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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漢書/卷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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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荀韓鍾陳列傳 後漢書 卷六十三
李杜列傳 第五十三
吳延史盧趙列傳 

後漢書卷六十三 李杜列傳 第五十三  

李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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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固字子堅,漢中南鄭人,司徒合之子也。合在〈*(數)**[方]*術傳〉。固貌狀有奇表,鼎角匿犀,足履龜文。[一]少好學,常步行尋師,不遠千里。[二]遂究覽墳籍,結交英賢。四方有志之士,多慕其風而來學。京師鹹歎曰:「是復為李公矣。」[三]司隸﹑益州並命郡舉孝廉,辟司空掾,皆不就。[四]

注[一]鼎角者,頂有骨如鼎足也。匿犀,伏犀也。謂骨當額上入髮際隱起也。足履龜文者二千石,見相書。

注[二]謝承書曰:「固改易姓名,杖策驅驢,負笈追師三輔,學五經,積十餘年。博覽古今,明於風角﹑星筭﹑河圖﹑讖緯,仰察俯占,窮神知變。每到太學,密入公府,定省父母,不令同業諸生知是合子。」

注[三]言復繼其父為公也。

注[四]謝承書曰:「五察孝廉,益州再舉茂才,不應。五府連辟,皆辭以疾。」

陽嘉二年,有地動﹑山崩﹑火□之異,公卿舉固對策,[一]詔又特問當世之敝,為政所宜。固對曰:  

注[一]續漢書曰「陽嘉二年,詔公卿舉敦樸之士,□尉賈建舉固」也。

臣聞王者父天母地,[一]寶有山川。[二]王道得則陰陽和穆,政化乖則崩震為□。斯皆關之天心,效於成事者也。夫化以職成,官由能理。古之進者,有德有命;[三]今之進者,唯財與力。伏聞詔書務求寬博,疾惡嚴暴。而今長吏多殺伐致聲名者,必加遷賞;其存寬和無黨援者,輒見斥逐。是以淳厚之風不宣,雕薄之俗未革。雖繁刑重禁,何能有益?前孝安皇帝變亂舊典,封爵阿母,[四]  因造妖□,使樊豐之徒乘權放恣,侵奪主威,改亂嫡嗣,[五]至令聖躬狼狽,親遇其艱。既拔自困殆,[六]龍興即位,天下喁喁,屬望風政。積敝之後,易致中興,誠當沛然思惟善道;[七]而論者猶雲,方今之事,復同於前。臣伏從山草,痛心傷臆。實以漢興以來,三百餘年,賢聖相繼,十有八主。豈無阿乳之恩?豈忘貴爵之寵?然上畏天威,俯案經典,知義不可,故不封也。今宋阿母[八]雖有大功勤謹之德,但加賞賜,足以酬其勞苦;至於裂土開國,實乖舊典。聞阿母體性謙虛,必有遜讓,陛下宜許其辭國之高,使成萬安之福。  

注[一]春秋感精符曰:「人主日月同明,四時合信,故父天母地,兄日姊月。」宋均注曰:「父天於圜丘之祀也,母地於方澤之祭也,兄日於東郊,姊月於西郊。」

注[二]史記曰:「魏武侯浮西河而下,中河顧而謂吳起曰:『美哉乎河山之固,此魏之寶也。』吳起對曰:『在德不在險。』」注[三]命,爵命也。言有德者乃可加爵命也。

注[四]阿母王聖。  注[五]謂順帝為太子時,廢為濟陰王。

注[六]殆,危也。  注[七]沛然,寬廣之意。  注[八]謂宋娥也。

夫妃後之家所以少完全者,豈天性當然?但以爵位尊顯,專總權柄,天道惡盈,不知自損,故至顛仆。先帝寵遇閻氏,位號太疾,故其受禍,曾不旋時。老子曰:「其進銳,其退速也。」[一]今梁氏戚為椒房,禮所不臣,[二]尊以高爵,尚可然也。而子弟腢從,榮顯兼加,永平﹑建初故事,殆不如此。宜令步兵校尉冀及諸侍中還居黃門之官,使權去外戚,政歸國家,豈不休乎!  注[一]案:孟子有此文。謝承《書》亦云孟子,而《續漢書》復雲老子。

注[二]公羊傳曰:「宋殺其大夫,何以不名?宋三世無大夫,三世內娶也。」何休注云:「內娶,娶大夫女也。言無大夫者三世,禮不臣妻之父母,國內皆臣,無娶道,故絕去大夫名,正其義也。」椒房者,皇后所居,以椒泥塗也。

又詔書所以禁侍中尚書中臣子弟不得為吏察孝廉者,以其秉威權,容請托故也。而中常侍日月之側,聲埶振天下,子弟祿仕,曾無限極。雖外托謙默,不干州郡,而諂偽之徒,望風進舉。今可為設常禁,同之中臣。

昔館陶公主為子求郎,[一]明帝不許,賜錢千萬。所以輕厚賜,重薄位者,為官人失才,害及百姓也。竊聞長水司馬武宣﹑[二]開陽城門候羊迪等,[三]無它功德,初拜便真。此雖小失,而漸壞舊章。[四]先聖法度,所宜堅守,政教一跌,百年不復。詩云:「上帝板板,下民卒癉。」刺周王變祖法度,故使下民將盡病也。[五]  注[一]館陶公主,光武第三女也。

注[二]續漢志「長水校尉一人,比二千石,司馬一人,千石,掌宿□」也。

注[三]續漢志曰:「城門每門候一人,六百石。」

注[四]續漢書曰:「中都官,千石﹑六百石,故事先守一歲,然後補真。」

注[五]板,反也。卒,盡也。癉,病也。詩大雅,凡伯刺周厲王反先王之道,下人盡病也。

今陛下之有尚書,猶天之有北斗也。斗為天喉舌,尚書亦為陛下喉舌。[一]斗斟酌元氣,運平四時。[二]尚書出納王命,賦政四海,[三]權尊埶重,責之所歸。若不平心,□眚必至。誠宜審擇其人,以毗聖政。今與陛下共理天下者,外則公卿尚書,內則常侍黃門,譬猶一門之內,一家之事,安則共其福慶,危則通其禍敗。刺史﹑二千石,外統職事,內受法則。夫表曲者景必邪,源清者流必絜,猶叩樹本,百枝皆動也。

周頌曰:「薄言振之,莫不震疊。」[四]此言動之於內,而應於外者也。*(猶)**[由]*此言之,本朝號令,豈可蹉跌?閒隙一開,則邪人動心;利競暫啟,則仁義道塞。刑罰不能復禁,化導以之寑壞。此天下之紀綱,當今之急務。陛下宜開石室,陳圖書,[五]招會腢儒,引問失得,指擿變象,以求天意。其言有中理,實時施行,顯拔其人,以表能者。則聖聽日有所聞,忠臣盡其所知。又宜罷退宦官,去其權重,裁置常侍二人,方直有德者,省事左右;小黃門五人,才智閑雅者,給事殿中。如此,則論者厭塞,昇平可致也。臣所以敢陳愚瞽,冒昧自聞者,儻或皇天欲令微臣覺悟陛下。陛下宜熟察臣言,憐赦臣死。  

注[一]春秋合誠圖曰:「天理在斗中,司三公,如人喉在咽,以理舌語。」宋均注曰:「斗為天之舌口,主出政教。三公主導宣君命,喻於人,則宜如人喉在咽,以理舌口,使言有條理。」

注[二]春秋保干圖曰:「天皇於是斟元陳樞,以五易威。」宋均注曰:「威,則也,法也。天皇斟元氣,陳列樞機,受行次之當得也。」

注[三]賦,布也。

注[四]韓詩□君傳曰:「薄,辭也。振,奮也。莫,無也。震,動也。疊,應也。美成王能奮舒文武之道而行之,則天下無不動而應其政教。」

注[五]前書曰:「司馬遷為太史令,紬史記石室金匱之書。」紬音抽。

順帝覽其對,多所納用,實時出阿母還弟捨,諸常侍悉叩頭謝罪,朝廷肅然。

以固為議郎。而阿母宦者疾固言直,因詐飛章以陷其罪,事從中下。大司農黃尚等請之於大將軍梁商,又僕射黃瓊救明固事,久乃得拜議郎。

出為廣漢雒令,至白水關,解印綬,還漢中,[一]杜門不交人事。歲中,梁商請為從事中郎。商以後父輔政,而柔和自守,不能有所整裁,□異數見,下權日重。固欲令商先正風化,退辭高滿,乃奏記曰:「春秋□儀父以開義路,[二]  貶無駭以閉利門。[三]夫義路閉則利門開,利門開則義路閉也。前孝安皇帝內任伯榮﹑樊豐之屬,[四]外委周廣﹑謝惲之徒,開門受賂,署用非次,天下紛然,怨聲滿道。朝廷初立,頗存清靜,未能數年,稍復墮損。左右黨進者,日有遷拜,守死善道者,滯涸窮路,[五]而未有改敝立德之方。又即位以來,十有餘年,聖嗣未立,腢下繼望。可令中宮博簡嬪媵,兼采微賤宜子之人,進御至尊,順助天意。若有皇子,母自乳養,無委保妾醫巫,以致飛燕之禍。[六]  明將軍望尊位顯,當以天下為憂,崇尚謙省,垂則萬方。而新營祠堂,費功億計,非以昭明令德,崇示清儉。自數年以來,□怪屢見,比無雨潤,而沉陰鬱泱。[七]宮省之內,容有陰謀。孔子曰:『智者見變思刑,愚者鶯怪諱名。』天道無親,可為祗畏。[八]加近者月食既於端門之側。[九]月者,大臣之體也。[一0]夫窮高則危,大滿則溢,月盈則缺,日中則移。[一一]凡此四者,自然之數也。天地之心,福謙忌盛,[一二]是以賢達功遂身退,[一三]全名養壽,無有怵迫之憂。[一四]誠令王綱一整,道行忠立,明公踵伯成之高,全不朽之譽,[一五]豈與此外戚凡輩耽榮好位者同日而論哉!固狂夫下愚,不達大體,竊感古人一飯之報,[一六]  況受顧遇而容不盡乎!」商不能用。  注[一]梁州記曰:「關城西南百八十里有白水關,昔李固解印綬處也。」故關城今在梁州金牛縣西。

注[二]隱公元年三月,公及邾儀父盟於昧。公羊傳曰:「儀公者何?邾婁之君也。何以稱字?□之也。曷為□之?為其與[公]盟也。」何休注云:「春秋王魯,托隱公為受命王,因儀父先與隱公盟,假以見□賞義。」

注[三]春秋隱公二年,經書「無駭帥師入極」。公羊傳曰:「無駭者何?展無駭也。何以不氏?貶。曷為貶?疾始滅也。」

注[四]伯榮,王聖女也。  注[五]守死善道,論語文。滯涸窮路,以魚為諭也。

注[六]趙飛燕,成帝皇后。妹為昭儀,專寵。成帝貴人曹偉能等生皇子,皆殺之。

注[七]雲起貌。

注[八]祗,敬也。言天無親疏,惟善是與,可敬*(威)**[畏]*也。曰:「皇天無親。」

注[九]既,盡也。端門,太微宮南門也。

注[一0]《前書》李尋上疏曰:「月者觿陰之長,妃後﹑大臣﹑諸侯之象也。」

注[一一]易豐卦曰:「日中則昃,月盈則食,天地盈虛,與時消息。」史記蔡澤謂范睢曰:「日中則移,月滿則虧」也。

注[一二]曰:「鬼神害盈而福謙,人道惡盈而好謙。」又曰:「見天地之心。」

注[一三]老子曰:「功成名遂身退,天之道也。」

注[一四]為利所誘,怵迫於憂勤也。怵音息律反,或音黜。

注[一五]莊子曰:「伯成子高,唐虞時為諸侯,至禹,去而耕。禹往見之,則耕在野。禹問曰:『昔堯化天下,吾子立為諸侯,堯授舜,舜授予,子去而耕,其故何也?』子高曰:『昔堯化天下,至公無私,不賞而人自勸,不罰而人自畏。今子賞而不勸,罰而不威,德自此衰,刑自此作。夫子盍行,無留吾事。』俋俋然,耕不顧。」亦見呂氏春秋

注[一六]謂靈輒也。

永和中,荊州盜賊起,彌年不定,乃以固為荊州刺史。固到,遣吏勞問境內,赦寇盜前釁,與之更始。於是賊帥夏密等斂其魁黨六百餘人,自縛歸首。固皆原之,遣還,使自相招集,開示威法。半歲閒,余類悉降,州內清平。

上奏南陽太守高賜等臧穢。賜等懼罪,遂共重賂大將軍梁冀,冀為千里移檄,[一]  而固持之愈急。冀遂令徙固為太山太守。時太山盜賊屯聚歷年,郡兵常千人,追討不能制。固到,悉罷遣歸農,但選留任戰者百餘人,以恩信招誘之。未滿歲,賊皆弭散。  注[一]言移一日行千里,救之急也。

遷將作大匠。上疏陳事曰:「臣聞氣之清者為神,人之清者為賢。養身者以練神為寶,安國者以積賢為道。昔秦欲謀楚,王孫圉設□西門,陳列名臣,秦使戄然,遂為寑兵。[一]  魏文侯師卜子夏,友田子方,軾段干木,故腢俊競至,名過齊桓,秦人不敢窺兵於西河,斯蓋積賢人之符也。[二]陛下撥亂龍飛,初登大位,聘南陽樊英、江夏黃瓊、廣漢楊厚、會稽賀純,[三]策書嗟歎,待以大夫之位。是以巖穴幽人,智術之士,彈冠振衣,樂欲為用,四海欣然,歸服聖德。厚等在職,雖無奇卓,然夕惕孳孳,志在憂國。臣前在荊州,聞厚、純等以病免歸,誠以悵然,為時惜之。一日朝會,見諸侍中並皆年少,無一宿儒大人可顧問者,誠可歎息。宜征還厚等,以副腢望。瓊久處議郎,已且十年,觿人皆怪始隆崇,今更滯也。

[四]光祿大夫周舉,才謨高正,宜在常伯,訪以言議。侍中杜喬,學深行直,當世良臣,久托疾病,可□令起。」又薦陳留楊倫、[五]河南尹存、東平王惲、陳國何臨、[六]清河房植等。[七]是日有詔徵用倫、厚等,而遷瓊、舉,以固為大司農。  

注[一]秦欲伐楚,使使者往觀楚之寶器。昭奚恤乃為□,使客東面,自居西面之□,稱曰:「理百姓,實倉廩,子西在此;奉珪璋,使諸侯,子方在此;守封疆,謹境界,葉公子高在此;理師旅,正兵戎,司馬子反在此;懷霸王之餘義,獵治亂之遺風,昭奚恤在此:惟大國所觀。」使反,言於秦君曰:「楚多賢臣,未可謀也。」事見新序。國語曰,楚王孫圉聘於晉,趙簡子鳴玉以相,問圉曰:「楚之白珩猶在乎,其為寶也幾何?」對曰:「未嘗為寶也。楚人有觀射父,能作訓辭以行諸侯,有左史倚相,道訓典以序百物,此楚國之寶也。若夫古玉、白珩,先王之所玩也,何寶焉!」與此所引不同也。

注[二]魏文侯受經於子夏,過段干木閭,未嘗不軾也。李克曰:「文侯東得卜子夏、田子方、段干木,此三人者,君皆師之。」又秦欲伐魏,或曰:「魏君賢人是禮,國人稱仁,上下和合,未可圖也。」事見史記也。

注[三]謝承《書》曰:「純字仲真,會稽山陰人。少為諸生,博極腢蓺。十辟公府,三舉賢良方正,五征博士,四公車征,皆不就。後征拜議郎,數陳□異,上便宜數百事,多見省納。遷江夏太守。」

注[四]隆,高也。崇,重也。  注[五]倫見儒林傳

注[六]臨字子陵,熙之子,為平原太守,見《百家譜》也。  注[七]植見黨人篇也。

先是周舉等八使案察天下,多所劾奏,其中並是宦者親屬,輒為請乞,詔遂令勿考。又舊任三府選令史,光祿試尚書郎,時皆特拜,不復選試。固乃與廷尉吳雄上疏,以為八使所糾,宜急誅罰,選舉署置,可歸有司。帝感其言,乃更下免八使所舉刺史、二千石,自是稀復特拜,切責三公,明加考察,朝廷稱善。

乃復與光祿勳劉宣上言:「自頃選舉牧守,多非其人,至行無道,侵害百姓。又宜止盤遊,專心庶政。」帝納其言,於是下詔諸州劾奏守令以下,政有乖枉,遇人無惠者,免所居官;其奸穢重罪,收付詔獄。

及沖帝即位,以固為太尉,與梁冀參錄尚書事。明年帝崩,梁太后以楊、徐盜賊盛強,恐驚擾致亂,使中常侍詔固等,欲須所征諸王侯到乃發喪。固對曰:「帝雖幼少,猶天下之父。今日崩亡,人神感動,豈有臣子反共掩匿乎?昔秦皇亡於沙丘,[一]胡亥、趙高隱而不發,卒害扶蘇,以至亡國。[二]近北鄉侯薨,閻後兄弟及江京等亦共掩秘,遂有孫程手刃之事。[三]此天下大忌,不可之甚者也。」太后從之,即暮發喪。  

注[一]史記曰,始皇東巡道病,崩於沙丘。徐廣曰,趙有沙丘宮,在鉅鹿也。

注[二]丞相李斯為始皇崩在外,恐諸公子及天下有變,乃秘之不發喪。獨胡亥、趙高等知陰謀,破去始皇所封書,賜公子扶蘇死,而立胡亥為太子。胡亥元年,楚、漢並起。

注[三]江京、劉安等坐省門下,孫程與王康等就斬京、安等,立順帝也。

固以清河王蒜年長有德,欲立之,謂梁冀曰:「今當立帝,宜擇長年高明有德,任親政事者,願將軍審詳大計,察周、霍之立文、宣,[一]戒鄧、閻之利幼弱。」[二]冀不從,乃立樂安王子纘,年八歲,是為質帝。時沖帝將北卜山陵,固乃議曰:「今處處寇賊,軍興用費加倍,新創憲陵,賦發非一。帝尚幼小,可起陵於憲陵塋內,依康陵制度,[三]其於役費三分減一。」乃從固議。時太后以比遭不造,委任宰輔,固所匡正,每輒從用,其黃門宦者一皆斥遣,天下鹹望遂平,而梁冀猜專,每相忌疾。  

注[一]周勃立文帝,霍光立宣帝也。

注[二]謂鄧太后立殤帝,帝時誕育百餘日,二歲而崩;又立安帝,時年十餘歲。閻太后立北鄉侯,其年薨,又征諸王子,擬擇立之也。

注[三]康陵,殤帝陵也。

初,順帝時諸所除官,多不以次,及固在事,奏免百餘人。此等既怨,又希望冀旨,遂共作飛章虛誣固罪曰:「臣聞君不稽古,無以承天;[一]臣不述舊,無以奉君。昔堯殂之後,舜仰慕三年,坐則見堯於牆,食則鶯堯於羹。[二]斯所謂聿追來孝,不失臣子之節者。[三]太尉李固,因公假私,依正行邪,離閒近戚,自隆支黨。至於表舉薦達,例皆門徒;及所辟召,靡非先舊。或富室財賂,或子豻婚屬,其列在官牒者凡四十九人。又廣選賈豎,以補令史;募求好馬,臨□呈試。出入踰侈,輜軿曜日。大行在殯,路人掩涕,固獨胡粉飾貌,搔頭弄姿,[四]盤旋偃仰,從容冶步,曾無慘怛傷悴之心。山陵未成,違矯舊政,善則稱己,過則歸君,斥逐近臣,不得侍送,作威作福,莫固之甚。臣聞台輔之位,實和陰陽,琁機不平,寇賊奸軌,[五]則責在太尉。[六]固受任之後,東南跋扈,兩州數郡,[七]千里蕭條,兆人傷損,大化陵□,而詆疵先主,苟肆狂狷。存無廷爭之忠,沒有誹謗之說。夫子罪莫大於累父,臣惡莫深於毀君。固之過釁,事合誅辟。」[八]事奏,冀以白太后,使下其事。太后不聽,得免。  

注[一]曰:「粵若稽古帝堯。」鄭玄注曰:「稽,同也。古,天也。言能同天而行者帝堯。」

注[二]太公兵法曰:「帝堯王天下之時,金銀珠玉弗服也,錦銹文綺弗衣也,奇怪異物弗視也,玩好之器弗寶也,淫佚之樂弗聽也,宮垣室屋弗堊色也,榱桷柱楹弗藻飾也,茅茨之蓋弗翦齊也,滋味重累弗食也,溫飯暖羹酸餧不易也。」

注[三]聿,述也。詩大雅曰:「文王烝哉,遹追來孝。」言文王能述追王季勤孝之行也。

注[四]西京雜記曰:「武帝遇李夫人,就取玉簪搔頭,自此宮人搔頭皆用玉。」

注[五]書曰:「琁機玉衡以齊七政。」孔安國注曰:「琁,美玉也。機,衡也。王者正天文之器,可運轉者也。」又曰:「寇賊奸軌。」注曰:「腢行攻劫曰寇,殺人曰賊,在外曰奸,在內曰軌。」

注[六]續漢志曰「太尉掌四方兵事功課,歲盡則奏殿最而行賞罰」也。

注[七]謂九江賊徐鳳、馬免等攻燒城邑,廣陵賊張嬰等攻殺江都長。九江、廣陵是荊、楊之地,故雲兩州也。

注[八]據〈吳佑傳〉,此章馬融之詞。

冀忌帝聰慧,恐為後患,遂令左右進鴆。帝苦煩甚,使促召固。固入,前問:「陛下得患所由?」帝尚能言,曰:「食□餅,今腹中悶,得水尚可活。」時冀亦在側,曰:「恐吐,不可飲水。」語未絕而崩。固伏屍號哭,推舉侍醫。冀慮其事洩,大惡之。

因議立嗣,固引司徒胡廣、司空趙戒,[一]先與冀書曰:「天下不幸,仍遭大憂。皇太后聖德當朝,攝統萬機,明將軍體履忠孝,憂存社稷,而頻年之閒,國祚三絕。[二]今當立帝,天下重器,誠知太后垂心,將軍勞慮,詳擇其人,務存聖明。然愚情眷眷,竊獨有懷。遠尋先世廢立舊儀,近見國家踐祚前事,未嘗不詢訪公卿,廣求腢議,令上應天心,下合觿望。

且永初以來,政事多謬,地震宮廟,彗星竟天,誠是將軍用情之日。傳曰:『以天下與人易,為天下得人難。』昔昌邑之立,昏亂日滋,霍光憂愧發憤,悔之折骨。[三]自非博陸忠勇,[四]延年奮發,大漢之祀,幾將傾矣。[五]至憂至重,可不熟慮!悠悠萬事,唯此為大。國之興衰,在此一舉。」冀得書,乃召三公、中二千石、列侯大議所立。固、廣、戒及大鴻臚杜喬皆以為清河王蒜明德著聞,又屬最尊親,宜立為嗣。先是蠡吾侯志當取冀妹,時在京師,冀欲立之。觿論既異,憤憤不得意,而未有以相奪。[六]中常侍曹騰等聞而夜往說冀曰:「將軍累世有椒房之親,秉攝萬機,賓客縱橫,多有過差。清河王嚴明,若果立,則將軍受禍不久矣。不如立蠡吾侯,富貴可長保也。」

冀然其言。明日重會公卿,冀意氣凶凶,而言辭激切。自胡廣、趙戒以下,莫不懾憚之。皆曰:

「惟大將軍令。」而固獨與杜喬堅守本議。冀厲聲曰:「罷會。」固意既不從,猶望觿心可立,復以書勸冀。冀愈激怒,乃說太后先策免固,竟立蠡吾侯,是為桓帝。  

注[一]謝承書「戒字志伯,蜀郡成都人也。戒博學明經講授,舉孝廉,累遷荊州刺史。梁商弟讓為南陽太守,恃椒房之寵,不奉法,戒到州,劾奏之。遷戒河閒相。以冀部難理,整厲威嚴。遷南陽太守。糾豪傑,恤吏人,奏免中官貴戚子弟為令長貪濁者。征拜為尚書令,出為河南尹,轉拜太常。永和六年特拜司空」也。

注[二]順帝崩,沖帝立一年崩,質帝一年崩。

注[三]昌邑王賀,武帝孫昌邑哀王子也。昭帝崩,霍光立之。

注[四]霍光封博陸侯。《前書音義》曰:「博,大。陸,平。取其嘉名,無此縣也。食邑北海、河東也。」

注[五]霍光召丞相已下議曰:「昌邑王行昏亂,恐危社稷,如何?」腢臣皆驚愕失色。大司農田延年前離席案□曰:「今日之議,不得旋踵,腢臣後應者,臣請□斬之!」於是廢立遂定。

注[六]未有別理而易奪之。

後歲餘,甘陵劉文、魏郡劉鮪各謀立蒜為天子,梁冀因此誣固與文、鮪共為妖言,下獄。門生勃海王調貫械上書,證固之枉,河內趙承等數十人亦要鈇鍎詣闕通訴,[一]太后明之,乃赦焉。及出獄,京師市裡皆稱萬歲。冀聞之大驚,畏固名德終為己害,乃更據奏前事,遂誅之,時年五十四。[二]  注[一]字林曰:「鈇鍎,椹也。」鍎音質。椹音竹心反。

注[二]固臨終,□子孫素棺三寸,幅巾,殯殮於本郡磽埆之地,不得還墓塋,污先公兆域。見謝承書也。

臨命,與胡廣、趙戒書曰:「固受國厚恩,是以竭其股肱,不顧死亡,志欲扶持王室,比隆文、宣。[一]何圖一朝梁氏迷謬,公等曲從,以吉為凶,成事為敗乎?漢家衰微,從此始矣。公等受主厚祿,顛而不扶,傾覆大事,後之良史,豈有所私?固身已矣,於義得矣,夫復何言!」廣、戒得書悲籩,皆長歎流涕。  注[一]文帝、宣帝皆腢臣迎立,能興漢祚。

州郡收固二子基、茲於郾城,皆死獄中。[一]小子燮得脫亡命。冀乃封廣、戒而露固屍於四衢,[二]令有敢臨者加其罪。固弟子汝南郭亮,[三]年始成童,[四]  遊學洛陽,乃左提章鉞,[五]右秉鈇鍎,詣闕上書,乞收固屍。不許,因往臨哭,陳辭於前,遂守喪不去。夏門亭長呵之曰:[六]「李、杜二公為大臣,不能安上納忠,而興造無端。卿曹何等腐生,公犯詔書,干試有司乎?」[七]亮曰:「亮含陰陽以生,戴干履坤。義之所動,豈知性命,何為以死相懼?」亭長歎曰:「居非命之世,[八]天高不敢不局,地厚不敢不蹐。[九]耳目適宜視聽,口不可以妄言也。」太后聞而不誅。南陽人董班亦往哭固,而殉屍不肯去。[一0]太后憐之,乃聽得襚斂歸葬。二人由此顯名,三公並辟。班遂隱身,莫知所歸。  

注[一]續漢書曰,基,偃師長。袁宏紀曰,基字憲公,茲字季公,並為長史,聞固策免,並□官亡歸巴漢。南鄭趙子賤為郡功曹,詔下郡殺固二子。太守知其枉,遇之甚寬,二子托服藥夭,具棺器,欲因出逃。子賤畏法,□吏驗實,就殺之。

注[二]爾雅曰:「四達謂之衢。」郭璞注曰:「交通四出者也。」

注[三]謝承書曰:「亮字恆直,朗陵人也。」

注[四]成童,年十五也。禮記曰「十五成童,舞象」也。

注[五]章謂所上章也。蒼頡篇曰:「鉞,斧也。」

注[六]洛陽北面西頭門,門外有萬壽亭。

注[七]腐生者,猶言腐儒也。

注[八]非命謂衰亂之時,人多不得其死也。

注[九]局,曲也。蹐,累足也。言天高而有雷霆,地厚而有淪陷,上下皆可畏懼也。詩云「謂天蓋高,不敢不局,謂地蓋厚,不敢不蹐」也。

注[一0]殉,巡也。《楚國先賢傳》曰:「班字季,宛人也。少游太學,宗事李固,才高行美,不交非類。嘗耦耕澤畔,惡衣蔬食。聞固死,乃星行奔赴,哭泣盡哀。司隸案狀奏聞,天子釋而不罪。班遂守屍積十日不去。桓帝嘉其義烈,聽許送喪到漢中,赴葬畢而還也。」

固所著章、表、奏、議、教令、對策、記、銘凡十一篇。弟子趙承等悲歎不已,乃共論固言多,以為德行一篇。[一]  注[一]謝承書曰:「固所授弟子,穎川杜訪、汝南鄭遂、河內趙承等七十二人,相與哀歎悲憤,以為眼不復瞻固形容,耳不復聞固嘉訓,乃共論集德行一篇。」

子 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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燮字德公。初,固既策罷,知不免禍,乃遣三子歸鄉里。時燮年十三,姊文姬為同郡趙伯英妻,賢而有智,見二兄歸,具知事本,默然獨悲曰:「李氏滅矣!自太公已來,積德累仁,何以遇此?」[一]密與二兄謀豫藏匿燮,託言還京師,人咸信之。有頃難作,下郡收固三子。

二兄受害,文姬乃告父門生王成曰:「君執義先公,有古人之節。今委君以六尺之孤,[二]李氏存滅,其在君矣。」成感其義,乃將燮乘江東下,入徐州界內,令變名姓為酒家傭,[三]而成賣卜於巿。各為異人,陰相往來。  注[一]太公謂祖父合也。

注[二]六尺謂年十五以下。

注[三]謝承書曰:「燮遠遁身於北海劇,托命滕咨家以得免。」與此不同。

燮從受學,酒家異之,意非恆人,以女妻燮。燮專精經學。十餘年閒,梁冀既誅而□眚屢見。明年,史官上言宜有赦令,又當存錄大臣冤死者子孫,於是大赦天下,並求固後嗣。燮乃以本末告酒家,酒傢具車重厚遣之,皆不受,遂還鄉里,追服。姊弟相見,悲感傍人。既而戒燮曰:「先公正直,為漢忠臣,而遇朝廷傾亂,梁冀肆虐,令吾宗祀血食將絕。今弟幸而得濟,豈非天邪!宜杜絕觿人,勿妄往來,慎無一言加於梁氏。加梁氏則連主上,禍重至矣。唯引咎而已。」燮謹從其誨。後王成卒,燮以禮葬之,感傷舊恩,每四節為設上賓之位而祠焉。

州郡禮命,四府並辟,皆無所就,後征拜議郎。及其在位,廉方自守,所交皆捨短取長,好成人之美。時穎川荀爽、賈彪,雖俱知名而不相能,燮並交二子,情無適莫,世稱其平正。[一]  注[一]論語曰:「君子之於天下也,無適也,無莫也,義之與比。」

靈帝時拜安平相。先是安平王續為張角賊所略,國家贖王得還,朝廷議復其國。

燮上奏曰:「續在國無政,為妖賊所虜,守藩不稱,損辱聖朝,不宜復國。」時議者不同,而續竟歸藩。燮以謗毀宗室,輸作左校。未滿歲,王果坐不道被誅,乃拜燮為議郎。京師語曰:「父不肯立帝,子不肯立王。」

擢遷河南尹。時既以貨賂為官,詔書復橫發錢三億,以實西園。[一]燮上書陳諫,辭義深切,帝乃止。先是穎川甄邵諂附梁冀,為鄴令。有同歲生得罪於冀,亡奔邵,邵偽納而陰以告冀,冀即捕殺之。邵當遷為郡守,會母亡,邵且埋屍於馬屋,先受封,然後發喪。邵還至洛陽,燮行塗遇之,使卒投車於溝中,笞捶亂下,大署帛於其背曰「諂貴賣友,貪官埋母」。乃具表其狀。邵遂廢錮終身。燮在職二年卒,時人感其世忠正,鹹傷惜焉。  

注[一]事見〈宦者傳〉。

杜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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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喬字叔榮,河內林慮人也。[一]少為諸生,舉孝廉,辟司徒楊震府。稍遷為南郡太守,轉東海相,入拜侍中。  注[一]續漢書曰:「累祖吏二千石。喬少好學,治韓詩、京氏易、歐陽尚書,以孝稱。雖二千石子,常步擔求師。」林慮,今相州縣也。

漢安元年,以喬守光祿大夫,使徇察兗州。表奏太山太守李固政為天下第一;

陳留太守梁讓、濟陰太守汜宮、濟北相崔瑗等臧罪千萬以上。讓即大將軍梁冀季父,宮、瑗皆冀所善。還,拜太子太傅,遷大司農。

時梁冀子弟五人及中常侍等以無功並封,喬上書諫曰:「陛下越從藩臣,龍飛即位,天人屬心,萬邦攸賴。不急忠賢之禮,而先左右之封,傷善害德,興長佞諛。臣聞古之明君,□罰必以功過;末世闇主,誅賞各緣其私。今梁氏一門,宦者微孽,[一]並帶無功之紱,[二]裂勞臣之土,其為乖濫,胡可勝言!夫有功不賞,為善失其望;奸回不詰,為惡肆其凶。故陳資斧而人靡畏,班爵位而物無勸。[三]苟遂斯道,豈伊傷政,為亂而已,喪身亡國,可不慎哉!」書奏不省。  

注[一]孽音魚列反。公羊傳曰:「臣僕庶孽之事。」何休注云:「孽,賤子也,猶樹之有孽生也。」

注[二]蒼頡篇:「紱,綬也。」

注[三]易旅卦九四曰:「旅於處,得其資斧。」前書音義曰:「資,利也。」

益州刺史種暠舉劾永昌太守劉君世以金蛇遺梁冀,事發覺,以蛇輸司農。冀從喬借觀之,喬不肯與,冀始為恨。累遷大源臚。時冀小女死,令公卿會喪,喬獨不往,冀又銜之。

遷光祿勳。建和元年,代胡廣為太尉。桓帝將納梁冀妹,冀欲令以厚禮迎之,喬據執舊典,不聽。[一]又冀屬喬舉汜宮為尚書,喬以宮臧罪明著,遂不肯用,因此日忤於冀。先是李固見廢,內外喪氣,腢臣側足而立,唯喬正色無所回橈。[二]由是海內歎息,朝野瞻望焉。在位數月,以地震免。宦者唐衡、左悺等因共譖於帝曰:「陛下前當即位,喬與李固抗議言上不堪奉漢宗祀。」[三]帝亦怨之。及清河王蒜事起,梁冀遂諷有司劾喬及李固與劉鮪等交通,請逮案罪。而梁太后素知喬忠,但策免而已。[四]冀愈怒,使人脅喬曰:「早從宜,妻子可得全。」[五]喬不肯。明日冀遣騎至其門,不聞哭者,遂白執系之,死獄中。妻子歸故郡。與李固俱暴屍於城北,家屬故人莫敢視者。  

注[一]時有司奏曰:「春秋迎王后於紀,在塗則稱後。今大將軍冀女弟宜備禮章,時進征幣。」奏可。於是悉依孝惠帝納後故事,聘黃金二萬斤,納采鴈璧乘馬,一依舊典。

注[二]回,邪也。橈,曲也。

注[三]抗,舉也。

注[四]續漢書曰:「喬諸生耿伯嘗與鮪同止,冀諷吏執鮪為喬門生。」

注[五]從宜,令其自盡也。

楊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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喬故掾陳留楊匡聞之,號泣星行到洛陽,乃著故赤幘,托為夏門亭吏,守衛屍喪,驅護蠅蟲,積十二日,都官從事執之以聞。梁太后義而不罪。匡於是帶鈇鍎詣闕上書,並乞李、杜二公骸骨。太后許之。成禮殯殮,送喬喪還家,葬送行服,隱匿不仕。匡初好學,常在外黃大澤教授門徒。補蘄長,[一]政有異績,遷平原令。時國相徐曾,中常侍璜之兄也,匡恥與接事,托疾牧豕雲。[二]  注[一]蘄,今徐州縣也,音機。

注[二]袁山松《書》,匡一名章,字叔康也。

史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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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曰:夫稱仁人者,其道弘矣![一]立言踐行,[二]豈徒徇名安己而已哉,[三]  將以定去就之□,正天下之風,使生以理全,死與義合也。[四]夫專為義則傷生,[五]專為生則騫義,[六]專為物則害智,[七]專為己則損仁。若義重於生,捨生可也;生重於義,全生可也。[八]上以殘闇失君道,下以篤固盡臣節。臣節盡而死之,則為殺身以成仁,去之不為求生以害仁也。[九]順桓之閒,國統三絕,太后稱制,賊臣虎視。李固據位持重,以爭大義,確乎而不可奪。[一0]  豈不知守節之觸禍,恥夫覆折之傷任也。[一一]觀其發正辭,及所遺梁冀書,雖機失謀乖,猶戀戀而不能已。至矣哉,社稷之心乎!其顧視胡廣、趙戒,猶糞土也。  注[一]弘,大也。言非一塗也。

注[二]立其言,必踐而行之。

注[三]徇,求也。

注[四]□,節也。立身之道,唯孝與忠,全生死之義,須得其所。

注[五]貴義則賤生也。

注[六]騫,違也。

注[七]為物則役智,故為害。

注[八]孟子曰:「魚我所欲,熊掌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捨魚而取熊掌者也。

生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捨生而取義者也。」

注[九]論語:「無求生以害仁,有殺身以成仁。」

注[一0]確,堅貌也。易曰:「確乎其不可拔。」論語曰:「臨大節而不可奪。」

注[一一]易曰:「鼎折足,覆公餗。」言不勝其任。

贊曰:李、杜司職,朋心合力。[一]致主文、宣,抗情伊、稷。[二]道亡時晦,終離罔極。[三]燮同趙孤,[四]世載弦直。[五]  注[一]朋猶同也。

注[二]伊尹、後稷也。

注[三]離,被也。毛詩曰:「讒人罔極。」

注[四]趙朔之子趙武。史記曰,晉景公三年,大夫屠岸賈殺趙朔,朔客程嬰、公孫杵臼匿朔遺腹子於中山。居十五年,後景公與韓厥立趙孤,而攻滅屠岸賈也。

注[五]載,行也。

校勘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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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七三頁三行合在*(數)**[方]*術傳據集解引錢大昕說改。

二0七六頁一二行斗為天喉舌藝文類聚四十八引續漢書,「斗」上有「北」字,太平御覽五引本書,亦有「北」字。按:校補謂據下文皆止言鬥,則「北」字非本有。

二0七七頁二行*(猶)**[由]*此言之據殿本改。

二0七七頁一一行斟元陳樞按:殿本「元」下有「氣」字。

二0七八頁一0行腢下繼望刊誤謂「繼」當作「系」。今按:繼亦音系,訓縛,亦維繫之義,見集韻,劉說非。

二0七八頁一三行智者見變思刑愚者鶯怪諱名按:集解引惠棟說,謂「刑」通鑒作「形」。胡注,此二語蓋本之緯書。

二0七八頁一四行加近者月食既於端門之側按:殿本「加」作「如」,考證云「如」字本或作「加」。

二0七九頁五行為其與*[公]*盟也據刊誤補,與公羊傳合。

二0七九頁一三行可敬*(威)**[畏]*也據殿本改。

二0八0頁一五行臣聞氣之清者為神至安國者以積賢為道按:集解引沉欽韓說,謂以上語並見繁露,「神」彼作「精」。校補引柳從辰說,謂袁紀「神」亦作「精」,「練神」作「積精」。

二0八一頁一行軾段干木按:「段」原誤「□」,逕改正。注同。

二0八一頁一一行子方在此按:集解引沉欽韓說,謂「子方」今新序作「大宗子敖」。

二0八八頁二行小子燮按:「燮」原皆斗「瀠」,汲本、殿本同,惟集解本不鬥,今徑改正。

二0八八頁三行乃左提章鉞按:集解引沉欽韓說,謂案文「鉞」字衍。

二0八八頁八行太后聞而不誅按:校補引柳從辰說,謂御覽三八五引李固別傳,作「太后聞而誅之」。

二0八九頁七行司隸案狀奏聞按:汲本、殿本「案」作「察」。

二0九一頁三行靈帝時拜安平相按:集解引惠棟說,謂華陽國志「安平」作「東平」。

二0九一頁九行先受封然後發喪按:刊誤謂甄邵遷為郡守,不得言「受封」,或「封」上脫一「璽」字。先受璽封謂拜郡詔也。

二0九二頁二行累祖吏二千石按:校補謂「祖」亦「世」字諱改。

二0九二頁五行濟陰太守汜宮按:殿本「汜」作「泛」。

二0九二頁一0行故陳資斧而人靡畏李慈銘謂「資」治要作「質」,即鍎字。今按:注引旅卦以釋資斧,則章懷所見本亦作「資」也。

二0九三頁一二行聘黃金二萬斤按:汲本、殿本作「一萬斤」。

二0九四頁二行喬故掾陳留楊匡按:集解引汪文台說,謂類聚九十七引謝承書,「楊匡」作「楊章」。

二0九四頁四行葬送行服按:王先謙謂「葬送」疑誤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