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任理事国和非常任理事国
安理会由15个理事国组成:
- 5个常任理事国是: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俄罗斯联邦、法国、美利坚合众国和中国。
- 10个非常任理事国,由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两年(附任期截止年份):
非理事国
有50多个联合国会员国从未担任安理会理事国。
不担任安全理事会理事国的联合国会员国可在安理会认为影响到该国利益时参加安理会的讨论,但无表决权。联合国会员国和非会员国如果是安理会审议中争端的当事方,可应邀参加安理会讨论,但无表决权;成员国参加讨论的条件由安理会设定。
安理会由15个理事国组成:
有50多个联合国会员国从未担任安理会理事国。
不担任安全理事会理事国的联合国会员国可在安理会认为影响到该国利益时参加安理会的讨论,但无表决权。联合国会员国和非会员国如果是安理会审议中争端的当事方,可应邀参加安理会讨论,但无表决权;成员国参加讨论的条件由安理会设定。