不到。個人以為不要設期限,成立一個計畫小組逐步清理比較實際。—User:Orion-留言 2007年11月14日 (三) 02:56 (UTC)

请看以下以维护中立性为由而在条目中大量添加无出处内容对原条目的修改

以下是MCS朋友以破坏中立性为由对李洪志与法轮功条目编辑的毫无理由的修改:

  1. 本人于8月22日晨对原有条目的出处添加了链接,具体如下

被法輪功方面認為是中共指派內部人員在現場自行拍摄的[3]…但報導中未提供該影片,而且CNN方面认为中国官方采用的录像不大可能来自CNN[4],並且根據CNN的報導,當五個自焚者中的第一人被熄滅火焰後,其餘四人開始點火時,CNN攝影師就被中共扣捕了[5] 其中根据华盛顿邮报的原话“He said the footage used in the Chinese television reports could not have come from CNN videotape”将“CNN方面并没有证实中国政府采用的画面来自其记者”改为“CNN方面认为中国官方采用的录像不大可能来自CNN” 并添加:世界教育发展组织(International Education Development)2001年8月21日与联合国人权委员会(UN Human Rights Commission)的发言称,天安门自焚事件完全是由中国政府一手策划的。[http: //www.falunhr.org/reports/UN2004/UN2004.pdf]

被MSC朋友当日以一句请留意中立性即告全部删除。
  1. 本人发现后于次日予以申诉“MCS朋友,您的理由实在难以令人信服。注意中立性?请问原编辑哪里违反了中立性?难道因为字数多?中立性是应该两方的观点都介绍吧,更何况这里是第三方 对该事件的反馈,难道因为仅仅其观点对法轮功有利就要删除??那中立性到底如何定义?如果您有不同看法,可以增加不同的链接,但必须是有出处的,而不是像 朋友在法轮功条目中做的那样。此致”并将删除退回。
 同日Mcs朋友的回复为“我个人建议分开对其有利的, 与对其不利的两部份。明显地上一次编辑的人士只加入对其有利的, 而且与其他内容并没有划分开来”并将继续删除原编辑。
  1. 25日晨本人对Mcs这种简单粗暴的编辑行为予以申诉:“Mcs朋友,我愿意相信你是本着中立原则在做,可是您的所为实在和您宣称的相差甚远。按照您的逻辑,您在法轮功条目仅添加反面链接就不违反中立性?如果建 议分开就需要删除整个内容么,这样的编辑也太容易做了吧?另外,请您看仔细了,我添加的不是当事双方的某些论据,而是第三方的论据,第三方的评论有利于某 方就不能添加,或违反中立性?请您出示维基规则。再说一遍,您如果觉得这样不利于另一方那么请添加第三方有利于您希望那方的评价,而不是删除不利您希望的 评价。多谢。此致”。抱着与其合作的态度,我将条目按其意思从原部分分离出来,增加第三方对自焚争议的评论。具体如下:==第三方评论==

华盛顿邮报在对CNN录像问题采访的报道中称:CNN方面的负责人Eason Jordan认为中央电视台播放的录像不大可能来自CNN,因为CNN的摄影师几乎在时间发生后立即被抓捕了。“He said the footage used in the Chinese television reports could not have come from CNN videotape because the CNN cameraman was arrested almost immediately after the incident began”[6] 世界教育发展组织KAREN PARKER(International Education Development)2001年8月14日与联合国人权促进与保护下属委员会上(Sub-Commission on the Promotion and Protection of Human Rights)的发言称,(中国)政府一直声称法轮功是邪教并导致了死亡和家庭破裂,以此来使其对法轮功的恐怖主义行为合理化,但该组织(世界教育发展组 织)的调查显示正是中国政府带来了死亡和随之而来的家庭破裂,其(中国政府)已经对数千人使用了极端暴力和不可接受的拘留。世界教育发展组织已经发现被中 国政府引为法轮功“邪教”证明的自焚事件实际上是被策划导演的。“The Government had sought to justify its terrorism against Falun Gong by calling it an evil cult that had caused deaths and the break-up of families, but the organization's investigation showed that the only deaths and resulting family breakups had been at the hands of Chinese authorities, who had resorted to extreme torture and unacceptable detention of thousands of people.International Educational Development had discovered that a self-immolation cited by the Chinese Government as proof that the Falun Gong was an "evil cult" in fact had been staged.”[7]

  1. 8月27日,一名为Heisedami101的网友对条目作了改动,改变了条目原来的中立性语言,具体链接如下:[8],同时在法轮功条目中大量增加没有来源的有明显倾向性的陈述,链接如下:[9], 鉴于其无理由的对原编辑删改,本人予以删除。想不到8月28日被MCS继续被以破坏中立性为名删除,其理由竟然是“可以的話, 應把非中立字眼修改. 而不是亂用回退功能”。链接如下[10],其中法轮功条目不但没有解释其添加的正面评价与负面评价来自何处,同时恢复没有来源的陈述,而且声称“我提議正面看法, 負面看法, 要刪除請提出理由. 並列正面看法, 負面看法並不影響中立性.”但其内容是否是中立的,大家看的应该很清楚吧:例如李洪志条目中:但国际刑警组织以人权理由拒绝合作和以明显不同于常人的时间与方式拿到了绿卡,这是谁说的?如果是中国政府单方面的或者是某第三方的,是否应该说明呢?法轮功条目中,“值得注意的是这些网站的服务器普遍架设于美国或日本,并得到当地有政府背景的组织的帮助。”和“在中国大陆普遍认为台湾、美国和西欧一些民主国家通过对法轮功的资助来达到削弱执政党为共产党的中国现政府的目的。”等等又是谁说的?而且在没有标示来源的情况下居然宣称其是在维护中立性?至于将李洪志条目中的中共将其变为中国官方媒体,本人没有意见,在本人编辑之前,条目既是如此。本人之前曾对其随意在法轮功条目中添加无来源地对法轮功正面和负面评价予以删除,告知“MCS朋友,我无意编辑战,无论您对法轮功看法如何,请您遵守维基可供查证原则,请提供相应出处。此致异国风”, 其2007年8月22日称“今天忙, 请等最多一日的时间, 谢谢. Mcs”结果等到8月28日,却是维持自己无来源的编辑,声称“我提議正面看法, 負面看法, 要刪除請提出理由. 並列正面看法, 負面看法並不影響中立性.”。
  2. 本人无意编辑战,而且时间有限,真的很难对编辑战奉陪到底。在此申诉:到底是谁在破坏维基,以中立性为借口行破坏之实?空空声声的说自己在维护中立性,就可以在条目删除别人有来源的第三方的陈述,却可以在条目任意添加大量没有出处的内容?

在下深知编撰与法轮功有关条目的争议性,本人也因此在每次的编辑都要仔细思量中立与可查证性,我本人有自己的意见不假,但在条目中编撰中本人向来遵守维基原则,每次碰到毫无理由的编辑而不得不删除之前先在讨论页陈述自己的想法;更没有因此而否定他人的编辑或贡献,而是主张来源清楚,对争议部分各自表示以示中立,即使这样仍难让部分人满意,难道真的要因人废言么?我们信仰不同,我能理解很多朋友有自己的不同看法,尊重别人的世界观和信仰,决不排斥其他意见者对条目的编辑,但是不能在这里随便的想加什么就加什么吧,否则维基到底成什么了?维基的中立性不是说可以无来源的任意添加对某方有利或不利的内容吧?请看看MCS的编辑吧“另外中華人民共和國民间有人认为法轮功接受了美国和台湾政府的资助。有法輪功背景的《大紀元》、《看中國》網站就被他们認爲是造假新聞主要集散地。”“民间认为”都可以登上维基,那要我们大家编辑还有什么意义?由于原条目很多论述都没有出处,本人在其恶意破坏之前正打算对此修改,请看本人8月24日留言[11]

可是这种不断增添无来源内容的编辑根本无法使人继续工作。如果大家也都认为这真的是在维护中立性的话,那本人也真的无话可说了,烦请大家予以讨论。多谢。此致异国风 2007年8月28日 (二) 18:21 (UTC)

这里是方针的讨论页面,单独为一个条目在此讨论并不恰当,建议移步Wikipedia:互助客栈/求助,讨论完成后存到至talk:法轮功。—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7年8月28日 (二) 18:48 (UTC)

exceptional claims require exceptional sources.

"exceptional claims require exceptional sources." 現"exceptional"譯作「例外」。 觀乎上文下理,

Articles should rely on reliable, third-party published sources with a reputation for fact-checking and accuracy. Sources should be appropriate to the claims made: exceptional claims require exceptional sources. All articles must adhere to Wikipedia's neutrality policy, fairly representing all majority and significant-minority viewpoints that have been published by reliable sources, in rough proportion to the prominence of each view.[4]

(何謂"exceptional source"?)

exceptional 應該指特別;exceptional claim= 特別(意外)的斷言,exceptional source=特別(重要/權威)的來原。此"exceptional"可能是一字多用(en:equivocation)。

  • : -) ---Hillgentleman | | 二零零七年九月四號(星期二)格林尼治 05時44分07秒。

大体上可理解为“不同于一般观点的主张须特别提供来源”吧?renda 2007年11月17日 (六) 14:35 (UTC)

關於可供查證的方針的質疑

from 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

  • 在大然出版社倒掉這麼久的現在,我到哪裡去找出可供查證的大然出版社網站呢?該作者的漫畫,絕大多數是由台灣的大然所代理的……
  • 礙於版權問題,又不方便把漫畫書封面的圖,掃圖放上來;請問這種情況下,難道日文維基的該作者條目,仍不足當可供查證的証明嗎?

P1ayer 2007年8月31日 (五) 14:32 (UTC)

大然的書籍在國家圖書館裡還是存在的,真的需要查證的時候可以跑去查證,您可以列出ISBN。漫畫書籍當然不能掃上來,這不屬於Wikipedia:合理使用。最後面的問題,維基百科的條目不能當作參考資料。—Gslin 2007年8月31日 (五) 15:09 (UTC)
(!)意見,如果條目寫的是書,那以前的書籍,尤其是個人名義出版的書籍,要能符合所有要件確實有難度。不過只要出版過,不須理會出版社現在是否已經倒閉,您只要有出版社名、作者等詳細資料,要有心去找並非完全沒有資料,那些都能算是可供查證的訊息。您所寫的那個條目不是書名,是個作者,所有可供查證的資料要以該作者為主,大然出版社不是唯一該作者的作品出處,白泉社新書館以及竹書房都還有該作者的書籍出版中甚至是刊載中,這些全部都是可供查證的出版社,以日文條目來說,他們還有目前現況更詳盡的內容,您可以參考完整的翻譯,但是您不能將日文條目當作您寫作的參考來源。另外,您要寫這個作者,在日本的網站有幾萬筆資料都可以參考。建議您應該先仔細看一下Wikipedia:列明來源裡面所有的內容。→ 囉唆的阿佳 2007年8月31日 (五) 16:23 (UTC)

某些媒體是否仍然可信?

from 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

剛才在新聞動態看到了這個自由電子報,對比這個路透中國

現在我懷疑是,該報是否仍然屬于可信媒體?該報一向的立場在wiki的人估計是眾所周知,我擔心是會變成蘋果日報第二。而且國內早有報道,指每個網站的新聞編輯(特別是門戶網站的編輯)在上崗之前都要就如何草擬標題接受培訓。目的當然是網絡時代的吸引眼球經濟。—我是火星の石榴 2007年9月2日 (日) 06:19 (UTC)

聯合報、中國時報、自由時報、東方日報、人民日報、環球時報、新民晚報、揚子晚報、南方都市報……(中國國內報紙與電視台太多,族繁不勝備載);CCTV、鳳凰衛視、中視、民視、TVBS、東森、中天、三立等媒體,政治立場都極為鮮明。既然上面的這位打算本著中立性原則,要求判定自由時報為不可信媒體,應比照辦理,須對所有親綠親藍親共媒體一概視為不可信媒體,否則太不中立(這樣子對于中國大陸媒體反而很不有利哦,因為這樣的話,中國大陸就沒有一家媒體可信了)。同樣的,聯合報、中國時報、人民日報等媒體的立場在維基也是盡人皆知。而蘋果日報與這些媒體相比,應該是最沒立場的一份報紙。還要告訴你,自由時報烏龍新聞數量在臺灣四大報中位居倒數第一。此外,國內這種詞會不會太地域中心了點。—出木杉 2007年9月2日 (日) 10:36 (UTC)
判定烏龍新聞的是哪一個組織?「烏龍新聞」本身就是待定義的名詞了,如果選出烏龍新聞的組織本身就有政治立場,這個調查的可信度更是存疑。至於媒體的中立性,其實只要有評論,就要有立場,就不可能中立。可是哪家媒體沒有政治評論?國外報紙也分左派右派,沒見過中立的。—Orion留言 2007年9月18日 (二) 14:49 (UTC)
我很懷疑世界上有哪一份報紙會沒有它的偏向性,因為『絕對中立』本身就是一個非常不中立的形容詞(畢竟對不同視角的讀者來說,他們心中的中立都是不一樣的),聰明的讀者要懂的應該是世界上沒有真正中立的報紙這事實,而不是想要緣木求魚尋找一份不會偏頗的報紙。基於這理由,維基百科不該特別去規定哪些報紙的資訊可以參考,哪些不能參考,因為身為百科全書我們並沒有資格去批判別人的中立性。相反的,忠實地記述出每句參考敘述的來源報紙,同時羅列出多個不同的媒體所做之敘述,然後將該相信哪份報紙所述才正確的判斷工作交給讀者自己去做,這才是維基百科的編輯者們該盡到的責任。—泅水大象 訐譙☎ 2007年9月2日 (日) 10:53 (UTC)

無須判定何者為不可信媒體。只要將出處都列明了,讀者會自行判斷。若有不同說法,可將各種說法都載明。—Fauzty 2007年9月2日 (日) 19:05 (UTC)

可信度无需我们验证,我们需要验证的是该媒体的主流程度。也就是说,无论该媒体如何地不可信,但是只要它是被公众所接受的主要媒体,那么它就是可靠来源。这种判断下,联合报、中国时报和人民日报是理所当然的可靠来源;而央视、凤凰卫视、中视等等均为可靠来源,不过电视新闻的举证要难一点,因为电视新闻播出后一般不会再播出了,除非有人已经将其录像记录并置于网上;还有美国政府当后台的自由亚洲电台,也是可靠来源。而会受到阻击的是类似于大纪元、华盛顿时报(注意不是邮报)、英国太阳报等的小报或者新唐人电视台(这个可能有些争论)这类电视台。这是我对Wikipedia:可供查证中要求主流媒体的认识。—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7年9月3日 (一) 00:11 (UTC)

老实说,我现在怀疑一点 新闻动态规定“新闻动态是为中文维基百科的条目服务的,且这里的新闻应具世界性。” 至少我没看出这条新闻所谓世界性。而至于标题的问题,自由报似乎也对草拟的标题做了处理吧。其正文我看了,其中也提到了贪污指控(可是标题中毫无提及 在标题中我只看到了它一贯的立场体现。)。至于媒体可信度,我也没太多好说的,昨天刚看了明报一篇文章,离中立二字相距甚远。—我是火星の石榴 2007年9月3日 (一) 04:17 (UTC)

媒體亦有立場,因此要求一個中立的媒體是不切實際的,應該自行判斷該媒體的立場與可信程度。--Jnlin討論2007年9月3日 (一) 09:37 (UTC)

媒体总有倾向的, 我们要做的,只是将各路不同的意见,综合到词条中。列明各观点的出处,让读者进行自己的判断。—eyoung 2007年11月17日 (六) 23:21 (UTC)

投票未過的相關討論

在正式的投票過程中,在投票場內禁止發言甚至有大動作,我也禁量避免在投票過程中,發表意見。在投票前理應有討論意見的時間,如果覺得時間不夠充足,也應該要事前提出。在投票過程中,我就我覺得比較有問題的言論討論一下。有幾個人認為,「並非所有事情都有出處來源,所以這項要求成為方針是不合理的。」這就是對「百科全書」定義了解不清。百科全書要記載的東西,是「被確認」的東西,既然是被確認,那麼就會有出處來源,一個維基百科的編輯者,從來就不是知識的創造者,而僅僅只是一個整理者,只是一個跟著別人屁股後面走的人,如果不能接受這點,「維基新聞」和「維基學院」(wikiversity)才是發揮的空間,而不是維基百科。自有維基百科以來(或說是自有網頁以來),最大的批評一直都是繞在「可信度不高」的問題之上,今天一篇沒有出處來源的文章,和網路上隨便抓到的文章放在一起,兩者並沒有太大的不同,賴以提高維基百科可信度,就在於編輯者的素養和基本編輯格式的要求。「維基百科也不是放"所謂的事實"」的平台,"所謂的事實"常常都是編輯者自認為的事實,或是個人認知,這類的文章,更適合發表到個人的部落格,而非百科全書。不論是哪個國家或地區的教育界,對於維基百科的內容都有很大的應用期待,大家也希望寫出來的東西,真的能帶給更多人知識的進步,如果我們不能先要求自己,那麼做出來的東西,應用價值也不高,一個老師要一一去查證由維基百科選出來的內容是否適合做為教材的時間,搞不好比他自己重寫教材來得費時。而且附上參考資料,在學校報告裡面,本來就是基本格式之一(如果你沒有附,表示你的老師沒有負到當老師的責任)。提供出處來源,是維基百科編輯者對發表文章負責任態度的基本表現。讀者相信的並不是維基百科編輯者,不是維基百科的內容,讓讀者相信的東西是「有確實出處的內容」--KJ(悄悄話) 2007年9月19日 (三) 03:21 (UTC)

  • 就算有「出處」也不代表條目內容可以盡信,一來出處也可以是虛假的,例如[12];二來任何人也可以在一篇有出處的條目內加上沒有出處的錯誤內容,以上兩種情況不是常常可以一眼看出,就算「Wikipedia:可供查證」成為方針也不能杜絕以上問題。--Mewaqua 2007年9月22日 (六) 11:32 (UTC)

至少可以減少此問題。—User:Orion-留言 2007年11月11日 (日) 18:07 (UTC)

第二次提议:可供查证成为维基百科正式方针

Wikipedia:Verifiability是英文维基百科的正式方针,也是所有维基百科的三项核心内容指导方针之一。

如果您不想看一大串文字的话,以下简单的文句是可供查证的大致内容,与成为正式方针之后的影响:


所有的维基百科条目中,被质疑或可能被质疑的材料,以及所有的引言,都应带有可靠的第三方的公开的来源。任何缺乏来源的编辑都可能被移除,但在移除之前应给编辑者们提供足够的时间来添加来源。可疑来源只能用在说明它们本身的文章中。个人出版物在大多数情况下,都不可被接受。


接续上次的讨论,但本次提议的讨论日期并不设限。意即本次提议,需经过充分的讨论后才能开始投票。

请继续就此问题展开讨论。—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7年11月11日 (日) 16:17 (UTC)


自行出版物或許需要定義。—User:Orion-留言 2007年11月11日 (日) 17:26 (UTC)

参见个人出版,如果阁下有兴趣还可借从英文版继续翻译完善。—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7年11月11日 (日) 17:49 (UTC)
如果是自己成立出版社專門出自己的書呢?—User:Orion-留言 2007年11月11日 (日) 18:05 (UTC)
我认为个人出版可以解答阁下的这个疑问,“……由创作者而不是第三方出版社进行……”,个人成立的出版社不是第三方。—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7年11月11日 (日) 18:13 (UTC)
唔,我不是挑毛病啦,可是一個人成立的有限公司(在台灣,開公司太簡單了),只出版他的著作,照目前條目內容很難說他是個人出版。至於這個方針的精神,個人大致同意。老實說以論文的標準來要求的話,應該是每句話都要有來源的。這裡已經算很寬鬆了。—User:Orion-留言 2007年11月12日 (一) 02:43 (UTC)
如果是這樣,所有介紹當今名人 (e.g.小布殊) 和評價類 (e.g. 二次大戰的評論) 豈非全都要給刪除不可!?—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S19991002對話貢獻)於2007年11月12日 (一) 08:46 (UTC)加入。
阁下理解有误,请仔细阅读。—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7年11月12日 (一) 09:39 (UTC)
我的意思是介紹當今名人的評價之類的條目跟本難以找可查證 + 大多數接受的來源。你給我多久時間也沒用。你說小布殊是維護中東和平抑或是借機向中東開戰?在很多媒體也有不同觀點。找哪個來源?由誰來判定這是否大多數接受?—S19991002 2007年11月12日 (一) 15:21 (UTC)
既然有很多媒体的观点,那么就一一列举出来便是,有什么问题吗?问题在于那些由编者本人编造的观点,而这些观点是维基百科需要排除的。—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7年11月12日 (一) 15:33 (UTC)
S網友的問題,應該參考Wikipedia:中立的觀點這個方針,而不是可供查證。任何的觀點,只要有一定的認同者,都應該列出來。百科不能做任何價值判斷。當然這一點很難百分之百達到,不過這的確是大家努力的目標。—User:Orion-留言 2007年11月12日 (一) 15:45 (UTC)

看来大家都比较关心查证来源是否可靠的的问题,但最近在关注激流中国时发现:如果最初该资料公开出现过,但之后被和谐了(这也算是中文维基的特色之一吧),这种情况下应该把之前编辑的内容删除么?可供查证的方针对这种情况怎么解决?汤圆 2007年11月12日 (一) 04:10 (UTC)

  • 個人出版,不該被可供查證所排除,如果排除的話,將導致個人的學術論文,如果未在具客觀立場的第三方媒體的發表之前,都將被維基百科視為不可查證的嗎?再者,關於食譜、化學式、漫畫、動畫、小說、同人誌……,這些當中,有些就根本是出處難尋,難道維基百科要將這些都列為不可查證嗎?像是某些著作品,可能因為盜版時過於氾濫,而導致版權時代以後,未再有代理商願意代理出版。除非是明顯錯誤的內容,否則不宜輕易刪除,宜同時保留正反兩面的意見,直到有所共識為止,這樣才能保持維基百科的中立性。—P1ayer 2007年11月12日 (一) 06:19 (UTC)
第一个,某个人的学术论文如果未在客观的第三方媒体发表的话,那么那篇论文是属于原创研究的内容,而维基百科不能收录原创研究的内容,所以可供查证方针会将其归为不可靠来源;同人志,大多同人志不具有知名度重要性,因为它们没有通过第三方媒体出版,因此可供查证才将个人出版为归为不可靠来源。
至于其他内容,食谱有食谱书可查,谈不上出处难寻,况且食谱该放在维基百科还是维基教科书上都还是一个问题;凡化学式必有其发现者,如果编者找不出原发现者的论文,在教科书里面总找得到吧,也不是出处难寻;动画,见{{cite episode}},每个episode是可以作为情节介绍的可靠来源使用,况且还有第三方媒体发表的评论介绍,谈不上出处难寻;小说,{{cite book}},原书可以作为情节介绍的可靠来源使用,同样不是出处难寻;而盗版书,请注意,盗版是伴随着正版产生的,难道阁下认为版权时代以前的正版书也不能作为可靠来源吗?—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7年11月12日 (一) 07:48 (UTC)
PhiLip關於引用可靠來源的意見大致上我都同意,然而我認為因為引用來源的習慣是要培養,在推這個方針的時候也要同時引導使用者如何使用模版引用來源。
我不同意所調客觀第三方媒體的說法(第一方第二方是誰?客觀也不是維基的方針,中立觀點才是),同儕審查(peer-review)的論文是比沒有的可靠。但論文不應該因為好像是原創研究就全盤否認,特別是論文內容中常常會出現所為學術共識的內容,是值得引用的。
食譜可以放Wikihow,但目前好像沒有中文版。Hanteng 2007年11月19日 (一) 01:41 (UTC)
  • 問題是,難道像是……[Google搜尋維基百科內的"假說"]……這些就不算原創研究了嗎?就算在第三方媒體上發表過的論文,也有因無法實際驗證,而導致是否為原創研究的質疑的。當然在某些網站你或許還能夠找到論文自動產生器,去自動生成一堆符合論文格式,但沒有實質意義的文章,而這些文章更可能被不經詳查的第三方媒體所引用或轉載。我想原創研究與否不應該被無限上綱,在不同領域的人,未必知道某個條目是否為原創研究,也因此維基百科才會分社群來專注於各個不同的主題上。就算昔日為原創研究,只要能夠被該領域的大多數人所認可與引用的話,我想在GFDL的前提下,維基百科應仍有收納其條目的中立性與肚量吧?就像日前一些被提刪台灣演員的條目,這些早已息影的演員,中國大陸那邊不見都知道一樣。當然Google也不萬能的,它不可能搜尋到在Google誕生之前與至今沒有人做網站的內容,然而那些被塵封或是被世人遺忘的記憶,都是人類共通的文化遺產,難道你能以無法查證而抹滅掉他們的存在嗎?—P1ayer 2007年11月12日 (一) 10:13 (UTC)

「就算昔日為原創研究,只要能夠被該領域的大多數人所認可與引用的話」,其實能做到這一步,這研究早就不是原創研究了。其實判斷是否原創研究很簡單,就看該條目撰寫時,有沒有第三方來源佐證。當然就算有也有可能是假的,這我同意。可是這是撰寫者造假的問題,不應該與可供查證方針混為一談。至於第三方來源誤用原創研究,這也是可能的,可是維基在這方面要求的是「可查證性」,並非「百分之百的準確性」,後者連大英百科全書,也做不到。—User:Orion-留言 2007年11月12日 (一) 11:08 (UTC)

這是不是帶出了另一個問題 --- 可查証 = attested 100% 準確!?若否,在發覺條目有誤時,把矛頭指向可查証的來源?—S19991002 2007年11月12日 (一) 15:18 (UTC)
本方針第一句話就是講這個啊。—User:Orion-留言 2007年11月12日 (一) 15:22 (UTC)
原來我領略不到意思...汗... =='。那麼我直說好了。應該根據不同條目類型去決定需不需要來源,毋須強制。比如「鍵盤 (keyboard)」,只要是用電腦的人也知道它是什麼,其開段的定义實在無需找來源。還有,找來源好處不大,壞處也不少。在百科中做此事,感覺上是很像很有權威什麼的,但也隱隱感到在卸責。—S19991002 2007年11月13日 (二) 13:09 (UTC)
這個方針不像論文一樣要求每句話都有來源(請詳讀方針就可以知道)。不然我上面也不會說這裡很寬鬆了。至於卸責的問題,既然100%正確無人可以達到,給人可以查證的管道,反而比較負責任。—User:Orion-留言 2007年11月13日 (二) 16:15 (UTC)
相比之下 还是先解决来源失效的问题吧,某条目,本来有来源,结果来源失效,岂不是又变成无来源?难道就说某个东西是否在世界上存在都存疑么(原创研究)? 很多东西,找到来源已经不容易,现有来源失效的话,后面不一定能够找到其他来源(冷僻的东西尤其如此) 那怎么办?不是进死胡同了?特别是现在还存在某墙和百度这种自我过滤机制的情况下。—我是火星の石榴 2007年11月13日 (二) 07:55 (UTC)
好像有人提議過找人驗證來源後在討論頁表示「已確認來源」之類的。—Eky- 2007年11月13日 (二) 14:07 (UTC)
來源失效僅限於網頁。所以個人以為如果同時有網路與紙本,應該盡可能以紙本為來源。—User:Orion-留言 2007年11月13日 (二) 16:15 (UTC)
維基社群在定方針時,應對應地提供查找來源的方式及編寫來源的解說頁。 Hanteng 2007年11月19日 (一) 01:41 (UTC)
请见Wikipedia:可靠来源Wikipedia:脚注。—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7年11月19日 (一) 05:39 (UTC)

我倒覺得比起可供查證,列明來源更需要被列為方針,而且必須強力執行。有列明來源,那麼至少我們還可以就來源是否可供查證、是否具公信力進行檢視;沒有列明來源,就連這第一步都跨不出去了。

有些條目本身是查證上有困難度的,比如說缺乏具公信力的第三方資料,或者年代久遠難以考證等等。不要說無法查證的東西重要性大概也不值得加入百科,維基百科本來就因為其自由度及網路特性,而收錄許多主流專家學者不屑一顧的內容。例如說食品小吃類的條目像珍珠奶茶,要怎麼去舉證有效來源,證實珍珠奶茶起源於臺灣?(在我們這一代或許這還無疑義,可是一百年後呢?就好像要怎麼證明蚵仔煎(牡蠣煎)發源於臺灣還是福建?) 應該沒有哪位民俗學者或者歷史學者會去做這種研究,而這卻是幾乎每個人都能同意的觀念。

如果每個條目都能完整列出明確來源(即使有些來源可能是未達權威標準的),至少還能有一個查證方向,確保不是通篇胡說,其內容是不是可信,可以交由讀者根據來源自行去判斷。現在情況卻是連可供查證的來源往往也付之闕如,要不就是因來源資料的不齊,造成查證上的困難,就好比上面提出的網頁連結失效情形一樣。當務之急,應該是確立引用格式,格式要用哪一種排版都可以慢慢再討論,重點是要完整與統一,不完整的引用格式增加查證困難,不統一的引用格式造成閱讀不便。就以引用網頁連結一例來說,網際網路由於其快速變遷的特性,連結失效的情況是很常見的。一個網站可能本來使用HTML技術,之後改用PHP技術,那麼連結就立刻失效了,又或者像我察覺很多人在引用新聞資料時愛用新聞入口網站如yahoo奇摩、yam天空的網頁,這些新聞網頁效期往往僅有數個月,現在去看那些引用的來源幾乎都是找不到網頁了。因此,{{cite web|{{{2}}}}}模版中才會有archiveurl, archivedate, quote等參數──編輯者如果在引用網頁時完整使用了這些參數,即使未來某天網頁失效,我們往往還可以透過這些資訊去找到其他替代來源,又或者,如果真的找不到替代來源,至少我們有看到編者的誠意,可以從引用格式的完整去認定「應該不是瞎編的」,畢竟實務上,我還沒看到哪段真實度可疑的文字有貫徹完整列明來源。 那麼,又引導到另一個問題了:引用的格式、排版,這標準該怎麼訂?我看了些之前的討論,似乎都沒有共識,結果不了了之,我倒覺得只要資訊完整,標準還是其次,反正使用引用系列模版,標準都可以慢慢再作討論、修改,重點是教育每位編輯者學會使用引用模版,才能作好統一格式。現在多數引用模板連使用說明都還不完整,在推廣上實在難度很高,我也是還在摸索的人之一…… -雅言 2007年11月13日 (二) 19:50 (UTC)

贊成關於引用模版缺乏說明的部分。不過這只是技術細節,就算完全不用模版,只要你留下的引用資料夠完整,別人還是可以改成符合規範的格式。—User:Orion-留言 2007年11月14日 (三) 02:53 (UTC)
我认为大家基本上还是支持这个方针的,最多只是一些细节性的问题。。上面讨论中的一些提到的问题,也只是一些参与者不熟悉方针内容而已。我建议如果12月1日之前,没有反对意见的话,就可以直接成为正式方针--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7年11月14日 (三) 03:45 (UTC)
  • 反對未經投票就成為方針。今次「Wikipedia:可供查證」的版本與上次不獲通過的版本比較,除了一些名詞的修改外,就只是多了「维基百科的条目及内容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作为第三方来源使用」的條文,根本沒有觸及上次反對者的意見。另外有疑問,「在移除之前應給編輯者們提供足夠的時間來添加來源」,何謂足夠的時間?1個月還是1年,還是其它?--Mewaqua 2007年11月14日 (三) 04:06 (UTC)
還有個設期限的問題沒解決,這很重要的。請見期限那一節。 —User:Orion-留言 2007年11月14日 (三) 04:00 (UTC)
设期限那个问题各有几种意见坚持不下,可能需要进行投票表决。毕竟在这里参与讨论的还是维基社群里的少数,不能代表多数意见。—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7年11月14日 (三) 10:08 (UTC)
  • 我這樣想:如果需要時間加來源,那即是編者在編輯時是沒有來源的。與其給予時間編者找來源,倒不如規限一定要有來源才能把內容寫進去呢?—S19991002 2007年11月14日 (三) 14:03 (UTC)
您之前不是說不要強制要求給來源嗎?那你的意思是回到我之前講的,要跟論文一樣,每句話都要有來源了。不然每個人標準不同,有的說這句一定要有來源,有的認為不需要,官司打不完了。—User:Orion-留言 2007年11月14日 (三) 16:58 (UTC)
不是的,我是支持這方針,但對怎樣實行沒有固定立場。上述是忽然想起的一個 idea (不過原來己經有人講過了)。算吧,來這樣會很麻煩。不過如果某個沒來源的文字後來被證實是對的,該怎樣處理呢?—S19991002 2007年11月14日 (三) 23:27 (UTC)

有個問題也是需要討論的。如果有鬧場的把一篇文章大部分內容全放上來源需求,是否過了一陣子這些內容就會全被刪除?提出質疑時是否需要有個標準?以免有「濫訴」的可能或者被當作打擊對手的手段?—User:Orion-留言 2007年11月14日 (三) 04:38 (UTC)

这个问题似乎应该是滥用可供查证方针的范例。不过应该适用于《不要為闡釋觀點而擾亂維基百科》的情况。—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7年11月14日 (三) 10:08 (UTC)
可不可限制到了某等級的member才能這樣做的?—S19991002 2007年11月14日 (三) 23:27 (UTC)
维基的用户结构是扁平的,不能因为这种可能的破坏就不允许大部分用户进行编辑。—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7年11月15日 (四) 04:16 (UTC)
我又想...與其在條目增加一個「來源需求」的公告欄,倒不如在己有來源的條目加標記吧...否則很多條目也有這「來源需求」的欄....會很不美观的—S19991002 2007年11月15日 (四) 05:05 (UTC)
發起議題的根本是個想急於表現突顯政績的管理員,反正同人條目的可靠來源說明不能讓我滿意我就全提刪,動漫愛好者的共識或共同創作比不過媒體大師狗吠的幾句屁話,這就是我對可靠來源方針的感想—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59.115.198.210對話貢獻)於2007年11月15日 (四) 20:52加入。
Wikipedia:善意假定Eky- 2007年11月15日 (四) 12:57 (UTC)
又是官話,反正你們認為寫的東西不可靠沒來源那何必礙你們的眼?—Blauncher 2007年11月15日 (四) 13:06 (UTC)
維基社群在定方針時,應對應地提供查找來源的方式及編寫來源的解說頁。Hanteng 2007年11月19日 (一) 01:41 (UTC)


如果是網頁的話,可以使用Internet Archive查回已消失的網頁。—費勒姆 費話連篇 2007年11月16日 (五) 02:13 (UTC)

樓上那位匿名用戶請搞清楚維基百科是在做什麼的,方針也看過之後再來說話,不要連這些基本的都不知道還讓其他人看笑話。--Alex S.H. Lin 2007年11月16日 (五) 15:35 (UTC)
同人條目除非像東方系列等已經具有足夠知名度,否則不該收錄。話說回來,知名度也一直不能成為指引,甚為遺憾啊……--Jnlin討論2007年11月16日 (五) 15:38 (UTC)
Alexsh對新進者的口氣可以改好一些,每個人都當過新手,再者,雖說原則上維基百科的內容都有歴史編修,但若是在2003年12月3日資前刪除的條目將不能被管理員馬上恢復,或讀者對已刪除的條目有興趣但又沒意思要申請恢復的話,Internet Archive的確能幫上忙。Hanteng 2007年11月19日 (一) 01:41 (UTC)
已經在我的討論頁回你。--Alex S.H. Lin 2007年11月19日 (一) 03:06 (UTC)
知名度本就是主觀的產物....這可能討論一千年也沒討論得出個所以然來...還是專心編輯其他的內容好了.....不過話說回來,英文版(或其他語版本,勿說我尊英好了)的維基百科有沒有同類或相似的指引呢?—國學大師 2007年11月19日 (一) 15:17 (UTC)

知名度屬於另外的方針,跟這次投票一點關係也沒有,所以不要在這裡吵了,沒有意義。想研究其他方針,請到本方針頁面,右上角就可以連到其他方針去,每個方針也可以連到其他語言相對應的頁面去。個人以為可供查證已經是維基創辦時提出的三大基石,可以說是維基的最基本精神,其他重要語言很多都有共識了,中文版也應該盡快跟上。—User:Orion-留言 2007年11月19日 (一) 15:41 (UTC)

(!)意見 如果可供查證真的成為方針的話,要求同時標明掛模板者的義務。很多時候,有人就在某些條目上 掛一個fact然后就走了,條目里幾百句話 誰知道是哪句要補充來源?我還是以前的話,誰要認為哪句需要來源查證的,把你認為有問題的句子給清楚標出來—我是火星の石榴 2007年11月20日 (二) 07:28 (UTC)

可供查證本身這個想法是好的,但是過于強硬的要求則顯得不切實際,對于“可信來源”的局限要求是對口頭相傳的無形文化遺產的蔑視,更是對出版業不發達地區文化的侮辱。 不合情理的強迫只會減少維基人的熱情,不會對提高條目的質量產生任何好處,而大量人類知識財產會被歐美教育體制的所謂“學術性”這樣的表面文章所埋沒。我想問問大家,“人人都可編輯”究竟是為了什么?究竟是為了全人類分享知識,還是全人類給少數所謂的專家、名人、第三方出版社做免費的苦力?如果所有的內容都要求可以查證,我們所作的真的只不過是把世界上所有出版過得東西又拐彎抹角的用自己的手說了一次。所謂“可信來源”的定義本身就很可笑,“經過第三方認可的”所以更加準確?維基每個條目成千上萬的讀者和編者難道不比一家出版社有更多的第三方嘛?世界上所有出版物的綜合又有人類文化全部的幾分之幾?最諷刺的事實是不管你有多少可信來源,多少第三方修訂。維基百科的條目本身永遠不能作為歐美高等學府里學術論文所要求的“可信來源”,因為它開放自由的性質早就決定它和學術無緣。拋棄精英主義的維基早就無路可退,現在反過來強硬要求所謂的可信來源又有什么意義?大量動態技術的使用使70%的外部鏈接在5年后都會不可查證,那些書籍的ISBN更是一無是處,即使是中國最大的圖書館也不可能找得到我編輯條目里列出的任何一本書。再放眼看看這個web2.0橫行的年代,主流媒體還有幾年的光景可走?看不起“一般人”的智慧的,只會被時代所拋棄。可供查證的真正意義因該是對條目本身的延伸和解決爭論問題的輔助,如果它用來衡量文章關點的準確性則不能同意,“個別人士出版的文獻就一定比大眾的看法更準確”這樣的事情我無法接受,那樣的話不如讓威爾士回過頭去玩Nupedia算了。—Rakka1988 (留言) 2007年11月21日 (三) 10:14 (UTC)

樓上完全搞錯了,這個方針跟「準確性」根本無關,所謂「可信第三者」跟你的定義也不同,維基只要求「中立與可查證」而非準確性,因為很多事情根本只有各方說法,而沒有準確性可言的(例如政治就是這樣,科學通常也是充滿各種相抵觸的假說)。仔細看一下方針本身再來發言吧。如果任何人沒有來源都可以添加內容,那跟部落格有什麼不一樣?—User:Orion-留言 2007年11月21日 (三) 14:58 (UTC)

中文維基百科的確需要考量出版業不發達地區的可驗證性來源,但在使用中文的華語區當中,哪些地區的出版業是不發達的?希望有人能夠分享一下這方面的觀點,讓參與方針討論的夥伴可以將這項因素作為修訂方針的考量。

不過話說回來,所有的百科內容,包含被質疑的材料,以及所有的引言,都應帶有可靠的、第三方的、公開的來源。百科全書的編輯不就是這樣嗎?這個討論的命題很直觀的就是有了符合期待的答案。但若反過來命題,人人可編輯的百科全書,將規定所有被質疑的內容均須嚴格遵守使用可驗證性來源,已經不再是維基百科創立時給編者自由筆耕知識園地。

我希望參與討論的人可以互相鼓勵分享還沒提到的思考層面。例如對於圖書資源比較缺乏的編者,新版的方針會帶來什麼影響?我只是順著Rakka1988的其中一個論點走,如果覺得意見太多太分散,討論的目標混沌不明,我建議使用一些管理學的技巧來掌握討論,例如川喜田二郎的KJ法。其實也很奇怪,為何要參與站規的討論才註冊一個id化名為Rakka1988。我在這裡尤其要對本討論帶有熱忱的夥伴呼籲,請避免過激的用詞,在維基百科社群的討論,許多成員靜觀討論者論點之外,也從討論者的發言態度對討論本身下判斷,粗糙的發言有時會帶來反效果。--Jasonzhuocn...臺灣維基社群Blog 2007年11月21日 (三) 17:54 (UTC)

  • KJ的個人看法:無論討論結果為何,或是要進入投票程序,我一定表示「支持可供查證成為方針」的態度。其原因
    1. 第一、我們在撰寫的「百科」,不論準確性為何,提供讀者再次驗證的來源是必要的
    2. 第二、有人提及「來源是否可靠」一事,和此方針代表的意義並不相同,同樣的,一個編輯者也可能提供不可靠的來源,但是這也是被允許的,「可不可靠」是主觀判斷,也是來自編輯者個人的識讀能力程度的問題。識讀能力低的,可能會誤信謠言,識讀能力高者,可能可以判斷其為不可靠的來源。因此,來源和內容相同,都受到所有編輯者、讀者共同檢視,並非放上來源,就一定會被保留。
    3. 其他、這裡不是在討論什麼是「可靠來源」的地方,但是既然有人提及,我也大概說一下。「部落格可不可靠?」,在台灣的教師手冊(不是學生讀的課本,而是編給老師做教材用的"課本")內容也會採用部落格的內容,所以,同樣的,我贊同部落格、網站的內容可作為來源,但是可不可靠一樣受到檢視。但是我更贊助以書本為優先,因為部落格、網站作者可能放棄其網誌,不再對那些文字負責,甚至只能在cache中找到。但是書本印出來的字不會因為出版社倒掉而不見。--KJ(悄悄話) 2007年11月22日 (四) 08:11 (UTC)
  • 請注意……不是每一本書都有ISBNEAN的。甚至是就算有ISBN,卻仍在網路上查無此書的情況發生。在條碼技術問世之前的出版品,是否將其視為可查證呢?在某些領域的條目,可能過為冷僻,以至於用Google也找不到多少可供查證的網址出來。再者,台灣的出版業可能正在面臨市場洗牌,像是城邦目前正在以2.5折起倒貨。這跟當年智冠挾其經濟實力,以1折起在PC-Game市場上倒貨的歷史,簡直如出一轍。不知道台灣出版業還會再倒幾家?—P1ayer (留言) 2007年11月22日 (四) 08:52 (UTC)

網路不是一切。當然網路上找不到的書也是來源。Jimbo就舉過實際上很重要(經過科學家發表驗證),可是Google找不到的例子。—User:Orion-留言 2007年11月22日 (四) 10:27 (UTC)

  • 如果寫作的確是有憑有據,為什麼要還要讓讀者去質疑,而不一開始就添加出處來源。如果不添加出處來源,讀者是不是都可以視同是維基作者自己胡亂編寫出來的?維基百科的內容既然不是新創,就表示是有來源的。請大家認清,維基百科的作者並不是什麼代表全民發聲的正義之士,只是把別人講過的話,重新整理一遍的人而已。要成為第一手或最新訊息的發聲者,應該利用維基新聞,而非維基百科。(建議:把討論「可靠來源」的段落移到適當的討論頁面)--KJ(悄悄話) 2007年11月22日 (四) 11:03 (UTC)
  • 例如:我在Talk:陳菊所寫的(因為還沒找到【可供查證】,所以先放在討論裡),在當事人事後否認的情況下,可是我手邊又沒有當時的新聞錄影,也沒有電視台可以提供當時的新聞錄影來佐證時。這種只能憑看過當時新聞的人,憑個人記憶自由心證的情況下。請問該怎麼提供【可供查證】的出處,使沒看過那段新聞的人當證據呢?再者,某些新聞性節目在事件後,扭曲報導。請問這種情況下,未熟知該事件始末的人,是否會誤信被扭曲過後的報導為真呢?甚至是新聞媒體出現相反的報導時,可供查證,是不論對錯真假,都寫上去嗎?這些都是【可供查證】難以言喻之沉重之痛處……—P1ayer (留言) 2007年11月22日 (四) 11:17 (UTC)

可供查證方针在实际上难以实行,因为世界上资料这么多,所列出之来源,维基人很难去查证是否可靠。以书籍为例,别说远的,我们马来西亚的马来文书籍,相信中、港、台、澳的维基人不要说查证是否可靠,连查证来源是真是假也很困难,就算真的买飞机票到马来西亚找到有关书籍,但因不懂马来文,也无法判断条目内容是否来自这些书籍。其实即使是马来西亚华人,花时间去找某些马来书籍也非易事,由此可见可供查證方针实行的困难度实在太高,近乎不可能。个人认为即使可供查證成为正式方针,最终也是摆在那里好看而已,难以起到实际效果。不过既然是“維基百科三項核心內容方針之一”,那就立来摆摆样子吧。--真實事求是() 2007年11月22日 (四) 16:11 (UTC)

真正有興趣的人就會去查原始文獻。而維基參與的人越多,會去查的就會越多。而且這個方針的最大意義,個人覺得是提醒大家下筆要嚴謹,真正去查文獻還是其次。—User:Orion-留言 2007年11月24日 (六) 15:57 (UTC)
列出參考資料是提供有需要的人去查證,至於取得是否困難,閱讀是否有障礙,那就不是這個方針應該著重的底線或者是要項。因為這個參考資料是給有需要的人作為參考,不是給其他閱讀者作為必須了解這個條目內容的必須閱讀的材料。可供查證的的精神應該是著重在提出資料,至於資料的內容就留給需要查證的人就好了。不管多困難的取得的資料,除非世界上就那麼一份,還是提出者私人收藏,不然總是有機會被發覺,如果有問題,總是會被發現的。-cobrachen (留言) 2007年11月22日 (四) 17:16 (UTC)
所謂將方針當作「授權法案」,並不是方針本身的錯誤,因為這方針並不是叫人們去刪除需查證內容的。例如,不可陰謀顛覆政府是一條方針,歷史上有沒有統治者利用這方針濫殺無辜呢?例子太多太多了。那麼是不是要廢除這一方針呢?我看未必,要不美國南北戰爭也不要打了,南方直接平掉北方算了。--自由之大天使唱唱反调  2007年11月27日 (二) 13:11 (UTC)

(-)反对再说—CCFS (留言) 2008年5月18日 (日) 11:17 (UTC)

無來源內容問題的最終解決

  • 除了原作者外,我看不出有多少人會為別人寫的欠可靠來源的東西尋找出處,就算有人肯去做,被打入Category:需補充來源的條目Category:缺少來源的條目及它們的子分類的條目數目已經大得驚人,而且掛上各種「來源請求」模板的速度也會快過補充來源的速度。如果現時版本成為方針的話,我會悲觀地估計那些內容大部份最終難逃被刪去的命運(從先前有人積極地移除未翻譯內容推斷)。--Mewaqua 2007年11月22日 (四) 15:58 (UTC)

可供查证其实已经说的很明白了,是被质疑或可能被质疑的内容,并非所有未明列来源的内容都是被质疑的。而维基百科的删除标准也是可疑,所以不存在可供查证成为正式方针后就会作为删除的理据。你是多虑了。  Mu©dener  留 言  2007年11月22日 (四) 17:40 (UTC)

  • 「Wikipedia:可供查證」有提到「任何缺乏來源的編輯都可以被移除」、「不要讓缺乏來源的資訊在一篇文章中保留太長的時間」。--Mewaqua 2007年11月23日 (五) 03:27 (UTC)
這也是個人之前提到的。目前缺乏重要性已經有被濫用的傾向,希望能有機制防止可供查證被濫用,最好是在本方針裡面就規定到。—User:Orion-留言 2007年11月23日 (五) 14:43 (UTC)
“任何缺乏来源的编辑都可以被移除”只是叙述的一种理想情况,“可以”并不是“必须”:不过这也许会造成理解上的误区。因此我觉得可以将之改述为“虽然缺乏来源的编辑都可以被移除,但并不意味着此方针鼓励这种移除:相对来说,查找并补充来源进而完善条目才是受欢迎的积极做法,移除的编辑应尽量限制在受广泛质疑且无可靠来源查证的内容上”。—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7年11月23日 (五) 15:04 (UTC)
這個修改基本上可以接受。--Mewaqua 2007年11月23日 (五) 15:18 (UTC)
「任何缺乏來源的編輯都可以被移除」,若改為「任何具有來源的編輯都不得被移除」,是否更有鼓勵編輯與貢獻佐證資料的感覺? --vegafish - 蠢魚 (留言) 2007年11月26日 (一) 15:28 (UTC)
应该是“具有可靠来源的编辑一般不会被移除”,「任何具有來源的編輯都不得被移除」太死板了,当内容与条目主题无关的时候,无论有没有可靠来源都应被移除。—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7年11月26日 (一) 15:57 (UTC)
我同意菲菇所說的話。 --vegafish - 蠢魚 (留言) 2007年11月27日 (二) 08:15 (UTC)
这样吧,如果“虽然缺乏来源的编辑都可以被移除,但并不意味着此方针鼓励这种移除:相对来说,查找并补充来源进而完善条目才是受欢迎的积极做法,移除的编辑应尽量限制在受广泛质疑且无可靠来源查证的内容上”与“具有可靠来源的编辑一般不会被移除”在5天内都没有人提出异议的话,我便将它们写进去了。—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7年11月27日 (二) 08:19 (UTC)
(!)意見,看不出有如此詳加解釋的必要。原來的方針條文,已兼顧「自由」與「可供查證」及「正確性」,實不用畫蛇添足,另外「廣泛質疑」等字眼也沒比原來字眼精準到哪裡。尤其,菲菇補充之解釋某程度違反了「總括而言:被質疑或可能被質疑的材料,以及所有的引言,都應帶有可靠、公開的來源。」的前言。另外,我附議(+)贊成書生此方針於12月1日立即生效的提議。--winertai (留言) 2007年11月28日 (三) 07:22 (UTC)
  • 改成“虽然缺乏来源的编辑……移除的编辑应尽量限制在受合理质疑且无可靠来源查证的内容上”也可以接受,至於“具有可靠来源的编辑一般不会被移除”就不宜加入,因為許多“具有可靠来源的內容”不一定適合加入條目內,例如普通交通意外就不值得寫成條目。--Mewaqua 2007年11月28日 (三) 08:16 (UTC)
(!)意見書生是指如果大家沒意見就生效,可是現在意見這麼多,期限問題又沒解決,馬上生效太匆促了吧。—User:Orion-留言 2007年11月28日 (三) 07:47 (UTC)
(:)回應套句前面有人所說,可供查證是維基三大核心之一,缺一不足為鼎。--winertai (留言) 2007年11月28日 (三) 08:24 (UTC)
已开始期限的投票:Wikipedia:投票/可供查证方针中无来源内容的移除期限。—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7年11月28日 (三) 10:28 (UTC)

關於被和諧的內容

本來我以為這不成問題。一個被中國當局和諧的事件,總會有境外媒體報導,用這些境外來源不就好了嗎?不過最近編輯蟻力神的時候,發現這的確是個問題。蟻力神示威事件的現場,沒有任何的境外媒體(跟六四差很多),基本上境外媒體的消息,都來自中國大陸的部落格,和透過網路對現場參與者零星的訪問。中國內地的新聞媒體可說一個字都沒有。武警有沒有抓人更是無法證實,雖然有人寫上部落格,不過這些人估計是不會願意接受查證的。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嚴格遵守「可信任來源」的方針,這個事件基本上是寫不成了。而且就這類事件來說,各位是寧可「信任」部落格寫的東西,還是內地新聞寫的東西?

其實這又牽涉到部落格算不算是一種可以認可的「來源」。個人主張,部落格在該條目缺乏其他來源時,不能當作該條目唯一來源(以免有人造假,以一個實際上不存在的事物當條目),不過可以當作來源之一。如果有人對此還是有疑慮,這類的條目也可加上「部分內容因某某因素無法找到部落格以外資料」的模版,以與有一般來源的條目識別。基本上個人是支持KJ的說法,應該認可部落格作為某種的資料來源。—User:Orion-留言 2007年11月28日 (三) 05:31 (UTC)

我也有類似的問題,編輯時對歐威爾主義會有進一步的體認,當描述的主題只存在中國無境外來源,唯一能查到的就只有論壇八卦耳語真的很無力,還有我不知道管理員是被滲透還怎樣?一寫到盜版問題就一下子把內容全和諧掉,不是我要疑神疑鬼,實在是效率差太多,動物條目可以放著明顯錯誤半年,寫到內蒙古人民出版社的豐功偉業回復動作比啥都快—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61.217.94.41對話貢獻)於2007年11月28日 (三) 07:16 (UTC)加入。
Orion后来的编辑不错,方针中并没有说不可靠来源一定不能使用,因此在后文中提醒读者来源可能不可靠的做法,是一个相对较好的方法。—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7年11月28日 (三) 09:41 (UTC)
有啊,方針裡「維基百科的文章應該依靠於可靠的、第三方的、公開的來源。」「絕大多數的個人出版物、個人網站以及網誌都不能被接受為可靠的來源。」不就是嗎?還有一節是關於可疑來源的,也禁止使用可疑來源,除非是拿來敘述該可疑來源。所以關於網誌,應該要有進一步規定。—User:Orion-留言 2007年11月28日 (三) 16:16 (UTC)
blog属于个人出版物,而个人出版物并未被直接称为“可疑来源”,而只是称其“不能被接受为可靠的来源”。因此我觉得这种语气为处理个人出版物的实际执行提供了一些回旋的余地;毕竟方针中还有“个人出版物在某些情况下,可以被接受”,而后面跟随的情况则可能有漏列之处,需要实际情况灵活处理。—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7年11月28日 (三) 17:20 (UTC)
漏列就應該列上,至少目前條文內可以適用Blog(網誌)的情況屬於「正面表列」(出版人是受到社會肯定的專家AND從事與條目主題相關領域的工作AND曾在可靠的第三方出版物中發表過文章),而非「負面表列」,沒列出來的情況就是不能用,說的很清楚,沒有什麼空間可以靈活解釋。至於後面那一堆條件,是指「Blog可以作為說明它們本身文章中的來源」,而非拿去說明非直接介紹該來源的條目。個人建議修改內文,增列其他可以使用Blog來源的條件(例如;因政治因素,不引用部落格該條目內容無法達成中立性」),並在引用Blog的內容前面弄一個警示模版,或直接放寬,改成負面表列。有人有其他意見嗎?這是否可以直接發起投票?或是寫個提案?—User:Orion-留言 2007年11月29日 (四) 06:25 (UTC)
阁下可以在这里提出一个修改草案征求其他人意见,如果在几日内(如五日)无人反对,那么径直写入即可。—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7年11月29日 (四) 09:12 (UTC)
正是因为政治因素的多争议性,因此使用blog这种个人出版物是更应该谨慎。而且blog、论坛等天生的随意性,我们很难甄别真伪,也无法了解是否可靠。我们不能因为个别原因造成的消息阻塞,就为此大开方便之门。或许事件进行时,没有媒体或学术文章的报道和阐述,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情况往往会改观。例如当年的反日游行,中国媒体也甚少报道,但是1-2年之后,我却能够在一些学术刊物上读到一些相关的研究论文。我们为何不能多等待一些时间呢?经过时间的积淀,一个事件才会更突显出它的价值。 --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7年11月29日 (四) 09:21 (UTC)
而且维基百科保证的是来源可靠,而不是内容准确--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7年11月29日 (四) 09:25 (UTC)
我也认为我们应该经常考虑“维基百科是什么和不是什么”这种基本问题。目前没有可靠来源的内容,尽管这个事件可能很重要,但是现在写出来,也会更接近一种原创研究。并不是这些内容不重要或没有意义,而仅仅是它们不适合或目前还不适合在维基百科出现。事件本身也需要时间去展开,去造成影响,去被人们所认识和理解。一个用户可能认为必须为这个事件在历史上的地位做点什么,但是维基百科并非做这些事情的合适场所。--Fugu (留言) 2007年12月20日 (四) 04:53 (UTC)

建議【可供查證】方針,改為專家驗證版本

  • 個人認為,與其漫無止盡的去找每一條目的每一段的出處。還不如推行專家驗證的制度。讓各領域的專家去審閱這些條目,如果MediaWiki系統能在條目的編輯歷程中,加註是否已經專家驗證過的記號,甚至是針對已加註專家驗證OK的版本進行投票的話,這樣或許能讓條目裡的內容更具公信力。或是日後MediaWiki能像CVS或SVN那樣,具有Tree狀的編輯歷程與分支的話,那或許可以用Release版的方式,來區隔編輯歷程裡,哪些是經過專家群審閱過後的版本?這樣就能把編輯中的版本與經過驗證過的版本分開了……—P1ayer (留言) 2007年11月22日 (四) 11:40 (UTC)
大家可以考虑{{fact}}模板上用背景色,就像可信度著色方案一样--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7年11月29日 (四) 03:20 (UTC)
{{fact}}終於又改回背景色了。--百楽兎 2007年12月2日 (日) 02:19 (UTC)
{{or}}还没有动。—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7年12月2日 (日) 02:55 (UTC)

關於外部連結失效的老問題

  • 像是某些新聞網站的URL失效的老問題,有其他的解法嗎?像是MSN或Yahoo……等,其他網站的新聞頁面的URL,總是不定時的URL失效。使得【可供查證】變成【不可查證】?—P1ayer (留言) 2007年12月27日 (四) 05:33 (UTC)

網路新聞媒體通常不會任意變更網址。至於msn和yahoo,大多的新聞來源都是平面媒體,而平面媒體只要有日期和title,圖書館都找得到。所以應該把title和日期都列明,而不是丟一個網址就算了事。

但是這個問題在中國大陸是個非常嚴重的問題,理論上中國大陸内的很多官方新聞機構應當算是可信的來源吧。但是,這些所謂官方的,比如新華網等,的信息來源,肆意刪除原有内容的現象相當普遍和嚴重。他們常常將原有的在的敏感時期被認定為敏感内容的新聞稿的網頁給徹底刪除掉。--SH9002 (留言) 2009年5月16日 (六) 00:03 (UTC)

请大家先将“公信力”、“主流媒体”定义清楚

在一些重要的概念没达成共识之前怎么能奢谈整个方针达成共识呢?还有哪些基础概念需要先达成共识,请大家列举!—CCFS (留言) 2008年5月18日 (日) 11:00 (UTC)

Youtube 不能为来源?

有一些是直接转载纪录片,这样可以作为来源吗? —Wmrwiki (留言) 2008年9月24日 (三) 13:08 (UTC)

列出紀錄片名稱、集數則可。Wikipedia:外部链接#連結上的限制。—Eky- 2008年9月24日 (三) 14:07 (UTC)
如果不知道集數呢?可否暫時用影片代替?小希~* (留言) 2008年9月24日 (三) 23:52 (UTC)
Youtube的内容不能泛泛地谈是否能作为来源吧,就像不能说google groups的内容能否作为来源,flickr的图片能否作为来源一样。Youtube的影片是谁上传的,是谁创作的?是否是真实的?还是经过处理的?
至少Youtube的内容不能作为可靠来源吧,最好有其他媒体引述,否则很难说。--用心阁(对话页) 2008年9月25日 (四) 06:00 (UTC)
YouTube不可作為可靠來源,請參見英文維基百科的說明:Are IRC, MySpace, and YouTube reliable sources? --Cp111 (留言) 2008年9月25日 (四) 12:08 (UTC)
是可以用作來源的啊。「In some cases, video clips published on YouTube may be acceptable as primary sources if their authenticity can be confirmed, or as a secondary source if they can be traced to a reliable publisher, but even then should be used with caution.」小希~* (留言) 2008年9月25日 (四) 15:00 (UTC)
可以用作來源的,不可一概而論地否定這個來源。視乎條目特性、撮寫內容的特性、來源門檻的要求(學術題材便要嚴謹點,其他則可降低),影片內容等等。—Milker (留言) 2008年12月26日 (五) 00:08 (UTC)

如果決定不下,想了很久也不知是否算是可靠,也可以想這一點:

Milker (留言) 2008年12月26日 (五) 00:11 (UTC)

“很黄很暴力”是否“可供查证”?

很黄很暴力在发展成为一种网络现象以后,中国大陆的“有关部门”很快就作出了反应,各大门户网站都撤掉了相关的新闻报道(只有极少的网站还留有指责网民的稿件),个人网站、BBS也“被IDC通知不允许讨论有关‘很黄很暴力’的事情”。 但任何一个有在中国大陆生活经验的网民都知道“很黄很暴力”时间的本质“是什么”和“为什么”,只不过这些绝对不会以“第三方”、“客观”的姿态公开出现在中国大陆的任何网站——像这种事情,如何能做到“可供查证”呢?但又怎么能否认网民的看法呢? 像是“撤掉相关新闻报道”和“不允许讨论”这种事情,同样是不可能出现在“可信的”“客观”的媒体上的,但这能算作谣传吗? 相似的事情还有CCTV网络投票作弊之类的,如果细说的话,在维基百科中关于中国大陆发生的事情的内容,“不可查证”的东西可就太多了,哪还有几样可写的呢?

过滤措施滥用导致中国大陆的网民很难从特定的网站上获取信息的这种事情,曾经对维基百科造成过影响,相关的条目存在;如果没有对维基百科产生过影响呢?它“可供查证”吗? 而论起重要性,这些难以查证的事件又哪个低于“All your base are belong to us”呢?

因此,我对于“可供查证”要如何理解、如何执行,存在疑问,望解答。 —Rubia 2008年12月12日 (五) 22:24 (UTC)

有幾點可供參考:

  1. 事實是不用查证。
  2. 可靠來源應該因應不同情況有不同程度的要求,如寫學術文章當然參考要高些。
  3. 盡量找相關可供查证,不能直接證明,間接證明也可以,即是有一點也好。
  4. 不要只因沒有可供查证便不寫,認為對條目真的有用,做法是對便寫,參考等將來可以慢慢加/改善。
  5. 可供查证是好指引,但這個不是方針,不一定要跟。
  6. 如果規則真的阻礙你提升維基百科的品質,這就別管那麼多

Milker (留言) 2008年12月25日 (四) 23:45 (UTC)

可供查證修改討論

這兩個寫着「英文維基百科的正式方針」的規定,事實上在中文維基已實施了一年有餘,應該說我們社群對這兩個方針也沒有產生過什麼大的非議,反而曾多次使用它們來提高條目的質素。因此,我覺得我們應該給它們倆一個正式的名號了。不過大家的時間也挺緊的,也要多留點時間來寫條目或者做現實生活中的事。那就這樣吧:既然這兩個規則事實上已在發揮作用,那麼我們也不必去搞投票之類浪費時間的事了。我們就在互助客棧公示這兩個星期(同時我盡量將消息發送到維基人聚集的各個討論區),如果您在這段時間內對這兩個方針有什麼意見請盡量提,您甚至還可以動手去修改那兩個方針,只要是朝好的方向修改就不會被回退。兩星期後,在確保了所有意見都得到妥善處理後,這兩個方針將成為中文維基百科的正式方針,就這麼簡單。(我實在是被那些推方針的繁文縟節搞得頭痛,估計推完了人都要瘦上一圈,於是就想出這個辦法來試一試)—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09年2月23日 (一) 19:29 (UTC)

維基有一段說,任何缺乏來源的內容都可會被移除,這句本身很有問題,如果真的盲目執行,殺傷力非同小可。我已舉出兩個例子闡釋維基出現的一些不良現象,一個是一篇化學文章,最主要是說明外行人因對某學科不理解便隨意刪走缺乏來源的內容,令人生氣,這樣很易趕走一些專家貢獻(難道你叫專家句句也要查證,這樣只會令人綁手綁腳?)。

另一個是某地區人士發生的大事件,有留意該人或住在該區的也普遍知道,報導亦不少等,我想說的是這些內容並非不能查證,相反要查證也是很容易的事(例如只是在網上搜尋關鍵字眼便能查證),不過基於不同原因,可能大家寫得太多或太累,有時沒有或忘了交參照是人之常情的事,不過有些外行人卻顯得毫不客氣,見到沒有參照或參照不足便大幅度刪除(連帶有參照部分也打退!),令人泄氣!

所以想特此糾正部分人士常見誤解,「可供查證」不是:

  • 刻求編輯者撮寫的所有內容也必須有參考來源
  • 說出任何缺乏來源的內容就要立斬無赦(文中曾提及要合理質疑,給予時間改善,及嘗試幫忙補充來源,不過看來人們還是意識不到,故獻作了示例說明)
  • 跟據上面無來源內容問題的討論加入這個:本方針並不意味著鼓勵這種消極的移除做法,相對來說,查找並補充來源進而完善條目才是受歡迎的積極做法。(部分人誤解可供查證是鼓吹移除文化)

本人覺得有些例子會令部分人不易誤解本方針,請大家看一看例子寫得好嗎?沒有異議我會加上去:

例如一篇介紹化學元素氙的文章,文中有一段內容:「氙是一種化學元素,它的化學符號是Xe,......,把它放電時呈藍色。」你不應該以「缺乏來源」為由而移除內容,因為對條目氙有基礎程度認識的人也知道這些資料不是自創的,是讀過化學或根據化學文獻而寫的。
例如甲城市在20xx年發生了一宗炸彈恐嚇事件,在甲城市生活的人也普遍知道的(地區性著名),亦有不少報導,有編輯者將該事件記載於維基百科,卻忘了加入參考來源。你不應該以「不能查證」為由而移除內容,因為只要你願意花一點時間查證,补充来源,資料便能得以保留。

另外有關足够时间的解釋,我想解釋清楚一點,基本上只是內容整合:

本著改善比刪除為好的精神,請先讓維基人關注,給予他們時間改善。如果你想为无来源的段落或文章请求来源时,可以用{{缺乏来源}}{{改善来源}}给段落或文章贴上标签;如果你想为一句无来源的陈述请求来源时,可以用{{来源请求}}给句子贴上标签;还可以用“<!--被注释内容-->”将句子注释掉,并在讨论页中留下记录,以便他人了解你的编辑。<ref>参见[[:en:Help:Editing#Basic text formatting|Help:Editing#Basic text formatting]]:“Invisible comments to editors only appear while editing the page. If you wish to make comments to the public, you should usually go on the talk page.”</ref>

以上的修改其實是對應在之前與來源內容問題的相關討論的原則:

  • 【「雖然缺乏來源的編輯都可以被移除,但並不意味着此方針鼓勵這種移除:相對來說,查找並補充來源進而完善條目才是受歡迎的積極做法,移除的編輯應盡量限制在受廣泛質疑且無可靠來源查證的內容上」。—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07年11月23日 (五) 15:04 (UTC)】
  • 【如果認為其中的資訊有不正確之處,正確的作法應該是提出更準確的資料來正名其錯誤,或用fact標籤標示出來,徵求更進一步的佐證,或至少提出供社群討論公決,而非直接刪除了事,這樣應該是比較恰當的處裡手法才對。—泅水大象 訐譙☎ 2008年7月8日 (二) 15:57 (UTC)】

小毛病如exceptional不是解特別權威,adhere to應譯作根隨,和刪去失效連結,本人已花了時間看討論頁內容,希望是次修改沒有出現大錯,以上。--快樂戰記 (留言) 2009年3月6日 (五) 23:49 (UTC)

對GoodFighter版本的意見

《举证的责任》一节的几个问题

可以删除任何缺乏可靠来源的编辑,但在删除之前应给编辑者们提供足够的时间为内容提供来源。

英文版是“Any material lacking a reliable source may be removed, but editors might object if you remove material without giving them sufficient time to provide references.”只是指出删得太快可能会受到其他人反对,没有要求“应当”给其他人提供时间补上来源。如果要求给时间的话,就要涉及到多长时间要删除的问题,这好像有些麻烦。

不要让缺乏来源的信息在一篇文章中保留太长的时间。

英文版仅仅是要求尽快删掉无来源的损害在世人物名誉的信息,这比现在中文版的要求范围要窄。

关于成为正式方针的讨论

我认为这可供查证、非原创研究这两条行之有年的准共识是应该正式确认为方针了。现在的问题是一下子拿出这么多内容,总有人对这里或者那里的细节有疑问,所以久拖不决。我觉得,也许可以分成三步走,逐步解决问题:

  • 第一步,分别用一两句话概括这两条方针,也就是所谓“精神”或曰“原则”,不牵涉细节。比如,可供查证的“精神”是:维基百科中的内容必须提供来源,能够由公开、可信的第三方资料查证。就此“精神”,由社群讨论是否需要接受成为方针。
  • 第二步,如果社群达成共识,认为需要(而不是接受)这样一条方针,那么第二步的工作就是逐项完善上面那个一句话“精神”涵盖的各项具体内容,也就是细节中的魔鬼了。仍拿可供查证为例,就是明确:
    • 什么是公开资料?
    • 什么是可信的资料?(也就是Wikipedia:可靠来源,这可以归为“可供查证”的子方针)
    • 什么是第三方资料?
    • 条目中以什么样的形式提供这些资料的来源?
    • 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内容如何处理?
    • 有没有例外?(比如常识性内容)
    • ……等等
  • 第三步,如果以上细节都经过详细讨论,形成可执行、可接受的细则,就可以冻结某一个版本,进一步提交社群讨论或者投票。

现在的讨论实际是跳过了第一步,第二步还在进行,但是给人的感觉是第三步已经开始了。所以有人会觉得“是不是在强推方针?”,觉得不满;或者是有人仅仅是不赞成某些细节,但是因为没有第一步的共识,所以表现出来只好是“我反对这个方针草案”。我觉得是否可以回到第一步,先达成一个“需要这样三条方针”的共识,给出一个讨论和投票的时间表,然后再回过头来讨论一些比较琐碎的问题,也就是所谓“divide and conquer”。--Gilgalad (留言) 2009年3月25日 (三) 20:13 (UTC)

其实第一步在现在的讨论中大多数人都是赞成的。而那位多次回退新版本的维基人的意见是“方针不可妄改”。而实际上,现有的可供查证和非原创研究都非正式方针,按照{{policy-en}}模板的要求,按照英文版本更新是合理的。而且GoodFighter提出的修改意见亦是受到重视了的。再言,我明知此次推行方针的程序与以往有所不同,但这种不同是我故意造成的,我希望提高中文维基社群的办事效率,省略一些不大必要的步骤,但同时也充分彰显出社群的共识,而不是投票。—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9年3月26日 (四) 14:55 (UTC)
要不要用投票明确一下第一步“大多数人都赞成”?既然社群大部分赞成,“不可妄改”的意见就不成立了。我也更喜欢共识胜过投票,不过,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还是可以用投票作为明确表态的手段的。--Gilgalad (留言) 2009年3月26日 (四) 15:35 (UTC)
如果阁下愿意去开这个投票我不反对。我只是感觉中文维基有些太依赖投票了。—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9年3月26日 (四) 16:03 (UTC)
  • 這大概就是你本身教育的問題了,在中國是沒有這種習慣的,一句話一道命令一個動作。說是效率高也可以,說是專制蠻橫也成理,看到你某些作法並未脫離你所受的教育和環境,完完全全沒有通融和討論的空間!你把吉米·威爾士的照片放在你的使用者頁面,你是不是真得了解維基呢?是不是了解開放的意義並接受呢?你的主觀太強了,怎不去編輯紙本百科全書?偏偏來這個在網路上開放和互相討論的維基百科,還一付自以為是!--218.164.98.168 (留言)

这两个写着“英文维基百科的正式方针”的规定,事实上在中文维基已实施了一年有余,应该说我们社群对这两个方针也没有产生过什么大的非议,反而曾多次使用它们来提高条目的质素。因此,我觉得我们应该给它们俩一个正式的名号了。不过大家的时间也挺紧的,也要多留点时间来写条目或者做现实生活中的事。那就这样吧:既然这两个规则事实上已在发挥作用,那么我们也不必去搞投票之类浪费时间的事了。我们就在互助客栈公示这两个星期(同时我尽量将消息发送到维基人聚集的各个讨论区),如果您在这段时间内对这两个方针有什么意见请尽量提,您甚至还可以动手去修改那两个方针,只要是朝好的方向修改就不会被回退。两星期后,在确保了所有意见都得到妥善处理后,这两个方针将成为中文维基百科的正式方针,就这么简单。(我实在是被那些推方针的繁文缛节搞得头痛,估计推完了人都要瘦上一圈,于是就想出这个办法来试一试)—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9年2月23日 (一) 19:29 (UTC)

或许wikipedia:可靠来源也应该一并考虑成为正式方针,或至少变成一个正式的指引。因为Wikipedia:可供查证中说:““可供查证”,指任何读者都能够确认是以可靠来源形式出版的”—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9年2月24日 (二) 09:22 (UTC)
我覺得這麼大的決定還是應該通過社區討論及投票才可成能正式的方針。—回收箱 (留言) 2009年2月24日 (二) 09:29 (UTC)
现在不就是在讨论吗? :)--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9年2月24日 (二) 09:32 (UTC)
是的,否则方针的制定实在太拖沓了。—人神之间摆哈龙门阵 2009年2月24日 (二) 11:19 (UTC)

什么样的来源才是可信的?Talk:宋祖英的争议好像还没解决吧。—60.242.157.200 (留言) 2009年2月24日 (二) 10:44 (UTC)

“非常激进的政治或宗教团体自行出版的杂志或者出版物一般没有什么“公信力”。例如,如果只有社会主义工人党内部杂志发表的文章声称美国总统布什是同性恋者,维基百科不应加以采纳。然而,如果同样的断言出现在《纽约时报》上面,维基百科可以参考这篇文章(并在条目中引用原文)。不过该政治杂志可以作为关于该党派自己的信息的来源”,from Wikipedia:非原创研究#什么材料是有公信力的?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9年3月1日 (日) 06:49 (UTC)
我贊成先將上述三項英文維基的正式方針成為中文維基的正式方針。至於細節的部分,則是之後經由取得社群共識來「追加條文」,也就是說,不與此次升為正式方針「綁在一起」,避免有人因著對細節的堅持而拖延方針通過,中文維基先有大方向的規範比較要緊。當然,細節的制定現在還是可以繼續討論。—章·安德魯 (留言) 2009年2月24日 (二) 12:56 (UTC)
赞成成为方针,但最好有人能重新整理一下这些规定。—Dingar (留言) 2009年2月24日 (二) 13:21 (UTC)
非常同意Ch.Andrew的看法。细节行的东西可以以后再考虑。关于什么样的来源才是可信的,在wikipedia:可靠来源Wikipedia:可供查证都有说明,概括而言,就是要具有公信力。方针本身不可能规定很详细,详细到说明哪个是可信的,哪个是不可信的,它只能说明一个通常的准则。具体的争议则要结合方真的指导性原则根据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9年2月25日 (三) 01:36 (UTC)
這些方針都必須投票通過嗎?如果是的話,可以開始準備頁面了。Stewart~惡龍 2009年3月1日 (日) 03:09 (UTC)
就在这里讨论吧,如果已可根据讨论看出共识的话,那不必再走一遍投票的程序了吧。—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9年3月1日 (日) 06:46 (UTC)
其实没有反对的话就可以成为方针了,毕竟已经发挥效力了。--达师信访工作报告 2009年3月1日 (日) 10:14 (UTC)
傳媒也有蘋果日報帶有政治立場和市場銷路導向,跟維基中性立場有所抵觸。 —Yym1997 (留言) 2009年3月5日 (四) 08:56 (UTC)
真正沒有市場銷路導向和政治立場的報紙很少吧。重點在於是否為很明顯地會因為立場而嚴重扭曲事實,像蘋果這種大報起碼會很注意不要因為登出非事實的內容而被人告。--ffaarr (talk) 2009年3月5日 (四) 09:10 (UTC)
剛巧有一則關於蘋果日報的官司 球證告《蘋果》誹謗Yym1997 (留言) 2009年3月5日 (四) 09:27 (UTC)
嗯!我當然知道蘋果常被告,正是因為它受到注目(亂寫就可能被告),所以比起那些小眾在玩的,即使亂寫也很少人注意的刊物是更適合作為來源一些。--ffaarr (talk) 2009年3月5日 (四) 10:39 (UTC)
對方只是說控告,並不是說已經控告成功,所以現階段只是各執一詞,不能判斷為《蘋果》的文章真的是誹謗。—巧克力糖 (留言) 2009年4月5日 (日) 00:52 (UTC)
另外我有個疑問,在Wikipedia:可供查证的「說明自行出版物與可疑來源本身的文章」這一段有一個「與知名度有關」,我不太理解這句的意思?(因為看英文版好像沒有這句)--ffaarr (talk) 2009年3月5日 (四) 09:21 (UTC)
我也弄不大清楚这句话的意思,于是根据en:Wikipedia:Verifiability#Self-published_and_questionable_sources_as_sources_on_themselves修订了该段,去掉了这句话。—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9年3月7日 (六) 03:27 (UTC)
(!)意見 - 請留意以上兩項方針草案的頁面最近受到疑似傀儡用戶(註冊當日就修改多個Wikipedia: Namespace的頁面)的大幅修改,所以內容不一定反映社群的主流意見。--Mewaqua 2009年3月7日 (六) 14:23 (UTC)
另外我認為Wikipedia:可供查證如成為方針,執行時除非有合理原因,否則應尊重Wikipedia:投票/可供查證方針中無來源內容的移除期限的主流意見:1. 反對或傾向反對設立無來源內容的移除期限; 2. 在方針成立前無來源的條目上設立警示標示代替移除。--Mewaqua 2009年3月7日 (六) 16:15 (UTC)
同意不应设定期限。或者这样说,如果移除时没有其他维基编者反对,那么也可以算是有合理原因了(至少其他人都默认你这么做)。—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9年3月7日 (六) 16:21 (UTC)
我不太同意你把「任何缺乏来源的內容都可以被移除,但是應盡量限制在受合理質疑且無可靠來源查證的內容上」改成「任何缺乏来源的內容(特别是受合理質疑且無可靠來源查證的內容)都可以被移除」,減弱了前者防止濫刪內容的作用。--Mewaqua 2009年3月7日 (六) 17:15 (UTC)
我觉得移除后其他编者也可以反对、也可以恢复,这不应该被说成是滥删。而且“受合理質疑且無可靠來源查證”似乎规定得太死了,有点不适合于方针。后文中已经写了“但如果在移除前未为编者们提供充足的时间以提供来源的话,他们有可能会反对这样的移除”,这种写法我觉得要稍微活络一些,方针不对移除设限,但同时如果移除过头的话应该由其他编者去阻止,而不是在方针中规定一些不能移除的情况,毕竟这不能完全列举。—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9年3月7日 (六) 17:52 (UTC)
在看过我的解释后,Mewaqua如果您对我对这句话的修改仍然反对的话,我就将它恢复原状了,希望您可以表达下您现在的意见。当然,其他人读过后依然反对我也会恢复。—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9年3月9日 (一) 17:02 (UTC)
(:)回應 - 就我在2009年3月7日 (六) 17:15提到的兩個版本而言,如果大多數討論者不反對你的版本,我不堅持「Wikipedia:可供查證」要依從我的版本。--Mewaqua 2009年3月10日 (二) 12:30 (UTC)
好的。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9年3月10日 (二) 16:28 (UTC)
另外根据英文维基百科的版本更新了一遍WP:V,因此可能需要稍微延长一点讨论的时间。—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9年3月7日 (六) 17:54 (UTC)
個人認為以共識決定才可以。窗簾布(議會廳) 2009年3月8日 (日) 04:38 (UTC)
现在正在讨论中。—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9年3月8日 (日) 14:26 (UTC)
共识不等于投票。--达师信访工作报告 2009年3月8日 (日) 14:41 (UTC)
User:GoodFighterWikipedia_talk:可供查證也加入了讨论,而我也打算在这几天把NOR方针也翻新一遍。因此我打算取消上面的两个星期讨论时间的限制,我们讨论到大家都没有什么新的意见了好不好?—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9年3月9日 (一) 17:06 (UTC)

其實還有什麼討論的空間?討論翻譯得好不好?現在不就是照抄英文維基的一套,全部搬字過紙,但求生吞活剝?強行要求社群接受全新一套,等於將西方民主制度直接抄到中國實行,絕不是一個好方法。繞過共識便進行更新的不合法的,強烈(-)反对在未有共識或諮詢前進行任何更新。請先解釋各方針,即是中立、可供參證、原創研究,前後有什麼分別。—巧克力糖 (留言) 2009年3月10日 (二) 13:29 (UTC)

請閣下注意,中文維基不是政治討論區,亦非宣傳「政治正確思想」的地方,請保持理性的態度來進行討論。如對方針的個別處有疑問,請講明是哪處。即便是將英語維基的方針逐字翻譯照搬,只要能協助中文維基社群運作更加順利,亦無不可。—章·安德魯 (留言) 2009年3月10日 (二) 14:08 (UTC)
非原创研究在现在并非中文维基的正式方针,因此根据英文维基百科进行修订其实是合适的做法。{{policy-en}}中也写到“请参照英语维基对应页面或本页的讨论页内容进一步完善本页,或提议和参与讨论本方针是否可以成为中文维基百科的正式方针或指引”。不过,为了避免类似的争议,现已将新版本移动到Wikipedia:非原创研究/temp。别太生气了,我已经说了我会在这里尽量让每个人都不反对的,是次讨论是在中文维基百科只通过讨论谋求共识的试验,我会说到做到。—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9年3月10日 (二) 14:36 (UTC)
而且我也没有说要强行让中文维基百科生吞活剥这些方针。如果您认为哪些地方是生吞活剥,请您提出来,让大家讨论,不然我们怎么修改这些生吞活剥的地方?—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9年3月10日 (二) 14:40 (UTC)
修订前后的差别,完全可以自己看呀。这也反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9年3月11日 (三) 03:25 (UTC)
依照百無一用是書生的邏輯,請問是否表示我們修改任何方針前也不用得到其他人同意,因為修訂前後的差別,完全可以自己看呀。—巧克力糖 (留言) 2009年3月16日 (一) 10:20 (UTC)
(:)回應章·安德魯,我只是舉出一個簡單的例子來說明當中的道理,這樣也會被看成在宣傳「政治正確思想」,莫名其妙,要是我們要如此忌諱的話,我們早就不應建立任何政治類條目,因為我們怎樣寫也無可避免會宣傳某種政治思想,例如讓更多人知道該政治思想,造成間接形式的宣傳。從以上的例子已經看到強行執行可能產生的弊病,我真的很懷疑,你們(包括我)甚至中文維基的維基人對新內容有多大的認識!—巧克力糖 (留言) 2009年3月16日 (一) 10:20 (UTC)
反對將西方民主制度直接抄到中國實行的人,一定就是贪污、欺骗、打压异见者而稳住政权的人。—Wmrwiki (留言) 2009年5月13日 (三) 15:41 (UTC)

巴拉克·奧巴馬Wmrwiki (留言) 2009年5月13日 (三) 15:46 (UTC)

Mewaqua出口中傷

Mewaqua出口中傷(离题)
User:Milker的真身不要再用不同傀儡戶口來參與同一議題的討論,我不是要阻止你發言,以後請集中用單一戶口討論。雖然checkuser未能證實你是傀儡戶口,但是你(們)的大約登入時間、編輯興趣、行文語氣及立場等,使我感覺是同一個人。另外,你的最早真身不用checkuser也不難推測,請適可而止。--Mewaqua 2009年3月10日 (二) 16:22 (UTC)
Mewaqua,自從我在2008年12月因為一次編輯得罪了你後,你已經不只是一次這樣侮辱我,我本想著不回應是最好解決私怨的方法,但估不到3個月過後你還耿耿於懷,嚴重影響我在維基的活動,不得不作強硬的回應,詳情請見下。—巧克力糖 (留言) 2009年3月16日 (一) 10:20 (UTC)


貴為維基助理編輯的Mewaqua

德國納粹主義的宣傳部長戈培爾曾經說過這番話:「謊言說上一千遍,就會變成真理。」現在我被你不停地抹黑,快要變成鐵一般的事實,真是佛都有火!既然Mewaqua自認分析能力這麼高強,能夠看破一切,連Checkuser的結果也不用相信,請問你能否分析以下的用戶有沒有使用傀儡?


來源一就是我與Mewaqua首次正面交峰的地方,也是結怨的地方:

不應以「其它條目都有問題」去反對在本條目加入NPOV模板。--Mewaqua 2008年12月11日 (四) 12:09 (UTC),後有修改

完全讚同Mewaqua 的說法 --220.246.151.20 (留言) 2008年12月16日 (二) 07:58 (UTC)

來源二Mewaqua懷疑我與某用戶是相關,以下節錄遮掩了用戶的名稱,以免他受到不必要傷害:

我懷疑User:xxxxxxx和在上面「在條目記載明星緋聞恰當嗎?」章節留言的User:Milker是同一人。
--Mewaqua 2009年1月5日 (一) 15:13 (UTC)

完全讚同Mewaqua 的說法,懷疑User:xxxxxxx和User:Milker是同一人。 --202.40.137.197 (留言) 2009年1月10日 (六) 10:45 (UTC)

   * 其實我懷疑該人的傀儡戶口不止以上兩個(根據編輯興趣及加入的內容、編輯風格、登入時間及使用相同錯字推斷),不過沒有發現明顯的Wikipedia:傀儡#禁止的傀儡帳號使用行為就不打算阻止。
   --Mewaqua 2009年1月11日 (日) 08:25 (UTC)


奇怪!真是奇怪!請大家看一看,這兩句對話中的IP用戶有很不尋常的相似度:

  • 「完全讚同Mewaqua 的說法」這句話很特別:
    1. 使用「完全」,IP用戶都十分支持Mewaqua的說法;
    2. 「Mewaqua 」一字之後也有一個空格
    3. 整句話恰巧一模一樣。
  • 來源二IP用戶的回應其實很奇怪,無故怎會有一位IP用戶說他也持有這種懷疑,要持相同觀點的人至少要對我的編輯歷史有深入的研究,究竟會有幾多個人對我有如此大的興趣呢?
  • 來源二IP用戶還要說「完全讚同Mewaqua 的說法」,為何這位IP用戶如此肯定呢?
  • 最神奇,也許是用戶的習慣出賣了自己,兩位IP用戶的留言剛巧是Mewaqua留言後五天出現,這種機緣巧合真是百年難得一遇,你說怎會如此神奇?

現在是發問時間,貴為維基助理編輯的Mewaqua

  • 根據以上人士的留言時間、編輯興趣、行文語氣及立場等,你覺得他們是否同一個人?
  • 你覺得Mewaqua有沒有使用傀儡支持自己的言論呢?
  • 請問這種「自問自答」的現象反映了當事人什麼的心態呢?
  • 你覺得Mewaqua有沒有「賊喊捉喊」?「賊喊捉喊」的招數高不高明?


其實我懷疑該人的傀儡戶口不止以上兩個IP用戶,還有注冊用戶,不過無謂為了私怨而損害注冊用戶的聲譽,我不想成為另一個Mewaqua,以上的例子已經很經典,很難再找到一個比這個更經典的例子。

Mewaqua的真身及分身不要假裝用正義及中立口吻來侮蔑我,我不是要阻止你為了私仇而侮蔑我,以後你侮蔑我之前請先申報利益及引述以上的歷史。雖然我沒有閒情逸致申請checkuser,但是你(們)的留言時間、編輯興趣、行文語氣及立場等,使我感覺是同一個人。另外,不難推測你將來會以更陰險的手段來騷擾和陷害我,請適可而止。—巧克力糖 (留言) 2009年3月16日 (一) 10:20 (UTC)

第二段

既然User:Milker阁下先前反对过了,我希望您能够继续参与这里的讨论,至少针对您反对的内容展开进一步的讨论。反对之后就对讨论置之不理,将无助于产生共识。而如果您长期置之不理的话,我们可能会理解成您对后来的解释没有意见或默认,而您先前的反对可能会因此被忽略。—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9年3月11日 (三) 04:06 (UTC)
不好意思,因為一些私人問題而未能即時回應,心感抱歉!現在回覆你的查詢,首先我反對的不單單在於內容層面,而是原則性層面。首先你們現在做的根本就是王安石變法的現代版,程序不恰當,請先不要誤會,我舉這個例子是想你容易明白我當中的理念,而不是將中文維基變成政治討論區,亦非變成宣傳「政治正確思想」的地方。如果你能理解王安石變法背後歷史的真諦,否其形取其神髓,你就會發生我們今天做的與王安石變法有異曲同工之妙。管理員J.Wong曾經這樣說:「方針,乃建基於眾人共識,惟非現實法律,我們要守的是它背後的精神,而非在此咬文嚼字。—J.Wong 2009年3月15日 (日) 05:12 (UTC)」意思則是指大家推行新法時,維基不是法律條文,重點不在於一字一眼,而是新內容背後所表達的精神。就算是舊方針,連ffaarr也曾詢間「說明自行出版物與可疑來源本身的文章」這一段和「與知名度有關」的意思是解什麼。現在改動那般巨大,你們竟然一條問題或疑問也沒有!試問在座幾位有哪幾個有認真審查新方針的每句內容?真的什麼問題也沒有?真的什麼疑問也沒有?你們真的理解條文當中所表達的精神嗎?不真正明白的話就是生吞活剝。就算是舊方針,我也不知道自己能否理解到它精神的一半。現在究竟有哪多少維基人有真真正正看過新條文一次?中國社群向來被分析為富有權威性及從屬性人格,並不能真正理解新內容的每一個改動。方針之本,不惟人治,必以人為先,你們根本沒有考慮滲透性的問題,百種百性,方針能成功落實不在於形式上升格,而在於成熟開放型群體,正所謂徒法不足以自行,道理所在,直在其中,我們中文維基社群還未有英文維基社群如此成熟,十個維基人看到同一個條文,可能得出十種精神,現時認真處理方針討論或政策的人實在太少,盲從為主導,我敢肯定現在這樣推行的話所引起的潛在問題必然會比解決的問題多。
如果你還是不太明白的話,就簡單以Mewaqua為例(請參看下文),如果一位貴為維基資深編輯人,連最基本的「善意推定」、「不要人身攻擊」、「不要訴諸人身的謬誤」的原則也可能有嚴重曲解之虞,試問我們怎樣避免廣大的維基人不會嚴重曲解這次涉及重大改動的新方針呢?當然這個只是一個簡單的比喻,讓你看出其中一個潛在的問題,其他問題上文已略述。—巧克力糖 (留言) 2009年3月16日 (一) 10:20 (UTC)
非原创研究在现在并非中文维基的正式方针,因此根据英文维基百科进行修订其实是合适的做法。{{policy-en}}中也写到“请参照英语维基对应页面或本页的讨论页内容进一步完善本页,或提议和参与讨论本方针是否可以成为中文维基百科的正式方针或指引”——这一点阁下并未正面回应。其次,此次讨论现已无期限,且非原创研究与可供查证两方针先前也是全文译自英文维基百科,此次修订只是纠正一些错译(尤其是Jimmy的那句话)和增添一些新的内容。再次,阁下既然认为在座的各位应该认真审阅新方针的内容,那请阁下从自己做起,因为我还未看到阁下对新方针内容的任何实质性质疑。—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9年3月16日 (一) 11:14 (UTC)
现在三大方针均提供了新译本(并根据中文维基百科实情进行了修改,例如将“英文”修改为“中文”)。分别见Wikipedia:中立的观点/tempWikipedia:可供查证/tempWikipedia:非原创研究/temp。另外,现在的Wikipedia:非原创研究的翻译有些问题,Jimmy的一句话都译错了。—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9年3月11日 (三) 16:28 (UTC)

讨论停了两天,如果各位都没有什么意见,我就将Wikipedia:可供查证/tempWikipedia:非原创研究/temp的内容移动到主页面去了。—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9年3月13日 (五) 09:30 (UTC)

不好意思,回覆稍慢,心感抱歉!請參看上文,基於以上所述原則,我先回覆至舊版本,這並不是否定你的努力,希望你不要見怪。—巧克力糖 (留言) 2009年3月16日 (一) 10:20 (UTC)
只要没有违反维基百科的相关方针我就不会见怪。—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9年3月16日 (一) 17:05 (UTC)
再没有人反对或者提出意见的话,就把上面2个(可供查证和非原创研究)升格为方针好了。--达师信访工作报告 2009年3月15日 (日) 13:17 (UTC)
強烈(-)反对:維基是不是因為新法未能及時實施而倒台,現在豈不是運作如常?你們為何要如此著急推行新法,急得快要死似的?如果你們沒有強烈理由說明為何要急步推行新法,這樣就沒有需要急於升格為方針。如果你們沒有合理理由解釋為何要繞過正常程序及緊急立法(建立方針),就不應該這樣做,請說明當中的原因。請閱讀方針的定義:「要為維基編者廣泛接受」豈能在一個只有小貓三四隻討論的地方就假設已得到廣泛接受?!!!你們現在做的是繞過正當程序,但求快速推行,不看實際情況,英文維基這一邊也沒有「He's Jimbo」例外,現時任何對方針的修正必須經過社群廣泛討論及同意,這個也不例外,沒有任何修改擁有「特權」!!另外,請問哪一個方針說明每個語言的維基也要與英文維基看齊?事實上每個國家的維基也面對著不同的問題,不同維基也形成了自己一套的方針和個別文化,例如西方人思想較開放,也不會服從權威性主義,並能接受新事物及轉變;中國人思想較保守,服從權威性主義,不太接受新事物及轉變。就算以相同方針來說,不同維基執行上已經有很大落差!!你們怎能確保維基人能正確理解全新方針背後的理念,或是否完全適合中文維基人的編輯文化??這是一個影響超過200,000條目的重大改變,如此重大的修改怎可以如此草率行事,你們現在做的猶如王安石變法的現代版,萬萬不可(解釋請參看上文)。—巧克力糖 (留言) 2009年3月16日 (一) 10:20 (UTC)
不知道在这里讨论怎么能不算广泛讨论了?如果这里都不是广泛讨论,其他地方的讨论更加不是广泛讨论了。而且现在讨论的这个方针也还不是正式方针,对他进行修改很正常。而且修改的内容只是对方针的更详细的说明,是往好了修改,有不是往坏了修改。修改前和修改后在主旨上是完全一致的。如果有对方针的具体意见,自然可以在这里讨论和提出。仅仅反对不能解决任何问题。我觉得上面的反对有些莫名其妙。这个根本不是什么新法,中文版一直都是按照这些方针在照做,只是并没有确定为正式方针。另外关于Mewaqua的问题,我看不出和目前讨论有什么关系?—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9年3月16日 (一) 12:00 (UTC)
还是那一点,如果Milker真的觉得这两个方针的新版本有什么问题,请您提出来。像User:GoodFighter那样在Wikipedia_talk:可供查證中列出他觉得应该修改的地方是一种很好的做法,虽然我反对他的一些意见,但我十分尊重他提出意见的权力,而他的合理意见终将会被社群考虑。但您在反对时却没有提出修改意见,这让我们很为难,难以理解您反对的是方针中的哪一点。
维基百科绝不应该成为“祖宗之法不可妄改”的守旧之地,只要有需要,而且又有社群的共识,那又何尝不能对方针进行修订?况且目前这两个方针依然在讨论之中,Wikipedia_talk:可供查證也在等待User:GoodFighter的答复,哪里又有绕过程序?如果阁下所言之程序是“方针之确立,必须经过80%高票表决决定”——这正是我尝试改变的地方:维基百科并非民主试验场,中文维基的投票接连不断,相比之下更重要的讨论却相对缺失,这是值得我们深刻反思的地方。共识并不意味着投票,如果您愿意针对方针内容发表评论,我和其他大多数人都愿意与您讨论。我也呼吁各位参与这场至关重要的讨论,如果各位在讨论中能对方针产生更深入的理解,我相信这是大家都所乐见的。最后一句话,这里并不需要太多纯粹或无关方针内容的支持与反对票,我们需要的是您更实质性地参与到共识形成的过程当中。最后一句纠正,维基百科是以语言为划分的,而不是以国别为划分的;至于应该保守还是开放,这并非维基百科应关注的问题,我们只应关注于如何写好百科全书。—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9年3月16日 (一) 16:43 (UTC)
想问问还有其他人同意Milker阁下的意见吗?因为Milker阁下长久没有回应(我是不是可以默认您同意我对您的回应了?),如果没有其他人愿意附议他的意见的话,那么我会觉得这只是一个人的意见(相信大部分人也会这么认为);假如是这样的话我会恢复新的版本。—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9年3月23日 (一) 04:29 (UTC)

逐點反駁Mewaqua的惡意中傷

貴為維基助理編輯的Mewaqua

基於法律精神及維基善意推定,如果我不是有真憑實據及沒有任何疑點,我不會學你這樣武斷地指控這位和那位是傀儡,我以前選擇沉默明顯地沒有換來你的收斂,反而是你的得寸進尺和變本加厲,實在令人遺憾。

現在沒有辦法不逐點反擊。


維基獵犬式騷擾

第一,你已經不只是第一次侮辱我,自從我在2008年12月因為一次編輯得罪了你後[14]你好像咬著我不放,包括侮蔑我是傀儡,曾經好幾次追蹤我的編輯等(例子[15][16][17][18]),這樣不太好,因為已經可能構成維基的騷擾行為

可能被界定為追蹤編輯的例子(只舉出其中兩個例子):
例子一
# (當前) (先前)  2008年12月25日 (四) 11:07 Mewaqua (對話 | 貢獻) (6,109位元組) (→生平:  刪去與其它條目重複的內容) (撤銷)
# (當前) (先前) 2008年12月24日 (三) 07:11 Milker (對話 | 貢獻) (9,008位元組) (撤銷)
例子二
# (當前) (先前)  2008年12月25日 (四) 10:57 Mewaqua (對話 | 貢獻) (11,430位元組) (+Citecheck,本次修改沒有完全核對條目內文) (撤銷)
# (當前) (先前) 2008年12月24日 (三) 16:07 Milker (對話 | 貢獻) 小 (11,638位元組) (修飾語句) (撤銷)

你同一天快速地對我的貢獻進行多項修改,如果你是追蹤我的編輯歷史而來,可能會被界定為維基獵犬式騷擾Wiki-hounding,Hound指的是獵犬,hounding就是像獵犬般的監視行為。簡言之,Wiki-hounding即是不停追蹤著某編輯者,令到編輯者編輯或討論時感到壓力,甚至要放棄編輯或討論。


秦檜「莫須有」及訴諸人身的謬誤

第二,你在討論時叫我不要扮中立,又說看條目的編輯歷史就知道你的立場。跟著我回應說我沒有扮中立,同時我亦道出了自己的政治立場,最後還問了你一句你的政治立場,不過你反應好像很大,還開了一個新段落[19],留言時間為2008年12月27日 (六) 10:58 (UTC),標題為《請User:Milker不要犯「訴諸人身的謬誤」》,請大家看一看當時的留言,我不打算再重複。

就假定我當時問你一句政治立場是很不敬的事,又犯了「訴諸人身的謬誤」,請問你現在以上的留言又算是什麼?如果你不知道我指哪個,我是指這個:「請User:Milker的真身不要再用不同傀儡戶口來參與同一議題的討論,我不是要阻止你發言,以後請集中用單一戶口討論。雖然checkuser未能證實你是傀儡戶口,但是你(們)的大約登入時間、編輯興趣、行文語氣及立場等,使我感覺是同一個人。另外,你的最早真身不用checkuser也不難推測,請適可而止。--Mewaqua 2009年3月10日 (二) 16:22 (UTC)

Mewaqua,先不談你秦檜「莫須有」的邏輯是否恰當,你一方面向別人宣稱不要「訴諸人身的謬誤」,現在你不斷說真身、傀儡及checkuser,我鄭重邀請你解釋自己以上的言行怎樣不違反「訴諸人身的謬誤」,請指教!

還有你何時checkuser而我不知道,你不是說過:「沒有發現明顯的Wikipedia:傀儡#禁止的傀儡帳號使用行為就不打算阻止。--Mewaqua 2009年1月11日 (日) 08:25 (UTC)」?不過既然你說得出「雖然checkuser未能證實你是傀儡戶口」,應該沒有可能吹噓出來,看來你也會說假話,一方面說不打算,另一方面又懷恨在心,最終心中不服氣還是要checkuser,遺憾地checkuser的結果不合你的心水,你又選擇不相信,堅持相信自己的一套,你又要checkuser又要不相信結果,請問你當初checkuser來幹什麼?


選擇性陷阱及惡意推定

第三,其實你要陷害我並不困難,我還會教你如何陷害我,方法就是選擇性披露不利資料。例如中國人忌諱的「四」(死)字,是一個很不吉祥的數字,不相信的話請看以下事例:

  1. 美國科學家在22日出版的《英國醫學雜誌》上報告說,在中國及日本每個月4號的死亡率比平常明顯要高,其中死於心臟病的幾率特別高。
  2. 不止中國及日本,遠至西方也受到「四」的詛咒。美國著名的民權運動領袖馬丁·路德·金,他的死亡日期剛巧就是1968年4月4日,其實當天4月4日身邊已經有一個助手告誡他不宜出門,認為他可能會有殺身之禍,不過他卻不相信,跟著他在外領導罷工運動時,突然被一名刺客開槍正中喉嚨致死,年僅39歲。如果他當天有聽這位助手的話就不會枉死。

信不信由你,但如果將會你因為不避諱「四」字而死,你可不要怪我!

這個是另一個版本:

  1. 美國科學家在22日出版的《英國醫學雜誌》上報告說,在中國及日本(認為數字「4」不吉利的國家)每個月4號的死亡率比平常明顯要高,其中死於心臟病的幾率特別高;但對「4」沒有禁忌的美國則沒有這種現象
  2. 調查證實與「四」字日期無關的死亡事件遠多於與「四」字日期有關的死亡事件。

原來所謂「四」(死)不吉祥的說法,只不過是人類心理作祟引起的。

最後,你詆毀我不要緊,反正我也不能阻止你憎恨我,但請不要胡亂拖別人下水,人家未必與我有關,你這種行為簡直不但是對我的侮辱,還是對別人的侮辱,你知不知你的行為會傷透別人的心,我沒有興趣成為JALK與Msuker的翻版,請放下仇憎,回歸正常討論,你的「惡意推定」應該到此為止!巧克力糖 (留言) 2009年3月16日 (一) 10:20 (UTC)

(:)回應 - 關於checkuser的理由,請看Wikipedia:互助客棧/其他/存檔/2009年3月#疑似傀儡投票。如果你的最早真身是User:Uxxxxxxxhx,那就不難明白為何你在2008年立法會選舉過後那麼不滿黃毓民社民連了。--Mewaqua 2009年3月16日 (一) 13:03 (UTC)
(:)回應 本人沒有討厭他們,只是閣下的誤解。指控方面就不再說,相當搞笑,貫徹選擇性披露的作風,有些更莫明奇妙,如說用戶頁很相似,只能一笑置之。—巧克力糖 (留言) 2009年4月5日 (日) 00:52 (UTC)

第三段

先說句不好意思,因為本人之前本人公事在身,不好意思,未能及時回應。

回覆以上提問,本人建議閣下到英文維基走一趟,很明顯英文在討論政策方針的熱情遠大於中文維基。不說英文維基,只說中文維基,請閣下看一看「是否需要把參閱、參看、……統一為「參見」,把參考來源、參考資料、……統一為「參考文獻」?」,這個就算是有廣泛討論,已經有超過30人討論了及表達了立場或看法,這兒有表達立場者不用十根手指頭都數的出來。最重大的方針,只有不足十人討論,未免有點兒諷刺!

正常的情況進行修改是可以,不過問題是修改是翻天覆地,如此重大的修改,尤其是對已經成為了方針的重大修改及更新,應該先進行諮詢,否則會令人無所適從。如果得大部分人同意,這樣的修改才應該獲通過。本人並不同意主旨上還是完全一致。

我暈了@_@~!本人現在不就是解釋新重大修訂的根本問題嗎?本人認同不要事事也搞投票,討論還是最重要,大家應該先嘗試討論解決分歧,尋求共識,而不是一意見不合便以投票解決,這不是討論之本。不過大家好像將共識一詞的意思扭曲,共識不是指近日沒有人出來說反對,所以我們假設問題的根本或矛盾已解決,共識達到了,通過呀!

是次討論明顯有人提出異議,共識方針從沒有指定必須在近期或是次討論中說過反對的人才算是反對。所以現在不單是內容上的問題,而是整個程序出現問題,連程序也搞不清,也談什麼進一步行動呢?所以必須要搞清楚這點,否則便像在浮沙上建塔一樣。方針之本,不惟人治,必以人為先,現在大家急略了這方面的問題,所謂百種百性,方針能成功落實不在於形式上升格,而在於成熟開放型群體,正所謂徒法不足以自行,道理所在,直在其中。

這個是一個影響全部條目的方針,成為方針的要求是要有廣泛接受,現在已有人提出異議,不是說近日減少了反對聲音或沒有人反對就算是達到共識。根據共識方針,達到共識應該是:「在確保有足夠多的編輯者了解這一觀點後,如果沒有人反對,則共識就達成了。」共識方針亦沒有指定必須在近期或是次討論中說過反對的人才算是反對。

明顯地現時是有不少問題沒有解決,只是可能因為有用戶被你們嚇走或最近未能留言,所以問題才暫時「解決」,但這並不是真正的解決。就是有一點大家不知道,這些修改其實也相當複雜及存在很多灰色地方,所以這亦是現時英文維基愈來愈多爭辯及編輯戰的情況發生。我們中文維基社群還未有英文維基社群如此成熟,十個維基人看到同一個條文,可能得出十種精神,現時認真處理方針討論或政策的人實在太少,盲從為主導。英文維基還有相關配套支持,有一個具公信力的仲裁委員會,也有完善的調停爭議及中介人的機制,但是我們這邊卻十分缺乏。單看這一點大家在應用上已遇到不同的問題。西方社群思想較開放,他們了解方針及其精神,與中國人了解方針及其精神,中國社群向來被分析為富有權威性及從屬性人格,並不能真正理解新內容的每一個改動。

大家還有一點不明白,維基百科是以語言為劃分的,而不是以國別為劃分的,亦不是談應該保守還是開放(正確來說任何維基也應該是開放,這是維基的精神,不應受國別限制),這是正確的,不過現實世界中,就是因為維基百科是以語言為劃分,自然聚集的人也不同,中文維基當然就是以華人為主導,所以亦會出現所謂的系統上的偏頗,這兒文章的觀點會偏重於華人社群,英文維基的文章會偏重西方社群。所以雖然維基百科是以語言為劃分的,但最終也導致以類國別為劃分的。不同地方自然產生不同問題,應該用不同方法解決。—巧克力糖 (留言) 2009年4月5日 (日) 00:52 (UTC)

對GoodFighter版本的意見

首先,我質疑2009年3月6日才作出第1次編輯的User:GoodFighter,對維基百科到底了解多少?當然,他有可能是現有用戶的傀儡

我認為GoodFighter版本對於移除內容加入過多限制,及節外生枝,意見詳述如下:

1. 要求被移除的內容「應盡量限制在受合理質疑且無可靠來源查證的內容」應可防止「Wikipedia:可供查證」被濫用,不應要求移除者要先用「合理嘗試」去尋找可靠來源。拿關信基條目為例,請問怎樣去查證「他的實力比另外三人高很多」呢?

2. 關於「如有過度美化生者傳記中的人物或團體的聲譽,則不應留在文章中」,何謂過度美化呢?這個要求也不見於英文維基的版本。

3. 關於「編輯者要做的只是如實地依據可供查證的來源撮寫條目,我們不用亦不應判斷或深究內容有沒有問題、錯謬或遺漏,因為這樣涉及編輯者主觀意見及原創研究」,我認為如果用戶覺得資料來源「內容有問題、錯謬或遺漏」時,就不應使用或要小心慎用。

--Mewaqua 2009年3月7日 (六) 11:54 (UTC)

本人雖不敢說對維基百科的理解有百份百認識,但我相信我對維基百科的理解不淺,因為我是老維基人,在不同的維基已經打滾多年,曾離開過中文維基一段長時間,如果你認為我的理解不深,歡迎向本人發問。說話的對錯不在於說話方的「資歷」,而是在於他有沒有理據或道理,以往不少幾百年深信的「權威」學說最後也證明是錯便是一例,希望這兒不會變成只有「資深會員」和權力核心才能話語的地方,對其他人只會「惡意推定」。
長久以來維基人還是有這種老毛病,就是一處有問題全部打退,真的不明白這樣的惡習到現在維基人還沒有改善,更不用提不要傷害新手,真讓人嘆息!
本人覺得連這個方針開始變得七嘴八舌,大家是否忘記了維基不是官僚體制,維基亦不是法律體系,最重要的是,不要編寫冗長的指示,簡單就是美。是時候重點簡化,防止冗長的指示,首先是其他方針負責的內容就不應在這兒囉嗦地說,每個方針也是互有牽連,每個相關方針的內容也在此提一次真是天亮了也說不完。
例如這個:「由于方针优先于指引,如果本页与WP:RS相互矛盾,本页将被视为优先的解释,而WP:RS应该依照本页更新。要讨论特定来源的可靠程度,请前往维基百科:可靠来源/布告牌。」如果這個方針需要提及,每個方針和指引也需要提及,並加入類似這句的內容,以上。--快樂戰記 (留言) 2009年3月7日 (六) 19:09 (UTC)
本人雖不敢說對維基百科的理解有百份百認識,但我相信我對維基百科的理解不淺,因為我是老維基人,在不同的維基已經打滾多年,曾離開過中文維基一段長時間,如果你認為我的理解不深,歡迎向本人發問。說話的對錯不在於說話方的「資歷」,而是在於他有沒有理據或道理,以往不少幾百年深信的「權威」學說最後也證明是錯便是一例,希望這兒不會變成只有「資深會員」和權力核心才能話語的地方,對其他人只會「惡意推定」。
長久以來維基人還是有這種老毛病,就是一處有問題全部打退,真的不明白這樣的惡習到現在維基人還沒有改善,更不用提不要傷害新手,真讓人嘆息!
本人覺得連這個方針開始變得七嘴八舌,大家是否忘記了維基不是官僚體制,維基亦不是法律體系,最重要的是,不要編寫冗長的指示,簡單就是美。是時候重點簡化,防止冗長的指示,首先是其他方針負責的內容就不應在這兒囉嗦地說,每個方針也是互有牽連,每個相關方針的內容也在此提一次真是天亮了也說不完。
例如這個:「由于方针优先于指引,如果本页与WP:RS相互矛盾,本页将被视为优先的解释,而WP:RS应该依照本页更新。要讨论特定来源的可靠程度,请前往维基百科:可靠来源/布告牌。」如果這個方針需要提及,每個方針和指引也需要提及,並加入類似這句的內容,以上。--快樂戰記 (留言) 2009年3月7日 (六) 19:09 (UTC)
逐點回應Mewaqua的提問。
1. 或者合理嘗試用詞不太好,不過我最主要只是想表達人們不應單單因「缺乏來源」或「不能查證」為籍口而隨意打退內容,試問世間的事情怎能盡如人意,每句也有出處呢?編寫的內容永遠也是不足的,「合理嘗試」只是希望您嘗試尋找一下吧!當然如果你查證上是有難度的話,這樣已超出合理嘗試,我們要求的是合理嘗試,非合理嘗試,重點在於合理,如你所說關信基條目中「他的實力比另外三人高很多」,一來實力不能量化,人言人殊;二來資料沒有指向性,查證上已構成困難,已不能合理嘗試。
最重要「合理嘗試」其實也是對照「查找並補充來源進而完善條目才是受歡迎的積極做法」,這個並不是什麼新概念。
2. 過度美化,可能沒有很清晰地描述,不過這個概念是存在的,原文引述創建者吉米·威爾士的言論指出,臆測性的『我自某處聽聞』的假偽資料應直接移除,怎會只限於「損害生者傳記中的人物或團體的聲譽」?如果內容吹噓地說「聽說名人xxx每晚也不睡覺,原來他不斷想辦法如何幫助市民,他所到之處市民無不對他歡呼喝采,據聞一名市民見到他更高興得發瘋......」明顯地出於小道(不明)消息報導,難道因為非負面就變得不用直接移除?順帶一提創辦人吉米·威爾士曾說過生傳者記並非為了「隱惡揚善」。
3. 「如果用戶覺得資料來源內容『有問題、錯謬或遺漏』時,就不應使用或要小心慎用。」首先我的意思是指不必深究,而不是明知『有問題、錯謬或遺漏』也繼續使用。另外不應該寫作「如果用戶覺得」用戶覺得屬於主觀判斷,應該改為「如果用戶有第三方的可靠來源證明」。例如六四事件,各大報導各執一詞,根本難以明確證實誰孰誰非,如果用戶覺得有問題便不應使用,這樣會出現很大問題,所以最好避免主觀判斷,如實地引述各方報導,將決定權交給讀者。
回覆完畢,現在請問本人最初的建議有誰回應呢?--快樂戰記 (留言) 2009年3月7日 (六) 20:38 (UTC)
把User:GoodFighter複製我的留言加上cquote。回應GoodFighter提出的第3點,我認為「用戶在編輯時選擇不用某一或某些來源」是他們的自由。--Mewaqua 2009年3月8日 (日) 04:35 (UTC)

因為我是老維基人,在不同的維基已經打滾多年,曾離開過中文維基一段長時間

第一:因為Wikipedia:可供查證即將經過討論共識成為方針,而其前提之一為在英文版已為正式方針多時。是故;即使自稱於不同維基打滾多年的User:GoodFighter所訂出的版本多麼秀逸,與英譯版本明顯出入的新內容於未達成共識前,個人認為仍不宜大幅增刪,請User:GoodFighter見諒。第二:為了善意推定,另請User:GoodFighter說明現下使用的帳號是哪個帳號的傀儡。第三,請熟悉中文維基內規的朋友撥冗解惑,User:GoodFighter的該使用傀儡帳號的方式,是否違反方針?--winertai (留言) 2009年3月9日 (一) 00:36 (UTC)
再回复一下GoodFighter的几点意见:
  1. “試問世間的事情怎能盡如人意,每句也有出處呢”——没有出处的话就不应该存在于维基百科,这很有可能只是某个编者的个人意见;
  2. “過度美化”——正所谓“任何缺乏来源的内容都可以被移除”,方针只需规定这一点,至于这种移除合不合理,要看有没有编者反对这样的移除,阁下也知道,方针不可能面面俱到,方针只规定一个方向,具体问题怎样处理还要靠我们编者具体分析。
  3. 这一点是在WP:NPOV中规定的(可能WP:中立的观点/temp更加详细些),不用再在可供查证中重复一遍。我们不应该有偏见性地挑选来源。
就这些。—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9年3月9日 (一) 17:15 (UTC)

怎么说呢,现在的版本已是英文维基百科当下版本的完全翻译版本(除了“撰写良好百科全书条目的关键之一,就是要谨记百科全书应该依据已经获得具公信力的出版者出版过的事件、主张、理论、概念、意见和论证”和“特别是受合理质疑且确无可靠来源查证的内容”两句话),GoodFighter您的修改已有他人不赞成,您就不应该继续尝试恢复它,您应该试图向其他人解释你为何这样修改,并在其他人同意的前提下才恢复您的更改。—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9年3月9日 (一) 16:38 (UTC)

如果要我对GoodFighter您的修改作出评价的话,我会说您的修改是在弱化可供查证方针。比如:
  1. “不过,由读者留下的贴文绝不能作为来源使用”(原文)——这是斩钉截铁的,任何读者留下的贴文都不应被使用,但您却修改成了“不过,由不知名读者留下的贴文绝不能作为来源使用”,难道知名读者留下的贴文就可以用了吗?我们不能用的原因是这些贴文未经严肃的编辑审查,所以才不能用,而不是这些贴文的作者不知名,所以不能用;
  2. “绝大多数个人出版的书籍、业务通讯、个人网站、开放性wiki网誌、论坛贴文以及相似的来源都不能被接受为可靠的来源”(原文)被您修改成了“绝大多数个人出版的刊物、个人网站以及个人网誌等(專業或知名人士除外)都不能被接受为可靠的来源”。同样的,我们不能用的原因是这些web2.0网站未经严肃的编辑审查,所以不能用。而且后文也写了“个人出版物在某些情况下,可以被接受。此情况是,出版人是受到肯定的专家,并从事与条目主题相关领域的工作,并曾在可靠的第三方出版物中发表过文章。但是,在此种情况下应谨慎使用此类来源:如果有關信息的确值得记载,很可能已有他人作了相同的工作。”——归根结底,对待个人出版物我们应该绝大部分禁止,极少数满足条件的才放过。
  3. “维基百科上的条目与用户发言,或其他维基百科镜像网站上的内容,都不能作为来源使用”(原文)被您改成了“维基百科上的条目与用户发言,或其他维基百科镜像网站上的内容,都不能作为来源使用,除非是说明它们本身的信息乃至条目的来源”——犯了自我参照的错误。
  4. “添加或恢复内容的编者应承担举证的责任”被您改成了“添加或恢复材料的编辑者承担举证的责任,不過其他編輯者也可以發揮維基互助精神,幫忙加入可靠來源”——您这事实上是在鼓励添加或恢复内容的编者不去承担举证的责任,反正有人负责跟在我后面来修正。

还有很多弱化现有方针的地方,不再一一列举。—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9年3月9日 (一) 16:51 (UTC)

謝謝PhiLiP詳細的回覆,現在回覆PhiLiP的提問: 1. 關於閣下提出“每句應該有出處”的規定,本人深信可供查證的原意是防止別人自創事實,而不是硬性規定每一句也要提交來源。請看以下例子:

1911年辛亥革命後,臨時政府在南京成立,不久清朝末帝發佈《退位詔書》,中華民國成立。在袁世凱與孫文議和後首都遷至北京,這個時期被稱為北洋時期。期間發生洪憲帝制與溥儀復辟,令中華民國差點覆沒。後期軍閥割據,動盪不安。中國國民黨發起北伐後中國大致統一,首都遷至南京。期間內憂外患不斷,1937年至1945年間與日本全面爆發戰爭(詳見抗日戰爭與二戰)。抗戰勝利後頒布憲法,改組為中華民國政府。1949年與中國共產黨在國共內戰中失利,失去中國大陸領土。12月7日播遷至台灣,延續至今。同年中國共產黨於中國大陸成立中華人民共和國,形成海峽兩岸長期對峙的狀態。

2. 這個是取自特色條目的其中一段,觀乎整段內容,如果對歷史有認識的人也知道是對,不過這段卻沒有提供可供查證的參考來源。請問閣下是否因為沒有出處,就要刪除這一段呢?如果嚴格跟從方針執行,這段最終是要刪除的。請問這樣是否真的幫助維基百科,還是不必要增加編輯者的負擔?

  • 本人曾引用這個說法的觀點,但是沒有人正面回應:
例如一篇介紹化學元素氙的文章,文中有一段內容:「氙是一種化學元素,它的化學符號是Xe,......,把它放電時呈藍色。」你不應該以「缺乏來源」為由而移除內容,因為對條目氙有基礎程度認識的人也知道這些資料不是自創的,是讀過化學或根據化學文獻而寫的。

3. 跟據上文的觀點,如果是成立的話,這個是別人常犯錯誤之一,所以本人才特此強調“可供查證並不是刻求編輯者撮寫的所有內容也必須有參考來源”,觀乎以往方針的投票,這個亦是用戶反對為方針的理由之一,除非閣下反對這個觀點,本人真的不明白為何閣下要打退這個編輯? 4. 關於「任何缺乏來源的內容都可以被移除,方針只需規定這一點」,如果說方針只需規定這一點,請問為什麼又要重覆提及「過度損害生者傳記中的人物或團體但缺乏來源的內容」?如果要提及,為何又不能提及「過度美化生者傳記中的人物或團體但缺乏來源的內容」?因為這個是違反維基百科不是宣傳工具中立性的方針。 5. 關於“不用再在可供查證中重複一遍。我們不應該有偏見性地挑選來源”,本人認同閣下的說法,但請問為何閣下要回退本人清理重覆累贅的行文及內容,例如:“詳細討論特定類型來源可靠度的指引,參見維基百科:可靠來源(WP:RS)。由於方針優先於指引,如果本頁與WP:RS相互矛盾,本頁將被視為優先的解釋,而WP:RS應該依照本頁更新。要討論特定來源的可靠程度,請前往維基百科:可靠來源/佈告牌。”如果這個方針需要提及,每個方針和指引也需要提及,加入類似這句的內容。 6. 您認為這個是斬釘截鐵的,其實世事無絕對,試問閣下怎能如此肯定?本人舉一個例子您就明白,有時原文作者透過自己的地方留言,澄清或解釋文中不清楚或引起誤會的地方,請問原作者發達的文章能夠引用,但是澄清部分卻不能使用,只因發布形式的問題。誠然科技愈來愈發達,原作者不一定要在傳統地方刊登才能收錄,難道人家用什麼發布媒介也要“歧視”嗎? 7. “極少數滿足條件的才放過”,恕本人不能苟同,說理論沒有多大意思,理論往往是落後於現實情況,事實上,就算連英文維基百科也曾使用具知名度人士在新媒體發布的內容,一些知名人士,尤其是從事科技,他們已習慣使用新媒介發布消息,例如Google開發人員發表的Blog,開發人員說的話也是可以引用,一些知名人士在自己的博客發表的文章也是會被引用。 8. 閣下解釋的原因是這些貼文未經嚴肅的編輯審查,所以絕不能使用,假設,我只是說假設,這些貼文其實是經過嚴肅的編輯審查,但是根據該指引也是不能使用的,因為寫了不能使用,方針根本不能考慮每個生活所遇到的情況,本人實在不明白為何閣堅持寫得如此死板!本人覺得這個正正是編寫冗長的指示出現的問題——以偏概全。 9. “維基百科上的條目與用戶發言絕不能使用”亦是編寫冗長的指示時常見問題,未仔細考慮全部情況便以偏概全。請參看貴網站編寫有關維基百科、中文維基百科、英文Wikipedia、Reliability of Wikipedia等,內文有參考身為Primary Sources的維基百科。最簡單的例子,假設中文維基百科衝突了200,000條目大關,請問是否要待到有第三方傳媒報導此事才能收錄?指引真是令人誤導! 10. 本人並不認同這些是弱化方針,事實上本人提及的上以往討論的也有提及,本人沒有提出新理念或理論,本人只不過在嘗試更真實地反映現時的編輯情況。方針寫得過於理想化是沒有意義,事實上我們是否真的如此執行?我們應否這樣執行? 敬希PhiLiP能逐一回應本人以上的觀點。--快樂戰記 (留言) 2009年3月14日 (六) 07:20 (UTC)

  1. 针对“每句應該有出處”这一点,我了解阁下的顾虑,因此我提出这点妥协修改方案:“任何缺乏来源的内容都可以被移除,但移除的正当性应不受广泛质疑,最好要有一定的讨论基础。编者应在移除前为其他编者留下充足的时间以提供来源,否则他们可能会反对这样的移除。”
  2. 过度美化的内容也应移除,但因不涉及诽谤等法律问题也不必那么紧迫,且受到3RR的限制;因此,并不用将美化与丑化并列为同等严重的情况。
  3. 已经提到了这一点,不必重复:“个人出版物在某些情况下,可以被接受。此情况是,出版人是受到肯定的专家,并从事与条目主题相关领域的工作,并曾在可靠的第三方出版物中发表过文章。但是,在此种情况下应谨慎使用此类来源:如果有关信息的确值得记载,很可能已有他人作了相同的工作。”
  4. “維基百科上的條目與用戶發言絕不能使用”亦是編寫冗長的指示時常見問題,未仔細考慮全部情況便以偏概全。請參看貴網站編寫有關維基百科、中文維基百科、英文Wikipedia、Reliability of Wikipedia等,內文有參考身為Primary Sources的維基百科。最簡單的例子,假設中文維基百科衝突了200,000條目大關,請問是否要待到有第三方傳媒報導此事才能收錄?指引真是令人誤導!——“自行出版物与可疑来源中的材料可以作为说明它们本身的信息乃至条目的来源,而不需要由该领域的专家发表”。(补充:重新仔细读了一遍上面的讨论,这一点似乎是我先前错误反对了,收回此处意见,同意此处修改。—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9年3月16日 (一) 17:15 (UTC)
  5. “關於“不用再在可供查證中重複一遍。我們不應該有偏見性地挑選來源”,本人認同閣下的說法,但請問為何閣下要回退本人清理重覆累贅的行文及內容,例如:“詳細討論特定類型來源可靠度的指引,參見維基百科:可靠來源(WP:RS)。由於方針優先於指引,如果本頁與WP:RS相互矛盾,本頁將被視為優先的解釋,而WP:RS應該依照本頁更新。要討論特定來源的可靠程度,請前往維基百科:可靠來源/佈告牌。”如果這個方針需要提及,每個方針和指引也需要提及,加入類似這句的內容。”——这是因可供查证和可靠来源的联系十分紧密,所以才需要加以强调(事实上,可靠来源可以视作可供查证的一个子页面)。
因为阁下没有标注数字顺序,因此看起来很头疼,只挑自己认为重要的几个回答。—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9年3月14日 (六) 14:26 (UTC)
已經標注數字排序,請逐點回覆,謝謝。--快樂戰記 (留言) 2009年3月20日 (五) 06:33 (UTC)

最後,本人對於以下事件深表遺憾:

如果您在這段時間內對這兩個方針有什麼意見請盡量提,您甚至還可以動手去修改那兩個方針,只要是朝好的方向修改就不會被回退。—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難道這個只是一句美麗的口號?本人發覺方針已經被管理員鎖定並且不能編輯,要是這樣的話便不要假扮到處發出討論通知,口口聲聲說任何人也可以手動修改,但在他處看到通知的人到來提議建就被視作破壞處理。最奇怪的是,通知說只要是「朝好的方向修改就不會被回退」,結果卻是本人所有修改都被回退,連一些修改也不能保留,這樣就是所謂「朝好的方向修改就不會被回退」的深層意思嗎?撫心自問,自己修改的不會差勁到全部也是不良編輯,如果只是部分有問題,照道理應該回退部分才對,為什麼要回退全部修改?「幾個蘋果跌爛了,整箱蘋果也要丟棄」就是閣下編輯的宗旨嗎?真的容不下別人的意見就坦白地說,不要假裝說「朝好的方向修改就不會被回退」。

以上。--快樂戰記 (留言) 2009年3月14日 (六) 07:52 (UTC)

半保护事项并非由本人作出,请向Shizhao询问。前面的讨论今天晚上会回复,请稍候。—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9年3月14日 (六) 09:26 (UTC)
附注:半保护只是阻止注册未满7日,编辑未逾50次的用户编辑。—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9年3月14日 (六) 14:38 (UTC)
本人知道,不過管理員的工作屬於群體決策,不能推說事不關己便置之不理,如果是次半保護是錯誤,就要糾正錯誤,閣下能否請Shizhao出來當面解釋?如果視本人的修改為破壞,本人深表遺憾,難保本人再編輯會被另一位管理員以破壞為理由遭到封禁,無謂自討沒趣。現在究竟是“真”諮詢還是“假”諮詢?--快樂戰記 (留言) 2009年3月20日 (五) 06:33 (UTC)

因为是与目前讨论相关的内容,故移动至此,新留言请置于下方。—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9年3月16日 (一) 17:01 (UTC)


GoodFighter,我希望您能回应一下。—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9年3月23日 (一) 04:33 (UTC)

還有沒有維基人有其他建議?假如沒有的話,共識應該是達成了,讓這兩項方針通過吧。—章·安德魯 (留言) 2009年3月25日 (三) 08:26 (UTC)
通过吧。--达师信访工作报告 2009年3月27日 (五) 14:27 (UTC)
那采用哪一个版本呢?比如Wikipedia:非原创研究有翻译错误,Wikipedia:非原创研究/temp才修正了的。—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9年3月27日 (五) 15:24 (UTC)
當然是採用temp的那個修正版本。—章·安德魯 (留言) 2009年3月29日 (日) 06:30 (UTC)

先說句不好意思,因為本人之前本人公事在身,不好意思,未能及時回應。

回正題,請問上面的維基人不是維基人嗎?難道他是鬼嗎?明顯地是有人對以上的方針提出質疑,問題根本也沒有解決便草草結案,不是解決問題之本。根據共識方針,達到共識應該是:「在確保有足夠多的編輯者了解這一觀點後,如果沒有人反對,則共識就達成了。」另外共識方針亦沒有指明一定要在近期或是次討論中說過反對的人才算是反對。

誠然希望大家花點時間解決問題,其他提問及回覆亦已作回覆。

先解決一個問題,請解除Wikipedia:可供查證Wikipedia:非原創研究的半保護狀態,半保護不符合維基善意推定的精神,外國維基也不會因為它們是方針就半保護,保護方針不接納預防性的保護。

真正全民參予改革維基,承諾只要是朝好方向的修改就不會被回退,承諾任何用戶或新用戶不會因為提出反意見或修改而遭到惡意攻擊或對待,甚至被無理封禁。巧克力糖 (留言) 2009年4月5日 (日) 00:52 (UTC)

半保护对于这两个方针并没有不妥。半保护只是新人不能编辑,一般来说新人对维基百科了解不多,而对于这两个对维基百科影响深远的方针,防止乱修改应该是正常的。其他维基百科重要的方针大多都是保护地,甚至全保护的。而且上面的讨论似乎也与方针本身的讨论关系不大--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9年4月7日 (二) 12:10 (UTC)

十分同意shizhao的看法,而且我也覺得Milker的回覆有不少已經偏離了討論。現在唯一的問題就是參與這項方針討論的維基人稍微少了一點,但這並不代表沒有維基人支持,我相信只是有些維基人「無意見」而已。PhiLiP不打算再被你就細節問題糾纏不清而退出本次討論,並不意味著這項方針的討論就會因此而「沉掉」。—章·安德魯 (留言) 2009年4月10日 (五) 14:16 (UTC)
回Milker:所谓「在確保有足夠多的編輯者了解這一觀點後,如果沒有人反對,則共識就達成了。」,你可以去WP:特色条目评选/存档WP:特色条目复审/存盘看一看,当然满足“确保有足够多的编辑者了解这一观点”,更何况方针的更新并没有带来方针本身主旨的改变。--达师信访工作报告 2009年4月11日 (六) 06:10 (UTC)

分栏

既然又是沉默,那么就视作没有异议,请管理员将各方针页面的/temp合并到目前的页面吧。--达师信访工作报告 2009年4月12日 (日) 14:18 (UTC)

我也是沒意見,細節太多了,看得我頭腦轉不過來,其實很大部分內容我是不知就裡的,不過新方針已定,唯有接受就是,我對之抱觀望態度,若新方針出了問題,我相信會有人出聲。—Iflwlou [ M {  2009年4月17日 (五) 16:49 (UTC)
真的没人管了吗?多数用户都没有意见,只有User:Milker,何况若方针出现问题还是可以改的,故请管理员将各/temp移动至主页面,并通过此三方针。--达师信访工作报告 2009年4月21日 (二) 02:53 (UTC)
维基百科:可供查證维基百科:非原创研究已经用临时页面替换了原有内容。维基百科:中立的观点仍然是原有内容,因为原来的内容已经是正式方针,直到社群达成共识后,再移动临时页面内容。特此,如果一周后仍然没有其他重要修订意见,则这三个的新版本将成为正式方针。另外,还有一个与此密切相关的维基百科:可靠来源如果1周内仍然没有修订意见,则将成为正式指引。--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9年4月28日 (二) 13:01 (UTC)
那么就通过了。--达师信访工作报告 2009年5月6日 (三) 12:43 (UTC)
除了WP:NPOV没有移动外,都标好了。--达师信访工作报告 2009年5月6日 (三) 12:54 (UTC)
全部完成Ben.MQ 2009年5月11日 (一) 05:23 (UTC)

请问完全引用论坛的资料是否可行

我打算建立一个“2003年西北工业大学日本人事件”的条目,但关于此事的现存资料现在都只能在论坛上找到,请问是否可以引用?—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7月29日 (四) 16:52 (UTC)

請參考維基百科:可供查證-TW-mmm333k (留言) 2010年7月29日 (四) 19:18 (UTC)
也可參考維基百科:可靠來源,其中有段指出:“一些資料來源,雖然不明確,但在某些情況下可能是可靠資訊的提供者。例如網站、部落格、特別是那些跟可靠資訊來源有聯繫的。例如,學術部門的部落格不只是個人部落格,更被應該視為來源的全部。”若該論壇上是屬於官方性質且為官方人員發佈應可參照。其實這應該是日本方面的事件,試著從日文維基著手吧。—安可(居住地:酒館-職業:詩與歌之演者) ~更新日期: 2010年7月30日 (五) 02:33 (UTC)
順手查一下,請問是否是此事件西安聲討日人勢態未平 高校戒嚴 日本派員調查,資料來源為大紀元時報,發稿日為10/31/2003 10:13:53 PM,台灣Google搜尋第3個就查到了,莫非您被中共的長城封鎖此網站?—安可(居住地:酒館-職業:詩與歌之演者) ~更新日期: 2010年7月30日 (五) 02:39 (UTC)
很多事情确实发生了,但是因为一些原因,大陆的媒体不报,或者报了被和谐掉,只是论坛里面会有人说。虽然国外的媒体会如是报道,但是墙内民众看不到,如果要写这种条目,对于墙内同胞来说如何找资料呢?2010年南京化工厂爆炸事件中那个“哪个让你直播的”的“直播门”就有类似情况。--氢氧化钠 NaOH 2010年7月30日 (五) 02:43 (UTC)
一般来说,论坛内容属于不可信来源。当然,如果事件本身就与论坛相关可以一定程度除外。如果没有中文资料,可以查找外文资料。如果是社会事件,也可以查查社会学方面的出版物是否会有人研究此事。如果真的没找到什么资料,那只能说明该事件缺乏关注度,尽管可能是因为审查原因引起的,但是如果事情足够注目,再如何审查仍然会有足够多的新闻报道,研究资料出现。--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0年7月30日 (五) 06:44 (UTC)

想當然之,就已經掛名叫論壇,就像我們現在討論一樣,不可能我們說什麼話就斷章取義當成是百科來源吧,這豈不是道聽塗說,來源變這樣子可以寫條目,我看整個百科會變成論壇,做法缺乏考證,沒有考證下就寫上去,不但容易誤導,也會顯得很隨便,因為聽什麼就寫什麼,修修改改很頻繁,這樣子是無法使公眾相信,大家都是有頭腦有眼睛。---122.125.142.80 (留言) 2010年7月30日 (五) 13:36 (UTC)

此事当年关注度是相当高的,这点是不容置疑的。如果当年有现在这样的消息透明度,此事不亚于南京的爆炸。大量学生上街游行,到各个学校募集更多的加入者,这在当时的中国大陆是很罕见的。大纪元这个网站,不是说不能相信,但很多内容往往不是编造出来就是从那些(正好就是我想用的那些)论坛里来。可以这么说,论坛的资料比大纪元还要准确。—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7月30日 (五) 14:04 (UTC)

事实上最近我也在想一件事,最近我找到的很多很好的资料,不要说论坛,就是博客也是完全原创的。偏偏这样原创的资料,就因为它是原创的,就因为它发表在博客上,就不能用了,就被人怀疑了。我用我自己的逻辑去判断,觉得这绝对是有问题的。—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7月30日 (五) 14:16 (UTC)

即使如此,論壇沒有機制去專為消息是否可靠進行審查驗證,維基百科也沒有,所以想拿來當成百科來源,仍然可行性並不高,除非照可靠來源方針講的,提供這消息的來源是記者他自己取得,或者是他所在的新聞電視台或報社,只有這兩個方法可以符合審查,論壇是做不到這程度可以取信。—122.125.142.80 (留言) 2010年7月30日 (五) 14:36 (UTC)

  • 倪玉兰条目中网易报道的外链[20]内容已经被删除,请问在这种情况下还可以算作说明网易有报道此事的可靠来源吗?--Inspector (留言) 2010年11月26日 (五) 11:16 (UTC)
    • 通常重大新闻都有多家媒体进行转载,如果其中一个网页没有了,可以找第二家,幸好那个页面引用的时候,把标题也附上了(最好用{{cite web}}模板,这样保留的信息比较多)。通过搜索标题,在腾讯网等网站(如[21])还是存有这个报道的,所以通过更改链接就可以了。如果还是找不到,尝试一些专门对网页存档的网站(如Wayback Machine[22]),如果再找不到尝试搜索相关报道(如重大中文新闻的话可以尝试用英语搜索外国网站)等等。如果这么多种方法,最终还是找不到,那么很可能是杜撰,标记来源请求一段时间,原来的编者没有补充来源就应当删除。没有好过是虚构的。另可参考这里:en:Wikipedia:Link rot--Caiguanhao (talk | contribs) 广州亚运 2010年11月26日 (五) 11:45 (UTC)
  • 已经找到相关的外链了[23],并且有说转载自南方人物周刊。不过请问一下将来万一出现链接被删除的情况怎么办?维基百科能够证明存在过这样的外链吗?作为一个事实而言--Inspector (留言) 2010年11月26日 (五) 11:57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