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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百科:快速刪除方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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刪除工具
非重定向頁面步驟 | 提報新頁面 | 提報新檔案

{{vfd|原因}}

重定向步驟 | 提報新重定向頁

{{rfd}}

小小作品記錄

{{subst:substub/auto}}

侵犯版權步驟 | 提報新頁面

{{subst:Copyvio/auto|url=來源}}

合併

{{merge}}
{{mergeto|條目}}
{{mergefrom|條目}}
{{merging}}

頁面移動

{{move}}
{{subst:Moved}}

快速刪除記錄

{{delete|理由}}
{{Obsolete}}
{{NowCommons}}

姊妹項目

{{移动到维基词典}}
{{移动到维基语录}}
{{移动到维基文库}}
{{移动到维基教科书}}
{{移动到维基导游}}
{{Copy to Wikimedia Commons}}
{{Now Commons}}

相關頁面
刪除 恢復 - 準則 - 記錄

快速刪除(英語:speedy deletion,SD),簡稱速刪,旨在加快處理顯然不合適的頁面或文件,省去存廢討論的時間。管理員可直接刪除符合下列準則而又掛有快速刪除模板的頁面或文件。若頁面不符合下列快速刪除準則(criteria for speedy deletion,CSD),就應提案一般頁面存廢討論文件存廢討論。然而,切記刪除乃最後手段。提案或刪除前,請考慮是否可以改進、合併重定向回退等處理。刪除文件時還應排除文件鏈接被不當移除或錯誤上傳到維基共享的情況。但如果頁面在符合快速刪除標準的同時又侵犯版權,則應當先按快速刪除處理。

任何用戶(含非確認用戶、IP用戶)均可提案快速刪除,添加快速刪除模板至該頁,由管理員審批。而提案時,則須註明頁面符合以下哪一條準則,同時也建議通知頁面創建者或主要編修者,一般的方法為:在相應頁面放置 {{d|快速刪除理由}} 模板後,請在相關用戶的討論頁中放置模板:{{subst:db-notice|target=頁面名稱}}--~~~~

所有頁面必須保證無任何版本可回退,才可提報快速刪除。

嚴禁頁面創建者與主要編修者移除快速刪除模板。反對者,請於快速刪除模板下添加反對模板並列明理由。管理員審批後,可否決反對,並刪除該頁,但應在反對者的討論頁留言,解釋其決定。遇有不確定的情況,則可以考慮轉交存廢討論。用戶對快速刪除不服,則可提交存廢覆核。另外,管理員須避嫌,不得處理自己的快速刪除請求。

準則

以下是快速刪除的準則(英語:Criteria for speedy deletion,CSD)。

所有頁面

以下標準,除了有特別的說明外,均適用於所有命名空間中的頁面。

G1. 沒有實際內容的頁面。

如「adfasddd」。參見Wikipedia:胡言亂語。但注意:圖片也算是內容。
  • 對於條目:建議使用A1。
  • 對於用戶頁:如果它是其他用戶建立的,請提交頁面存廢討論。用戶本人建立的,請不要管它。
  • 對於用戶討論頁:請加入{{subst:welcome}}。
  • 對於其他頁面(沙盒頁面除外):如果內容為空或符合Wikipedia:胡言亂語,請使用{{d|G1}}。
  • 使用模板{{d|G1}}或{{d|empty}}。

G2. 測試頁面。

例如:「這是一個測試。」
  • 對於用戶頁:如果它是其他用戶建立的,請提交頁面存廢討論。用戶本人建立的,請不要管它。
  • 對於用戶討論頁:請加入{{subst:welcome}}。
  • 使用模板{{d|G2}}或{{d|test}}。

G3. 純粹破壞,包括但不限於明顯的惡作劇、錯誤信息、人身攻擊等。

包括明顯的錯誤信息、明顯的惡作劇、信息明顯錯誤的圖片,以及清理移動破壞時留下的重定向。
  • 使用模板{{d|G3}}、{{d|attack}}或{{d|van}}。

G5. 曾經根據頁面存廢討論侵權審核檔案存廢討論結果刪除後又重新創建的內容,而有關內容與已刪除版本相同或非常相似,無論標題是否相同。

該內容之前必須是經存廢討論刪除,其中:
  1. 之前經頁面存廢討論、檔案存廢討論刪除的,提請速刪者須在速刪模板標註原存廢討論頁面的位置;
  2. 之前經侵權審核刪除的或所提報頁面目前疑似侵犯版權的,提請速刪者應一併加掛疑似侵權模板(使用Twinkle的編輯應先提掛侵權模板再提掛速刪模板,以免速刪模板被誤移除),並提供足以查證的相關刪除資訊(例如,頁面之前被刪除日期、相關刪除日誌、原存廢討論頁面的位置等)。
  • 如該內容之前屬於快速刪除,請以相同理由重新提送快速刪除。
  • 該內容如與被刪除的版本明顯不同,而提刪者認為需要刪除,請交到存廢討論,如果提刪者對此不肯定,請先聯絡上次執行刪除的管理人員。
  • 不適用於根據存廢覆核結果被恢復的內容。在某些情況下,重新創建的條目有機會發展,那麼不應提交快速刪除,而應該提交存廢覆核或存廢討論重新評核。
  • 使用模板{{d|G5}}或{{d|rep}}。

G8. 因技術原因刪除頁面。

包括解封用戶後刪除用戶頁、因用戶奪取而刪除、刪除無用的MediaWiki頁面、因移動請求而刪除頁面、以覆寫刪除重定向。

G10. 原作者清空頁面或提出刪除,且實際貢獻者只有一人。

  • 提請須出於善意,並附有合理原因。
  • 移動產生的重定向頁,移動前的建立者視為原作者。
  • 被匯入的頁面,匯入者視為原作者。
  • 使用模板{{d|G10}}、{{d|author}}或{{d|ad}}。

G11. 明顯的廣告宣傳頁面,或只有相關人物或團體的聯繫方法的頁面。

頁面只收宣傳之用,並須完全重寫才能貼合百科全書要求。
  • 須注意,僅僅以某公司或產品為主題的條目,並不直接導致其自然滿足此速刪標準。
  • 即便該頁面具有宣傳情況,除非您可以非常確定該頁面建立僅為廣告宣傳而建,否則應以關注度提報或提刪替代。
  • 使用模板{{d|G11}}或{{d|spam}}。

G12. 未列明可靠來源且語調負面的生者傳記

  • 「列明」指至少一個列出的來源可直接支撐條目中的任何資訊,並與其中的斷言相匹配。
  • 如有用戶對條目中列出的來源是否屬於可靠來源提出合理異議,則應交由存廢討論處理。
注意是未列明可靠來源語調負面,須2項均符合方適用此項。
  • 使用模板{{d|G12}}或{{d|bio}}。

G13. 翻譯拙劣。

不適用於所有的討論命名空間、草稿命名空間和用戶命名空間。
  • 使用模板{{d|G13}}或{{d|mt}}。

G14. 逾14天沒有翻譯的非現代標準漢語頁面。

包括所有未翻譯的外語、漢語方言以及文言文
  • 此項僅適用於條目、計劃、維基專題、使用說明和主題命名空間。
  • 可使用{{subst:NotMandarin/auto}}取代快速刪除,並將頁面列於翻譯請求,使其有機會被校閱和翻譯。
  • 使用模板{{d|G14}}或{{d|nc}}。

G15. 孤立頁面,比如沒有主頁面的討論頁、指向空頁面的重定向等。

包括以下幾種類型:
  1. 沒有對應文件的文件頁面;
  2. 沒有對應母頁面的子頁面,用戶頁子頁面除外;
  3. 指向不存在頁面的重定向;
  4. 沒有對應內容頁面的討論頁,討論頁存檔和用戶討論頁除外;
  5. 不存在註冊用戶的用戶頁、用戶討論頁及用戶頁子頁面,localhost對應IP用戶的用戶頁、IP用戶的用戶討論頁和隨用戶更名產生的重定向除外。
請在刪除時注意有無將內容移至他處的必要。
不包括在主頁面掛有{{CSD Placeholder}}模板的討論頁。
  • 使用模板{{d|G15}}或{{d|orphan}}。

G16. 頁面與介紹相同事物的原頁面同樣侵權

此條所適用的頁面包括但不限於草稿頁面、主命名空間(條目空間)頁面、用戶空間頁面等介紹相同事物,且在原頁面被提報侵權建立的頁面。相關頁面不一定要掛上{{Draft Copyvio}}模板。
提報時需同時附上已提報侵犯版權頁面的名稱,除非一眼能看出已提報侵犯版權頁面。
  • 使用模板{{d|G16}}、{{d|temp}},並請與{{copyvio}}一同使用。

G17. 位於不恰當的命名空間的消歧義頁面。

  • 此項不適用於條目、用戶、專案與草稿命名空間。
  • 在提請快速刪除前,請務必先檢查並清理相關消歧義頁面的連入。
  • 此項不論頁面是否引用消歧義模板消歧義訊息模板均適用,惟對消歧義模板及消歧義訊息模板本身不適用。
  • 使用模板{{d|G17}}。

G18. 與現有頁面或其歷史版本重複的頁面。

頁面建立時,首個版本的內容與當時其他現存頁面或其歷史版本的全部或部分內容完全相同或非常相似,且其名稱不適合改為重定向,就可以提送快速刪除。
  • 如果名稱可以作為重定向,就應直接改為重定向,不要提送快速刪除。
  • 如果是多個頁面合併產生的新頁面,或是從主頁面拆分產生的頁面,不適用;如有疑慮,應提送存廢討論處理。
  • 如果草稿頁面晚於條目或模板建立,此條對該草稿頁面不適用。
  • 如果條目或模板晚於草稿頁面建立,兩個頁面的建立者為同一人,而該人在條目或模板建立後隨即對草稿頁面予以清空或提請快速刪除,此條對該條目或模板不適用。
  • 就與另一模板重複的模板而言,如果該模板嵌入了Lua指令碼,或屬於其他模板的定製資料盒,則要求該模板並不具備任何該另一模板或其歷史版本的全部內容所不存在的效果,但不要求原始碼完全相同或非常相似。
  • 使用模板{{d|G18}}。

條目

以下標準適用於主命名空間中的所有條目

A1. 內容空泛(包括但不限於沒有定義)。

條目的內容籠統,或甚至根本沒有提及條目主體,使條目不能用以區分其他事物。例如:「他是一個很有趣的人,他創建了工廠和莊園。並且,順便提一下,他的妻子也很好。」
  • 「內容空泛」與「沒有實際內容」的分別在於:後者乃是與主題完全無關,或是不知所云;前者可以與主題有一定關係,但沒有明確描述主題(包括但不限於沒有對主題作基本定義);前者同時包含後者。
  • 使用模板{{d|A1}}或{{d|context}}。

A2. 內容只包括外部連結、參見、圖書參考、分類、模板、跨語言鏈接的條目(消歧義頁重定向軟重定向除外)。

  • 請注意:有些維基人創建條目時會分開多次保存,請避免刪除有人正在編輯的頁面。
  • 帶有{{inuse}}模板的不適用。
  • 使用模板{{d|A2}}或{{d|text}}。

A3. 複製自其他中文維基項目,或是與其他中文維基項目內容相同的文章。

其他「維基項目」指的是:維基詞典維基教科書維基語錄維基文庫維基物種維基新聞維基孵育場維基學院等,但並不包括與中文維基百科其他條目內容重複之狀況。
  • 此處不一定要完全相同,包括非常相似。
  • 使用模板{{d|A3}}。

A6. 複製自其他維基百科語言版本,且完全沒有翻譯。

  • 如果並不是複製於任何其他的維基百科語言版本,請換用{{notmandarin}}。
  • 帶有{{inuse}}模板的不適用。
  • 使用模板{{d|A6}}或{{d|foreign}}。

A7. 因關注度問題被刪除而又被重建的條目。

  • 該條目之前必須是經頁面存廢討論刪除,且刪除理由包括未滿足關注度指引的要求,而重新建立後的版本:
    1. 明顯同樣未滿足關注度指引的要求;且
    2. 並未列出任何舊版本中未曾出現的可靠來源。
  • 提請速刪者須在速刪模板標註原存廢討論頁面的位置。
  • 如該條目重新建立後的版本:
    1. 並非明顯與被刪除的版本同樣未滿足關注度指引的要求;或
    2. 列出了至少一個舊版本中未曾出現的可靠來源,
而提刪者認為需要刪除,請交到頁面存廢討論或存廢覆核請求。如果提刪者對此不肯定,請先聯絡上次執行刪除的管理人員。
  • 不適用於根據存廢覆核結果被恢復或允許重建的內容。在某些情況下,重新建立的條目有機會發展,那麼不應提交快速刪除,而應該提交存廢覆核請求或頁面存廢討論重新評核。
  • 使用模板{{d|A7}}。

重定向頁

以下標準適用於所有除用戶頁與用戶討論頁以外的重定向頁面(含軟重定向)。

R2. 跨命名空間的重定向。

適用於條目命名空間和草稿命名空間。
  • 社群同意設立的偽命名空間不適用。
  • 快速刪除草稿重定向前,請確保草稿已經完成其作用,且其歷史已移動到相應的正式頁面。
  • 使用模板{{d|R2}}或{{d|interwk}}。

R3. 格式錯誤,或明顯筆誤的重定向。

包括標題繁簡混用消歧義使用的括弧或空格錯誤、間隔號使用錯誤、標題中使用非常見的錯別字。
  • 非一眼能看出的拼寫錯誤和翻譯或標題用字的爭議應交由存廢討論處理。
  • 將常見的拼寫錯誤名稱重定向至正確名稱頁面,可使百科用戶縱使在查找文章時拼寫錯誤,也能夠找到尋求的文章。可參閱WP:重定向#何時用重定向?
    • 如重新導向名稱與導向目標名稱(或其相關名稱)僅存在合理的大小寫差異及/或重新導向名稱為導向目標名稱(或其相關名稱)的ASCII字母表述的形式(例如Kurt Godel重新導向至Kurt Gödel),不視為存在任何拼寫錯誤。如有對相關大小寫差異是否合理的爭議,應交由存廢討論處理。
  • 因類推簡化字未收錄至《通用規範漢字表》導致的繁簡混雜情形,或系統無法自動進行繁簡處理的情形,則不適用。例如:「疊氮化𨥙→疊氮化」。
  • 使用模板{{d|R3}}或{{d|wr}}。

R5. 指向本身或循環的重定向。

如A→B→C→……→A或A→A。繁簡重定向不適用此項,請用{{d|R3}}。
  • 使用模板{{d|R5}}或{{d|br}}。

R6. 移動檔案而產生的重定向,且頁面標題不符合檔案名稱指引

  • 使用模板{{d|R6}}。

R7. 與導向目標所涵蓋的主題明顯無關,或涵蓋的主題明顯比導向目標更廣泛的重定向。

導向目標完全未提及重定向的名稱,或導向目標不含有對重定向名稱的能為讀者提供有價值資訊的描述。同時,重定向名稱並不是導向目標的別名或錯誤拼寫。有爭議的情況下,應提出存廢討論
  • 如果重定向標題或其別名是一個列表的項目之一,而該重定向的導向目標是該列表,則不適用。
  • 如果原重定向標題可改成消歧義頁(或重定向至其他消歧義頁),則不適用。
  • 掛有{{關注度重定向}}或{{合併重定向}}模板的頁面不適用,請改為提出存廢討論
  • 如有用戶對標題用字存在未解決的爭議,則應交由存廢討論處理。
  • 使用模板{{d|R7}}。

R8. 帶有「(消歧義)」字樣的重定向。

包括以下幾種類型:
  1. 無連入的重定向。
    • 若重定向頁與導向目標頁同樣帶有「(消歧義)」字樣,且兩者的標題僅存在繁簡/地區詞差異,則不適用。
  2. 並非指向消歧義頁面的重定向。
  • 在提請快速刪除前,請務必先檢查並清理(如適用)相關重定向的連入。
  • 如有用戶對應否使用消歧義及消歧義的方式存在未解決的爭議,則應交由存廢討論處理。
  • 使用模板{{d|R8}}。

圖片及多媒體檔案

以下標準適用於所有的文件。如不符合,則應移交WP:檔案存廢討論

F1. 重複的檔案(完全相同或縮小),而且不再被條目使用。

  • 使用模板{{d|F1}}、{{d|i1}}或{{d|reppic}}。

F3. 所有在提報後超過5天仍來源不明的檔案

F4. 所有在提報後超過5天仍未知版權或版權無法被查證的檔案

  • 使用模板{{No license}},並提案至Wikipedia:檔案存廢討論/快速刪除提報。然而,如果上傳者或著作權持有者因故無法在原始發表來源處彰顯授權狀態,可將其授權證明依照相關流程寄至permissions-zh-hant@wikimedia.org(繁體)或permissions-zh-hans@wikimedia.org(簡體),並將其檔案描述頁面掛上{{OTRS pending}}等待審核;如OTRS志工確認已收到授權證明但仍須進一步處理,應改掛{{OTRS received}}。此狀態下,這類檔案將會在掛上{{OTRS pending}}或{{OTRS received}}滿25日起歸類於本快速刪除標準。

F5. 被高解析度或SVG檔案取代的圖片。

  • 使用模板{{d|F5|新文件名}}、{{d|betterpic}}。

F6. 沒有被條目使用的非自由版權檔案會在提交5日後刪除。

F7. 與維基共享資源檔案重複的檔案。

  • 此項條款僅適用於維基共享資源檔案與本地複本具體內容完全相同之情況;
    • 惟若本地檔案係依據非自由內容使用準則中「最小限度使用」原則而限制大小,則此項條款仍應適用。
    • 此項條款不適用於單純只有檔案名稱相同,或維基共享資源檔案著作權尚有爭議(例如遭提交刪除請求)之情況。
  • 使用模板{{d|新文件名}}或直接用{{d}}或{{NowCommons}}。

F8. 明顯侵權之檔案會在提報5日後刪除。

包括以下兩種情況:
  1. 上傳者宣稱擁有,而在其他來源找到的檔案。
  2. 檔案宣稱由某作者依據某自由版權協議發佈,但找不到該自由協議的聲明。

F9. 沒有填寫任何合理使用依據的非自由版權檔案會在提交5日後刪除。

  • 空白的合理使用依據模板(如{{Non-free use rationale}})並不視為有效的合理使用依據,另外本方針也不適用於有爭議但完整的合理使用依據。
  • 如果非自由版權檔案只有部分條目的使用依據,但同時被使用於未提供合理使用依據的條目,則本方針也不適用,並應將後者使用中的檔案移除。

F10. 可被替代的非自由版權文件會在提交5日後刪除。

文件僅用於描述、識別或評論文件中展示的事物,或僅用作插圖(沒有和文件內容相關的評論),且滿足以下四個條件之一:
  1. 有其他自由版權文件展示相同的事物。
  2. 文件描述的是在世或假定在世人物、仍然存在的建築、室外雕塑或仍然在售的商品,且預計自行拍攝的照片不受他人著作權保護。
  3. 文件為可自行繪製的地圖或圖表。
  4. 文件來自商業圖片機構(如Getty)。
如果給出了其他合理使用依據(如用於評論文件本身),不適用本條。如對文件的可替代性存在爭議,應交檔案存廢討論處理。本條也不適用於正在或曾經由檔案存廢討論處理過的文件。

其他頁面

以下標準適用於特定的命名空間。(O3目前由User:Jimmy-abot自動執行)

O1. 用戶請求刪除自己的用戶頁或其子頁面。

除了自己的使用者頁面,只要是移動而來的頁面,皆須附有合理原因。
  • 使用模板{{d|O1}}或{{d|aup}}。

O3. 已超過一個月未有編輯動作的IP用戶的用戶討論頁,且已完成存檔。

避免給使用同一IP地址的用戶帶來混淆。
不適用於用戶討論頁的存檔頁面。
  • 使用模板{{d|O3}}或{{d|ip}}。

O4. 空分類。

該分類無收錄任何頁面或子分類。
  • 不適用於Category:不要刪除的分類中的空分類。
  • 新增條文|管理員應檢查近期分類變更操作及分類頁面日誌(如頁面刪除、分類移動等),排除蓄意等非預期淨空情況。
  • 如對分類去留存在爭議,應移交頁面存廢討論處理。此準則亦不適用已移交頁面存廢討論且正在討論中的分類。
  • 使用模板{{d|O4}}或{{d|uc}}。

O7. 廢棄草稿。

任何六個月內無編輯的草稿。
如果編者有意重新繼續編寫,可向管理員請求恢復相關草稿
  • 使用模板{{d|O7}}。

管理員操作注意事項

  • O1:刪除O1的時候,請注意用戶是不是把頁面從別的地方移動過來的。如果頁面原本是不符合O1,那麼不應該使用O1刪除。
  • F6:刪除F6的時候,請前往文件合理使用頁面(在合理使用模版中會註明)查看為什麼不再使用。有的時候圖片會被誤刪或者因破壞被刪除,此時不應使用F6。

放置快速刪除模板時的注意事項

部分頁面放置提刪模板時需要符合相應內容模型,因此在放置快速刪除模板時需要遵從特定方式,同時,下面列舉的模板放置方式,亦適用於其他模板,如WP:AFD等。

  • JSON頁面:請根據頁面的格式加入語法:
    • 最外層的格式為花括弧{...}的JSON頁面(範例),將以下語法放置在最外層的{...}之內:(參考範例
      "_addText":"{{Delete|快速刪除理由}}",
    • 最外層的格式為中括弧[...]的JSON頁面(範例),將以下語法放置在最外層的[...]之內:(參考範例
      {"_addText":"{{Delete|快速刪除理由}}"},
    • 如JSON頁面無最外層格式(範例),請將原有的JSON原始碼置入中括弧[...]中,並以最外層的格式為中括弧的JSON頁面放置刪除模板。(參考範例
註:如要加入JSON的行位於最外層之花括弧{...}中括弧[...]內部的最後一行,請移除行尾的逗號(,)。
  • 位於模塊命名空間的頁面(文檔頁面除外):請在需要刪除的頁面中加入以下語法:
    require('Module:Module wikitext')._addText('{{Delete|快速刪除理由}}')
  • CSS頁面:請在需要刪除的頁面中加入以下語法:
    ._addText{
    	content:"{{Delete|快速删除理由}}";
    }
    
  • JavaScript頁面:請在需要刪除的頁面中加入以下語法:
    var _addText="{{Delete|快速刪除理由}}";
  • 純文字CSS(包括「已過濾的CSS」)和JavaScript(不包括JSON)也能通過在需要刪除之頁面的注釋中加入以下語法來放置模板。
    /* _addText: "{{Delete|快速刪除理由}}" */
  • 對於部分有特殊編輯介面的特殊頁面(如結構式討論頁大量訊息發送列表等)請直接將提刪模板放置於對應頁面的描述或摘要欄位即可。
    例如,提刪結構式討論頁時,請使用「編輯話題摘要」功能將{{Delete|快速刪除理由}}填入;而提刪大量訊息發送列表時,請將提刪模板放置在「描述」欄位中。
註:由於技術限制,在JSON純文字放置模板後暫時不會自動被加入分類,因此在提刪此類頁面時可能還需要另外通知一位管理員來執行刪除。

非快速刪除理由

  1. 侵權頁面;
  2. 頁面名含有亂碼;
  3. 違反WP:NOT(廣告除外);
  4. 含粗口、色情、淫穢內容,但不是純粹破壞的條目(請參閱維基百科不會審查內容);
  5. 被其他模板代替的模板;
  6. 他人建立用戶頁;
  7. Wikipedia:沙盒等測試頁;
  8. 疑似惡作劇,但無法確認;
  9. 原創研究;
  10. 不合關注度的頁面;
  11. 新詞
  12. JPEG格式取代的GIFPNG文件;
  13. WP:小小作品
  14. 存在爭議的頁面;
  15. 用戶建立的頁面,他人有實際編輯(不含增刪模板、分類、跨語言連接、圖片、外部連接、參見、圖書參考);
  16. 使用{{CSD Placeholder}}而被分類至Category:占位頁面的頁面。

管理員刪除沒有有用內容的頁面時,可考慮在作者的討論頁解釋刪除的原因。如果是測試頁的話,把內容保存到沙盒中。如果作者是新手,建議無論是刪除還是拒絕都向作者解釋一下。要友好一些!因為新手可能會對「刪除」感到恐慌,並且每個人都曾經是新手

已廢除準則

  • G4.(改為A1)非常短的文章,沒有定義或內容(例如:「他是一個很有趣的人,他創建了工廠和莊園。並且,順便提一下,他的妻子也很好。」)
  • G6.(新增併入G3)在被封禁後,只由被禁封用戶一個人編輯的文章。當然,這個條件有爭論性。
  • G7.(起因新增併入G14及A3)已經存在於其他維基媒體計劃中的外語文章。這些文章在其他地方被創建以後,被複製並且重新張貼在維基百科上面,或者是透過Transwiki系統而移動的文章。
  • G9.(改為A2)任何其內容只包括外部連接、參見、圖書參考、類別標籤、模板標籤、跨語言連接的條目。
  • A4.(改為頁面存廢討論)未在條目中列舉影響力及於主題自身環境以外之事蹟,以述明重要性的真實人物、動物或組織。
    包括以下幾種類型:
    1. 人物:無第三方可靠來源,且未列舉影響力及於主角之家庭、親朋、就讀學校及就業機構以外人事物之事蹟;
    2. 動物:無第三方可靠來源之單一或少數個體,或且未列舉影響力及於動物之一般日常作息以外人事物之事蹟;
    3. 組織(樂隊、俱樂部、社團):無第三方可靠來源,且未列舉影響力及於成員之家庭、親朋、就讀學校及就業機構以外人事物之事蹟;
    4. 其他情況不適用。
  • A5.(改為G18)條目建立時之內容即與其他現有條目內容完全相同或非常相似,且名稱不適合作為其他條目之重定向(不包括拆分、合併、重組後產生之條目,或是引用相關資料之條目)。
  • R1.(併入G15)重定向頁指向不存在的頁面。在刪除一個重定向頁之前,檢查該重定向頁是否可以指向別的目標,使得其有用。
  • R4.(併入G3)故意破壞的結果。
  • F2.(廢除)所有非商業圖像和Category:授權在維基百科上使用的圖像。在廢除時實為I2。
  • O2.(併入G15) 已經刪除的條目的對話頁,除非該對話頁被鏈接到Wikipedia:刪除投票/檔案Wikipedia:檔案存廢討論)。
  • O5.(併入O4)空的類別(沒有條目也沒有子類別),清空24小時後。
  • O6.(併入O1)用戶提出的用戶頁或對話頁,這些頁面沒有顯著的濫用,也沒有管理上維持該頁面的需求。一個重定向頁(指向該用戶的新名字,或者Wikipedia:失蹤人口頁面)應該被創建以避免紅色的連接和混淆。
  • O8.(改為頁面存廢討論)在偽命名空間中建立的非重新導向頁面。


參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